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2026)
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JJQ26C00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JJQ26C00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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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5月1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6C00026 采购执行编号:BG202600631
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四屏镇、四面山镇、柏林镇、嘉平镇等建成区污水管网改造的地形图测绘及综合管网的地下管网探测工作及后续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手续所需的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网)及电子文件、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测量地形面积约4760亩,综合管线约110公里,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范围图为准。测图比例尺1:500。
700,000.00元
1
项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7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服务并出具正式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5月8日 至 2026年5月1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8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5月19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6年5月19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1954118010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文峰路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欧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87231178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136号路华苑小区1幢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8723117889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定稿)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四屏镇、四面山镇、柏林镇、嘉平镇等建成区污水管网改造的地形图测绘及综合管网的地下管网探测工作及后续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手续所需的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网)及电子文件、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测量地形面积约4760亩,综合管线约110公里,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范围图为准。测图比例尺1:500。
最高限价:7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JJQ26C00026项目交易编号:BG202600631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4-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9-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0-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最高单价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磋商保证金(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重庆市江津区南部四面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70地形图50元/亩综合管线4200元/公里1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70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按照以下三种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依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1.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2.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点击采购公告右上方的“获取采购文件”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3.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意向采购公告界面,供应商点击采购公告附件下载按钮,系统会自动链接进入到该项目“电子标书在线获取”界面,供应商只需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即可完成采购文件获取。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3.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开展开标、评审,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为电子响应文件。(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七)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0: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八)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采购开标大厅”显示的时间为准)。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6.五、保证金(供应商自行选择以下方式)方式一: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保证金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保证金。(二)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恒丰银行重庆江津支行银行账号:5005010123010000020000000697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须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保证金。因供应商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供应商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保证金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提供保证金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保证金保函原件应当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交易平台开标室现场单独递交。保证金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保证金保函无效。2.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保证金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保证金保函部分中提供保证金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保证金保函视为无效。供应商提供的保证金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采购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保证金保函的退还、注销1.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向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向成交供应商退还保证金保函正本。具体保证金保函注销事宜由成交供应商与担保方协商。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和转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九)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9541180109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大骐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欧老师电话:1872311788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二路136号路华苑小区一幢2-2-2(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3452691314(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1.1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11.一、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四屏镇、四面山镇、柏林镇、嘉平镇等建成区污水管网改造的地形图测绘及综合管网的地下管网探测工作及后续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手续所需的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网)及电子文件、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测量地形面积约4760亩,综合管线约110公里,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范围图为准。测图比例尺1:500。1.12.二、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1)按项目业主提供测量范围,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1:500地形图测绘和市政管网探测。本次测量地形面积约4760亩,综合管线约110公里,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范围图为准。(2)时效性:项目需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3)地点:项目位于江津区,服务供应商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2.技术要求(1)管线探测要求:主要探测范围内的市政管线及探测市政管线连接小区管线的第一个检查井。(2)需严格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法性。3.成果要求(1)1:500地形管线图成果;(2)项目技术说明(含管线成果表)。4.技术依据(1)《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城市测量规范》CJJ/T8;(3)《工程测量标准》GB50026;(4)《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7)《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DB50/T771;(8)坐标系统:重庆市独立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9)高程系统:1956黄海高程系统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1.13.三、安全管理1.生产安全(1)人员安全:服务供应商需确保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项目人员工作和人身财产安全责任由服务供应商承担。(2)现场安全:在外业测绘过程中,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3)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2.信息安全(1)数据保密:服务供应商需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严禁发生泄密事件。(2)数据备份: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3)网络安全:在数据传输和存储过程中,需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访问或篡改。1.14.四、人员要求供应商需组建专门的项目团队完成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根据服务内容及要求,项目团队应至少安排8人,其中需设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名,均为供应商本单位员工。五、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1.1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16.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服务并出具正式成果。(二)服务地点:江津区。(三)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1.17.二、报价要求1.18.本项目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类费用及应缴纳税费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9.三、付款方式及结算价格1.20.(一)付款方式1.21.待上级项目资金下达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成果资料文件和合法有效的发票后30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费用。1.22.(二)结算价格1.23.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结算费用不超成交总报价。1.24.四、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25.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6.六、其他(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签订合同。(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三)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1.2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8.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进行实质性响应。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在二次报价环节,可以点击“报价附件”按钮→“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书面承诺电子文件的上传。(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它相关承诺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相关承诺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二次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1.