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肉类物资招标公告(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
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招标人为浙江省第一监狱,现委托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
二、项目编号:S1J-B2026007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浙江省第一监狱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年度供货商。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98万元,供货期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供货期内最低采购数量及金额。供货地点为浙江省第一监狱狱内伙房,供货服务期为一年,招标人有权在上级政策变化时,缩短供货期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并要求提供投标人之间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时间:2026年5 月7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https://b.zhengcaiyun.cn/)或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中,该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
4.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缴纳。未按招标公告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拒收其投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 月28 日9 时30 分00秒。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采用纸质投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连续且截止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月,如系统未能查询的则往前推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特殊情况(如退休返聘、外籍员工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应为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对新近成立的企业,员工社保证明为在社保系统能查询到的最接近投标截止日的月份证明)】。证明材料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进行核查。
八、开标时间:2026年5 月28 日9 时30 分00秒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9600元;
缴纳方式:投标人在2026年5 月28 日9 时30 分00秒之前缴纳。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允许以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柯城分公司
开户行: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兴华分理处
账号:201000372589564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7858593332。
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补充(答疑、澄清)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及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及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
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五一路二十二号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3605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11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7858593332
3.监督部门:纪检科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70-3836022
附件信息:
S1J-B2026007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5.8定稿).doc (823.4 KB)
浙江省第一监狱1.1.1.1.1.1.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1J-B2026007招标人:浙江省第一监狱(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时间:2026年5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第二章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开评标及合同签订第五章评标细则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招标人为浙江省第一监狱,现委托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2、项目编号:S1J-B2026007三、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内容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浙江省第一监狱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年度供货商。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98万元,供货期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供货期内最低采购数量及金额。供货地点为浙江省第一监狱狱内伙房,供货服务期为一年,招标人有权在上级政策变化时,缩短供货期限。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国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3.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4.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并要求提供投标人之间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1.获取时间:2026年5月7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https://b.zhengcaiyun.cn/)或招天下(https://www.zhaotx.cn/)中,该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期限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4.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缴纳。未按招标公告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拒收其投标文件。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00秒。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采用纸质投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递交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会议【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开标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连续且截止投标截止日的前一个月,如系统未能查询的则往前推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特殊情况(如退休返聘、外籍员工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记录应为官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对新近成立的企业,员工社保证明为在社保系统能查询到的最接近投标截止日的月份证明)】。证明材料由代理公司在开标前进行核查。八、开标时间: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00秒九、开标地点: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楼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96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00秒之前缴纳。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转账时请注明: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允许以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柯城分公司开户行: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兴华分理处账号:201000372589564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7858593332。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其他分公司、子公司、个人等名义缴纳,否则保证金视同未缴纳。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补充(答疑、澄清)公告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需公告的有关信息均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及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及时关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情况,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郑重提醒各投标人:对任何转载本项目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及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本项目相关采购事宜均需与本公告写明的指定人员联系。2.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十二、联系方式1.招标人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五一路二十二号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570-3836053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11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78585933323.监督部门:纪检科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0-38360222.0.0.0.0.12.0.0.0.0.2第二章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1招标人招标人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地址:衢州市衢江区五一路二十二号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570-3836053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衢州市盈川西路2号(大学生创业园智慧新城园)511室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178585933323踏勘现场不组织4答疑会不召开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截止时间和招标人答疑的时间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以署名的书面形式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0570-5013088,邮箱:1046417158@qq.com);招标人仅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疑问进行澄清;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予以澄清,如果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制作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有约束力。