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及原料招标公告(乌苏市公安局2026)



项目概况
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6-087GK(1)
项目名称: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986000
最高限价(元):1098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986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货物金额不低于总预算30%(其中部分货物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公安局
地 址:新疆乌苏市长江路301号
联系方式:0992-85110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
联系方式:17690781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晖
电 话:17690781112

附件信息:

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文件).doc948.5K

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HZC2026-087GK(1))招标人:乌苏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5月第1章投标邀请(或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RHZC2026-087GK(1)项目名称: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10986000.00元最高限价(元):10986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标项名称: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986000.00元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货物金额不低于总预算30%(其中部分货物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6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6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1: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1日11: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乌苏市公安局地址:新疆乌苏市长江路301号联系方式:0992-85110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联系方式:17690781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晖电话:176907811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项号项 目内 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项名称项目名称: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RHZC2026-087GK(1)2招标人乌苏市公安局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预算金额10986000.005招标范围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付款方式(一)双方应在月底完成当月供货有关情况核对工作。 (二)乙方应于次月第一周,向招标人提供上月货款的正规发票(除遇假期等特殊情况外),经双方核实无异议后,在收到发票2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采购款支付给乙方。(三)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账和结算,确定未结算的价款,甲方在确定价款后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结算乙方的所有款项。8交货时间供应商送货要求为夏季至少每周三次,其他季节每周至少两次,供货商指派专人负责;(除配送次数外的其他)配送要求由招标人提出,双方协商确定后予以执行,供应商供货时间为上午十二点前全部配送到位。9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0服务期一年1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本项目无需提供原件,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无法辨识,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1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4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6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1:00(北京时间)17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注:供应商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本项目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响应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18投标保证金保证金:200000.00元账户名: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帐 号:991903678110901行 号:308881029026投保保证金缴纳形式: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991-4656096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认到账;电汇、网银转账须知1.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网银、电汇、银行柜台公对公等转账的形式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1.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保证金缴纳工作。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1.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采购代理机构公司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本项目接受电子(商业保函、政采云电子保函)均可2.政采云电子保函须知2.1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在线完成保函的申请、审核、开票、出函等环节;2.2如采用政采云电子保函形式,可按照以下形式进行在线申请,电子保函申请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etter/product/detail?id=30&source=41),如遇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039583;2.3将保函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即可。19投标文件份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中标单位开标后提供,7天内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杨晖1769078111220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在规定的签章处签章的,应逐一签章,在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无效。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21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以北园春集团官网上公布单价价格(中间价)为依据,1.主食类下浮率≥2%,2.肉禽类下浮率≥5%,3.水产类下浮率≥5%,4.蛋奶类下浮率≥2%,5.蔬菜水果类下浮率≥5%,6.豆制品类下浮率≥2%,7.调味品下浮率≥2%,8.茶糖类下浮率≥2%,9.冷冻产品下浮率≥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将作废标处理。注1.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且下浮报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要求的下浮限度。2.各位投标供应商须确保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和政采云平台上填报的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为准进行修正,如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视为有选择的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22代理机构单位名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联 系 人:杨晖电 话:176907811122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所投货物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评审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意: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将对评审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声明函。