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安全劝导员 夏季工作制服 工作制服 冬季工作制服 工作装备招标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2026)
深圳东站交通安全劝导员项目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深圳东站交通安全劝导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ZXDL-2026-00225
2、项目名称:深圳东站交通安全劝导员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396,0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96,000.00元
5、采购需求:具体技术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中企业类型为中型、小型或微型。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与此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购买(网上购买注意事项详见: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可接收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的电子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5月18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99号正中时代广场B座24层10(23A层10);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4、开标时间:2026年5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大道99号正中时代广场B座24层10(23A层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6年5月13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或原件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4、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招标信息发布网站,采购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6、招标信息发布网站: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szexgrp.com/)、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sz.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广场路2号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755-84278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
联系方式:0755-848679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0755-84867948
九、采购文件: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各供应商若需要查看采购文件,可到我司查看。采购文件具体内容以报名响应后获取的文件为准。
深圳高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7日
采购文件.docx
一、项目基本信息(一)项目概况深圳东站作为布吉区域重要交通枢纽,日均客流量大,车流密集。特别是在节假日及早晚高峰时段,站区周边的交通秩序管控压力持续增大,目前,各站口区域仍存在非机动车逆行、行人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交通乱象,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会议纪要《深圳东站管理整治提升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切实保障站区及周边道路通行顺畅,有效防范交通事故,我办拟增加5名交通安全劝导员在深圳东站进出站口等关键点位开展常态化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主要负责文明交通引导、秩序维护、行人与非机动车违规劝阻、客流疏导及应急协助等工作。(二)项目清单人员岗位人数服务时间(月)总费用(元)备注深圳东站交通安全劝导员512396000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服务内容★中标人按要求选派每天/每班不少于5名服务人员,5人(合同人数)之外中标人额外自发储备应急机动小组(不少于3人),应急突发紧急事件。交通劝导员共5人,从事深圳东站周边区域电动车通行秩序维护与停放管理工作、交通巡查及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在5名交通劝导员中设队长1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完成项目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汇编,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电动车通行秩序维护与停放管理工作;2.交通巡查工作;3.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各类交通综合治理工作;4.协助交警开展电动车执法整治工作;5.发生意外事故时,在交警等执法部门或专业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6.劝导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及遵守交通规则;7.劝导行人按通行信号通行及遵守交通规则;8.劝导电动车上牌;9.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10.组织义工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11.做好各项交安工作的台账记录,分类存档,工作汇报;12.完成街道交安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二)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年龄在18-50周岁(含本数);(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色盲,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家族遗传病史;(3)身体健康、精神面貌佳,工作主动积极,应变能力强,责任心强;(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部队退伍军人优先;(5)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愿从事道路交通疏导协管工作;(6)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应变能力强,能适应高强度工作;(7)服务人员须经投标人面试、培训、初录后,由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上岗工作。(8)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可将服务人员退回投标人,投标人应在一周内更换服务人员,以确保采购人日常工作的需要。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社会影响的;③因身体状况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的;④因违反深圳市交警大队队伍管理相关规定。人员需求:需聘请5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深圳东站周边区域电动车通行秩序维护与停放管理工作、交通巡查及交通安全劝导等工作,服务时间为12个月。2.服务时间(1)早晚高峰时段:周一至周五(工作日):7:30-12:00,16:30-20:00,周末及节假日:8:00-12:00,16:30-20:30(共8个小时)(实际工作时间,按招标人实际安排为准,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2)夜间整治行动:晚上8:00-10:00(根据区交安委办通知调整);(3)机动时间:应对突发事件及临时整治行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安排。3.服务地点深圳东站周边主要道路(以采购人指定路口、路段为准)4.服务人员培训服务人员必须由投标人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5.装备要求由投标人为劝导员配备统一的制服和基本的装备。设备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设备必须具备条件1夏季工作制服5服务人员工作制服(含帽子、上衣和裤子、规制反光衣、鞋)、雨衣2冬季工作制服5服务人员工作制服(含帽子、上衣和裤子、规制反光衣、鞋)、雨衣3冬季工作制服外套5服务人员工作制服(含帽子、上衣和裤子、规制反光衣、鞋)、雨衣4夏季高温清凉物资5冰冻水,饮料,防暑类药物等5工作装备5指挥棒(含有电子口哨),大声公、交警及采购人要求的其他设备和警用装备、必要时执法记录仪6.工作要求劝导员须严格按照采购人部署,全面开展深圳东站周边交通安全巡查、值守、劝导及宣传工作,主动发现并劝阻、制止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达成以下管理标准:(1)防止东站周边出现行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通行行为;(2)防止东站周边出现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及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为;(3)防止东站周边出现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行为;(4)督促东站周边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主动礼让行人,杜绝不礼让斑马线行为;(5)规范东站周边机动车停放秩序,杜绝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盲道或人行横道等违规停放行为;(6)防范并制止东站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超载超员等危险驾驶行为;(7)持续深化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强化重点路口、重点时段交通安全劝导力度;(8)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引导东站周边交通参与者文明有序出行;(9)加强电动车通行秩序管控,重点整治违规停放行为,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10)主动积极配合交警或执法部门开展整治工作;(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任务。投标人一经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需进行劝告、警告,若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需立即报告及提供相关证据给街道交安办和其他交警部门,并配合开展整治行动;发现有上述道路交通隐患需进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若不能及时有效处理,需立即报告及提供相关证据给街道交安办和其他职能部门,并配合道路隐患治理。(三)管理要求1.本项目服务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末及国家法定节日需安排人员值班,工作时间统一协调安排。2.服务人员日常工作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进行监督。3.