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考古勘察招标公告(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



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JSZC-320115-JSCC-C2026-000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5-22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JSCC-C2026-0002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5.856575万元
采购需求:

需进行地块考古勘探,配合考古队伍对地块进行清表、翻挖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5-22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2.公告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
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4.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人:朱自冉
联系电话:025-52399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号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层907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365029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65029236

附件:
工程量清单--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xlsx

JSZC-320115-JSCC-C2026-000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品目
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江宁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11日 12: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5月12日至2026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5月22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359.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林森

项目联系电话
15365029236

采购单位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913816907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菲尼克斯路70号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层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杨林森

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2026年03月16日

封-1

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复核时间:
2026年03月16日

扉-1

单项工程汇总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金额(元)
其中:(元)

暂估价
安全文明施工费
规费

1
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0.00

合 计

0.00

未来软件编制

表-03

单位工程汇总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汇 总 内 容
金额(元)
其中:暂估价(元)

1
分部分项工程

1.1
人工费

1.2
材料费

1.3
施工机具使用费

1.4
企业管理费

1.5
利润

2
措施项目

2.1
单价措施项目费

2.2
总价措施项目费

2.2.1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
其他项目

3.1
其中:暂列金额
0.00

3.2
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3.3
其中:计日工

3.4
其中:总承包服务费

4
规费

5
税金

合 计

未来软件编制

表-04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 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
050101007001
清除地被植物
1.对地块内进行清表
2.清除地被植物
3.杂树清运,运距自行考虑
m2
202435

2
041001008001
拆除混凝土结构
1.机械拆除混凝土路
2.厚度200mm,需破除约2000立方米
3.部分渣土(破除后的混凝土、石块)合计清运3000立方米
4.运距、垃圾处置消纳等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m3
2000

3
040101001001
挖一般土方
1.场地内土方翻挖,平均深度3m
2.原土回填
m3
406819.44

4
041107002001
抽水
1.水塘抽水
2.用电自行解决
m2
30000

5
040701014001
覆盖滤网(6针)
1.土方覆盖
2.采用6针滤网
m2
202435

分部分项合计

6
041106001001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未来软件编制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41109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

1.1
1.1
基本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1.5

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

1.2
1.2
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

1.3
1.3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42

2
041109002001
夜间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5~0.15%

3
041109003001
二次搬运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4
041109004001
冬雨季施工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1~0.3%

未来软件编制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5
041109005001
行车、行人干扰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6
041109006001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7
041109007001
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02%

8
041109008001
临时设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1.1~2.2%

9
041109009001
赶工措施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5~2.2%

10
041109010001
工程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

市优结构0.6%/市优0.8%/省优1.1%/国优1.3%

未来软件编制

表-11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1
041109011001
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2%

12
041109015001
智慧工地费用
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

0.02~0.04%

合 计

未来软件编制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0.00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0.00

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合 计



未来软件编制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合 计
0.00


未来软件编制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投标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 计

未来软件编制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
标段:
第1页 共1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合 计
0.00



