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用吊桥招标公告(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2026)
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P52270020260004JU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1005
预算金额(元):975000.00元
最高限价(元):975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25
预算金额(元):9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5月20日 23时59分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0时30分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办理入场登记和 CA 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到达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854-8258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
传真:
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
联系方式:0854-828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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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pdf
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CZB2026022HW(二次)采购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代理机构: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CZB2026022HW(二次)采购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代理机构: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05月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贰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磋商文件,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总则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磋商文件概要5、响应文件的递交6、响应文件无效情形7、磋商保证金8、质疑及投诉9、代理服务费10、报价说明11、成交和合同第三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清单2、技术参数指标3、商务要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总则2、评审办法及原则3、磋商程序4、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敬告:1、请各供应商在磋商前认真阅读并理解本文件2、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代理机构磋商文件,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参加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CZB2026022HW(二次)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1005预算金额(元):975000.00最高限价(元):975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数量:25组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采购清单所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备注:/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磋商文件,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公告期限磋商文件,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到达开标现场。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联系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联系电话:0854-8258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联系方式:0854-828390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联系电话:0854-8283909磋商文件,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条款名称说明与要求1.1采购人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电话:0854-825812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电话:0854-82839091.3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1.4项目编号JCZB2026022HW(二次)1.5项目类型货物类1.6标的所属行业制造业1.7预算金额975000.00元1.8▲报价说明1、最高限价:975000.00元;2、供应商不得以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报价,否则报价无效。1.9▲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采购清单所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1.10▲质量保证期1、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和运行48小时后进入质保期,产品的质保期不得低于2年。供应商承诺优于此要求,以供应商承诺为准。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对所投产品进行更换,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1.1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所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原有利旧医用吊桥的拆卸和安装调试服务。1.12▲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1.12▲供应商资格条件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特殊资格要求:无。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声明函,格式自拟)(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4)被责令停业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3踏勘现场不组织1.14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5▲供应商的选择性方案供应商不可以递交备选方案。1.1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如因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按照相关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其响应无效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7▲响应文件递交1、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1.17▲响应文件递交2、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18▲响应文件份数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壹份(格式为.QNTF格式,制作及上传: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黔南州)(http://www.qnggzy.cn/)→下载中心→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开评标相关材料→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2、备用的非加密电子光盘响应文件贰份(.nQNTF格式,仅限于解密失败时使用,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竞标将被否决。)1.19▲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标记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须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1.20响应文件的返还进入评审阶段后响应文件不予返还。1.21▲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1.22▲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元):5000.002、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2026-05-1300:00:00至2026-05-2610:30:003、磋商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入/电子保函注意:①磋商保证金必须从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基本信息中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不能打印保证金收据,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黔南州)(http://www.qnggzy.cn/)→下载中心→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运行流程。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磋商保证金保险单”或“电子磋商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③保1.22▲磋商保证金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供应商均不相同)。4、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响应文件开启1、宣布会议纪律;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代表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已递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24▲资格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本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25评审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3、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26成交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告知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27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相关公告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上进行发布。1.28政府采购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须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1.28政府采购合同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29▲磋商费用1、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由于自身参加本项目磋商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30履约保证金无1.3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1.3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1.33▲合同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自行约定。注: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如与磋商文件正文中内容不相符时,以本表内容为准!