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保安服务招标公告(太原市第五中学校2026)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291
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
预算金额(元):1110000
最高限价(元):11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保安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全面保障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邮电校区、龙城校区、羊市街校区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实现校园24小时封闭式管理、全天候巡查值守、全区域隐患防控,承担各校区门卫守护、定点巡逻、秩序维护、应急处突、安全隐患排查等安保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 15:00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第五中学校
地 址:太原五中青年路49号
联系方式:0351-4092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系方式:0351-2772683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邸明、武玲、王敏丽、梁杰
电 话:0351-2772683
附件信息:
5中保安服务招标文件5.12.docx200.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5月12日 17: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02日 15:00
开标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11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邸明、武玲、王敏丽、梁杰
项目联系电话
0351-2772683
采购单位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五中青年路4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1-4092456
代理机构名称
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1-2772683
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291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5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合同原则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2日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1992026CGK00291项目名称: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预算金额(元):1110000最高限价(元):111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数量:预算金额(元):11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全面保障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邮电校区、龙城校区、羊市街校区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实现校园24小时封闭式管理、全天候巡查值守、全区域隐患防控,承担各校区门卫守护、定点巡逻、秩序维护、应急处突、安全隐患排查等安保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有***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2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2日15:00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太原市第五中学校地址:太原五中青年路49号联系方式:0351-40915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27层联系方式:0351-2772683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项目联系人:邸明、武玲、王敏丽、梁杰电话:0351-27726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2.3现场考察否是答疑会否是3.6.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否是1、保证金:11100元;2、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3、账户信息:公司账号:141000231012016000290 公司全称: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银行行号:301161000199 4.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2投标人现场出席不要求要求4.3评标委员会现场出席要求不要求,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评审4.5.7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人6.2.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政府采购政策1、涉及节能、环保产品的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和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货物中有强制节能产品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2、涉及正版软件的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4、涉及小型、微型企业参加评审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涉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评审的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三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6、涉及监狱企业参加评审的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属于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投标人投提供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对投标人的报价给予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投标人应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8.2所属行业本次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3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中标人与招标人所签订的合同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8.4分包不允许分包8.5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1、总则1.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定义1.2.1“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机构。1.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义务。1.2.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1.3合格投标人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1.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以下规定:1.3.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1.3.2.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1.3.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1.3.2.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4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4.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4.2投标人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1.4.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4.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1.6质疑1.6.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电子形式在政采云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6.1.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6.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未参与上述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提出质疑。1.6.2采购人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电话:0351-4091550通讯地址:太原五中青年路49号1.6.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信息:方式:线上联系部门:项目三部联系电话:0351-2772683通讯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1.6.4质疑应当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下载。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6.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6.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6.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6.4.4事实依据;1.6.4.5必要的法律依据;1.6.4.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质疑应明确阐述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2.1.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1.2投标人须知;2.1.3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1.4商务、技术要求;2.1.5合同原则;2.1.6投标文件格式。