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 绩效评价招标公告(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6



5



21



14



00



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磋商

预算金额:

40

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具体为:

一标段:“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

二标段:“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

三标段:“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

说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磋商响应,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2个标段。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签到顺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

如果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同时总分最高时,只能在取得最高分标段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选择不超

过两个标段成

交;待优先选择供应商按规则选定成交标段后,放弃成交的标段重新排出其他供应商最高分,依照上述规则继续确定其他标段成交供应商。

最高限价:

40

万元,具体如下:

标段

序号

内容

预算 (万元)

备注

一标段

1

“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

5

2

“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

8

合计

13

二标段

1

“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

7.5

2

“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

2.8

3

“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

3

合计

13.3

三标段

1

“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

6.3

2

“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

4

3

“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

3.4

合计

13.7

各标段报价超过对应限价及分项限价的均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

磋商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四、

响应

文件

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5



21



14



0

0



00秒

(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地点:

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多功能厅)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提醒:开标地点停车位有限,请择优选择非机动车方式前往。

五、开启

时间:

2026



5



21



14



0

0



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多功能厅)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单位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对本次

采购

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

地 址:南通市国际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513-69985060,0513-69985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0513-85110636,13912280232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蒋惠

电 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磋商文件--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doc

公平审查二维码.jpg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年月日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采购单位: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代理单位: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六年五月六日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磋商程序和内容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2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磋商预算金额:40万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具体为:一标段:“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二标段:“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三标段:“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说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磋商响应,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2个标段。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签到顺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同时总分最高时,只能在取得最高分标段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选择不超过两个标段成交;待优先选择供应商按规则选定成交标段后,放弃成交的标段重新排出其他供应商最高分,依照上述规则继续确定其他标段成交供应商。最高限价:40万元,具体如下:标段序号内容预算 (万元)备注一标段1“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52“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8合计13二标段1“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7.52“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2.83“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3合计13.3三标段1“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6.32“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43“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3.4合计13.7各标段报价超过对应限价及分项限价的均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1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方式:自行下载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逾时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地点: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多功能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提醒:开标地点停车位有限,请择优选择非机动车方式前往。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1(多功能厅),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模式。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单位或项目联系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单位信息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地址:南通市国际大厦22楼联系方式:0513-69985060,0513-699850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13-85110636,139122802323.项目联系方式磋商文件制作人:蒋惠电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解释。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网上公告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采购单位可视情组织答疑会。三、响应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响应文件的编写供应商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二)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编目录并连续标注页码,不得将内容拆开。报价文件不得出现于其他磋商文件中。2.响应文件每一部分内容均须提供“一正贰副”纸质响应文件,并将正本、副本及图纸类等(如需提供图纸等其它资料的话)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如有A3大小的图纸类,可单独密封)。密封完好以不泄露响应文件内容为主要判断依据。3.纸质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文件内容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响应文件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5.递交时间:供应商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6.如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磋商响应:资格审查文件只需准备一套(一正二副),按要求密封,封袋上项目名称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标段”;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按标段分开装订并密封,并标明所投标段,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友情提醒: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45个“日历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响应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电报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报价准备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2.最后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3.