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首届业主委员会2026)
投标邀请书
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首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 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次)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 (元)
中标人数量 (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
1
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次)
洋房:3.00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 别墅: 3.80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 车位:60.00元/月/个(含公共能耗费)
2万
1
物业管理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内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内容
2.业绩:在重庆市范围内至少拥有1个在管住宅项目;
注:竞选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法人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能被接受:
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招标公告期限: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9日。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北京时间10:30。
(七)开标时间:2026年5月27日10:3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
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
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华宇小泉雅舍物业服务。
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固定金额收取,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购买费、代理服务费的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凤鸣山支行
账号:31040201040014058
八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首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012372598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小区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3330335377
地 址: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
123号
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五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
623281376000063492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岗支行
15010202900420146617109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支行
0304010120010028835013765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12601010400083780000014177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1092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036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9902001764108922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
9696801051306834
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服务招标文件(第五次).docx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第五次)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首届业主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1-一、招标项目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1-五、投标保证金:....................-2-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招标代理服务费....................-5-八、联系方式-5-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6-一、招标项目一览表....................-6-※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6-※三、考核主体与周期-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付款方式-9-※四、知识产权....................-10-※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0-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2-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12-二、评标方法....................-13-三、评标标准....................-14-四、无效投标条款....................-15-五、废标条款....................-1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7-一、招标费用....................-17-二、招标文件....................-17-三、招标要求....................-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8-(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18-(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8-五、成交通知....................-18-六、询问、质疑....................-19-七、交易服务费....................-20-八、签订合同....................-20-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1-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32-一、经济部分....................-34-(一)开标一览表....................-34-二、技术(质量)部分-35-(一)技术条款差异表-35-(二)其他技术资料-36-三、商务部分....................-37-(一)投标函(格式)....................-37-(二)商务条款差异表....................-38-(三)其他商务资料....................-39-四、资格部分....................-40-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44-项目报名登记表:....................-48-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受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首届业主委员会的委托,对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分包号分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1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次)洋房:3.00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别墅: 3.80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车位:60.00元/月/个(含公共能耗费)2万1物业管理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范围内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内容2.业绩:在重庆市范围内至少拥有1个在管住宅项目;注:竞选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法人章。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6年5月7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三)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能被接受: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五)招标公告期限: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9日。(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北京时间10:30。(七)开标时间:2026年5月27日10:30。(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应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投标保证金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其他资料”中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名称可简写成:华宇小泉雅舍物业服务。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因故未能提前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或更新的,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核实其投标保证金是否由基本账户转入,未从基本账户转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63626436。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收取,金额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购买费、代理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开户名称: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凤鸣山支行账号:31040201040014058八、联系方式(一)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首届业主委员会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012372598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小区(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栖庭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330335377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23号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合同期备注1华宇小泉雅舍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五次)1项5年“※”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二、招标项目技术需求本分包项目详细技术需求(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分为基础物业管理服务和专项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范围如下:(一)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二)物业共有部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引导业主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理。(三)共有绿地、景观、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同时对非法破坏、占用配套绿地(公共绿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六)负责编制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绿地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七)制定本物业区域内服务应急事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承接查验。(十)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十一)装修管理。(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提供特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由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除外。※三、考核主体与周期1.