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标前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7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要求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获取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逾期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2.5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3.1.1资格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3.1.2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声明书(3)保证金缴纳凭证(4)投标项目明细清单(5)商务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项目方案;(8)正版软件承诺(若有)(9)信息安全产品说明(若有)(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有)(11)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1.3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5)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6)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电子文件,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3.1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3.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3.4投标文件的签署3.4.1投标人应按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顺序,以及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4.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5投标报价3.5.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3.5.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及其验收所发生的一切成本、保险、税金和利润等)。3.6投标保证金3.6.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6.2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3.6.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7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3.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7.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7.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7.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8投标无效的情形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8.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8.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8.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8.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8.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8.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8.7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3.8.8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3.8.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8.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报价的;3.8.11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3.8.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3.8.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开评标程序4.1组建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组织开标程序采购代理价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和程序,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是否要求现场出席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4.2.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4.2.3投标人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要求解密投标文件,同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合同服务期等内容。4.2.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4.3组织评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到评标现场参加评标活动。4.3.1按规定统一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4.3.2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宣布评标纪律,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3.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委员会应当回避情形;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4.3.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3.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及质疑答复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4.3.6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评标资料进行签字确认。4.3.7核对评标结果。发现评标委员会存在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可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4.3.8评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4.4投标人资格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4.5评审程序4.5.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4.5.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4.5.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5.4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4.5.5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5.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4.5.6.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4.5.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5.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5.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单位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5.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5.8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4.6评审原则4.6.1评标委员会必须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4.6.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4.6.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5、确定中标人的原则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5.2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5.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5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6、合同授予6.1签订合同6.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按政府采购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1.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中标无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6.2履约保证金6.2.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7、合同款的结算合同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合同款打入中标人帐户。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格式要求进行编制《中小企业声明函》7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8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如有)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合格投标人”规定的未在以上部分体现的其他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声明书投标文件中声明书盖章签字齐全2商务资信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代表的证明盖章签字齐全3商务资信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4商务资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5商务资信服务地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邮电校区、龙城校区、羊市街校区6商务资信款项支付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7技术要求投标方案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8技术要求采购需求未与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偏离、符合带“*”号实质性指标9报价要求对供应商提供报价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1.