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多普勒超声 便携式主机 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便携一体式主机招标公告(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026)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CQS25A04014)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CQS25A04014)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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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6月2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4014 采购执行编号:CZ-26151068
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20,000.00元
最高限价:2,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950,000.00元
1
台
1、 ≥15英寸液晶全触摸屏LCD显示器,台车探头接口≥4;台车具有内置电池,断电条件下扫查时间≥3小时,关机后电池剩余电量可视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多普勒超声
700,000.00元
1
台
1、高清晰度彩色液晶全触摸屏显示器,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触摸屏,可擦拭消毒,便携式主机,也支持配台车使用。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470,000.00元
1
台
1.便携一体式主机、主机为Windows系统平台,≥15英寸触摸屏
最高限价总计:2,1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需在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进口产品需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3.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5月7日 至 2026年5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6月2日 13: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6月2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采购经办人:赵艺云
采购人电话:023-6363246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旧)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2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宏波
代理机构电话:023-6711094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宏波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110947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公开招标-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发布稿)2026.5.7.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最高限价:950000.00
数量:1
单位:台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CQS25A04014采购执行编号:CZ-26151068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二○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投标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7一、招标项目一览表7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14二、报价要求14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4四、付款方式16五、知识产权16六、培训1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7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7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8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8二、评标方法19三、评标标准20四、无效投标条款29五、废标条款30第五篇投标人须知31一、投标人31二、招标文件31三、投标文件31四、开标33五、评标34六、定标34七、中标34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4九、采购代理服务费36十、交易服务费37十一、签订合同37十二、项目验收37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37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38一、合同主要条款38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2-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44-一、经济文件-45-二、技术(质量)文件-47-三、商务文件-49-四、其他-52-五、资格文件-60-1.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1.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包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951.51工业2多普勒超声7011工业3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470.91工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2万元。1.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备案证》(提供备案证复印件);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3.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1.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六)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北京时间14:00(七)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北京时间14:00(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1.5.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递交)1.转账(汇款)方式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号保证金子账号银行信息开户行账号包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653020包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694354包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9902001810575744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2.1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投标保证金金额(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2.3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1.7.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联系人:赵艺云联系电话:023-6363246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20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宏波邮编:400023电话:023-67110947传真:023-67707439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902室2.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2.1.