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 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招标公告(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
[兴化]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
[0]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B3212811886000076
项目名称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B3212811886000076004001
标段名称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5月11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81188600007600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5]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兴化市城区
2.3建设内容:
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 111座。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11886000076004001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
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
1648.31
2.7工期:182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1月-2026年04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 10分投标人业绩: 2 分其他: / 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 87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投标报价: ≥79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其他: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2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5页)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90%?优<100%;80%?良<90%;70%?中 <80%;(页数?4页)
不超过4 页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提供施工进度横道图,施工工期和总进度安排合理,工期保证可行。(页数?10页)
不超过10 页
2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6页)
不超过 6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 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专业工种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和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需要的可靠性。(页数?12页)
不超过 12 页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28页)
不超过 28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15页)
不超过15页
1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承接内容含供水泵房,在合同中体现,或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单项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有效期自2020年04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7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7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1 分
2.3.4(5)
其他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11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2)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二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参与评标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15052836000
电话:
0523-8355508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徐凯华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兴化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0518903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B321281188600007600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5]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
2.2建设地点:
兴化市城区
2.3建设内容:
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
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 111座。
2.6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B3212811886000076004001
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
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
1648.31
2.7工期:182日历天
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1月-2026年04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方法
5.1是否评定分离:
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从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 10分投标人业绩: 2 分其他: / 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 87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分□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投标人业绩: ≤2 分投标报价: ≥79 分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其他: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每 1%为一个抽取幅度。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最终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2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5页)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90%?优<100%;80%?良<90%;70%?中 <80%;(页数?4页)
不超过4 页
1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提供施工进度横道图,施工工期和总进度安排合理,工期保证可行。(页数?10页)
不超过10 页
2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6页)
不超过 6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 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拟投入本工程施工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专业工种人员配备的合理性和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及进度需要的可靠性。(页数?12页)
不超过 12 页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28页)
不超过 28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页数?15页)
不超过15页
1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承接内容含供水泵房,在合同中体现,或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单项合同金额为1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有效期自2020年04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2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87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7分
2.3.4(4)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1 分
2.3.4(5)
其他
6.招标文件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30日08时30分至2026年05月11日17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2)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二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参与评标评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公告为第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人:
蔡先生
电话:
15052836000
电话:
0523-83555089
传真:
项目负责人:
徐凯华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兴化市住建局