在本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6▲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的,需按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如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盖投标单位公章。7▲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资信技术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8▲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要求装订,报价文件、资信技术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建议投标人尽量双面使用纸张。9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报价文件和资信技术文件分别装袋密封(各自装入一个密封袋)。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密封袋封皮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材料名称(如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 9 时 30 分00秒)前不得启封”,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拆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2026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00秒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59600元人民币。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递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户名):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柯城分公司开户行: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兴华分理处账号:201000372589564 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应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缴纳方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同未缴纳。(允许以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招标文件规定账户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账,缴纳凭证复印件(电汇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缴纳凭证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按“公开招标公告”规定。12▲投标文件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不低于90天。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是否允许转包和分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5最高限价结算率80%。1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方式,履约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履约保证金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账户。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9800元。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未了事项,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招标人开户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开户行:建行衢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 33001683500056999999(允许以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1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188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2412元由中标人承担。该项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此项费用。20▲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和领取及合同签订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确定中标候选人数量确定中标候选人1名。22特别说明1.评标委员会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当天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验渠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的信息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当日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将作为评标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2.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需求、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3.“前附表”与本招标文件下文规定不一致处,以“前附表”规定为准。▲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所对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5.本项目经评审有效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重新组织公开招标。6.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23特别提醒1、供货期内各品种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供应,请投标人做好市场调查,谨慎报价。2、在招标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如遇招标人或上级政策调整等情形,按招标人或上级规定执行,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为新鲜、冰鲜或者冷鲜产品,严禁提供冻品或以次充好,招标人将严格对照标准开展验收。4.招标人有预净加工要求,部分品类净加工时需中标人配备人员、器械等到招标人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工。投标人必须满足,预加工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结算价中,不再另行单独支付费用。5.供货期相关货物内各品种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供应,且招标人不采购目录清单以外物资。3.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0.1.1.实施依据本次招标根据招标人本系统内部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3.0.2.2.定义招标人:浙江省第一监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联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1J-B2026007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3.0.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0.4.▲4.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3.0.5.▲5.合格的投标人5.1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5.3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5.4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5.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3.0.6.6.保密参与招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予以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0.7.▲7.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7.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结算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7.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7.4投标文件有效期▲7.4.1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签订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跟随合同有效期。7.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且将认定为已经知道并同意放弃对招标人因延长投标有效期而导致投标人的损失提出任何赔偿、补偿要求。7.4.3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7.5投标费用无论本项目招标和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全部费用。3.0.8.8.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3.0.9.9.廉政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遵守廉政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招标人的要求,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及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中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3.0.10.10.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已标注“▲”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条件。招标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0.11.11.履约担保1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11.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1.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本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执行。3.0.12.12.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前附表”3.0.13.13.招标文件13.1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开评标及合同签订。(5)评标细则。(6)采购需求。(7)合同主要条款。(8)投标文件格式。(9)补充文件和澄清、答疑文件。(10)“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和补充文件发布13.2.1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内容或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存在疑问或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文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质疑。截止时间后的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答复。13.2.2答疑会详见“前附表”。13.2.3如有必要,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均予以书面答复。