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保洁市场化招标公告(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



项目概况 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JSZC-320300-RJJS-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0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RJJS-G2026-0001
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预算金额:8397.5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297.57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高架快速路保洁和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其中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09:30北京时间)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 采购意向链接: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8d683af3304f4890bcbce2356f0edaa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城区元和路1号
联系人:冯庆
联系电话:0516-67559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3号楼2楼
联系人:高娜
联系电话:18651771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娜
电话:18651771702

JSZC-320300-RJJS-G2026-0001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RJJS-G2026-0001采购人: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第四章评标标准24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7第六章采购需求64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4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标文件遵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编制本项目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共分七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江苏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一)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二)项目编号:JSZC-320300-RJJS-G2026-0001(三)预算金额:8397.57万元(四)最高限价:8297.57万元(五)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六)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其中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①“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②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③“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④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4)售价:免费。(5)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北京时间10:00。(二)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北京时间10:00。(三)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采购人(一)名称: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元和路1号(三)联系方法:0516-67559898(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冯庆;联系电话:0516-67559898七、采购代理机构(一)名称:江苏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3号楼2楼(三)联系方法:13775843268(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娜;联系电话:1377584326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采购人。采购人即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二)政府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三)采购人在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贯彻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四)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的,应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五)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能够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八)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九)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现场考察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开标前答疑会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三、投标(十)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十二)投标文件的构成: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2.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所提要求为准。(十三)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1.投标函和价格表的要求见本章(十二)、(十三),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2.商务条件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十五)投标货币。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六)投标有效期: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得超过30天。2.采购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必须要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3.如果采购人发出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十七)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1.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凭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解密。4.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十八)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所提要求为准。(十九)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注意事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二十)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为无效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各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网上解密。(二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所进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苏采云系统,然后纳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十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十三)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二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6.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7.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8.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9.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10.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开标(二十五)开标: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2.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3.所有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在开标时间时,解密各自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操作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评标(二十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对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其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二十七)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二十八)评标1.评标工作程序:(1)投标文件初审。①资格性审查。②符合性审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5)编写评审报告(评标报告)。2.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要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应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并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二十九)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将修正后的报价,形成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十)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说明,并规定回复时间。投标人说明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十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三十二)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六、定标(三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三十四)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三十五)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果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三十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方式):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十七)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三十八)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交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三十八)1或本章(三十九)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中标人凭采购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人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三十九)腐败和欺诈行为: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投标人等参与招投标的各方,均应在招标、采购、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和最高的道德水准。(1)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含义:①“腐败行为”系指在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为了谋求私利,影响相关人员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有价物品,并导致损害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和他人利益的行为。②“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招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隐瞒事实真象,给买方、卖方、采购代理机构及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的串通行为。(2)如果被推荐的中标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如果投标人在任何时候,被法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为有腐败和欺诈行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撤消其已签署的合同。