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牌制作安装招标公告(曲沃县民政局2026)



项目概况
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12026ATP00041
项目名称: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锦悦城3号楼外-10门面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沃县民政局
地 址:曲沃县民政局
联系方式:0357-5520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锦悦城3号楼外-10门面
联系方式:0357-2100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龙
电 话:0357-2100211

附件信息:

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docx129.4K

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410212026ATP00041采购人:曲沃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2第四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30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4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3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9第八部分相关附件77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12026ATP00041项目名称: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最高限价:400000元质量标准:详见第五部分商务要求中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30天采购范围: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提交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2、发布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8.1采购人信息名称:曲沃县民政局电话:0357-5520400地址: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尧庙镇锦悦城3号楼外-10门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57-210021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40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按无效文件处理。2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 否3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是□ 否 4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七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部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七部分)7、★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格式见第七部分)8、中小企业声明函9、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本次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函无效;格式见第七部分);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七部分);3、★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第七部分);4、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5、供货方案(格式自拟);6、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见第七部分);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6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电汇、银行保函。3、账户信息(电汇账户):收款单位: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迎宾路支行银行帐号:140511376238行 号:1041770038184.递交方式:保函形式采用保函形式递交的,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由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供应商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供应商的保证金缴纳后,须在汇款凭单用途栏中简明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该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7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8响应文件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3日10时00分开启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开启开启方式:线上开启2、电子版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上传递交。9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中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或者承接的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微企业,且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10%的折扣。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10谈判小组组建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 其中采购人谈判代表1人,评标专家2人11现场踏勘☑不组织 12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13成交服务费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标准收取,中标单位在接收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14说明1、本谈判文件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2、本项目开标会议的供应商远程解密进行开标;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4、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实施。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响应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响应文件编制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2.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注:供应商需自备电脑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采购人:指进行本次谈判活动的单位。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谈判活动,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执行机构。2.3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谈判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5货物: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向采购人有偿提供的各种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服务: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如按要求完成货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履行售后服务、提供信息资料、组织相关培训及本谈判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7谈判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谈判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谈判活动的主要依据,对谈判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谈判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3.3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谈判(不允许)。3.4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谈判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中小企业参与谈判中小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企业参与谈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其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4.合格的货物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5.谈判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谈判要求6.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所需服务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免费将采购人所需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位置,免费进行安装、调试、培训,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谈判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通知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谈判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8.解释权8.1本次谈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二、谈判文件9.谈判文件的内容9.1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五部分采购需求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相关附件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9.3除非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本谈判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的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货物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的加“*”项、商务技术要求中加“*”指标、政策性要求中国家强制性因素若有缺失或无效或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将作无效报价处理。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12.2.1编排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2格式要求本谈判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本次谈判须提交的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2响应文件加密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3谈判保证金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4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12.3.4.5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2.4谈判报价12.4.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货物价格、将成交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保险、售后服务以及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及其他事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12.4.4本次谈判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2.4.5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所有供应商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4.2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4.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5.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或加盖个人电子CA章、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5.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委托人签字(章)。15.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6.响应文件的撤回16.1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解密17.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后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法定谈判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五、开启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19.1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文件开启会议。谈判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线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3谈判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谈判会议开启活动。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5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19.6开启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9.7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六、谈判程序和要求20.组建谈判小组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4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6谈判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谈判。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20.7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谈判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谈判意见无效。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谈判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谈判文件一并存档。21.