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零星修缮招标公告(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6147
预算金额:1980000.0000
采购品目: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经办人:庄灿霖
项目负责人:肖劲翔
项目概况
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61180GC089J
项目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8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 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 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2: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3: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
(7)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至 2026年05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磋商)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5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响应文件在线提交,网上远程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本项目属于工程标,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项目(包组)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89号
联系方式:020-282031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话: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5月12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磋商文件(2026051201).zip
261-089J委托代理协议.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6147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1180GC089J项目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采购人: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一章磋商邀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6147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1180GC089J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8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1.00(项)详见第二章1,980,000.00否本采购包涉及本国产品清单序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产品名称不涉及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2: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注3: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提供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7)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89号联系方式:020-282031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联系方式: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先生电话: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用户需求书项目须知1、采购文件中带“★”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要求,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或响应,只要不满足任一带“★”的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响应)。采购文件中带“▲”(如有)的条款为本次采购较为重要的要求,供应商无法满足或响应时,将影响其评审分值。2、因投标(响应)格式中《政策适用性说明》无法满足项目(包组)填写需要,如涉及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请供应商按需求附件《节能环保政策适用性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3、本需求涉及的各项规范、标准,如国家和行业有最新的修改版或停用的,则按最新规定执行。4、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资质等材料,如有有效期限制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资质、证书等材料均应处于有效期内,否则按无效材料处理。★5、投标(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日起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首次响应)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5、因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管多项建设工程施工,请供应商不要同时指派同一人作为多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建设工程项目(包组)参与项目(包组)竞争,以免同时成交而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成交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包组)的项目负责人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在建工程项目,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6、本项目(包组)属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项目(包组)。本项目(包组)采购需求如与《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5年版)》(下简称:《需求标准》,见附件)相矛盾或不一致的,以《需求标准》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投标(首次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①供应商须满足《需求标准》的要求。②本项目(包组)中所涉及建材如属于《需求标准》,见附件1必选类产品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品质属性要求应满足《需求标准》对应产品的品质属性要求。本项目(包组)中所涉及建材如属于《需求标准》中可选类产品时,供应商所提供的绿色建材选用量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小类的40%。具体比例的计算见《需求标准》。③供应商提供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符合《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④供应商不得使用《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意向协议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8、供应商承诺在所有零星维修工程中,若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材料,需使用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的产品。具体强制节能产品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9、如供应商异常低价报价,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供应商应在评标(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完成该项目(包组)发生的全部报价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本项目(包组)使用的主要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明、试验报告,及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并提供至少一份副本给用户作为存档;④主要机械的成本分析;⑤代理服务费等。分析说明须逐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商负责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类似工程项目中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验收报告);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和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2.项目地点:(天鹿校区)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89号、(华美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长福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长福路176-2号;(长福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67号;佛山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4号)。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98万元,总预算金额为项目约定期限范围内单项金额10万元以下项目总控制价,已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税费,具体根据各分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4.项目内容、规模:4.1承包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内单项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及应急修缮,包括:建筑、装修、安装、水电、消防、校内道路、防水防腐保温、等项目的维修及小型改造,成交人按采购人要求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4.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198万元为止。4.3工程质量:合格。二、承包方式本项目每个零星工程及应急修缮服务项目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说明等内容,采取包工、包料、包规费、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的承包方式。三、质量、安全文明标准和工程保修期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强制性标准,一次验收合格。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3.工程保修期要求:工程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人负责。4.质量验收要求:成交人所交付的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区合格或以上标准要求,并承担所有检测及相关验收费用。四、施工要求1.按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与之不明确的或要深化的及时提出,及时调整。2.材料及电源配置:2.1一切电缆、电线、电箱、开关、插座材料及定位均由采购人在现场决定。2.2其他相关施工材料按规定提供样板,由采购人确定。3.其他要求:3.1所有拆除的物品如采购人认为有用的需留给采购人并搬到指定位置。3.2本项目工程量仅供参考,请各参投单位自行到现场测量工程量。3.3本项目工程所用一切材料均需采购人认可才能使用。4.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原有地下管线和地面设施的保护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成交人应进行修复(不另收费)。五、现场人员要求1.成交人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天鹿校区驻场管理人员至少1名,华美校区驻场管理人员至少1名、长福校区驻场管理人员至少1名)。★2.成交人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实施管理,并按受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否则成交结果无效,且成交人必须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发生注册建造师需要更换情况的,成交人应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粤发改规〔2019〕6号)的通知规定,成交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首次响应时提供承诺函)3.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配备专职安全员,建立健全安全制度。4.成交人应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应在采购人所属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六、现场管理1.成交人应遵守发包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队伍应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区域。2.施工期间应保持原有道路完整,不得另外开挖道路,所有材料转运费、保管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在工程进行中,成交人要注意保护场内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由损坏责任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成交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3.成交人应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4.成交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范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施工期间,应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指定驳接点,由成交人自行布线管。