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储运中心)2026)



项目概况
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6-1-C0006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5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②供应商不得存在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246号
联系方式:175901732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86991463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699146324

附件信息:

4-30招标文件-会务保障 .docx226.1K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项目编号:XJTZY2026-1-C0006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3第一章投标人须知8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10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11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3第五章开标14第六章评标14第七章授予合同24第八章其他25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25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7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32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37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4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制作格式50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51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52第六部分附件76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TZY2026-1-C0006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40000.00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14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服务期限:5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天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5月2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②供应商不得存在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地址:乌鲁木齐市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75901732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联系方式:1869914632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699146324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第一章1.1款项目名称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第一章1.2款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第一章1.3款采购内容自治区第七届矿山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一章1.4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章1.5款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第一章1.6款合同履约期限5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第一章2.1款采 购 人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地址:乌鲁木齐市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7590173278第一章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699146324第一章2.7款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第一章2.13款偏 离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第一章3.1款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章5.1款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一章6.1款现场踏勘不组织组织第一章8.1款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根据8.1款所述政策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二章10.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形式: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第三章15.3款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40000.00元。注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各标项最高投标限价;且分项报价也不得超出各项目分项的限价(如有),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注2:各位投标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项报价累加)和政采云平台上填报的报价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有选择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第三章16.1款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第三章17.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金额14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开标前交纳。账户名称:阿拉尔市天之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65050169618600002835行号:105903100010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注:1、如果发现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无效,且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不予退还;2、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3、供应商以电汇或网银支付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通信无人机项目”。第三章17.2款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第三章17.3款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18.3款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中,凡投标人单位落款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使用私章或使用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各类资格证件(含人员)、业绩证明文件、诉讼及仲裁情况材料、业主评价意见等复印件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影印件或复印件。(4)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除了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内容外,其他的盖章要求均为盖牵头人章。第三章18.4款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要求纸质版文件:由各单位承诺,若中标后提供纸质版文件:三套、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楼特别提示:1.为了便于存档,建议投标文件用A4纸张制作,宜采用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如因装订造成的文档缺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参与多个标项的投标人须按标项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如有)第四章20.1款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第五章22.1款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第五章22.3款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或相关应用模块)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签到、解密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第六章23.4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5人或以上单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方式抽取第六章25.2款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第六章29.1款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人。第七章33.1款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提供履约保函,合同价款10%(保函须由政采云或中标人开户行出具)。第八章35.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八章35.1.1款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和符合国家税务及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和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60%;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数量、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完成全面培训,且无任何质量、技术操作问题,一次性支付剩余的40%合同款项。第八章35.1.2款特别提示1信用记录查询资料;查询时间为:自获取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或自行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八章35.1.3款特别提示2若完成该项目必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条件的,则投标供应商必须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第八章35.1.4款知识产权等★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切不良社会影响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进行。第八章35.1.5款说明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第八章35.1.6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本次采购类型为服务类。