评审21.1谈判小组成员首先对谈判文件进行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21.2依据谈判文件中规定“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谈判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6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谈判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谈判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谈判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及第5项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及商务技术指标要求中带“★”商务技术要求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未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4)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5)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6)获取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与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中公章不一致的;(7)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8)报价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9)如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文件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或者已提交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10)谈判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且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1)响应文件未对标注关键性技术指标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2)采购货物未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报价产品为进口产品;(13)采购货物中含有属于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未提供所报价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14)报价产品中所包括的软件类产品未承诺为正版软件的;(15)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证明其符合国家强制认证标准的;(16)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7)响应文件未对交付时间、实施地点、付款方式及其他商务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18)谈判小组要求澄清的事项,报价人在规定时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19)报价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谈判规定的活动;(20)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1)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报价情形。21.9谈判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核。21.10如果未对谈判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谈判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21.11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需对文件中无法用文字表述的其他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作为实质性审查内容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21.1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询标)。21.13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谈判(询标)22.1谈判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谈判(询标)。22.2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3在谈判(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4)谈判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谈判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内容等情形。23.最终报价23.1报价原则23.1.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1.2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23.1.3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的,视为退出最终报价。23.1.4提交的最终报价须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2报价审核23.2.1根据本文件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最终报价进行符合性审查。23.2.2对最终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过“政采云系统”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2.3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谈判活动或终止谈判活动。23.2.4经审查,合格供应商数量符合法定供应商家数时,对符合政策性要求优惠的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按照谈判文件中确定的优惠率,对其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后,形成各供应商最终评审价格。23.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加盖电子CA章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存在空项、漏项、缺项的;(4)谈判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2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24.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需遵循下列原则24.2.1谈判小组依据23.2.4确定的最终评审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24.2.2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服务等因素的优劣进行排名。24.2.3谈判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活动继续进行。25.确定成交供应商25.1本次谈判项目,授权谈判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6.编写评审报告26.1谈判小组根据谈判记录和谈判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26.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评审复核27.1谈判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3采购人、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谈判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8.谈判过程保密28.1在谈判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谈判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3谈判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谈判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谈判无关的人员透露。28.4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谈判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5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30.谈判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谈判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谈判公正、公平行为的;(三)在谈判过程中符合谈判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30.2在谈判活动中因重大变故,谈判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终止谈判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谈判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七、签订合同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31.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谈判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谈判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谈判活动。32.成交服务费32.1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取。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两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相应的代理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33.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谈判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3除谈判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4.保密和披露34.1供应商自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谈判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34.2参加谈判过程的有关人员对谈判情况以及在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谈判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5.询问和质疑35.1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5.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5.3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5.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6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DOC、DOCX、PDF、JPG、PNG、GIF)。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6.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若分包);35.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6.4事实依据;35.6.5必要的法律依据;35.6.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5.7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应为简体中文。35.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8.2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8.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别授权的;35.8.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8.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8.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7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35.8.8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5.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35.10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谈判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1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35.12.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35.12.2对招标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招标活动。35.12.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1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八.违约处罚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7.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采购人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谈判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第四部分评定标准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初审(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 准1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响应函提供响应函;注:响应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3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8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供应商响应保证金的交纳证明复印件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说明:1、提供的扫描件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谈判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类型内容标准1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审核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2商务资信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响应情况与谈判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商务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3技术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情况与谈判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谈判小组认定的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将导致谈判无效。2、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特别说明:1、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2、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如未特别标明“进口产品”字样,供应商投报了进口产品的,按无效响应处理。2.强制节能产品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承诺函》,否则,响应无效。4.