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招标公告(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筑安装分公司2026)



清泉区片改造一期4-1#楼、部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屋面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泉区片改造一期4-1#楼、部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已由烟台市莱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7061 32024041 501 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华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筑安装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清泉区片改造一期4-1#楼、部分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2建设地点: 莱山区清泉路以西,泉韵南路以南。
2.3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22333㎡,地上 24 层,地下三层。
2.4工期要求: 2026年5月23日开工,2026年6月30日竣工。
2.5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工作联系单等范围内的屋面工程。分包内容包括20厚水泥砂浆保护层、90mm厚挤塑聚苯板铺贴、保温层内水平PVC排气管打孔及安装、保温层竖向排气口安装、竖向排气口固定墩混凝土浇筑、20厚水泥砂浆找平层、铺聚乙烯塑料薄膜隔离层、成品钢筋网铺设、预埋挤塑聚苯板分格条及分格条清理、分格缝密封胶嵌缝、网点屋面50mm厚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浇筑压光、电梯机房及水箱间屋面上料、地下室顶板铺无纺布隔离层、Φ6双向间距200钢筋绑扎、地下室顶板70mm厚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浇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完成1个同类型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只针对劳务班组招标,以公司名义投标的不予接受。(仅限劳务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9日,在本系统参与投标后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6年5月1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烟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建筑安装分公司
地址:烟台开发区珠江路95号
邮编:264006
联系人:孙胜杰 (项目经理)
电话:13792576303 (项目经理)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http://yanjianjicai.gyuncai.com/
廉洁合作告知书
致各分包方、供应商:
为落实烟建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监察工作要求,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维护双方切身利益,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廉洁透明”的合作环境,现慎重告知各分包方、供应商:
1.遵守我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和廉洁合作要求,不得存在陪标、围标和串标行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合作过程中不得与我公司员工暗箱操作、恶意串通,严禁通过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定价、虚假交易、虚增交易环节等为你方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3.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赠送实物、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任何费用;
5.不得与我公司员工及其亲属或与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发生资金借贷及资金往来;
6.除必要的工作餐外,不得提供宴请和其他消费;
7.如我公司员工有任何索取和接受利益的行为,你方必须及时通知其上级领导,直至我公司最高领导;
8.全力配合我公司审计监察调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你方涉及的银行流水、通讯信息等;
9.保证你方参与合作的所有员工都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同时,我方愿就上述内容接受贵公司廉洁监督。
贵公司在与我方洽谈合作过程中,我方员工如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维护贵方和我司的正当权益,对舞弊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并承诺对您的相关信息高度保密。
举报电话:0535-6657624,0535-6658795;
举报邮箱:jiwei@yanjian.com.cn;yjsjjcb@wo.cn。
举报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洪街 100 号烟建大厦审计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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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工程 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