八、询问和质疑(四十)询问和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九、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四十一)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相关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的条款项号相对应的,若有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因此而造成矛盾时,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 容一总则(一)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五)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人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二、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三、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四、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诚信江苏”网(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和或“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和或“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依据签订的招标代理合同。二招标(八)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九)自行现场勘察。(十)不安排开标前答疑会。三投标(十一)投标文件的语言为中文(十二)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投标函》。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开标一览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3.《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则只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资格条件(1-5必须提供,加盖电子签章,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一)报价1.《开标一览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分项价格表》。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商务资信《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技术响应1.《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投标人对“作业人员配备要求”的承诺》、《投标人对“设备、车辆配备要求”的承诺》、《投标人对雾炮抑尘车、吸尘车“作业人员配置要求”的承诺》、《投标人对“中标后及时做好雾炮抑尘车辆、吸尘车辆维修、保养和缴纳保险”的承诺》、《投标人对“中标后在徐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非住宅小区类)”的承诺》《投标人对“中标后在徐州拥有满足车辆停放场所”的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承诺书》、《安全承诺责任书》等相关承诺。要求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保洁实施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评分细则中评分得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二)商务部分1.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2.设备配置(要求见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3.投标人其它证明文件及材料扫描件。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4.投标人《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请填写完整,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具体以《******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为准。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特别要求的除外。3.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十三)商务条件见:一、本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中《评分细则》。二、本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十二)。(十四)提供服务的时间:见本文件第五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及或本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十五)投标报价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超过8297.5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三年(其中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其中高架快速路保洁不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497.57万元人民币的报价,14台雾炮抑尘车、4台吸尘车运行管理不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0万元人民币的报价,以上项目报价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维修、保养、保险、利润、税金、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十六)以人民币报价。(十七)线上要求: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 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十八)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十九)投标文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6月4日北京时间10:00前。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北京时间10:00。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二十)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说明:投标人应登录“苏采云”系统,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四开标(二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10:00(标准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二十二)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五评标(二十三)采用综合评分法。(二十四)一、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顺序排列。(二十五)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七政府采购合同(二十六)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十七)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基本户出具)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3%。成交通知书发出15日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二十八)一、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接收人:邓嵩;联系电话:18651771702;办公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13号楼2楼附加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数据文件(WORD格式)及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套,正本逐页加盖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实施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有关要求(一)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本章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或者成交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0%50~400万元(含400万元)1.50%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0%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0%5000~1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说明: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再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费率(%)。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5.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项目,按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计算。6.有分包(分标段)的按一个项目计算。7.以上价格为协会指导价,具体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和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第四章评标标准项目评分细则价格(15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15注:1、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或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分项价格表》、《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相关材料为准),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10%)2、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20%)3、上述1、2项评审优惠可同时享受,分别在供应商报价基础上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该投标人的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100%-30%)。享受价格评审优惠不改变最终中标价格,政府采购合同仍按照中标供应商的报价签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业绩(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3年5月1日以后,合同内容为与本次标的类似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每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和项目结算的任意发票证明)。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合同和项目结算的任意发票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企业综合实力(3分)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状态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设备配置(9分)(1)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设备、车辆配备要求”的基础上,高压清洗车、洗扫一体车、1吨小型高压冲洗车车辆等主要车型承诺每增加一辆加1分,最高得5分,以承诺书为准。(2)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设备、车辆配备要求”的基础上,使用无人驾驶设备,每增加一台3吨及以上无人驾驶清扫一体车加2分,最高得4分,以承诺书为准。本项同一辆车不重复加分。保洁实施方案(71分)项目分析(8分)对投标文件中项目分析的服务定位和目标及作业范围和现场作业的难点、重点等描述与分析是否全面、清晰、准确进行打分。①内容全面、清晰、准确,完全贴合项目实际需求,得8分;②内容较为全面、准确,基本贴合项目需求,得6分;③内容一般,对难点、重点描述不够清晰,得5分;④内容较一般,核心内容缺失,得4分;⑤内容较差,与项目实际不符,得3分;⑥内容差,与项目实际严重不符,得2分;⑦未提供得0分。项目管理团队、场所配备方案(10分)对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团队、场所配备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项目组织架构表》的完善性进行综合打分。①内容全面、清晰、准确,完全满足项目管理需求,得10分;②内容较为全面、准确,基本满足项目管理需求,得9分;③内容一般,能满足基础管理需求,得7分;④内容较一般,核心内容缺失,得5分;⑤内容较差,难以满足管理要求,得3分;⑥内容差,无法满足管理要求,得2分;⑦未提供得0分。道路人工保洁管理方案(15分)对投标文件中《道路人工保洁管理方案》的排班、组织、岗位设置、人工作业规范、内部人员管理制度、保洁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劳动生产率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①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极强、可操作性强得15分;②方案整体较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得13分;③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得11分;④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9分;⑤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得7分;⑥方案极其简陋,严重脱离项目实际得5分;⑦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或常识性错误,基本无法满足得3分;⑧方案非常差,得1分;⑨未提供得0分。