考核主体:由甲方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考核小组可邀请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考核小组成员总数的1/3)参与考核。2.考核周期: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季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3.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严格参照《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四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1,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考核类别考核指标分值合格标准(分值)一、基本要求包括投诉答复率、报修响应及时率、业主满意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25≥20二、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包括设施设备档案建立、日常巡查维修、电梯运行保障、路灯楼道灯完好率等25≥20三、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出入口值守、定时巡查、技防设施运行、突发事件处置等20≥16四、保洁服务包括垃圾清理、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灭害等20≥16五、绿化养护管理包括绿地保存率、草坪修剪养护、病虫害防治等10≥8合计100≥804.考核结果与处罚标准考核结果总分≥80分为合格,60≤总分<80分为基本合格,总分<60分为不合格。对应处罚措施如下:(1)合格:无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扣除。(2)基本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乙方应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甲方负责跟踪验证整改效果。(3)不合格:①扣除履约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②乙方需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整改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整改期限不超过30天;③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再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并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专项处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季度考核总分是否合格,均额外扣除履约保证金:1急修未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每次扣除200元;2投诉答复率未达100%或有效投诉处理率未达100%的,每项扣除100元;3载人电梯未按约定24小时运行(正常维保检修除外)的,每次扣除500元;4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启用或消防通道堵塞的,每次扣除1000元;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0元,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五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二)实施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华宇小泉雅舍项目。(3)验收方式1、验收单位:由招标人负责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及所附验收试行办法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招标方造成一定的损失,中标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二、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员工食宿费、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通讯费、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项目用电脑、对讲机、设备工具及清洁类设备等)、清洁用小型工具、消杀费、病虫害防治、清掏费、管理费、税费等费用。(二)投标报价应包含实施本项目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整个项目服务期内不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并承担一切安全风险。※三、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二)付款步骤: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20日前履行交纳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物业服务考核,考核内容严格参照《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四级物业服务标准),详见合同考核条款。※四、知识产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安全责任中标人应在保证安全服务、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二)保密条款除非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双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第三方。双方在本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仍然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对方的保密信息已为公众所知的除外。(三)违约责任1、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无约定或法定事由终止合同的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从违约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为止的全部社会综治服务费,协商一致除外。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签订的合同,即时进行费用结算,同时投标人将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维权所支付的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1)未按招标人要求的人数足额投入人员的;(2)其它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给招标人利益造成损害的.(四)若由于投标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招标人遭受任何第三方追诉、索赔或者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追偿,投标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五)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双方一致同意,协议签字页地址为彼此有效通讯地址,任何一方以及仲裁机构以快递方式向对方地址发出书面函件及诉讼文书的,自发出日(邮戳)次日起满2日视为对方收到。接收方拒绝签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六)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一)资格审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注: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供应商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二)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技术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内。二、评标方法(一)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三)在招标过程中招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招标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四)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详见评审标准)。(五)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三、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1)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洋房报价(15分)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15分,高于基准价1%的扣0.2分(不足1%按照1%计算),低于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按照1%计算),直到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为报价得分。别墅报价(13分)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13分,高于基准价1%的扣0.2分(不足1%按照1%计算),低于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按照1%计算),直到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为报价得分。车位报价(2分)以所有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满分2分,高于基准价1%的扣0.2分(不足1%按照1%计算),低于基准价1%扣0.1分(不足1%按照1%计算),直到扣完为止,最终得分为报价得分。2技术部分(50%)6分1、物业服务总体设想及管理模式(满分6分);优:6分;良:3分;中:1分;差或无:0分6分2、组织架构与人员管理(满分6分);优:6分;良:3分;中:1分;差或无:0分6分3、客户服务方案(满分6分);优:6分;良:3分;中:1分;差或无:0分6分4、安全管理方案(满分6分);优:6分;良:3分;中:1分;差或无:0分5分5、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方案(满分5分);优:5分;良:2分;中:1分;差或无:0分5分6、环境管理方案(满分5分);优:5分;良:2分;中:1分;差或无:0分5分7、应急预案(满分5分);优:5分;良:2分;中:1分;差或无:0分5分8、质量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优:5分;良:2分;中:1分;差或无:0分6分9、项目品质提升及改造治理方案(满分6分)。优:6分;良:4分;中:2分;差或无:0分3商务部分(20%)5分项目经理: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持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证书或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满足以上任中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5分客服主管:持有物业管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证书或全国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或则至少一年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满足以上任中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5分工程主管: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则至少一年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满足以上任中一项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5分消防监控室人员:持建(构)筑消防员证书或者至少一年以上同类岗位工作经历,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说明:评审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招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适用);(八)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招标费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招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招标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招标文件。