②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2、总则2.1名词解释2.1.1“采购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2.1.2“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2.1.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项目磋商、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4“磋商小组”:是依法组建,负责本次磋商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1.5“成交供应商”:经合法竞争性磋商程序评选出来的供应商。2.1.6“货物或服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或货物等。2.1.7“合同履约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按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期限。2.1.8“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1.9“磋商保证金”:是指按照采购项目总预算一定比例的,要求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之前缴纳的金额,用于规避采购人在本次磋商项目中可能因供应商行为而蒙受的风险。2.1.10“磋商文件、采购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修改通知。磋商文件,102.2适用范围2.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2.2.2采购人、供应商及相关当事人适用本文件。2.3应遵循的原则2.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3.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2.3.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2.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2.4.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等必须符合国家和该行业现行的规定。2.4.2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3进口产品报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整体产品,不含零部件)。2.5知识产权声明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本项目的响应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发生其他方指控磋商采购人侵权,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2.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4.1语言和计量单位响应文件和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磋商文件,11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文件及证明资料:4.2.1资格部分(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4)信用记录承诺书(5)磋商保证金凭证(保函)(6)供应商声明函4.2.2商务部分(不限于)(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实质性响应偏离表(5)售后服务方案4.2.3技术部分(不限于)(1)技术(参数)偏离表(2)拟投产品符合性证明材料4.2.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4.3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4.4响应文件编制注意事项4.4.1响应文件应逐页标注页码并提供目录(图页及图纸、法律文书除外),响应文件的封面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响应文件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文件,124.4.2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可以手写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4.4.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磋商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4.4.4供应商必须对本磋商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且每一项要求给予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4.5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图片、扫描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如不能有效辨认其证明材料一律视为无效。4.4.6供应商须确保响应文件中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一律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4.5响应文件有效期4.5.1响应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响应文件无效。4.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接受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磋商文件概要3.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3.2.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磋磋商文件,13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备约束力,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2.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黔南州)(http://www.qnggzy.cn/)上发布更正公告。所有供应商有义务定期登录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公告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密切关注。3.2.3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当前后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迟发出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为准。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要求5.1.1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http://www.qnggzy.cn/)。5.1.2供应商应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非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3采购代理机构因修改磋商文件,可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截止时间为准。5.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5.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再次递交完成。5.2.2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从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终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无效情形6.1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响应文件无效,按无效文件处理6.1.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6.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6.1.3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磋商文件,146.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6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的;6.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小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6.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6.2.4不同供应商的主要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2.5不同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特征码异常,即硬盘序列号、计价软件加密锁号、CPU序列号、网卡MAC地址任一项异常一致的;6.2.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2.7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账户转出。6.3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6.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6.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3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未达到规定数量的;6.3.4因出现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7、磋商保证金7.1磋商保证金交纳7.1.1磋商保证金须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缴纳凭证作为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凭证。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1.2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7.1.3通过金融服务平台开具电子保函的,开具保函完成后自行下载打印的“磋商保证金保磋商文件,15险单”或“电子磋商保函凭证”作为交纳保证金的依据。7.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条件7.2.1本项目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并按照《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及时清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供应商)原交纳账户。7.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供应商,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供应商在参与磋商活动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在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缴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供应商相互串通,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7)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明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质疑及投诉8.1质疑8.1.1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原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8.1.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磋商文件,1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1.3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854-8283909联系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8.1.4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8.2投诉8.2.1投诉部门:黔南州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电话:0854-82223768.2.