联系电话:0523-80518903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使用说明第一部分总则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5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符合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含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相衔接。八、《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相衔接。“发包人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九、《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25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第二部分使用指南一、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二、资格后审均采用合格制。三、资格审查的方式选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对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一般应当采用资格后审;(二)对于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三)对于大型及以上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可以选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对有限数量制的使用应当严格控制。四、资格审查条件分为必要条件和可选条件。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资格审查可选条件即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作为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资格后审可根据招标项目需要设置资格审查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采用资格后审的工程项目,设置“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作为合格条件,仅限于技术复杂或者大型及以上工程项目和无资质要求的专业工程项目。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四)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五)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一)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类似工程设置的其他要求按第十五条执行。);(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三)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综合评估法一般适用于大型及以上或技术复杂工程。八、评标入围。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条件和评标入围方法,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行后续评标。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合理低价法的,一般在评标入围条件符合性评审后,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确定评标入围的投标人。九、技术标评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要点、评审办法及相应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独立评审。(一)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分为合格制和打分制。1.合格制。仅对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进行定性判断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一般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打分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打分,汇总后作为相应投标人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一般适用于综合评估法。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二)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的工程不得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评标法,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十、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其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一)投标报价评审(≥79分)特大型工程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投标报价评审的分值应大于等于79分;特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投标报价评审的分值应大于等于81分;大型工程,投标报价评审的分值应大于等于87分。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和评分细则对进入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打分。(二)施工组织设计(≤18分)特大型工程且技术复杂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应小于等于18分;特大型工程或技术复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应小于等于16分;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分值应小于等于10分;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施工组织设计分值设置应不得小于10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中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9.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10.其他。其中评审要点6至8项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的,该项评分分值不得超过2分,该项分值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总分中。(三)投标人业绩(≤2分)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业绩进行加分。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的数量和分值,工程业绩个数一般不得超过两个。(四)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投标报价合理性评审方法如下: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一定比率后〔下浮比率:建筑工程一般下浮6%~10%,安装、装饰及幕墙工程6%~16%,桩基和基坑支护工程7%~16%,市政工程7%~18%,园林绿化工程7%~20%,其他工程6%~12%。各市、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上述下浮比率作适当动态调整〕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价。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十一、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对进入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十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工程,提倡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文件。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十三、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的具体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十四、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二)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条件;(三)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用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四)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提高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资格)等级,对企业注册地提出要求的;2.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的;3.专业工程发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的专业承包资质但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的;4.单一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总承包招标时,一个招标项目(标段)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类别的总承包资质的。十五、相关概念定义(一)工程分类特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和8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大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1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3000万元-8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20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中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和800万元-3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小型工程是指中型规模以下工程。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规模进行适当调整。(二)技术复杂工程1.房屋建筑: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单跨跨度39米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单跨跨度75米以上大跨度钢结构工程;高度120米以上的高耸构筑物;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工程;按五星及以上标准设计的宾馆;大型仿古建筑(单体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音乐厅、博物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候机楼、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等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2.