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建设招标公告(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6)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滑财购磋商-2026-24
2、项目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48,000.00元
最高限价:748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滑财购磋商-2026-24-1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第一标包
748000
748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智慧黑板、视频展台、教学备课授课软件、电驱动总成装调与检修工作平台等。(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5.2资金来源:中职学校发展改革资金。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5.4质量要求:合格。5.5质保期:3年。5.6供货地点: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5.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07日 至 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获取。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网上注册、CA 办理链接地址:https://ggzy.anyang.gov.cn/hxggzy/。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的,请登录滑县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huaxian),进入网站操作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开启,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需在开标阶段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滑兴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
联系人:范英帅
联系方式:1378380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1至13层101内东塔4层406-2083
联系人:樊江侠
联系方式:18303835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江侠
联系方式:183038351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06日 15: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5月07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
¥74.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樊江侠
项目联系电话
18303835188
采购单位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滑兴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83807908
代理机构名称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1至13层101内东塔4层406-2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303835188
附件:
附件1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HJYZC[202605]026号项目编号:滑财购磋商-2026-24号采购人: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30第四章合同文本------------------------------------------------------------38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4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HJYZC[202605]026号,项目编号:滑财购磋商-2026-24号2、项目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48000.00元,最高限价:748000.00元(货物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HJYZC[202605]026号-1第一标包748000.0074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智慧黑板、视频展台、教学备课授课软件、电驱动总成装调与检修工作平台等。(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5.2资金来源:中职学校发展改革资金。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5.4质量要求:合格。5.5质保期:3年。5.6供货地点: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5.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获取。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ggzy.anyang.gov.cn/hxggzy/。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的,请登录滑县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huaxian),进入网站操作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开启,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需在开标阶段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地址:滑兴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联系人:范英帅联系方式:137838079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1至13层101内东塔4层406-2083联系人:樊江侠电话:18303835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江侠电话:1830383518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项目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4供货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6资金来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0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供货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质保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经采购人许可后自行踏勘15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6采购人澄清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7构成竞争性磋商文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外,采购控制价,以及采购人在采购期间17件其他材料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9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20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要求2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的构成:在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2人与采购人代表1人,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需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书。2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23分包不允许2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总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00元)(货物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注:若供应商的磋商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即按废标处理;单项报价均不能超出清单相对应的单价(如有),其中任何一项超出单项预算价均按废标处理。27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27重新采购的其他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28电子标书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注:供应商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后,须按照主持人在文字互动中的提示进行响应文件电子解密等操作,不得擅自离开,直至“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开标状态显示“开标已结束”方可离开,否则,后果自负。29成交公告本次磋商采购的成交人情况将在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30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30质疑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该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具体程序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31报价投标单位应结合自身实力对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合同总价即为磋商报价,磋商报价为目的地货物合同价(含税、运杂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设备验收费),以人民币为单位。