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以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1.0%;货物类采购费率1.5%,服务类采购费率1.5%;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70%;货物类采购费率1.1%,服务类采购费率0.80%;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55%;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工程类采购费率0.35%;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合同履约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义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2.5“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7“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2.8“节能产品”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财库〔2019〕19号)。2.9“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财库〔2019〕18号)。2.10“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2.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单位。2.13偏离2.13.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13.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实质性要求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2.14特别说明2.14.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2.14.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14.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3.供应商资格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3.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项目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4.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联合体形式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5.2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6.现场踏勘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6.3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8.1落实的政策如下:(1)《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8.2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款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写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制作格式第六部分附件9.2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9.3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注意可能引起“否决投标”、“拒绝”、“投标无效”、“评审不予通过”等的条款,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10.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1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公告)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10.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10.5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写11.要求11.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12.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投标人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1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3.1.1资格证明文件(A)(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3.1.2商务、技术文件(B)(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6)偏离表;(7)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8)服务方案;(9)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等(如有);(10)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13.2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等)均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13.3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13.4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如提供的范本格式有不完善之处,请自行补充完善。1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满足招标的要求。14.2投标人确保所提供投标内容,其质量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14.3投标人须提交证明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4对照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逐条确定,指出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偏离,须填报偏离表(见附件格式)。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完全,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报价15.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服务及其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投标人漏报的单价或单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其他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15.2其报价须保证在投标有效期及服务期内固定不变,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15.3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为本次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采购人依据主管部门的批复为本次招标项目的设定了最高投标限价(即采购预算),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15.4投标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3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8.1投标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中标单位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8.2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18.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投标文件可使用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4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连续标注页码。(纸质版文件仅须中标单位提供)18.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8.6所有已进入评审程序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的递交19.响应性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9.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提交: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交易平台要求的格式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交易平台将拒收。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投标文件以密封(加密)形式递交(上传)至指定的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20.2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20.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视为撤回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政采云交易平台将拒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公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应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达采购人,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如作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上传的投标文件撤销或修改。21.2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第五章开标22.开标22.1本次招标将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22.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须做好录音、录像工作;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2.3投标文件的解密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按时在线签到、解密。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2.5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六章评标23.评标委员会23.1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依法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评标等活动。评标委员会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3.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3.5评标中因评审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3.6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23.6.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23.6.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23.6.3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23.6.4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23.6.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23.6.6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7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3.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第24.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审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24.2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和授标建议等内容、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24.3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以及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25.