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屋面光伏工程 充电站设计招标公告(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2026)
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询比公告
本项目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项目编号:2026-FJRT-ZB-020,采购人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方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
1.2 标包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
1.3 采购类型:服务类
1.4 采购内容:本次设计范围涵盖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系统、光伏配电设施、乌石浦地块充电桩设施及连接线路的全流程设计,以及设计相关的技术咨询、现场配合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任务书 。
1.5 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湖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1.7 最高限价:人民币69,850.00元(含税)。
1.8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具体节点详见第五章采购任务书。
1.9 其它事项:/。
二、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2.4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2.5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2.9其它资格要求:
2.9.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9.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21时00分至2026年5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3.2 平台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由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ronghw.cn/)要求。
3.3 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响应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
3.4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四、响应文件递交
4.1 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供应商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4.2 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12日10时00分;评审地点: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联系人:王星元;联系方式:19959181879。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进行开启唱价。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4.5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规则: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当为系统原因时,待系统故障解除后正常唱价解密;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新响应文件前需要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
5.6 供应商只支持通过响应工具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层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459976787
电子邮件:50443905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
联系人:王星元、黄剑雄
电话:19959181879、 18859971732
电子邮件:wangxingyuan5@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
投诉异议渠道
联系人:王星元、黄剑雄
电话:19959181879、 18859971732
电子邮件:wangxingyuan5@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
监督投诉渠道(地产公司总部)
联系人:单经理
联系电话:18600117151
邮箱:cgjdts@rtdc.cn
监督投诉渠道: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层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280040811
电子邮件:yanglin@rtdc.cn
监督投诉渠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
联系电话:400-189-8880
邮箱:rtswptts@163.com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 开标: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线上开启。
9.2 评审:在评审环节中,评审小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处理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障在评审期间内电话通畅,根据评审项目具体要求,供应商需到现场或远程沟通的方式回复评审相关问题,具体根据采购人员要求为准。
9.3 监督投诉:所有监督投诉需在公示期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实名投诉(个人监督投诉需含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手签或人名章,公司监督投诉需包含公司公章及联系方式),并包含举证信息及完整证据链、证据获得方式,如监督投诉内容未包含上述信息,或超出公示期,则采购人无反馈义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公告.pdf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询比文件附件:融通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号乌石埔充电站设计.zip
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询比公告本项目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项目编号:2026-FJRT-ZB-020,采购人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方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1.2标包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1.3采购类型:服务类1.4采购内容:本次设计范围涵盖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系统、光伏配电设施、乌石浦地块充电桩设施及连接线路的全流程设计,以及设计相关的技术咨询、现场配合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任务书。1.5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湖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1.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1.7最高限价:人民币69,850.00元(含税)。1.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具体节点详见第五章采购任务书。1.9其它事项:/。二、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2.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6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2.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2.9其它资格要求:2.9.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9.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21时00分至2026年5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获取采购文件。3.2平台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由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ronghw.cn/)要求。3.3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响应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3.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四、响应文件递交4.1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供应商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4.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10时00分;评审地点: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联系人:王星元;联系方式:19959181879。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进行开启唱价。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4.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4.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规则: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5.1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2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当为系统原因时,待系统故障解除后正常唱价解密;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3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新响应文件前需要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5.5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5.6供应商只支持通过响应工具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公告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层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459976787电子邮件:504439054@qq.com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联系人:王星元、黄剑雄电话:19959181879、18859971732电子邮件:wangxingyuan5@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投诉异议渠道联系人:王星元、黄剑雄电话:19959181879、18859971732电子邮件:wangxingyuan5@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监督投诉渠道(地产公司总部)联系人:单经理联系电话:18600117151邮箱:cgjdts@rtdc.cn监督投诉渠道: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层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280040811电子邮件:yanglin@rtdc.cn监督投诉渠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400-189-8880邮箱:rtswptts@163.com八、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九、附加项9.1开标: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线上开启。9.2评审:在评审环节中,评审小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处理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障在评审期间内电话通畅,根据评审项目具体要求,供应商需到现场或远程沟通的方式回复评审相关问题,具体根据采购人员要求为准。9.3监督投诉:所有监督投诉需在公示期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实名投诉(个人监督投诉需含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手签或人名章,公司监督投诉需包含公司公章及联系方式),并包含举证信息及完整证据链、证据获得方式,如监督投诉内容未包含上述信息,或超出公示期,则采购人无反馈义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6年4月
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询比文件项目编号:2026-FJRT-ZB-020采购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询比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25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五章采购任务书58第六章询比评审标准59第一章询比公告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询比公告本项目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项目编号:2026-FJRT-ZB-020,采购人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方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报名。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1.2标包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1.3采购类型:服务类1.4采购内容:本次设计范围涵盖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系统、光伏配电设施、乌石浦地块充电桩设施及连接线路的全流程设计,以及设计相关的技术咨询、现场配合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任务书。1.5项目实施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湖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1.6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区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1.7最高限价:人民币69,850.00元(含税)。1.8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具体节点详见第五章采购任务书。1.9其它事项:/。二、资格要求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2.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2.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6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其中失信被执行人可以为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2.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2.9其它资格要求:2.9.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9.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3.1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6年5月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是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进行获取采购文件。3.2平台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标书款,由中国融通集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统一收取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ronghw.cn/)要求(询比保证金、平台服务费咨询:杨凯多13521786960)。