提供报价未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情形;2.报价内容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报价内容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预算金额等情形的,响应无效;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三)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一、价格部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二、商务部分(10分) (由评标小组共同认定)1、合同执行能力、业绩情况(10分)提供近三年(2023年6月至今)同类保安服务业绩,单个有效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每提供一项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0分。注:(1)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包括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项目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2)提供的业绩合同仅指报价人自身的合同业绩,即合同业绩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报价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三、服务部分(80分) 技术部分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理解,制定完善的整体服务措施及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②服务内容响应程度及时效;③项目管理机构及安保工作方法与流程;④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及处理方法;⑤执勤方案、绩效考核、安保工作资料的记录、汇编及移交各项管理措施方案。 注: 以上内容中缺少1项内容扣3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中①②③④⑤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 “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15分安保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理解,制定完善的安保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岗位设置及布局②安防巡逻③治安维护④车辆管理⑤监控室管理工作⑥投诉处理⑦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保障方案⑧安保人员的培训方案等8方面, 以上内容中缺少1项内容扣3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中①②③④⑤⑥⑦⑧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 “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24分队伍规范管理方案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队伍规范管理方案,①队伍人员管理②考勤③交替班④人员更换⑤人员考核等5个方面,以上内容中缺少1项内容扣3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中①②③④⑤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2分,内容存在偏差扣1分。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 “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15分内部管理制度①内部管理制度的前瞻性、针对性②规章制定严谨细致③关键节点和操作流程④制度设计合理周全等4个方面,以上内容中缺少1项内容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中①②③④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内容存在偏差扣0.5分。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 “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8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装备及服装等的配备方案服务期间所需的属潜在投标单位自行配备的各种设施、设备、安保材料、服装费用、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等, ①设备配备齐全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且合理有针对性的得6分; ②设备配备基本满足采购需求,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 ③设备配备有欠缺,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 ④未提供的不得分。6分应急处置措施方案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处置措施方案①对突发火灾、盗窃、破坏、事故的应急处置②暴力事情的发生③突发事件处置等3方面的问题分析及处理预案,以上内容中缺少1项内容扣2分(其中“项”指上述条款中①②③条内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内容存在偏差扣0.5分。 “内容存在缺陷”是指生搬硬造;或引用标准错误;或表述错误;或内容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或对采购需求理解混乱;或内容凭空编造、存在逻辑漏洞。 “内容存在偏差”是指存在与项目需求明显无关的文字内容;或内容虽阐述但未贴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夸大情形以及内容;或出现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内容虽阐述但不全面等内容。6分服务承 诺依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相关要求所做的服务承诺进行进行综合评审:①服务承诺合理完善全面得6分; ②服务承诺较合理完善得5分; ③服务承诺基本合理完善得3分;④服务承诺简单得1分; ⑤不提供者不得分。6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1分值构成2.1.1资信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服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资信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服务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2.3.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1.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2.3.1.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1.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2.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2.3.2.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2.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3.2.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2.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2.3.4.1投标人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4.2投标人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2.3.4.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3、评分结果3.1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3.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3投标人得分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得分=(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全面保障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邮电校区、龙城校区、羊市街校区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实现校园24小时封闭式管理、全天候巡查值守、全区域隐患防控,承担各校区门卫守护、定点巡逻、秩序维护、应急处突、安全隐患排查等安保服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110000元最高限价:□无☑有,最高限价金额1110000元(92500元/月)。二、采购说明投标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负责落实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保证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本着服务校园及师生的切实需要,做到时时刻刻有人巡,时时处处有人管的原则,委托第三方配置保安人员对各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发放。中标人须自行为拟投入人员配备制服、武装带、肩灯、强光手电、钢盔、防刺服、反光背心、防割手套、钢叉、防暴盾牌、防爆棍等装备。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或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安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中标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缺陷、制造质量问题、安装不当以及后续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三、落实政策1、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专门面向非专门面向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四、采购要求(一)服务内容及范围序号校区服务内容及范围1青年路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位于太原市青年路49号,学校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万余平方米。单体建筑6幢,分别为一号学生公寓楼、二号学生公寓楼、逸夫堂、艺体楼、实验楼、勤勉楼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正门、北门、南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室外环境、公寓楼、逸夫堂、艺体楼、实验楼、勤勉楼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龙城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龙城校区)位于太原市龙城南街以南、唐槐路以西、尚悦路以东、龙锦街以北,校园占地面积约174亩,总建筑面约10万平米,单体建筑8幢,分别为综合楼、食堂、宿舍楼、国际部教学楼、初高中部教学楼、体育馆、报告厅、地下车库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龙城校区北门、南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校区龙城室外环境、综合楼、食堂、宿舍楼、国际部教学楼、初高中部教学楼、体育馆、报告厅、地下车库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3羊市街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羊市街校区)占地面积约8亩、总建筑面积约7000余平方米.