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水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招标公告(灵石县水利发展中心2026)



灵石县水利发展中心关于灵石县南关镇集中供水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服务采购公告

灵石县水利发展中心关于灵石县南关镇集中供水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需聘请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单位,以比选(单位自采)方式组织开展灵石县南关镇集中供水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服务的比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发布采购意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期限
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11日中午12:00前。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灵石县南关镇集中供水工程用地勘测定界
2.项目地点:灵石县南关镇
3.采购方式:比选(单位自采)
4.预算金额:4万元
5.服务期限: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项目新建净水厂地块测绘并编制《勘测定界报告(含权属报告)》及地形图及五地一产相关报告等,达到报批审查要求。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及采购人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成果。测绘执行技术标准如下: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T18314-2009

2
《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规范》
CH/T2009-2010

3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20

4
《城市测量规范》
GJJ08-2011

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测量图式》
GB/T 20257.1-2007

6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07

7
《房产测量规范》
GB/T 17986.1-2000

8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01-2012

9
《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试行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相应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乙级测绘(其中专业类别包含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四、报名提交材料
1.资质证书(同供应商资格要求);
2.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5.近三年企业业绩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影印件作为证明。合同要求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
6.针对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进度承诺等;
7.信誉查询(提供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等任一官方机构信誉查询记录);
8.企业实力(企业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情况)。
注:报名单位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正两副),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灵石县龙成华府办公楼六层(灵石县水利发展中心)。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并抄送相关部门。

灵石县水利发展中心
2026年5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集中供水工程用地勘测定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