3.3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响应工具,在参与项目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文件的下载及应答;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189-8880)3.4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四、响应文件递交4.1本项目支持电子响应文件加密递交(签章、加密),供应商不需要递交纸质响应文件;4.2电子响应文件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10时00分;评审地点: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联系人:王星元;联系方式:19959181879。4.3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进行开启唱价。4.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4.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4.5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异常处理规则: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5.1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5.2当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响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当为系统原因时,待系统故障解除后正常唱价解密;非系统原因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3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5.4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新响应文件前需要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5.5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状态;5.6供应商只支持通过响应工具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比公告仅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层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459976787电子邮件:504439054@qq.com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联系人:王星元、黄剑雄电话:19959181879、18859971732电子邮件:wangxingyuan5@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投诉异议渠道联系人:王星元、黄剑雄电话:19959181879、18859971732电子邮件:wangxingyuan5@sinochem.com、huangjianxiong@sinochem.com监督投诉渠道(地产公司总部)联系人:单经理联系电话:18600117151邮箱:cgjdts@rtdc.cn监督投诉渠道: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层联系人:杨先生电话:15280040811电子邮件:yanglin@rtdc.cn监督投诉渠道(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联系电话:400-189-8880邮箱:rtswptts@163.com八、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九、附加项9.1开标: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线上开启。9.2评审:在评审环节中,评审小组会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处理联系人信息(姓名、联系电话等),并保障在评审期间内电话通畅,根据评审项目具体要求,供应商需到现场或远程沟通的方式回复评审相关问题,具体根据采购人员要求为准。9.3监督投诉:所有监督投诉需在公示期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实名投诉(个人监督投诉需含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联系方式,手签或人名章,公司监督投诉需包含公司公章及联系方式),并包含举证信息及完整证据链、证据获得方式,如监督投诉内容未包含上述信息,或超出公示期,则采购人无反馈义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2026年4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询比文件“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与询比文件各部分内容有差异,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项目的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最高限价:¥69,85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玖仟捌佰伍拾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1采购人:详见询比公告2.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询比公告 七、联系方式 ★2.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询比公告中二、资格要求4.2项目踏勘:统一组织,时间: 年 月 日;地点: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联系人: 联系电话: 6.1提疑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答疑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将疑问卷(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本)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提疑、答疑。(提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将不被接受,采购人对提疑内容统一回复。)二、响应文件的编制★11.1报价方式:含税总价,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11.5本项目的最小响应单位为包。此次采购共计1个包,供应商必须独立对每一个完整的包进行响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6清标内容及方式:本项目对推荐的前1名单位进行清标,视现场情况扩大清标范围(如发现可能存在围标串标嫌疑、清标后否决供应商较多或其他异常情况等)。清标工作完成后,成交人须按清标结果执行。清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响应文件是否存在更改采购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审查。(2)对响应报价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错项、漏项、增项的核查与整理。(3)不平衡报价及其合理性审查。(4)对所有响应文件的IP地址、MAC地址、编辑人员信息、报价内容一致性等进行清标。★13.1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2、如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需为供应商员工,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信用记录: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凭证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承诺函)。6、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15.2询比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15.3询比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可采用以下任意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形式递交:①现金形式;应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保证金收款账号以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生成的为准。②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提交后不予退还,到期自动作废,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④保险公司出具的询比保证保险形式;询比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开具询比保证保险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询比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询比保证保险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截止时间一致。询比保证金证明材料形式:(1)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组成部分。(2)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仅接受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扫描件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组成部分。询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注:1.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按原路退还。2.成交人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询比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16.1响应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7.1响应文件: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需为盖章、签字齐全后的PDF文件。电商平台上传文件中,第一信封处需上传所有非报价(如“商务部分”“资信部分/技术资格部分”“技术部分”等)部分扫描版内容,第二信封处需上传响应函及所有报价相关文件扫描版内容。18.2“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包括内容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部分不得出现在商务或技术部分文件内,未按要求上传的,其响应文件可能被否决。如涉及多个标包的各标包必须独立上传。18.4 (1)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后,先线上开启商务、技术部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有效供应商满足询比文件的要求后,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进行线上唱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在远程参加(供应商全程不需CA解密),初审或技术评审不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不开启。(2)询比文件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合同、证明材料等原件,供应商需提前准备,如需查看相应原件,供应商需在收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递交(提供原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3)合同订立采用电子章(平台-上上签 https://www.bestsign.cn/),请于公示期结束前完成注册(注册费用自理)。(4)构成本询比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供应商应在报价期间提出,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协商以获得澄清,否则将以更为严格的要求或者采购人指定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四、开标与评审22.1开标时间: 2026年5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福州市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层。24.3本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5.6.1在开标和形式、响应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1)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版);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密的;3)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审小组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供应商的响应函未提供或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不满足询比文件商务部分中“★”号条款的;8)在采购过程中,有不正当的对采购人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或行为,或不正当的企图影响评审小组正常工作的;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响应的;11)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响应文件中有虚假陈述的;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大面积异常一致、异常错误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8)不同投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9)不同供应商的线上响应文件的IP地址和MAC地址一致的;20)响应文件符合询比文件中规定拒绝的其它商务条款。21)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否决的情形。25.6.2在形式、响应性审查(技术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1)响应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2)供应商简单复制询比文件的整体技术要求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且经评审小组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的;3)不满足询比文件“★”号条款的;4)未能实质上满足询比文件技术性能要求的;5)响应文件符合询比文件中规定拒绝的其它技术条款。25.6.3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且没收询比保证金: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7)不同供应商的线上响应文件的IP地址或MAC地址一致;8)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14)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15)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25.6.4一、评审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要求,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响应进行拒绝。拒绝响应包括以下情形:(一)响应文件未经供应商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二)以联合体方式响应而无联合体协议的;(三)供应商不符合国家或者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四)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但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备选响应的除外;(五)响应报价被评审小组认定为异常低价响应的或高于询比文件设定的最高响应限价;(六)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七)供应商有串通响应、弄虚作假或者有行贿、欺骗行为的;(八)以他人名义响应的;(九)应拒绝响应的其他情形。二、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审小组按围串标拒绝响应处理:(一)不同响应文件的最后修改人为同一人;(二)不同响应文件内容存在3处以上雷同错误,如文字错误、符号错误、计算错误、格式排版错误等;(三)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MAC地址、硬盘序号等相同)、同一工具软件账号制作工程量清单或响应文件;(四)不同供应商的联系人、电话或者地址相同;(五)不同供应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六)不同供应商表现出一定规律性特征的其他情形,经核查属实的。