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9、代理服务费9.1收取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房〔2011〕69号)文件,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对照下表按分级累进方式下浮50%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项目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万元及以下1.48%1.48%0.98%磋商文件,179.2支付方式单位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都匀城中支行账号:52001654036052502700注:成交供应商在签收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10、报价说明10.1报价填报10.1.1供应商的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单位填报。10.1.2报价应包括设备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如有)、验收费、原有利旧医用吊桥的拆卸和安装调试费、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错算、漏算的费用均认为已包括在报价中,成交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0.1.3二次报价如有调整,需列明具体采购标的调整金额。10.1.4报价一览中如果报价金额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报价无效。10.1.5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0.2报价审查10.2.1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无效。10.2.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1、成交和合同11.1成交11.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1811.1.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1.1.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11.2合同11.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1.2.2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限期内(30日)签订合同,除不可抗力外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撤销其成交通知书,并另行选择成交供应商或另行采购。11.2.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该项目分解,不得将该项目转包、分包。11.2.4采购人须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1.2.5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数据、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被拒绝。磋商文件,19第三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采购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1医用吊桥(干湿分离)25组2原有利旧医用吊桥的拆卸和安装调试30∽40组2、技术参数指标2.1主体结构与材质2.1.1吊塔主体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封闭式结构,表面环保抗菌粉末静电喷涂,具备抗菌性能。2.1.2吊塔外壳涂膜附着力优良,耐腐蚀性能满足临床长期使用要求。2.1.3★外壳防火等级达到UL94-V0级,提供检测报告。2.2承载能力与安全性2.2.1★吊塔采用高安全系数设计,最大承载满足临床使用要求,负载测试后无永久性变形或损坏,提供检测报告。2.2.2★预埋支架与基础架承载、扭矩性能满足临床安全使用要求,提供检测报告。2.2.3横梁长度2000mm~3000mm可定制,滑车移动、终端箱转动满足临床使用需求。2.2.4吊塔关节轴承运行稳定,转动部件长期使用无漂移。2.2.5功能柱箱体负载状态下结构稳定,倾角符合安全使用要求。2.3气电分离与安全设计2.3.1★功能箱内部严格气电分离,气体终端与电气元件安全隔离,分区域布置,提供检测报告。2.3.2所有气电端口均安装于气电箱(功能柱),电源线路与气源管路内藏于塔体,无外露。2.3.3★气体终端采用国标通用型,不同气体接口防误插,密封性与使用寿命满足临床要求,提供检测报告。2.3.4气体终端、医用气体软管符合医用相关标准,通过生物相容性测试。2.3.5★气体管道、负压系统气密性合格,气压试验无泄漏,提供检测报告。磋商文件,202.4电气与附件性能2.4.1★电源插座符合GB9706.1标准,配置数量满足临床使用需求。2.4.2吊塔运行噪声低,满足使用要求。2.4.3★功能柱底板具备通风结构,氧气泄漏安全防护符合相关标准,提供检测报告。2.5功能柱及附件2.5.1★功能柱为多面体设计,两侧配置导轨,可安装托盘与医疗设备。2.5.2★设备托盘为金属一体成型结构,表面平整易清洁,承载满足临床使用要求。2.5.3配置抽屉,导轨运行顺畅,承载满足使用要求。2.5.4★配置双关节阻尼可调输液臂(延伸臂),定位可靠,承载满足临床需求。2.5.5配置不锈钢输液杆、网篮、收纳盒等常规附件。2.6★配置清单区域配置项数量规格/备注干区气体终端≥6个氧气≥2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国标电源插座≥12个220V10A网络接口≥2个RJ45六类等电位柱≥2个-设备托盘2层1层带抽屉导联线/电源线收纳架1套-呼吸球囊收纳盒1个-医用气管挂钩1个-湿区气体终端≥3个氧气≥1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国标电源插座≥12个220V10A网络接口≥2个RJ45六类设备托盘2层1层带抽屉双关节阻尼可调输液臂1套含不锈钢输液杆不锈钢网篮1个-边轨式收纳盒1个-公共横梁1套2000–3000mm可定制功能柱2套干区、湿区各1套选配:患者信息显示屏1套≥15英寸磋商文件,213、商务要求3.1合同履约期限及地点3.1.1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采购清单所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3.1.2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验收标准、规范3.2.1供应商应提供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置清单、产品说明书、图纸、操作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所有外文资料须提供中文译本,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3.2.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2.3采购人需要产品生产厂家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3.2.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3.3培训要求3.3.1在设备安装后,由工程师进行应用操作培训。3.3.2需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3.3.3培训内容与课程要求:培训内容为操作以及常见问题处理,保证采购人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具备独立工作的能力。3.4售后服务3.4.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使用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磋商文件,22(2)现场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专业工程师,当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提供上门服务,48小时内无法解决问题的提供备用产品,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3)新安装设备在质保期内维修过3次仍然出现故障的供应商必须免费换新。3.4.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响应文件中列出。磋商文件,23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1、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评标标准和方法。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24小时内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2、评审办法及原则2.1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该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2.2评审原则2.2.1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磋商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2.2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评审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磋商小组成员和与评审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2.2.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磋商文件,24(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公正评审的;2.2.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价格更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价格相同的,按照先技术分后商务分更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推荐(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所投产品为相同品牌且占采购金额60%及以上的,适用本项规定)。2.2.5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拟投所有设备如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3)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磋商文件,25(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2.6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磋商程序3.1响应文件开启3.1.1宣布会议纪律;3.1.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1.3供应商代表身份验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3.1.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供应商已递交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2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对照下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磋商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及最后报价。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达到3家的,磋商工作结束。磋商文件,26资格审查表审查因素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承诺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供应商声明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收据或磋商保证金保险单或电子磋商保函凭证,加盖公章。3.3评审3.3.1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照下表所列内容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表审查因素审查标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按本项目响应文件无效情形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条款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实质性响应,不允许有偏离。技术符合性对技术参数实质性响应,允许有偏离。