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2026)
[政采云]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BS-2026CS-001号
项目名称: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5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5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为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提供设计及搭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4章 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8982485;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联系方式:13565228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号国投大厦4层401室
联系方式:133256942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永华
电 话:13325694210
附件信息:
定-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pdf494.9K
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文件标号:XJBS-2026CS-001号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6年5月6日目录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于2026年5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BS-2026CS-001号项目名称: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服务内容:为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提供设计及搭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4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55万元最高限价:155万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分公司,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3)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4)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②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③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上查询结果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7)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00:00至14: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系统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9-8982485;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地址:伊宁市联系方式:135652288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号国投大厦4层401室联系方式:13325694210第2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投标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相关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采购文件分为7章,内容如下: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2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6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6.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6.2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澄清(更正)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及投标响应文件成交准则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如若有标段的,投标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7.2无论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3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响应文件构成8.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8.2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政采云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9.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9.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投标报价10.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主体投标标的的赠与行为,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署。10.3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4投标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1.2投标供应商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1.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2.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13.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评标系统将无法接受,代理机构及采购方不予受理。14.投标截止14.1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制作好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响应文件U盘、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14.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14.3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须下载附件并填齐相关企业信息,然后发送至政采云公司指定邮箱,进行申领CA加密设备。14.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14.5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14.6开标时报价签字确认时段不得超过30分钟。15.投标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5.1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议于公开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完成公开投标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五开标及评标16.开标16.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采云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16.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采购方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供应商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16.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16.4开标时间截止后,提交投标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处理。17.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7.1磋商小组17.1.1组织采购方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采购评审活动并向组织采购方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17.1.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人选于磋商开始时间前确定,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17.1.3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磋商小组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磋商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7.1.4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开始前从新疆政府采购官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较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的专家不能满足评审工作需要时,将采取直接确定的方式选定磋商小组的人选。17.2磋商开始及资格审查(1)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2)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视为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无效文件: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文件后,该供应商即失去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资格。18.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8.1符合性审查是指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8.2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18.2.1在评标期间,磋商小组会将以询标函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并给所有投标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投标供应商根据要求,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通过数字证书加密并签章后,传到网站指定栏目。逾期不上传的,视同放弃投标。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文件修正后,按照规定的时间继续进行招标。18.2.2在评标期间,对于发现的异常低价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异常低价相关规定处理。18.2.3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3投标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8.2条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8.4投标供应商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18.5本项目采用最后报价的方式。(1)每一次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须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并作出有关承诺说明。(2)最后报价开标现场开启,时限为30分钟。19.投标偏离磋商小组可以接受投标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0.投标无效20.1无效投标的概念无效投标一般是指由于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单个投标响应文件,经审查不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性、符合性的要求,从而导致磋商小组拒绝接受该投标响应文件。无效投标对其他投标供应商投标行为的有效性不直接产生影响,该采购项目可以继续进行。2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4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截止时间过后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2)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或资格要求资料提供不全的;(4)未提供《报价一览表》的;(5)投标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7)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完工期限及项目实施地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8)评标过程中拒绝澄清相关事宜和问题的;(9)投标响应文件不真实,有欺骗行为的;(10)投标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1)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参数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投标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顺序编制的;(13)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14)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的;(15)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21.磋商21.1磋商小组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21.