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2026)


拱墅区 |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君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330105253220010000102-GSZFCG-2026-001
二、项目名称:杭州市拱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2029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01月22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浙江君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 塘街道沈半路171号13幢B416室

五、基本情况

当事人浙江君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伪造的浙江省(杭州市本级)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六、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杭州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类)》第34种情形第Ⅰ档等规定。

七、处罚结果

1、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罚款,计人民币贰万壹仟伍佰伍拾元整 (¥21550.0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联系人:彭先生
3、联系电话:0571-8950567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