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包号产品名称(设备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台该包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多普勒超声1台该包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若为进口产品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1台该包经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注:本表可不在《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中进行填报。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涉及的标的名称及其对应的所属行业需按照上表和第一篇第一条“招标项目内容”进行填写。2.22.3.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一般性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标注的技术需求为重要技术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标因素中相关规定处理;“※”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说明:除技术参数有明确对应佐证材料类型要求之外,其余“※”和“▲”标注的技术需求条款需提供该产品技术白皮书或制造商的彩页宣传资料或应用手册或使用说明书或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法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条款。分包1: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15英寸液晶全触摸屏LCD显示器,台车探头接口≥4;台车具有内置电池,断电条件下扫查时间≥3小时,关机后电池剩余电量可视○2、所有探头均为宽频、多点变频探头;自动组织优化,一键式自动优化图像多种参数;超清斑点噪声抑制技术,分多级可调;宽景成像技术▲3、高级血流成像:非多普勒原理,直接提取微弱的血细胞回声进行成像,实时观察血流动力学情况,避免了彩色的叠加和外溢。在二维灰阶血流成像的基础上增加血流的方向性,更好反映血流动力学情况▲4、实时一键式组织速度图成像,组织多普勒定量分析技术:实时组织多普勒速度彩色显示,单节段运动速度曲线、≥8个节段运动速度曲线同步显示、同一时间点的不同节段运动速度同步显示○5、组织多普勒定量分析,包括组织速度、组织位移、应变/应变率、同步性定量分析,并支持定量曲线显示各节段运动情况▲6、在线和离线斑点追踪定量分析:自动识别切面并进行心内膜边界追踪;一键生成≥18节段应变牛眼图,能在一幅牛眼图中同时显示≥18节段应变及整体应变值,包括曲线显示模式、解剖M型显示模式等。支持经胸心脏探头、经食道探头○7、自动左心室射血分数测量功能:基于二维斑点追踪技术的左室射血分数测量计算工具,对心内膜进行自动追踪描记○8、原始数据处理功能:存储的图像可进行优化、分析和测量;二维图像可转为传统直线M型及解剖M型扫描模式○9、血管内中膜自动测量:在血管前壁和后壁上均可自动测量,并自动给出分析报告,自动优化测量曲线,可以和血管造影相结合○10、直线解剖M型和曲线解剖M型:实时、冻结或回放图像上可获得M型扫描线360度任意旋转或者多点任意描记,提高测量准确性和效率。可用于二维、彩色血流及组织多普勒模式○11、自动二维心功能测量,支持单平面和双平面计算▲12、具备0-18岁全年龄段儿科心脏测量包和评分系统○13、一体化图像存储与(电影)回放重现及病案管理单元▲14、心尖扩展成像:相控阵探头采用凸阵扩展技术,实现心尖宽视野显示。新生儿心脏相控阵探头:超声频率4.5–12.0MHz○15、预设条件:针对不同的检查脏器,预置检查条件,减少调节操作;具备同一患者前后病例数据测值的同屏对比,并可在测值数据上定义前后测量的标签。具备内置原厂冠脉血流显像软件,能有效去除心腔彩色噪音,显示冠脉血流信号。○16、增益调节:可通过触摸屏独立调节二维和彩色增益,STC分段≥8▲17、具备心脏频谱自动识别功能:在获取频谱后,系统可智能识别该频谱来源并进行自动测量。心脏频谱自动测量:可对心脏瓣膜彩色血流频谱及组织多普勒频谱进行多个心动周期的识别并命名,同时进行自动测量并将结果导入到报告系统(包括:E峰、A峰、EDT、E’、E/E’、AVTrace等参数)。▲18、相控阵扇扫探头90°角,18cm深满屏显示,彩色组织多普勒帧频≥60帧/s。※主要配置: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系统1套2可升降4接口台车1套3线阵高频探头1把4新生儿相控阵探头1把分包2:多普勒超声▲1、高清晰度彩色液晶全触摸屏显示器,显示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触摸屏,可擦拭消毒,便携式主机,也支持配台车使用。○2、具有一键自动优化功能○3、原始数据处理能力(可对已存储的图像进行增益、动态范围、多普勒基线、多普勒角度、扫描速度、自动优化等调节以及测量和分析)▲4、穿刺针增强显影技术:穿刺针增益可以单独调节(附图),穿刺针声束角度≥8级可调,可适用于所有线阵探头和成人凸阵探头。○5、实时直线解剖M型:实时或回放图像上M型扫描线360度任意旋转调节,对传统M型扫描进行角度纠正,提高测量准确性和效率。可用于二维、彩色血流及组织多普勒模式。○6、凸型扩展技术,可支持所有线阵探头,通过扩展角度,增强观察视野显示。▲7、虚拟心尖显示技术。○8、高级临床应用:休克诊疗工具包。○9、自动VTI测量:通过一键取样框即可自动识别并追踪主动脉瓣下方左室流出道区域,取样框颜色提示图像切面获取质量。取样门自动进行追踪最佳取样位置,自动记录描记左室流出道频谱,自动快速测量VTI(速度时间积分)、SV(每搏量)、CO(心输出量)。无需冻结图像,即可实时动态监测VTI(速度时间积分)、SV(每搏量)、CO(心输出量)。▲10、自动IVC测量:通过一键取样线自动识别并追踪下腔静脉IVC,取样线始终与下腔静脉IVC管壁垂直。取样线颜色提示图像切面获取质量。自动记录不同呼吸周期下腔静脉IVC管径变化,快速获取IVC最大径,最小径,CI变异率。持机械通气模式下,一键自动测量DI扩张指数每个呼吸循环周期实时自动显示。▲11、自动B线测量:通过一键自动识别并标记肺部超声B线,通过冻结图像,自动找到B线数量出现最多的一帧图像并进行计数。根据B线数量得出评分,通过取样框颜色提示图像切面获取质量,不正确颜色提示后,无测量数值显示。○12、VTI趋势图:可快速查看VTI变化趋势,准确预测患者容量反应性,至少可以自动记录最近4个不同时间的VTI测量数据,可显示VTI,变化百分比,时间等数据。○13、肺部超声检查工具:将肺部超声检查各个部位以解剖图示形式显示,使用肺部超声检查工具按预定顺序或自定义顺序依次扫描肺部不同的区域,随时查看及评估。可显示肺部≥8个区域,可显示每个区域的评分和整个检查的总评分,评估肺部疾病严重程度。○14、快速创伤超声评估工具:将eFAST检查各个部位以解剖图示形式显示,使用eFAST工具按预定顺序或自定义顺序依次扫描不同的区域。通过创伤患者是否存在游离液体,同时提供易于记录的标记工具,快速进行查看及评价,可显示eFAST检查的区域≥8个。▲15、相控阵探头90度角,18cm深度时帧频≥60帧○16、凸阵探头最大视野,18cm深度时帧频≥105帧▲17、关机后剩余电量可视,以颜色提示剩余电量状态。▲18、探头规格:宽频带或变频探头电子相控阵:超声频率2-4MHz,最大角度≥115°电子线阵:超声频率4-12MHz,探头具有≥4个按钮操控,可自定义功能超宽频电子线阵:超声频率5.0-18MHz,阵元数≥1000电子超高频线阵:超声频率7.0-22MHz电子微凸阵:超声频率4-12MHz,最大角度≥132°※主要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主机1台2宽频线阵探头1把3宽频微凸阵探头1把4相控阵探头1把5超高频线阵探头1把6超宽频线阵探头1把7台车1台分包3:超声多普勒血流分析仪※1.便携一体式主机、主机为Windows系统平台,≥15英寸触摸屏(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2.具备≥5个探头接口(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3.检测参数:Peak(Vs)、Dias(Vd)、Mean(Vm)、PI、RI、S/D、HR、SBI、HITS、TI、STI、DFI(脑死亡血流指数)、Dmean指数、lindegaard指数○4.支持自动计算基于TCD的无创ICP数值▲5.标尺、基线自适应调节:会根据血流速度的增加、减少,进行自适应调整,无需手动调节(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6.微栓子检测系统,具有气栓、固栓、伪差自动识别功能(栓子识别率≥85%:准确率≥90%)(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7.中心探测频率为1.6MHz探头时,流速测量误差为-6.5%以内。○8.血流敏感度高:能提供检查基底动脉(BA)在深度130mm以上的频谱血流图片▲9.单通道检查支持同步显示≥10个深度的频谱图,双通道同步显示≥12个深度的频谱图,并可以选择任意深度频谱放大并保存(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10.FFT采样率包括64、128、256、512、1024、2048○11.具备8000gates动态M模▲12.