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15分)对投标文件中《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机械化设备配备、作业方案、日常和季节性作业时间安排、停车场地、机械化设备管理制度、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岗位职责、设备保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①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极强、可操作性强得15分;②方案整体较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得13分;③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得11分;④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9分;⑤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得7分;⑥方案极其简陋,严重脱离项目实际得5分;⑦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或常识性错误,基本无法满足得3分;⑧方案非常差,得1分;⑨未提供得0分。应急、突击、重大活动保障方案(10分)对投标文件中《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特殊季节性保洁应急预案》、《道路大面积污染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应急机构、组织流程是否健全,是否有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且是否合理进行打分。①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极强、可操作性强得10分;②方案整体较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得9分;③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得7分;④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6分;⑤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得4分;⑥方案极其简陋,严重脱离项目实际得3分;⑦方案存在重大缺陷或常识性错误,基本无法满足得2分;⑧方案非常差,得1分;⑨未提供得0分。文明、安全作业管理实施方案(5分)对投标文件中文明、安全作业管理实施方案完整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①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极强、可操作性强得5分;②方案整体较合理、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得4分;③方案基本合理、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可操作性得3分;④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2分;⑤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得1分;⑥未提供得0分。雾炮抑尘、吸尘作业管理方案(8分)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雾炮抑尘、吸尘作业方案、作业时间安排、车辆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人员权益保障、突发故障维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①雾炮抑尘、吸尘作业方案科学合理、作业时间安排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②车辆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③人员岗位职责分配合理、人员权益保障符合要求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较差的得0分;④突发故障维修及时、妥当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无具体内容的不得分。本章说明:(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须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拟签订的合同条款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友情提醒: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一节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高架快速路保洁、吸尘车运行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三年:年月日至年月日,雾炮抑尘车管理服务合同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第二条合同编号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签订地点:第三条合同签订依据为推行环卫市场化保洁运作,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恪守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四条合同文件的组成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在开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3.中标通知书。4.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考核细则、明细表等,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承包范围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二节项目内容第六条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第七条作业范围及内容:1.作业范围:高架快速路作业范围三环路及高架、城东大道及高架、大学路高架、徐韩快速路等快慢车道及人行道(含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匝道)的保洁。雾炮抑尘车主要作业范围主城区主要干道、重点区域,分为多条作业线路(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每天保证正常运行车辆为7辆。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主要为主城区15条主干道,包括淮海路、中山路、建国路、解放路、复兴路、环城路、大庆路、煤港路、民主路、和平路、铜山路、湖北路、西安路、二环西路、湖东路等。吸尘车主要作业范围三环周边道路等,同时避开敏感路段、施工段、狭窄段等,具体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2.作业内容:市场化道路保洁;道路沿线绿化带、绿地漂浮物捡拾(包含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市管、区管道路外侧大面积绿地(连片不易分割的绿地)及口袋公园,山体、河道立面等绿地不纳入;车道、人行道隔离护栏清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立面(1.8米以下)野广告清理;果皮箱、烟头收集器等环卫设施清洗保洁;扫雪除冰、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等应急管理;城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道路抑尘、吸尘作业,作业范围内的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甲方、市级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3.具体作业项目、作业量详见附件。第八条作业规范、标准及要求:作业规范符合但不限于《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等现行标准规范。(一)规范管理1.组织机构健全。乙方应当按照环卫企业规范管理要求设立各相关内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规范着装、文明作业。2.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各岗位操作规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具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开展作业质量检查,并提供保障,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等设施设备。4.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5.环卫作业人员应穿着统一制式的作业服装(含鞋、帽等),做到着装整齐。环卫工人工作服符合国家标准GB20653《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国家标准GB20653》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DB32/T5132.4-2025《重点人群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指南》的相关要求。(1)颜色要求:环卫工人工作服的颜色应当鲜明、醒目,以便于识别和警示,环卫工人各季工作服款式参数参照《无锡市环卫工作服参数执行标准》。(2)反光条设置:工作服上必须带有反光条,反光条的宽度不得低于5厘米,反光材料的最小面积对于3级警示服为0.20㎡,2级警示服为0.13㎡,1级警示服为0.10㎡。6.环卫作业机具、设备的式样、颜色、结构等应全市统一。作业机具、设备喷涂的字样或图样,由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规定。7.乙方应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突击队,应急队伍(包括应急作业人员及主要作业设备)要做到30分钟之内到现场,2小时之内处理完毕,24小时之内反馈,做好各类重大活动、应急处置等保障。(二)作业时间及要求1.高架快速路保洁1.1道路人工保洁道路保洁要求每日7:30前完成全覆盖普扫,一级道路保洁至22:00。二级道路保洁至21:00(其中12月至次年2月19:00-21: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其余月份20:00-21: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三级道路保洁至19:00(其中12月至次年2月17:00-19: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其余月份18:00-19: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有建筑物的道路两侧墙到墙,无建筑物立面的按照甲方要求。普扫作业应做到“五无五净”:无积存垃圾,无积水积泥,无烟蒂纸屑,无果皮杂物,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绿地、绿化带和树圈干净,侧石干净,雨水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1.2机械化作业保洁道路机械化洗扫、清洗、洒水作业模式应按照不同气候条件调整,当气温低于4℃时,应停止洗扫、清洗、洒水作业;当台风、大雪、大雨等不适宜清洗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机械化洗扫、清洗、洒水作业。机械化清扫保洁时间应避开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原则上要求在07:00-09:00,17:00-19:00时段内严禁作业,具体禁止作业时间调整以交管、城管部门通知为准。冲洗作业时速≤20公里/小时,洗扫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洒水作业时速≤25公里/小时。2.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抑尘作业模式应按照不同气候条件调整,按照相关标准,低温应停止作业;当台风、大雪、大雨、空气湿度过高等不适宜作业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作业。低温停止作业期间,乙方应安排项目人员作为应急人员参与市区除雪防冻等重点活动保障应急任务。抑尘、吸尘作业时间应避开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原则上要求在07:00-09:00,17:00-19:30时段内严禁作业,具体禁止作业时间调整以市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雾炮抑尘车作业每天开展作业车辆不少于7辆,吸尘作业每天开展作业车辆不少于3辆,每天每车雾炮抑尘作业里程30公里/日以上,(不含加水、加油空驶里程,不含人流密集等不宜作业路段,实际行驶里程每天约60公里),吸尘作业里程40公里/日以上。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作业路线开展作业,质量标准、作业线路等可根据道路施工、空气质量等原因进行调整。第三节作业人员、服装、防护用品及设备(车辆)配置第九条人员及服装要求人员数量配备:人(其中道路保洁人员人,驾驶员人,班组长人。雾炮抑尘车驾驶员人,辅助人员人,管理人员人。吸尘车驾驶员人,辅助人员人)。服装及防护用品配备要求:(1)夏装每人每年2套,春秋装每人每年1套,冬装棉服每人2年1套;(2)雨衣、雨裤、雨鞋每人每年1套;(3)式样、颜色、材质符合GB/T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等规定,由中标人自行采购;(4)其他防护用品满足作业需要。第十条设备配置要求高压清洗车:14台,其中8吨5台,12吨9台。洗扫一体车:22台,其中2吨4台,4吨5台,8吨8台,12吨5台。小型高压冲洗车:12台。其中配置新能源高压清洗车、洗扫一体车10台,新能源1吨小型高压冲洗车5台巡回快速保洁车:210台。融雪剂撒布车:12台雪滚10个、雪铲10个雾炮抑尘、吸尘车辆由甲方统一提供,14辆雾炮抑尘车,4辆吸尘车辆由乙方每月开展保养,车辆故障及时维修,按时开展车辆年审;车辆因故障或维修不到位造成作业车辆数不足的,由乙方提供其他备用车辆进行作业,以满足合同有关作业车辆的约定,因此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车辆保险到期后,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缴纳车辆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车损失保险、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特种车全车盗抢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车船税,其中,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高赔付额不少于300万元。乙方用于替换故障车辆的备用车辆,其性能、环保标准不得低于原合同要求的主要作业车辆标准,且须在使用前向甲方书面备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未备案或性能不达标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配置车辆,适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理。第四节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一条合同价款本项目中标价为(),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12条支付(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分两部分进行支付。第一部分:高架快速路保洁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剩余合同价款甲方按合同期限平均分配按考核结果支付。