单体建筑5幢,分别为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宿舍楼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羊市街校区)校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羊市街校区)室外环境、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宿舍楼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邮电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邮电校区)占地面积约5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余平方米.单体建筑2幢,分别为教学楼、办公楼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邮电校区)校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邮电校区)室外环境、教学楼、办公楼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二)人员要求1、拟投入保安人员须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学习、观察、表达、判断、应变、沟通和执行能力。年龄18-58周岁,须持《保安员证》,热爱本职工作。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满足以上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将拟投入的保安人员信息报采购人审核。(三)基本要求1、中标人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对服务过程中所引发的事故及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全权负责。2、中标人须提供健全的服务方案,制定人员考核制度,确保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3、拟投入本项目保安人员须认真执行采购人与中标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采购人的指导、监督与考核。4、拟投入本项目保安人员在采购单位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与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负责所有人员病、老、伤、残、亡的善后处理,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加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素质,不得因任何原因在采购单位范围内聚众闹事,如发生此情况后,中标人应立即处理。对身体状况欠佳、自身素质低劣、服务态度差、不遵守采购单位规定、违纪违法的人员,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上岗,中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与此类人员的用工事宜。5、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对所提供服务质量的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6、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事宜,中标人需积极配合完成。(四)岗位职责1、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1.1对学校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有全部的责任以及负责对秩序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落实。1.2认真贯彻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保安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和文明服务的行为规范。每周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列队,跑步等体能训练,提高全体保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1.3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总结分析当前安全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情况。1.4不定时检查各岗位值班情况,纠正保安人员的违规行为。1.5制定、完善各项保安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切实做好设施设备巡查等安保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1.6合理安排重大节日、重要接待任务的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并在现场值守,进行督导。1.7须保持24小时手机通畅,及时关注微信、对讲机等。2、门卫岗2.1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离职守,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仔细记录值班情况。2.2实行严格的校门管理制度,外来人员需经门卫登记、核实身份无误后方可进入校园。2.3学生应按时到校、离校,特殊情况需经班主任、政教处同意并开具证明。放学后,学生应及时回家,不得在校园内逗留。2.4外来车辆需核实无误后在指定时间内方可进入校园,并按规定停放。校内车辆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5学生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送交班主任教育。2.6校外人员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送交学校或有关部门处理。2.7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如发现违规行为,保安应及时制止并陪同护送其马上离校。2.8制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小商贩、精神病患者、拾荒、寻衅滋事等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格控制学校财产外流,对携带学校公用物品出校门的,应有学校有关领导签字或盖章的出门条;搬运私人物品的,应有主人随行并在门卫值班记录上签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2.9值班人员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开门、锁门(以学校作息时间表为准),并配合值日领导和教师做好维持秩序工作。在上学、放学、家长会等车流量高峰期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2.10做好值班室内外卫生,确保良好的值班环境,保持校门口、保卫室周边整洁卫生,保卫室内物品摆放整齐。2.11学生上下学时间必须到指定护学岗,护岗时间:6:50-7:2012:00-12:2013:50-14:2020:30-20:5021:50-22:20。2.12护岗期间学校大门两侧各一人,学生车棚一人,面向马路,必须佩带防护应急装备手持器械。2.13起降安全防护桩时保安人员必须站到防护桩前,确保安全无人时升降。2.14保安员应当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等治安工作,防止侵害采购人及学生等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维护秩序。2.15随时接受学校和上级督查。3、巡逻岗3.1保安人员应定时对校园进行巡逻,确保无安全隐患。3.2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和影响治安秩序的异常情况、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处理。3.3制止未经批准,随意在校园内张贴广告和其它宣传的行为,发现有煽动闹事、反动政治色彩的宣传品,应及时向学校报告。3.4对打架斗殴的行为劝阻制止,控制事态发展。3.5对校园内的可疑人员进行盘查询问,阻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3.6检查各楼宇门窗,及时检查、处理治安漏洞和隐患。3.7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等不受人为损坏。3.8防止外来因素影响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秩序。3.9学生每日早操、晚回宿以及三餐时间在指定位置设应急加强岗位。3.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五)工作纪律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管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军事训练,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2、严禁泄漏、出卖机密,严禁侵犯个人隐私,严禁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维护集体利益和声誉。3、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严禁扣押他人证件、财物,严禁参与追索债务,严禁采用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理冲突。4、严禁违法乱纪、监守自盗,收缴物品要及时上报。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严禁敲诈勒索、吃拿卡要、贪污受贿、侵犯群众利益,严禁私自挪动、使用他人和采购单位物品。5、保安人员实行军事化管理,必须服从命令、服从管理、听从指挥、服从调动,必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不准搞内斗,不准造谣惑众、搬弄是非。6、文明执勤,上岗期间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执勤中态度和蔼、以理服人。在工作期间,无论发生任何情况,都不准争吵、辱骂、斗殴。受到刁难或羞辱时,要冷静应对。确实无法处理的事情,应迅速报告队长。如遇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甚至态度蛮横、动手打人者,应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将肇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7、因保安内部矛盾引发的冲突,必须逐级汇报解决,不得私自解决,由此引发的事故损失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8、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误班误岗、弄虚作假,不准打盹、看书报、玩手机、吸烟、聊天、吃东西,不准倚靠坐卧,不准讲脏话、耍特权、仗势欺人,不准在岗前或工作期间饮酒、酗酒、赌博、打架,不准滥用防卫工具,不准为非法活动提供保护。9、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坚持谁丢失谁负责、谁损毁谁赔偿的原则。*五、服务期限一年。*六、服务地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龙城校区、羊市街校区、邮电校区)。