市政工程:断面面积25平方米以上或单洞长度1000米以上的隧道工程、单跨45米以上的城市桥梁、直径2米以上的大口径顶管工程、15万吨/日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25万吨/日以上的给水泵站、垃圾处理场、高压或者次高压天然气场站及管线工程、液化天然气(LNG)储罐项目、长距离输水隧洞、综合管廊、深度或者高度10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边坡支护(局部开挖面积不一致的,达到10米深度的基坑面积须占基坑总开挖面积的50%以上)。3.轨道交通区间车站主体、轨道铺设、监控信号安装、智能化等有特殊专业要求的工程。4.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术的各类实验(检验)室工程。5.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如:采用曲面幕墙、爆破拆除、建筑物平移、金库、大型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程、大型网架工程等,以及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上述“工程分类”、“技术复杂工程”仅用于招标投标环节,“技术复杂工程”指标段特征符合上述规定;其表述“以上”均包括本数。(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项目在高度、面积、造价、层次、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量化指标与招标工程相类似。设置同类工程业绩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一般只能设置不超过2个量化指标。施工项目招标中面积、造价量化规模指标,大型及以下工程、技术复杂的特大型工程可以设置不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的80%,特大型工程不超过60%。其他指标的设置不得超过招标工程相应指标。2.“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一般为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应的量化指标及期限。(四)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取得验收合格证明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B3212811886000076标段编号:B321281188600007600400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单位公章)编制人: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字或盖章)2026年04月27日目录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差1.13知识产权1.14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2.5暂估价招标2.6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2评标原则7.3评标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2拟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8.4签订合同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9.2不再招标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0.5投诉11.解释权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标准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组建评标委员会3.2☑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一)第一阶段评审(二)第二阶段评审□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争议处理4.无效标条款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封面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共同投标协议(如有)六、承诺书七、施工组织设计(如有)八、拟分包项目计划表(如有)九、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其他情况(五)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十、投标保证金凭证十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十二、业绩资料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四、其他材料(含定标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B3212811886000076004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5]7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2.2建设地点:兴化市城区2.3建设内容: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2.4质量要求:合格2.5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1648.312711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对实施范围内的道路老旧管网及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共改造供水管道66.15千米,改造二次供水泵房111座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2.9工期:182日历天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是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1月-2026年04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年月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3.4.2自年月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4.3自年月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4.4自年月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3.7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6.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11日17时30分。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8.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2)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本项目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三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开评标时按照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二标段、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三标段的顺序进行,同一投标人若在前面的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面的标段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参与评标评审。9.发布公告的媒介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10.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招标人: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6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联系人:袁先生联系人:蔡先生电话:15052836000电话:0523-83555089传真:项目负责人:徐凯华邮编:传真:电子邮箱:邮编:电子邮箱:10.2相关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23-8051890310.3异议渠道:投标人须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递交异议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6号联系人:袁先生电话:15052836000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兴化市五里东路181号联系人:蔡先生电话:0523-83555089电子邮箱: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1.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1.1.6建设地点兴化市城区1.2.1资金来源财政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其他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领取施工许可证进场后向承包人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2)中间季度付款:正式开工后每季度末尾月15日前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按照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结果,预付款在季度付款时一次性全部扣回);3)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按照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结果);4)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满一年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剩余3%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本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无息)。