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二)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大写:元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2)剩余合同价款,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平均分成36个月支付,即¥,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关于高架快速路保洁由甲方按月按考核结果支付,每月月底前对当月保洁情况进行考核结果汇总,按照考核结果(详见附件《1-2》),由甲方据实办理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二部分: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一)付款方式一:提交预付款保函的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向甲方出具预付款保函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剩余合同价款甲方按合同期限平均分配按考核结果支付。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二)付款方式二: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十(10%)即¥,大写:元人民币元整,在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支付给乙方。(2)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剩余合同价款,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平均分摊到30个月支付,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吸尘车运行管理剩余合同价款,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平均分成36个月支付,即¥,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需提交的支付文件包括:乙方出具的全额正式发票;关于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由甲方按月按考核结果支付,每月月底前对当月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结果汇总,按照考核结果(详见附件《3-5》),由甲方据实办理结算。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十三条合同期内,根据月合同价款考核结果,按月支付。(1)高架快速路保洁月度支付金额=月合同价款-月作业经费核减-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见附件1)月支付金额的%支付至环卫工人专用账户。(2)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月度支付金额=月合同价款-月作业经费核减-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见附件3)月支付金额的%支付至环卫工人专用账户。第十四条合同价款实行包干制。甲方不再额外支付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费用。第十五条进场作业后,于次月起甲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支付乙方费用。第十六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结算,导致甲方无法按期开展结算的,由此产生的结算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此期间,甲方有权顺延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且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逾期付款利息或违约金。收款人:开户行:账号:服务期内,徐州市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以上政府或部门出台新的规定,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执行,资金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第五节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按照作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对乙方作业质量、文明、安全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评,有权查阅、复制合同项目的有关文件和资料以及进入现场开展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作业。检查考评结果作为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的依据。(二)各类重大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质保量按活动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如未能完成,甲方应纳入考核。(三)监督检查乙方对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作业标准、行业规范的履行情况。(四)对乙方本项目的列支费用进行监督审查以及乙方安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五)根据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对环卫作业优化调整,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需调整作业方案、作业工艺流程、作业时间、作业设备等应事先征求甲方书面同意,经双方计算后,确定调整保洁模式及费用,调整费用不再另行追加。(六)对乙方的项目落实生活垃圾、生态环境防治等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七)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八)定期对乙方车辆作业性能进行验收,有权要求更换达不到作业标准、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车辆。(九)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考核办法及细则,解释权归甲方所有。第十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作业标准、行业规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法定义务并满足从事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应具备的条件。(二)根据合同和投标书所作的承诺自觉开展各项保洁工作,确保承包区域内环境卫生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严禁在承包范围内从事非经甲方认定或有碍甲方利益的各类业务。(三)接受甲方、相关部门(机构)及第三方巡查评价的指导、监督、检查。(四)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作业规范及合同约定组建专业保洁队伍、配备作业设备(车辆)及工具,健全各类管理制度,车辆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建立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制度,完善日常运营台账。本项目实行单独核算,按甲方要求将从业人员资料、作业计划、保洁方案、车辆维修保养方案等报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的检查。(五)独立承担作业人员及设备(车辆)的安全责任和用人用工主体责任。(六)在任何情况下(灾害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和安排,做好环卫各项应急保障工作。(七)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建立每日自查制度,完善各项台账资料。(八)对徐州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城市管理运行中心派单、媒体曝光、信访来电等有责投诉必须按规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甲方。(九)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及造成第三人损害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经济和人道主义方面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十)必须将所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设备(车辆)只能在本项目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十一)负责项目内环卫设施设备管理和维护,如有遗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迁移垃圾收集设施。(十二)积极按甲方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和各类培训。(十三)必须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等培训,教育乙方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环卫作业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十四)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审核,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十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用人用工,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1.一线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2.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3.保证环卫工人休息,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的工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4.开设环卫工人专用账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城[2025]39号)规定,依法开设“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确保环卫工人工资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环卫企业开立专用账户、签订资金管理三方(甲方、乙方、银行)协议。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需报采购人备案。5.合同履行期内遇政策调整,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乙方必须于政策调整执行日期起执行,甲方不予追加任何费用;6.环卫工人工作日、休息日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十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环卫工人依法缴纳(存)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一切费用,并另行为环卫工人缴纳商业保险。(十七)自觉接受甲方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人社)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根据需要提供相关的检查文件和资料,以及做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乙方不得阻挠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十八)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配齐环卫信息系统相关设备,并自行承担设备安装、后期运维等全部相关费用。其中人员监管能够实时获取人员信息位置、应急救助、实时通话等功能。车辆监管系统可实时采集环卫车辆位置信息、视频影像、行驶轨迹、作业状态等相关作业数据。(十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作业车辆性能良好,并接受甲方或第三方机构的检测;若车辆出现性能不达标或故障,乙方应及时维修或采用临时提供备用车辆来进行保洁工作,维修期不得超过3天,并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备。若超过时间或经维修后仍无法满足保洁要求的,乙方应于7天内更换,并报请甲方同意。(二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规范污水等其他废弃物排放、处理。(二十一)本项目验收考核要求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对履约验收考核发生的检测(检验)费、验收考核小组成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等支出,均由乙方承担,执行标准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二十二)公厕管理间、工具间严禁使用明火、燃气及大功率电器;严禁违规住人、留宿过夜,因违规使用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二十三)乙方保障14台雾炮抑尘车、4台吸尘车使用运行管理。(二十四)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将投入本项目的设备(车辆)用于其他项目。(二十五)乙方应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生活垃圾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第六节不间断服务约定第十九条乙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经营不善或其他管理失缺而影响服务质量;第二十条乙方应保证其所服务项目的人员数量符合合同约定和投标文件承诺。乙方使用无人设备替代人工的,须事先报甲方书面批准。经批准的,可相应核减作业人员数量。第二十一条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保证其所服务项目的车辆、设备数量及运行状态符合合同约定。第七节项目接管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形下接管乙方项目:(一)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二)乙方擅自停业、歇业的;(三)乙方作业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四)乙方不履行应急处置义务或者拒不执行甲方应急处置安排的;(五)其他重大、紧急可能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乙方必须对其过错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违约责任,事故处理后是否恢复履行合同由甲方决定。第八节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环卫作业人员,所有人员不得跨标段兼职(串用、共用),每发现1人,扣除2000元/每人次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2.实际出勤人员缺员未报备的,每发现1起,扣除1000元违约金,之后以每人每天2000元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直到人员补齐为止。3.乙方因自身责任被投诉,或因劳资纠纷引发环卫作业人员投诉、信访的,扣除2000元/人次违约金,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予以扣除。