供应商参与报价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以上报价流程仅作为报价轮次(包含首轮初始报价)为二次的情况,若有多轮报价情况,供应商多轮报价流程可参考以上报价流程往复操作即可。2.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的情形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相关规定,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应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十)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电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一)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29.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30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一)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50%)技术服务方案181、对项目的理解与建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特点的理解与建议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目的与意义,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描述,针对重点、难点提出针对性的建议。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6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3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2、技术及方法:供应商对项目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的阐述,包括但不限于对作业环境、仪器设备、作业方法、数据标准、项目成果等内容。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9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3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3、系统衔接:供应商完成数据归集后进行格式处理,按采购人要求接入相关系统平台。 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3分; 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所有评委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服务方案得分。供应商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①方案出现内容缺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内容缺乏科学合理性,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服务方案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不利于本项目的目的实现;⑤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的采购目标情形;⑥提供的内容只是复制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内容,而没有具体表述或者对题表述不清情形视为该方面内容未提供。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质量方案4对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方案,由磋商小组对质量控制环节、质量检查方法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质量检查元素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进度方案4对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进度方案,由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2.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3.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售后方案4供应商对服务响应时间以及售后服务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人员配置、后勤保障方案、服务响应时间与响应流程等等综合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4分;2.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2分;3.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分;4. 方案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不得分。技术力量201.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得5分;2.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物探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得4分3.质量负责人:同时具有测绘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和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4.团队人员: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除外)中,每一名成员同时具备测绘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团队配备持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前培训证的人员,每位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提供相同人员的不进行重复计算,须同时提供人员近3个月任意1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册测绘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作为佐证材料。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证书取得时间须为采购公告发布前且在有效期内。3商务部分(20%)供应商能力15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供应商具有地下管线相关的软件著作权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3.供应商参与过地下管线探测或地下管线测绘类地方标准或以上的行业相关导则、标准且已公开发布,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4. 供应商具有地形图或管道或管线测绘、探测、展示、分析等方面的硬件或软件发明专利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取得时间须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案例业绩5供应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响应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地形图测绘或地下管网探测业绩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提供书面说明(PDF格式),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注:(一)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0.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1.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32.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33.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供应商须知、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35.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三)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需求和商务需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磋商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八)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九)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3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37.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9.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050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元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40.八、交易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津发改委〔2025〕51号文件规定向江津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平台)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1.41.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42.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43.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44.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工程项目测量合同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委托单位:测量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1.45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测量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测绘的依据和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3、《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4、《全球定位系统(GPS)策略规范》(GB/T1834-2009)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6、《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1002-95)7、《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95)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11、《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范》DB50/T77112、坐标系统:重庆市独立坐标系或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3、高程系统:1956黄海高程系统或1985国家高程基准四、工作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四屏镇、四面山镇、柏林镇、嘉平镇等建成区污水管网改造的地形图测绘及综合管网的地下管网探测工作及后续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手续所需的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现状地形图(地下管网)及电子文件、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测量地形面积约4760亩,综合管线约110公里,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范围图为准。测图比例尺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1:500地形图测绘和市政管网探测。五、工期要求本工程应于协议签定后个工作日内提交测绘成果报告书。遇连续高温、雨雾或其他不可抗力时工期由双方另行商定。六、成果提交提交测绘成果,包含测量光盘(电子档)一份,并提供测量报告书(两套)及盖鲜章纸质成果图2张。七、支付方式待上级项目资金下达后,且成交供应商提交经采购人认可的成果资料文件和合法有效的发票后30天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费用。八、结算价格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成交单价据实结算,结算费用不超成交总报价。九、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自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提供测绘起始范围的工作图件或资料。(2)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做好当地关系协调工作。(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乙方责任(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工作经费。(2)自合同签订后,应认真进行资料分析,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3)乙方应当按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十、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江津区人民法院裁定解决。乙方为实现本合同债权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十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46.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资料(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47.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8.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根据第四篇服务部分要求提供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三)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9.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资料(格式自定)1.50.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电子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51.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及管线详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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