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4)承包人如有违约行为,其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罚款、损失等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应支付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承包人不得以此主张发包人未足额支付进度款、工程款,承包人对此理解并无任何异议。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5)付款补充说明:每1.2.4工程款支付方式次节点付款均扣除已按规定拨付的农民工工资、安全文明措施费、专业工程暂估价等,本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1.3.1招标范围兴化市城区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一标段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1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6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04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中标人代为支付,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约定,本标段招标体如下: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相关内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价按照《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60%计取,评标产生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开标时由代理人暂付,最终由招标人支付)。最终代理费按以上表格累加合计。代理费收取相关信息账号:3212810751010000205748行号:314313100756户名:兴化国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化农村商业银行英武支行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领取时缴纳。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探勘现场踏勘现场联系人:唐先生中标价(万元)工程招标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万元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8%1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55%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0.2%1-10亿元(含10亿元)0.05%电话:13401218598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1偏差☑不允许□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7时3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年月日时分2.4最高投标限价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供投标人下载。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00-13)%其中:暂估价:详见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2.5暂估价招标招标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招标或由招标人招标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阶段投标文件:☑第一阶段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3.1.1投标文件的组成☑承诺书;☑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如有);☑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业绩资料;☑其他材料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6年01月-2026年04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定标材料;第二阶段投标文件:□第二阶段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材料;□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投标文件组成:□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共同投标协议(如有);□承诺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如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如有);□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料;□投标保证金凭证;□其他材料;□定标材料;需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材料(含中标通知书、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定标材料(如有);□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信用承诺书注: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制,如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存在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须按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给付相关款项。未及时给付的,将按信用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3.4.4(3)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材料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3.5.2项目负责人资料表材料要求1.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上述材料须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招标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签字和盖章;或加盖项目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及获奖情况表(包括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要求所在地竣工验收备案主管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否则不予认可)。注:(1)类似工程业绩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数据为准,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达到C级及以上。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检索投标人单位名称后查询的项目详情-工程基本信息-详细信息中的数据等级网页截图为准,若按此查询出的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达不到C级及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2)“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工程基本信息--详细信息中数据等级,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所载金额、面积等数据不一致,则以数据最小者为计分依据,否则不予得分)。以上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截图)需提供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不采用☑采用,具体规定: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7.5其他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内容完整。(2)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含清单数据。(3)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证书(主锁),按照要求加盖电子签章。(4)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证书对投标文件解密。3.7.5其他编制要求(6)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CA数字证书)、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4.1.1加密要求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09时3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递交。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面开标):☑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2开标程序采用两阶段开标□是☑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分钟解密地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7.3.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1.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名。(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评标活动,评标结束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3至7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8.1.1(A)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8.1.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时定标方法1.定标方法为:□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2.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人。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取整万元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按招标人要求将履约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递交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必须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其他保函不予认可。