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临时用地 建设用地招标公告(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资产交易中心2026)


交易编号: 国资资竞20260569

 
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定于2026-05-18日9:30时对南水镇新通路139号银基花园北门临时用地14号地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南水镇新通路139号银基花园北门临时用地
040403012001-01-0009
14号地
920.50 平方米
0.00 平方米
5.00 元/平方米·月
南水镇新通路139号银基花园北门临时用地
建设用地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无。    租赁年限:2.00。    底价总额:110460.00。    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3倍。    行业要求:仅用于停放常规车辆(石油化工等危险品车辆除外)、堆放建筑材料场地使用。    受让人或承租(包)人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资产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资产交付方式:按现状交付。    产权情况:无国有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情况:0年后变租,每1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无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0.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0.1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 2026-05-13 9:00 起至 2026-05-15 17:30 止,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6-05-15日17:30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在报名期内汇入镇指定银行帐户。竟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竟投人在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回,竟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五)交易保证金金额:13807.0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6-05-18日9:30,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6-05-18日9:30前,到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1.临时用地仅用于停放常规车辆(石油化工等危险品车辆除外)、堆放建筑材料场地使用; 2.承租方所租赁的临时用地不得进行铺设水泥等硬底化的行为; 3.标的物以现状出租,若标的物实际面积与招租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招租公告所标示的为准; 4.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5.租金按季度支付,合同签订起30天内完成第一次费用支付,其余租期支付时间按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6.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格计算月租金的3倍,合同履约金支付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支付; 7.承租方所租赁的土地只能作临时用地使用,不准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处理噪音和垃圾;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及对人体健康、安全造成危害。若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触犯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承租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8.承租方所租赁土地不允许有生产、加工及工业等经营范围;不允许从事危险品、化学品等经营范围;不允许停放危险品、化学品等危险车辆;不允许从事垃圾、废品收购回收等经营范围;不允许有产生较大噪音、粉尘、污染等经营范围;不允许有出租方认为会产生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经营范围; 9.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的监督检查,如相关部门或出租方根据合法规定对承租方用地有明确整改要求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整改;若承租方没能在规定期限前按要求整改,属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立即与承租方解除合同,且无需任何形式的补偿; 10.出租方提供现状的土地给承租方,承租方承租后的填土、场地平整、通水、电,排污费用等,一切由承租方自理; 11.承租方如需在该临时用地搭建简易临时活动板房的,经出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土地规划许可、消防报批等一切手续,并书面报备至出租方后方可动工; 12.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土地转租、转让或转借; 13.承租方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严禁取土、挖沙和采石等非法行为; 14.承租方需在临时用地区域内平整土地(若有回填,土质必须符合规定,回填泥土必须为合法土源),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所回填的土方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外运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15.承租方需在合同约定用地区域搭建围挡,需在合同约定用地区域配备符合环保规定的洒水降尘设施,不得产生较大噪音、粉尘; 16.在合同期内,如出租方企业改制、重组、清算、注销,或因出租方建设需要使用本临时用地的,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出租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补偿、搬迁费、停业损失、预期利润损失等)。承租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应将本临时用地上的物品清理完毕,恢复临时用地原状,移除所有承租方添加的构筑物、临时建筑、设施(除非合同约定可留存)、设备、垃圾等并将本临时用地交回出租方,同时结付清合同相关的款项。如承租方已支付当期的租金,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的租金,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17.在合同期限内,因城市建设规划、城市更新改造等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占用)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无条件退还临时用地。承租方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时合同自然解除。承租方应当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应将本临时用地上的物品清理完毕,恢复临时用地原状,移除所有承租方添加的构筑物、临时建筑、设施(除非合同约定可留存)、设备、垃圾等并将本临时用地交回出租方,同时结付清合同相关的款项。如承租方已支付当期的租金,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交但未能实际使用的租金,承租方办理退租手续后,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如国家有赔偿,可由出租方协助承租方与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单位协商赔偿金额。对承租方出资建设的构筑物或者投入的设备、装修改造的赔偿,原则上根据承租方投入时的价值,以直线折旧法按合同总租期进行折旧;合同总租期大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未折旧年限的剩余价值额作为赔偿参考,赔偿额不得高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租期内租金。如有关单位对出租方就解除合同有专项补偿的,出租方赔偿给承租方的总额不高于有关单位就该专项补偿给出租方的总额。如有其它包括土地或者房屋等补偿或赔偿的,款项归出租方; 18.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在项目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保证金不计息原路退回,竞得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9.中标人中标后,若出现自动弃标,除没收投标保证金外,中标人将失去该标的物的下次投标资格; 20.本合同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后,该临时用地应按公开招租程序重新对外招租。承租方要求续租的,应当在承租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在公开招租过程中,承租方在完全符合招租条件的前提下,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21.承租方在租期届满后,仍拖欠本临时用地承租费用或水电费的,在费用未结清时,不得对本临时用地进行投标; 22.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租赁合同的内容,具体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3.最终解释权归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 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珠海市南通工贸实业总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项目交易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资管理交易中心不承担因权属情况引起的连带法律责任。 九、承包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联系方式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798989239
 
 

 
   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7718536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 http://www.zhjw3z.cn/
 
 

 
    附件:临时用地租赁合同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资产交易中心

 
   
 
2026年5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用地 建设用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