一经进入招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评审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招标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招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3、响应文件中所有作出的承诺函,均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招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签字,并在签字处另行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3、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4、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5、响应文件正本的内容中,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6、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字处另行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7、未按上述要求装订、签署、密封、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六)供应商参与投标人员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投标,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并由招标人代表对各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结果进行当场复验。复验完成后,招标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原则上按照综合排名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标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询问、质疑(一)询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2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七、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八、签订合同(一)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若十日内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招标保证金,并有权向排名其后的候选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签订承包合同,也有权重新组织招标。(二)招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华宇小泉雅舍物业服务合同甲方(业主委员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实施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华宇小泉雅舍物业类型:住宅座落位置:。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物总面积:13524.22平方米,其中:洋房8119.87平方米,64套,别墅1426.31平方米,8套,物业用房平方米,1套;车位平方米,98个。第二条规划平面图、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有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第二章物业服务事项第三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一)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管理。(二)物业共有部位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化粪池清理,引导业主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对业主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理。(三)共有绿地、景观、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同时对非法破坏、占用配套绿地(公共绿地区域)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四)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停放管理。(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六)负责编制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共有绿地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七)制定本物业区域内服务应急事件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八)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九)承接查验。(十)依法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区域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十一)装修管理。(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事项。提供特约服务,具体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价格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有线、宽带等由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的除外。第三章物业服务等级及费用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应达到《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四级物业服务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四)。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费用收费实行一费制(含公共能耗费)。洋房:物业服务费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别墅:物业服务费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车位:物业服务费元/月(含公共能耗费)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形式提交至甲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专项用于担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四级服务标准提供服务、遵守合同约定的经营管理规范、及时处理业主投诉等。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违约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在扣除后15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逾期未补足的,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已完成全部交接工作,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七条本合同实际履行之日起,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承担。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相关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应承担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当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按月收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月20日前履行交纳义务,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转让物业时应结清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第八条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管理规约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地交纳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当书面催交,业主逾期仍未交纳的,乙方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业主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物业服务资金中列支,若审计发现乙方收支存在问题的,审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十条乙方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开展多种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按照下列规定开展:(一)本物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的场地范围是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适宜经营位置、小区内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作息的空闲场地;上述范围内各类型、区域的场地有偿利用的最低收费标准是100元/月。(二)电梯、电梯外大堂等部位设置广告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三)公共收益属全体业主共有,应独立核算、专户存储,定期公示。(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扣除相关经营成本及税金后,按“全体业主不低于70%、乙方不高于30%”的比例分配。其中车库临时停车产生的运营收益划归乙方所有。(五)乙方要对所有与公共收益相关的合同、会计凭证进行建档保管,并每半年一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六)本物业管理区域20%以上业主书面对公共收益收支提出异议的,可以根据本合同或者业主管理规约约定或者经业主大会决定后,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进行查询,或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也可以申请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本物业禁止开展可能影响业主公共利益的经营性活动,具体包括影响到小区业主正常生活作息、存有安全隐患等活动。第十一条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产权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其他共有物业委托乙方经营(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房屋租赁、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第十三条各类车位物业服务及其它收费标准按以下约定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六。(一)共有车位,按月收取,车位使用人应按附件六(6.1)的标准交纳共有车位物业服务费。(二)专有车位,按月收取,使用权人应按附件六(6.2)的标准交纳专有车位物业服务费;开发商产权的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开发商依据政策法规确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三)临时车位,根据乙方对车位的服务时间收取临时车位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乙方依据政策法规或业主大会决议确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临时车位的物业服务收入根据临时车位的不同所有权性质按比例分配。(四)摩托车、电瓶车及非机动车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依据政策法规决定或业主大会决议确定。第十四条各类车位物业服务费交纳时间:(一)共有车位物业服务费,自车位使用人使用车位之日或合同约定的使用起始使用日开始交纳;使用服务卡或储值卡消费的,在每次车位物业服务结束时交纳或从卡内余额中扣除。(二)专有车位物业服务费,由业主购置或开发商附赠的车位,自开发商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交付之日起交纳;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自乙方接管之日起交纳。(三)临时车位物业服务费,在每次车位物业服务结束时交纳。第十五条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人应当与乙方签订车位物业服务协议(临时车位除外),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车位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如乙方接受委托提供车辆保管服务,收费标准由乙方确定并向全体业主公示,车位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须与乙方另行签订保管协议并支付保管费用。第十六条业主共有的车位,除非业主大会另有明确决议,则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固定或非固定车位等车位物业服务模式,合理划分车位物业服务区域。第十七条产权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除非业主大会另有明确决议,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营项目及经营方式确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并向全体业主公示。第五章装修管理及承接查验第十八条本物业区域业主(使用人)装修由乙方统一管理。(一)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提前3天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交纳装修保证金(标准为:2000元/户)。自装修完毕之日,业主自行查验并向乙方报备,3个月后经乙方二次复验合格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装修保证金。