2、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必须是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或兴化本地各银行(含分支机构)出具的。3、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应提供出单机构官方网站查询地址供查询,查询不到的不予认可。4、银行保函和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或综合保险的保证担保格式应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中的《履约保函示范文本》格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式,保函保单主要条款不得修改,否则不予认可。5、中标人拒绝或因中标人原因(除不可抗力外)未能按期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履约保函保单有效期不得低于合同工期。如工程未按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承包人在履约保函保单到期前一个月及时办理履约保函保单延期手续,未及时续办,按空档期每月不低于保函保单金额千分之二进行处罚。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以下优惠政策不得累加享受):1.“党建惠企”履约保证金优惠:中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人)在泰州市非公企业“四同八助”党组织创建中获得A类三星级、B类三星级、C类三星级的,按上述履约担保金额的50%提交;中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人)在泰州市非公企业“四同八助”党组织创建中获得A类二星级、B类二星级的,按上述履约担保金额的70%提交;企业获得市级党组织荣誉表彰享受A类企业二星级优惠,获得省级及以上党组织荣誉表彰享受A类企业三星级优惠,优惠期限均为一年;参与“四同八助”党组织创建的企业,根据当年度创建结果,次年度按相应类别和星级享受优惠政策;受市级及以上党组织荣誉表彰的,从当年度评定之日起一年内,按不同层次享受优惠政策。2.上年度获评泰州市建筑业综合实力三十强和专业十强企业,或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中当期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企业,在承建该领域的工程项目时,可减半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8.5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查询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申报的审核时间,投标截止时未查询到结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无法查询到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8.5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公示得分的单位具体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最新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10.5.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号码:0523-8051890310.5.2异议和投诉提出的形式投标人须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递交异议10.5.3本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经查实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1)评标时,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s://entq.jsszfhcxjstzhfwpt.com:12443/ms/admin/#/open/dthc-list1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办事指南栏下载并学习《泰州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标程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2.3中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处于曝光期内企业供应的预拌混凝土。12.4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2、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前须认真勘探现场、查阅图纸,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疑,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不得影响工期进度。3、不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如发现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建设单位有权责令中标单位无条件退场同时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依照相关规定的全部处罚,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4、因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未按招标约定工期完成,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罚款上限为合同价的10%)。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认定依据:本条所称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6、项目经理及其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在施工现场上班并实施签到考勤制度。项目经理每月必须保证在施工现场至少28天出勤时间,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保证在施工现场每周至少6天,每天至少8个小时的出勤时间。项目经理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次罚款300元。项目经理离开现场超过半天的应向招标人代表请假并履行书面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无特殊情况请假时间连续不超过2天,如有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5000元,招标单位将追究中标单位的责任。其他管理人员离开现场超过半天的应向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履行书面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外出,如有违反,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7、中标单位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中标单位自愿支付给招标人违约金10万元,并赔偿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换不称职的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视为变更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如果招标单位的撤换通知下达7天后,中标单位仍拒不执行,则视为中标单位违约且视为该岗位人员空缺,则中标单位自愿支付给招标单位违约金1万元/人,中标单位承担上述违约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9、中标单位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报告的期限:①开工前七日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书面报告给招标单位;②各相关人员在开工前2天必须全部到位,交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疑问时请带原件复核,并接受招标单位代表的查验;③中标单位委派的现场的各部门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管理。10、关于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报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工程造价和施工工期的索赔要求。11、中标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及招标单位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等方面工作的,包括12345工单及其他因施工引发的投诉事项,经招标单位两次书面通知仍未整改到位时,招标单位有权安排其他人员实施,所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2、中标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本工程中标单位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单位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13、投标单位对施工图和技术资料认真地复核和检査,有预见性的发现和指正设计缺陷和错误,应提出能实质性地节约资金和缩短工期的建议和措施;如投标人对施工图未进行认真的复核和检査,因明显设计缺陷和错误(施工单位凭经验应该有能力发现)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则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14、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由于中标单位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和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招标单位的信誉和财产损失,根据实际损失情况,中标单位赔付给招标单位5000元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经济赔偿。15、暂估价材料(按规定不需要招标的,由招标单位认质认价)由中标单位采购时,招标单位可采用认价单。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了认价材的认价方式、市场价格信息等因素,故中标单位不得以认价材料没有利润及付款方式等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认价单。16、为保证施工质量,重要施工部位和施工节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地方(具体部位、节点等由监理单位确定),施工前中标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17、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18、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条例。