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2.4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招标文件或以补充文件的形式澄清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澄清和修改、完善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补充文件发布时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少于15日的,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补充文件将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及招天下网站(https://https://www.zhaotx.cn/)上告知所有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及招天下网站(https://https://www.zhaotx.cn/),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13.2.5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3.2.6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3.2.7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补充文件内容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按“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13.2.8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本条款规定执行。3.0.14.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14.2投标文件份数和装订要求详见“前附表”,具体格式要求可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4.3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4.3.1资信技术文件:(1)项目评分一览表;(附件一)(2)投标函;(附件二)(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附件四)(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五)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6)服务计划书;(附件六)(7)廉政承诺书;(附件七)(8)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附件八)(9)投标承诺函;(附件九)(10)保密承诺书(附件十)(11)业绩表(附件十一)(12)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应资信技术资料;(有格式提供的可按格式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1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14.3.2报价文件▲(1)投标报价函;(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0.15.▲15.投标报价的要求15.1本项目清单内物资采用结算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相关报价文件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须包括货物价格、仓储、打包、加工、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15.2唱标时,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3.0.16.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密封要求见“前附表”。16.2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3投标文件正本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或盖单位公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前附表”。副本可以复印自正本。16.4投标文件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文件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前附表”。3.0.17.17.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7.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后再次递交投标文件的纸质文件密封、标记要求和投标文件密封、标记要求一致,并注明“修改文件”字样。1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3.0.18.▲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18.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8.3招标人如因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补充文件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约束。3.0.19.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和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启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备查。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进行缴纳和退还。投标人未按“前附表”第10项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的相关事宜。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方式)可在中标公告发布后由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的相关事宜。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2.1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撤回、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放弃的、或未按期领取中标通知书、或不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招标人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确定的条款;或转让成交的。19.2.2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并在一年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各项招标活动:(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损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3)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4)经评标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围标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5)如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及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成交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违反本条,经查证属实的。(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19.2.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招标人作出不予退还决定后1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账户转账进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相关投标人。3.0.20.20.质疑20.1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前附表”的规定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如认为招投标过程、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其中,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质疑或者对相关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或告知解决处理的方法,做好记录后,继续进行开标和评标。20.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20.3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招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0.4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全部质疑。20.5除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质疑或者对相关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的质疑外,其他质疑的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材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应针对质疑内容,说明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告知投标人依法投诉的权利,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0.21.21.投诉21.1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纪检部门提起投诉。21.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提出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文件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处理。(5)招标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1.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21.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1.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0.22.22.其他需补充的内容22.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22.2评标过程中(含复核过程中,如有),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或表述不清楚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22.3违规处理2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2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或同一个软件狗制作的投标文件;(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标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22.4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前附表”。4.第四章开评标及合同签订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或未提交证明其身份资料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2.开标程序2.1宣布开标会议纪律。2.2宣布主持人、投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3由工作人员查看递交投标文件家数,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开标会议结束,工作人员宣布本次开标失败。投标人有三家及以上时开标会议继续进行,工作人员公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2.4工作人员确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缴纳证明。工作人员确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交纳等情况,如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2.5开标前邀请在场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宣布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密封是否符合要求。