磋商报价应包括货物(含服务)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维护、验收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3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报酬。33采购人声明1、供应商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利影响。2、采购人声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采购人掌握的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任何33采购人声明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负责。34付款方式中标人将所有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后,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后一次性付清。35验收一次性验收,供货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36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扫描件,采购人将优先考虑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认证机构名录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附件1”)、《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详见“附件2”)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印发品目清单为准,品目清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阅,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实行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磋商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需投报节能产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6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注:上述强制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加★的产品。37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策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价格扣除同等待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0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属于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相同品牌本项目提供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慧黑板。41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42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一、总则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1.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内容2.1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3.质量要求3.1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供应商资格要求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同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5.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投标所产生任何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6.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8.踏勘现场8.1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8.2在磋商文件和参考资料中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磋商报价9.1磋商报价为目的地货物合同价(含税、运杂费、卸车费、安装调试费、设备验收费,以人民币为单位。磋商报价应包括货物(含服务)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检测、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维护、验收等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未列入或者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的价格中,不再另行补列。9.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供货期间的政策和价格风险,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一并计入总价。10.货币供应商以人民币填报磋商报价,合同实施时以转账方式支付。11.分包不允许。二、磋商文件12.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文本;(5)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3.磋商文件的修正、澄清与投标答疑13.1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发布,供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查看,不再另行通知,各供应商要随时浏览相关网站,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自负;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站(在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及时查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13.4补充(答疑)文件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13.5当磋商文件、补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14.响应文件的语言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15.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6.磋商有效期16.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6.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17.资格审查资料17.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提供有关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17.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18.响应文件的编写18.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2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磋商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系统。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包分别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9.2采购人可以根据供应商须知第16条款的规定发出补充文件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力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20.迟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将拒绝接受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可以根据系统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修改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有效期(包括延长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时间之间,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五、开标22.开标22.1开标时间: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2.2开标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3.开标程序按电子开标程序进行。六、评标24.磋商小组24.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应当从政府有关部门评标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4.3磋商小组成员应为无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具体内容要求见“《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执行。2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前逐一查询评审专家的信用信息情况。