具备20键及以上掌上有线小键盘,USB直连主机,无需电池(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13发泡试验语音指导系统(TCD造影):语音引导,规范化发泡试验每个节点,支持静息、诱发试验两种模式,自动记录20/25S内栓子数量,出现栓子时自动计数、自动保存快照图片,试验结束后可自动智能分级,分级标准可自定义;○14.IWMPOWERPEAK实时输出与显示:血红细胞强度加权平均值IWM、能量Power以及血流速度Peak连续曲线显示与输出;(佐证材料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彩页宣传资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材料,未提供技术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视为不满足该技术条款)○15.LP标识法:标识当前信号噪声处理状态;○16.血管痉挛趋势图:同一患者多次检查结果自动生成血管痉挛趋势图,可动态评估患者血管痉挛发生、发展过程,提示干预、评估治疗效果等,同时血管痉挛趋势图可输出到报告;○17.一键报告功能:支持检查界面和病档管理界面两种方式一键生成报告,避免繁琐操作,快速完成报诊断报告;○18.具有网络连接端口:支持国际通用标准DICOM3.0网络接口,可连接采购人网络进行快照图片和报告发送;※(三)单套设备配置:1.便携式一体主机1台2.手持探头1.6MHz探头1个3.手持探头4.0MHz探头1个4.监护探头1.6MHz监护探头1套(含2个探头、1个头架)5.多功能小键盘1个6.微栓子监测系统软件1套7.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8.专用台车1台3.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3.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国产产品需在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进口产品需9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履约验收时间:货到且安装完成后3个日历日内启动验收程序3.履约验收方式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验收,货到现场甲方进行货物表面验收,该表面验收不排除乙方对货物实质质量的责任。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过去一年详细的设备质量监控报告。验收时,该设备的生产日期距离验收日期须在一年以内。若产品为列入法定计量检测或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及其他计量器具,乙方则须于产品性能验收时,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同后签署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内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3.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第三方检测费、设备常规保养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3.3.※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售后服务内容1.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要求重庆市应有相应的零配件(零配件报价)及专业工程师进行技术与售后服务,能对用户随时提供技术咨询和维修服务。1.2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5年(保修需提供厂方承诺书原件),在设备整个质保期内,所需配件、易损件及耗材均由投标人提供,不收取任何维修、差旅费等。质保期外,先维修后付款,保证零配件供应10年以上并免费提供设备升级服务。1.3维修响应时间0.5小时,4小时到达维修现场。并在到达现场后8小时内修复完毕,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8小时内解决的,需按1:3(停机一天延长三天)免费顺延保修期,并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或解决方案,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否则中标人向采购人赔偿因故障停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损失、另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维修的维修费用、人员工资等)。(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1.4免费终身每半年一次常规保养(常规保养项目需列出)。1.5质保期内,每年故障累计不超过7个日历日(按开机率≥98%(按365天/年计算)),超过7个日历日,需按1:3(停机一天延长三天)天数延长保修期,延长期中出现停机按同样比例要求延长保修期。1.6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配件,不收取人工费、差旅费等。3.安装及验收培训3.1安装地点:医院指定地点。3.2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接科室通知后工作日后送至医院指定地点。3.3安装完成时间: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3.4安装标准:符合国家及部门的安全技术标准及相关标准。3.5验收标准: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与标书要求一致,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设备安装使用后,医院若发现主要参数与标书不符,无条件退货。3.6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二)包装和运输,保险等要求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3.4.※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日历日内启动付款程序;履约保证金退还: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3.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3.6.※六、培训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免费提供操作和维修培训,保证采购人单位的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3.7.※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本项目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须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规定。3.8.※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采购人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二)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3.9.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投标人可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质量)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3.10.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质量)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另有4分为政策性加分。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11.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分包1: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1.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对本国产品的报价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50%)5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计8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共计10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0%)售后服务151.维保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维修保养、巡查、年度大保养计划。