2.6按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开启资信技术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及资信技术文件正副本数量。将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开启。2.7资信技术文件符合性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公布资信得分及资信符合性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开启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2.7由工作人员开启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报价文件,公布《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唱标人、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在开启报价文件后20分钟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报价结果,由工作人员注明相关情况)。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2.8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的报价评审结果。2.9开标会议结束。3.在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1)纸质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递交的。4.开标特殊情况的处理(1)开标结束后,除本章规定可另行处理和修正的情形外,其报价结果不予纠正。(2)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不遵守开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现场秩序的情况,招标人可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书面警告,暂停其一年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各类项目的投标资格。5.投标人不足3家的,项目不得开标。6.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要求开标结束后至评审结束前,投标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请勿远离开标现场,并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询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如投标人或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接到要求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询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通知后,应在半小时之内到达开标现场,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可能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判。7.评标委员会7.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招标人按照招标人内部管理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等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7.2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前可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7.3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非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标意见,并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责任。7.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7.5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报价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5)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6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有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及其代理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3)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4)协助处理评标项目的质疑和投诉。(5)服从、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7.7评标专家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招标人应予记录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1)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明显评标错误或对特定投标人提出明显倾向性意见,经提醒拒不改正错误的。(2)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向他人透露评标以及与评标有关的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3)应当回避却未主动提出回避的。(4)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5)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的。7.8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评标过程不间断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临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已完成的评标行为和所作出的评标意见均无效。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中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和报价、评标资料,依规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已完成的评标行为和所作出的评标意见均无效。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7.9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7.10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或评标结论有质疑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8.1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8.2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9.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前附表”。评标规则详见第五章“评标细则”。10.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有权不在开标和评标现场宣布评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3日(如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及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上发布评标结果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且不再另行通知评标结果。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不作原因解释。11.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1.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如未收到质疑的,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在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https://b.zhengcaiyun.cn/)的非政府采购公告区上及招天下网站(https://www.zhaotx.cn/)发布中标公告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和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且不再另行通知中标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选原因解释。11.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或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拒签合同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出现上述情况的中标候选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3评标完毕后,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12.签订合同12.1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事项作实质性修改。12.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12.3投标人承诺内容将在合同中写明,如违反,招标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做出违约处理,直至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12.4拒签合同的责任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不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因招标人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3.应当废标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至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失败情形。失败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失败公示发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网站上,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再另行通知。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或者经评审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标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况。5.第五章评标细则1.评标程序评标的一般程序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2)推选和确定评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本项目招标文件概况;(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资信及技术评审;(7)必要时,要求投标人对有关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2.符合性审查2.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条件的符合性审查。对于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在符合性审查时进行查询并截图留存。在符合性审查时,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提出未通过的事实依据并进行记录。2.2资信技术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认定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格式里要求提供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的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辨认不清等导致对该投标文件的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或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或符合澄清要求的除外);(7)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实质性要求、内容、条件、规定或者投标存在负偏离的;(8)投标有效期、交货期、服务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投标人未承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诺的;(10)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的;(1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2)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3)不响应修正原则的;(14)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情形的。