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禁止一定期限内参与评审活动的,以及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禁止其参与评审活动,并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补抽专家。财政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将该专家在专家库中予以限制或清理出库。25.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6.评标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七、结果及合同27.采购结果确定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7.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合同签订28.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予以赔偿。29.合同备案29.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2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1.合同资金支付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货物,开付约定的发票且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资金支付期限。严禁出现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欠款,各采购人要着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科学安排项目验收、资金支付时间,缩短支付时限,依法依规完成支付。八、纪律、投诉、监督3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4.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单位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书面投诉函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送达(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并以书面投诉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36.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36.4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7.监督采购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供应商应予以配合。九、防范供应商围标、串标、陪标38.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二)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六)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七)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八)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39.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广大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为更好满足中小微投标人(供应商)短、频、急的资金需求,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我县各金融机构着力优化产品服务、优惠贷款利率、简化审贷程序、缩短审贷周期,为投标人(供应商)合同融资贷款提供便利条件,现编制《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方便中小企业投标人(供应商)朋友们进一步了解政府采购融资政策和获取贷款的流程。特别提醒:该告知书仅统计了我县部分可以提供线上融资的金融机构,凡参与我县政府采购项目,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可通过“滑县政府采购网”进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申请融资服务,凡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登记的金融机构均可开展融资贷款业务。对“政采贷”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或者建议意见,及时向滑县财政局反馈。十一、未尽事宜40.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附件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8380)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参照《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中打印速度为15页/分的针式打印机相关要求3A020202投影仪《投影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2028)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复印机、打印机和传真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1)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7),《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80)水源热泵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1)澳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0)★A02052305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576)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冷却塔《机械通风冷却塔第1部分:中小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1)《机械通风冷却塔第2部分:大型开式冷却塔》(GB/T7190.2)7A020601电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13)8A020602变压器配电变压器《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9★A020609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管形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896)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2)★A0206180203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3),待2019年修订发布后,按《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实施。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19576)《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9)A0206180301洗衣机《电动洗衣机能效水效限定值及等级》(GB12021.4)A02061808热水器★电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19)燃气热水器《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热泵热水器《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9541)太阳能热水系统《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6969)11A020619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043)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LED筒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监视器以射频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4850),以数字信号为主要信号输入的监视器应符合《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520)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商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531)15★A060805便器坐便器《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蹲便器《蹲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30717)小便器《小便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7)16★A060806水嘴《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5501)17A060807便器冲洗阀《便器冲洗阀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9)18A060810淋浴器《淋浴器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GB28378)注:1.节能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水效)指标。2.上述产品中认证标准发生变更的,依据原认证标准获得的、仍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可使用至2019年6月1日。3.