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服务 教育服务人招标公告(晋城市实验小学校2026)
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5992026CCS00105
项目名称: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21577.6
最高限价(元):621577.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621577.6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初等教育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办理;承担初等教育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劳务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迎宾街文峰新区2号楼1单元702室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实验小学校
地 址:建设路336号
联系方式:0356-202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峰社区2号楼1单元702室
联系方式:18235679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雨
电 话:18235679091
附件信息:
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5.9.pdf458.6K
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05992026CCS00105招标编号:HRCJC2026015采购人:晋城市实验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温馨提示※尊敬的供应商朋友们:为了保证您们顺利参与本次采购,特别提示如下:一、您们的响应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进行操作,请认真研读,避免由于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无效。二、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响应函、报价一览表等关键部位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加盖(包括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章)。三、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工具文件以及操作手册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获取。四、开标前请确认以下内容:1、开标时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2、开标时请使用加密时的CA进行解密;3、请确保开标时使用的电脑已经安装最新的CA驱动;4、推荐使用制作生成电子标书的电脑进行解密;5、开标解密时需要使用CA的Pin码,请确认开标人员已知晓正确的Pin码;6、开标解密路径: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找到开标的项目。五、磋商文件中凡是“黑体字”的地方均为特别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六、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有疑义的地方以及认为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反映,以便统一更正。七、您们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以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依法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的,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欢迎广大供应商朋友们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我公司组织的各项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13-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9-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5-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6-第七部分合同草案................................................................................................................................-42-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44-第九部分相关范本................................................................................................................................-73-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5992026CCS00105项目名称: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621577.6元最高限价:621577.6元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初等教育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办理;承担初等教育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劳务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采购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2.12.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区”获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山西省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95763。2.3本项目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2.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供应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晋城市实验小学校地址:建设路336号联系方式:0356一20289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峰社区2号楼1单元702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182356790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235679091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3)本包是否接受代理商参加:否;(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5)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2电子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3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格式见第八部分)2、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3、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4.1响应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1、报价一览表;2、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承接服务明细表(若有的话);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的话);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的话);5、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若有的话)。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2、对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3、对非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内容;4、对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5、项目实施方案;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7、类似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8、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以上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交纳保证金。6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采购标的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如实填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给予加分。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磋商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7、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要求:根据晋财购[2019]19号《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磋商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项目预算:人民币:621577.6元(大写:陆拾贰万壹仟伍佰柒拾柒元陆角)最高限价:人民币:621577.6元(大写:陆拾贰万壹仟伍佰柒拾柒元陆角)9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本项目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或勘查现场。10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第四部分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第七部分的合同草案。1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选择)具体要求如下: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3.本项目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无。12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澄清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3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查看情况。14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线发出。供应商应密切关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必须及时登录查看。15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供应商无需单独确认,“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下载情况。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1、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分级目录导入相关内容。(3)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影印件”。(4)第八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16响应文件的制作及签字盖章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各方按规定签署后生效)。(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的帮助文档。17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上传一份经供应商单位CA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18响应文件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并加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不接收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响应文件,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递交;递交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将不予接收该供应商的全部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准。2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本次开标采用远程在线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在线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是:本次开标采用现场开标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需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36021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极速浏览器】和CA数字证书驱动,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供应商必须准备好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现场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电子开标过程出现故障时(因系统原因导致全部供应商无法解密或开标不能顺利进行),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开标时间。否22磋商小组构成专业类评委2名,采购人代表1名。23其他获取磋商文件后如对磋商文件中认为有不合理、不清楚以及有疑义并需要修正的地方,请在磋商规定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以便统一上网公告更正,如不提交书面材料视同完全同意磋商文件所有条款。2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玖拾壹万贰仟元整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5异常低价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报价是否为异常低价严格按照财库〔2026〕2号执行。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5异常低价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除货物以外由磋商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即磋商文件中所表述的磋商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正确读取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法人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影印件”指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2.8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服务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服务。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投标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3.6.4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报价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若某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主要产品或金额较大的产品以加※号来确定,如果加※号产品的品牌完全相同,则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报价供应商数量。