2.3评标完毕后,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可能存在不合法、不合规或不真实等情形,应由原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和审查确认。3.评审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分别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为无效投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按评分细则由评标委员会分别进行独立评分,综合得分=资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资信技术得分为各评标专家的评分算术平均值数。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报价得分高者排前;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均相同时,通过现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3.1资信及技术部分评审(满分20分)序号评分项目评审细则分值(分)1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4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畜肉类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最高得3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1次的供货发票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32认证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页的截图加盖公章。0-23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额根据投标人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保额进行评分,其中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金额10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的得1分,金额2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的得2分,金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须保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开标日仍在有效期内且承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中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承诺函并加盖公章。)0-34硬件设施(1)投标人有固定经营场所或实体经营门店的,得1分。注:提供经营场所或实体门店的营业执照及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的冷藏库情况1分。注:提供冷藏库建设或租赁相关材料,以及设备清晰现状图,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独立的畜肉分割车间的,得2分。注: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45项目整体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产品的采购、品控、仓储、配送、售后、人员配置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0-3 对临时补货、紧急供货、节假日、特殊天气(如台风、暴雨、大雾)等的应急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分,0分)0-26质量管理及安全保障根据投标人项目质量管理的规范性(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检疫报告、相关产品的检验监测报告等,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等)及技术措施及承诺(包括:验收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文明服务情况等)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3分,2分,1分,0分)0-3小计20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及技术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打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最多保留2位小数。3.2投标报价部分(满分80分)3.2.1.拆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公开宣读。3.2.2评定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报价的最低结算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2.3报价得分计算方式(最多保留2位小数):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结算率报价)*80分3.2.4计算综合总分(满分为100分):综合总分=资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3.2.5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确定1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者优先(例:结算率90%的低于92%);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摇号确定。4.投标文件的报价评审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审。4.2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并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函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4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集体认定后,可按报价审查不合格处理:(1)报价一览表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或为零及负数的或其报价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要求进行报价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的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辨认不清等导致对该投标文件的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具体时间由评标委员会定)不能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评标结果的复核和重新评审6.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错误。(二)其他根据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需要复核和审查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6.2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7.有关事项的说明7.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外,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方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应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正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澄清不符之处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截止以后不得主动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7.3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标情况。本招标文件所称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6.第六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浙江省第一监狱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年度供货商。项目预算金额约为298万元,供货期内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供货期内最低采购数量及金额。供货地点为浙江省第一监狱狱内伙房,供货服务期为一年,招标人有权在上级政策变化时,缩短供货期限。二、重要提醒以下重要内容,提醒投标人特别注意。请做好市场调查,谨慎报价: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均为新鲜、冰鲜或者冷鲜产品,严禁提供冻品或以次充好,招标人将严格对照标准开展验收。2.招标人有权结合实际要求中标人到招标人单位现场,对部分食材进行预净加工,加工时人员、器械等由中标人自行配备。投标人必须满足,预加工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结算价中,不再另行单独支付费用。3.供货期相关货物内各品种投标人必须无条件供应,且招标人不采购目录清单以外物资。4.请仔细阅读货物基准价的采集规则。三、采购品种及质量要求(一)采购品种计划采购品种详见下表。序号商品名称规格要求计量单位以肋条肉(五花肉)价格为基准价格的系数1肋条肉(五花肉)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2精瘦肉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3猪肚猪肚须处理干净,且要新鲜非冷冻的产品,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94猪肝猪肝色泽新鲜,非冷冻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0.555猪大肠猪大肠须处理干净,新鲜、非冷冻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86猪血猪血色泽新鲜、无异味,必须是新鲜的非冷冻的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0.27猪心猪心色泽新鲜,非冷冻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0.88猪耳朵冷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89猪舌头冷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810肋排冰鲜,仔排、有肉,且仔排比例不少于95%,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1猪杂排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0.612猪脚(猪蹄)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0.913猪大排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414牛肉冰鲜,精牛肉或牛里脊肉,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5羊肉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二)质量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新鲜的非冷冻产品,如提供冷冻产品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产品质优、无污染、无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的卫生安全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标准,必须来源于正规屠宰市场且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并提供必要的质量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有分割需求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3.