评审依据及评标办法2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5.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5.3评审程序:(根据政采云顺序实际操作)成立评标委员会→资格评审→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报价得分计算)→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26.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26.1资格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由采购人(监督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一项未通过审查标准,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否决,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上述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6.3采购人不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26.4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6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公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其投标将被否决。26.8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采购人的评审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6.9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因有效投标不足本次评审办法规定数量而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符合性审查的标准详见附表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评审。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7.1投标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a.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7.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7.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确认的,则其投标无效。28.详细评审28.1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28.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8.3评审因素及标准(附表3:详细评审)评审因素: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内容、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1)商务技术部分;(2)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各项分值时,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28.4报价28.4.1本项目为公开招标,只有一次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将进入报价评审。如符合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交本国产品声明函)。报价得分计算说明: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或经财政政策扣除后最低的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8.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4.3根据财库〔2026〕2号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本项目为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8.5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投标报价部分得分。详细评审的标准详见附表3。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基本资质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3财务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或2025年度的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或其他情况提供说明。4基本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半年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欠税证明等(加盖公章);(2)提供近半年任意2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企业或其他情况提供说明。5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加盖公章)。6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7基本资质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做承诺。(加盖公章,或自行承诺)。8基本资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加盖公章)。9采购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0结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须写明原因。(3)本项内容由监督人完成。(4)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5)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评审意见是否1报价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且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提供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未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且只有一个报价。2商务凡招标文件中要求盖章或签字处,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按要求签章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未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无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技术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等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或有保留的投标;提供偏离表及相关内容的承诺书等;并对投标文件逐条审查。9投标人的合同履约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结论(通过/不通过)说明:(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4)投标人请认真阅读和理解上述内容,避免投标文件中有违背上述审查标准之一的情况发生而造成投标被否决。附表3:详细评审(100分)序号评审因素及标准分值1商务评审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业绩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须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0-6分人员要求投标人须须配备主持人员2人,专业摄像2人,每缺少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注:须提供人员的①有效身份证及证书(或专业资格证书,辅助人员除外);②聘书复印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的不予认可。0-2分企业实力投标人具备 文化活动策划服务企业资质 加2分。0-2分2技术评审投标符合程度对投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各条款的响应程度打分,完全响应或正偏离采购文件需求的得22分,▲每有一条负偏离扣1分;非▲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5分。0-22分设备1.专业摄像设备(专业高清摄像机、航拍器等);2.专业制作设备(非线剪辑设备等)。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0-2分3.音频设备(专业无线麦、领夹话筒等);4.灯光设备(专业补光灯、反光板等)等;满足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0-2分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①服务管理服务整体策划;②会务操作规程;③实施计划书;④人员培训方案(人员日常服务行为规范及礼貌用语培训)等4部分要素进行评审。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6分,每缺一个要素扣4分。服务目标原则明确,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完整,服务流程及沟通协调机制健全,有质量控制、应急保障及监督改进措施。会前准备(需求对接、场地布置、设备调试、材料印制)、会中服务(签到引导、茶水服务、音控辅助、)、会后整理(设备回收、资料归档、场地清理、会后反馈)及会务文档管理规范。实施计划总体时间安排与阶段划分、详细任务分解及责任到人、资源配置计划、风险识别及应对计划。培训计划(时间、周期、课时、方式),日常服务行为规范培训(仪容仪表、站姿坐姿、指引手势、递物规范、纪律要求),礼貌用语培训(问候语、接待语、应答语、致歉语、结束语及情景模拟),以及培训考核与效果验证方式。完整清晰可行全面规范得16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或阐述不全面、有偏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0-16分质量保障措施控制根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至少包括:日常维护保障措施、人员保障措施、用工名册台账建立、安全保密保障措施、服务保障措施等。所有要素齐全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5分,每缺一个要素扣3分。设备/设施巡检、保养、故障响应及处理流程、备品备件管理等内容。措施具体可行、责任明确、有记录机制。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设置、人员资质与经验要求、人员稳定性保障机制(如AB角、替补方案)、人员考勤与绩效考核等内容。建立全体用工人员名册,名册包含人员基本信息(姓名、岗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入职时间等),台账动态更新有记录,且档案管理规范。保密承诺书签订、保密培训教育、涉密信息及载体管理、网络及设备安全防护、违规追责机制等内容。服务响应时效承诺(如问题响应、到场处理时限)、服务热线/联络人机制、投诉处理流程、满意度回访及持续改进机制等内容。措施完整合理措施全面、可操作且能够保证服务水平及质量的得15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或阐述不全面、有偏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0-15分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投标人需提供①组织架构图及服务团队内部管理制度、②日常运行管理方案、③各岗位服务执行标准、④人员培训考核方案、⑤投诉处理方案、⑥会务服务期间多语种紧急服务方案。满分12分,每缺、漏1项内容扣2分。提供清晰完整的组织架构图,明确各岗位层级与汇报关系;内部管理制度涵盖人员考勤、考核、奖惩、交接等内容。日常工作任务及流程安排、排班制度、交接班规范、巡查巡检机制等内容。针对每个岗位(如项目经理、保洁、安保等)分别制定服务执行标准,标准包含工作内容、频次、操作规范、质量要求等。培训计划(培训周期、课时、内容、方式)、培训内容(岗位技能、服务规范、安全保密、国通语等)、考核方式(笔试、实操、情景模拟)、考核结果应用(与绩效、转正、奖惩挂钩)。投诉受理渠道(电话、意见箱、线上等)、登记记录机制、处理流程(受理—核实—处置—反馈—归档)、处理时限要求、不满意升级处理机制、投诉统计分析及改进措施。培训对象及范围(全员或特定岗位)、培训目标及等级要求、培训内容(语音、词汇、语法、日常用语、岗位用语)、培训方式(集中授课、线上学习、情景练习)、培训周期及课时安排、考核方式及合格标准、不达标人员的再培及淘汰机制。