19、为确保工程质量、便于后续维护管理,本工程推荐参考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推荐品牌且不限于上述品牌,但必须为同档次及以上其他品牌产品。投标人投标选用的品牌不是招标人推荐品牌(厂家)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3日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品牌的参数说明,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参与投标,确认函一式两份,招标人与投标人各留存一份,确认函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其他文件中上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投标选用品牌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若投标文件中投标选用的品牌不是招标人推荐品牌且未上传招标人确认函扫描件的,中标后须无条件按招标人推荐品牌执行到位。如果使用其他品牌的,需要中标方提交申请,提供佐证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专家组由设计方、甲方及随机抽取的政府采购专家库专家组成,论证拟替代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优于或相当于推荐品牌要求,方可使用,组织论证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人推荐材料、设备品牌如下:1)水泵:格兰富、KSB、赛莱默2)电机(变频电机):格兰富、KSB、赛莱默茵梦达(西门子)、三菱3)变频器:ABB、施耐德、西门子4)过滤器:上海冠龙、AVK、VAG5)电动蝶阀/一体化智能电动头:上海冠龙、AVK、VAG/AUMA、ROTOTK、SCHWARZ法兰式涡轮蝶阀、阀(轴)芯、阀板为不锈钢(食品级)6)手动阀门:上海冠龙、AVK、VAG阀体、阀(轴)芯、阀板为不锈钢(食品级)7)倒流防止器:上海冠龙、AVK、VAG8)排气阀:上海冠龙、AVK、VAG9)设备控制柜内主要元器件(PLC、人机界面):GE、西门子、施耐德含信号隔离器等相关辅材10)显示器:戴尔、联想、惠普11)低压电器及元器件:ABB、施耐德、穆勒12)PLC触摸屏:ABB、西门子、三菱13)压力变送器:E+H、西门子、丹佛斯含数显模块(分体式)14)管道流量计:科隆、西门子、基恩士(分体读数,可远传)15)硬盘录像机:海康威视、侦杰、霍尼韦尔16)摄像机(视频):海康威视、侦杰、霍尼韦尔17)门禁:海康威视、大华、钉钉18)潜水排污泵:南森、凯泉、南方19)节能空调:格力、美的、海尔20)工业除湿机:德业、松井、欧井21)焊接不锈钢管:304材质(食品级,镜面)22)稳流罐及气压罐:304材质(食品级,镜面)23)在线检测仪:哈希、E+H、WTW(余氯、浊度)20、阀门、法兰的螺栓(不锈钢)、螺帽(不锈钢)、垫片(不锈钢)已综合考虑计入,所有过流部件均为不锈钢材质,投标单位自主考虑报价,结算不予调整;21.原有供水设备及其相关管道、管件、阀门、支架等所有需拆除项已综合考虑计入,投标单位自主考虑报价,结算不予调整;22.改造期间为不影响居民正常用水设置临时水泵供水系统的各项费用已综合考虑计入,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结算不予调整;23.供水设备的自来水接入已综合考虑计入,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结算不予调整;24.二供泵房设备需统一数据通讯与传输协议,预留与二次供水平台网络设备及接口,免费提供数据连接点表,无条件配合二供设备与远程平台管理系统的数据传输与联接工作。25.二供泵房改造具体技术要求如下:1)保护管网压力功能:具备不产生负压的功能,即设备应具有对市政给水管网或有压管网不产生压力波动的功能和装置。2)泵站设备防水锤功能:设备因工频或瞬时停电等因素导致的水锤波应具备利用变频调速装置、气压水罐和水锤消除器等设备实现五重及以上水锤波消除功能包含(屏蔽、缓冲、泄压)防水锤功能,即对启泵水锤、弥合水锤、停泵水锤具有屏蔽及消除功能,保护水泵及管网不受损坏,装置在正常供电或突然断电下均能正常投入运行。3)分时段恒压供水功能:设备应具有不同供水时段提供不同供水压力,实现分时段恒压供水能力。4)设备可以在市政压力较低(压力可设定)的状况下自动停机,防止因水源无水而造成设备的损坏。当市政压力满足开机压力时,设备自动启动运行。5)低频故障保护功能:本次泵站泵组功率较大,水泵长时间在低频运行下会出现较多的故障,因此泵站设备必须具备低频故障保护功能,使设备运行更稳定、节能。6)谐波治理功能:大功率变频器产生的谐波,会对电网及相邻用电设备产生影响,设备必须具备谐波治理功能,解决谐波污染问题。7)复合式排气阀排空管道积气,同时避免负压对管路影响,实现负压双重保障;实时监测市政管网压力,调整泵组运行频率及系统取水量,保障市政管网压力始终维持在最低服务压力以上;8)连续运行功能:设备在额定供水流量及压力的条件下连续运转,各部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且水泵转速无杂音和其它异常现象。9)自动保护功能:设备应具有过压、欠压、缺相、短路、过流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10)全封闭、负压防护功能:设备与水接触到的部分为全封闭无污染,并且在前端发声故障时,有效的防护设备。11)设备为全密闭结构,输送的水不与大气相通,并且在全密闭的基础上,能保证短时用水量大于市政管网给水量时,稳流补偿器中储备水能及时补充供到用户,起到稳定和调节流量的功能。12)无水自动停机、有水自动开机功能:设备在水源无水时应能自动停机保护,并具有报警功能;水源水压恢复后应能自动启动。即设备应具有无水自动停机和有水自动开机功能。13)超压保护功能:设备应设有超压保护功能,应能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超压时自动停止运行并报警,并在发生水锤时可以通过防水锤泄水阀进行卸压降低水锤的危害。设备应超压消除后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14)本次泵站应达到无人值守要求,通过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泵站运行情况,及时的处理泵站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泵站运维费用,保障泵站安全运行。15)在微机控制器的控制下,既可以实现恒压供水或变量变压供水,又可以控制真空控制器、稳流补偿器来抑制设备进水口负压的形成,实现无负压供水。16)设备应设置防雷系统,保障设备后期运行的稳定性。17)设备宜设有人机对话功能。当设备设有人机对话功能时,人机对话的界面应汉化,图标显示应完整、清晰、明显和易于识别,并能方便操作。18)成套设备的性能、材质和卫生要求等,应满足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企业对供水水质、管网安全、用水管理、生产调度等方面的要求。19)系统运行参数设定方法应简单明了,易于操作。设定值包括:进水压力值(启泵、停泵设定值)、出水压力设定值、出水压力保护值、变频器频率上下限值、出水压力过压保护值等。20)成套设备所有系统组件应能在以下电源条件下正常工作:380V±10%AC,50Hz±2Hz。21)电气控制柜面板应有电源、电流、电压、电量、水泵启停状况、频率、故障声光报警等显示功能。22)控制柜温湿度监控:控制柜应配置温湿度监测装装置及散热装置,根据检测的数据进行控制散热装置的频率,保证控制柜温度平衡。23)水泵及电气控制柜、PLC控制柜应能在环境温度-15℃~+55℃、相对湿度95%情况下连续正常工作。24)泵站设备在承受工作压力不低于设备扬程的1.5倍、且不低于0.6MPa压力下,应无渗漏、无变形或损坏等现象。25)罐体水质自动循环:通过高压罐体与plc柜联动控制一定时间内低流量运行,罐体内水进行循环启动。26)应具有自动排出残余空气,有效解决运维人员现场排气问题;并能实时监测水泵排气阀是否正常工作。27)泵站设备各部件表面不应有明显的磕碰伤痕、变形等缺陷,不锈钢部件表面应经抛丸或抛光处理,以达到良好的防腐目的。设备控制柜体表面应平整,均匀,焊接处应均匀牢固,无明显变形或烧穿等缺陷。表面不应有炫目反光,颜色应均匀一致,不得有裂纹、流痕等现象。28)传感器互为备用功能:设备同一检测点应支持接入两路传感器,互为备用,正常运行时,当任一支传感器出现异常或故传感器互为备障,系统应能够自动越过异常故用功能障传感器启用备份传感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9)设备应具有关键阀组的监控功能,主要阀组包括超压泄压水锤消除装置、预开泄压水锤消除装置、水泵自动排气阀等。30)泵站设备整体布局及部件安装位置应合理,应便于操作、调试和维修。配套使用的仪表量程和精度、配套使用的阀门、管件的耐压等级应满足使用要求及相关标准要求,配套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的质量认证,且各类阀门及其活动部件的动作应灵活、可靠。31)机组应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在距离控制柜1m处,启动容量大于150A的电焊机,机组应能稳定正常工作,不应出现压力震荡或停机保护现象。32)泵站设备应具有过压、欠压、缺相、短路、过流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33)设备应具有应急断电保护功能,控制柜内配备UPS电源保证发生停电时,能够提供PLC电源及控制关键阀组能够应急开启/关闭的电量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停机。34)泵站设备应具有远程监测功能、设备应能实现远程监测、监控功能。设有远程监视功能的设备应能在监控中心实现监视功能。35)设备应具备在使用变频控制时水泵在低频运行下防止出现故障;由于变频器的功率较大,存在变频器谐波污染问题,设备应具有将变频器产生的谐波控制在最小范围内,达到科学合理用电,抑制污染。36)累积耗电量切换运行功能:在设备应根据多台同类型水泵累积耗电量,自动强制切换运行累积耗电量最少的水泵优先运行,以确保多泵累积运行耗电量均衡。37)泵组全生命周期监测功能:设备应具有泵组全生命周期监测功能,基于机组运行状态的采集边缘网关内置包络、阶次等工业算法以及泵、电机、轴承等多种机理模型,实现机组全生命周期健康诊断与预测,包括轴承内外圈、不对中、不平衡、松动、三相不平衡等多种故障类型。38)供水能耗:当多台水泵低频运行时易出现故障,系统应能自动根据当前流量,计算最优、最节能的水泵运行台数,避免多台并联水泵低频运行在低效区,使水泵运行在高效状态节约运行能耗。39)失压保护功能:在设备运行时,针对会出现压力传感器故障的情况,主控系统检测不到对应的反馈参数,控制器应能自动停机保护,并作报警。40)控制系统的比例调节功能:可根据用户供水系统管路的局部损失和管路损失加以设定,通过调整供水流量各压力保障供水末端恒压供水的功能。41)检测不停水功能:设备中的任一台水泵、变频器、传感器设备系统可以不停机正常检修维护时,连续供水功能。42)气压罐监测报警功能:设备宜采取措施,监测气压罐的预充气,当气压罐偏离最佳工况至一定程度时(可设置),应有预警报警。其他未尽技术要求,参见江苏省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32T4284-2022)及图纸,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投标方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与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要求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本标段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共同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10)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明确约定代理费用。