投标人没有执法权,不得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4.投标人全权管理其员工,根据采购人要求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服务。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投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与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根据考核评分表的要求对其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5.投标人须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6.投标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全体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工资发放数额不得低于同年度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服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7.工作时间:全体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及具体轮休时间由投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周末及国家法定节日需安排人员值班。8.服务责任:因投标人原因或服务人员工作失职或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人声誉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结果或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少对采购人相关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服务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如投标人挪用辅助管理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会保险费用,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人有权向区有关部门申请终止服务合同;如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的财物等违纪行为,投标人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坚决查处,对相应人员予以开除等处罚,并移交司法部门查处。在服务过程中,投标人应对服务人员进行不定期监督,监督内容如下:深圳东站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管理服务监督要求表序号监督内容监督情况1上班时出现迟到、早退、脱岗、误岗、擅离岗位的;2当月请事假超过2天的(不含)的;3工作过程中出现仪容不整、着装不整、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以及其他举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行为的;4工作时间看书籍、报纸、杂志、玩手机或睡觉的;5因宣传劝导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劝导职责,导致东站周边出现交通秩序混乱;6发现道路交通隐患不及时上报导致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的;7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态度野蛮、语言不文明的,造成不良影响的;8发生交通事故时,没有迅速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危险区域人员,减少人员伤亡和紧急损失的;9未落实文明服务;(实施“劝阻、提醒、告知”等方法)10被上级领导督导违规行为并通报;11不服从街道、社区工作安排落实工作的;12如有媒体负面报道,查证属实的,重大活动未尽职责,造成负面影响的;合计累计违纪次三、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总价限额。2.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成本、法定税费和相应的利润,应涵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4.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5.本项目总价为包干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工资、五险一金、人工费、服务费、保险费、住宿费、人员装备制服费、技术培训、服务成本、利润、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二)项目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在本项目服务期间,因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变动、法规政策调整、行政区域变更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或服务内容须进行重大调整时,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2.本项目为长期政府采购服务合同,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果采购人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人不再续约。(三)项目服务地点深圳东站周边主要道路(以采购人指定路口、路段为准)(四)付款期限和方式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提供服务满8个月并获得采购人认可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限满,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20%。以上采购人支付是指采购人申请财务部门向中标人支付的时间,如因财务部门的原因而导致价款不能及时到账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因此拒绝履行义务。中标人收取款项前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及提交相应的付款申请材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付款项,因中标人提交的发票或申请材料的问题,导致延期付款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五)验收标准1.中标人完成本项目约定全部服务项目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1)中标人已按约定完整提交报账所需全部资料,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伪造情形,且符合采购人的报账要求。(2)所交付的服务内容完全符合本项目的各项服务要求。3.采购人应对项目实施人员必备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承诺响应的人员资质及相关证明资料进行核查。项目实施期间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更换后人员的资质条件须不低于投标承诺标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六)违约条款1.中标人服务人员严禁出现擅自脱岗离岗(服务人员临时如厕、采购人专项工作临时抽调人员两种情形除外)、工作期间在岗睡觉、在岗玩手机、从事刷视频闲聊等一切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同时严禁出现宣传劝导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态度敷衍懈怠、履职责任心缺失、拒不履行岗位劝导及秩序维护核心工作职责等违规失职行为。若中标人服务人员发生上述任一违规、失职行为,或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现场巡查及视频监控抽查查实存在违规履职情况的,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每次500元的标准向中标人计收违约金,该部分违约金采购人可直接从当期应付中标人服务费用中据实予以扣除,针对所有发生违规失职行为的服务人员,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限期更换合格在岗服务人员。2.中标人值守服务人员拒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不作为,或拒不服从采购人现场管理人员及公安民警正常工作指挥、调度及现场管理安排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每次500元标准向中标人计收违约金,并可直接从当期应付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立即对违规人员进行更换,中标人须按要求及时完成人员调换及岗前整改,确保现场值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3.中标人所有现场值守服务人员,在岗期间严禁存在饮酒、赌博、寻衅滋事、蓄意扰乱现场管理秩序及其他各类违法违规、严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或被查实存在上述任一严重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每人每次1000元的标准向中标人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采购人可直接从当期应付中标人值守服务费用中予以扣除。同时,采购人有权即刻要求中标人对涉事违规人员予以更换清退,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替换,并做好新入职人员岗前纪律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同类违规问题再次发生。4.中标人值守服务人员因个人行为、履职不当或自身过错,造成任何第三人人身伤害或公私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善后处理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每次500元标准向中标人计收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服务费中扣除。采购人有权随时要求中标人对相关违规人员立即更换清退,中标人须及时完成人员调换,并做好新进人员岗前纪律、安全及业务培训,确保现场值守管理规范稳定,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5.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将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合同款项(采购人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中标人应无条件退回),同时中标人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6.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单方终止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同时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应无条件退回,中标人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7.中标人违反劳动合同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未足额或未按时支付服务人员的薪资等费用,或是中标人相关人员向采购人主张支付薪资等费用,以上情形引发中标人相关人员群体到政府部门维权或上访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每人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赔偿对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8.