5.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承诺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6.施工所用的机械工具由成交人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采购人提供适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7.成交人应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8.成交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文明施工有效实行。9.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区域内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施工区域内由于成交人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成交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七、材料及设备供应要求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材料、成品、未成品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2.采购供应的材料,其名称、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均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范及要求,并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3.所有材料都应有材料质检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并保证产品的有效性。4.由于成交人提供的伪劣、假冒等所有不合格材料而导致的损失、事故及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人负责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并负责更换所有已施工的不合格材料(不另收费)。5.若成交人使用的标准在本采购技术要求的规定外,成交人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应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如成交人所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采购人将有权不予接受。6.工程实施时,工程所用主要材料应提供国家相关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使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有效期内的)。7.采购人保留对本工程使用之主要材料品质确认审查的权利及保留另行委托专业队伍对本工程进行独立检测的权利。八、资料与归档1.项目竣工验收后15天内提供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统一送采购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手续。2.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采购人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九、报价说明1.本次项目填报折扣率(0<折扣率<100%)(校区内零星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包含在折扣率当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收取)。2.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零星类项目,成交人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竣工文件及工程结算报告,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进行工程结算造价审核。以政府指导价(信息价)为基准乘以折扣率进行结算。十、工程进度款支付与结算(一)付款条件1.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支付,具体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支付时间。2.办理支付工程款时,成交人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3.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项目总预算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当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出现违约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根据整改通知书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违约金,成交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在服务期结束满一年后且成交人无违约行为,经成交人申请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不得以采购人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任何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除应立即付清拖欠工资外,另应按每次10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二)预付款1.自合同生效之日,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支付书面申请,并同步提供合同金额30%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及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等额,有效期至预付款全额抵扣完毕后30日;预付款保函自预付款全额抵扣完毕且无任何索赔事项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原件);采购人在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成交供应商需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该预付款(已抵扣的款项除外)。2.预付款抵扣规则:采购人对当期应付结算款,实行预付款优先全额抵扣原则。先将当期应付结算款全额冲抵未抵扣完毕的预付款,冲抵后有剩余的预付款,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继续抵扣;当期应付结算款冲抵预付款后仍有余额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工程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部分剩余款项。十一、其他说明1.成交人成交后,不许转包,不许擅自分包。不许随意更换响应文件中所报的项目经理,如确须更换,则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含质量安全事故、拖延工期、增加投资等损失)。在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失的,按实际发生额赔偿。2.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应属实,成交后如发现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将另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报价供应商负责赔偿。3.供应商应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4.工程报价包含的包干内容为:施工雨水、污水的排除;工程用水加压措施;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的保护;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日间施工照明增加费;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材料检测、工程验收、成交人为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所做的检测及抽验等一切费用。5.本项目总金额为全年零星修缮预估数,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乘以折扣率,结算金额需经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进行工程结算造价审核。6.勘察时间:2026年5月20日8:30-10:30(广州)、14:30-15:30(佛山)勘察地点:天鹿校区(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89号)、华美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长福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6-2号)、长福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67号)、佛山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4号)联系人:吴老师15818871512(天鹿)、邝老师13827744482(华美)、何老师13719176541(长福南)、杨老师13570247795(长福北)、刘老师13118846655(佛山)附件1:(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对于项目(项目编号:),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因云平台投标格式中的“政策适用性说明”无法满足项目实际,请投标/报价人按此格式填写政策适用性说明)《节能环保政策适用性说明》填写注意事项:1、供应商所投的产品,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的,按以下格式填写。2、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该产品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颁发处于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如认证证书上有体现认证产品型号的,则所投产品型号须与认证证书上一致。认证标准须符合《清单》中对应产品所依据的标准),才视为符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要求。3、节能产品包括节水产品。4、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可查询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2/t20190213_11628855.htm。5、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可以查到对应的清单目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可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6、因投标(响应)格式中《政策适用性说明》无法满足项目(包组)填写需要,如涉及符合政策要求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请供应商按需求附件《节能环保政策适用性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7、《政策适用性说明》的货物名称、型号与《分项报价表》(如工程项目,则为《工程量清单》)的货物名称、型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表》或《工程量清单》的货物名称、型号为准。8.请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节能(水)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对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品目序号对应《分项报价表》序号(如为工程项目,则填写工程量清单表格名称及对应的序号)产品品牌(如有)所投产品型号认证证书上的认证型号(如有)认证证书所在页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依据的标准认证证书上的认证标准产品报价(元)(一)强制节能产品(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1强制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或技术加分,故此处无须填报价格23(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未标注“★”的产品)123优先节能产品价格合计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环境标志产品说明序号产品名称对应《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品目序号对应《分项报价表》序号(如为工程项目,则填写工程量清单表格名称及对应的序号)认证证书所在页码产品品牌(如有)所投产品型号认证证书上的认证型号(如有)《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依据的标准认证证书上的认证标准产品报价(元)123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198万元为止。标的提供的地点(天鹿校区)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89号、(华美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长福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长福路176-2号;(长福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67号;佛山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 4 号)。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一)付款条件 1.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支付,具体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支付时间。 2.办理支付工程款时,成交人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 3.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项目总预算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当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出现违约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根据整改通知书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违约金,成交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在服务期结束满一年后且成交人无违约行为,经成交人申请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 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不得以采购人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任何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除应立即付清拖欠工资外,另应按每次10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二)预付款 1.