4.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投标承诺和履行该标段义务配置所需车辆。如乙方未按照承诺将视为违约,按照50000元/辆·次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车辆用于其他项目的,或车辆配置不符合约定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换车辆的,视为违约,按照50000元/辆·次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则双倍支付违约金。若维修超过时间且未更换新车使用将视为违约,按照10000元/辆·次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若出现三次(含)以上该违约现象,则双倍支付违约金。5.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每次10000元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不执行重大活动保障及应急处置指令,不服从全市统一调度指挥的,每次50000元违约金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扣除。6.雾炮抑尘车、吸尘车因行驶途中遇事故或故障等原因造成停运,且无替换车辆,造成运行车辆数不足10辆,采购人有权按照预算金额核减相应运行油(电)费、水费;除冬季(1月、2月、12月)外,因天气等原因造成停运,采购人有权按照预算金额核减相应运行油(电)费、水费。具体预算核减标准为油费299.4元/天/辆,电费174.9元/天/辆,水费75.6元/天/辆。7.乙方未经批准擅自将本项目车辆用于其他项目的,按照每车每次50000元支付违约金。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签订三方协议或报甲方备案的,甲方有权按每日2000元扣除违约金,直至乙方履行完毕为止。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9.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的,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但应在扣款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第九节不可抗力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二十五条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第十节合同的解除第二十六条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解除合同。如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中途退场需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二)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全部损失:1.连续3个月得分低于85分。2.累计3次(含)以上受到甲方或城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的。3.作业质量不符合项目要求,新闻媒体曝光及群众投诉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受到上级部门书面通报的,经查属实且有责3次(含)以上;4.突发事件(如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无故不执行指令性任务或未按相关要求、标准完成任务,达3次(含)以上;5.乙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且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置,造成上访投诉等负面影响的6.擅自停业、歇业,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7.乙方未按规定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津贴导致发生群体性信访投诉等,被甲方或城管部门书面通报3次(含)以上的;8.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或者以挂靠、借用资质等方式交由第三方实际提供服务的;9.因乙方自身经营状况恶化、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甲方接管项目等情形,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10.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造成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侵权责任的;11.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12.乙方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禁止性性规定,被城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13.乙方违反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投标人对“作业人员配备要求”的承诺》、《投标人对“设备、车辆配备要求”的承诺》、《投标人对雾炮抑尘车、吸尘车“作业人员配置要求”的承诺》、《投标人对“中标后及时做好雾炮抑尘车辆、吸尘车辆维修、保养和缴纳保险”的承诺》、《投标人对“中标后在徐州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非住宅小区类)”的承诺》《投标人对“中标后在徐州拥有满足车辆停放场所”的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的承诺书》、《安全承诺责任书》等相关承诺。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或严重违反第十八条所列的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第二十八条合同解除时应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第二十九条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视情况轻重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第三十条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临时接管或指定第三方负责该标段保洁工作。第十一节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页,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执行期限内如因自然灾害、城市建设、政策调整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得不终止,甲乙双方应该相互理解,妥善处理终止合同所涉及相关事宜,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合同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采购文件有矛盾之处,以采购文件(项目编号:)为准。第三十七条合同的变更:甲方在履行完政府采购计划变更手续并完成相关采购程序后,签订政府采购补充(变更)协议后予以变更。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地址:地址: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合同附件1徐州市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考核实施细则为更加科学有效的组织开展环卫保洁作业质效考核,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主体按照徐州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关于印发《徐州市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城管发[2026]6号)等文件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牵头,区级城市管理部门、第三方巡查评价共同参与。二、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履约考核和作业质量考核两部分。具体如下:1.履约考核履约考核包括作业经费核减和违约责任考核两个方面。(1)作业经费核减由市城管局牵头,区城管局参与,每月根据各标段实际作业情况,对道路机械化未作业、公厕未开放,因客观条件需减少或暂停保洁等情况,核算实际作业量,依据实际作业量对作业经费进行核减。(2)违约责任考核由市城管局牵头,区城管局参与,根据合同的相关违约及合同解除条款按月进行扣款。(详见合同约定)2.作业质量考核作业质量考核包括现场考核和专项考核两个方面。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2。(1)现场考核现场考核由市城管局、区城管局、第三方巡查评价分别独立组织实施。考核分为道路人工作业、道路机械化作业、公厕保洁作业三项内容,每项内容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每月采取全覆盖考核,相关数据上传至城市运行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月底由系统自动生成成绩。(2)专项考核专项考核由市城管局、区城管局组织实施。考核包括人员管理、场地管理、安全管理等,每月组织一次,采取倒扣分形式(倒扣分不设置扣分上限,扣完为止)。三、作业质量计分方式月度作业质量考核得分由市城管局牵头,区城管局、第三方巡查评价参与,按照3:3:4的比例,依托城市运行综合监管平台系统开展。具体公式如下:月度作业质量考核得分=现场考核得分-专项考核扣分1.现场考核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考核得分=人工作业得分*人工经费占比+机械化作业得分*机械化经费占比)+公厕作业得分*公厕经费占比(1)人工、机械化、公厕作业得分计算公式如下:作业得分=市城管局考核得分*0.3+区城管局考核得分*0.3+第三方巡查评价得分*0.4(2)人工、机械化、公厕作业经费占比根据合同约定测算确定。2.专项考核得分依据考核细则,按月汇总扣分。4、考核结果运用由市城管局牵头,区城管局参与,对考核得分汇总后核算月度支付金额月度支付金额=月度应付金额-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1.月度应付金额=月合同价款-月作业经费核减-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1)月合同价款月合同价款=中标合同价/36(2)月作业经费核减根据履约考核中的作业经费核减确定具体数额。(3)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根据履约考核中的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确定具体数额。2.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95-月度作业质量考核得分)*N*月度应付金额具体计算规则如下:当月得分大于95(含),N=0;当月得分大于90(含)小于95的,N=1;当月得分大于85(含)小于90的,N=2;得分低于85分,N=3。5、其他市城管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实际情况可以适时调整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计分方式等。合同附件2第一部分:日常巡查考核细则表1:道路人工作业考核细则(满分100分)考核项目扣分标准普扫(含绿化带、绿地)清扫保洁(70分)普扫(20分)未按时完成普扫(1.成堆垃圾未清理;2.30米范围内,发现5处以上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和其他杂物;3.30米内积存大面积落叶,无明显清扫痕迹;4.30米内积泥(沙石),晴天有积水),扣4分。漂浮物(35分)道路区域内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烟头和其他生活垃圾,每1000平方米范围内发现3片(个),扣1分,每多3片(个)加扣1分。积存垃圾(5分)积存暴露垃圾或成袋垃圾(占地面积0.5平方米(含)以上),每处扣1分窨井口(10分)窨井口周边有杂物及污渍,油污、污渍的,每处扣1分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保洁(5分)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未密闭的 ,每个扣1分果皮箱和垃圾收集容器满溢的、脏污的,每个扣1分箱体有野广告,每个扣1分野广告清理(5分)野广告未及时清理,每个扣1分护栏保洁(10分)护栏脏污,每处扣1分隔离护栏缓冲带、栏下有泥垢有杂物,每例扣2分文明作业(10分)工作服装脏污、破损每例扣1分;保洁员不遵守交通规则,每例扣1分;快速保洁车车体不洁、有明显污垢、拖挂杂物,每例扣2分;车辆长期乱停乱放,每例扣2分;严禁将垃圾清扫、倾倒至窨井口或绿化带内,每例扣5分;严禁当街焚烧垃圾,每例扣5分表2:道路机械化作业考核细则(满分100分)考核项目作业要求扣分标准文明作业(5分)作业时遇行人、非机动车主动避让,停止作业未主动避让,每次扣2分。管理标准(5分)车容车貌作业时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齐全,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应杜绝吊挂,滴漏油液等现象。标志不清晰、不齐全每辆次扣1分,车体破损锈蚀每辆次扣1分,车体不洁、车容不整每辆次扣2分,吊挂、滴漏油液每辆次扣2分。车体不洁、有明显污垢、拖挂杂物,每例扣0.5分;车辆长期乱停乱放,每例扣0.5分。作业标准(40分)信息化设备(5分)按照合同约定对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和摄像设备平台系统发现未按照合同约定北斗定位系统、摄像头接入系统的,每次扣1分;北斗定位系统、摄像头等设备损坏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维修,每次扣1分。车辆启动副发实时作业状态接入平台系统平台系统发现未接入作业状态的,每次扣2分。作业速度(15分)机械清洗作业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机械洗扫作业时速不大于15公里/小时。(1)定位系统每15秒上传信号源,在2分钟内连续超速被认定为超速并计入违规报警,非作业路段及非作业时间、超出规定频次(因道路扬尘加强作业的)不列入超速统计范围;(2)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停留时间的(一般超过5分钟视长时间停车)列入违规报警;平台系统发现超速,每辆次扣2分。洗扫作业(10分)作业前应检查扫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毛稍压地面为合适,作业时禁止扫刷不落地。扫刷没有落地接触地面的,每辆次扣5分。作业车辆沿车道两侧路牙石边缘贴边作业。未沿车道路牙石两侧边缘贴边作业的(扫刷接触路牙石平石面不得少于1/3),每辆次扣5分。冲洗作业(5分)作业应覆盖道路的所有机动车道,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作业后路面有干燥路段和片区的,每辆次扣2分。精细化作业(5分)人机配合、规范操作。未按规范操作的,每例次扣1分。路面见本色,无油污、无漏洗、无积水。路面有油污的,每例扣1分;有较多积水的,每例扣1分;明显漏洗的,每例扣1分。作业质量(50分)该项得分=50*积尘合格率备注:立交桥立面清洗考核参照机械化作业考核标准执行;作业标准“清扫保洁”“冲洗”“精细化作业”项考核,根据车辆具体的作业方式选择考核项目;积尘检测考核等标准由城管部门另行制定。