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维保服务内容或售后服务内容中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分析或介绍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维保服务范围或售后服务范围覆盖不全、服务流程低效④方案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维保服务或售后服务流程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和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征制定⑤方案内容并无体现时效性的售后处理计划或保养巡查计划安排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范围、维修时间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质量保证期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以商务条款差异表的响应情况为准;该部分响应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4.质保期后要求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到期后,每年所投单台产品维保费≤中标单价金额的3%得4分,维保费为中标单价金额的3%(不含)-5%得2分,维保费为中标单价金额的5%(不含)-7%得1分,超出中标单价金额/中标金额的7%或未提供承诺函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该部分响应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履约能力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买方非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1.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产品信息页(内容包含产品型号规格和数量)、签字盖章页)。2.业绩合同对应佐证材料:2.1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2.2对应业绩合同的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复印件(可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付款发票复印件或分期付款中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第2.1项和第2.2项两项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对应业绩不予计分;3.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评审因素分包2: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1.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对本国产品的报价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50%)5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计8条),从起评分中扣除5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共计10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0%)售后服务151.维保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维修保养、巡查、年度大保养计划。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0.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维保服务内容或售后服务内容中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分析或介绍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维保服务范围或售后服务范围覆盖不全、服务流程低效④方案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维保服务或售后服务流程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和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征制定⑤方案内容并无体现时效性的售后处理计划或保养巡查计划安排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范围、维修时间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0.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质保增值服务质量保证期内,除采购人所需零配件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之外,中标人承诺免费提供设备所需易损件及耗材的,得3分,其余情况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部分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4.质量保证期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以商务条款差异表的响应情况为准;该部分响应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5.质保期后要求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到期后,每年所投单台产品维保费≤中标单价金额的3%得4分,维保费为中标单价金额的3%(不含)-5%得2分,维保费为中标单价金额的5%(不含)-7%得1分,超出中标单价金额/中标金额的7%或未提供承诺函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该部分响应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履约能力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买方非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1.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产品信息页(内容包含产品型号规格和数量)、签字盖章页)。2.业绩合同对应佐证材料:2.1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2.2对应业绩合同的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复印件(可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付款发票复印件或分期付款中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第2.1项和第2.2项两项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对应业绩不予计分;3.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评审因素分包3: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30%)3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1.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对本国产品的报价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技术(质量)部分(50%)501.起评分:有效投标人的起评分为50分。2.扣分条款:2.1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重要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计5条),从起评分中扣除6分,扣完为止。2.2投标文件投标应答有一条不满足招标文件一般性技术需求的(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共计12条),从起评分中扣除1.67分,扣完为止。3商务部分(20%)售后服务151.维保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维保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日常维修保养、巡查、年度大保养计划。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提供方案,格式自拟。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维保服务内容或售后服务内容中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分析或介绍②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③维保服务范围或售后服务范围覆盖不全、服务流程低效④方案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维保服务或售后服务流程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和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征制定⑤方案内容并无体现时效性的售后处理计划或保养巡查计划安排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科学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情形;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包括售后服务流程、售后服务范围、维修时间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3.