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用应当由招标人支付;约定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支付标准和时间。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收取代理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送招标人。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差1.1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4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招标工程量清单;(6)发包人要求;(7)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或者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5暂估价招标暂估价,是本工程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暂估价的招标主体及其权利义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5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或保险)形式递交的,如存在上述3.4.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招标人将向保函(或保险)出具单位进行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人需另行增加的,应以扫描件的形式编入投标文件相应章节,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3.7.3投标文件需要电子签章的位置必须使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4.1.1潜在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绝其投标文件。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正常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联系。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5.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人员要求:见前附表须知。5.2开标程序☑5.2.1一阶段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单;(2)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3)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4)公布开标结果;(5)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6)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7)开标结束。□5.2.1两阶段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第一阶段开标(1)公布投标人名单;(2)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3)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如有);(4)公布开标结果;(5)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6)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7)第一阶段开标结束。第二阶段开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完成第一阶段评审后,进行第二阶段开标。(1)公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2)公布第一阶段评审情况,宣布第二阶段入围投标人名单;(3)公布开标结果;(4)投标人提出异议(如有);(5)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如有);(6)全部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通过系统平台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招标人评标前准备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辅助开展评标准备工作:(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4)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的,招标人根据第一阶段评审内容和第二阶段评审内容,分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每个阶段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7.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7.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拒不答复的,可以按照本章10.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7.4.3招标人在异议处理过程中认为需要重新评标的,将书面报告招投标监管机构。7.4.4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招标人将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8.1.1(A)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定标标准和方法,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程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拟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8.2拟定中标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8.2.1(A)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2.1(B)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拟定中标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拟定中标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8.3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或者由联合体各方按比例分别向招标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8.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3.3招标人应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8.4签订合同8.4.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4.2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4.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9.1.1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9.1.2投标人少于3个的;9.1.3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决定否决全部投标;9.1.4所有投标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否决;9.1.5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无法满足项目工程规模的;9.1.6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评标办法,无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9.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2不再招标有前款9.1.1-9.1.5情形重新招标,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10.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10.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款、第5.3款、第7.4款和第8.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5.3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投诉。11.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动态监管资质不合格;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评标入围方法:(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从以下方法×、方法×(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是。☑否。(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初步评审2.2.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函签字盖章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的组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其他禁止性情形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其他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业绩:2分其他:/分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是□否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投标报价:87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18分投标人业绩:≤2分投标报价:≥79分投标报价合理性:≤1分其他: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100%。□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本工程下浮率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97%~93%,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方法五: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水设施提质增效改造工程 供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泵房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