三、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的,由评审小组按弄虚作假拒绝响应处理:(一)伪造企业或人员资质资格、财务、业绩、信用情况等;(二)同一项目收到反映供应商弄虚作假的异议(质疑)、投诉,经核查属实的;(三)项目负责人未在响应企业缴纳社保;(四)供应商提交的第三方评价(检测、认证)结果系伪造、变造产生;(五)供应商弄虚作假的其他情况。四、采购人在定标之前应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审核工作,如发现评审过程存在问题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复核,确认存在问题的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评审审核主要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复盘复核,应重点复核以下事项,并对成交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复核:(一)是否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二)是否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三)是否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定标规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四)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五)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响应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六)是否依法通知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七)是否存在随意拒绝响应、应废未废的情况;(八)是否存在评审小组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评标职责的其他情形。采购人认为成交候选人存在前款第(一)种情形的,在充分核验事实情况后,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规定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询比。采购人认为成交候选人存在前款第(二)至(八)种情形的,应当由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组织核验的,发现其资质、人员资格、财务状况、生产条件等不符合中标条件,因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履约,应当由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五、授予合同30.1评审结果将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上发布公示。33.4付款方式:具体详见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35.1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原国家计委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计费标准下浮40%收取,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成交金额50万元以下的保底收费4000元,50万(含) -100万的保底收费6000元,100(含) 万以上的保底收费8000元。36.3监督投诉渠道:见询比公告。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采购人已获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1.2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合格的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的工程、货物和服务1.1.1.1.1.1.3.1无论询比文件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所提供的服务及承接的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不符合其响应将被否决。4.响应费用与响应前预备会议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成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询比文件5.询比文件构成5.1“询比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询比、响应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询比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询比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采购任务书第六章询比评审标准除所述各章节内容外,采购人在采购期间发出的澄清、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函件均是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比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比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否决。6.询比文件的澄清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收到的对询比文件的异议、澄清,以电子商务平台形式或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7.询比文件的修改1.7.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比文件进行修改。1.7.2询比文件的修改是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询比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1.7.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询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询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按照询比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的响应函;2)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用以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而且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文件,用以证明供应商所提供的施工、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比文件的相关规定;4)按照供应商须知第15条规定提交的询比保证金。9.2.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顺序编写。10.响应文件格式10.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询比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删减内容。11.报价1.11.1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询比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比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供应商让利,漏项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实质性的缺漏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11.3供应商所报的响应价应是固定不变的。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6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而予以拒绝。1.11.4本项目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1.11.5本项目的最小响应单位为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6本项目如需清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响应货币:人民币。13.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供应商必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1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施工、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询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询比保证金及履约保函5.215.1询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5.215.2询比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15.3询比保证金提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15.4未按规定提交询比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5.215.5询比保证金退回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15.6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询比保证金将被没收: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6)不同投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7)不同供应商的线上响应文件的IP地址或MAC地址一致的;8)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3)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14)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15)法律法规和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5.215.7如果采购人按上述15.6条没收了供应商的询比保证金后,供应商还应负责赔偿由于供应商上述过失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15.8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成交人需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按询比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15.9履约保证金管理:成交人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6.响应有效期16.1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17.3供应商应填写单位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17.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7.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才有效。4、响应文件的递交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18.2报价部分上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3供应商应按第18.1、18.2条款中的规定进行上传,按照询比公告中注明的时间和方式递交。1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询比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0.迟交的响应文件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1.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加密和递交。21.3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1.4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比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6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审22.开标22.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开标唱标,所有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参加。开标结束后供应商应通过平台进行开标结果确认,24小时未确认的则视为供应商认可开标会议的开标结果。23.资格审查23.1开标后,评审小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响应总价超出最高限价的;2)供应商未提交询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3)供应商未提供本须知14.1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询比文件要求的;4)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23.2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或未提供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图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为无效响应。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被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2)联合体参与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详见询比文件第一章第2条的规定)。23.3其他补充:无。24.评审小组和评审方法24.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24.2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内容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24.3本项目评审方法:评审小组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25.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24.25.1评审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4.25.2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24.25.3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比文件的要求。24.25.4实质上响应的应该是与询比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24.25.5评审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评审工作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4.25.6实质上没有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25.6.1符合性审查(商务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详细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25.6.2初步审查(技术部分)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详细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24.25.7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1.1.1.1.1.1.26.1评审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1.1.1.1.1.1.26.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26.2.1平台公开唱出的报价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平台公开唱出的报价为准;26.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26.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改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6.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6.2.6供应商的报价原则上不允许有漏项。