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4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详见评审标准)。21.5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实质性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22.废标22.1废标的概念废标一般是指由于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投标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审查,在合格投标响应文件的数量、投标报价、招标过程的公正性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从而导致磋商小组拒绝接受所有投标响应文件。废标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都直接产生影响,标志着该招标项目立即终止,需要重新招标或改用其他采购方式。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保密原则23.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3.2政府采购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成交24.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磋商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报价供应商综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25.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出具《采购结果确认书》,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7.成交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因质疑或投诉引起的成交结果变更,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将自动作废。(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8.签订合同28.1成交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8.2采购文件、成交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8.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履约保证金29.1成交人应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成交服务费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7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1.廉洁自律规定31.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1.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2.人员回避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3.质疑与接收33.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3.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新疆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另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及营业执照)。34.质疑答复3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34.2对招标组织程序、招标过程有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采购需求、评标结果有质疑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34.3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或者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5.组织验收35.1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35.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项目名称: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项目编号:XJBS-2026CS-001号2采购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联系人:王新军电话:135652288653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号国投大厦4层401室业务联系人:贾永华电话:133256942104服务内容:为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提供设计及搭建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4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5预算金额:155万元最高限价:155万元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完工期限:2026年6月23日前完工。8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提交设计定稿,并经采购人确定后支付合同价的30%;进场搭建后支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9项目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0公告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1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11的分公司,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3)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1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4)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需清晰可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5)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资信证明)。(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到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需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②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供应商;③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上查询结果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自行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7)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是承诺函形式(格式自拟)。(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意: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2项目属性:服务13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的名称: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设计及搭建服务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15合同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3.其他要求:/。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7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数额:31000元(按照预算金额2%以内的整数计算)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新市区支行银行账号:3006023809100106312银行行号:1028980023851.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北京时间11:00分前。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进入“政采贷/电子保函”模块,即可在线完成电子保函的申请。若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政采云金融服务专属客服,电话:400-903-9583。2.潜在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上任一种递交方式提交保证金。18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日19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19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需在任意地点新疆政采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home.html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新疆政采云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政采云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供应商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关于能否延长解密时间的约定:开标现场若发现默认解密时长不足,由采购人决定是否延长解密时长。20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4日,00:00至14:00,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1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北京时间11:00)。22磋商时间:2026年5月18日(北京时间11:00)。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为:30分钟。23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供应商可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24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2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26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元,提交方式为: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27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布后发放。28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9付款程序:所有服务款均以人民币支付,采购人办理具体付款手续。30询问:询问方式:13394996638、0999-8355211。时间要求:获取采购文件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北京时间10: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质递31接联通疑:交方式:纸质版递交收部门: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系电话:13325694210讯地址:新疆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号国投大厦4层401室32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7折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费务类率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33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磋商轮次:本项目共进行轮磋商(不含最后报价)。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磋商轮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供应商。3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在评标期间,对于发现的异常低价情形,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规定的异常低价相关规定处理。注: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或盖法人章)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或盖法人章)确认,投标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确认;投标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确认;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确认。投标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服务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新疆博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采购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第4章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第一部分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为第九届亚欧博览会投资合作展区伊犁州形象展厅提供设计及搭建服务,展厅面积506平米。供应商须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基础装修施工、布展、设备租赁、美工图文、撤展等工作。具体包括:设计方案、布展及与布展相关的施工图、展柜图及基础装修施工涉及到的相关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租赁、维修改造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美工图文、交付使用、撤展等全过程服务。