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附件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品目序号名称依据的标准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3服务器HJ2507网络服务器A02010104台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8网络计算机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09计算机工作站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199其他计算机设备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101喷墨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2激光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3热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104针式打印机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401液晶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499其他显示器HJ2536微型计算机、显示器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A0201060901扫描仪HJ2517扫描仪3A020202投影仪HJ2516投影仪4A020201复印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5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HJ424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6A020210文印设备A02021001速印机HJ472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7A020301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HJ2532轻型汽车8A020305乘用车(轿车)A02030501轿车HJ2532轻型汽车A02030599其他乘用车(轿车)HJ2532轻型汽车9A020306客车A02030601小型客车HJ2532轻型汽车10A020307专用车辆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HJ2532轻型汽车11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5空调机组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HJ2531工商用制冷设备12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2空气调节电器A0206180203空调机HJ2535房间空气调节器A02061808热水器HJ/T362太阳能集热器13A020619照明设备A02061908室内照明灯具HJ2518照明光源14A020810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A02081001传真通信设备HJ2512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15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A02091003特殊功能应用电视设备HJ2506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16A0601床类A060101钢木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04木制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199其他床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7A0602台、桌类A060201钢木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05木制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299其他台、桌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8A0603椅凳类A060301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02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399其他椅凳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19A0604沙发类A060499其他沙发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0A0605柜类A060501木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03金属质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599其他柜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1A0606架类A060601木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602金属质架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2A0607屏风类A060701木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A060702金属质屏风类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3A060804水池HJ/T296卫生陶瓷24A060805便器HJ/T296卫生陶瓷25A060806水嘴HJ/T411水嘴26A0609组合家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7A0610家用家具零配件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8A0699其他家具用具HJ2547家具/HJ2540木塑制品29A070101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HJ2546纺织产品30A090101复印纸(包括再生复印纸)HJ410文化用纸31A090201鼓粉盒(包括再生鼓粉盒)HJ/T413再生鼓粉盒32A100203人造板A10020301胶合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2纤维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3刨花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04细木工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A10020399其他人造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33A100204二次加工材,相关板材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A10020404人造板表面装饰板(地板)HJ571人造板及其制品/HJ2540木塑制品34A100301水泥熟料及水泥A10030102水泥HJ2519水泥35A100303水泥混凝土制品A10030301商品混凝土HJ/T412预拌混凝土36A100304纤维增强水泥制品A10030402纤维增强硅酸钙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403无石棉纤维水泥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7A100305轻质建筑材料及制品A10030501石膏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0503轻质隔墙条板HJ/T223轻质墙体板材38A100307建筑陶瓷制品A10030701瓷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4炻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05陶质砖HJ/T297陶瓷砖A10030799其他建筑陶瓷制品HJ/T297陶瓷砖39A100309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A10030901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3自粘防水卷材HJ455防水卷材A10030906高分子防水卷(片)材HJ455防水卷材40A100310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A10031001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HJ/T223轻质墙体板材A10031002矿物材料制品HJ/T223轻质墙体板材41A100601功能性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2A1003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A10039901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HJ456刚性防水材料43A100602墙面涂料A1006020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03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HJ2537水性涂料A10060299其他墙面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4A100604防水涂料A10060499其他防水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5A100699其他建筑涂料HJ2537水性涂料46A100701门、门槛HJ/T237塑料门窗/HJ459木质门和钢质门47A100702窗HJ/T237塑料门窗48A170108涂料(建筑涂料除外)HJ2537水性涂料49A170112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HJ2541胶粘剂50A180201塑料制品HJ/T226建筑用塑料管材/HJ/T231再生塑料制品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等证件一致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指: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指: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的证明资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他缴纳税收证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2.1.2资格评审标准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为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1)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完税证明,(2)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等个人明细(提供1人或以上个人参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注:须社保部门或者税务部门出具;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成立时间为准)。