如出现漏项,视为供应商让利,漏项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如供应商出现重大漏项,其响应将被拒绝。1.1.1.1.1.1.26.3评审小组将按照询比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1条以及对报价及报价调整因素的如下规定,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得分。1.1.1.1.1.1.26.4评审小组应按询比文件的要求进行,本项目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评审原则,即供应商通过评审小组的符合性审核后,在实质性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评审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1.1.1.1.1.1.26.5响应异常处理:首次采购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评审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终止本次询比活动,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措施,重新组织采购。重新发布公告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评审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可继续采购活动;供应商只有1家时,报采购人审批通过后,可按照直接采购基本程序第11条组织商议及评审。在定商限价供应商名录内实施第二阶段比选的,发出邀请函后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的,可继续采购活动。27.成交人的确定27.1在全部满足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商务、技术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后,以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人。27.2对于采用有效技术标价低者/有效技术标次低价者得评标方式的,若两个供应商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得分也相同,由评审小组随机抽取。当成交人自动放弃成交时,采购人将根据候选人排名确定排名在前的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此类推或重新采购。28.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的接触28.1除本须知第24.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与其响应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接触。28.2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小组的评审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3开标后直至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询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权意见等,参与评审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任何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授予合同29.合同授予标准29.1除第31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审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7、评审结果的公告30.1评审结果公告媒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31.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响应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9、成交通知书32.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3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0、签订合同33.1供应商应同意《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报送至采购人处。成交人应按照询比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如有)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履约保证金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3.1条规定执行,将取消该成交资格,并没收其询比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实质上响应、通过资格后审且排名次低的供应商,或重新采购。33.3本次采购以包为授标单位,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本采购内容分包。33.4付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腐败、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34.1定义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利益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的使响应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3)“不公平竞争行为”是指供应商所给出的价格明显低于其成本的竞争行为。34.2如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欺诈或不公平竞争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12、代理或专家服务费35.1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13、质疑与接收36.1供应商认为询比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异议。36.2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或异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或异议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异议函)接收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详见询比文件附件1:2026年常年法律服务合同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正本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一、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在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询比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含税人民币(大写):(RMB¥:元);不含税人民币(大写):(RMB¥:元);税率%的响应报价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任务,并确保项目质量达到要求。我方同意本响应函在询比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询比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本响应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天。随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是本响应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随同本响应函递交询比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成交通知书连同本响应函,包括响应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我方承诺:我方拟派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负责参加开标会、签署开标记录等有关工作。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响应内容响应含税总价(单位:元)响应不含税总价(单位:元)增值税税金(单位:元)增值税税率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大写:小写:大写:小写: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注:报价须包括供应商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三、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询比文件附件2: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1.报价须包括供应商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所有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费用。2.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全部费用。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3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服务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正本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索引表序号评审因素资料所在页码范围备注一商务部分1资格证明文件1.1营业执照1.2资质证书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信用记录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1.6承诺函1.7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文件1.8询比保证金/保函2技术要求偏离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4供应商情况表5类似项目业绩6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保密承诺函10供应商廉洁协议11阳光宣言二技术部分13详细技术响应1资格证明文件1.1营业执照说明: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2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或盖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并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手签章或方章(人名章):被授权人签字: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1.4信用记录行政处罚查询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被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期间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截图、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截图,并显示截取时间(网页版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最终以代理公司现场查询为准)。截屏时将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和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同时截在一张图中。欢迎来到信用中国登录注册通知公告网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文章WWWCREDTCHNAOOV.CN信用信息分类查询重点楼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BANK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名单失信联合戒对象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愉失信当事人安全生产领线严重失信现飛名单当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分类查询二台桌面助手口X口×+信用服务信用中国X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C:北京时间百度搜索一:北京时间百度搜索×3搜索https://zxgk.ce2A9☆Q搜索3中日https://www.bai.eA☆一中日0北京时间X网页图片国资讯口视频笔记西地图贴贴吧口文库Ail-全部校准实时时间秒钟在线显示取自于哪个城市美XXX百度为您找到以下结果正号证件号中国北京时间UTC+8韦宁4527011961****1325周珍5010063522301975****0027安德正3326251976****311X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查询条件距离北京日落16:53还有06小时46分++被执行人姓名/名称: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91370102MA3QD2192日出07:07日落16:53省份:山东RNHa验证码正确!验证码:mha验证码正确!2024-11-22星期五在山东省(市)范围内没有找到91370102MA3QD2J92融通地产(山东相关的结果百度时间创造历史的每时每刻尽在北京时间官方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首页“网站是北京首个市级融媒体平台是北京广播电视台声明平台。汇聚海量新鲜资讯聚合北京广播电视台优质节目,提供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失信被执行人通行信用戒,促便其白动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界过该平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标军事法民)先维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现有关事项作出知下声明:一、执行人未屋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执行法二各级人民法院将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供相关单位依照btime.com服务,致力成为为全网用户提供综合服务的智慧融媒体平台。北京时间中°,在线校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子以信用您成:将向征信机中国China17:34:11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所属时区:UTC/GMT+8小时(构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度/纬度:东经+116°20/北纬-39°56国家区号:+86(中国)地区区号:10电脑时间: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失信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联达请GVB610:06∧中x2024-11-22WMRFTCINAGOV.CN一社信南代中招国际有限公司文童QR首页曷+个人请用信服务行业城市值用联网导信用信息分类查询NEMS长一社会用代合询严重失主休名单合询区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BANK政应米购产重市法失信行为人信掖执行人记录名单重大收注达人信土修失心联合成对原名单欠农民一资装计广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牛产领城产文信E名单当告信白安客53果中丰口×口×+口北京时间百度搜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示X口曲北京时间百度搜索×搜索回搜索中Chttps://www.crA☆丨中https://www.baieA☆3丨日0欢迎来到信用中国北京时间X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站内Ai网页图片国资讯,口视频目笔记地图贴贴吧口文库WWW.CREDITCHINAGOV.CN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部校准实时时间秒钟在线显示取自于哪个城市美XXXX首页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息公示信用服务信用研究百度为您找到以下结果行业信用信用承诺信易+联合奖惩个人信用城市信用中国北京时间UTC+8可您所在的位置:首页>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100339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距离北京日落16:53还有06小时49分+融通地产(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日出07:07日落16:532024-11-22星期五查询结果百度时间创造历史的每时每刻尽在北京时间官方“网站是北京首个市级融媒体平台是北京广播电视台平台,汇聚海量新鲜资讯聚合北京广播电视台优质节目,提供服务,致力成为为全网用户提供综合服务的智慧融媒体平台。