投标人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4同品牌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核心产品:粳米、菜籽油25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2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以预算金额的1%收取。27特别提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货物金额不低于总金额30%(其中部分货物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60%),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通过资格性审查。提交的声明函数据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只接受全部货物由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只接受全部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写明标的物、所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名称,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注:如未按规定提供将会导致废标27报价要求报价要求:(1)下浮率报价:以北园春网站(http://www.beiyuanchun.com/)供货当日公布的中间价为基准,报下浮率(%);最终结算价=北园春网站供货当日公布的中间价×(1-下浮率);本次采购的全部货物投标报价为到货价(包含食材成本、储藏、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验、税费等一切费用直至最终验收合格)。注:在实际供货时,如采购实际所需货物在北园春市场官网上采购目录中没有的,由招标人开展询价,以共同认可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2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9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1、询问和质疑联系人、联系电话:杨晖 17690781112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16楼2、其他要求:质疑书、授权委托书及报名成功截图PDF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资料原件邮寄或送至代理机构。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R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注: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多次/反复质疑。30(1)为保证本项目产品质量,良好的售后服务;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2)招标文件中部分加“星号”、加下划线等特殊符号的内容,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人概不负责。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招标人为乌苏市公安局。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3.2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内容;1.3.3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1.3.4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4.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3.4.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3.4.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3.4.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3.5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3.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货物:否。2.资金来源2.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中所述的招标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报价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者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对招标文件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语言和计量单位的使用6.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如仅响应一包中的部分服务,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6.2开标、评标、定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根据公司的自身实力可对多个包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参与多个包时,应分别编写投标文件。6.3无论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6.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文件、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翻译成简体中文,在有差异时以简体中文为准。6.5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投标文件构成7.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报价一览表3、投标保证金4、投标报价明细表5、商务条款偏离表6、采购需求偏离表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8、资格证明文件9、业绩案例一览表10、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1、本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表1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13、备品备件清单14、投标人服务承诺及方案15、投标人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7.2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7.3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8.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8.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8.2.1货物和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品质、性能和服务内容及承诺的详细说明。8.2.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8.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8.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9.投标报价9.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含食材成本、储藏、包装、运输、装卸、保险、检验、税费等一切费用直至最终验收合格)9.2为保证公平竞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应合理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服务费1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0.2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不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有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擅自放弃中标的。1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10.4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招标服务费。10.5中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必须提供采购合同的复印件。10.6我公司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8:30北京时间)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请于我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991-4656096,我公司不退还现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盖章规定12.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签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名。12.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按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内容上签字。投标文件应当装订成册,编制页码。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后才有效。12.4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12.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6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和递交13.