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招标公告(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


招标项目编号:NR20260428000001
采购单位: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根据小试酵母蛋白发酵配方和工艺进行500L和1吨或以上级别中试放大,并完成后续分离提取和喷雾干燥等工序,检测发酵及提取工艺样品的菌泥得率,粗蛋白含量、残糖、菌体密度、蛋白回收率、干重回收率、乙醇含量等指标,收集和整理实验操作步骤,中试报告,原始数据,原始实验照片等资料。
监督联系人:王国峰
监督联系电话:010-56989891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采购
标段包/编号:NR20260428000001-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6-05-09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5-11 10: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6-05-11 11:00:00
招标范围:委托开展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提供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五星级“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资质。
监督人名称:王国峰
监督人电话:010-56989891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朋
联系电话:15097378921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按需办理法定代表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采购.pdf
其他附件: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竞价采购文件.pdf

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采购竞价采购(集中)公告()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采购项目编号:NR20260428000001项目类型:服务采购方式:竞价采购(集中)行业分类:M733项目概况:根据小试酵母蛋白发酵配方和工艺进行500L和1吨或以上级别中试放大,并完成后续分离提取和喷雾干燥等工序,检测发酵及提取工艺样品的菌泥得率,粗蛋白含量、残糖、菌体密度、蛋白回收率、干重回收率、乙醇含量等指标,收集和整理实验操作步骤,中试报告,原始数据,原始实验照片等资料。供应商基本要求:公告/邀请函信息/公告名称: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采购竞价采购(集中)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公告开始时间:2026-05-0910:00公告发布形式:网页模板公告信息:项目组成员:申朋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联系人:申朋联系电话:15097378921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采购标段/包编号:NR20260428000001-0001第三方系统编号:竞价开始时间:2026-05-1111:00标书获取地点:开启地点: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提供服务的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五星级“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资质。标段/包内容:委托开展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的技术服务公告内容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竞价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2026年4月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合同模版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项目概况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旨在通过利用廉价碳氮源进行酵母菌的高密度发酵,并通过分离提取技术获得酵母蛋白产品。二、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原则上组织一轮竞价,但采购人有权启动第二轮报价,具体以E采平台为准。按照竞价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三、组织单位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a)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b)供应商应具备五星级“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资质。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3)业绩要求:(近3年(计算周期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1份相似项目供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业绩结算发票(提供完整或部分发票),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甲乙双方盖章等因素))(4)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5)设备要求:供应商应独立具备如下设备要求:①具备500L、1吨、3吨或者3吨以上的发酵罐。并具备配套的补料罐,每台发酵罐配套的补料罐至少2个,发酵过程温度,pH,罐压和溶氧等关键参数可自动调节,且温度波动范围在±0.5℃,pH波动范围在±0.1,可实时在线调控,监测和记录发酵参数,可以设置不同补料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顺序,溶氧反馈,残糖反馈等;②具备碟式离心机或者其他离心浓缩设备,处理量应匹配发酵体系,在≤3h内可处理完发酵液;③具备酶解专用罐,可实现精准控温、搅拌及pH检测;④具备喷雾干燥设备,处理量应匹配酶解后的产品总量;⑤可实现样品10-25kg的包装;⑥具备微生物实验室、恒温摇床、台式离心机、低温冰箱,可实现菌种保存及种子液标准扩增活化过程。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设备清单,同时附固定资产台账/设备购置凭证/合同(三者具备其一),并附带带铭牌的设备现场实拍照片。如果是租赁设备需提供有效场地设备租赁协议。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4)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有过不良记录。(5)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情况。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五、项目费用报价方为准备相关文件和签署合同收集资料及调研所需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六、项目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8.6万元(含税),报价方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报价方未单独列明分项价的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予支付。)七、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四路联系人:申朋电话:150973789212.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招标监督(1)采购管理监督部门监督范围:关于招标/采购流程违规投诉监督电话:010-56989776(2)纪委办公室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举报电话:010-56989880第二章采购需求序号服务内容技术指标(关键性不允许偏离指标打★)交付时间及交付内容交付地点总价限价(万元)1酵母蛋白发酵及提取干燥工艺★1.完成酵母蛋白500L发酵体系的完整发酵流程。不少于4批次。★2.根据小试酵母蛋白发酵配方和工艺进行500L级别中试放大,并完成后续分离提取和喷雾干燥等工序。★3.检测发酵及提取工艺样品的菌泥得率,粗蛋白含量、残糖、菌体密度、蛋白回收率、干重回收率、乙醇含量等指标。交付时间: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交付内容:实验操作步骤,中试报告,原始数据,原始实验照片等资料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28.62酵母蛋白发酵及提取干燥工艺★1.完成酵母蛋白吨级或以上规模完整发酵流程。不少于3批次。★2.根据500L级别酵母蛋白发酵配方和程序进行吨级或以上中试放大,并完成后续分离提取和喷雾干燥等工序。将所得酵母蛋白产品分装成10-25kg包装产品。★3.酵母副产物产品的喷干及包装,并分装成10-25kg包装的产品。★4.检测发酵及提取工艺样品的菌泥得率,粗蛋白含量、残糖、菌体密度、蛋白回收率、干重回收率、乙醇含量等指标。