制度规范、可行;措施完整合理措施全面、可操作且能够保证服务水平及质量的得14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或阐述不全面、有偏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0-12分应急措施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括但不仅限于搭建、接待、运输、宣传期间的相关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处理、现场安全保障、紧急救援措施、应急处理时间、临时处理措施等。完全满足要求或针对项目情况制定的得6分,每有一处漏项、缺陷扣1分。搭建过程中设备故障、材料损坏、结构坍塌、人员受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接待过程中嘉宾突发疾病、重要人员行程变更、证件遗失、现场冲突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运输过程中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物品遗失或损坏、交通管制、恶劣天气等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宣传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处置各类突发情况,统一口径、规范报备,确保宣传工作安全有序。突发事件进行明确分类(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每类事件有对应的处理流程及责任人。现场安保人员配置及职责、安全巡查频次及路线、消防设施配备及检查、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人员及车辆出入管控等内容。现场安保人员配置及职责、安全巡查频次及路线、消防设施配备及检查、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人员及车辆出入管控等内容。现场医疗急救点设置及急救物资配备、急救人员资质及值班安排、与周边医院联动机制、伤员转运流程、心肺复苏及外伤处理等应急救护能力。各类突发情况的响应时间(如接到报告后到达现场时间)和处置完成时间,时间要求合理、分等级设置(一般/较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及存放位置、备用设备及替代方案、备用人员调度机制、临时区域划定及管理等内容。措施完整合理措施全面、可操作且能够保证服务水平及质量的得6分,每个要素里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或阐述不全面、有偏差或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扣1分。0-6分3价格评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政策扣除后最低的评审价)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权重×100本项目的价格权重为 15%。15 分本次招标评标满分100分,分值构成:投标报价15分,商务、技术评审85分。注:1、以上证明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应招标方要求可随时提供原件备查2、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依次比较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售后服务,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分项得分仍相同,则由评审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3、评委需要严格按照以上方法赋分,不得超过分数界限赋分。4、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9.定标原则29.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并列,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9.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9.3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其他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采购。第七章授予合同30.合同授予标准30.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30.2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0.3如果确定该投标人不能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投标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31.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1.1为维护国家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32.中标通知书3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3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履约担保33.1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保函不退还)。33.3如中标候选人不能提供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承诺如成为中标候选人能够及时提供该笔资金。34.签订合同34.1中标候选人在收到招标方的《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须及时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4.1款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将标授予另一个候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4.4不允许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交他人承担。特殊情况下,中标人必须与招标方协商后共同决定将合同标的中的部分由第三方承担供货和服务责任,但中标方必须对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向招标方负责,并保证第三方提供的供货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相关约定。第八章其他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5.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写明条款应合法合规)。第九章质疑的提出及处理政府采购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36.质疑的提出36.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6.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公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36.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公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6.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6.6质疑必须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应当保证所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于须由相关部门调查、鉴定或者先行做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方。招标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和义务。36.7证明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证明材料。36.8对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37.受理和处理37.1《质疑函》必须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参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的形式送达招标方或采购单位。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7.3对于不符合上述36项所述的相关条款要求的质疑,招标方将不予受理。3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38.其他38.1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38.2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序号具体要求规格数量单位含税价备注主席台1主席台条桌、桌签、台布、椅子等。条桌尺寸:1.2m×0.6m×0.75m桌签尺寸:0.2m×0.1m20套桌签、台布,椅子按条桌数量配备。2主席台保障物品。20套水杯、湿巾、矿泉水等按配备条桌数量配备。3▲主席台背景喷绘及安装、拆除。尺寸:17.5m×5.5m;配重桁架面绷防风布1套铝合金桁架+防风布4主席台美化20m×1m20套主席台前摆绿植5音响设备8+4+4矩阵1套麦克风10支、移动麦2支。氛围布置6▲注水道旗制作及安装旗面0.6×1.9m,配相应旗杆及底座100套10m摆1套7环境彩旗制作及安装总高2.4m,旗面不低于0.8m100套8横幅、竖幅制作及安装0.9m宽400m具体内容、悬挂地点由采购方确定。9队伍介绍牌制作及安装尺寸:1.8m×0.8m;丽屏展架。35个材质:配重底片,中间画面单亮板过高清车贴10飘带气球12m高,旗宽1.2m以上。4套11会务马甲20个带反光标志文件、证件、标识牌制作12裁判用具每套:中性笔2支、铅笔1支、削笔刀1个、橡皮1块、秒表1块、卷尺1把、书写板1块、哨子1个等。订书机10个,订书针10盒。40套秒表有分段计时,记忆存储,多人计时,声光提示功能13领队用具每套:中性笔2支、笔记本1个40套14公文包标准A4文件袋150个15竞赛规则、秩序册印制A4尺寸150套内容由采购方提供,封面全彩16防晒帽速干面料50个防晒帽17人员证件双夹单面内嵌8寸证件套+内芯500个需区分颜色(观摩证、裁判证、领队(教练)证、参赛队员证、工作人员证等)18队伍(裁判)名称牌尺寸:0.8m×0.6m(带手持把手)35个19号码布袖套式260个每个带4个别针,备用10个空号码布20竞赛项目牌尺寸:0.8m×0.6m;铝合金A型展架8个21车辆通行证A4尺寸铜版纸过塑50张22道路指示牌尺寸0.8m×0.6m;铝合金道路指示带配重10套23临时停车场标牌尺寸:0.8m×0.6m;不锈钢落地带配重2套24奖状、牌匾奖状:285mm×417mm85套奖状85个;牌匾18个牌匾:40cm×60cm;木托奖牌18套赛场保障25手持式喇叭50w5个26定制警戒带宽度不少于0.1m10卷单卷长度不少于100m,警戒带上印刷文字。27隔离伸缩带高度0.9m;伸缩长度0-5米;不锈钢50支28地线标记胶带400米红色、黄色各200米29显示屏(器)2m×1m1台30遮阳伞3m×3m四角遮阳伞45组编组1-45号,一组遮阳伞至少配8个板凳、2张桌子(每张桌子:1.2m×0.6m×0.75m)31急救药品4套每套包括:消炎、止泻、防暑、止血、包扎等。32竞赛期间瓶装水保障每件24瓶、每瓶330ml400件33▲理论考试机房供200人上机考试1项每次至少50人同时考试,可录入题库,自动选择出题,计时,判分34会务服务人员20人35▲车辆保障不少于45座客车2辆36▲播音主持男女各1名2人37现场摄像全程跟拍2人活动结束后,剪辑并提供宣传片≥5分钟。38▲竞赛场地清洗2000㎡清洗室外悬浮板总计含税1.本次活动时长5天。2.以上要求,如未说明皆为最低要求,如尺寸、数量、人员数量等。3.第1、5、6、7、8、10、27、29、30、33、35、36项可租赁。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此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合同具体条款以双方最终签订的为准。)重要说明: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依据采购文件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以下合同内容进行删改或补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政府采购合同(xxxxxxx项目)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乙方(卖方):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甲方:(买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项目(购置)项目编号:项目采购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及金额等1.1货物清单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增值税单价(元)含增值税单价(元)含增值税总价(元)生产厂家备注增值税增值税税率 % ,增值税税额 元。