每次供货中标人应按照索票索证要求,提供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检疫印章,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验讫印章,③肉品分销凭证,销货清单票据等;中标人应确保货物可溯源,招标人如有需求时提供采购上游渠道、物流管理系统或相关票证等,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监督核查。每次供货时中标人需48小时留样备查。4.货物包装不得有任何监管安全隐患,不得提供铁制或玻璃制品、绳索类等涉及监管安全的包装产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或退货。四、货物配送及验收1.招标人采购部门根据需要定期通过纸质或网络等方式向中标人提交送货需求单,包括品种、数量、加工需求、包装、送达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采购部门需求清单,在约定时间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输车辆需使用冷藏厢式货车,并按照规定随货提供相关材料。2.货物验收时须去除外包装、容器后再称重或进行扣减,验收时中标人工作人员需对验收结果签字确认,未派员参加的,视为同意招标人单方验收结果。3.招标人有权定期将货物送至属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双方对货物质量认定出现争议时,按合同约定方式处置。4.中标人需同意招标人保留验收标准解释权,并有权对验收标准进行合理完善补充。五、价格及货款结算1.定价方式:货物基准价格的采价时间为招标人采购部门发送订单日,采集方式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取到即止。(1)在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qz.gov.cn/)中,以距离发送订单日(含当日)前16日(以网站发布日为准)最近一期的“菜篮子价格公示表”为采价依据,取该表中对应的品种在所有菜场价格(满足2家及以上)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举例:如招标人发送订单日为4月10日,则取该网站在3月26日至4月10日之间发布的、距4月10日最近一期的菜篮子价格公示表中对应货物价格在所有菜场(满足2家及以上)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2)衢州市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qz.gov.cn/)中无法采集到价格的,则按照前述相同采价规则,依次在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lishui.gov.cn/)“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及环比指数公示”表中、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jinhua.gov.cn/)“金华市区集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信息”表中采价。(3)上述网站无法采集到价格的,则按以下规则进行采价:上半月订单(1日-15日)货物和下半月订单(16日-31日)货物,由招标人询价人员(中标人可参加)分别在当月15日、31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从大润发APP(衢州店)、永辉生活APP(吾悦店)、联华鲸选APP(时代广场店)中按顺序采集两家零售价格(满减、促销等除外)的平均价,作为上下半月货物基准价;APP中无法采集的,以实地采集方式从衢州地区大型超市(大润发、东方商厦、世纪联华、永辉吾悦店、乐来购广场店)中按顺序采集两家零售价(满减、促销等除外)的平均价,作为上下半月货物基准价格。采集的货物名称、品种、品质与目录和货品名称、品种、品质相应。(4)通过以上述方式取得货物的基准价(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2.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基准价格*N%(N%为中标人结算率报价);系数类货物结算价格(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参照货物基准价*系数*N%(N%为中标人结算率报价)。结算价格包含货物价格、仓储、打包、加工、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3.货款实行月结,每月18日左右为上月货款结算日,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并提供正式的货物税务发票向招标人申请结算货款。中标人必须开具本公司(企业、商户)的税务发票,提供本公司(企业、商户)的账号,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招标人在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货款。结算日前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和申请资料的,则货款顺延一个月结算。在遇有质量问题、争议、违约等情形的,在调查核实期间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当月货款,直至调查核实完成后再予以支付或扣款。六、其它管理要求1.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开展履约谈话,明确监狱有关管理规定并要求其严格遵守。2.中标人需设立专门服务团队,设负责人1名(或业务联系人)及相对固定服务人员若干人,其中负责人(或业务联系人)需取得法人授权资格。中标人需24小时电话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约定时间解决问题。3.中标方工作人员配送期间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狱安全管理制度,听从监狱工作人员指挥,尽到维护监管安全的义务。中标人在商品备货、打包、运输等过程中须仔细检查,避免钝器、锐器等加工包装工具进入监狱内。4.招标人如有紧急配送任务时,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5.出现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投诉纠纷的,中标人必须在承诺及合同约定范围内妥善解决。78.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合同签订地:乙方:签订时间:2026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满足浙江省第一监狱对本项目采购的需求,明确责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一、采购内容及合同期限1.乙方提供甲方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的供货及配送等配套服务,甲方定期发送采购需求清单,乙方在接到需求清单后在约定时间内将配送货物指定地点。2.本合同采购预算金额为298万元,具体采购品种见采购目录清单。各品种最终按甲方实际需求采购,甲方不保证每个品种的最低采购数量及总采购金额。3.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金额执行完毕或到期时,本合同即中止。序号商品名称规格要求计量单位以肋条肉(五花肉)价格为基准价格的系数1肋条肉(五花肉)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2精瘦肉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3猪肚猪肚须处理干净,且要新鲜非冷冻的产品,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94猪肝猪肝色泽新鲜,非冷冻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0.555猪大肠猪大肠须处理干净,新鲜、非冷冻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86猪血猪血色泽新鲜、无异味,必须是新鲜的非冷冻的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0.27猪心猪心色泽新鲜,非冷冻产品且无病灶,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0.88猪耳朵冷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89猪舌头冷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千克1.810肋排冰鲜,仔排、有肉,且仔排比例不少于95%,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1猪杂排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0.612猪脚(猪蹄)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0.913猪大排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414牛肉冰鲜,精牛肉或牛里脊肉,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15羊肉冰鲜,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规格:按实际需求切割。千克/二、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新鲜的非冷冻产品,如提供冷冻产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产品质优、无污染、无变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规定的卫生安全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标准,必须来源于正规屠宰市场且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并提供必要的质量合格证等证明材料。2.当甲方有现场加工需求时,乙方人应无条件免费给予配合。乙方到甲方单位进行现场加工时,甲方提供场地和必要的水电、清洁工具等,其它由乙方根据需要自行解决。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衣着整洁,听从指挥、规范操作,每次加工完毕需对加工现场进行卫生清洁。乙方工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操作过程中人员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由乙方负责。3.每次供货乙方应按照索票索证要求,随货提供相关材料如每批提供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检疫印章,②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验讫印章,③肉品分销凭证,销货清单票据等;乙方应确保货物可溯源,甲方如有需求时提供采购上游渠道、物流管理系统或相关票证等,承诺5日内无条件提供接受甲方监督核查。每次供货时乙方需留样48小时备查。4.货物包装不得有任何监管安全隐患,不得提供铁制或玻璃制品、绳索类等涉及监管安全的包装产品,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三、配送及验收1.甲方采购部门根据需要定期通过纸质或网络等方式向乙方提交送货需求单,包括需求品种、数量、包装、送达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乙方根据甲方采购部门需求清单,在约定时间内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运输车辆需使用冷藏厢式货车。乙方按照规定随货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2.货物验收时需去除外包装、容器后再称重或进行扣减。验收时乙方工作人员对验收结果签字确认,如因乙方原因未派员参加的,视为同意甲方单方验收结果。3.甲方有权单方定期将货物送至属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双方对货物质量认定出现争议时,可将商品送至甲方所在地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等所有配套费用由甲方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等所有配套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按要求进行退换货。4.验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质量等问题的,乙方需无条件进行补退换货,并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已经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索赔。5.乙方同意甲方保留验收标准解释权,并同意甲方有权对验收标准进行合理完善补充。四、价格及货款支付1.本合同结算率为百分之(大写),(小写)。2.定价方式:货物基准价格的采价时间为甲方采购部门发送订单日,采集方式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取到即止。(1)在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qz.gov.cn/)中,在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qz.gov.cn/)中,以距离发送订单日(含当日)前16日(以网站发布日为准)最近一期的“菜篮子价格公示表”为采价依据,取该表中对应的品种在所有菜场价格(满足2家及以上)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举例:如甲方发送订单日为4月10日,则取该网站在3月26日至4月10日之间发布的、距4月10日最近一期的菜篮子价格公示表中对应货物在所有菜场价格(满足2家及以上)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格。