交付时间: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交付;交付内容:实验操作步骤,中试报告,原始数据,原始实验照片等资料第三章合同模版技术服务合同甲方: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南区四路(未来科技城)法定代表人:王满意项目联系人:申朋联系方式:15097378921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四路电话:15097378921电子信箱:shenpeng1@cofco.com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微生物蛋白项目进行酵母菌发酵放大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1)完成至少4批次500L发酵体系的完整发酵流程,获取完整的发酵数据及检测报告(2)完成至少3批次1吨或以上发酵体系的完整发酵流程,获取完整的发酵数据及检测报告。(3)完成至少7批次的分离提取流程,获取完整的分离提取数据及检测报告,获得对应的酵母产品。2.技术服务的内容:(1)进行不少于4批次的500L发酵罐发酵实验,包括菌株活化、多级种子罐发酵、发酵罐发酵。在每批次发酵过程中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完整记录发酵数据。(2)进行不少于3批次的1吨或以上发酵罐发酵实验,包括菌株活化、多级种子罐发酵、发酵罐发酵。在每批次发酵过程中进行在线监控,完整记录发酵数据。(3)进行不少于7批次的酵母蛋白提取实验,包括离心分离、酶解、灭菌、喷雾干燥等操作。在每批次提取过程中进行实时的在线监控,完整记录提取工艺的数据。(4)对每批次发酵及提取过程中获得的产物进行喷雾干燥及包装,包括酵母粉、酵母蛋白、酵母细胞壁。3.技术服务的方式:(1)乙方提供场地、设备及人员协助完成发酵实验、提取实验、产品包装。(2)乙方提供独立仓储空间用于物料及实验样品的存放。(3)乙方应及时提供完整数据,并在每批发酵实验结束后,组织讨论会,同甲方代表一起对发酵工艺的优化方向进行讨论。(4)甲方对实验过程、报告、方案讨论等进行协调、监督。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2.技术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3.技术服务进度: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至少一批1吨或以上级别发酵分离提取实验,获得至少40kg酵母蛋白产品。在202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至少一批500L或1吨以上级别发酵分离提取实验,获得至少20kg或40kg酵母蛋白产品。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剩余全部发酵分离提取实验。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完整记录发酵及提取关键参数,检测数据,提供符合要求的中试批次生产记录。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每批次发酵实验结束后,及时整理数据,并于每批次完成后3天内同甲方进行讨论。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酵母菌的甘油管及菌株鉴定报告。(2)发酵及提取过程所需的原料。2.提供工作条件:无3.其他:合同签订后,双方需在签署《菌株转移共享协议》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实验用菌株。甲方根据实验要求,安排1-3名熟悉菌种发酵的技术人员前往项目实施地全程参与该菌种发酵工艺优化的项目实施。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双方签署《菌株转移共享协议》,该协议签订后由甲方将试验用菌株及相关纸质材料送到项目实施地。5.技术资料的返还: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材料按照如下方式处理:(1)书面材料/实物:乙方在本合同服务项目验收完成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甲方提供的全部书面材料返还至甲方;(2)电子数据/信息: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服务项目验收完成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甲方提供的电子数据/电子信息进行销毁(销毁/匿名处理/采取保密手段留存)。(3)在本合同服务项目验收完成后的5个自然日内,乙方将甲方提供的实验菌株销毁或返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保留。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含税)为:28.6万元,金额大写:贰拾捌万陆仟元整。该费用已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支出,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他费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3.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支付方式:电汇支付时间:第一期支付内容: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50%即14.3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第二期支付内容:乙方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50%即14.3万元(大写:壹拾肆万叁仟元整)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4.乙方收款信息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如在合作期间,根据国家税务政策,乙方纳税人性质发生改变,开具发票税点发生变化,则以最新的国家税务政策为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需无条件接受。第五条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关甲方提供的样本材料,研究数据及其他数据和资料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的信息。第六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各批次发酵及提取关键参数,检测数据,符合要求的批次生产记录以及酵母菌高密度发酵报告。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乙方应保证报告内容符合第一条约定的任务要求,应保证报告中的数据真实有效,可追溯。报告中的方案,数据、结果可重复。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现场验收4.验收时间:2027年6月30日前5.验收地点:第七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与本合同有关的乙方具有技术性质和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原始数据、配方、专有技术、工艺以及项目其他相关信息,与乙方业务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报告、纪录、往来函件、纪要、编辑、研究、销售、商务、财务或业务方面的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与项目相关的甲方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后二年内。4.泄密责任:甲方因违反保密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乙方赔偿实际损失,赔偿上限为本合同实际支付经费金额。乙方:1.保密内容:与本合同有关的甲方具有技术性质和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的菌株、实验方案、原料(包括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材料、原始数据、配方、专有技术、工艺、发酵产物以及项目其他相关信息,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任何数据、报告、纪录、往来函件、纪要、编辑、研究、销售、商务、财务或业务方面的信息。2.涉密人员范围:与项目相关的乙方工作人员。3.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合同解除、合同终止后二年内。4.泄密责任:乙方因违反保密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支付相关违约金。双方约定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协议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均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法律性质上属于技术服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劳务派遣合同。为免疑义,本协议下甲方不是乙方工作人员的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也无义务为乙方工作人员设立或缴纳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乙方应充分履行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乙方应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自身或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坏而造成的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甲方免负该等责任。