btime.com北京时间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数据在线校准中国China17:34:112024年11月21日,星期四所属时区:UTC/GMT+8小时(度/纬度:东经+116°201北纬-39°56国家区号:+86(中国)地区区号:10电脑时间联达清标DF快谏GVB6人中x包10:03Sx包 忠诚规矩清正禾购输入查询内容搜索严谨专业担当首页综合动态采购大厅服务大厅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培训考核信投诉处理公告知情告知书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理主体类型全部供应商/专家名称请输入您要处理部门请输入处理编号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码/身份证号码查询重置处理编号供应商/专家名称处理日期处理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没有查询到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关键字:本次查询的时间:2024-12-2613:29:56 忠诚规矩清正输入查询内容搜索严谨专业担当首页综合动态采购大厅服务大厅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培训考核投诉处理公告知情告知书军队采购预警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理主体类型全部供应商/专家名称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处理部门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处理编号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码/身份证号码处理日期请选请选择结束时间查询重置处理编号供应商/专家名称暂停生效范围(单位)处理日期处理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暂停生效范围没有查询到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关键字:本次查询的时间:2024-12-2613:32:58忠诚规矩清正输入查询内容搜索严谨专业担当首页综合动态采购大厅服务大厅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培训考核投诉处理公告知情告知书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晳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理主体类型全部供应商/专家名称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处理结果全部处罚生效范围(品种)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码/身份证号码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处理编号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请选择开始时间查询重置处理编号供应商/专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处理结果处罚生效范围(单位)处罚生效范围(品种)处理日期处理部门没有查询到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关键字本次查询的时间:2024-12-2613:33:58 忠诚规矩清正输入查询内容搜索严谨专业担当首页综合动态采购大厅服务大厅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培训考核投诉处理公告知情告知书军队采购预警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内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内清输处理日期请选择开始时间查询重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处理部门没有查询到相关记录本次查询的关键字本次查询的时间:2024-12-2613:36:09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原件扫描件)和缴纳社保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1.6承诺函承诺函致: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1.我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超过200万及以上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4.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我单位遵从“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之规定。6.我单位承诺若我公司中标将严格遵守采购人要求,杜绝分包转包行为。7.我单位有义务监督采购人员工廉洁从业,对违反者,我单位有责任向采购人监督投诉渠道反馈和举报。8.我单位承诺主动如实向采购人通报本单位股东或员工是否与采购人员工存在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是否有采购人离职员工在本单位担任重要岗位。9.我单位承诺不与采购人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响应文件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10.我单位承诺、不与其他单位串通响应,或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11.我单位承诺不向采购人员工及其亲属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等。12.我单位承诺不邀请采购人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娱乐、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13.我单位承诺不给采购人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费用,不提供任何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14.我单位承诺不对采购人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行为提供资金或物资资助。15.我单位承诺如发现任何本单位人员有向采购人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将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如发现采购人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将坚决拒绝,并及时向采购人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6.其他(如有)供应商:(盖章)1.7询比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文件询比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8询比保证金/保函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组成部分。采用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仅接受电子保函)形式:提交保函扫描件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作为资格文件组成部分。2技术要求偏离表序号询比文件条目号询比文件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除以上内容,我司对询比文件的其他技术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1.供应商如果对本项目技术需求各条款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供应商“完全响应”询比文件所有技术条款的要求,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无偏离”或“全部响应”,不满足项则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负偏离”。如不提交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询比文件的所有技术条款。2.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应便于评审小组查阅。3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询比文件条目号询比文件的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全部响应2全部响应3全部响应……除以上内容,我司对询比文件的其他商务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如果对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等在内的商务条款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并作出说明;如供应商“完全响应”询比文件所有商务条款的要求,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无偏离”或“全部响应”,不满足项则应在本表中明确写明“负偏离”。如不提交此表,则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询比文件的所有商务条款。4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详细地址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主管部门(选填)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职务企业类型被授权人职务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简介及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员工情况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技工人数流动资金万元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万元净值万元企业财务状况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税后利润负债总额2023202420255类似项目业绩序号业绩名称业绩服务年度履约服务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注: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光伏或充电桩设计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服务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合同中无法体现该服务内容的可以另附其他证明材料】。业绩表中项目顺序应与支持文件编制顺序一致,未提供支持文件的项目业绩无效;非近三年、非类似业绩及复印不清晰无法确定有效性的材料无效。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该次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6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按项目分别配置)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工作职责工作经验注:需提供满足本项目内容的全部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近六个月中任意一月的社保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对应项目配置表)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拟在本项目任职从事项目主管年限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业主单位项目名称规模服务期限在该项目中所任职务注:1、只填写类似项目已完成情况。2、需随表附上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文件,上述所有文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9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项目(项目编号:),我方特做如下保密承诺:不论响应成功与否,对因上述项目我方所获取的与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严格进行保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复印或扫描等)进行复制;同时对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所有有关人员在使用上述信息、资料文件时进行登记备案;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询比文件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如我方成交,在后续的合同期间及其结束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保证不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用于发表和公布,或对外泄露。一旦发现或有举报我方人员出现泄密或其他违约行为,经证实后我方除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予以内部处分外,完全愿意接受贵方的处理意见并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承诺人(公司名称):日期:年月日10廉洁协议书廉洁协议书甲方: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乙方:XXXXXXXXXXXXXXX公司甲方指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或其他有管理权的公司;乙方指参与甲方工程、货物或服务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合同履约单位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双方的参与人、执行人等都受本协议的约束。诚实守信是甲方的核心价值观,甲方与乙方之间是简单、双赢的企业合作关系,双方约定在招投标及履约、结算过程中遵守以下廉洁约定。一、甲方廉洁要求和廉洁主张1.甲方要求参与以上活动的本单位员工遵守《融通地产廉洁从业准则》,不得谋取私利,不得向乙方索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形式的个人利益;2.甲方要求参与以上活动的本单位员工主动申报与乙方的特殊关系,如本单位员工是否与乙方股东或员工存在亲属关系等;3.甲方在资格预审、入围审批、询比文件编制、评议标、定标等采购过程中,只会考虑乙方的经营实力,对品质、工期、成本、安全的控制能力,对询比项目的重视程度,项目团队的人员配置、技术文件、对询比文件的响应程度、商务报价的合理性、报价特别优惠条款等因素,任何重要的流程环节,均由甲方的询比委员会集体决策,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对乙方有特别的照顾和优惠;4.乙方一旦中标、中选,在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履约评级、变更签证确认、合同结算等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个人利益因素而降低合同标准、增加费用、抬高结算金额等;5.发现乙方员工有行贿行为的,甲方应坚决拒绝,并向乙方领导反馈,根据情况严重性,甲方将给予乙方合作供应商名册降级、列入黑名单、或解除合同的处罚;6.对甲方人员的违约行为,欢迎乙方进行投诉、举报,甲方将对乙方投诉举报人及投诉举报内容高度保密,并在接到投诉举报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乙方;7.对于长期支持和敢于揭露甲方员工存在廉洁违规行为的乙方,甲方优先考虑给予合作机会。二、乙方廉洁要求1.乙方有义务监督甲方员工廉洁从业,对违反者,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反馈和举报;2.乙方应主动如实向甲方通报本单位股东或员工是否与甲方员工存在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是否有甲方离职员工在本单位担任重要岗位;3.乙方不得与甲方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4.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得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5.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等;6.乙方不得邀请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参与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娱乐、体育、休闲、旅游等活动;7.乙方不得给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费用;8.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9.乙方不得对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行为提供资金或物资资助;10.乙方应当确保乙方人员了解并自觉遵守本协议,发现乙方任何人员有向甲方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予立即制止、严肃处理。乙方发现甲方员工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甲方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11.