自合同生效之日,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支付书面申请,并同步提供合同金额30%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及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等额,有效期至预付款全额抵扣完毕后30日;预付款保函自预付款全额抵扣完毕且无任何索赔事项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原件);采购人在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成交供应商需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该预付款(已抵扣的款项除外)。 2.预付款抵扣规则:采购人对当期应付结算款,实行预付款优先全额抵扣原则。先将当期应付结算款全额冲抵未抵扣完毕的预付款,冲抵后有剩余的预付款,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继续抵扣;当期应付结算款冲抵预付款后仍有余额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工程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部分剩余款项。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履约保证金交纳比例:3%缴费渠道:电子保函(保险)、支票(本票、汇票)、其他账号:(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户名:(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开户行:(成交后由采购人提供)支票提交方式:/汇票、本票提交方式:/说明: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项目总预算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当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出现违约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根据整改通知书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违约金,成交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在服务期结束满一年后且成交人无违约行为,经成交人申请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其他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项1.001,980,000.001,980,000.00100.0建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以下★号条款摘自需求内容,具体内容以完整需求部分为准)★2★5、投标(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之日起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首次响应)提交承诺,承诺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3★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承诺(投标(首次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①供应商须满足《需求标准》的要求。②本项目(包组)中所涉及建材如属于《需求标准》,见附件1必选类产品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品质属性要求应满足《需求标准》对应产品的品质属性要求。本项目(包组)中所涉及建材如属于《需求标准》中可选类产品时,供应商所提供的绿色建材选用量应不低于建筑项目所涉及的建材小类的40%。具体比例的计算见《需求标准》。③供应商提供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符合《需求标准》技术指标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使用地的地方标准要求。④供应商不得使用《需求标准》附录A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产品。★4★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意向协议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5★8、供应商承诺在所有零星维修工程中,若涉及强制节能产品的材料,需使用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的产品。具体强制节能产品清单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首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6★2.成交人应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实施管理,并按受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否则成交结果无效,且成交人必须赔偿采购人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发生注册建造师需要更换情况的,成交人应按《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办法》(粤发改规〔2019〕6号)的通知规定,成交人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审核同意方可变更。更换后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成交单位的响应文件所确定的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条件一致。(首次响应时提供承诺函)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响应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磋商文件,对磋商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磋商小组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供应商: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响应登记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磋商小组”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临时组织。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的或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供应商。6.磋商文件:是指包括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磋商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启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审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审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折扣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 7 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6-05-20 08:30踏勘地点:天鹿校区(广州市黄埔区天鹿南路289号)、华美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28号)、长福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76-2号)、长福北校区(广州市天河区长福路167号)、佛山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路4号)联系人姓名:吴老师 、 邝老师、何老师、杨老师、刘老师联系人电话:吴老师 15818871512(天鹿)、 邝老师13827744482(华美)、何老师13719176541(长福南)、杨老师13570247795(长福北)、刘老师 13118846655(佛山) 8 响应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有效期一致。响应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响应保证金。 10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1 成交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1家12 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启与评审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启、不得评审或直接终止采购。13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4 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5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详见委托代理协议。本项目定额收取服务费16860元。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7 响应文件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1 份(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0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本磋商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项目信息公告及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是以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磋商。2.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磋商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响应,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响应,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联合体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响应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响应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响应。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响应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响应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磋商,也不得私下接触磋商小组成员。8.3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8.4获得本磋商文件者,须履行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磋商文件用作本次响应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启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询价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磋商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0.2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四、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五、响应要求1.响应登记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并点击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响应文件的制作2.1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响应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供应商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响应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电子备用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磋商报价说明如下:(1)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首轮报价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磋商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磋商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3)磋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响应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响应文件。2.4供应商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供应商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7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响应文件的提交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响应文件未完整上传并取得响应回执的。(2)响应文件未按响应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响应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的解密到达开启时间后,供应商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启解密,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保证金6.1响应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到账情况以开启时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响应保函、响应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保函或响应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启或评审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响应保证金的退还:(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放弃响应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备注: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3)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有效期7.1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如有)。