(二)装修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应由业主或使用人自行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处置场所。委托乙方清运的,清运费用参考市场价。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反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应当履行发现、劝阻、报告职责,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九条乙方承接物业项目进场时,应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物业承接查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可以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乙方不进行承接查验的或未就承接查验相关事宜约定的,因房屋质量、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交付的物业或设施设备存在特殊设计或特殊使用要求的,应告知乙方;因甲方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条甲方和乙方应当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通过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方式告知业主。乙方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第二十一条甲方应于乙方入驻提供服务时向乙方无偿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平方米,住宿用房平方米,其他用房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平面图及说明见附件)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乙方应按照不低于平方米,不高于平方米的要求从物业管理用房中为业主委员会配置办公用房。第七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权利: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并监督乙方组织实施。2.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3.代表业主每半年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次,并向业主公布情况。4.代表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5.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相关部门处理。6.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7.实行酬金制的,与乙方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以下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2)规划设计资料。(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物业管理所需的其他资料。2.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公共利益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配合做好相关业主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或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3.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公益宣传教育活动。5.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甲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权利:1.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或物业服务资金和其他费用。2.根据业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并按约定收取报酬。3.按照合同约定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按约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务费。4.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行为或违反《管理规约》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可依法上报相关部门。乙方的义务:1.履行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向业主提供的特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4.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5.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安全、环境、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6.依法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根据物业服务项目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时,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7.保安人员在维修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时,不得有限制业主进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8.实行酬金制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与甲方共同委托的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当与其订立装饰装修协议,明确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监督落实。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规定的,及时发现、劝阻、报告。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并配合依法处理。10.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全部移交给甲方。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管理规约等规定乙方享有和承担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八章物业服务考核与奖惩第二十五条考核主体与周期1.考核主体:由甲方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季度考核,考核小组可邀请业主代表(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考核小组成员总数的1/3)参与考核。2.考核周期: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本季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第二十六条考核内容与标准考核内容严格参照本合同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四级物业服务标准),具体考核指标及分值如下:考核类别考核指标分值合格标准(分值)一、基本要求包括投诉答复率、报修响应及时率、业主满意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等25≥20二、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维护包括设施设备档案建立、日常巡查维修、电梯运行保障、路灯楼道灯完好率等25≥20三、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出入口值守、定时巡查、技防设施运行、突发事件处置等20≥16四、保洁服务包括垃圾清理、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灭害等20≥16五、绿化养护管理包括绿地保存率、草坪修剪养护、病虫害防治等10≥8合计100≥80第二十七条考核结果与处罚标准考核结果总分≥80分为合格,60≤总分<80分为基本合格,总分<60分为不合格。对应处罚措施如下:1.合格:无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扣除。2.基本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乙方应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甲方负责跟踪验证整改效果。3.不合格:(1)扣除履约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2)乙方需在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整改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整改期限不超过30天;(3)整改后复查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再次扣除履约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并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专项处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论季度考核总分是否合格,均额外扣除履约保证金:(1)急修未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每次扣除200元;(2)投诉答复率未达100%或有效投诉处理率未达100%的,每项扣除100元;(3)载人电梯未按约定24小时运行(正常维保检修除外)的,每次扣除500元;(4)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启用或消防通道堵塞的,每次扣除1000元;(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业主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0元,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章合同期限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乙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乙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乙方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90日书面通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未作出选聘决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延续期间,甲、乙双方决定不再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90日书面告知对方、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并向业主公示。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以下义务,并办理交接手续:1.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档案、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等物业服务相关资料,以及物业服务用房和其他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无业主委员会的,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2.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3.结算物业服务费用和预收、代收的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费用。4.结算委托专业性服务企业对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开展专项服务的费用。第十章违约责任第三十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第三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合同约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物业服务费等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设施盈利,或者存在将公共收益全部据为己有、挪用等侵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返还收益等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管理规约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给乙方或者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追究并配合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追究违法违规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责任,并要求其据实赔偿。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服务标准存在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五条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违约:(一)未按约定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二)未按参选整改方案组织整改;(三)未履行参选时的其他承诺;第三十六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服务等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其按每日万分之承担相应违约金。