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资件中。格审查资料所要求的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磋商报价磋商报价未高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详细磋商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2款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一次报价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待磋商小组发出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报价,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或高于一次报价的,则视为第二次报价同等于第一次报价(两次报价中最低报价为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金额;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本章第2.2款内容进行详细性评审。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2.2.1(1)报价部分评分:30分2.2.1(2)技术部分评分:40分2.2.1(3)商务部分评分:30分条款号评标项目评标分值评标方法描述2.2.1(1)报价部分评分:30分磋商报价得分标准(30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2.1(1)报价部分评分:30分磋商报价得分标准(30分)则给予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和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同等待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同一供应商,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2.2.1(2)技术部分评分:40分技术参数(40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且按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的得40分。其中:加“★”的技术参数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有一条不满足或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扣4分,非加“★”的技术参数为一般性技术参数,每有一条不满足或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扣2分,扣完为止。2.2.1(3)商务部分评分:30分企业实力(11分)1、为保证智慧黑板产品信息系统安全,所投智慧黑板厂商需具有CCRC(安全集成、安全运维、安全开发)三级或以上资质认证证书得3分(少一项得2分,少两项及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2.2.1(3)商务部分评分:30分企业实力(11分)2、为保证师生使用健康,智慧黑板通过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制定的视觉舒适度(VICO)评价体系测试,并达到视觉舒适度A级得0.5分,达到视觉舒适度A+级得1分,达到视觉舒适度S级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分值不叠加。(提供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证明文件或依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本项满分2分。3、为保障售后服务的完整性,智慧黑板厂商具备十二星售后服务完善度认证证书得2分;具备七星及以上售后服务完善度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分值不叠加。本项满分2分。4、投标人所投的智慧黑板产品厂商需通过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2分。(需提供智慧黑板厂商的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5、为保证师生使用健康,所投智慧黑板产品厂商需通过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满足得2分。(需提供智慧黑板产品厂商的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4分)2024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公告(公示)截图),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4分,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售后服务、项目实施(8分)1、投标人对于设备安装调试、质量保证以及发生的突发事件等处理措施方案有针对性,内容充实、科学、合理,能充分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得4分。仅有简单描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次数、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和范围(设备维修保养设备运行操作、简易的故障判断与排除)、负责培训的授课人员安排,方案合理、可行、完整的得4分,仅有简单描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整体的供货方案(5分)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项目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供货进度安排;(1分)2.到货安装措施;(1分)3.试运行测试;(1分)4.运行维护;(1分)5.配送应急处理方案等。(1分)全部提供并完全满足要求的,得5分,每少提供一项扣1分,每一项有重大缺陷的扣0.7分(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每一项有缺陷的扣0.5分(指文字、项目实施的地点、项目名称、适用的法律规范及标准等出现错误或描述不准确、不完整、不清楚的),扣完为止。安全质量保障方案(2分)供应商提供的安全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安全保障措施;(1)2、质量保证措施;(1)全部提供并完全满足要求的,得2分,每少提供一项扣1分,每一项有重大缺陷的扣0.7分(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等),每一项有缺陷的扣0.5分(指文字、项目实施的地点、项目名称、适用的法律规范及标准等出现错误或描述不准确、不完整、不清楚的),扣完为止。1、综合得分=报价部分评分+技术部分评分+商务部分评分。2、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本项目提供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智慧黑板。4.磋商小组按本章评标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磋商小组每个成员须单独记录每一项加分/扣分理由,最后汇总成本项目“详细评审说明”,以评标报告附件形式随评标报告一起签字打印。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资料复印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最后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审查标准3.1.1磋商小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形式响应性的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各磋商小组成员打分之和的算术平均值为各供应商最终得分。3.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投标函附录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合计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4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5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供应商应登录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时刻关注是否收到磋商小组的澄清要求,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答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3.4评标保密3.4.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4.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4.3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4.4凡参加评标的所有人员都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3.5评标结果3.5.1磋商小组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人。3.5.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文本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2.响应文件3.乙方在评标时的书面承诺(如有)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如有)第二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明细一览表》)。第三条合同总价款1.