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招标公告(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6)



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备案表、2512-341602-04-02-263504
1.4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00424/JG2026-04-0605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DFWGZ00424-1
2.5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于亳州市谯城区部分产业园区内实施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综合提升工程,拟建设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电站205MW/428MWh、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70MWp、250kW直流充电桩300座、7kW交流充电桩10座、数智能碳一体化系统、屋顶加固、屋面瓦更换、土建及配套用房施工等工作。
2.7合同估算价:约783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950万元,施工费约76350万元)
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报批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O模式,即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整体策划、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并完成并网使用、运维服务期(5年)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
(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独立设置,不得兼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运营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3)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需要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4)承担本项目电力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均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满足三级及以上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6)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15606296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
8.2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0楼?
邮编:236820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17755998078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
邮编:230051
项目负责人:王刚、朱磊
电话:15156062967、13696545823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8楼810室
电话:0558-552266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400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97524094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6年4月30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5分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4-30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4-3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附件:

附件2: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pdf
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pdf

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00424/JG2026-04-0605)招标文件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6年4月30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订立时间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十一、合同份数第二节通用合同条件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20条争议解决专用合同条件附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招标公告(评定分离)(电子招标投标)1.招标条件1.1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备案表、2512-341602-04-02-2635041.4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项目业主: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项目出资比例:100%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2.2招标项目编号:2026DFWGZ00424/JG2026-04-06052.3标段划分:1个标段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DFWGZ00424-12.5建设地点:亳州市谯城区2.6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于亳州市谯城区部分产业园区内实施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综合提升工程,拟建设用户侧分布式储能电站205MW/428MWh、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70MWp、250kW直流充电桩300座、7kW交流充电桩10座、数智能碳一体化系统、屋顶加固、屋面瓦更换、土建及配套用房施工等工作。2.7合同估算价:约78300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950万元,施工费约76350万元)2.8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含报批时间)不超过120日历天。2.9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O模式,即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整体策划、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通过项目整体验收并完成并网使用、运维服务期(5年)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2.11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3.1.1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3)运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1.2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1)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确保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招标项目并全面履约。(4)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独立设置,不得兼任。3.1.3投标人业绩要求:/。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3.1.5财务要求:/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5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运营单位1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3)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需要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4)承担本项目电力专业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均应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均满足三级及以上资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6)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3.3其他要求: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2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156062967。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评标及定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8.开标时间及地点8.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0时00分。8.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7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9.4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招标人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址:亳州市谯城区花戏楼路与元参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0楼邮编:236820联系人:方先生话:1775599807811.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邮编:230051项目负责人:王刚、朱磊话:15156062967、1369654582311.3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11.4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亳州市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谯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址:亳州市谯城区财金大厦8楼810室话:0558-552266112.其他事项说明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12.3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12.