二、设计要求伊犁州2026年形象特装展位506㎡(23m*22m),场地位于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2号馆F14-20(展馆平面图详见附件)。展示主题:为“伊犁—世界旅游目的地·向西开放桥头堡”。整体主线围绕具有伊犁特色的“10+2产业集群”和“2+10+X+N”现代产业体系。1.一是突出展示实施农业强州战略。加快发展有机粮油、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等产业集群,延伸“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2.二是突出展示实施工业富州战略。围绕“10+2产业集群”,重点打造千亿级黄金产业及产业链。重点展示绿色矿山、能源化工、电子设备、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成就;3.三是突出展示实施文旅兴州战略。锚定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千亿级文旅产业集群目标,深入实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持续深化旅游发展联盟合作,构建“全域+全季+全时+全龄+全业”旅游格局;4.四是突出展示对外开放平台优势。主要展示公路、铁路、航空、管道功能作用,展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自贸区、跨境电商、合作中心、综保区政策宣传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成就;5.五是县市板块。按照8县3市格局展示相关内容。同时设置合作洽谈区和直播矩阵。根据现场企业和客商需求,单独划分洽谈区版块,为巡游、参观、洽谈合作的客商提供舒适的茶叙休息之地;6.整体设计要新颖、简洁、大气,融合裸眼3D、全息投影、造型屏、沙盘等技术手段,符合伊犁州整体形象展示;7.投标供应商根据设计要求并结合伊犁州政府工作报告(网络信息公开:https://www.xjyl.gov.cn/xjylz/c112794/202603/4cffb4ae63fb40999eeba7b8715f01bc.shtml)准备伊犁州投资合作展区设计稿(2稿)。三、基础装修及布展搭建要求1.要求外观整洁,需要重新基础装修、重新布线,做好灯饰、设备安装、美工图文等工作。2.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3.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①施工场地(现场)必须干净整洁、做到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材料堆放整齐;②严格遵守“工完、料尽、场地净”的原则,不留垃圾、不留剩余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各种设备运转正常;③施工和安装用的各种扣件、紧固件、绳索具、小型配件、螺钉等应在专设的仓库内装箱放置;④照明电线的布置应安全、合理、规范、有序,做到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架设和造成隐患或影响施工。4.在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始终避免现场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当存放并处置施工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及时从现场清除运走任何废料、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和设施。5.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四、安全要求1.供应商根据展会内容、展示主题及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美术设计、搭建实施工作和展览现场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展区布展期间的现场电力安全、人员安全和场地安全;做好展会期间的进展、基础装修、搭建过程、布展、撤展的现场管理保障服务。在布展的整个期间应做到安全、文明布展,本项目所有安全责任(含事故)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与采购人无关(响应时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2.物料制作及选材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使用电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3.其他安全要求:3.1安全指示(1)在与安全有关的场所和位置,设置安全标志。若因安全问题导致第三方出现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2)安全标志在醒目的位置设立,清晰易辨认。不可设在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避免物体位置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3.2安全防护(1)所有可操作和接触的展项及展览现场相关设施,可被进入现场人员的手、脚、头等身体接触的部位,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机械伤害并做出保护设计。(2)所有可操作和接触的展项及展览现场相关设施,不应露出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以及其他可伤害手指、腿脚等身体部位的危险部件,必须要露出时应做圆滑卷边处理。(3)对于外露的零件(如螺母、螺钉等)要设法保护,防止发生事故。(4)通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及布展金属结构应进行接地保护设计。3.3设备要求(1)布展设计选用的一般通用机械、电器设备应确保安全。(2)布展的供电系统应设有独立的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设置在专用的开关箱内,且便于观察和维修。漏电动作电流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3)通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应进行接地保护设计。(4)设备的控制箱设有通风和散热装置,对易于发热的电气部件、元器件应采取规范合理的散热措施。(5)布展中的电缆应规范布线,保证安全距离,并按标准设置阻燃隔离层,对布线易损部位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电缆截面容量应满足使用要求。3.4消防要求(1)明敷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导线不得裸露。(2)展区设备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严禁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五、团队要求:供应商应对实行团队、工作进度和项目管理(设计、采购、基础装修施工、布展、设备租赁、美工图文、撤展等工作管理)做出明确规划,安排足够的工作团队负责执行该项目。六、其他要求1.项目施工期间如有设计施工图纸变动,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供应商需要立即响应采购人要求,直至项目竣工完毕。2.供应商服务期内认真履行合同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此次合作。3.供应商在整个服务期间要充分与采购人沟通,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处理,并提供建设性意见。4.在展项、展品选配方面,如采购人有需要须提供协助和建设性意见。5.展会期间供应商须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值班服务,协助参展企业进行布展等场务保障工作。其他服务工作按实际情况全程跟进至本项目全部结束。第二部分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提交设计定稿,并经采购人确定后支付合同价的30%;进场搭建后支付合同价的3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2.付款程序: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由采购人办理具体付款手续。★3.完工期限:2026年6月23日前完工。4.项目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会展中心。5.投标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投标供应商可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自行联系采购人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6.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施工材料费、设备租赁、基础装修费、现场搭建费、人员劳务费(含差旅费)、图文美工费、展台运输费、用电接驳费、展会物料制作及运输、撤展、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所有费用。报价为完成本次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7.验收要求7.1验收标准:实施方案及签订合同中有关条款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和施工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代表签署的关于功能变更、增减等方面内容的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7.2在项目一阶段验收和项目整体验收前,由双方组成验收小组,以现场验收方式进行验收。7.3在项目验收前,投标供应商须做好验收所需的各项准备,应事先得到采购人确认。7.4由双方组织验收,若通过终验,正式交付采购人。若不能通过终验,投标供应商继续进行项目的完善工作,并在有效时间内再次组织终验。二次验收均未通过,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投标供应商根据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出现负偏离。第5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响应程度初步审查表一、初步审查(1)《初步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资质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8)条资质要求。采购人和监督人在开标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无效。(2)《初步审查表-符合性审查》1是否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2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3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4投标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如:转账记录、保函等)5投标供应商是否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报价一览表》。6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完工期限、项目实施地点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7投标供应商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存在选不符合,不存在选符合)。8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参数(★)要求;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审专家在开标时对投标供应商在商务技术部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无效。第二部分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内容要包括投标无效界定和详细评标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至3家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3)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在对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综合评审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打分。打分采取百分制,其中商务、技术部分为90分,报价分10分。(4)成交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排列,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分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技术部分(70分)2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客观20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参数全部响应且无负偏离得20分,有一项指标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20分。注: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采购文件采购需求及商务要2分)20求进行答复。投标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招标要求,不得分。3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主观分)5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认识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供应商能够深入分析理解项目需求,对项目整体认识全面、理解深刻,能够准确把握展览的目标得5分;2.基本理解项目需求,对项目整体有初步认识和理解,能够把握部分展览的目标得3分;3.对项目需求理解较浅显或存在偏差,对项目整体认识不全面,无法准确把握展览的目标得1分;4.没有提出有针对性的认识与理解得0分。