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3.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或签字。若无电子签章或签字,则视为无效投标。13.3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颖包含报价一览表、投标明细表),并制作在政采云平台投标文件相应模块。若投标人文件制作与相应模块不对应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6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13.7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14.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14.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14.2只需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4.3任何不完整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4.4由于不可抗拒原因或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丢失或损坏的响应文件时,招标人将不负责任。五开标与评标15.开标15.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15.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与加密标书同时生成的备份标书,在出现异常情况进行异常处理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提供备份标书,异常处理好的备份文件与其他正常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一样有效。平台会校验标书一致性及标书身份识别,切勿手动修改标书。供应商生成的后缀格式为.bfbs的备份标书无法查看,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在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15.4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所有投标人电子标书解密完成后开启签字时段,各投标人须在开启签字时段10分钟内完成签字确认,政采云签字时段逾期未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5.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5.6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6.评标委员会16.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招标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6.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成员人数为7人,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各项有关政府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评审专家的各项职责。16.4评标委员会成员因缺席、回避、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评审专家职责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通报。17.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17.1投标人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17.3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17.3.1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17.3.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17.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7.5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招标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17.6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17.7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18.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正1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18.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19.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19.2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19.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0.投标无效20.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出现超过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规定的;(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3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进口产品规定的;(2)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3)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人声明函”的;(8)服务期限(或交货期或交货及完成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递交报价一览表原件的。21.投标文件的综合比较与评价21.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详见第五章。2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2.废标情况2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3.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3.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4.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推荐中标候选人及评标排序,确定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24.2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应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有一种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如按前两款规定计算投标人数量后不足三家的,属于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25.确定中标人25.1招标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5.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唯一条件。26.保留权利26.1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人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等情形,招标人保留与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的权利。27.中标通知书27.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中标结果。27.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9.履约保证金无30.投标人质疑30.1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4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序号采购类别细分品类采购核心内容关键参数要求备注1主食类大米1.品类:粳米(五常大米);2.规格:10kg/袋、25kg/袋(按需选择);3. 执行标准:GB/T 1354-2018,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1.感官: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米粒饱满、无霉变、无虫蛀、无异味;2.理化:水分≤15.5%,杂质≤0.25%,黄曲霉毒素B1≤5μg/kg;3. 质量等级:一级/二级(根据单位用餐标准确定)3.基本要求:有“Qs”或“SC”标志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证标志,包装要印有注册商标,品名、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厂家电话号码、出厂日期、产品成份、保质期限,供货时的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产品合格证。按需月度采购面粉1.品类:小麦粉(特一粉、特二粉、高筋粉、低筋粉);2.规格:10kg/袋、25kg/袋;3执行标准:GB/T1355-20211.感官:色泽洁白/微黄、无结块、无霉味、无虫蛀;2.理化:水分≤14.5%,灰分≤0.7%,湿面筋值≥26%(高筋粉);3.添加剂:符合GB 2760-2024限量要求按需月度采购,避免潮湿环境积压杂粮1.品类:小米、玉米、燕麦、红豆、绿豆、黑米、藜麦、薏米等;2. 规格:1kg/袋、2kg/袋;散装称重;3.执行标准:GB/T 8230-202(小米)GB/T10463-2021(玉米)等1.