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并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的相关要求,如果因投标人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或其他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徽商银行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4007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中国银行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17975240943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2026年4月30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亳州市谯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4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项目(一期)EPCO1.1.5建设地点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见招标公告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竣工备案要求。运营要求服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附录1(2)财务要求:见附录2(3)业绩要求:见附录3(4)信誉要求:见附录4(5)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见附录5(6)其他要求:见附录6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联系人:/联系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9.1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时间另定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允许分包的内容:(1)中标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也不得将全部工程肢解后分包给第三方;(2)在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可将非主体、非关键的工作分包。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方应具备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发包人提供的其他前期资料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服务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3.2.1增值税税金相关要求(1)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算方法(2)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设计费用费率最高投标限价:2.5%,超过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最高投标限价:100%,超过将不得通过初步评审。备注:上述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及其他相关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费用增加或各分项项目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等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有义务按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及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设计深度及要求开展工程设计,并对设计的工艺技术和(或)功能,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3)承包人须在其提供的图纸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边设计、边施工、边修改。(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上述所有要求及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要求并合理报价。(5)评标委员会应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施工费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电汇第二类:□√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第三类:□√电子保函注: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30万元递交要求:(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如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等),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无效。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保留现场核查权利。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采用电子保函的,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栏目查看《合肥市(信易贷)电子保函平台投标保函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内容办理。(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不适用□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无效。(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3.4.4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4.5特别提醒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6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1承包人建议书编制的特殊要求承包人建议书编制的特殊要求:不采用暗标3.7.4非加密投标文件递交/4.1.2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密封和标记要求/4.2.2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地点同开标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5.2开标程序(3)解密时间: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5)其他内容: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根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再开启投标人的报价文件。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第一阶段: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排序);第二阶段:定标阶段,由定标委员会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纸质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7.6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7.7.1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1)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2)金额:工程费用暂定合同价的2%(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6)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10.1.1其他资料获取说明投标人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10.1.2获取与查看通知本项目的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10.1.3电子招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10.2主要材料要求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由中标人采购,材料、设备类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工程采用商品砼。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0.3.1投标所需资料(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交易系统。(2)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可。(3)以上资料具体以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10.3.2报价文件编制要求/10.3.3相关政策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亳州市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2)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存在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有效期内);否则,投标人已经获得中标资格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中标后,如发现中标人存在出借资质、转包、挂靠等行为的,将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理。(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有效期内)。(5)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6)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本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由甲供的材料除外),材料、设备类型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若鉴定无质量问题,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招标人自行负责。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7)施工过程中若涉及施工定位、放线等,不再单独计费,包含在总报价中,请各投标人踏勘现场综合报价。(8)保险:相关法规规定的强制险均由承包人承担,包含在总报价中,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综合报价。(9)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等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各潜在投标人将该部分费用在报价时将考虑其中。(10)投标人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3.3相关政策要求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11)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如采用二级建造师投标的,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12)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关于转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亳人社发〔2022〕18号)等相关规定,均支持以银行转账、纸质或电子形式的各类保函(保险)缴纳。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10.4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20分钟,具体时间要求以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5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招标代理费参照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规程附录A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设计部分以1950万*设计中标费率为计算基数,施工部分以76350万*施工中标费率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计算后乘以80%向中标人收取。