(2)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qz.gov.cn/)中无法采集到价格的,则按照前述相同采价规则,依次在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lishui.gov.cn/)“丽水市区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及环比指数公示”表中、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jinhua.gov.cn/)“金华市区集贸市场商品价格监测信息”表中采价。(3)上述网站无法采集到价格的,则按以下规则进行采价:上半月订单(1日-15日)货物和下半月订单(16日-31日)货物,由甲方需求部门询价人员(乙方可参加)分别在当月15日、31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从大润发APP(衢州店)、永辉生活APP(吾悦店)、联华鲸选APP(时代广场店)中按顺序采集两家零售价格(满减、促销等除外)的平均价,作为上下半月货物基准价;APP中无法采集的,以实地采集方式从衢州地区大型超市(大润发、东方商厦、世纪联华、永辉吾悦店、乐来购广场店)中按顺序采集两家零售价(满减、促销等除外)的平均价,作为上下半月货物基准价格。采集的货物名称、品种、品质与目录和货品名称、品种、品质相应。(4)通过以上述方式取得货物的基准价(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3.结算价格结算价格(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基准价格*N%(N%为乙方结算率报价);系数类货物结算价格(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参照货物基准价*系数*N%(N%为乙方结算率报价)。结算价格包含货物价格、仓储、打包、加工、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4.货款实行月结,每月18日左右为上月货款结算日,乙方凭验收报告并提供正式的货物税务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货款。乙方必须开具本公司(企业、商户)的税务发票,提供本公司(企业、商户)的账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甲方在材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支票方式支付货款。结算日前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和申请资料的,则货款顺延一个月结算。在遇有质量问题、争议、违约等情形的,在调查核实期间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当月货款,直至调查核实完成后再予以支付或扣款。五、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除本合同第二条外,还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情形:货物采购渠道不正规;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检验;达不到国家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三无”品牌、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货物不新鲜、有腐烂变质现象、破损情况严重;不符合规定品牌、质量要求;超过规定保质期;人为故意增加重量;未按约定加工、包装或运输;无法提供索证索票资料等)的,乙方同意无条件退货;甲方如要求换货的,须在甲方采购部门规定的时限内更换质量符合标准的货物。甲方可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一次每问题品种1000元;第二次每问题品种2000元;第三次(含)以上每问题品种4000元;合同期内发生五次扣款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供货的同批次货物存在部分质量不符合要求情形并占该批次总量30%(含)以内的,甲方可视情接收合格货物部分或作全部退货处理;超过30%时,甲方予以整批次退货处理。相关退货物品乙方自行运回;接甲方通知后,乙方3天内不运回的,视为乙方放弃该批货物,甲方不再为其保管,该批货款不予支付。2.乙方未按甲方预订单计划数量配送货物的,则按以下约定追究责任:(1)乙方供应的货物多于甲方订单数量15%(含)以内的,可按实际验收数量接收;超过15%以上的,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接收或作退货处理,并视情节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次。(2)乙方供应的货物少于甲方定单数量(因质量问题被扣除数量情形除外),在15%(含)以内的甲方可按实际数量结算付款,并视情扣除履约保证金500元/次。(3)乙方供应的货物少于甲方定单数量(因质量问题被扣除数量情形除外),在15%-30%(含)的甲方有权拒收、要求补货或按实际数量结算付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次。出现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乙方供应的货物不足甲方订单数量70%(因质量问题被扣除数量情形除外)时,甲方有权拒收、要求补货或按实际数量结算付款,并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的第3项追究责任。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现延迟供货、无故不供货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发生第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4000元,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8000元;合同期内发生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4.乙方有以下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行为的,按约定追究责任:(1)乙方提供的货品包装不符合监管安全要求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2)因乙方疏忽出现影响监管安全的工具等物品混入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元。(3)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携带照(录)相机、录音设备、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器材进入监管区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000元。(4)乙方工作人员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内容及相关监狱数据,或在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微博、抖音等)发布相关信息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5)乙方工作人员为罪犯传带信息、信件等信息,捎买传递物品的,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00元。5.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围供应商资格的。(2)有贿赂(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现金、实物、服务等行为)、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3)将项目转包、分包,由其他供应商代替开展交易活动的。(5)因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6)乙方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给甲方监管安全带来重大影响和后果的。(7)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重大损失情形的。6.乙方其它原因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或无法继续履约(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乙方需至少提前1个月以上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保障甲方重新招标采购期间的供应稳定性,否则按照违约责任第7项追究责任。7.在合同期内,遇乙方放弃履约或其他原因不再向甲方供应货物的紧急情况时,甲方将立即启动重新招标采购工作,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为确保甲方正常饮食供应,由甲方邀请属地三家或以上同类经营资质商家进行报价,以最低价方式采购。紧急采购期间,所有货物单价超过合同价格部分,从乙方未支付货款中扣除(如有),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支付。此应急供应期限至重新确定中标单位为止。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被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欢迎乙方参加甲方同类项目投标1-3年,并上报甲方上级部门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六、履约保证金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29800元履约保证金。2.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违约责任追究的,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扣除的金额乙方应在每次扣款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暂缓结算货款。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金额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3.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未了事项的,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七、不可抗力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洪水、台风、地震、塌方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24小时内通知对方请求延迟相应受影响部分的履行期限,延迟的时间应相当于事件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和无法避免的。2.对于本合同中未受不可抗力直接影响的其他义务,义务方应按合同继续履行。如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到10天以上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合同是否继续履行问题。3.甲方如遇监狱上级政策调整等情形须取消项目或采购变动或终止合同,则按上级规定执行,不承担违约责任。八、合同组成部分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书以及澄清文件、双方有关合同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未约定事项,以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书为准。九、其它约定1.出现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在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乙方对已交货商品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除提交裁决的争议事项外,甲方要求乙方仍继续履行合同的其他供货义务,乙方应无条件继续履行。十、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年月日910111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必须分开封装)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S1J-B2026007资信技术文件在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资信技术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招标人:浙江省第一监狱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S1J-B2026007投标文件内容:资信技术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项目评分一览表;(附件一)(2)投标函;(附件二)(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附件四)(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五)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6)服务计划书;(附件六)(7)廉政承诺书;(附件七)(8)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附件八)(9)投标承诺函;(附件九)(10)保密承诺书(附件十)(11)业绩表(附件十一)(12)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应资信技术资料;(有格式提供的可按格式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1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注:以上内容,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13附件一1、项目评分一览表序号评分项目内容评分细则分数自评分对应页码....