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合同履行期限为:,。2.分项价款在《供货明细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3.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4.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第四条付款方式:乙方将所有货物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完毕安装调试后,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后一次性付清;按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货物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货物,开付约定的发票且财政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尽量缩短资金支付期限。严禁出现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欠款,各采购人要着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科学安排项目验收、资金支付时间,缩短支付时限,依法依规完成支付。第五条验收方案:1.验收主体:采购人:,。其他:,。2.验收时间:按照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时间内进行。3.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供货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符合磋商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5.验收内容:本项目采购标的及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6.验收程序:供应商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甲方接到申请后,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邀请验收各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并编写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所有参加验收的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法律责任,验收合格完毕后将验收报告依法公开发布。第六条责任和义务及权利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对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2)按时验收、及时支付资金;(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虚开发票,不得向乙方索要“好处”、“回扣”、“礼品”,或要求乙方提供合同以外的其他物品或服务;(4)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约在验收报告中注明违约情形和事项,并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违反相关法规的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的质量及服务承诺执行,保质、按期履行。(2)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3)遵守法律、依法纳税。(4)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坚决杜绝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对甲方索要回扣、礼品等违规行为,向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相关执法机关举报。(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尽的义务。3.甲方的权利(1)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2)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4.乙方的权利(1)按合同约定收取报酬;(2)对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第七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响应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本项目质保期。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响应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4.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5.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3.对不符合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日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日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响应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第十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1)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2)破产或无理赔能力的;(3)擅自更改投标价及服务承诺的;(4)弄虚作假的;(5)被甲方就质量等问题投诉经查证属实的。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3.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提请协调,或者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授权代表(签字):日附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验收方案(模板)一、采购项目概况1.采购人:2.采购代理机构:3.中标、成交供应商:4.采购项目名称:5.采购项目编号:6.合同签订时间:二、验收主体1.是否成立验收小组:2.初定验收小组成员:三、验收时间1.预计验收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2.预计验收期限:天四、验收方式1.是否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2.是否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3.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意见:4.是否由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验收并出具检测报告:5.是否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如果是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五、验收程序1.是否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验收申请后及时验收:2.是否听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实施的情况汇报:3.是否听取或察看使用人使用情况反馈:4.是否察看项目运行期间安全、技术保障等情况:5.是否审阅项目相关资料:6.是否由验收小组成员发表评价意见,形成验收确认书、整改通知书和验收报告:六、验收内容(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七、验收标准(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八、验收环节1.是否要求进行出厂检验:2.是否要求进行到货检验:3.是否要求进行安装调试检验:4.是否要求进行配套服务检验: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序号名称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1智慧黑板一.整机1.外观尺寸:宽≥4200mm,高≥1200mm。整机屏幕边缘采用金属圆角包边防护,整机背板采用金属材质,有效屏蔽内部电路器件辐射;防潮耐盐雾蚀锈,适应多种教学环境。2.整机采⽤86英寸超⾼清LED液晶屏,显示分辨率3840*2160,可视⻆度≥178°,液晶屏显示分辨率为3840*2160。3.整机嵌入式系统版本≥Android15,内存≥2GB,存储空间≥32GB。4.整机上边框内置2.2声道扬声器,最大功率≥80W。5.整机内置4阵列麦克风,可用于对教室环境音频进行采集,麦克风拾音距离≥12米。6.整机内置语音助手,通过整机麦克风及智能笔以唤醒词调起语音助手,支持语音交互的方式调节整机音量、亮度,语音操控打开系统已安装应用如:教学白板、浏览器、计算器、画板,语音搜索指定网页内容,支持选择网页中的视频进行播放或暂停。★7.整机设备支持多种身份识别方式,支持通过账号登录、手机扫码登录、人脸识别登录、声纹识别登录、近场发现登录,并支持账号安全登录检测。(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8.整机侧边栏内置朗读工具,通过整机麦克风监测教室中学生的朗读情况,并以游戏化界面反馈学生朗读音量大小。(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9.交互式白板软件支持手写笔迹的智能编辑,支持通过手绘置换符快速置换前后文字语序,支持手动涂抹笔迹对象进行快速删除,支持圈选笔迹对象进行手写笔迹缩放,支持文字间手绘竖线进行文字间距的快速调整。(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10.整机侧边栏内置智能语音转文字工具,将整机内置麦克风拾取的语音进行文字转译,以悬浮字幕形式将转译文字显示在屏幕上。(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11.整机自带AI书写美化能力,智能识别批注的书写轨迹,进行笔锋智能美化,模拟纸上书写的起笔、行笔和收笔效果。(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12.整机内置交互式白板软件支持汉字语音测评功能,通过整机拾音麦进行用户声音采集分析,判断用户发音是否标准。★13.整机内置AI智能体,根据教学和学习需求可快速创建,支持个性化设定角色信息包括角色性格、技能与头像信息,支持语音和文字两种方式与智能体进行对话交互,创建的智能体可上传到本校资源进行共享使用。