第九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的,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提供测试材料、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的;或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有异议,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未按时进行更改和补充的,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因甲方延迟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2.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逾期违约金。因甲方延迟造成的服务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每逾期交付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未交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经费。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造成保密内容泄露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立刻采取措施防止泄密范围扩大,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14万元的违约金。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所产出的技术成果及相关知识产权约定如下:1.对于各方在签订本合同前所持有的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且在共同研究开发成果上使用或实施的,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双方原本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的归属,但是,各方应当在交付研究开发成果的同时予以书面告知背景知识产权的情况。一方以实施本项目研发使用另一方背景知识产权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许可协议。2.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发成果相应专利权及相关权利归属,按以下方式处理:(1)专利申请权。甲方单独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2)专利的归属。专利权取得后,甲享有专利权的全部收益。(3)甲方享有本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技术秘密的权利。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为完成本项目而提供的任何专利进行与本项目无关的研究以及后续开发。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4万元。第十二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菌泥得率:酵母菌发酵后,发酵液通过碟片离心机获得的重相(或沉淀)与发酵液总质量之比。(2)酵母蛋白:通过将菌泥中蛋白提取、分离、干燥后,获得的粗蛋白粉剂产品。第十三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合作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发酵过程实施检测数据记录表(2)发酵培养基配方成分(3)发酵过程补料工艺及程序(4)提取工艺操作流程及酶制剂组成(5)菌株转移共享协议第十四条合作双方约定,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国家及中粮集团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确认。相关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往来传真件及相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责任限度1.本协议中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2.如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根据因违约方违约而导致的守约方的全部损失,继续向违约方追究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疫情、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3.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自然日内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或者对方认可的其他证明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4.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在延迟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七条语言及法律适用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的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在此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的管辖,并依其解释。第十八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如果该等争议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将按照下列方式之(1)选择争议解决方式:(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将该等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3)将该等争议提交至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4)其他:无。第十九条合同生效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应在合同签署前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作为合同之附件。2.各方承诺及保证:(1)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为分支机构,该分支机构应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在其经营范围之内),有权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在签署本协议时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并无异议,并对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及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2)已获得充分的内部授权、许可及批准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协议签署后将构成该方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照其条款对该方强制执行;(3)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在其权利/权力和营业范围之内,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个人行为进行授权或者获得有权机关必要的外部审批同意,且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合同的限制。3.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4.本协议构成各方就本协议提及事项达成的全部理解,并取代各方此前就该事项达成的全部书面和口头约定和理解。5.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第二十条廉洁条款甲乙双方约定公司诚信守法经营,廉洁从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维护合作方的商业利益,构建企业商业信誉。具体承诺如下:1.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实施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回扣、礼品、馈赠、娱乐、招待等行为。2.甲乙双方及其员工不得向对方及其员工索要财物或要求对方及其员工对其本人、家属或亲友实施贿赂行为。3.当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向甲方或甲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主动配合甲方落实调查,合同因此解除的,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发现甲方或甲方员工向乙方或乙方员工实施前两款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予以举报,如乙方不予举报的,甲方发现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举报信息受理电话:010-56989880。甲方举报信息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四路,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纪委收,邮编:102209。