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由招标人委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收费标准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最终以招标人与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的委托合同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5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准。10.6其他(1)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2)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对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①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②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等情况,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③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3)异议提交方式(任选一种):①现场递交;②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10.7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和“发包人要求”等章节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10.8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及定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工程费用确定依据一、工程费用确定依据1、计价依据: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常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以及所采用的施工机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计价有关的约定:(1)本项目造价依据国家及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2期)以及亳州市的信息价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配套的计价费用定额,按单项工程正常取费类别计取。(2)定额标准按项目批复开工时间点(施工许可证或开工令)前安徽省亳州市最新定额标准及配套的最新取费文件;该定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9工程费用确定依据中没有标准的,可参考国家、行业相关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3)工日标准按项目批复开工时间点前最新的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建设材料价目表中的综合工日单价为准。(4)材料价格按项目批复开工月份前一期《建设材料价目表》公布的亳州市材料预算价格标准执行。(5)针对短期无法完成图纸设计或不能确定价格的工程、设备、材料及服务,以工程暂估价的形式计入合同价款内。(6)由招标人采用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和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7)因中标人图纸优化设计缺陷造成工程量及造价的增加,由中标人自行承担。(8)如发生下列情形,可由承包人书面申请追加设计概算报发包人,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报政府主管部门追加设计概算。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设计重大变更造成工程内容、工程数量及工程造价的显著增加;2)发包人原因造成开工延误,期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发生明显变化,需要进行价差调整;3)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地质条件变动导致工程造价发生变化;4)政策调整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二、其他要求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人应按照要求完成设计,后期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拥有对设计进行优先优化的权力,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10.10报价要求1、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设计完成并经过图审或经专家评审合格后,由发包人委托具有编制能力的单位对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行编制,该清单及控制价提交招标人,确认后的价款作为合同价款计算的基础。工程费用最终合同价=(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中标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2、中标工程费用施工费率将作为合同价款及工程结算款确定的依据;工程费用暂定合同价=76350万元*中标工程费用施工费率3、设计费用暂定合同价=工程费用暂定合同价*中标工程费用设计费率,设计费用结算价=工程费用最终合同价*中标工程费用设计费率;4、投标报价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费用。5、本项目运营服务价格不参与竞争,运营服务合同价=(光伏3分/瓦/年,储能1.8分/瓦时/年)*年装机容量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招标公告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无需提供。需提供以下材料: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要求。注:1.业绩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业绩需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类似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有效期内)。注:除上述具体信誉要求外,投标人还应满足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4项的要求。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应含养老保险),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施工负责人(1)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应含养老保险),施工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施工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设计负责人(1)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应含养老保险),设计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2)设计负责人业绩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资料。2.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3.业绩需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业绩表中注明,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附表1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人员岗位数量资历要求技术负责人1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在此表中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本表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施工员5质量员5安全员3资料员1劳资专员1注:投标阶段不作为资格条件,项目实施时,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人员配置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条款编号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修改后条款内容///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分工,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造价咨询人;(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造价咨询人或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造价咨询人或监理人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项目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格或索赔的要求。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离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及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承包人建议书;(9)其他资料。报价文件:(1)投标函(含报价);(2)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价格清单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交易主体信用信息。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包人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承包人建议书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2)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4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1.2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加密投标文件及银行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前开启的责任。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5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2.6投标人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将拒绝导入。