乙方向甲方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经查证属实的,将被列入甲方的黑名单,乙方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三、投诉及举报管理1.甲方投诉及举报管理:甲方设投诉及举报管理部门为,邮箱:,电话:。2.乙方投诉及举报管理:乙方设投诉及举报管理部门为,邮箱:,电话:。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11阳光宣言阳光宣言为推动与合作伙伴建立简单、双赢的合作关系,避免任何个人利益因素干扰,融通地产倡导与合作伙伴共同遵守以下行为准则:一、不以向融通地产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与融通地产的合作关系;二、不轻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并主动如实向融通地产通报本单位是否有股东或内部员工与融通地产员工存在亲属关系,是否有融通地产离职员工在本单位重要岗位任职;三、不与融通地产员工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业务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四、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五、不在与融通地产合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或谎报工程量;六、不向融通地产员工或其请托人、代理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年证、贵重礼物;七、不向融通地产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宴请和争乐、体育、休闲、旅游活动;八、不给融通地产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报销任何费用;九、不向融通地产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住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十、不向融通地产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受、工作安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或物资资助;十一、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向融通地产员工行贿倾向、建议或行为的,应立即予以制止、严肃处理;发现融通地产员工及其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有索贿、受贿行为的,应坚决拒绝,并及时向融通地产领导或纪检工作部举报;十二、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双方再次合作将受到限制。融通地产与合作伙伴应积极向员工宣传本宣言,使员工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廉洁、高效、坦诚的合作氛围。【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12详细技术响应供应商按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任务书及第六章评审细则自行编写详细技术响应文件(格式自拟)第五章采购任务书详见询比文件附件3:设计任务书第六章询比评审标准一、评审总则:(一)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询比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小组按照有效报价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以响应报价低的优先;响应报价相同的,以技术商务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商务得分也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式或由采购人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二)评审小组依据询比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三)按本办法评标,排名位于前3名的供应商为评审小组依次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由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组织定标,确定1名成交人。二、评审程序及标准(一)评标程序主要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方可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对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的评审。采取技术资格准入的方式,首先进行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大于等于24分的应答人进入价格评定,小于24分的应答将被拒绝。(二)初步审查标准形式评审表形式评审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资格审查表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项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项规定信用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项规定缴纳税收入账凭证及社保缴纳证明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项规定承诺函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3项规定响应性审查表响应性审查响应范围符合第一章询比公告的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需求”规定其他要求符合询比文件要求(六)详细评审分值分配如下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商务技术评审标准类似业绩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光伏或充电桩设计服务业绩,每份得3分,累计满分12分。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合同中无法体现该服务内容的可以另附其他证明材料。12企业资质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团队配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拟派人员数量、资质、职称、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内容:(1)完全满足项目需要,管理人员配备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优秀,得(6,8]分;(2)基本满足项目需要,管理人员配备较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一般,得(4,6]分; (3)不满足项目需要,管理人员配备不齐全且经验及综合素质较差,得(0,4]分;(4)未提供得0分;注:具体团队配置情况详见设计任务书,需提供相应人员社保证明、资质证明、职称证明等,并加盖公章。8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的,得1分,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承担过类似光伏或充电桩设计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业绩合同复印件服务内容页、日期页、签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名字可提供其他证明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6设计重难点描述及分析结合提供资料对项目存在难点进行分析及合理解决方案:(1)上述方案内容齐全、详细、重点突出、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6]分;(2)上述方案内容较为齐全、详细、重点突出一般、较为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4]分;(3)上述方案内容不齐全、详细、重点描述较差、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差较大的得(0,2]分;(4)未提供的,得0分。6设计经济性控制措施结合项目要求,阐述设计方案中如何控制成本或提升效率:(1)上述方案或措施齐全、内容详细、保证方案或措施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6]分;(2)上述方案或措施齐全、保证方案或措施一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4]分;(3)上述方案或措施缺漏较多、保证方案或措施较差、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偏差较大的得(0,2]分;(4)未提供的,得0分。62商务报价评审标准响应报价60分报价评审标准:供应商商务报价得分=满分分值×(1-偏差度) 其中偏差度采用如下计算方式:当供应商报价低于评审基准价时,偏差度=|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2×100% ;当供应商报价高于评审基准价时,偏差度=|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评审基准价=有效标供应商商务报价的平均值。60合计100分说明:(1)采取技术资格准入的方式,首先进行技术商务评分,技术商务评分大于等于24分的应答人进入价格评定,小于24分的应答将被否决。2、商务(非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对通过商务及技术部分评审的单位进行报价部分文件的开启及线上唱标,按下表标准进行报价符合性评审。报价评审标准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开价格标以后进行评审)响应函内容符合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服务期符合采购文件关于服务期描述的要求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6.1项规定分项报价表符合第四章“分项报价表”给出的范围及数量通过报价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进行价格评审,关于价格评审的说明: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拒绝其响应。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存在欺诈、贿赂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或询比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进行询比。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进行询比。如果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项目可以重新询比。首次采购若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评审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终止本次询比活动,并根据不同情形和原因,采取相应纠正指施,重新组织采购。重新发布公告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评审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可继续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由评审小组议定,本评审办法由采购人解释。
合同编号:RTDC-闽2026-G-GC-102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合同发包人(甲方):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乙方):合同订立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街道(镇)6号华润万象城三期TB楼35F合同订立时间: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7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39附件1:61附件2:....................61附件3:71附件4:73附件5:.....................................................................................................................................76附件6:.....................................................................................................................................78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融通地产(福建)有限责任公司马巷物流园屋面光伏工程、湖里区嘉禾路488乌石埔充电站。2.工程地点:厦门翔安区、厦门湖里区。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光伏设计、充电站设计。2.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4、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含税暂定总价☑含税固定总价;2.签约合同价(含税)为:XXXXX人民币(大写)¥XXXX元(小写),不含税签约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XX(大写);¥XXXX元(小写),税金(增值税金额)为¥XXXX元,适用税率(征收率)为_6__%,在国家增值税税率上行周期时,含税金额不变;在国家增值税税率下行周期时,不含税金额不变。3.上述合同总金额及各阶段规划设计费用已包括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文件、附表及附件等所约定的所有义务、责任和条件等)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设计报酬、现场踏勘费用、成果制作费用、方案汇报费用、后续服务费用、差旅费用、会议费用、通信信息费用、用于规划设计项目的其他费用、利润、税金等。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福建省福州市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叁份,设计人执正本叁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设计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设计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设计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发包人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发包人就工程项目的目的、范围、功能要求及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的范围和内容等提出相应要求的书面文件,又称设计任务书。1.1.1.7技术标准:是指构成合同的设计应当遵守的或指导设计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8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设计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设计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并与设计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5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指定负责工程设计方面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6项目负责人:是指由设计人任命负责工程设计,在设计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主持人。1.1.2.7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设计人联合,以一个设计人身份为发包人提供工程设计服务的临时性组织。1.1.3工程设计服务、资料与文件1.1.3.1工程设计服务:是指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基本服务、工程设计其他服务。1.1.3.2工程设计基本服务: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1.1.3.3工程设计其他服务:是指发包人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要求设计人另行提供且发包人应当单独支付费用的服务,包括总体设计服务、主体设计协调服务、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服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竣工图编制服务等。1.1.3.4暂停设计:是指发生设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情形而暂时中断工程设计服务的行为。