4总体搭建设计(效果图)方案(主观分)16总体搭建设计(效果图)方案: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搭建设计(效果图)方案:①宣传推广方案(包括媒体、美工图文等宣传)②结合展馆特点,突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特色、突出展示主题;③展台(效果图)设计风格美观统一、造型大方,在展示逻辑上思路明确;④设计方案新颖、具有创意、突出展会特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全面完整、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设计理念先进新颖,构思巧妙得1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2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总体搭建设计(效果图)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4总体搭建设计(效果图)方案(主观分)16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5展馆布、撤展服务方案(主观分)10展馆布、撤展服务方案: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展馆布、撤展服务方案:①展馆布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及租赁方案、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设施装卸及运输方案等);②搭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搭建安全、合理搭建等);③搭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安全、绿色环保可回收,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④协助展项、展品的选配;⑤项目撤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等内容)等5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中的各项内容科学合理,内容有详细流程和步骤描述,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商务部分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展馆布、撤展服务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6项目实施方案(主观分)10项目实施方案: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①项目管理体系及各职能机构设置;②基础装修、布展及撤展环节的注意事项及现场管控措施;③针对本项目全过程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④6项目实施方案(主观分)10安全文明措施方案;⑤项目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中的各项内容科学合理,内容有详细流程和步骤描述,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商务部分的得10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项目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7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主观分)9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①质量保障的措施和机制;②进度保证措施、进度控制目标;③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内容科学合理,内容有详细流程和步骤描述,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商务部分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7质量、进度、安全保证措施(主观分)9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商务部分(20分)8展会期间维护方案、应急预案(主观分)6展会期间维护方案、应急预案: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展会期间维护方案、应急预案:①展会期间维护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企业布展、设施设备维护、展台保持维护等);②应急预案(包括不限于应急事故发生处理流程、应急程序和风险管控措施、节假日及突发事件、应急设备配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中的各项内容科学合理,内容有详细流程和步骤描述,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商务部分的得6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展会期间维护方案、应急预案的,此项不得分。注: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9人员配置方案(客观分)9人员配置方案: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①有合理的项目组织架构;②固定的服务班底并设置专门工作小组,明确对接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设计策划团队、施工团队、场务保障团队、安全管理等)③有详细的调配措施,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各项内容科学9人员配置方案(客观分)9合理,内容有详细流程和步骤描述,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及商务部分的得9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每一项扣1.5分;每缺少一项方案内容,每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人员配置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1.内容存在缺陷是指:①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②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本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③该项内容引用的规定、规范错误;④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要求;⑤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⑥该项内容描述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⑦该项内容套用其他项目内容。2.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审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3.提供投标单位为相关人员缴纳的近1年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4.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10类似业绩(客观分)5类似业绩: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3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1项得1分,总分不超过5分(附合同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第6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一、资质审查资质审查部分按照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8)进行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二、报价响应首次报价需上传报价一览表并加盖电子签章。最后报价开标现场开启报价,报价时限为30分钟,无需上传附件(最后报价表)。三、商务技术响应需上传整个投标响应文件并按照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顺序上传,否则投标无效。注明:政采云系统上投标响应文件需与目录关联,若未关联或关联不完整,造成磋商小组无法按照目录准确查阅相关内容,由此造成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部分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写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顺序: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如未按要求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1.磋商函;(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2.磋商保证书;(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4.(首次)报价一览表;(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5.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偏离表;(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6.根据本项目评分标准顺序编写;(自拟)7.拟投入此项目人员配备表;(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8.类似业绩(附合同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9.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书(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10.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11.投标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见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12.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文件如:转账记录、保函等)13.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14.投标资质(2)-(8)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三部分投标响应文件格式1.磋商函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根据贵方组织招标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文件编号,(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处理本项目投标相关事宜。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一览表。2.我方的磋商采购文件自报价截止起有效期为90天。3.我方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投标供应商名称(全称、盖章)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2.磋商保证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投标单位名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的磋商,对以下事项进行保证: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参加投标,不进行任何破坏采购活动的行为。2.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有效及准确,并接受采购人的审查和现场核实要求。如果所提供的资料有欺诈和严重失实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本机构中标资格,我方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和损失。3.若成交,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并承担其他相关费用。4.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的行为,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3.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注册于(地区的名称)(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被授权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XJBS-2026CS-0号】的采购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本次采购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于20年月日签字并盖章生效,被授权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联系电话:被授权人签字:,联系电话:公章:授权日期:20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人像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人像面3.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徽面人像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法人章:,联系电话:公章:日期:20年月日注:被授权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3.3授权委托书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商务局:我司总公司名称根据贵局关于(项目名称)招标的要求,兹指派和授权分公司名称作为授权人代表参加该项目竞标中的相关工作。授权权限:参加投标、开标,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期限:本授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特此授权!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公章:年月日注:1.法人机构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2.非法人机构的分公司,需提供此项授权书。4.(首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完工期限:项目实施地点:报价总说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日期:注:1、投标单位如果需要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报价说明中填写;投标总报价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2、投标报价须包含项目所有的费用,采购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管理费、税金等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5.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要求内容投标响应内容是否响应偏离说明123456......注:此表可自行向下添加延伸表格。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法人章):日期:6.根据本项目评分标准顺序编写(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