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2)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及工程保函原件的密封情况(如有);(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4)招标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招标人成功导入现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5)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依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进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四条电子交易系统是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要具备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的功能,并为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第五条电子服务系统是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要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第六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第七条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八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第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第十条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第十一条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第十二条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应允许投标人离线制作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第十三条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第十四条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第十五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自动记录开标过程。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指定地点或线上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等情形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保持在线。第十六条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或U盘作为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或U盘中非加密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或U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易系统应拒绝导入。第十七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多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电子服务系统。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如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质疑),在规定时限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质疑)材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第二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第二十四条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第二十五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出现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意外情形时,如部分投标人未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系统恢复后,允许投标人继续解密,解密时限重新计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外出现上述情况的,系统恢复后,除原已解密文件无法恢复外,将不再允许未解密的投标人进行解密。第二十六条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合公法〔2020〕16号)同时废止。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推荐规则不超过3家。3.6.2是否执行异常低价评审执行不执行异常低价规定指标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投标报价小于90%2.2.1分值构成(100分)商务部分评分分值构成:业绩、奖项、荣誉:5分;主要人员:_/_分;履约信誉:_/_分;其他商务因素:_/_分。技术部分评分分值构成:承包人建议书:15分;技术能力:_/_分;其他技术因素:_/_分。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投标报价:8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a.确定评标价评标价=投标函设计费用费率投标报价×1%﹢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投标报价×99%;注:评审计算结果百分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a)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b)设计费用费率投标报价≤2.2%且工程费用施工费率投标报价≤95%。c.计算评标价平均值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通过上述“b.纳入评标价平均值计算均须满足的情形”评审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作为有效评标价;如出现无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去除n个较高有效评标价和n个较低有效评标价,取其他有效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评标价平均值。设有效评标价对应的投标人数量为X,n按照以下规定取值:2.2.2评标基准价计算①当X≤5,n=0;②当53.2.5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按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最终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70%及以上的投标人超过9家(含9家),确定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70%及以上的前9家投标人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按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最终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70%及以上的投标人不足9家(不含9家),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60%及以上的投标人超过9家(含9家),确定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60%及以上的前9家投标人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按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若最终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60%及以上的投标人不足9家(不含9家),确定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60%及以上的全部投标人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最终得分为商务及技术文件总分值60%以下的投标人不予增补;符合上述原则得分相同且排序最末的投标人均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如出现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形未出现投标报价商务及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施工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施工负责人承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分包计划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投标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2)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未出现异常情形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或使用相同加密锁号的造价软件的情形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其他情形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商务及技术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3(1)业绩、奖项、荣誉设计业绩2单工2分注明现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项合同总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电力(光伏)工程设计业绩(含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的2分,满分2分。:(1)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2)业绩证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材料须体总装机容量、时间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提供业主证明材料。施工业绩2单业2分注提容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项合同总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电力(光伏)工程施工总承包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的2分,满分2分。:(1)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2)业绩须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材料须体现总装机量、时间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运营服务业绩2累的1分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计总装机容量10MWp及以上的电力(光伏)运营或运维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的1分,满分1分。注:(1)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运营任务的一方提供;(2)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材料须体现总装机容量、时间等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提供业主证明材料。2.2.3(2)主要人员///2.2.3(3)履约信誉///2.2.3(4)其他商务因素///2.2.3(5)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4分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提供设计方案,总体设计思路,对总体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备选型配置等提供针对性方案,设计方案合理、内容措施科学、设计目标与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得当,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项目投资控制措施合理。