按照道路等级划分,对不同等级的道路分别采集单位面积内的积尘含量,尘土残存量考核标准为:道路等级每平方米积尘含量(M)一级M≤6克二级M≤8克三级M≤10克表3:公厕保洁作业考核细则(满分100分)考核项目考核标准质量标准(70分)地面整洁:污渍、痰迹,烟头(烟灰),漂浮物,每1处扣1分地面整洁:有积水扣1分墙壁净:有垃圾、污渍、蛛网、野广告、乱涂乱画等,每1处扣1分厕位净:便池有积粪,每一处扣3分厕位净:污垢现象,每一处扣1分厕位净:未配置纸篓、纸篓未套垃圾袋,每一处扣1分擅自关闭公厕的,每处扣5分;擅自关闭公厕厕位的,每处扣1分周边净:公厕3米范围内保洁不到位的(杂物积存),每处扣2分设施标准(20分)门前未安装无障碍设施的,扣3分照明、通风设施缺失,扣2分照明设施、通风设施无故不使用的,扣1分;照明、通风设施脏污的扣1分;门窗、隔断、洗手盆等损坏,未在24小时内修复的,每处扣1分便池、便器、阀门等洁具损坏,未在36小时内修复的,每处扣1分公厕标识缺失每个扣2分,破损的每个扣1分文明作业(10分)在公厕管理间、工具间使用明火、煤气、大功率电器、违规住人留宿过夜,每例扣1分。作业工具不规范,不符合使用要求,每例扣1分;第二部分:专项考核细则表4:专项考核细则考核项目扣分标准人员管理(当月平均每日上线率=当月平均每日工牌上线人数/标段合同额定服务人数*100%,每人当月在排班时段内的上线时间应超过排班时间的90%,计入当月上线总人数。其中以下情况不记为上线时间:① 脱岗:在排班时间内,人员离开排班区域超过15分钟;②异常离线:在排班时间内,人员设备没有点位超过15分钟;③违规滞留:在排班时间内,人员在排班区域内没有移动超过15分钟;④多设备佩戴:系统监测到人员同时佩戴多个设备且超过30分钟)1、按照合同约定配置人员工牌,人员工牌上线率考核扣分=(95%-当月平均每日上线率)*N,当月平均每日上线率大于95%(含),N=0;当月平均每日上线率大于90%(含)小于95%的,N=1;当月平均每日上线率大于85%(含)小于90%的,N=2;当月平均每日上线率小于85%的,N=3;2、发现设备长期(连续3天以上的,或月度累计5天以上的)异常离线的每个扣0.1分;场地管理车辆停车场出入口及场地内无硬化、硬化不连续,破损、黄土裸露的,每次扣2分。安全管理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的,每次扣2分。污物排放乱排污水、卸垃圾的,每辆次扣2分。配合监督检查阻挠妨碍考核人员正常检查工作的,每次扣0.5分。有责投诉12345电话受理、各信访渠道交办的市民投诉,经确认有责的,每次扣0.5分。发生有责投诉和有责管理事件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0.5分。信访、行政处罚、媒体曝光等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信访事由成立的,每次扣5分上级督办和新闻媒体曝光,经确认有责的,每次扣5分。市级以上检查、评价失分的,每次扣5分。应急保障扫雪除冰等应急保障或重大活动保障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扫雪除冰检查中发现未按照合同约定配置除雪设备数量和物资的,每次扣5分。合同附件3徐州市雾炮抑尘、吸尘作业检查考核实施细则为规范雾炮抑尘、吸尘作业治理监管,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细则。一、考核主体按照徐州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关于印发《徐州市主城区环卫保洁市场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城管发[2026]6号)等文件要求,市城管局组织考核。二、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履约考核和作业质量考核两部分。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自2027年1月1日移交之日起开始考核。具体如下:1.履约考核履约考核包括作业经费核减和违约责任考核两个方面。(1)作业经费核减由市城管局组织,每月根据天气及运行情况,核算实际作业量,依据实际作业量对作业经费进行核减。(2)违约责任考核由市城管局组织,根据合同的相关违约及合同解除条款按月进行扣款。(详见合同约定)2.作业质量考核由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4。三、考核结果运用由市城管局组织,对考核得分汇总后核算月度支付金额月度支付金额=月度应付金额-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1.月度应付金额=月合同价款-月作业经费核减-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1)月合同价款月合同价款=中标合同价/平摊月份数(2)月作业经费核减根据履约考核中的作业经费核减确定具体数额。(3)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根据履约考核中的月违约责任考核扣款确定具体数额。2.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月度作业质量考核扣款=(95-月度作业质量考核得分)*N*月度应付金额具体计算规则如下:当月得分大于95(含),N=0;当月得分大于90(含)小于95的,N=1;当月得分大于85(含)小于90的,N=2;得分低于85分,N=3。四、其他市城管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及实际情况可以适时调整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计分方式等。合同附件4考核细则(满分100分)考核项目作业要求扣分标准信息化监管(50分)作业标准按规定频次、路线、标准进行车辆作业。发现车辆未作业等违规项,每例扣1分并核减当天相应任务经费。作业时间工作时长少于8小时。发现车辆工作时长少于8小时,每例每小时扣0.5分,并核减当天相应任务经费。作业速度冲洗作业平均时速不大于10公里/小时、抑尘、吸尘作业平均时速不大于25公里/小时。超速,每辆次扣1分。信息化设备机械化作业车辆、设备正常运行,配备专人对作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位设备等损坏未及时维修,发现一次扣0.5分。现场检查(50分)人员管理人员服装干净整洁。工作服装脏污每例扣0.5分。车辆管理作业时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齐全,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应杜绝吊挂,滴漏油液等现象。标志不清晰、不齐全每辆次扣0.5分,车体破损锈蚀每辆次扣0.5分,车体不洁、车容不整每辆次扣0.5分,吊挂、滴漏油液每辆次扣0.5分。车辆文明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非作业状态下的滴水、漏水;带水作业时遇人群密集时,应降低车速、减少水量,加水过程中无滴漏,加水点周边无积水。未按交通法规行车闯红灯,每辆次扣1分;非作业状态下滴水、漏水,每辆次扣0.5分;加水点周边有积水的,每次扣0.5分。车辆警示标志白天作业时应开启提示音乐及警示灯;夜间作业时应开启夜间作业示宽灯,禁止播放提示音乐;避免扰民。未按规定使用警示标志的,每辆次扣0.5分。水压、水量雾炮压力≥0.8MPa,喷雾量≥100L/min。作业时应注意调整喷架高度和水压,及时注意作业效果,避免出现高压喷嘴堵塞、喷水无力及断续等现象。水压水量未达标的,每辆次扣0.5分;喷嘴堵塞、喷水无力及断续的,每辆次扣0.5分。配合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相关考核主体的监督考核阻挠妨碍考核人员正常检查工作的每次扣5分。有责投诉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有责投诉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市级以上检查不失责任分。上级督办和新闻媒体曝光,经确认有责的,每次扣5分。12345电话受理、各信访渠道交办的市民投诉,经确认有责的,每次扣1分。发生有责投诉和有责管理事件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扣2分。市级以上检查失分的,每次扣5分。整改落实作业单位应及时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有效整改,每次扣5分。噪声污染防治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规定的,每例扣5分。注:涉及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按合同条款执行。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自2027年1月1日移交之日起开始考核。合同附件5雾炮抑尘车一览表序号车牌号码品牌燃油种类1苏CGM392徐工柴油2苏CGV702徐工柴油3苏CGV075徐工柴油4苏CGV753徐工柴油5苏CGM135徐工柴油6苏CGV762徐工柴油7苏CGV711中联柴油8苏CGV700中联柴油9苏CGV277中联柴油10苏CGM444中联柴油11苏C55659中联柴油12苏CHM370徐工柴油13苏C01257D徐工新能源14苏C00070D徐工新能源吸尘车明细表序号车牌号码品牌燃油种类1苏CJX330湖北聚力柴油2苏CJM825湖北聚力柴油3苏CJP967湖北聚力柴油4苏CHU067湖北聚力柴油注:新能源车辆充电事项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明细清单以具体交付为准。合同附件6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甲方(采购单位):乙方(环卫企业):丙方(银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城〔2025〕39号)等要求,为保证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专款专用、按时足额发放,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开立乙方在丙方营业网点设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账号:;专用账户名称:;开户行:。该账户用于发放项目环卫工人工资,乙方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该账户不得开通网银支付功能,不得出售支票等结算凭证。第二条专户管理项目实施期间,丙方负责对环卫工人工资专户进行管理。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环卫工人工资支付,不得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第二章职责、期限第三条相关职责(一)甲方1.组织乙方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2.指导乙方建立环卫工人实名制管理台帐,督促乙方将实名制管理台账报送甲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3.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等资料,向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支付环卫工人人工费,确保乙方按时发放工资。4.负责审核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销户报告,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撤销通知书。(二)乙方1.及时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向甲方备案。2.每月及时向甲方报送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等资料,确保工资按月发放。3.工资发放后,应向甲方提供代发工资凭证。4.合同服务期结束或终止,需要撤销专用账户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将本项目无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情况公示30日后,向甲方出具无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承诺书。(三)丙方1.配合乙方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负责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2.根据甲方审核后的工资支付表等,及时将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环卫工人本人的银行账户。3.根据甲方提供的同意撤销通知书,按程序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第三章账户管理第四条开户资料乙方须向丙方提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所需材料等资料。第五条资金存入甲方应乙方要求采用第2种资金存入、拨付方式:1.乙方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运行、管理实际情况,确认《项目合同》人工费用总额为元,每次拨付比例为,拨付金额为元,甲方应根据乙方确认的金额、比例,环卫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及财政拨款进度,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专用账户;约定的比例不足以支付环卫工人工资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补足。2.甲方按照环卫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及财政拨款进度,根据乙方提供的工资支付表等,根据乙方核算人工费用实际支出(不含社保,社保由乙方依法缴纳),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到乙方专用账户。丙方确认资金到账后对账户资金履行管理职责。第六条资金拨付乙方委托丙方代发环卫工人工资,向丙方提供经甲方审核后的工资支付表等材料。丙方仅对代发材料进行表面一致形式审查,不承担实质审查义务。乙方应对上述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资发放错误、延期发放等情况,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对代发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及时将工资通过专用账户直接支付到环卫工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第七条账户监管甲方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环卫工人工资支付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丙方在本协议中所承担的监管责任,不应被视为对甲、乙两方的行为提供保证和其他形式的担保。丙方仅作为专户的资金监管人,除依据本协议履行约定的义务外,其对与其他任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正确性、真实性或合法性等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或义务。第四章专户撤销第八条合同服务期结束或终止,需要撤销专用账户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将环卫项目无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情况公示30日后,出具无拖欠环卫工人工资承诺书。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同意撤销通知书,按程序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第五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协议终止丙方按照甲方、乙方按要求,取消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标识后协议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一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未根据乙方提交的实名制管理台账、工资支付表、考勤表等资料,及时拨付环卫工人人工费,以及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情节及相关规定追究过错方相关责任,与丙方无关。第十二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以实际直接损失为限。