感官:颗粒均匀、无杂质、无霉变、无哈喇味;2.理化:黄曲霉毒素B1≤5μg/kg,重金属(铅、镉)符合GB 2762-2022;3.包装:密封防潮、避光按需采购,定期轮换食用油1.品类:菜籽油、大豆油、花生油、玉米油;2.规格:5L/桶;3.执行标准:GB/T 1535-2023(大豆油)、GB/T 1534-2023(花生油)等有”QS”或“SC”标志或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认证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不批得混油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非转基因。检定反应:加热试验(280摄氏度)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油类执行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需采购2肉禽类牛肉/羊肉1.品类:牛排、牛腱子、牛后腿、牛腩、牛腿骨、羊后腿肉、羊排、整羊等、收拾后羊头、羊蹄、牛肚、风干肉、肠子等;2.规格:按分割部位称重;3.执行标准:GB 2707-2016(鲜/冷禽畜肉)1.感官:新鲜、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湿润,不沾手。色泽自然、有弹性、无异味、无淤血;2.理化: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致病菌(沙门氏菌等)符合GB 29921-2021;3.冷链:全程0-4℃冷鲜储存;4.脏器类质量要求: 无变质异味,无异物,外形完整。5.资质: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需采购猪肉1.品类:五花肉、瘦肉、猪里脊、排骨、猪耳朵、猪肘子、猪蹄等(鲜品/冷鲜品);2.规格:按分割部位称重;3.执行标准:GB 2707-2016(鲜/冷畜肉)1.感官:色泽鲜红/淡红、有光泽、弹性好、无黏手、无腥臭味;2.理化: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瘦肉精(克伦特罗等)未检出;3.资质: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需采购禽肉1.品类:鸡胸肉、鸡边腿、琵琶腿、鸡爪子、鸡翅、整鸡/整鸭;2.规格:称重/整只;3.执行标准:GB 2707-2016(鲜/冷禽肉)1.感官:表皮完整、无破损、无异味、无淤血;2.理化: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抗生素残留符合GB 31650-2019;3.冷链:0-4℃储存4.资质: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需采购3水产类鲜鱼/虾1.品类:草鱼、鲤鱼、贵妃鱼、梭边鱼、鲈鱼、青虾、对虾;2.规格:称重/条/只;3.执行标准:GB 2733-201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1.感官:鱼体鳞片完整、眼球饱满、鳃丝鲜红;虾壳光亮、肉质紧实、无腥臭味;2.理化: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重金属(汞、砷)符合GB 2762-2022;3.冷链:鲜品0-4℃,冻品-18℃以下宰杀前称重留证,宰杀后4小时内配送,确保新鲜。冷冻水产1.品类:冻虾仁、冻大虾尾、冻青虾、冻带鱼、鱼块等;2.规格:1kg/袋、5kg/袋;3.执行标准:GB 2733-20151.感官:无解冻再冻结痕迹、无霉变、无异味;2.理化:中心温度≤-18℃,致病菌未检出;3.包装:密封防串味、耐低温按需采购,置于-18℃冷冻,定期检查保质期4蛋奶类鸡蛋/鸭蛋1.品类:鲜鸡蛋、咸鸭蛋、咸红嘴雁蛋、松花蛋、变蛋、麻将蛋;2.规格:24枚/盒、30枚/板、30枚/盒、50枚/箱;3.执行标准:GB 2749-2015(鲜蛋)、GB/T27732-2021(咸鸭蛋)1.感官:蛋壳完整、无裂纹、无霉斑、无异味;鲜蛋打开后蛋黄完整、蛋清黏稠;2.理化:沙门氏菌未检出,重金属符合GB 2762-2022;3.储存:鲜蛋0-4℃冷藏常规储备(1周用量),冷藏储存,避免挤压液态奶/酸奶1.品类:生牛乳、原味酸奶;2.规格:1L/公斤,180g/杯、80g/杯、165g/瓶;3.执行标准:GB 25190-2010(灭菌乳)、GB 19302-2010(发酵乳)1.感官:色泽均匀、无分层、无沉淀、无异味;2.理化:蛋白质≥3.2g/100ml(纯牛奶),乳酸菌数≥1×10^6CFU/mL(酸奶);3.储存:常温奶避光,低温奶2-6℃冷藏少量低温储存(3-5天用量),严格把控保质期5蔬菜水果类新鲜蔬菜1.品类: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油麦菜、上海青、空心菜、生菜、菠菜、茼蒿、韭菜、香菜、芥兰、椒蒿、娃娃菜;根茎类:土豆、胡萝卜、白萝卜、红萝卜、青萝卜、红薯、紫薯、恰玛古、山药、芋头、莲藕、生姜、洋葱、大蒜、莴笋、竹笋、芹菜、苦菊、洋姜;瓜茄类:黄瓜、南瓜、西葫芦、西红柿、番茄、青椒、冬瓜、丝瓜、苦瓜、茄子;甘蓝类:花椰菜、西兰花、包菜、紫甘蓝;芥菜类:雪里蕻、大头菜、芥菜疙瘩、榨菜;豆类、菌菇类:豇豆、扁豆、毛豆、豌豆、鲜香菇、金针菇、平菇、圆菇、杏鲍菇、木耳、海带、紫菜;2.规格:按称重/捆/公斤;3.执行标准:GB2762-2022(污染物)、GB2763-2021(农残)1.感官:新鲜饱满、无枯萎、无虫蛀、无腐烂、无农药残留异味;2.理化:农残符合GB 2763-2021限量,重金属(铅、镉)符合GB 2762-2022;3.储存:叶菜冷藏0-5℃,根茎类阴凉通风按需采购新鲜水果1.品类:苹果、香蕉、橙子、沙糖桔、千禧果、梨、西瓜、葡萄等;2.规格:按称重/个/公斤/箱;3.执行标准:GB 2762-2022、GB 2763-20211.感官:成熟度适宜、无软烂、无虫蛀、无霉点、无异味;2.理化:农残符合GB 2763-2021,二氧化硫残留≤100mg/kg(蜜饯类除外);3.储存:热带水果常温,温带水果0-5℃冷藏按需采购6豆制品类豆类制品1.品类:老豆腐、嫩豆腐、豆腐皮、豆干、熏豆干、素鸡、油豆腐、豆腐泡、冻豆腐等;2.规格:按称重/公斤;3.执行标准:GB/T22106-2008(现行过渡)GB/T22106-2025(2026年12月1日实施)1.水分≤90%,蛋白质≥4.0/100g(鲜豆腐类),菌落总数≤105 CFU/g,大肠菌数≤100MPN/100g,致病菌:不得检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苯甲酸/山梨酸限量使用,不得超标。2..执行标准:GB/2712-2014按需采购7调味品酱油/食醋1.品类:酿造酱油、酿造食醋、大红浙醋;2.规格:830ml/瓶、1.8L/瓶、4.1L/桶;3. 执行标准:GB/T 18186-2020(酿造酱油)、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1.感官:色泽自然、无浑浊、无沉淀、无异味;2. 理化:氨基酸态氮≥0.8g/100ml(酱油),总酸≥3.5g/100ml(食醋);3. 储存:避光密封,开封后冷藏按需采购盐/糖1.品类:食用盐(加碘/无碘)、腌菜盐,白砂糖、绵白糖;2.规格:500g/袋、1kg/袋;按称重/公斤;3. 执行标准:GB 5461-2021(食用盐)、GB 13104-2014(食糖)1. 感官:盐无结块、无异味;糖颗粒均匀、无受潮、无霉变;2. 理化:盐含碘量符合GB 14880-2012,蔗糖分≥99.5%(白砂糖);3. 储存:干燥密封按需采购酱料/干货1.品类:蚝油、豆瓣酱、香辣酱、辣椒酱、甜面酱、米粉酱、番茄酱(桶装)、芝麻酱、酸菜鱼包料、椒麻鸡包料、大盘鸡包料、老干妈辣椒酱、红豆腐乳、沙拉汁、凉拌菜(橙汁)、油醋汁、鱼虾辣椒酱、剁椒酱、豆豉、盐豆子、红豆沙、松茸辣椒酱、干香菇、干木耳、葡萄干、核桃、巴旦木、杏干、花生、葵花籽、无花果、腰果、枣片、红枣、红枸杞、黑枸杞、海米、虾皮、火锅底料,椒蒿酱、黄豆、米粉、玉米面条;2.规格:酱料500g/瓶,220g/瓶,干货200g/袋,80g/袋,390g/袋,135g/袋,450g/瓶,248g/瓶,280g/瓶、850ml/桶;3.执行标准:酱料(GB/T 18186-2020),干货(GB 7098-2015)1. 感官:酱料无分层、无霉斑;干货无虫蛀、无霉变、无异味;2. 理化:酱料菌落总数≤3×10^4CFU/g,干货黄曲霉毒素B1≤5μg/kg;3.储存:酱料冷藏,干货阴凉干燥按需采购调料品类:鸡精、味精、料酒、芝麻香油、蒸鱼豉油、十三香、桂皮、草果、黑、白胡椒粒、红花椒粒、青花椒粒、姜粉、香豆粉、孜然粉、八角、干辣皮子(朝天、线椒)、辣皮子段、茴香、豌豆淀粉、玉米淀粉、发酵粉、油条蓬松剂、红曲、白芷、肉蔻;2.规格:按称重/公斤,45g/袋,,220g/瓶,13g/袋;3.执行标准:GB/2760-2024 。1. 外观:标签齐全,日期清晰,无异味、霉变,防尘;2. 理化:干货黄曲霉毒素B1≤5μg/kg;3.储存:干货阴凉防尘干燥存放按需采购8茶糖类茶叶1.品类:绿茶、红茶、柳花茶、砖茶规格:茶叶30g/罐,50g/罐,500g/块;3. 执行标准:茶叶(GB/T 30375-2013)1. 感官:茶叶条索紧结、无霉味、无陈味;2. 理化:茶叶农残符合GB 2762-2022;3. 储存:茶叶密封冷藏。按需采购糖果/点心品类:饼干、糕点、月饼、糖果、蜜饯;规格:饼干1kg/盒,糕点200g/盒;3. 执行标准:糕点(GB 7099-2015)、糖果(GB 17399-2016)1. 感官:包装完整、无破损、无霉变、无异味;2. 理化:菌落总数≤1×10^4CFU/g,致病菌未检出;3. 保质期:≥6个月按需采购9冷冻产品速冻米面制品品类:火锅丸子,冻鸡,鸡边腿,琵琶腿,鸡胸肉,速冻汤圆;速冻粽子2. 规格:500g/袋、1kg/袋;3. 执行标准:GB 19266-2020(速冻面米食品)1. 感官:无解冻再冻结痕迹、无粘连、无霉变;2. 理化:中心温度≤-18℃,菌落总数≤1×10^5CFU/g;3. 储存:-18℃以下冷冻4.冻鸡:1件10只按需采购二、供货配送要求:(1)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2)《企业服务承诺书》,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近三年在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和食品安全事故,不存在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3)具有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具有配送中心、配送人员、办公人员、固定办公场所、专用储备仓库且面积不小于150平米、冷库、蔬菜检验设备等设施设备,至少有3辆以上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带冷藏的厢式货车)。(4)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符合规范要求。相关配送工作人员具有健康证。(6)配送企业能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服从GAJ管理,并经常征求GAJ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7)可以提供GAJ全部食堂需要的所有食材种类。