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注:本项目各标段均有最后报价,如成交,则按比例计算到项目首次报价的各项明细价格中。六、相关费用1.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3.采购代理费: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按各自成交价比例承担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成交金额货物招标代理收费费率服务招标代理收费费率50万元以下的项目10.5‰10.5‰50-100万元的项目8‰8‰100-200万元的项目7‰5.5‰200-300万元的项目6.5‰4.5‰备注招标代理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采购代理服务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七、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本项目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采购单位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3.经采购单位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本项目内容,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响应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本项目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采购单位现场勘察联系方式:0513-69985060,0513-69985068。八、相关提示无。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单位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一、项目具体需求说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项目概况:为充分利用社会服务机构资源,保质保量完成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项目工作,崇川区财政局将被评价及检查的项目委托独立的服务机构整体承接,具体工作包含不限于:绩效评价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评价标准及指标制定、实施评价、开展项目检查、撰写并提交报告及档案资料移交等。2.项目内容:标段序号内容项目涉及资金量(万元)备注一标段1“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5895.682“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10335.69二标段1“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22278.522“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1067.83“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2700三标段1“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2205.22“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4583“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75016家街道(园区)实施内容:主要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监管、项目实施、产出效果等环节进行评价;对资金的政策制定、政策实施以及政策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政策制定的合理性以及政策实施最终产生的效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或完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等。上述需求为初步评价需求,具体细节待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进一步商议决定。3.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无。(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加强学习并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南通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财绩【2023】1号等。(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无。(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标的的数量:绩效评价项目:5个;检查项目:3个。2.采购项目交付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3.采购项目交付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对服务机构及人员要求1.1供应商应为响应的各标段成立项目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以提供全面的绩效评价服务,并确保绩效评价、检查工作能够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不同标段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交叉使用(明确为质量控制人员和专家顾问的除外)。1.2各相应标段的项目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委托方同意后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人员职务、职称、执业资格数量、参加绩效评价工作经历等各方面均与原人员相当或优于原人员,且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合同。1.3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论证时,相关专家人员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熟悉该项目的绩效专家。2.对工作内容的要求2.1绩效评价服务是指采购单位将被评价的部门(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基础报表体系、评价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评价、撰写并提交报告等工作,委托独立的服务机构整体承接。2.2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加强学习并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南通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财绩【2023】1号等。2.3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供应商应对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2.4绩效评价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2.4.1制定评价方案:①进行项目调研;②确定评价依据;③设定评价指标体系;④按照百分制制订评价标准和分值;⑤制订实施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⑥制订工作步骤与完成时限;⑦明确评价人员及分工。2.4.2组织方案论证:①联系确定专家;②将评价方案初稿送达专家;③确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④回答专家询问;⑤掌握专家意见;⑥归档专家意见表;⑦修改评价方案初稿,并报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同意。2.4.3开展绩效评价:①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②查阅各种资料,并收集相关数据;③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④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或访谈,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⑤账务核查;⑥制作绩效评价工作底稿;⑦形成绩效评价初稿;⑧其他事项。2.4.4组织报告论证:①向财政部门提出报告论证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②联系确定专家;③将评价报告初稿送达专家;④确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⑤回答专家询问;⑥掌握专家意见;⑦归档专家意见表;⑧修改评价报告初稿,并报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同意。2.4.5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初定稿,格式及内容符合要求。2.4.6将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单位,对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提出认证意见。2.4.7根据认证意见修改评价报告,形成修改稿。绩效评价报告正式报送前还必须有该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2.5对检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对所提供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出具检查报告正式报送前须有该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3.对工作组织的要求3.1承接绩效评价等项目的供应商人员应在采购单位的组织安排下,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工作进度及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实反映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3.2供应商应构建严格的内控制度。3.3根据工作需要,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参与评价工作。4.对工作监督的要求4.1承接绩效评价等项目的供应商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审计纪律,构建严格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接受采购单位的指导和监督。4.2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并根据工作需要,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参与评价工作。4.3承接绩效评价等项目的供应商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项业务约定。4.4不得将承担的绩效评价等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做出相应的处罚。4.5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需求,供应商须制订及时有效的服务方案,并做到在发生紧急情况时,2小时以内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4.610月31日前绩效评价工作须全部完成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交付采购单位,其中:“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须针对2024年、2025年分别出具报告。5.