质量保证期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2分,本项最多加6分。以商务条款差异表的响应情况为准;该部分响应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4.质保期后要求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到期后,每年所投单台产品维保费≤中标单价金额的3%得4分,维保费为中标单价金额的3%(不含)-5%得2分,维保费为中标单价金额的5%(不含)-7%得1分,超出中标单价金额/中标金额的7%或未提供承诺函得0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该部分响应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附件。履约能力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所投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买方非经销商或代理商),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不满足或未提供的得0分。1.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产品信息页(内容包含产品型号规格和数量)、签字盖章页)。2.业绩合同对应佐证材料:2.1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2.2对应业绩合同的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复印件(可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付款发票复印件或分期付款中任意一期的发票复印件);第2.1项和第2.2项两项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对应业绩不予计分;3.同一份业绩合同只计分一次。4政策性加分(4)1.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清单中以“★”标注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范围内的环境标志产品的,有一款得0.5分,最多得2分。说明: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注: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有关事项的说明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投标人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人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三)关于本国产品报价扣除比例说明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邻******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12.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13.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4.第五篇投标人须知4.1.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4.2.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质量)需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采购人有权提出索赔申请,担保方应在接到索赔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4.4.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4.5.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4.6.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质量)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7.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8.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4.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货物类标准6折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合计收费=(1.5+4.4)*60%=3.5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3460101001053008794.1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4.11.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4.12.十二、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4.13.十三、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投标人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中标人,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5.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5.1.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合同总金额为全套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及安装调试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输费、保险费、关税、税费、安装费、搬运费、调试费、设备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的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免费保修期的所有费用。4.货物包装、标识及运输:原装进口,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国际相关规定、货物特性和远距离运输的要求,标识清楚。货物交货前的运输由乙方负责,乙方交货时提供报关单。货物包装和运输及费用以及一切因包装和在运输途中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交货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地点或甲方指定地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货品。6、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内,商家需通过业务员将设备交到指定地点(不能由第三方交货)。7、验收:按国际和甲方质量要求进行验收,货到现场甲方进行货物表面验收,该表面验收不排除乙方对货物实质质量的责任。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过去一年详细的设备质量监控报告。验收时,该设备的生产日期距离验收日期须在一年以内。若产品为列入法定计量检测或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及其他计量器具,乙方则须于产品性能验收时,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8、货款结算方式: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日历日内启动付款程序;履约保证金退还:采购人按渝财采购〔2021〕13号文件内容执行。9、安装与培训:9.1由乙方在交货期内负责免费现场安装调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安装完成后提供设备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流程图、安装调试报告、故障代码说明、维修模式密码、有关测试数据)。9.2在设备调试运行后乙方负责免费培训甲方人员完全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基本操作和常见故障的排除,乙方工程师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9.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伤或人身损害,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0保修: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免费维修保养服务(含所有配件及第三方产品),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须由乙方和生产厂家分别出具保修证明,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部件和免工时费,质保期外乙方只收取优惠配件费。