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精康招标公告(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2026)



项目概况                                                                
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374号-1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组建专业团队对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情况排查;对接受入站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信息档案;开展入站评估和阶段性评估;就康复情况、疾病状态等情况进行转介服务;开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康复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1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区(解放西路16号)8楼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本次磋商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8号          
联系方式:13804405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市鑫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苏宁·天润城一期二街区E-1号楼1-3层1号           
联系方式:133844005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飞飞   
电 话:13384400568  

初审: 吕飞飞 
复审: 李佳 
终审: 李佳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精康).docx92.4K

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374号-1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鑫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31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39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1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的潜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374号-1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5万元最高限价:35万元采购需求:组建专业团队对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情况排查;对接受入站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信息档案;开展入站评估和阶段性评估;就康复情况、疾病状态等情况进行转介服务;开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康复服务。(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期:一年。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项目地点:吉林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传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805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本次磋商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8号联系人:黄东联系方式:138044055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市鑫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丰满区苏宁·天润城一期二街区E-1号楼1-3层1号联系人:吕飞飞联系方式:1338440056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吕飞飞电话:133844005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采购人招标人:吉林市龙潭区民政局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8号联系人:黄东联系电话:138044055911.1.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鑫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丰满区苏宁·天润城一期二街区E-1号楼1-3层1号 联系人:吕飞飞联系电话:133844005681.1.3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精康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组建专业团队对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情况排查;对接受入站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信息档案;开展入站评估和阶段性评估;就康复情况、疾病状态等情况进行转介服务;开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康复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供货(服务)期一年。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业务分工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5.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6.1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6.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召开竞争性磋商之日5个工作日前1.7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8偏 离□不允许☑允许接受细微偏离有助于项目的顺利开展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出,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天前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2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进行答复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查看。否则,后果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书面质疑。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并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2.1预算控制价35万元3.3.1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天3.4.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额:6000元。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电汇单据扫描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应放入响应文件中。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于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请电汇至收款单位:吉林市鑫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 号:0720622011015200009538联系人:吕飞飞联系电话:13384400568注:各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应写明项目全称或简称,否则后果自负。3.4.2退还响应保证金退还办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无息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新成立企业财务要求为从成立之日起至今。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今,新成立企业绩绩要求为从成立之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言要明确,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采购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响应文件的封面、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盖章和签字(盖章不能代替签字)等都要求是原件或真迹,不得复印。第一中标候选人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用于存档,其他投标(响应)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3.7.4响应文件份数纸质文件:无电子版:2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U盘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U盘:word格式及pdf格式注:投标单位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递交U盘为载体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其他投标人无需提供。3.7.5装订要求左侧纵向装订,不允许活页装订√不分册装订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1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26年5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4.2.1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2.2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上传提交地点5.2开标程序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按照平台开标工作人员通知使用CA锁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远程解密。2、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采购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平台公布投标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查询投标报价信息。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其投标无效。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构成: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人,专家3人。(采购人代表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评标专家相应资格及具有电子评标资格,采购人代表不具备条件的由评标专家补充。)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通过“政采云”平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3名 7.2磋商结果公示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同媒介。7.3.1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提交金额和形式如下: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否10.1知识产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2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竞争性磋商采购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招标人”和“供应商”“投标人”进行理解。10.3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4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取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48%。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供应商严格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全流程要求进行投标。否10.6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网上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 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1.2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包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政府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本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和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包的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包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适用1.4.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与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影响公正性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文件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技术标准和要求;(6)响应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供应商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更正文件,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2.2.3澄清通知发出的同时,会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更正公告)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2修改通知发出的同时,会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更正公告)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出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竞争性磋商的询问与质疑2.