采购货物中如含**********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公布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投报产品须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依据GB422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检测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对此前已经获得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证明材料。否则,响应无效。5.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5.1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响应无效。5.2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内容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不予认可。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6.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响应无效。6.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否则,不予认可。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7.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且声明函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响应无效。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除评审专家可要求其澄清的内容外),且声明函须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不予认可。8.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8.1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允许两个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须提供《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和其中报价产品为中小企业制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协议书和声明函均需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响应无效。8.2如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且提供了《联合体谈判协议书》,协议书均需符合要求、完整、准确,否则,不予认可。9.创新产品参加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产品截图,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否则,不予认可。四、无效响应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乡村著名行动街路巷牌制作安装项目(二次)项目编号:1410212026ATP00041本次最高限价为:400000元二、商务要求(一)供货期限和地点合同履行期限:30天地点:曲沃县(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方造成一定的损失,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三)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提供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地名标志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地名标牌产品需符合《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要求。三、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见下表: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1主街路牌制作尺寸:600㎜*250㎜块17141、东西走向道路标识牌为蓝底白字,南北走向道路标识牌为绿底白字。2.基材采用1mm铝合金板,表面应做好防锈处理。3.制作工艺:面板:蓝(绿)底白字,四角打空,版面文字及二维码等内容采用长余辉蓄光材料,表面全覆盖高光透明漆,应光滑、平整、无伤痕、裂纹和污垢。4.主街路牌和巷牌均需按要求加印二维码,二维码由民政局提供。2巷牌制作尺寸:500㎜*200㎜块10003注:安装要求1.安装范围:涵盖全部11717块标识牌的现场定位、打孔、固定、调试,包含安装所需的配套辅料(螺丝、膨胀管、固定支架等)。2.安装标准:主街道选择适当位置安装临街的墙面上,高度不低于2米。巷道安装在巷口往里约1米左右,高度不低于2米。安装牢固、平整,无歪斜、松动,高度、位置符合街路巷牌安装规范,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适配不同街巷、主路的安装环境。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合同金额质保期一年后付清。五、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更正或重新起草。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全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注: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可自行删除此项。(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具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谈判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年月日(七)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开户许可证提供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扫描件。(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九)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响应函格式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承诺: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在此期限内,我方保证严格遵守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及谈判过程中的所有承诺,贵方的谈判文件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已经具备本项目(包)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资格条件,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3.我方已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并将所有资料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上传。4.我方参与本项(包)竞争、成交后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价格等信息,详见“报价一览表”。5.若我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包)的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对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技术要求均做出了响应,对符合性存在偏差的,已在响应文件中的商务响应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并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8.若我方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我方的谈判保证金可按规定被贵方没收。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10.在谈判过程中,若贵方或谈判小组需要,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内容,包括响应文件补充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采购人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和供货质量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价格提供。13.接受谈判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本项目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罚。(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6)在谈判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7)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进行协商的;(8)成交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或未按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等行为的;(9)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违反其他违法违犯行为。我公司的信息如下:公司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响应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二)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货币:人民币/元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大写: 小写:供货期限供货地点质量标准备注注: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应为所投标段内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含税)总价(含税)备注12345678..................................合计报价:(小写):(大写):备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所对应总价相等。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三)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序号名称采购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            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无偏差,供应商直接在本表格中任意位置写无偏差。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5)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案例一览表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23……说明:①后附业绩证明资料;②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项目业绩自行增减横向单元格,纵向单元格不得增减内容。(五)供货方案(格式自拟)(6)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1、环保节能产品证明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1)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强制节能产品,此表可不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2)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明细表格式(如本项目所投产品中不涉及非强制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此表可不提供)非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认证机构名称注:1.采购货物中如含有非强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请如实填写产品明细表;2.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2、正版软件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正版软件承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3、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供应商现参与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法人电子签章)日期:4、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及厂家数量单价总价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供应商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供应商投报产品包含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第八部分相关附件监狱企业声明(格式自拟、如不涉及可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可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廉政自律公约山西金盛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业主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为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避免和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维护好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标代理工作高效、优质,特制定本公约。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必须遵守本公约。1、双方人员应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规定,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自觉性。2、甲方人员不准暗示、索要或接受乙方单位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股权、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各种奖励和赞助等。3、甲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单位介绍推荐其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劳务等经济活动。4、甲方人员不准在乙方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5、甲方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6、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馈赠回扣、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股票、股权、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向甲方人员发放任何形式奖励和提供任何形式赞助。7、乙方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甲方人员配偶、子女、亲属、熟人等参与本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劳务等经济活动。8、乙方人员不准报销任何应由甲方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9、乙方人员不准邀请甲方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观光旅游等活动。10、甲乙双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定,以及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等有关原则的,双方单位要依据有关法规对其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乙方违反本公约,将被取消本项目的报价资格。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巷牌制作安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