1.1.3.5工程设计资料: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用于完成工程设计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1.1.3.6工程设计文件:指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要求,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阶段性成果、最终工作成果等,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载体。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始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和实际开始设计日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始设计日期;实际开始设计日期是指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1.1.4.2完成设计日期:包括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和实际完成设计日期。计划完成设计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完成设计及相关服务的日期;实际完成设计日期是指设计人交付全部或阶段性设计成果及提供相关服务日期。1.1.4.3设计周期又称设计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设计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设计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5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1.1.5.2合同价格又称设计费: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设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1.3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提供方及提供标准的名称、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设计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设计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发包人要求;(7)技术标准;(8)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联络1.6.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1.6.2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6.3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7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设计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技术成果、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1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核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施工图设计审查等许可、核准或备案。发包人负责本项目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书面通知设计人。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2.1.2发包人应当负责工程设计的所有外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等)的协调,为设计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设计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设计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设计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2.3发包人决定2.3.1发包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对设计人的设计工作、设计项目和/或设计文件作出处理决定,设计人应按照发包人的决定执行,涉及设计周期和(或)设计费用等问题按本合同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处理。2.3.2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如发包人不在确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决定,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延长。2.4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设计人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2.5设计文件接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设计人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技术标准及合同要求的工程设计文件,提供施工配合服务。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设计人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责任。3.1.2设计人应当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设计其他服务。3.1.3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设计团队中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文件约定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经设计人授权后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3.2.2设计人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确因患病、与设计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工伤等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更换。3.2.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对于发包人有理由的更换要求,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发包人。继任项目负责人继续履行第3.2.1项约定的职责。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设计人人员3.3.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接到开始设计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负责人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3.3.2设计人委派到工程设计中的设计人员应相对稳定。设计过程中如有变动,设计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设计人更换专业负责人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业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情形外,还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执业经验等资料。3.3.3发包人对于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设计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设计人员的,设计人认为发包人有理由的,应当撤换。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设计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设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工程设计分包给第三人,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由合同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设计人不得进行违法分包。3.4.2设计分包的确定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进行分包的,设计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分包管理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3.4.4分包工程设计费(1)除本项第(2)目约定的情况或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分包工程设计费由设计人与分包人结算,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设计费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设计人合同价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3.5联合体3.5.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5.2联合体协议,应当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工作分工,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5.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工程设计资料4.1提供工程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当在工程设计前或专用合同条款附件2约定的时间向设计人提供工程设计所必需的工程设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工程设计开始后方能提供的设计资料,发包人应及时地在相应工程设计文件提交给发包人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设计人的正常设计为限。4.2逾期提供的责任发包人提交上述文件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的,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超过约定期限15天以外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工程设计文件的时间。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1对发包人的要求5.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5.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5.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5.1.2对设计人的要求5.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5.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5.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该新能源设计方案等。5.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5.1.2.6设计人应当具有工程设计行业的相关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设计人承诺在项目服务期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更换本项目测绘团队的核心成员。若发包人对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或配合度等方面提出异议,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调整或替换,设计人应予以配合,并在发包人要求时间内完成5.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5.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5.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1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5.3.2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5.3.3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5.3.4工程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5.3.5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5.4.1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3.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设计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提交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设计实践惯例,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设计进度的依据,发包人有权按照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列明的关键性控制节点检查工程设计进度情况。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中的设计周期应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明确约定各阶段设计任务的完成时间区间,包括各阶段设计过程中设计人与发包人的交流时间,但不包括相关政府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审批时间及发包人的审查时间。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设计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5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发包人同意设计人提交的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2工程设计开始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设计所需的许可。发包人发出的开始设计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应在计划开始设计日期7天前向设计人发出开始工程设计工作通知,工程设计周期自开始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设计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定金或预付款后,开始工程设计工作。各设计阶段的开始时间均以设计人收到的发包人发出开始设计工作的书面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始设计的日期起算。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情形主要有:(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或所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存在错误或疏漏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足额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进度款的;(3)发包人提出影响设计周期的设计变更要求的;(4)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开始设计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始设计日期顺延完成设计日期。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供发包人审查。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5天内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延长设计周期及延期天数向设计人进行书面答复。如果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在约定的期限内未予答复,则视为设计人要求的延期已被发包人批准。如果设计人未能按本款约定的时间内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并提交详细资料,则发包人可拒绝作出任何延期的决定。发包人上述工程设计进度延误情形导致增加了设计工作量的,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6.3.2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因设计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按照第13.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设计人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后,不免除设计人继续完成工程设计的义务。6.4暂停设计6.4.