检查项目要求5.1制定工作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提交审计报告(10月31日前完成并将报告交付采购单位);编制工作底稿,要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附有充分、可靠、相关的证明材料;加强沟通和协调,沟通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备案并向采购单位报告审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审计中的重要信息和成果。(六)采购标的验收标准/(七)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具备在项目服务期内能及时响应项目需求的服务保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的有效性、评价相关材料的保密度、各评审工作环节的及时性、到达项目现场调研有效性、数据采集的真实性、调研结果分析的全面性等。(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磋商响应处理,承诺函格式自拟)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采购单位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3.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供应商前来响应之前务必考虑好所有不可抗力因素,慎重应标,如因对风险把握不到位导致成交后项目搁置的,采购单位有权对其追责及追偿。4.10月31日前须完成绩效评价及检查项目档案资料移交工作。(八)采购标的付款方式1.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2.相关合同费用在评价工作(报告)评审结束30日内,一次性结清。3.最终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就本项目服务而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第四部分评审程序和内容一、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供应商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二、磋商小组由有关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评审专家共计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单位代表1人。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评审内容1.是否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3.响应文件是否完整;4.响应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参照相关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供应商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响应内容。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报价文件出现在其他响应文件中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供应商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悬殊,磋商小组认为得分畸低者没有实质性响应的;10.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1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等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上述均保留磋商小组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响应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响应截止时间出现: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审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报告监管部门,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响应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一至三标段)—商务技术标评审(一标段)—一标段价格标评审—确定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标评审(二标段)—二标段价格标评审—确定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商务技术标评审(三标段)—三标段价格标评审—确定三标段中标候选人。为体现公平公正,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评审结束时,暂不公布各标段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得分,待三个标段最终报价后统一公布所有标段的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得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代理机构宣布最后报价填报通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参照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各标段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按签到顺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说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开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三个标段的磋商响应,但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2个标段。如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签到顺序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推荐成交供应商。如果供应商在多个标段同时总分最高时,只能在取得最高分标段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选择不超过两个标段成交;待优先选择供应商按规则选定成交标段后,放弃成交的标段重新排出其他供应商最高分,依照上述规则继续确定其他标段成交供应商。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90分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 评分点名称 分值评审标准1项目评价方案441.1评价方案整体印象21对项目背景、项目实施情况、社会对项目的反响、同类项目的比较说明等各方面了解程度等。1.方案整体框架制定(含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内容):包括对项目考核指标框架制定情况等,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部分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2.评价过程分析:包括评价目的和依据、评价对象和范围、评价原则、评价方法,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部分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3.评价思路: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部分满足的得2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4.评价指标权重分配: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5.评价时间及主要工作进度安排: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6.项目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 1.2个性指标设计整体印象151.个性指标符合项目特点,数量大于10个得5分,数量5-10(含)个的得3分,1-5(含)个以下的得1分;2.指标名称言简意赅,指标释义清楚得5分,较清楚的得3分,含糊不清的得1分;3.评分标准、标准值来源清晰的得5分,较清晰的得3分,清晰度差的得1分。提供的为共性指标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1.3对绩效评价工作程序的了解情况81.对绩效评价工作程序完整性及关键点的掌握程度高得5分,掌握程度一般得3分,掌握程度较差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相关工作经验情况,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3分,部分满足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均不得分。2合理化建议10各供应商对拟投标的项目根据初步调研提出初步的评价建议,依据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每条得分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建议需紧密联系项目,体现特色及可行性。3业绩123.1业绩162022-2025年承接过地市级及以上绩效评价业务的,每项得1.5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委托协议及评价报告复印件)。3.2业绩262022-2025年承接过区县级绩效评价业务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委托协议及评价报告复印件)。4信誉成果124.1肯定62023年以来承接的评价业务受到委托部门评审为优秀的,有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需提供委托部门书面证明)4.2被选用62023-2026年相关报告经县级及以上委托部门选用,每份报告得2分,最高6分(供应商需提供委托部门证明和报告复印件)。5团队力量105.1团队力量15项目组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2项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会计从业资格等入门级证书)满3年的,并且参加过部、省、地市级绩效评价业务2项及以上的(相关资质、经验在响应文件中予以反映)得5分,未满足全部条件的由评委酌情打分。5.2团队力量25项目组组员中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上(或1项及以上执业资格,不含会计从业资格等入门级证书)满2年的,并且参加部、省、地市级绩效评价业务1项及以上的人员(相关资质、经验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反映)占组员总数比例不低于50%的得5分,未满足全部条件的由评委酌情打分。6企业实力2供应商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的,得2分。备注:上述涉及可在政府或行业协会官网查询的供应商或人员资质资格等相关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非必须提供原件。评委评审时经三分之二及以上评委认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存疑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查询网址或原件核对,无法核验时该项不得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得分损失。(四)价格分(适用于三个标段):10分1.各标段最高限价:详见项目预算;总价、分项报价超过对应限价的均作无效磋商响应处理。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评标价为该标段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磋商小组对成交候选人报价总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成交候选人的,应重点审核分项报价明细表是否有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成交候选人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候选人资格。