4.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功后,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九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第九部分相关范本。6.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6.3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开始后对磋商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6.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需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通知已获取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7.4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7.5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7.6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9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以.jmbs加密格式上传,还须打印出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的规定提交。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报价要求响应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9.2纸质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9.3保证金交纳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及方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9.4磋商报价9.4.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4.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且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4.3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4.4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4.5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购买货物/服务各项的费用。9.4.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4.7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磋商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12.3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签章位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在线解密。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磋商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组建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预算金额达到公开限额以上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7.响应文件审查17.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A、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F、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G、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H、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I、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J、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7.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7.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确认方式为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投标无效。17.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7.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7.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磋商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8.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随机的顺序进行。18.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文件依照要求在线提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8.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草案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草案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0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在线进行确认,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8.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8.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8.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马上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8.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8.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8.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按照本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审查。18.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8.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8.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内进行提交。18.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需退出须依照要求在线提交,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19.最后报价19.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进行记录。19.2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在线填报。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9.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3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与证明材料一并保存到“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将其作为响应无效处理。20.综合评审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0.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1.推荐或确认成交候选供应商2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认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2.评审复核22.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2.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磋商保密23.1采购人、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3.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3.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4.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5.采购项目终止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5.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25.4如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六、关于成交26.成交通知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前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成交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关于合同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当出现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中标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法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27.6合同分包27.6.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27.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27.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7.7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实质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8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履约保证金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成交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如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允许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29.预付款预付款是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双方签订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比例及预付款保函提交要求要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约定。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30.验收30.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强的通知》(晋财购〔2018〕1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0.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1.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七部分付款方式的规定对于满足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期限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八、服务费32.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逾期不缴纳代理服务费将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请供应商在测算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九、保密和披露33.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4.披露34.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5.询问3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35.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询问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6.质疑36.1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九部分提供的质疑函范本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答复。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提出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6.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质疑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36.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采购人要发挥主体责任配合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请按结果公告中载明的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沟通联系,并提交36.2、36.3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答复。36.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E、质疑答复人名称;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6.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十一、供应商违规处罚3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代理公司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公开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公司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实验小学初等教育服务采购项目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一年。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金额逐月发放,其他事宜具体以合同为准。3、服务地点:晋城市实验小学校。4、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初等教育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意外保险办理;承担初等教育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及劳务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5、验收方式: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无。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无。3、正版软件承诺:无。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无。四、非实质性要求无。五、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及标准:合格。六、验收标准由采购单位或委托相关质量检验机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结论报告书。七、服务、技术要求人员配置与管理要求1.人员数量固定配置16人,学校可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人数,调整前双方书面确认,费用按实结算。