11、售后服务:乙方承诺:11.1设备维修响应时间为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乙方工程师应到达现场,并在到达后8小时内修复完备,否则按1:3顺延免费保修期或乙方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损失、另行维修费用、人员工资等),乙方保证设备开机率达到98%以上;11.2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时需提供上岗证,若需更换零部件,则必须使用原厂家生产的,当时公认为最先进的,原装进口配件,并不得有任何拖延,否则承担违约责任;11.3乙方在保修期内定期提供保养服务每年4次以上,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1.4乙方工程师3个月回访到甲方1次,且每一年有一个详细的维护保养计划,乙方工程师针对每次的维修和保养记录要有一个记录表,并将记录表交维修科。11.5乙方在中国境内应有自己的服务中心或次级供货商服务中心。卖方应提交维护小组和售后服务组织结构图、售后人员从业资格复印件、过去一年关于本次招标设备的质量监控报告以及服务费率报价。有需要时必须迅速提供技术支持。卖方人员在收到买方的维修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开展工作。11.6乙方必须提供设备包含的所有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并提供售后服务保证承诺与费用标准。11.7如乙方服务未达到上述承诺,如给甲方造成的包括甲方人员损害、任何第三人损害、甲方间接的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两次以上未按时按约定履行后期维护责任,甲方有权履行聘其他公司进行维护处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2、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12.1合同签订后,双方一般不得终止合同(但经双方协商书面同意或因乙方供给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可单方终止除外)。若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或未完全履行合同,则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2.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乙方将按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五/日(0.5%/日)对甲方进行赔偿,若延期到货超过6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金。12.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退还所有已经缴纳的货款,并按照合同约定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则乙方以甲方的实际损失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2.4乙方未履行维保义务,甲方有权选择第三人履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其它条款:13.1合同附件(包括配置清单,易损件和耗材清单等)、合同附件二(公司资质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中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质量问题或设备设计问题等原因造成病人伤害或给甲方造成所有损失均有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13.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惠原则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双方可向合同交货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四)履约验收方案(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2)履约验收时间:货到且安装完成后3个日历日内启动验收程序(3)履约验收方式按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进行验收,货到现场甲方进行货物表面验收,该表面验收不排除乙方对货物实质质量的责任。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过去一年详细的设备质量监控报告。验收时,该设备的生产日期距离验收日期须在一年以内。若产品为列入法定计量检测或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及其他计量器具,乙方则须于产品性能验收时,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4)履约验收程序:采购人依据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同后签署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内容:每一项技术、商务要求。(6)履约验收标准: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五)风险管控措施(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按国家新规定执行(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与中标人协商处理(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与中标人协商处理(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未开标的,及时发布补遗。已开标的,中标金额未超过调整后的预算的,继续执行,反之,项目作废,向市财政局上报。(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积极配合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处理质疑投诉,争取早日完成采购。(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调整后重新组织采购。(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与中标人协商处理,必要时向市财政局上报,直至向法院起诉。(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并上报有关部门,未签订合同的,不再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合同废止,不再执行。5.2.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6.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6.1.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包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6.2.二、技术(质量)文件(一)技术(质量)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4.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质量)资料(三)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技术(质量)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方案(格式自拟)6.3.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质量)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3.投标应答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三)其他商务资料(四)提供第四篇评分标准中商务部分要求的佐证材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自拟)6.4.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超声血流分析仪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所投产品为本国产品的有关证明文件【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为准】(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6.5.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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