丙方因存在重大过错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专户出现被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冻结、扣划的,丙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乙方向丙方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的损失,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由提供虚假资料的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乙方所从事的与本协议相关的活动均应符合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并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应对丙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其他第十四条除法律、法规规定,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因本项目专用账户资金监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三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十五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任意一方有权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监管协议》之签章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采购需求一、投标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超过8297.57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其中高架快速路保洁不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7497.57万元人民币的报价,14台雾炮抑尘车、4台吸尘车运行管理不接受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800万元人民币的报价,以上项目报价包括所需的人工、材料、维修、保养、保险、利润、税金、办公设备、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各类市场风险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风险。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二、项目内容(一)高架快速路保洁1.作业范围:三环路及高架、城东大道及高架、大学路及高架、徐韩快速路高架等城市道路,快慢车道及人行道(含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匝道)的环卫保洁。有建筑物的道路两侧墙到墙,无建筑物立面的按照采购人要求保洁。2.作业内容及标准:(1)作业内容。市场化道路保洁;道路沿线绿化带、绿地漂浮物捡拾(包含果皮、纸屑、烟头、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市管、区管道路外侧大面积绿地(连片不易分割的绿地)及口袋公园,山体、河道立面等绿地不纳入;车道、人行道隔离护栏清洗、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公共设施立面(1.8米以下)野广告清理以及果皮箱、烟头收集器等环卫设施清洗保洁;扫雪除冰、重大活动环境卫生保障等应急管理;城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2)作业标准。作业规范符合但不限于《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等现行标准规范。3.保洁时间、作业要求:(1)道路人工保洁道路保洁要求每日7:30前完成全覆盖普扫,一级道路保洁至22:00。二级道路保洁至21:00(其中12月至次年2月19:00-21: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其余月份20:00-21: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三级道路保洁至19:00(其中12月至次年2月17:00-19: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其余月份18:00-19:00,按不低于满勤的50%考虑)。有建筑物的道路两侧墙到墙,无建筑物立面的按照采购人要求。普扫作业应做到“五无五净”:无积存垃圾,无积水积泥,无烟蒂纸屑,无果皮杂物,无土石杂草;路面干净,绿地、绿化带和树圈干净,侧石干净,雨水井盖干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干净。(2)机械化作业保洁道路机械化洗扫、清洗、洒水作业模式应按照不同气候条件调整,当气温低于4℃时,应停止洗扫、清洗、洒水作业;当台风、大雪、大雨等不适宜清洗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机械化洗扫、清洗、洒水作业。机械化清扫保洁时间应避开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原则上要求在07:00-09:00,17:00-19:00时段内严禁作业,具体禁止作业时间调整以交管、城管部门通知为准。冲洗作业时速≤20公里/小时,洗扫作业时速≤15公里/小时。洒水作业时速≤25公里/小时。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间:三年。5.人员、设备配置要求(1)人员、设备专用原则项目部成员专用原则:项目所有人员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项目部成员均不统计在作业人员(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数量内。设备(车辆)专用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备相关车辆设备,且承诺投入车辆均为该标段专用车辆,不得用于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且主要作业车辆(高压清洗车、洗扫一体车、小型高压冲洗车)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自有(以销售发票或机动车行驶证为准)。(2)信息化设备的管理2.1人员、车辆必须按照市级城管部门统一要求安装智能监管设备,建设和服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数据接入采购方指定的信息平台,便于管理。2.2中标人应加强对信息化设备的管理,派遣专人负责,同时制定信息化设备管理使用制度,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的网络维护等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6.高架快速路人员配置基本要求环卫作业人员年龄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人员总数最低应满足下表要求:备注:区域道路保洁人员驾驶员班组长总人数高架快速路2036421288区域道路保洁人员驾驶员班组长总人数高架快速路20364212881、项目固定一线作业人员不少于203人;一线现场作业人员年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用工要求。班组长包括班长、主管、车队长,不包括供应商及为本项目组成的管理(治理)机构组成人员;道路保洁人员包括一线道路清扫、捡拾、快速巡回保洁人员等道路一线作业人员。2、中标人提供满足项目部等人员办公所需要的场所。3、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4、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架快速路保洁“作业人员配置要求”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7.高架快速路设备(车辆)满足下列最低要求区域高压清洗车(台)洗扫一体车(台)1吨小型高压冲洗车(台)融雪剂撒布车(台)雪滚(个)雪铲(个)专用巡回捡拾车(台)快速保洁车(台)8吨高压清洗车(台)12吨高压清洗车(台)2吨4吨8吨12吨高架快速路594585121210104210其中配置新能源高压清洗车、洗扫一体车10台,新能源1吨小型高压冲洗车5台备注:1.新能源高压清洗车、洗扫一体车10台,新能源1吨小型高压冲洗车5台。鼓励使用无人驾驶设备。2.供应商提供满足项目车辆停放需求、符合相关规范的停放场所,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场地停车车辆。停车场出入口及场地连续硬化、无破损、无裸露黄土。3.高压清洗车、洗扫一体车、小型高压冲洗车车辆需为中标人自有,其余车型为中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辆须为2023年1月1日后出厂并取得机动车行驶证。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车辆需为自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暂未购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高架快速路保洁“设备、车辆配备要求”的承诺文件,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车辆达到国Ⅵ标准。5.快速保洁车如使用环卫机动和电动作业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购买手续,使用国标车辆应当办理备案编号及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并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6.设备(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7.部分设备(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如果是新能源车辆,须达到同级别燃油车辆同等的性能和要求):(1)8吨高压清洗车技术参数:最大总质量(kg):≥18000;最大清洗水压力(MPa):≥10;低压冲洗宽度(m):≥14;新能源电池电量≥160kwh或燃油发动机额定功率≥170kw。(2)12吨高压清洗车技术参数:最大总质量(kg):≥25000;最大清洗水压力(MPa):≥10;低压冲洗宽度(m):≥14;电池电量≥240kwh或燃油发动机额定功率≥190kw。(3)2吨洗扫车一体车技术参数:最大总质量(kg):≥1950;最大洗扫宽度(含路缘清洗宽度)(m):≥1.8;电池电量≥14kwh;(4)4吨洗扫一体车技术参数:最大总质量(kg):≥7300;最大洗扫宽度(含路缘清洗宽度)(m):≥3.2;电池电量≥100kwh或发动机额定功率≥98kw;(5)8吨洗扫车一体车技术参数:最大总质量(kg):≥18000;最大洗扫宽度(含路缘清洗宽度)(m):≥3.5;清洗压力(MPa):≥9.5;电池电量≥240kwh或发动机额定功率≥169kw;(6)12吨洗扫车一体车技术参数:最大总质量(kg):≥25000;最大洗扫宽度(含路缘清洗宽度)(m):≥3.5;高压水泵额定压力(MPa):≥10;发动机额定功率≥210kw;(7)1吨小型高压清洗车技术参数:高压清洗压力(MPa)≥15清洗流量:(L/min)≥30水箱容积:(m³)≥1电池电量≥14kwh;(8)撒布车技术参数:发动机功率(kW)≥150滚刷宽度(mm)≥3100前置式滚刷,适用于载重5吨及以上汽车料仓容积(m³)≥9;撒布宽度(米)≥12,撒布宽度可调。8.高架快速路保洁道路明细道路名称起点终点长度(米)道路面积(平方米)御景路快速路三环南路迎宾大道1107.4131665.44大学路高架三环南路铜山界2224.0069833.60城东大道快速路三环东路彭旅路3219.8898590.44北三环快速路西三环快速路京沪铁路10581.21397854.80东三环快速路1京沪铁路杨山路5067.00190519.82东三环快速路2杨山路狮子山地道4810.88190175.80狮子山地道东三环快速路东三环快速路144.943457.72东三环快速路3狮子山地道长安路3811.75141658.40南三环快速路1湖西路泰山路地道4576.35141417.90复兴路地道北复兴路地道西复兴路地道东108.542179.78复兴路地道南复兴路地道西复兴路地道东108.362165.72泰山路地道南三环快速路南三环快速路75.991909.90南三环快速路2泰山路地道长安路4379.58141018.80西三环快速路1北三环快速路苏山地道4064.43130159.20苏山地道西三环快速路西三环快速路120.632827.44西三环快速路2苏山地道湖西路5382.11201929.70徐韩快速路高架-1秦虹桥高速入口2400.0083854.00徐韩快速路高架-2三环北路金港路3835.00122271.00城东大道(地面)三环东路金山桥界3402.61172208.36煤港路地道三环北路煤港路89.51824.44南港地道东徐丰公路三环西路109.231004.22南港地道西徐丰公路三环西路149.451305.28三环北路三环西路京沪铁路10656.77769587.87三环东路1京沪铁路杨山路5067.00340994.87三环东路2杨山路响山路1667.1291288.92三环东路3响山路迎宾大道6508.92339722.20三环东路4黄河桥姚庄科技大道2634.47123975.90三环南路三环西路新泰路5644.43180969.50三环南路新泰路复兴南路2039.65114131.30三环南路复兴南路长安路1020.3169195.89三环西路徐丰公路三环南路9499.68616492.01徐韩快速路秦洪互通区域人行道三环北路金港路620.0016678.009.机械化作业保洁类型明细表类型冲洗(行车道)大型洗扫(快车道)集中精洗(人行、慢车道)C24E220.2备注:1.上述道路含地下人行通道、匝道。2.道路未交付使用或由于施工改造暂停保洁的,报市、区两级城管部门批准后,扣减相应经费留财政,保洁工作正常进行后恢复经费拨付。3.供应商应针对综合保洁工作进行全面安排,运用统筹兼顾、整体协调的管理方式把各项目的保洁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作业效果明显提高。(二)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1.作业范围雾炮抑尘车主要作业范围主城区主要干道、重点区域,分为多条作业线路(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每天保证正常运行车辆为7辆。重点道路和重点区域主要为主城区15条主干道,包括淮海路、中山路、建国路、解放路、复兴路、环城路、大庆路、煤港路、民主路、和平路、铜山路、湖北路、西安路、二环西路、湖东路等,吸尘车主要作业范围三环周边道路等,同时避开敏感路段、施工段、狭窄段等,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调整。2.作业内容道路抑尘、吸尘作业,作业范围内的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市环卫管理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3.作业时间、作业要求抑尘作业模式应按照不同气候条件调整,按照相关标准,低温应停止作业;当台风、大雪、大雨、空气湿度过高等不适宜作业的气候条件下,应停止作业。低温停止作业期间,中标人应安排项目人员作为应急人员参与市区除雪防冻等重点活动保障应急任务。抑尘、吸尘作业时间应避开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原则上要求在07:00-09:00,17:00-19:30时段内严禁作业,具体禁止作业时间调整以市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雾炮抑尘车作业每天开展作业车辆不少于7辆,吸尘作业每天开展作业车辆不少于3辆,每天每车雾炮抑尘作业里程30公里/日以上,(不含加水、加油空驶里程,不含人流密集等不宜作业路段,实际行驶里程每天约60公里),吸尘作业里程40公里/日以上。按照采购人制定的作业路线开展作业,质量标准、作业线路等可根据道路施工、空气质量等原因进行调整。4.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间:3年,因雾炮抑尘车正在处于存量合同履行期间,因此雾炮抑尘车服务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5.