优:3≤F≤4分,良:1.5≤F<3分,一般:0<F<1.5分,未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5分根据项目目标、项目实施组织形式、项目阶段划分、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对项目各阶段工作及文件的要求、项目分包计划、项目沟通与协调程序、根据本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方式及质量、安全保证原则与方法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整体工程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根据所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总表和网络图,确保工期的技术措施等因素综合评定。优:3.5≤F≤5分,良:2≤F<3.5分,一般:0<F<2分,未提供不得分。运营服务方案3分根据项目服务内容,编制运营服务方案,包括不限于:运营思路、方法、服务期内保底发电量年度测算、光伏各部件维护方案、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法等。优:2≤F≤3分,良:1≤F<2分,一般:0<F<1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重难点分析3分从设计、施工、采购、运营服务等方面对项目重点、难点工作作出准确识别,并提供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定。优:2≤F≤3分,良:1≤F<2分,一般:0<F<1分,未提供不得分。编制要求1.承包人建议书建议编制要求如下:(1)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0厘米;(2)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3)编制篇幅:承包人建议书的不超过200页;(4)投标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2.评标委员会结合本工程特点,根据投标人编制承包人建议书的针对性、可行性、语言精练度进行综合评审。2.2.3(6)技术能力///2.2.3(7)其他技术因素///2.2.3(8)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计算80分报价分值80分。(1)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80-100*偏差率*0.5;(2)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得分=80+100*偏差率*0.2。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3(8)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计算80分注:计算过程和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所需证明材料(1)业绩、奖项、荣誉(如有):在商务及技术文件“其他资料”中注明。(2)技术能力(如有)要求:需在商务及技术文件“其他资料”栏中注明。(3)以上涉及到的材料扫描件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并成功导入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通过的进入第二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选择规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第三阶段报价文件评审。将第二阶段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与第三阶段报价文件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出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或经评审被认定为异常低价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承包人建议书得分高的优先,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也相等的,按照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商务部分评分分值构成:(1)业绩、奖项、荣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履约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商务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评分分值构成:(5)承包人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6)技术能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7)其他技术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8)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业绩、奖项、荣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附件1: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平台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端)一、投标人端操作1.系统登录输入优质采网址:www.youzhicai.com,点击【登录】进入【用户管理平台】,找到需要提出异议的项目,并点击【进入项目】。2.网上异议进入项目后,点击【异议】节点,点击【提出异议】,进行内容填写;填写好后进行提交,稍后项目负责人会收到短信通知,提示对异议进行处理。如下图所示:就“优质采"被不良商家利用,诱导用户进入其他平台事宜声明>>请认准优质采唯一网址为:www.youzhicai.comX登录微信公众号找到优质采平台官网,进行登录找企业优质采国家首批试点平台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Q搜索搜索全国400-0099-555客服咨询客户服务彩云追月首页工业互联网招标投标云采购优采商城采购专区·投标通·平台服务·优采课堂三热门分类工程建筑/建材装饰水泵阀门/仪器仪表医疗卫生/办公文教市政设施/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景现绿化电力电子/机械设备供暖制冷/能源化工>轻工纺织/电安防Hi您好登录注册田操作手册:注册指南我是供应商我是采购人C日我要投标我的项目Hi您好登录注册田操作手册:注册指南我是供应商我是采购人C日我要投标我的项目0在线客服8公众号投专享平台公告:优质采在行动捐献物资共克时艰采招信息9762364条今日更新招标信息183955条平台公告:优质采在行动捐献物资共克时艰采招信息9762364条今日更新招标信息183955条平台公告:优质采在行动捐献物资共克时艰采招信息9762364条今日更新招标信息183955条平台公告:优质采在行动捐献物资共克时艰采招信息9762364条今日更新招标信息183955条平台公告:优质采在行动捐献物资共克时艰采招信息9762364条今日更新招标信息183955条一采购名企请输入企业名称搜索一常用下载更多>临涣焦化铜化集团安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皖维专区自投标客户端CA动(音请输入企业名称搜索一常用下载更多>临涣焦化铜化集团安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皖维专区自投标客户端CA动(音请输入企业名称搜索一常用下载更多>临涣焦化铜化集团安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皖维专区自投标客户端CA动(音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标书购买发票信息登记-口X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0回E品首页通知意见反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CA数字证书项目动态提醒标书预览全流程工具专投标文件智能同类项目推送更多服务家讲解评审-口X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0回E品首页通知意见反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CA数字证书项目动态提醒标书预览全流程工具专投标文件智能同类项目推送更多服务家讲解评审-口X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0回E品首页通知意见反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CA数字证书项目动态提醒标书预览全流程工具专投标文件智能同类项目推送更多服务家讲解评审-口X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0回E品首页通知意见反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CA数字证书项目动态提醒标书预览全流程工具专投标文件智能同类项目推送更多服务家讲解评审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标书购买发票信息登记-口X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0回E品首页通知意见反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CA数字证书项目动态提醒标书预览全流程工具专投标文件智能同类项目推送更多服务家讲解评审标书购买发票信息登记支付文件费招标文件②答疑踏勘答疑问题-口X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0回E品首页通知意见反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CA数字证书项目动态提醒标书预览全流程工具专投标文件智能同类项目推送更多服务家讲解评审现场路助投标阶段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开标TEST-jt-2022052601测试合肥进场招标项目052601一异议序号标题提交时间是否受理TEST-jt-2022052601测试合肥进场招标项目052601一异议序号标题提交时间是否受理回查看项目信息提出异议智无数据点击【提出异中标候选人公示议】,进行内容定标合同中标公告填写中标通知书园异议异议找到【异议】节点,进入异议提出页面离》》中标0就差这一步!品回口0山智无数据点击【提出异中标候选人公示议】,进行内容定标合同中标公告填写中标通知书园异议异议找到【异议】节点,进入异议提出页面离》》中标0就差这一步!品回口0山智无数据点击【提出异中标候选人公示议】,进行内容定标合同中标公告填写中标通知书园异议异议找到【异议】节点,进入异议提出页面离》》中标0就差这一步!品回口0山智无数据点击【提出异中标候选人公示议】,进行内容定标合同中标公告填写中标通知书园异议异议找到【异议】节点,进入异议提出页面离》》中标0就差这一步!品回口0山智无数据点击【提出异中标候选人公示议】,进行内容定标合同中标公告填写中标通知书园异议异议找到【异议】节点,进入异议提出页面离》》中标0就差这一步!品回口0山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找项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叟本姑搜全88首页意见反帮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回X送更多服务类型:请选择*标题:回查看项目信息*依据和理由:标书购买发票信息登记标书购买发票信息登记支付文件费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答疑问题现场踹勘投标阶段投标保证金新增异议请输入项目名称或编号叟本姑搜全88首页意见反帮助退出新版一服务未开通CA回X送更多服务类型:请选择*标题:回查看项目信息*依据和理由:提出异饺投标文件“异议与投诉内容:开标评标受理时间操作开标附件:土添加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合同提交关闭中标公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异议异议离》中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绿色零碳产业园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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