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2.4.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4.3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4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5)供应商承诺函;(6)保证金;(7)服务实施方案;(8)项目管理机构;(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3.1.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3.2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设置或不设置预算控制价,设置预算控制价的,预算控制价明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大于预算控制价的,其磋商响应无效。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或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信息)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无效。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无息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本章第3.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类似项目”的定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5“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应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或)原件。3.6备选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响应方案的,该成交候选人被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响应文件制作(1)纸质响应文件应以已完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为蓝本,采用A4规格纸张(图表可例外)直接打印。其内容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保持一致。(2)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字。(3)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左侧装订,装订方式应牢固。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本项目不适应)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1)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装入封包后密封提交(可合封或分别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本项目不适应)(2)电子响应文件(平台格式的)响应截止前上传至平台,电子响应文件(U盘)送达或邮寄代理机构存档。(3)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本项目不适应)1)采购人的名称;2)“项目响应文件”和“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启”字样;3)供应商的名称,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时,应当注明联合体名称)(4)未按本章第4.1.1(1)、(2)、(3)目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现场递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4.1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拒收。4.2.3根据本章第4.1.1第(1)项、第(2)项、第(3)项的规定,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响应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磋商将被拒绝。4.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注:本项目仅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3.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2)的要求签字和盖章。4.3.3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其中,对现场递交的响应文件在封套上还应标明“修改”字样。4.3.4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后,根据本磋商文件附件关于保证金缴纳的规定无息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仪式及磋商程序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网络平台)举行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5.1.2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平台)组织现场磋商仪式。供应商须派竞争性磋商会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和监管部门参加出席,供应商拟派的授权代表应按时参加网上磋商仪式。5.2磋商顺序按上传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顺序。5.3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具体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4竞争性磋商程序5.4.1初步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按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逆顺序依次进行磋商。⑴磋商最初报价;⑵供应商介绍企业情况;⑶供应商阐述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各项响应方案;⑷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其他优惠说明;⑸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问,供应商答复及承诺;⑹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4.2磋商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4.3磋商变动后响应文件的变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4最后报价5.4.4.1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最后报价。所有投标响应人开评标阶段应时刻关注政采云平台,在平台提示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时及时提交对应报价。5.4.4.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含)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4.4.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4.4.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评审6.1磋商小组6.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6.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6.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2评审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评审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4磋商及评审过程保密6.4.1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各供应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推荐意向等,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6.4.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而获得评审信息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非招标采购活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6.4.4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7.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评审结果公告7.2.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告成交结果。7.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7.2.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按规定提出。采购人自收到异议之日后将在规定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政府采购活动。7.3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7.4.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并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5.2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磋商时响应函中大写总价应为签约合同价。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如报价有算术错误的,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以修正后的总价为签约合同价。8.重新评审、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和终止采购8.1重新评审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2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⑴未确定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⑵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⑶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⑷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8.3终止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者与评审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供应商、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向采购人征询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暗示或者诱导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9.5投诉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磋商程序、评审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按本章第2.4款、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后,方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供应商的投诉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多项目包响应多项目包响应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知识产权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同义词语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义词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4解释权有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一)条款号评审因素依据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第二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营业执照一致响应函签字盖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单位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近三年良好(有效证明材料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信誉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其他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无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废标条件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服务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投标有效期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0天磋商保证金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磋商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报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总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废标)评审结果注:以上初步评审为合格制评审,有一项评审不合格即未通过初步评审,没有通过合格评审的供应商不进入下步详细评审。