2.人员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师德/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失信记录。身心健康,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及有碍岗位工作的疾病。(2)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类相关专业优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有小学教辅/托管经验者优先。(3)服从学校与供应商双重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师德规范、食品安全规范及考勤制度。3.供应商管理责任(1)依法与服务人员建立合法用工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严禁违法用工、拖欠薪酬。(2)建立人员档案,包含身份信息、学历资质、健康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意外险缴纳记录、培训记录、考勤记录等,接受学校与监管部门核查。三、服务内容1.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与服务人员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流程,留存完整书面材料,杜绝劳动争议风险。2.薪酬福利管理:(1)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拖欠,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每月向学校与服务人员提供工资明细单,接受监督核查。(3)为符合条件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为新入职待办社保、不符合社保参保条件人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全员保险覆盖。3.纠纷与应急处置独立承担劳动纠纷、投诉、仲裁、诉讼等处置工作,承担相应法律与经济责任。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突发疾病等,第一时间介入,配合学校救治、报案、取证,全程协助办理保险理赔,及时安抚并妥善处置。4.配合学校工作(1)按学校要求提供人员台账、工资表、社保/意外险保单等资料。(2)配合教育、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检查,提供完整合规材料。(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合理管理服务工作。四、合规声明1.本项目为教育辅助服务与人员管理服务,符合财政部、人社部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管理能力及良好信誉。3.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民法典》《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全部用工合规责任。4.其他事宜,签订合同时约定。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基本资质响应函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2基本资质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影印件。内容齐全,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清晰、符合要求。3基本资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下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基本资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可提供银行证明或提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相关公告影印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影印件清晰、符合要求。5基本资质磋商主体对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对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进行审查,如果允许联合体参加,须对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审查的标准为: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如不涉及,可不用填写)6政策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7特定资质特定的资格条件无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影印件PDF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报价响应文件的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磋商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3、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4、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2商务资信商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资信实质性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实质性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4商务资信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服务要求”中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获得有效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影印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磋商供应商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投标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将按照“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给予加分。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5、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报价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享受磋商货物/服务15%(监狱企业按15%计算)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8、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有创新产品和服务的评审标准:(1)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如实填写《创新产品和服务承诺函》(格式见第八部分),并如实填写《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创新产品企业提供货物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2020年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第一批)》截图并标注,否则不予认定。(2)认定符合创新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享受磋商货物或服务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包括磋商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2、每一磋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评审标准一、商务部分(3分)1、近三年以来完成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有一项业绩得1.5分,最高得3分(以合同复印件为依据,要求必须提供签订合同的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作为证明,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否则不计分)。二、技术部分(87分)A、整体服务方案(25分)①服务方案与工作思路;②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③健全的管理制度;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⑤服务承诺和建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打分,每项最高5分,有偏差、缺陷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偏差、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B、合理有效的应急预案及方案(20分)①针对突发安全事件,提供应急预案;②针对服务的难点、要点进行调查剖析,进行重点和难点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③针对安全保卫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可行性强、能够加强治安防范;④保密措施符合项目需求。供应商在方案中具有详细的针对本项目的安全保密服务措施承诺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打分,每项最高5分,有偏差、缺陷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偏差、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C、人员培训方案(12分)①培训目标;②培训计划;③培训制度;④岗前安全培训方案;⑤岗位技能培训方案;⑥在职跟踪培训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打分,每项最高2分,有偏差、缺陷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偏差、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D、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15分)①日常检查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②岗位纠查制度;③内部管理制度;④人员考核制度;⑤安全教育制度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打分,每项最高3分,有偏差、缺陷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偏差、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E、对管理组织框架及管理制度进行评价(15分)①内部组织框架;②监督奖惩制度;③人员管理制度;④安全保密制度;⑤自我约束机制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响应程度酌情打分,每项最高3分,有偏差、缺陷的每项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备注:偏差、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三、价格部分(10分)价格分值为10分,价格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适用)2.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其投标报价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甲方:乙方:乙方在*********(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以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清单后附)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款项支付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同等额度的保函,乙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四、履约保证金无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允许以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保函自动失效;其他形式的履约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五、售后服务及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六、交货1、合同履行期限:2、交货地点:七、交验1、验收由甲方组织进行,必要时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甲方验收乙方所交的货物后要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甲乙双方共同确认。2、交货时乙方就所投产品提供生产厂家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产品说明书等,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乙方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3、乙方交付产品中的若有软件应无知识产权纠纷,若出现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4、甲方要按照磋商文件中的验收标准来进行验收,按照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执行。八、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九、乙方责任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十、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或按照法律程序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5、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6、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付款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7、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的违约金。8、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以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9、甲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十一、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其中两份分别到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乙方两份,其中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存档。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磋商文件2、响应文件3、磋商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正/副)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供应商名称:(加盖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页码2、响应函……………………………………………………………………………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5、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影印件………………………6、联合体投标协议(若有)……………………………………………………说明:目录内容和排序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及顺序排列。资格证明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或(长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影印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不用此委托书。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且没有任何异议。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E-mail:(办公)(手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服务 教育服务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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