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单位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方式确定成交人。(六)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评审结果。(七)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放条件和途径,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可至代理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招标代理部,电话:0513-85110636,1391228023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八、其他注意事项1.在磋商响应、评审时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磋商小组不得向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3.在磋商响应、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或评审。4.凡在磋商响应、评审过程中,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供应商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单位、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响应文件无效处理。实际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采购合同为准。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六、合同主要条款崇川区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单位(或称甲方):成交供应商(或称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根据《民法典》及(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的采购结果、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的标的物1.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1.2乙方按其响应文件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1.3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采购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标准。1.4前述采购服务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二、合同价格与支付2.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等。2.2付款方式:2.2.1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2.2.2相关合同费用在评价工作(报告)评审结束30日内,一次性结清。2.2.3最终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就本项目服务而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2.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2.4支付(结算)方式:由甲方通知乙方提交相关发票并至国库支付(结算)中心办理支付手续,支付(结算)中心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对外支付。三、项目要求为充分利用社会服务机构资源,保质保量完成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项目工作,崇川区财政局将被评价及检查的项目委托独立的服务机构整体承接,具体工作包含不限于:绩效评价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评价标准及指标制定、实施评价、开展项目检查、撰写并提交报告及档案资料移交等。3.1对乙方及人员要求3.1.1乙方应为响应的各标段成立项目组,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力量以提供全面的绩效评价服务,并确保绩效评价、检查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招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不同标段项目组负责人不得交叉使用(明确为质量控制人员和专家顾问的除外)。3.1.2各相应标段的项目组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委托方同意后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人员职务、职称、执业资格数量、参加绩效评价工作经历等各方面均与原人员相当或优于原人员,且人数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序号姓名岗位学历资格/职称备注3.1.3乙方组织相关专家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论证时,相关专家人员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熟悉该项目的绩效专家。3.2对工作内容的要求3.2.1绩效评价服务是指甲方将被评价的部门(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基础报表体系、评价数据采集、问卷调查、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评价、撰写并提交报告等工作,委托独立的服务机构整体承接。3.2.2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加强学习并执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文件)、《南通市市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通财绩【2023】1号等。3.2.3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对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3绩效评价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3.3.1制定评价方案:①进行项目调研;②确定评价依据;③设定评价指标体系;④按照百分制制订评价标准和分值;⑤制订实施措施及质量保证措施;⑥制订工作步骤与完成时限;⑦明确评价人员及分工。3.3.2组织方案论证:①联系确定专家;②将评价方案初稿送达专家;③确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④回答专家询问;⑤掌握专家意见;⑥归档专家意见表;⑦修改评价方案初稿,并报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同意。3.3.3开展绩效评价:①听取项目实施单位情况介绍;②查阅各种资料,并收集相关数据;③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④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或访谈,形成满意度调查报告;⑤账务核查;⑥制作绩效评价工作底稿;⑦形成绩效评价初稿;⑧其他事项。3.3.4组织报告论证:①向财政部门提出报告论证申请,经财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②联系确定专家;③将评价报告初稿送达专家;④确定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参会人员,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⑤回答专家询问;⑥掌握专家意见;⑦归档专家意见表;⑧修改评价报告初稿,并报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同意。3.3.5出具书面评价报告初定稿,格式及内容符合要求。3.3.6将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单位,对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提出认证意见。3.3.7根据认证意见修改评价报告,形成修改稿。绩效评价报告正式报送前还必须有该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3.4对检查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对所提供数据及资料、报告的客观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出具检查报告正式报送前须有该项目实施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3.5对工作组织的要求3.5.1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应在甲方的组织安排下,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及时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及对评价结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实反映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3.5.2乙方应构建严格的内控制度。3.5.3根据工作需要,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参与评价工作。3.6对工作监督的要求3.6.1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应严守职业道德和廉洁审计纪律,构建严格有效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3.6.2实施内部质量控制,确保评价工作质量,并根据工作需要,外聘各类专业人员参与评价工作。3.6.3承接绩效评价项目的服务机构人员遇有应当回避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项业务约定。3.6.4不得将承担的绩效评价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做出相应的处罚。3.6.5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需求,乙方须制订及时有效的服务方案,并做到在发生紧急情况时,2小时以内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处理。3.6.610月31日前绩效评价工作须全部完成并将绩效评价报告交付甲方,其中:“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须针对2024年、2025年分别出具报告。3.7检查项目要求3.7.1制定工作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并提交审计报告(10月31日前完成并将报告交付采购单位);编制工作底稿,要求事实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附有充分、可靠、相关的证明材料;加强沟通和协调,沟通审计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备案并向甲方报告审计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反映审计中的重要信息和成果。四、其他要求4.1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4.2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供应商前来响应之前务必考虑好各种不可控因素,慎重应标,如因对风险把握不到位导致成交后项目搁置的,甲方有权对其追责及追偿。4.310月31日前须完成绩效评价及检查项目档案资料移交工作。五、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责任5.1.1在合同生效后,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5.