未来软件编制

表-12-3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5-JSCC-C2026-0002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评标标准16第四章采购需求18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0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28第1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5月2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5-JSCC-C2026-00022.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人民币359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345.856575万元6.采购需求:需进行地块考古勘探,配合考古队伍对地块进行清表、翻挖等工作,达到验收标准,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所属行业:建筑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8日(响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3.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5月22日14:00:00(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不组织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2.公告媒体(1)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项目联系人咨询。3.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4.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6.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联系人:朱自冉联系方式:025-523998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畅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总部基地33栋9楼907室项目联系人:张工联系方式:15365029236第2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货物和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4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5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6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7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6.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6.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写并制作目录。6.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7.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7.3本次采购的最小单位是标段。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未分标段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中已经分标段的,可以以标段为单位响应。7.4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5)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按无效响应处理):(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3)申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第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4)报价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第六章);(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5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内容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2)《技术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6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内容(1)价格部分内容是对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为履行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人员培训等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应在《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等标明标的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等。(4)响应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价、限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5)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首次响应报价的话,除特别注明外,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7.7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7.8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上述网站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解密9.响应文件递交与解密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解密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0.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10.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0.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1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磋商1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2.磋商组织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程序13.1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3.2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1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4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1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项目扩大了供货范围,增加了采购内容、提高了技术要求外,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3.6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3.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13.9异常低价投标(响应)(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4)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市场行情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4.评分方法和标准14.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4.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商务等。14.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5.确认成交供应商15.1确定成交供应商,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上述第(2)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15.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5.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15.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6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放弃或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磋商所发生的有关费用。情节严重的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6.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质疑与投诉17.质疑1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7.6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7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7.9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18.投诉18.1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8.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8.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七、诚实信用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9.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八、磋商费用20.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0.2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60%计算收取。相关技术咨询费:前期方案论证、市场调研、控制价审核等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参照《苏价服(2014)383号》规定收费标准,按60%计算收取,实收7886元。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成交)单位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第3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70。(各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难以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响应。)702业绩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文勘工程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4分,最高得12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内容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供应商承接的,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12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4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4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文勘工程业绩,有一个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内容以合同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供应商承接的,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44拟投入项目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得4分,本项满分4分。(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注: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4项目组成员需配备施工员(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岗位须配置齐全且有相应的证书,同一人员不可重复计分,提供有效证书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中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注: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不可兼任。45承诺书供应商承诺本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交通事故、负面舆情等均由供应商负责的得2分。(承诺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合计100说明:1.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施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工程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4.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电子件为依据。第4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和内容1.项目名称:中国电信地块配合考古勘察2.项目概况:中国电信地块需进行考古勘探,需配合考古单位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提供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场地平整、裸土覆盖、部分渣土(破除后的混凝土、石块等)清运、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考古现场配合等全部相关服务,以达到考古主管部门的验收要求。地块总面积约203400㎡,预计开挖至原始土层深度2m,破除地块内混凝土路,厚度约0.2m,清运部分渣土约3000m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商务要求:1.供应商应独立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及其它违规行为,一经采购人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报相关部门处理,且追究其经济责任。2.供应商须按照考古单位的指令,分次开展土方开挖和回填作业,严格控制开挖深度与作业范围,严禁擅自超挖、乱挖,全程服从考古单位的现场指挥。3.考古作业全部完成后,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完成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工作,并对裸露土方进行规范覆盖,确保符合文明施工相关要求。4.场地内混凝土硬质地面需按要求破除并弃置,弃置场地、弃置运距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结算时不予调整。5.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充分了解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全部情况,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项目最终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项目开工前,由采购人组织测绘单位开展场地现状测量;实施过程中,根据考古进度计划,每次开挖作业完成后均需进行测绘,最终实际工程量以测绘报告为准。7.投标报价为全费用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含各项对应清单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各项施工费、水电费、协调费(实施过程中与市容、交通、周边小区、等外部的协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机械进退场、机械设备费、机械设备台班停滞费、设备维护修理费、设备燃料费、人员及车辆保险费、驾驶员工资、间接费、赶工费、风险费、人员窝工费、意外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各种税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市场风险、政策调整风险的各项应有费用,同时包含投标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全部费用。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综合单价格保持不变,不因任何因素调整。三、合同履行期限:60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供应商须严格按考古单位进度要求,合理规划施工流程,调配人员设备。四、项目实施管理要求1.现场管理及安全责任:供应商须派驻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须全程在岗,切实履行现场管理职责。因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不到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相关处罚,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相关手续,严格落实扬尘治理、道路保洁、车辆冲洗等环保和保洁措施,所有措施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核算并包含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五、付款要求1.成交价即合同价,本项目据实结算(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结算总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结算总价上限为合同价。2.供应商应在验收合格后的28日内上报竣工结算文件。未上报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暂定价款或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竣工结算价款未经审计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暂定价款或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竣工结算价款经采购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且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的1年内双方结清。3.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备注:本项目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偏离为无效投标。第5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本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本采购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时为准)小型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文化谷东路(创新大道-银杏湖大道、东吉大道-创意北路)配合考古勘察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文化谷东路(创新大道-银杏湖大道、东吉大道-创意北路)配合考古勘察项目,配合文勘人员翻挖土方、文勘完成后按要求土方回填等4.施工范围:场地内***平方米5.施工方式:(如:包工包料、包工部分包料、甲供材料)第二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合同工期6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满足甲方现场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期1天,罚款5000元,如未在约定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三条验收标准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则乙方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工期不顺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自验合格且清扫完毕现场后,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对于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负责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3.双方对项目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提交合格工程的责任。4.验收要求:文勘验收通过。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工程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不调整。3.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1)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2)甲方签认的工程量增减。工程所有变更须经甲方认可,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同意不可擅自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五条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对所有施工区域的各种人员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及财物安全。3.乙方在甲方现场内进行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及其他相关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4.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工地范围内、出入口、临近道路必须有专人清扫,保证施工垃圾随时清运,运输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装载物做到不滴、不漏、不洒、不扬等,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以上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部分乙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罚所发生费用的2倍,乙方须无条件接收。第七条民工工资乙方应足额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支付,并在合同价款中扣除。第八条结算方式1.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审计为准。第九条工程付款1.成交价即合同价,本项目据实结算(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量计算,结算总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结算总价上限为合同价。2.供应商应在验收合格后的28日内上报竣工结算文件。未上报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暂定价款或实际完成工作量的60%;竣工结算价款未经审计的,工程款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暂定价款或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竣工结算价款经采购人委托的审计机构审计,且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的1年内双方结清。3.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的违约责任。第十条保修1.保修期限:参照采购文件要求,否则需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故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2.乙方未能按期完工的,按每延误工期一天5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3.本合同项目经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因乙方工程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4.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违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由此影响乙方施工,导致工期延误的,可相应顺延。第十三条保密条款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为盖章签字页,无正文)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帐 号: 年 月 日年 月 日附件1:水电费结清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水电费结清说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签字:(盖章)年月日签字:(盖章)年月日水电费结清单工程名称建设单位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水电费结清说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关单位签字:(盖章)年月日签字:(盖章)年月日签字:(盖章)年月日附件2: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采购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双方的责任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采购人的责任采购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在供应商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采购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5.不准向供应商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采购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供应商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供应商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供应商的责任应与采购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2.不准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接受或暗示为采购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以任何理由为采购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1.采购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供应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供应商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采购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双方约定:本责任书由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供应商或供应商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本责任书规定范围内提出裁定意见。第七条本责任书有效期自签章生效始至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完成止。采购人:(盖章)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第6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磋商申请及声明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磋商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我单位愿以元作为本次项目报价。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8.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附件三: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数量报价(元)备注 11项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本项目仅接受一个价格,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若有优惠条款须注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产品整体功能或影响服务、工程质量。2、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附:含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须与项目工程量清单一致,不得修改。相关费率不得自行修改。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盖章)附件六:技术方案(格式自拟)附件七: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参考,可根据需要修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相关工作年限备注供应商名称:(盖章)说明: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附件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参考,可根据需要修改格式)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规模获奖情况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说明:请供应商根据本格式要求如实填写业绩情况表,并附业绩合同复印件。附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施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以下120000万元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注: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附件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十一: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致: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致: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如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如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四:资格证明文件附件十五: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十六: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釆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釆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釆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注明:上表为样式,自填无效,须替换成带有【二维码】的近期在线打印的信用承诺书。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合考古勘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