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设计的,发包人应及时下达暂停设计指示。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延长的设计周期。6.4.2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因设计人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并按第13.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承担责任,且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复工指示后15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设计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设计人应按第15条〔合同解除〕的约定承担责任。6.4.3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设计当出现非设计人原因造成的暂停设计,设计人应当尽快向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在上述情形下设计人的设计服务暂停,设计人的设计周期应当相应延长,复工应有发包人与设计人共同确认的合理期限。当发生本项约定的情况,导致设计人增加设计工作量的,增加的设计费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6.4.4暂停设计后的复工暂停设计后,发包人和设计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设计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发包人向设计人发出复工通知,设计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暂停设计,设计人暂停设计后复工所增加的设计工作量,发包人应当另行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其他原因导致暂停设计而使得设计人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同意承担的情形外,由设计人自行承担。6.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6.5.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发包人应向设计人下达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指示,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建议书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设计进度的措施,并修订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确定。设计人认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设计周期。6.5.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或设计人提出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1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7.1.2发包人可以要求设计人提交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具体形式的电子版设计文件。7.2工程设计文件的交付方式设计人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给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出具书面签收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形式、份数、提交和签收日期、提交人与接收人的亲笔签名。7.3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时间和份数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约定。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应报发包人审查同意。审查的范围和内容在发包人要求中约定。审查的具体标准应符合法律规定、技术标准要求和本合同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收到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以及设计人的通知之日起,发包人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期不超过30天。发包人不同意工程设计文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并说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具体内容。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的书面说明,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后重新报送发包人审查,审查期重新起算。合同约定的审查期满,发包人没有做出审查结论也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已获发包人同意。8.2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设计人应当严格按照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如果发包人的修改意见超出或更改了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8.3工程设计文件需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或批准的,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人应予以协助。对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不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设计人需按该审查意见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需要修改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应重新提出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应根据新提出的发包人要求修改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发包人应当根据第11条〔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的约定,向设计人另行支付费用。8.4发包人需要组织审查会议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的,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并承担会议费用及发包人的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审查会议的费用。设计人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有义务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其工程设计文件,并提供有关补充资料。发包人有义务向设计人提供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设计人有义务按照相关设计审查会议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技术标准,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8.5因设计人原因,未能按第7条〔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设计文件,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发包人增加费用的,设计人应按第13.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设计周期延长、窝工损失及设计人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6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第13.2款〔设计人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致使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无法通过的,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承担。8.7工程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依据法律应当承担的责任。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但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由设计人自行负担。9.2设计人应当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服务。如果发包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服务时限外仍要求设计人负责上述工作的,发包人应按所需工作量向设计人另行支付服务费用。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1合同价款组成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中明确约定合同价款各组成部分的具体数额,主要包括:(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10.2合同价格形式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在合同协议书中选择下列一种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或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等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它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其他合同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本设计合同无定金或预付款。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前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的,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30天内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的,设计人有权不开始设计工作或暂停设计工作。10.4进度款支付10.4.1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付款条件及时向设计人支付进度款。10.4.2进度付款的修正在对已付进度款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误、遗漏或重复的,发包人和设计人均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同意的修正,应在下期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10.5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10.5.1对于采取固定总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的约定及时支付尾款。10.5.2对于采取固定单价形式的合同,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清工程设计费,并将结清未支付的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设计人。10.5.3对于采取其他价格形式的,也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结算和支付。10.6支付账户发包人应将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设计人账户。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1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等,应当向设计人提供书面要求,设计人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设计。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11.3如果由于发包人要求更改而造成的项目复杂性的变更或性质的变更使得设计人的设计工作减少,发包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附件7的约定,与设计人协商对合同价格和/或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并有权减付设计费。11.4基准日期后,与工程设计服务有关的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的颁布及修改,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共同承担。11.5如果发生设计人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应于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在该事项发生后10天内,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其中包括设计人关于因该事项引起的合同价款和设计周期的变化的详细计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发包人不同意设计人关于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12.知识产权1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设计人共同所有,发包人、设计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设计人或发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2.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计人在工程设计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2.4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自己宣传用的印刷品或其他出版物上,或申报奖项时等情形下公布有关项目的文字和图片材料。12.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应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3.违约责任13.1发包人违约责任13.1.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或发包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完成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设计费。13.1.2发包人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时,设计人有权书面通知发包人中止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30天内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应及时根据发包人要求恢复设计工作;自中止设计工作之日起超过30天后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的,设计人有权确定重新恢复设计工作的时间,且设计周期相应延长。13.1.3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进行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建、缓建,发包人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按本合同第15条〔合同解除〕的约定向设计人结算并支付设计费。13.1.4发包人擅自将设计人的设计文件用于本工程以外的工程或交第三方使用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赔偿设计人因此遭受的损失。13.2设计人违约责任13.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金额双倍返还给发包人或设计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设计人追偿。13.2.2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专用合同条款附件3约定的时间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可在发包人应付设计费中扣减。13.2.3设计人对工程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当通过所投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向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13.2.4由于设计人原因,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发包人与设计人书面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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