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合同保密相关约定,妥善保管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工作信息、业务资料、现场数据、内部管理信息及其他一切涉密内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传播、披露或违规使用。若中标人存在任何违反合同保密约定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9.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内容或项目服务成果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验收不合格、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接续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10.若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派出同等条件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每人每次1000元违约金,并赔偿对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11.服务人员须保持稳定,不能随意更换,若需要更换,必须事前提出同等或资质的人员并报采购人批准后方能更换。如未经采购人同意,随意更换人员的,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每人每次1000元。12.中标人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不符合采购人项目内容及项目工作要求的,中标人应在采购人发出整改通知书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拒绝整改、逾期整改或经整改后中标人再次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仍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合同款项,中标人还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3.因中标人违约导致采购人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4.严禁服务工作人员收受辖区居民任何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实物馈赠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存在上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按每人每次500元标准向中标人计收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应付服务费中予以抵扣。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违规在岗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限期完成人员调整,确保现场值守及日常管理工作平稳、规范、有序开展。(七)其他要求1.保密义务:(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对其因履行合同所知悉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以及采购人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予以保密。投标人仅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上述资料及信息,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投标人对保密信息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信息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予赔偿。(2)投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或产生涉密数据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而导致泄密的,投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出于任何目的向第三方泄露合同的任何内容及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国家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要求提供的除外。(4)投标人承担的保密责任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采购人公开有关的保密信息之日止。上述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而终止或无效。2.知识产权(1)供货商提供的合同标的物需要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应取得权利人许可或者授权并由投标人承担费用。(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合同标的物不存在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和物权等)的情形。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3)合同项目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3.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的权利义务1.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选派的劝导员规定任职条件。2.采购人有权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投标人对派驻劝导员进行管理。3.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劝导员的工作表现及其他情况,对违纪的劝导员,有权知会投标人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如拒不改正,采购人有权利对投标人的服务费用进行扣减,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调换。4.采购人规定劝导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投标人应按照要求落实,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利对投标人的服务费用进行扣减。5.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服务应当合法,投标人及劝导人员不得借采购人提供的便利条件行违法犯罪之事,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1.投标人派驻的服务人员应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采购人与履行劝导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2.采购人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劝导员的,投标人确认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调换完毕。3.投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对发生在劝导点责任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4.投标人应为服务人员配备统一的制服和基本的装备,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5.投标人派出的服务人员,投标人应按照劳务用工规定为其购买意外保险,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或意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6.投标人应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劝导交通督导服务。7.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况发生。若因投标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造成采购人、投标人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8.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服务内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9.投标人须负责服务人员的人事、劳资、保险办理社会保险、计生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资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采购人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10.服务人员与投标人的劳动争议或纠纷,概由投标人自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1.投标人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非因采购人原因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或是因个人身体原因突发疾病的,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争议的解决双方因本项目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合同的终止或解除1.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一方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3.如法律、法规或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无意义的,采购人享有单方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对于投标人已履行的部分,采购人可视情况给予补偿。4.因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有损公共利益及以损害政府机关信誉或形象的,采购人享有单方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5.因政府机关单位的行政职能或职权的调整,继续履行合同与其调整后的行政职权产生冲突的,采购人享有单方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6.因投标人的资信、商业信誉、履行能力、财务状况出现低于签订合同时的标准,采购人享有单方变更、终止合同的权利。7.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6.不可抗力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与中标人任何一方因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动乱、地震、飓风、洪灾、台风、火山爆发、暴风雨、严重的火灾、政府行为或该方不能合理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免除该方的违约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安全劝导员 夏季工作制服 工作制服 冬季工作制服 工作装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