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完善工程招标公告(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2026)



【董浜镇】董徐大道509号及周边配套完善工程

董徐大道509号及周边配套完善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董徐大道509号及周边配套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董徐大道509号及周边配套完善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董浜镇。
2.1.2建设规模:沥青混凝土道路约3410M2,道板砖(利用旧砖)路面约1230M2,草坪砖(利用旧砖)停车位约890M2。非机动车车棚2个,门牌门楼2个。
2.1.3合同估算价:约133.36万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5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市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8近两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7日08时30分至2026年5月1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在网上报名或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软件公司技术人员,电话4009980000。
9.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60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银行保函(包括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8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9.9说明: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9.10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监督部门:常熟市董浜镇便民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12-52686205。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
地址:常熟市董浜镇
联系人:黄嘉伟
电话: 0512-5268118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金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达海路27号三楼
联系人:杨江瑜、陶文斌、倪卫星
电话:0512-52392227
监督部门:常熟市董浜镇便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12-52685338

11.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4日。

12.友情提示

12.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下载。
12.3本项目通过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平台进行业务流程,详见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二期)试运行通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套完善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