(8)能够保障企业在合同期内正常运转。(9)必须确保食材供应不间断。(10)供应商送货要求为夏季至少每周三次,其他季节每周至少两次,供货商指派专人负责;(除配送次数外的其他)配送要求由采购人提出,双方协商确定后予以执行,供应商供货时间为上午十二点前全部配送到位。(11)供货商配送人员按时将所需物品保质保量由专用食品配送车送往各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验收不合格、漏配、错配等),供货商要当日及时补送。三、食品及原材料价格(投标)最低下浮率1.主食类下浮率≥2%,2.肉禽类下浮率≥5%,3.水产类下浮率≥5%,4.蛋奶类下浮率≥2%,5.蔬菜水果类下浮率≥5%,6.豆制品类下浮率≥2%,7.调味品下浮率≥2%,8.茶糖类下浮率≥2%,9.冷冻产品下浮率≥2%,第五章评审内容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投标人名称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免缴纳证明;(2)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免缴纳证明。5投标人声明函提供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6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货物金额不低于30%(其中部分货物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60%),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通过资格性审查。提交的声明函数据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结论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投标人名称1投标函内容是否完整有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完整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5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7投标报价是否按要求报价;8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有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评分标准报价部分(占总分值的30%)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经济部分30分基准价为合理低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或下浮最大)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下浮率%))×价格分值×100 分值划分:1.主食类3分2.肉禽类4分3.水产类4分4.蛋奶类3分5.蔬菜水果类4分6.豆制品类3分7.调味品3分8.茶糖类3分9.冷冻产品3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商务技术部分(占总分值的70%)序号评审项目分 值评分标准1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得2分,满分为6分。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协议书,如合同无法体现签署日期、合同标的等关键内容,不满足的不予计分。2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15分供应商对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编制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的来源;2.调配加工包装;3.储存;4.运输各环节的质量标准;5.食品安全措施;上述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措施健全、完全响应采购要求的得 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内容存有瑕疵或不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或不完整扣 1 .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3配送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编制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食材采购计划;2.配送进度计划;3.配送保障措施;4.备货与供货方案;5.配送管理方案。配送方案及保证措施非常科学合理、具有极成熟完整的供货流程,可操作性强 。详细方案内容贴合实际得1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3分,内容存有瑕疵或不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或不完整扣1.5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4人员配备4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人)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员工的在职证明和身份证和健康证加盖供应商公章。(注: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5应急处理措施12分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应急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2.针对问题食材召回或更换;3.遇突发安全事件如何处理;4.货源短缺;5.人员受伤或离职6.车辆损坏等情况,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给出方案,方案包含以上内容且表述准确清晰,满分1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的扣2分;内容不完整或不详尽或存有瑕疵或不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或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6售后服务方案8分投标人提供配送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管理制度;2.售后人员分配;3.响应时间及现场服务支持能力;4.退换货机制等。方案完善、具有针对性且不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不存在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等情况 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合理, 服务承诺明确详细方案内容贴合实际得8分,每有一项管理缺失扣2分,内容不完整或不详尽或存有瑕疵或不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或不完整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不得分。7档案追溯2分投标人承诺建立配送招标人食材的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8库房4分根据配送产品性质有用作售卖、仓储的专用场所的能够保证配送服务要求,库房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得2分,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得4分,满分4分。不足150平方米或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不得分注:提供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9运输车辆4分根据投标人具备运输车辆的数量及完好率等情况进行评审:①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辆车)的基础上,每多提供一台运输车辆,且运输车辆完好,车辆在6年以内的,得2分;车辆在6年以外的,得1分。② 投入的运输车辆中有冷藏配送车辆的,且冷藏配送车辆完好,车辆在6年以内的,得2分;车辆在6年以外的,得1分。冷藏配送车辆还需提供能反映出冷藏功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正面图片及保险单,未提供的不得分。②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正面图片及保险单,未提供的不得分。小计70分计算综合评分时,如有小数,应保留两位小数。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2.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3.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4.如招标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5.同品牌处理办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6.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招标人确定。1.第六章合同条款草案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1.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招标人(全称):(招标人、受招标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招标人)乙方1(全称):(投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标的名称:(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投标人/制造商名称(如投标人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投标人/制造商类型(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投标人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付款方式为准),其中涉及预付款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付款方式为准)¨成本补偿:¨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投标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招标人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1.2.