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026年月日附件二(2)投标函浙江省第一监狱: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所有资格要求。3、提供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4、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5、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6.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6.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6.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6.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7、在招标人系统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和在招标人本单位任科级及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招标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中标人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我方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同意没收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日期:年月日附件三(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浙江省第一监狱: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__________(委托人名称)为全权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编号:S1J-B2026007的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的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仅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不需提供此授权书附件四(4)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交款凭证复印件(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交款凭证复印件(能体现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026年月日14附件五(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 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电话企业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电话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生产许可证号销售许可证号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万元流动资产万元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资质情况认证证书单位概况经营状况注:1、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2026年月日附件六(6)服务计划书(格式自拟)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办法自行编写,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整体服务方案2、质量管理及安全保障附件七(7)廉政承诺书浙江省第一监狱: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应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民法典等法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的资格或终止正在履行的合同,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招投标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相关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八(8)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书面承诺函浙江省第一监狱:我方(投标人全称)参加浙江省第一监狱(采购人)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1J-B2026007)采购活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9)投标承诺函浙江省第一监狱:(投标人全称)自愿参加你方组织的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1J-B2026007)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承诺对于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中的商品能全部足量供应,并按招标人要求配送加工。二、我方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分包。三、我方承诺不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四、我方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五、我方承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的委托人全权负责此次采购活动,包括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七、以上事项如有虚假、隐瞒、或违反或我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质疑。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保密承诺书浙江省第一监狱: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S1J-B2026007))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一、保密内容:由于浙江省第一监狱为国家涉密单位,凡涉及浙江省第一监狱单位相关的资料、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等内容,我方及我方相关人员都有予以保密的义务,并承诺做到:1.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2.不提供虚假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3.不录音、拍照、摄像涉及浙江省第一监狱秘密信息,不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留存国家秘密载体;4.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5.不带任何具备录音、录像、拍摄、存储功能的数码设备进入浙江省**监狱规定不允许带入的相关区域。若确因我方的原因造成泄密,由我方及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保密期限:针对浙江省第一监狱的单位特殊性,自收到该项目采购资料起,我方有义务在20年内对相关的图纸、数据以及涉及招标人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和浙江省**监狱相关的信息资料予以保密;除非浙江省第一监狱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的数据,我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予以泄露,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涉及的内容及商业秘密。三、保密责任:由于我方及相关人员有意或者无意的行为造成浙江省**监狱的保密资料或者机密泄露的,我方对本次泄密造成的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我方泄密行为造成浙江省**监狱单位损失的,被泄密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与本项目相关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泄密方承担。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一(11)业绩表项 目招标人名称项目地点合同签订总价合同时间业主联系电话备注注:1.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1次的供货发票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项目业绩要求为自2023年4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畜肉类供货业绩。投标人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026年月日15(12)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应资信技术资料;(有格式提供的可按格式编制,未提供格式的格式自拟)(1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内容。161718192021222324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S1J-B2026007报价文件在2026年5月28日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25报价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招标人:浙江省第一监狱项目名称: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S1J-B2026007投标文件内容:报价文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报价函;(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投标报价函致:浙江省第一监狱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浙江省第一监狱2026年度狱内伙房畜肉类物资采购(项目编号:S1J-B2026007)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一、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各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二、投标报价为:,1、我方对本项目投标结算率为:(大写)百分之(小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最多可保留2位,大写规范为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注:1.报价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物价格、仓储、加工、打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税金等其他所有费用。2.须按报价函的格式和要求报价,所有采购项目的报价要填齐,不得有缺项。3.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结算率80%),否则作无效报价报价。4.结算率百分比数值越小,则报价越低(如:结算率90%的报价低于结算率92%的报价)。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收到的任何报价。四、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五、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六、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七、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八、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畜肉类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