设备、人员配置要求(1)设备要求车辆维修、保养及保险要求:使用采购人的雾炮抑尘车辆14辆,吸尘车辆4辆,中标人必须每月开展保养,车辆故障及时维修,按时组织车辆年审;车辆因故障或维修不到位造成作业车辆数不足的,由中标人提供雾炮抑尘车进行作业,以满足合同有关作业车辆的约定,由此支出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车辆保险到期后,中标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缴纳车辆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特种车损失保险、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特种车全车盗抢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交通强制险、车船税,其中,特种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最高赔付额不少于300万元。以上车辆维修、保养及保险费用由中标人负担。(2)信息化设备的管理要求:2.1人员、车辆必须按照采购人统一要求安装智能监管设备,建设和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2中标人应加强对信息化设备的管理,派遣专人负责,同时制定信息化设备管理使用制度,保障信息化设备的正常使用。设备的网络维护等日常运行管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雾炮抑尘人员、吸尘车人员配置基本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及时做好雾炮抑尘车辆、吸尘车辆维修、保养和缴纳保险”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项目成员要求:项目经理应由中标人单位人员担任。人员配置基本要求:3.1作业人员年龄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3.2雾炮抑尘车在岗人员总数最低应满足13人,其中驾驶员10人,辅助人员2人,管理人员1人。吸尘车在岗人员总数最低应满足10人,其中驾驶员5人,辅助人员5人。3.2.1上述人数不含法定节假日、周末调休人数。中标人提供满足项目部等人员办公所需要的场所。3.2.2中标人须为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3.2.3中标人提供满足项目车辆停放需求、符合相关规范的停放场所,不得占用道路、公共场地停车车辆。停车场出入口及场地连续硬化、无破损、无裸露黄土。3.2.4作业车辆作业所产生费用及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充分了解作业车辆道路行驶法律法规,如因限行等问题造成的车辆被交警扣留等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保障采购人的雾炮车等不受损害。3.2.5设备(车辆)外观要求标识统一,中标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车辆涂装,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3.2.6★投标文件中提供雾炮抑尘车、吸尘车“作业人员配置要求”的承诺文件(格式自拟),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全员统一着装、配齐安全防护用具,依法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费用,并另行为环卫工人缴纳商业保险。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按月足额发放人员工资:1.一线环卫工人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徐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确定;2.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3.保证环卫工人休息,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的工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4.开设环卫工人专用账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建城[2025]39号)规定,依法开设“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确保环卫工人工资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环卫企业开立专用账户、签订资金管理三方(采购单位、环卫企业、银行)协议。专用账户开立后30日内,需报采购人备案。5.合同履行期内遇政策调整,要求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中标人必须于政策调整执行日期起执行,采购人不予追加任何费用;6.环卫工人工作日、休息日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四、项目要求1.中标人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缴存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费用,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岗位津贴、加班(包括节假日加班)等费用。中标人应当另行为环卫工人缴纳商业保险。2.中标人按月向采购人提供项目运行、项目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工资、岗位津贴和加班费发放、设备(车辆)信息、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提供满足项目车辆停放需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停车场”。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提供自有产权停车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和付款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且租赁结束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服务结束日期。如中标人未按本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所有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说明: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标后提供满足项目车辆停放需求、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停车场”的承诺文件。五、综合说明其它要求1.投标总报价包括在服务期内保洁服务需要的人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人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高温费、慰问金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费用)、劳保用品、人员服装费、工具费、信息化设备购置及使用费、机械化作业车辆折旧费、保洁车辆的保养、维修、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考核以及在保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中还包括耗材、管理费、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如保洁期内工资福利、作业条件变化、疫情防控、创建工作要求等)等各项应有费用。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服务过程中因中标人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按实际金额赔偿。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人不承担责任。3.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六、道路保洁实施要求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道路保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部分:1.项目分析: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地方情况和个人理解等方面,对项目整体、作业范围、作业难点重点等进行分析。2.项目管理团队、场所配备方案: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特点建立项目管理小组,项目管理小组应包含项目经理一名和管理小组成员若干,提供停车场地、办公场所等使用方案,内部管理、设施设备管养等制度。投标文件中应编制《项目管理团队、场所配备方案》并提供《项目组织架构表》格式自拟。3.道路人工保洁管理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道路的排班、组织、岗位设置、人工作业规范、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岗位职责等内容,填写《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备表》格式如下:道路清扫保洁人员配备表序号道路名称起点终点岗位数人员数1234.......4.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机械化设备配备、作业方案、日常和季节性作业时间安排、停车场地、机械化设备管理制度、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岗位职责、设备保养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5.应急、突击、重大活动保障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提供《重大活动保障应急预案》、《特殊季节性保洁应急预案》、《道路大面积污染应急预案》、《除雪应急预案》、《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6.文明、安全作业管理实施方案:根据项目所在地实际和项目特点自行编制。7.雾炮抑尘、吸尘作业管理方案:方案内容中至少包含雾炮抑尘、吸尘作业方案、作业时间安排、车辆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人员权益保障、突发故障维修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七、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投标函格式致: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姓名)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5.投标人不得在投标初始有效期内撤回投标。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投标人同意在授予合同后,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公证费(如有)。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代理机构确定。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详见投标文件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工具及易耗品、保洁设施设备、垃圾袋、服装、手套、口罩、胶靴、肥皂等劳保防护用品及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管理、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最终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的为准)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一)高架快速路保洁投标报价序号报价内容投标报价(/3年)1人员工资2社保费、雇主责任险3车辆、设备设施运维费4管理费及相关费用5易耗品、工作服等6利润7税费……备注:①高架快速路保洁招标限价7497.57万;②服务期3年;③分项报价内容包含了项目涉及的一切税、费、投标人利润等全部费用,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雾炮抑尘车、吸尘车运行管理投标报价序号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元)1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1.1人员工资1.2社保费、雇主责任险1.3车辆、设备设施运维费1.4管理费及相关费用1.5易耗品、工作服等1.6利润1.7税费……2吸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限36个月)2.1人员工资2.2社保费、雇主责任险2.3车辆、设备设施运维费2.4管理费及相关费用2.5易耗品、工作服等2.6利润2.7税费……备注:①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费招标限价500万、吸尘车运行管理费招标限价300万;②雾炮抑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自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6月14日。吸尘车运行管理服务期3年;③分项报价内容包含了项目涉及的一切税、费、投标人利润等全部费用,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本表中“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条件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注: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四、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盖单位电子签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联系方式(手机号):系我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签署(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附后)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请勾选!);......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投标人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为方便中小企业和社会各界使用自测结果,小程序增加自测结果打印功能,测试者可按照小程序填写测试企业有关信息并完成自测后,保存自测结果自行打印。如有疑问,可与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咨询联系。联系电话:0516-83861958丹S台岙然应亚华堂创长司百满金O采长艺可运临m活味澄车啡福-客零莱养明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项目名称: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编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我单位在参加高架快速路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投标人可自行拟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扫描件附后)…………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保洁市场化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