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智能警灯招标公告(厦门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2026)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

项目类型

公告名称

竞价结束时间

XMGAJJ2026B041

厦门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

警用装备类

智能警灯

2026-05-12 09:00:00

采购项目编号:

XMGAJJ2026B041

采购项目名称:

智能警灯

项目联系人:

宋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

05922110130

竞价开始时间:

2026-05-08 09: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6-05-12 09:00:00

采购预算合计(元):

455000.0

评审方式:

最低价格评审法

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等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需要具备:(1)2021年1月1日以来2个警用装备项目的相关案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结果公告;②采购合同文本;③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null

其他要求:

服务项目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售后等,具体内容如下: (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现有警车的空间设计,合理、安全制定智能警灯的安装方案,如所提供的智能警灯、车载摄像头无法在现有警车进行安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智能警灯、车载摄像头进行改造。智能警灯、车载摄像头的安装调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中标供应商在维保期内开展日常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巡检、保养、演练、出警、施工、函告、维修,并提供至少1套智能警灯(含智能摄像头、云台摄像机)和1个车内摄像头作为备品备件。 (3)质保服务:质保期间提供7*24小时服务,服务响应分为三级。一级:特殊时期(法定节假日、重大赛事、重大安保活动及其他特殊时期)设备故障的,要求1小时内到场处理,4小时内提出应急方案,8小时内处理完毕。二级:其它时间设备故障的,要求2小时内到场处理,12小时内处理完毕。三级:轻微故障可远程指导处理,若无法处理,需4小时内到场处理,12小时内处理完毕。 (4)自产品发货之日起,提供为期36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因人为造成的问题,不在质保范围)。质保期内,每季度对智能警灯和车载摄像头进行测试,智能警灯和车载摄像头稳定运行。若智能警灯和车载摄像头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如维修无法解决,需更换同品牌型号设备。

项目备注:

具体参数及采购要求见附件,需满足附件要求

质保期:

3年

交付时间:

2026-05-29 09:00:00

交付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采购文件

智能警灯采购文件1、项目名称智能警灯。2、项目内容本项目购买智能警灯13套(集成智能摄像头、云台摄像机)和车内摄像头13个,安装于智慧巡逻警车,赋能警车实现更多警务应用和创新场景。3、项目经费预算45.5万元。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如下情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或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等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3、供应商需要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2个警用装备项目的相关案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中标(成交)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结果公告;②采购合同文本;③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五、采购要求:1、智能警灯:(1)组成:设备采用高度集成一体化设计,警灯颜色为白黑两色,内置1个云台摄像机、7个智能摄像头、LED红蓝警示灯、白光照明灯、警报器、LED诱导屏,配备1个手控器。(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2)云台摄像机:具备1个不低于400W像素、30倍光学变倍高速云台摄像机,最小照度:彩色0.0002Lux。(3)智能摄像头:具备7个不低于400W像素智能摄像头,最小照度:彩色0.0002Lux。(4)云台摄像机旋转速度:高速云台摄像机支持水平360°旋转,水平旋转平均速度80°/s,垂直-15°至90°旋转,垂直旋转平均速度30°/s;(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5)视频分辨率:视频分辨率支持2K/1080P/720P,1帧/秒至25帧/秒可调,码率在64Kpbs至10Mbps范围内可调;(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6)视频编码格式:支持H.264和H.265编码;(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7)人脸识别功能:云台摄像机、智能摄像头采集的视频图像均支持人脸检测、人脸识别功能,支持≥6张人脸检测和捕获;(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8)车牌识别功能:云台摄像机、智能摄像头采集的视频图像均支持车牌识别功能,支持≥4个静态车牌号码捕获和识别,支持对水平倾斜角度在-30°~30°范围内的车辆号牌号码进行识别;(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9)灯光功能:具备4个方向红蓝爆闪灯,支持通过车机中控或手控器控制红蓝警示灯的闪烁方式。(10)人脸车牌列表查询功能:支持对抓拍的人脸、车牌进行查询,检索条件包括不限于日期、通道等条件检索。(11)视频回放功能:支持对记录的视频进行回放,检索条件包括不限于日期、通道等条件检索。(12)LED诱导屏:支持对LED显示屏所显示的内容进行自定义编辑,内容可包含中文、英文、数字等字符,如车辆号牌号码。(13)实时视频预览:支持实现8路视频实时预览。(14)算力要求:云台摄像机、智能摄像头支持智能检测与抓拍,支持算法植入,单摄像机算力不低于1Tops;(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15)报警功能:具备双通道警报器、100W大功率扬声器,支持多种警笛模式切换。(16)卫星定位:支持独立北斗定位功能。(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17)外壳防护等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18)电气防护等级:空气放电≥15KV,接触放电≥8KV;(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19)高温试验:支持温度70±2℃,持续时间2h,设备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20)低温试验:支持温度-30±3℃,持续时间2h,设备处于工作状态,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21)工作湿度检验:工作湿度支持小于90%RH,设备在功能正常的情况下,放入试验箱内,将箱内湿度设置为90%RH,温度25℃,维持此值8小时,设备正常工作;(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22)振动试验:振动满足GB/T15211中正弦振动试验严酷等级4及随机振动试验严酷等级2的规定;(供货时提供CMA和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报告)。(23)设备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北斗独立定位证书》(原件备查)。(24)符合《GB13954-2009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要求。(25)支持GB28181标准接入,可实现智能摄像头、云台摄像机和车内摄像头视频实时上传到厦门市公安局指定的业务平台。(26)支持GB28181标准接入,可实现定位数据实时上传到厦门市公安局指定的业务平台。(27)支持GA/T1400标准接入,可将智能摄像头、云台摄像机抓拍的人脸、车牌等结构化数据实时上传至厦门市公安局指定的数据库。(28)对于上述涉及项目所指定的业务平台和数据库进行踏勘,可联系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592-2110130。2、车内摄像头:(1)成像器件:不小于1/2.9CMOS图像传感器,像素不低于400万。(2)图像分辨率:支持1080P和720P,帧率25fps。(3)最低照度:彩色模式下为0.1Lux;红外开启模式下为0Lux。(4)快门速度:支持1/30秒至1/10000秒可调。(5)背光补偿:支持背光补偿功能。(6)音频输入:内置车载级音频拾音器。(7)红外夜视:自带红外LED灯,有效红外补光距离8米-10米。(8)视场角(FOV):水平视场角≥76°,垂直视场角≥41°。(9)视频压缩标准:支持H.264、H.265视频压缩算法。(10)压缩输出码率:支持512Kbps-8Mbps可调。(11)电源输入:支持PON(DC12V)电源接入接口。3、服务要求:服务项目含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售后等,具体内容如下:(1)中标供应商应根据现有警车的空间设计,合理、安全制定智能警灯的安装方案,如所提供的智能警灯、车载摄像头无法在现有警车进行安装,中标供应商应负责对智能警灯、车载摄像头进行改造。智能警灯、车载摄像头的安装调试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中标供应商在维保期内开展日常运维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巡检、保养、演练、出警、施工、函告、维修,并提供至少1套智能警灯(含智能摄像头、云台摄像机)和1个车内摄像头作为备品备件。(3)质保服务:质保期间提供7*24小时服务,服务响应分为三级。一级:特殊时期(法定节假日、重大赛事、重大安保活动及其他特殊时期)设备故障的,要求1小时内到场处理,4小时内提出应急方案,8小时内处理完毕。二级:其它时间设备故障的,要求2小时内到场处理,12小时内处理完毕。三级:轻微故障可远程指导处理,若无法处理,需4小时内到场处理,12小时内处理完毕。(4)自产品发货之日起,提供为期36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因人为造成的问题,不在质保范围)。质保期内,每季度对智能警灯和车载摄像头进行测试,智能警灯和车载摄像头稳定运行。若智能警灯和车载摄像头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如维修无法解决,需更换同品牌型号设备。六、交付及验收1、交付时间: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设备到货,7个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和适配部署工作,安装和适配部署期间不得影响警车业务正常运行。2、验收条件: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和安装适配部署后,经过30个日历日试运行,系统稳定。验收时按照招标技术参数以及检测报告技术参数佐证逐条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进入质保期。七、违约条款1、中标供应商应满足上述设备技术要求和维保服务要求,若出现虚假应标,所提供的实际货物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或者响应佐证材料不符实,或者实际无法满足其承诺事项,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结果。2、中标供应商应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主动对接采购人提供相关产品证明材料,经采购人审查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结果。3、如果中标供应商未遵守采购人要求的保密、廉洁等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需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警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