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5.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5.2乙方违约责任5.2.1乙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5.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监管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0.1%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六、不可抗力6.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6.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7.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7.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7.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7.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7.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7.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8.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8.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8.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8.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8.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8.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九、合同的生效及备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甲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1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各贰份。11.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1.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采购单位(盖章):成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注:甲方保留对合同微调的权利。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质疑函格式参见附件。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需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4.采购单位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单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单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报请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和答复相关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采购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相关格式参见附件。一、资格审查文件(不能出现报价、商务技术标)1.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有)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截图留存并归档);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7.在职人员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需注明分别是几标段项目组成员);8.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上述材料为符合性检查项,未提供按无效磋商响应处理)9.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二、商务技术文件(不能出现报价)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2.承诺函(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4.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述材料为符合性检查项,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5.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6.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三、报价文件1.报价总表;2.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1封面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标段响应文件对应磋商响应文件,相应填写: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单位全称年月日说明:为方便供应商,同时投多个标段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文件只需递交一个密封包,密封包封面项目名称为“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标段”;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须按标段分开装订并密封,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标段”中请写明该密封包对应的标段。附件2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联系方式: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件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响应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企业名称总部地址分支机构当地代表处地址电话联系人传真电子邮件注册地注册年份资质等级公司具备的相关资质等级及相应的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质量管理体系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年龄性别职务职称执业资格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载明:1. 2. 3. ………………………从事类似相关项目的经历及年数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内容,可自行添加附件7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优于的或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若完全响应本项目需求且无偏离,响应时本表仅第一行写明“完全响应”并加盖公章提供。附件8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优于的或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并提供相关材料。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若完全响应本项目需求且无偏离,响应时本表仅第一行写明“完全响应”并加盖公章提供。附件9报价总表(首轮/最终)一标段:标段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标段标段内容磋商总报价备注一标段“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其中:1“濠河办2024-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2“2023-2025年学前教育基金”绩效评价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报价总表(首轮/最终)二标段:标段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标段标段内容磋商总报价备注二标段“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其中:1“2024-2025年政府引导基金财政绩效评价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2“2024-2025年支持批发零售业加快发展项目”检查项目大写(人民币): 小写(¥): 3“2025年教体局专用设备购置”检查项目大写(人民币): 小写(¥): 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报价总表(首轮/最终)三标段:标段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标段标段内容磋商总报价备注三标段“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其中:1 “2023-2025年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2“2025年大生集团有限公司碳中和智慧纺纱工厂项目”绩效评价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3“2025年街道微网格经费”检查项目大写(人民币):小写(¥):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附件10磋商响应明细表一标段:标段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一标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序号标段服务组成细分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小计1……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自行分析项目组成,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磋商响应明细表二标段:标段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序号标段服务组成细分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小计1……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自行分析项目组成,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磋商响应明细表三标段:标段名称:南通市崇川区财政局2026年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项目三标段项目编号:JSKJ2026046(JC09)序号标段服务组成细分内容单位数量综合单价小计1……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日期:注:(1)本项目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自行分析项目组成,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3)如果按综合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附件11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邮箱: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绩效评价等委托第三方服务 绩效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