采用响应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响应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响应供应商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响应供应商其响应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8.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9.1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磋商、评审和结果确定1.响应文件的开启1.1开启程序工作人员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启,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供应商名称、解密情况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开启分为现场电子开启和远程电子开启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启,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U盘前往开启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启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响应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供应商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启的,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1.2异议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3开启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响应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成交3.1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成交结果,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结果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没有成交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不得放弃成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响应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陈小姐/龚小姐电话:020-83187086/83196816传真:/邮箱:gpcgdzgke@gd.gov.cn(推荐使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质管科邮编:51003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电话:020-83340570邮编:510030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审一、评审要求1.评审方法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2.评审原则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的基本依据,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2具体评审事项由磋商小组负责,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3.磋商小组3.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1)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响应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响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响应:(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其他响应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磋商文件其他响应无效条款。7.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其他情形。8.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9.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响应文件中首轮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首轮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首轮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响应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响应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供应商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异常低价审查磋商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附表一)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二)的内容逐条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审查每份响应文件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只要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和《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要求之一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对响应有效性认定意见不一致的,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决定。异常低价审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采购文件明确的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通过异常低价审查的不足3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异常低价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磋商小组对各磋商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报价当事人。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 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2. 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专业承包资质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9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响应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10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 首次响应文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2: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注3: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11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提供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首次响应文件提供承诺函。12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13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报价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报价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单位投标(响应)的,则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2“★”号条款“★”号条款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承诺函提交响应承诺函。响应(协商)承诺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完整。4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起90天。5报价修正如报价出现修正,报价人按采购文件规定书面确认。6最终报价折扣率最终报价折扣率是固定且是唯一的,报价折扣率不超过100%。7联合体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2.响应文件澄清2.1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供应商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启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供应商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磋商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进行最终报价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最后报价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3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性情形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详细评审采购包1(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24.0分技术部分46.0分报价得分30.0分技术部分施工方案 (16.0分)综合本项目特点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协调管理方案、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6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 (15.0分)针对项目特点,从人员安排(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等)、设备材料选用及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5.0分)针对项目特点,从人员安排(安全员)、机械设备定期检查(保养或保修)、设备材料选用、检测及堆放保管、施工方法、安全运输、安全知识宣传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确保实现工程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目标。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5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商务部分体系认证 (5.0分)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须同时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证书处于过期、撤销、注销或暂停状态的,该证书不得分。上述证书如因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未能获得的,可对应得分。同类项目业绩 (6.0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文件未明确签订时间则视为无效), 供应商完成的装修、市政、水电、消防、防水,以上5种工程项目情况。每具备1种项目业绩得1.2分,满分6分 。 注:须提供合同(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种工程项目提供多份业绩的,最多按一份计分;同一份业绩如涉及多种工程的,可同步按不同类型工程业绩的要求给分。工程项目经理及施工队伍综合素质评价 (13.0分)(1)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且提供证书扫描件及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得5分,否则不得分。 备注:职称证书按以下要求提供: (1)须同时提供: ①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②提供官网证书查验截图(访问www.12333.gov.cn网页,进入“在线服务”的“人才人事”板块使用职称查询平台。如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初级、中级专业职称,职称信息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网站(http://www.cpta.com.cn/certQuery.html)查询)。如部分职称证书超出网站查验范围无法提供截图的,则供应商则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函,未提供不得分。 (2)如果职业资格证书按人社部门规定可对应上述专业职称的,供应商则提供以下三项材料:a.人社部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对应上述专业职称的规定,并对相关规定作标识(如用红色方框标识);b.提供符合人社部门规定对应职称条件的证明材料。c. 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2)委派负责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包括①施工员 ②安全员③质量员④材料员⑤资料员的岗位培训合格证(或上岗证)及2025年10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含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的复印件,每提供一类人员得1.6分(同一人不重复计分),最高得8分。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相关规定,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30.