(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14.整机内置交互式白板软件支持课件多人在线协同编辑,支持以链接的形式进行课件分享、邀请协作,支持查看当前在线用户,针对邀请协同的用户可设置可编辑、可阅读权限,支持将PPT课件转化为交互式课件进行协同编辑。(需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验检测报告扫描件)台16260004160001智慧黑板二.电脑模块1.模块采用不低于12代i5处理器。2.不小于16GB运行内存。3.不小于512GB固态硬盘。4.插拔式安装,无需线材连接。台16260004160002视频展台1.采用≥800万像素摄像头;采用USB电源直接供电,无需额外配置电源适配器;箱内USB连线采用隐藏式设计,箱内无可见连线且USB口下出。2.A4大小拍摄幅面,1080P动态视频预览达到30帧/秒。3.整机采用圆弧式设计,无锐角;托板可承重3kg,同时托板采用磁吸吸附式机构。4.展示托板正上方具备LED补光灯补光灯开关采用触摸按键设计,同时可通过视频展台软件直接控制开关;5.摄像头支持自动对焦。6.支持对展台画面进行放大、缩小、旋转、自适应、冻结画面等操作。7.支持展台画面实时批注,预设多种笔划粗细及颜色供选择,且支持对展台画面联同批注内容进行同步缩放、移动。8.支持展台画面拍照截图并进行多图预览,可对任一图片进行全屏显示。9.老师可在一体机或电脑上选择延时拍照功能,支持5秒或10秒延时模式,可调整拍摄内容。10.具备图像增强功能,可自动裁剪背景并增强文字显示,使文档画面更清晰。11.可选择图像、文本或动态等多种情景模式,适应不同展示内容。12.二维码扫码:打开扫一扫功能后,将书本上的二维码放入扫描框内即可自动扫描,并进入系统浏览器获取二维码的链接内容,可获取电子教学资源。13.支持故障自动检测,在软件无法出现展台拍摄画面时,自动出现检测链接,检测“无画面”的原因,并给出引导性解决方案。可判断硬件连接、显卡驱动、摄像头占用、软件版本等问题。台161000160003教学备课授课软件1、为使用方全体教师配备个人账号,形成一体的信息化教学账号体系;根据教师账号信息将教师云空间匹配至对应学校、学科校本资源库。2、具有中职教育的公共课件资源,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等。3、古诗词:提供覆盖中职或高中的古诗词、古文教学资源:包含原文、翻译、背景介绍、作者介绍、朗诵音频。内嵌诗词百科链接,一键跳转展示诗词及作者详细背景介绍。4、数学函数公式:支持中英文、数学公式的编辑输入,可快速输入方程组、脱式运算,提供、数学符号及模板;预置常用数学公式,无需编辑一键插入,输入内容可用不同颜色标记及重复编辑。5、软件内置的AI智能语义分析模块,可对输入的英文文本的拼写、句型、语法进行错误检查,并支持一键纠错。6、配置英语学科听写工具,覆盖不少于8000个英语单词,支持自定义选择单词。自定义听写频率和次数,一键生成听写卡;授课模式支持一键开启听写朗读。★7、智能手写识别:支持将手绘形状、中英文、公式转换为规范几何图形和文字。(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8、支持与PPT文件的双向兼容:教师可将pptx课件转化为互动教学课件,套163000480003教学备课授课软件保留pptx原文件中的文字、图片、表格等对象及动画的可编辑性,并可为课件增加互动教学元素。也支持将互动课件导出为pptx、pdf、H5或web链接。导出的课件支持在多终端(包含windows、Macos、iOS、安卓、国产化系统)进行二次编辑。(提供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9、空中课堂功能内置于交互式备授课软件中,无需额外安装部署直播软件,可实现语音直播、课件同步、互动工具等远程教学功能,一键开课;学生扫描课程海报微信二维码即可加入直播课堂,无需额外安装APP。(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10、支持实现校本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实现信息化集体备课,支持实现电子化听评课。套163000480004电驱动总成装调与检修工作平台一、功能要求1.本产品应主要由电驱动总成检修工作平台金属台体、驱动电机、驱动电机合装机、减速器、减速器翻转机构、减速器壳体工装、减速器齿轮组工装、高精度测量平台等组成。围绕新能源车用电机拆装检修定向开发。在实现动力总成拆装实训的同时又可实现零配件的测量。具有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拆装检测、维修考核的功能。2.电机装调区应由电机合装机、驱动电机、减速器、减速器翻转机构、手摇轮等部件组成,可用于驱动电机总成拆装、检修作业,减速器装调、检修、测量作业。驱动电机应选用新能源汽车原车驱动电机,应主要包含转子总成、定子总成、后端盖、温度传感器、旋变传感器等,配和合装机能够满足用户对驱动电机的拆装调试需求。合装机控制方式应采用手摇控制,通过配置的手摇轮控制电机拆装过程中的部件移动,以达到合理合装分离电机定子总成与转子总成的目的,同时在拆装过程中应满足转子磁感应强度、三相绕组冷态直流电阻、三相绕组对温度传感器绝缘电阻等数据的测量。二、实训项目1.了解的电机驱动系统的实际结构与工作原理,学会识别电机铭牌;2.了解驱动电机系统内的高低压线路,及其作用;3.掌握动力电机基本检查和维护方法;4.掌握电机温度传感器、旋变转换器的检测方法;5.掌握动力电机的绝缘性检测方法;6.掌握驱动电机控制系统的高压、低压线路检测方法;7.掌握电机驱动系统冷却系统的工作原理及检测、维修方法;三、技术参数:1.电驱动总成装调与检修工作平台金属台体(单位:毫米)设备整体设计尺寸(长*宽*高):≥1500*720*1500mm(含轮子)2.永磁同步电机整体尺寸:≥400*370*320mm(长*宽*高)驱动电压:≤80VDC额定功率:≥80KW最大输出扭矩:≥300N.m极对数:≥4绝缘等级:H冷却方式:液冷套21340002680004电驱动总成装调与检修工作平台重量:≥50Kg3.驱动电机合装机整体尺寸:≥950*300*300mm(长*宽*高)丝杠螺母机构:≥2路丝杠有效行程:≥700mm顶针中心高度:≤285mm手摇轮:≥2个4.减速器整体尺寸:≥420*300*200mm(长*宽*高)类型:固定齿比变速器5.减速器翻转机构整体尺寸:≥525*65*220mm(长*宽*高)翻转角度:≥270°配套减速机:减速比:≥40输入轴:≥10mm输出孔:≥14mm手摇轮外径:≥100mm套2134000268000合计:748000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HJYZC[202609021,项目编号:滑财购磋商-2026-74号2、项目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护专业)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748000.00元,最高限价:748000.00元(货物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的,在结算时提供13%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标企业适用征收税率,提供3%的增值税发票。税率随国家最新财税政策调整执行。)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HJYZC[202605026号-1第一标包748000.00748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智慧黑板、视频展台、教学备课授课软件、电驱动总成装调与检修工作平台等。(注: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5.2资金来源:中职学校发展改革资金。5.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5.4质量要求:合格。5.5质保期:3年。5.6供货地点: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5.7标包划分:一个标包。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供应商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2信用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直接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月7日至2026年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网站。3.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不接受其他形式获取。未登记入库的供应商,须信息登记入库办理CA数字证书并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网上注册、CA办理链接地址:https://ggzy.anyang.gov.cn/hxggzy/。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月1日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滑县)》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豫财购(2017)10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有意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的,请登录滑县政府采购网(http://ccgp-henan.gov.cn/huaxian),进入网站操作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2.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3.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文件的解密开启方式为远程解密开启,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顺利进行,供应商需在开标阶段的指定时限内完成对本单位的加密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指定时限内没有解密成功的,其投标将不能被接受,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滑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网发市。地址:滑兴路与北环路交叉口南联系人:范英帅联系方式:13783807908定甫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26.56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9号楼1至13层101内东塔4层406-2083联系人:樊江侠电话:183038351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江侠电话:183038351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职发展改革资金项目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