七、验收事项1、验收主体采购人2、验收方式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按月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3、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按月进行考核,列明各项标准的考核情况及总体评价,由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共同签署。4、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购合同约定及投标文件响应的全部内容。5、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八、售后服务要求1、接收和受理采购人对保安服务的意见;2、处理各类投诉,第一时间反馈;3、负责回访、了解甲方需求。九、培训要求中标人负责建立岗前安全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十、付款方式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按月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十一、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中标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后,一次性足额无息返还。(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十二、其他要求1、学校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并承接的大型考务或学校重大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拟投入本项目的保安人员应积极配合学校分管部门的协调与调动。2、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一经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工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因素等为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予调整。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期限。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到一切风险及不可预见性费用,报价中视为已包含此部分因素。合同总价在本合同期内不随市场价格的变化及政策的改变因素而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投标人在投标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投标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再予以考虑。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一、考核目的:为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规范化管理,提升采购人及师生等各方面的满意度,制定本考核办法。二、考核方式:1、随机抽查。中标人对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日常抽查,须接受采购人及师生对所提供服务质量合理建议和投诉,发现问题随时记录并整改。2、定期检查。采购人每月月底对中标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汇总打分情况及时反馈服务项目负责人。三、计分办法:(一)每月对各项服务内容的考核实行分别计分方式,计分主要依据岗位职责及标准。此外,凡出现以下情况予以累加扣分。1、被采购人抽查发现存在管理漏洞,并下达整改通知单的,每次扣1—2分;2、存在突出管理问题或未能及时整改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3分;3、被投诉存在管理服务问题,经查属实的,每次扣1—2分。4、造成安全等事故问题的对应项目不得分。(二)考核评分结果运用每月的计分分值作为结算服务费的依据。1、月计分分值95(含)分以上的,全额支付服务费用。2、月计分分值80-95分以下的,推迟发放当月服务费,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发放当月服务费。3、月计分分值80(含)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或连续两个月考核分值80分以下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第五章合同原则(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为准)甲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互利原则的基础上,自愿签定本合同。一、服务内容及范围序号校区服务内容及范围1青年路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位于太原市青年路49号,学校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万余平方米。单体建筑6幢,分别为一号学生公寓楼、二号学生公寓楼、逸夫堂、艺体楼、实验楼、勤勉楼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正门、北门、南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室外环境、公寓楼、逸夫堂、艺体楼、实验楼、勤勉楼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邮电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邮电校区)占地面积约5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00余平方米.单体建筑2幢,分别为教学楼、办公楼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邮电校区)校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邮电校区)室外环境、教学楼、办公楼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3龙城校区太原市第五中校(龙城校区)位于太原市龙城南街以南、唐槐路以西、尚悦路以东、龙锦街以北,校园占地面积约174亩,总建筑面约10万平米,单体建筑8幢,分别为综合楼、食堂、宿舍楼、国际部教学楼、初高中部教学楼、体育馆、报告厅、地下车库等。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龙城校区北门、南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校区龙城室外环境、综合楼、食堂、宿舍楼、国际部教学楼、初高中部教学楼、体育馆、报告厅、地下车库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羊市街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羊市街校区)占地面积约8亩、总建筑面积约7000余平方米.单体建筑5幢,分别为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宿舍楼等。主要建筑为教学楼、男生宿舍、女生宿舍小院、女生宿舍小二楼以及操场等配套建设。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以及主管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有关管理规定,拟派保安人员完成校区门卫守护、巡逻、公共场所秩序维护等安全保卫工作。1、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羊市街校区)校门提供24小时安全保卫服务。2、为有效增强安保工作,须对太原市第五中学校(羊市街校区)室外环境、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宿舍楼等区域进行定时巡逻、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二、合同履行期限:。备注:如下一年度此服务项目资金未落实或未有服务方进入,乙方需提供延期服务。如有政策对工资、社保、服务标准等进行调整或市场发生显著变化时,在延期费用支付时可作为考虑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对服务费作调整。经甲方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后凭考核表按月支付。如合同到期,经甲方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三、保安人员数量、服务地点1、乙方向甲方配备保安人员名,青年路校区名,邮电校区名,龙城校区名,羊市街校区名。2、服务地点:。3、工作时间:。四、保安员的选用乙方向甲方配备保安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学习、观察、表达、判断、应变、沟通和执行能力。身体健康,品行良好,保安年龄18-58周岁;(二)热爱本职工作,不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保安员的情形;(三)经过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取得《保安员证》。五、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采用款方式,每月之前支付上月服务费。全年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每月保安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元)。3、甲方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后,甲方将保安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称职的保安人员,甲方未与乙方协商不得私自调换保安人员,若需调整,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2、甲方应积极支持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配合。3、支持、确定保安员贯彻执行服务区域内各项安全操作规范制度,教育本单位职工接受保安检查管理。4、甲方有权对保安员进行合理询问,检查是否执行岗位服务内容。5、甲方根据实际用人情况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要求乙方进行调整。6、甲方每月对保安人员进行考核。7、乙方保安员在指派到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死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的用人需求,为甲方提供符合条件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并持有保安员证。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保安人员人事档案、保安员证、保安员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2、乙方应遵照《劳动合同法》,与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安人员提供保险、法定节假日休息等福利。3、满足甲方保安人数和服务质量要求,经甲乙双方安保负责人确认。乙方对于不称职的保安人员应及时调换。乙方对配备的保安人员明确说明执勤内容、范围和要求。4、乙方保安人员在甲乙双方确认的区域内,实施门卫服务、巡逻服务、守护服务、车辆指挥管理,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安全行为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的工作,维护甲方正常生产工作秩序。5、保安人员应做好服务区域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服务区域内的巡视,防止服务区域内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丢失;根据甲方不同区域的不同特点,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如遇紧急事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6、乙方保安队长应每日就日常性工作与甲方保持联系,对当日工作进行汇报总结。