第二十一条通知送达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本条内简称“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并按下列信息中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甲方】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南区四路邮政编码:102200联系人:申朋联系电话:15097378921传真:/电子邮箱:shenpeng1@cofco.com【乙方】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2.上款约定的各种通讯方式以下列方式确定其送达时间:(1)若面呈的通知在被通知人签收时视为送达,被通知人未签收的不得视为有效的送达。(2)若以邮寄方式(付清邮资)进行的通知均应采用挂号快件或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并在寄出后5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人。(3)以传真方式发送,则于收到回复电码或其他确认讯号后,视为送达通知人。(4)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自该变更发生之日起(含当日)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其他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前已经按照有效通讯方法发送的任何书面文件不受影响。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第二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内容)甲方(盖章):中粮营养健康乙方(盖章):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报名文件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五星级“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资质。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3.业绩要求:(近3年(计算周期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1份相似项目供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业绩结算发票(提供完整或部分发票),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甲乙双方盖章等因素))4.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5.设备要求:供应商应独立具备如下设备要求:①具备500L、1吨、3吨或者3吨以上的发酵罐。并具备配套的补料罐,每台发酵罐配套的补料罐至少2个,发酵过程温度,pH,罐压和溶氧等关键参数可自动调节,且温度波动范围在±0.5℃,pH波动范围在±0.1,可实时在线调控,监测和记录发酵参数,可以设置不同补料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顺序,溶氧反馈,残糖反馈等;②具备碟式离心机或者其他离心浓缩设备,处理量应匹配发酵体系,在≤3h内可处理完发酵液;③具备酶解专用罐,可实现精准控温、搅拌及pH检测;④具备喷雾干燥设备,处理量应匹配酶解后的产品总量;⑤可实现样品10-25kg的包装;⑥具备微生物实验室、恒温摇床、台式离心机、低温冰箱,可实现菌种保存及种子液标准扩增活化过程。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设备清单,同时附固定资产台账/设备购置凭证/合同(三者具备其一),并附带带铭牌的设备现场实拍照片。如果是租赁设备需提供有效场地设备租赁协议。二、供应商相关承诺致: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资格,无重大经济案件。二、本单位郑重承诺,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三、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的情形。如后期采购人检查发现存在以上情况且与我方有关联关系企业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1)被列入永久惩戒名单(黑名单);(2)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已经签订合同的,给予合同总价格20%的追偿。四、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五、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响应文件响应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一、竞价函致: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按照我方最终报价提供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标的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经研究,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含税)(小写)元(含税)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税率:%3.本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联系方式:。4.据此竞价文件,响应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竞价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2)我司同意所提交的相应文件在有效期限内,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司将受此约束。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竞价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单序号项目名称税率(%)含税价(元)含税总价(元)1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服务项目含税总价(人民币):小写:大写:注:响应报价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竞价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身份证号码:委托理人:,(签字/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四、资格证明材料(一)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及必要证书(二)其他资质需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五星级“生物制造中试能力建设平台”资质。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3.业绩要求:(近3年(计算周期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1份相似项目供应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业绩结算发票(提供完整或部分发票),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甲乙双方盖章等因素))4.信用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③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本文第四章报名文件格式。5.设备要求:供应商应独立具备如下设备要求:①具备500L、1吨、3吨或者3吨以上的发酵罐。并具备配套的补料罐,每台发酵罐配套的补料罐至少2个,发酵过程温度,pH,罐压和溶氧等关键参数可自动调节,且温度波动范围在±0.5℃,pH波动范围在±0.1,可实时在线调控,监测和记录发酵参数,可以设置不同补料策略,包括但不限于时间顺序,溶氧反馈,残糖反馈等;②具备碟式离心机或者其他离心浓缩设备,处理量应匹配发酵体系,在≤3h内可处理完发酵液;③具备酶解专用罐,可实现精准控温、搅拌及pH检测;④具备喷雾干燥设备,处理量应匹配酶解后的产品总量;⑤可实现样品10-25kg的包装;⑥具备微生物实验室、恒温摇床、台式离心机、低温冰箱,可实现菌种保存及种子液标准扩增活化过程。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设备清单,同时附固定资产台账/设备购置凭证/合同(三者具备其一),并附带带铭牌的设备现场实拍照片。如果是租赁设备需提供有效场地设备租赁协议。(三)供应商相关承诺致: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有限公司一、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资格,无重大经济案件。二、本单位郑重承诺,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三、本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失信客商或惩戒名单的情形。如后期采购人检查发现存在以上情况且与我方有关联关系企业共同参加同一项目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1)被列入永久惩戒名单(黑名单);(2)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已经签订合同的,给予合同总价格20%的追偿。四、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五、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微生物蛋白中试测试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