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20%为报价最低,评标基准价为20%,得满分 10 分。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6.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谈判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谈判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谈判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7.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1)评审期间,供应商没有按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响应、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响应的。(4)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合同书格式(工程类)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注:合同格式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合同书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承包单项金额为10万元以下的零星修缮工程(包括:建筑、装修、安装、水电、消防、校内道路、防水防腐保温、等项目的维修及小型改造),本工程实行总价控制,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乙方按甲方要求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竣工验收、包竣工图纸资料编制等。1.4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结算金额累计达到198万元为止。1.6工程质量:合格。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2.甲方工作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3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5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4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之日起计算,修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6.1付款方式:(一)付款条件1.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支付,具体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支付时间。2.办理支付工程款时,成交人需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3.成交人在合同签订时支付项目总预算的3%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当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出现违约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根据整改通知书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扣除违约金,成交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如在服务期结束满一年后且成交人无违约行为,经成交人申请采购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成交人应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不得以采购人是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任何农民工工资;如有违反,除应立即付清拖欠工资外,另应按每次10000元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二)预付款1.自合同生效之日,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预付款支付书面申请,并同步提供合同金额30%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及预付款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等额,有效期至预付款全额抵扣完毕后30日;预付款保函自预付款全额抵扣完毕且无任何索赔事项后,采购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原件);采购人在收到上述完整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及支付手续,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合同履行过程中,无论各种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成交供应商需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10日内无条件退还已收取的该预付款(已抵扣的款项除外)。2.预付款抵扣规则:采购人对当期应付结算款,实行预付款优先全额抵扣原则。先将当期应付结算款全额冲抵未抵扣完毕的预付款,冲抵后有剩余的预付款,结转至下一结算周期继续抵扣;当期应付结算款冲抵预付款后仍有余额的,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工程发票后10个工作日支付该部分剩余款项。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2.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7.2.2乙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乙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7.3.1本合同属总价控制、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7.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3)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变更不做价款调整。7.4调整方法:7.4.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4.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7.5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5.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5.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7.5.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与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Ⅰ、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Ⅱ、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Ⅲ、按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7.5.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7.5.5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不计取。7.5.6其他(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10奖励和违约责任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2)办理清算;(3)办理公司的重整;(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11争议或纠纷处理11.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1.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12不可抗力12.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13其它约定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乙方(盖章):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日期:附件政府采购专项统计表—绿色建材采购13表单位:万元项 目行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数量比重(%)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金额比重(%)123456合计1必选类绿色建材主体和地基基础材料钢结构构件2混凝土结构构件3预拌混凝土4预拌砂浆5钢筋6围护结构材料门窗7保温隔热材料8建筑装饰装修材料隔墙材料9涂料10砌体材料11外墙板12防水卷材13防水涂料14防火涂料15刚性防水材料16项 目行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数量比重(%)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金额比重(%)123456围护结构材料防腐材料17硅酮密封胶18其它密封胶19遮阳产品20混凝土结构外防护材料21建筑结构加固胶22工程修复材料23纸面石膏板24吊顶材料25泡沫铝板26其他隔墙隔断材料27墙面陶瓷砖(板)28空气净化材料29反射隔热涂料30项 目行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数量比重(%)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金额比重(%)123456可选类绿色建材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壁纸壁布31石材32镁质装饰材料33镀锌轻钢龙骨34重组材35地面陶瓷砖(板)36木地板37竹集成材地板38竹材饰面木质地板39弹性地板40透水铺装材料41卫生洁具42五金配件43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44项 目行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总数量绿色建材采购数量比重(%)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总金额绿色建材采购金额比重(%)123456设施设备管材管件45阀门46中水处理设备47净水设备48软化设备49雨水回收系统50二次供水设备51冷热源设备52通风系统设备53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54电气照明55高低压配电柜56母线槽57其他5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6.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6-16147采购项目编号:GPCGD261180GC089J所响应采购包:第包(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响应承诺函二、首轮报价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响应保证金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一、承诺函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监狱企业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十六、供应商业绩情况表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二十、各类证明材料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五、附件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响应承诺函致: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你方组织的“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PCGD261180GC089J],我方愿参与响应。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广东省城市技师学院2026年度零星修缮项目”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响应的一切事宜。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磋商文件提供全部标的的磋商总价详见《首轮报价表》。(二)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成交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启日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回响应或成交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磋商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响应。(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磋商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一)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二)供应商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成交,将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磋商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磋商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二:首轮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首轮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首轮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响应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采用电子响应的项目无需编制该表格,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响应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采购包: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供应商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4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格式六:(供应商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零星修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