招标人(招标人、受招标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招标人)乙方(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1.3.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招标人(以下称招标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投标人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投标人(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招标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投标人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招标人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招标人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招标人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招标人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招标人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招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招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招标人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招标人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招标人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招标人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招标人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招标人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招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招标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招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招标人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招标人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招标人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招标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招标人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招标人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招标人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招标人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招标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招标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招标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招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乙方没有及时告知招标人,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招标人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4)招标人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投标人。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现场提出第二节第4.6款约定招标人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按照招标人要求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乙方应当充分考虑货物送达场地大小因素后和招标人协商后选择合适的运输车辆和次数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严格遵守招标人保密管理制度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未能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2.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超出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违反政府采购政策和采购文件规定4.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中标后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须在 24个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用餐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1)招标人对乙方配送的生活物资进行抽检,两次以上供应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2)经鉴定,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招标人人员食物中毒、人员伤亡等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所受的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项目实施地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项目实施地 ;(2)向 项目实施地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外包装须有生产日期及有效期,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产品进入。2.乙方保证供应产品、食品符合国家法定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对提供产品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4.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该类食品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5.乙方应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6.若在订货前乙方已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产品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7.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产品明示保质期总期的80%以上。8.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9.乙方对产品的包装应当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运输至招标人收货地点产品仍完好无损。10.因产品包装、运输不当导致的产品缺失、破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1.乙方应在供货时要提供每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质量检验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无每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招标人有权拒收。12.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招标人可以拒收,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招标人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13.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须在 24个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用餐。14.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而产生的全部费用。15.产品直接运到现场,由招标人、乙方及管理人员进行检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16.乙方应对货源稳定做出有效保障,避免同产品送货时出现以次充好,同样产品送达时出现两种品牌规格。17.物资直接运到现场,乙方负责卸货到指定地点,乙方卸货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意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货物由招标人、及管理人员进行检验,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23.