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损害,可以作为乙方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二)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三)因维修、养护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有设施设备的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公共事务部门未通知的除外)。(四)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有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五)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六)驾驶人员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车辆,导致车辆毁损灭失的;(七)属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共有资金列支范围,乙方已尽充分的说明告知义务,因业主未能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未能及时维修、更新、改造物业的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相关后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组织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导致损失或扩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八)乙方提出书面建议要求修缮、改造专有或共有部位、设施设备或纠正不当行为,而甲方或业主未采纳(包括但不限于违章装饰装修、未及时维修或改造等)造成损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约定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承担相应责任。第三十八条为维护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第四十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四十一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的,乙方应当告知业主,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补充协议也应按规定与本合同一并备案。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六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规划平面图2.物业构成明细3.物业共用部分及共用设施设备明细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参照《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服务标准)5.物业服务用房平面图及说明6.各类车位物业服务费标准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二、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条款差异表(二)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二)商务条款差异表(格式)(三)其他商务资料四、资格部分(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小写)洋房: 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别墅: 元/月/平方米(含公共能耗费)车位: 元/月/个(含公共能耗费)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2、技术(质量)部分(一)技术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技术需求响应技术应答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服务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质量)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二)其他技术资料三、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1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商务要求响应商务应答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3.该表可扩展。(三)其他商务资料四、资格部分(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采购项目名称: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最近3年内(含3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高频失信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专栏”、“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官网查询结果截图)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审)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附件1:参照原《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服务标准。一、基本要求1.日常服务应符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标准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且小区经理有两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3.科学合理配备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人均管理面积2500—2900平方米。4.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秩序维护等制度。5.按规划要求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不擅自改变用途。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及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施设备。每天12小时有管理人员接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处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咨询和投诉,答复率100%、有效投诉处理率100%。7.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公示24小时应急服务电话。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回访率100%,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8.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应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9.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公布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10.每年进行2次以上业主满意度测评,覆盖率达到85%以上,履约满意率达到85%以上,对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适时整改。11.公示共用部位收益和使用情况。12.能提供并公示3种(含3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重要节假日进行专题布置,每年组织3次(含3次)以上社区活动。二、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维护1.建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档案,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运行、检修和保养等记录齐全。2.定期检查、巡查房屋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的使用状况,发现损坏,按规定维修。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楼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等,发现问题主动及时维修养护;每周巡查1次房屋外檐、门窗,保持楼内共用部位玻璃、配件完好,开闭灵活;每周巡查1次围墙、楼内墙面、顶面,遇有损坏,及时修补;每月检查1次雨水井、化粪池,保持畅通,化粪池每年清淘2次;每周巡查1次场地、道路平整通畅,发现损坏按规定修复。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及时劝阻,劝阻无效应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5.对侵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行为,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对拒不改正的,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处理。6.有安全标识、管理标识,标识完好。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应急方案。7.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正常维保和检修期间除外)。8.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接到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后2小时修复。三、公共秩序维护1.人员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仪容仪表整洁规范,语言文明规范,配备对讲装置;专职保安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的占总数的60%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并定期接受培训。2.小区各出入口24小时值守,其中主出入口7∶00—19∶00立岗,不倚不靠,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对外来机动车实行询问登记。3.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每2小时巡查一次,做好巡查记录。重点部位应设巡更点,监控中心有巡更记录。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至少巡查1次;实施24小时监控。4.小区设有监控中心,应具备4项技防设施,如录像监控(监控点应至少覆盖单元进出口、小区主要道路出入口)、楼宇对讲、周界报警、门禁系统等,24小时开通,并有人驻守,注视各设备所传达的信息,监控视频应保存一月以上。5.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地面墙面按车辆道路行驶要求设立完善的指示牌和地标,车辆行驶有规定路线,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6.对进出小区的装修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7.建立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接到火警、警情和住户紧急求助等异常情况时,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四、保洁服务1.按楼层设置垃圾收集点,每日清理1次,垃圾袋装化,垃圾点周围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迹、无异味。2.室外果皮箱、垃圾桶合理设置。每日清理2次,擦拭1次,箱(桶)无满溢、无污迹、无异味。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2次;电梯厅、楼道、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拭2次;消防通道每两日拖拭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楼道灯每两月清洁1次;庭院路灯每月清洁1次。4.楼梯扶手、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电梯轿厢等部位每日擦拭1次,目视无灰尘、明亮清洁;电梯操作板每日消毒1次。5.小区内主干道、广场、一层共用大厅等公共区域日常设专人循环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6.消毒灭害,每月对窨井、明沟、垃圾房喷洒药水1次,每季度灭鼠1次。五、绿化养护管理1.绿地保存率100%。2.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草坪生长良好,及时修剪和补栽补种,每年普修五遍以上,杂草、杂物面积不大于5%。3.花卉、绿篱、树木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保持观赏效果,无枯枝死杈。4.花卉布置一年不少于3次(含3次)。5.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每年喷洒药物不少于3次。项目报名登记表:项目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联系电话邮箱供应商 单位地址供应商 经营范围报名时间年 月 日备注注:在报名时间内,供应商将《项目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750321890@qq.com。否则响应文件将不被接收。(邮件命名以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