7、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对乙方岗位人员进行临时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8、乙方有权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服务跟踪和管理,甲方应予以配合。9、乙方向甲方配备的保安人员应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日常管理、岗位调动、工作考核,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10、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11、乙方拟投入的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证据。12、对发生在保安执勤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已应送公安机关或协助人民警察处理。13、乙方应给全体保安人员做好定期体检工作,并全部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八、监督管理和考核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管,依据《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九、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补偿。3、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4、乙方及其保安人员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若发生5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十、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所产生的影响。3、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出具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文件。十一、其他约定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1乙方为其配备保安人员不具备相关规定的资质,经协商后,仍不调换的;2.2乙方保安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害的;2.3发生前款情形的,乙方仍不予调整保安人员的;2.4其他严重损害甲方权利的情形。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3.1甲方在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情况下拖延支付保安服务费的;3.2甲方指派乙方保安人员到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地方工作的;3.3甲方指派保安人员实施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干扰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秩序或者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3.4其他严重损害乙方权利的情形。4、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乙方提供的最终项目(服务)方案必须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致,如评审时乙方有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以答复澄清事项文件为准。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7、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诚信履行相关义务。十二、本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如有);3、投标文件;4、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合同的其它附件。十三、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资格文件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资格文件投标人(盖章):地址:时间:资格文件目录(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8)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提供投标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致: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中标,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致: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有履行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中标/成交,我方将按我方投标文件承诺,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承诺函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本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造假行为。如有违反,愿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无违法记录声明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报价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文件第二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七)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其他特定资质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八)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一、按照本文件第二章“合格投标人”规定的未在以上部分体现的其他资格条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2:商务及技术文件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盖章):地址:时间: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1)投标人代表的证明(2)声明书(3)保证金缴纳凭证(4)投标项目明细清单(5)商务响应表(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7)项目方案;(8)正版软件承诺(若有)(9)信息安全产品说明(若有)(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若有)(11)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1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一)投标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投标人住址)的(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投标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二)声明书格式声明书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天。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保证金缴纳凭证(四)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投标项目明细清单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备注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盖章):日期:(五)商务响应表商务响应表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款项支付方式……投标人(盖章):日期:(六)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服务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4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盖章):日期:(七)项目方案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实施方案、队伍规范管理方案、内部管理制度、针对本项目拟投入装备及服装等的配备方案、应急处置措施方案、服务承诺等。格式自拟。(八)正版软件承诺正版软件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九)信息安全产品说明信息安全产品说明如产品为信息安全产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十)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本投标人现参与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所供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日期:(十一)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投标人业绩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单位采购单位联系人采购单位联系电话同类项目指:保安服务业绩(十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3:报价文件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报价文件投标人(盖章):地址:时间: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5)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6)创新服务明细表(若有);(一)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总报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合同履约期限:投标人(盖章):日期:(二)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太原市第五中学校单位的_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五)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太原市第五中学校单位的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保安服务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六)创新服务明细表创新服务明细表货币: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创新服务价格合计:说明:(1)投标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为创新服务,需填写此表后,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投标人(盖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