含增值税合同总价(大写): 元(小写):¥ 1.2本合同总价包含由乙方工厂至甲方交货地点的运杂费、随机配件及工具费、包装费、装车费、资料费、培训费、整机安装费、调试费、报验取证费、税金、保险费等一切费用。1.3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之标准,执行现行的强制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含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增值税税率为%,增值税元(大写:人民币)。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包含税费、运输、包装、安装、调试、培训等全部费用)。三、技术资料3.1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提供执行项目必要的支持。3.2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6.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七、质保期7.1质保期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履约保函: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或银行出具的保函至甲方。7.3保函退还,保函内容需注明:总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按合同要求乙方履行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保函。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8.2交货方式:现场交付8.3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北二巷100号。九、货款支付9.1货款支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和符合国家税务及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履约保函和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60%,合计:¥元(人民币大写:);全部货物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数量、参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完成全面培训,且无任何质量、技术操作问题,一次性支付剩余的40%合同款项,合计:¥元(人民币大写:)。9.2.甲方必须将合同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账户为乙方唯一合法收款账户,甲方向本合同9.3条明确标注的账户以外的非乙方公账户或乙方员工个人账户转账的,不得视为乙方收取货款证明,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9.3.乙方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开户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行号:十.税费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1.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1.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若运用通讯工具不能解决问题,须在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或提供备用机更换。11.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1.5上述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因甲方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身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1.6乙方向甲方提供3年内不少次现场技术服务。11.7乙方提供设备自带软件终身升级服务。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准备验收货物。12.4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12.6为方便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及时沟通情况,甲、乙双方各自指定如下联系人作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规联系人: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XXX电话:邮箱:】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安装调试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初验通过,初步验收不合格的验收不通过。13.2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并根据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13.3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经甲方确认培训合格后,视为验收合格。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3.4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做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13.5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之日后,甲乙双方自行协商验收时间。13.6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安装调试/质量验收合格:(1)甲方未在合同约定时限/验收期内,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的;(2)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后继续使用、擅自拆卸或处理设备的;(3)因保管不善等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质量问题。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4.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货款结清为止。14.3乙方逾期交付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4.5乙方逾期交付违约金与解除合同违约金一并收取。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免责。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16.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采购文件、乙方报价函、响应文件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2)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3)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4)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履行义务。17.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副本三份,由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 方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六道湾路246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开户银行:建行温泉西路支行账 号:65001614700050001387税 号:1265000045760084XK乙 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税 号:第五部分投标文件制作格式(部分参考格式)XXX项目标项(包)X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年月日一、投标文件编制顺序投标人可按下列顺序排列和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A、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B、商务、技术文件(3)投标函;(4)开标一览表;(5)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6)偏离表;(7)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8)服务方案;(9)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等(如有);(10)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1)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注: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2.为了便于查找,请按上述顺序编排投标文件内容,并在目录中标明每项内容的起始页码。3.可根据评审内容,编制页码索引,格式自拟。二、其他有关附件格式范本A、资格证明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采购人):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任(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编: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投标文件中须放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委托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授权日期:20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电子版签名或印章)。2.如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则无须放置此项文件。(二)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文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如有)、许可证(如有)等证明文件文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文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文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文件7、信用查询记录文件8、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文件9、中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证明文件(或声明函)文件10、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如有,可自行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部分参考格式:2-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各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编制本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技工账号其他经营范围备 注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2-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书(如有)、许可证(如有)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内容)提供,如文件中未做要求的,请提供最近一年度(2024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资信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对于资信证明文件中写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原件。银行资信证明的抬头可以与采购人或征集人名称不同。