当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再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办法前附表(二)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技术部分:60分商务部分:30分投标报价:10分技术部分(60分)服务方案(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康复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情况排查方案,6分②评估服务方案,6分③康复服务方案,7分④转介服务方案,6分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2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5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档案管理制度(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档案建设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档案建立规范②档案动态管理机制③信息安全与保密措施④ 档案移交与终止管理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项目保障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与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组织管理架构②服务质量控制制度③人员稳定与替补机制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5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风险防控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对象安全风险防控②服务过程中的职业安全防护③工作人员心理健康保障④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描述详尽且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每有一项缺项、漏项的扣3分;每有一项描述不完整、不满足实际情况的扣1.5分,直到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30分)类似业绩证明(10分)供应商(2023年至今)类似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人员配备(20分)项目团队的服务人员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初级职称的得2分,其他服务人员得1分,最多得20分;注:提供符合要求的上述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及人员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报价(10分)报价得分(1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费率)×10。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判定是否出现无效响应)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计算(1)最后磋商报价确定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1.2磋商小组依据本章附件A:判定为无效响应的条件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2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供应商成本评审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磋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磋商报价,使得其磋商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竞争,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3.4详细评审3.4.1磋商小组对通过了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3.4.2磋商小组按本章前附表(二)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按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二)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分别计算出得分A、B、C;3.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4供应商得分=A+B+C。3.2.5各供应商最终得分的确定办法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6评审结果3.6.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竞争性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但磋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6.2竞争性磋商文件允许多项目包响应、多项目包成交的,各项目包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按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执行,对某些项目包由此产生的空缺由排序在后的供应商依次替补。3.6.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标准附件A: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条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的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无效响应的条件,是本章“评审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判定为无效响应的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前附表和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无效响应文件的条件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判定响应文件为无效:A1.1在初步评审中,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3有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4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5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A1.6其他磋商小组认为属于无效响应文件的。A1.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按时出席竞争性磋商会或出席竞争性磋商会时,未携带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第四章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服务类)合同甲方(采购人签章)乙方(供方签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为保障双方的权利、权益,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标的本次采购商品为:.详细配置及货物明细见投标文件。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00元人民币大写:整。三、服务方式、时间、地点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乙方在交付时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设备的操作手册、各种驱动程序及其他相关资料。四、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行业和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由甲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安装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五、款项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乙方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六、售后服务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甲方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一年;(或12个月)对于超过保修期的货物,乙方终生优惠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保修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乙方应及时修理或调换,若因乙方修理或调换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证据向乙方提出索赔。七、违约责任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成交总价款的%),在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付货物后予以退还(无利息)。乙方若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并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赔偿金。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乙方向甲方交纳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整(合同总价款的5%),在货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保留期限与免费保修期相同。如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甲方有权没收质量保证金;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赔偿损失。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执行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桦甸市人民法院起诉、裁决。九、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2026年月日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实际签订为准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需求组建专业团队对全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情况排查;对接受入站服务的精神障碍患者建立信息档案;开展入站评估和阶段性评估;就康复情况、疾病状态等情况进行转介服务;开展服药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技能训练、职业能力训练、居家康复指导等康复服务。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正/副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人:(盖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人基本情况五、供应商承诺函六、保证金七、服务实施方案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一、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总报价,服务期,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2.我方承诺在响应有效期天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随同本响应函提交磋商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服务期质量标准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发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注:法人投标无需提供四、投标人基本情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效签署)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技术力量等。图片描述:经营场所等。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投标人认为与招标有关的资料及图片证明。(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五、供应商承诺函项目名称:日期:致:(采购人名称)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竞争。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提供的项目为贵方采购文件中的所有项目。3、我方理解,报价最低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4、若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5、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采购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六、保证金注:磋商保证金扫描件七、技术文件请各供应商结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及评标办法相关内容编写,技术标具体格式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八、项目管理机构(一)人员配备情况总表姓名专业学位资格名称工作年限附:人员职称或学历等证明材料(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业年限已完类似项目情况编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人员职称或学历等证明材料九、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附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供应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已服务中完成类似项目经验表供应商类似项目经验(包括年限、招标人、项目规模、商业营运的起始日期等):编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业绩部分可同格式扩展)注:供应商需提供委托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成交、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表类别序号发生时间情况简介证明材料索引诉讼情况仲裁情况注: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供应商败诉的,且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的案件。与经营活动有关,但尚未裁决或终审判决的案件请单独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内容:案件当事人、基本案情)。(四)获奖情况(如果有的话)(五)“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六)相关查询截图(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十、偏离情况说明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是否存在偏离,如存在请列明十一、其他材料(如有)报价一览表(格式)(第二次报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投标总价(第二次报价)(元)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第二次报价一览表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初审合格后,在政采云平台统一按平台格式上交。附:本项目共2轮报价,第一轮为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二轮报价需要在谈判小组(评标委员会)要求时在线进行第二轮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