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正本/副本乌苏市某单位食堂食品及原料集中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RHZC2026-087GK(1)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O年月日附件一投标函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l、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货物和服务,同时负责供货、运输、包装、运杂保险、装卸、售后服务等,总价格及明细见《报价表》。2、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供货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8、我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11、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中标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公司提出承诺报价。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地址:电话: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名称投标下浮率备注1主食类小写: ;大写: 。2肉禽类小写: ;大写: 。3水产类小写: ;大写: 。4蛋奶类小写: ;大写: 。5蔬菜水果类小写: ;大写: 。6豆制品类小写: ;大写: 。7调味品小写: ;大写: 。8茶糖类小写: ;大写: 。9冷冻产品小写: ;大写: 。服务期:备注:下浮率报价实际结算价格(单价)=市场价(单价)*(1-下浮率)。 注:1.表中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2.此表中的下浮率报价参照供货当日北园春网站(www.beiyuanchun.com)最新公布的“价格行情”中的各类的中间为基准价;本项目按下浮率计算报价得分。最终报价均为到货价(此价格包括物品储藏、运输、搬运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结算时以每日签收单的数量、单价为依据。3.投标人不得漏项、不得增项、不得擅自更改品名、规格,否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均为到货价(此价格包括物品储藏、运输、搬运装卸、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结算时以每日签收单的数量、单价为依据。4.本项目的报价均以《开标一览表》为准。5.下浮率报价示例:如下浮率小写为5%,大写为百分之五。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年月日附件三:投标保证金证明附件四: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标的名称(货物名称)品 牌规格投标下浮制造商是否为中小微企业(列明中型、小型、微型)1234其他费用5中型企业提供货物总计(比例%)6小型企业提供货物总计(比例%)7微型企业提供货物总计(比例%)总计小写:大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标人盖章:20年月日注:1.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情况(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说明注:1、本偏离表是评审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应当予以填写,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填以“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六: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或页码)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情况(据实填写)说明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注:1、本偏离表是评审投标人技术方案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须针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是否满足填写偏离表,表中“偏离情况”一栏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应注意在本表中的所报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应答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序号、采购需求部分要求做到逐条响应,否则由此造成评审小组无法认定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附件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本公司所属行业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从业人员人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他近二年财务简况2024年度净资产: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2025年度净资产: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利润:经营范围备注附表八:资格证明文件附件8-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附件8-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说明:1)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3)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3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附件8-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格式自拟)附件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若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不足一年的新公司从成立月份起算。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不足一年的新公司从成立年份起算。附件8-5投标人声明函(招标人名称):在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须填写,如没有须填“/”):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3、我单位不是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本项目的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投标人:(加盖公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8-6信用信息查询投标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未在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附件8-7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附件8-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的货物金额不低于30%(其中部分货物须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且金额不低于60%),请投标人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以通过资格性审查。提交的声明函数据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件九:业绩案例一览表序号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约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评审标准》。2、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内容清晰。投标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进行编号并按编号顺序装订提交。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项目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拟派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 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务联系电话现所在机构或部门相关工作年限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本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所学专业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工作相关工作年限注:后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一)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不符合小微企业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二)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填写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和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投标人无须提供上述声明函件。附件十三:投标人服务承诺及方案附件十四:投标人自行提交的其他文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及原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