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2-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审内容)提供,文件中未约定的,请按下述要求提供:(1)提供近半年任意2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无欠税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提供近半年任意2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2-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我方做出虚假承诺,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若贵方在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发现我方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2-7信用查询记录查询渠道和查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查询内容:查询信息包含(但不限于):(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自行承诺2-8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等情况表序号投标人填写1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的母公司及其母公司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2投标人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叙述或附图表示投标人子公司(含控股公司)的情况3投标人的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的情况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情况5单位的主要人员在其他企业任职情况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如实、全面地填写“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若因投标人故意隐瞒,一经查实,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2.如投标人无上表中所述的相关情况,则投标人可在相应表栏中填写“无”。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2-9中小微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证明文件等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4.…………38.(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数据。(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知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但在投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本《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如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则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若符合前述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监狱企业,除了提供本《监狱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在本项目中放弃政府采购政策扶持。2-10其他文件其他:诚信投标承诺书及其他承诺(如有)等。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1、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3、本单位未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4、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未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6、不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7、同意采购人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投标文件中未提出超出采购人要求的附加条件。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9、……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B商务、技术文件(三)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及标项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版文件一份。1、资格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我单位愿以《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全部工作。2、我单位已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包括修改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补遗文件,如有),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任何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质疑或误解的一切权力。3、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6、如我方中标,保证履行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采购合同》中的全部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文件。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20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序号采购内容投标报价(人民币元)1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2合同履约期(服务期)......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全部费用。3.本表中“投标报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附表4-1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内容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中/小/微企业1主席台条桌、桌签、台布、椅子等2主席台保障物品。3主席台背景喷绘及安装、拆除。4主席台美化5音响设备6注水道旗制作及安装………播音主持…现场摄像…(本项目所投的全部内容)投标总价注: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和填写,且单项费用须单独填列;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列其它可能发生的费用。若有单项漏项或未填报,采购人有权认为所漏单项已包含总价中,结算不予调整。本表根据需要进行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为节能、环保产品提供下列明细表,非节能环保产品可不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标项号: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企业名称注册商标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备注123…4合计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品目内产品的,须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标项号:价格单位:元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备注123…4合计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颁布的节能品目内产品的,须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加分。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五)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确保到账,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可提供有效的保证金缴纳证明(汇款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等),未提供者后果自负。(六)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招标文件条款描述投标人响应描述偏离情况说明所在页码备注1合同履约期2付款方式3服务内容…注: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逐条对应填写本表。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在技术、商务部分的差异之处汇集成此表。投标人必须详细填写偏离表,偏离表未声明事项视为认同招标文件标准。2.偏离情况说明:投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填写“正偏离”“完全响应”或“负偏离”。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七)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名称(公章):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主要内容完工时间备注……………我单位承诺以上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注:1.按采购人要求的内容及范围提供相关类型的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前附表。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八)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的要求以及“详细评审”相关内容自行编写内容,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项目服务方案、阶段计划、工作的大纲内容,描述自身对本项目的理解等。方案须条理清晰、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细致周到;投标编写内容详尽、易于理解、评审和富于建设性。附表8-1拟派遣人员汇总表(如有)(1)拟委任项目主要人员简历(本表格式仅供参考,也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本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学位职称职务现所在机构或部门服务时间注册证书及注册号(如有)序号证书名证书号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务备注(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汇总表(本表格式仅供参考,也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编制本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岗位从事该岗位的时间或业绩案列123…注:上述两表后应附1、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有);2、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国家规定或行业相关上岗、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有);4、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特别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或采购人的进度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的增加,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九)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等(如有)根据服务内容进行编制。须说明:1.培训方案等(如有)。2.其他投标商认为必要的承诺内容及优惠条件等(如有)。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承诺书(1)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承诺书(2)投标单位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贿赂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十一)其他有利于投标的资料(如有)其他有利于投标的文件等。第六部分附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救援职业技能竞赛—会务保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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