3.2.2异常低价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响应报价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50%;(2)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的,即响应报价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响应报价×50%;(3)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响应报价(4)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磋商文件,27供应商在评审现场30分钟内对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磋商小组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3.3澄清、说明或更正(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3.4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活动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磋商文件,28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及承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3.5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推荐一名专家主持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至少需涵盖以下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3.3.6评审复核(1)磋商小组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磋商结果及推荐排序。(2)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4、评分标准本采购项目评分由价格分值、商务分值、技术分值部分组成。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磋商文件,29评分表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分值报价分(3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F=|P/Hn|×30F:磋商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P:磋商基准价Hn:各供应商最后报价注:①拟投所有产品如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对供应商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即:投标报价-(投标报价×2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0技术分(40分)拟投设备技术参数拟投标的产品应满足采购需求所列技术参数要求,不满足将酌情扣分,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件。(1)技术参数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40分;(2)技术参数中标“★”项有偏离的,每项扣3分;非标“★”项有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①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技术(参数)偏离表”;②提供对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或官方宣传彩页或制造商技术参数确认函或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报告等),如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无法证明技术参数的符合性,按有偏离扣分。40商务分(30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承诺完善、保证措施得当(包括电话及现场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和技术保障服务、退换货服务、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应急配送时间承诺等)。根据供应商的方案进行综合性评分。(1)以上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2)以上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6分;(3)以上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2分:10商务分(30分)售后服务方案(4)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项目需求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注: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0质保期承诺拟投标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在2年的基础上增加1年得2分,增加2年得5分。注:提供制造商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不提供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拟投产品配置供应商承诺免费配备患者信息显示屏1套(≥15英寸),得5分。注: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5拟投产品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产品在三级医院销售或安装业绩,每提供1个在三级医院销售或安装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提供完整销售合同或安装合同扫描件及三级医院证明,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10磋商文件,31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参考文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磋商文件,32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磋商文件,3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磋商文件,34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磋商文件,35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磋商文件,36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磋商文件,37(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磋商文件,38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磋商文件,3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他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磋商文件,40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磋商文件,41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磋商文件,42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磋商文件,43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磋商文件,44(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磋商文件,45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磋商文件,46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47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磋商文件,4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磋商文件,49联系方式:0854-8283909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传真: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854-8258125项目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传真: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1、采购人信息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到达开标现场。1、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六、其他补充事宜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概况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投招标地项点目(的网潜址在)投:标贵人州应省在公黔共南资州源公交共易资网源上网交上易交大易厅系(统ht下tp载s:获//取gg招zy标.g文ui件zh,ou并.g于ov.北(cn京/h时al间lw2e0b2/6#年/l0o5g月in26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一、项目基本信息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项目编号:P52270020260004JU,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1005,:时间:2026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三、获取招标文件预算金额(元):975000.00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最高限价(元)975000.00元,: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标项一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数量:25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预算金额(元)975000.0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备注/: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二、申本请项人目的(资是格否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52270020260004JU,: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1005预算金额(元)975000.00元,:最高限价(元):97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数量25:预算金额(元):97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系方式:0854-8283909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传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联系方式:0854-8258125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项目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传且真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三、获取招标文件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时间:2026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1、采购人信息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到达开标现场。1、价首:次0进元入人黔民南币州(公含共电资子源文交档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售六其他补充事宜,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5个标工文作件日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投五、公告期限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地时点间:黔20南26州年公05共月资26源日交1易0时中3心0分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52270020260004JU,: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1005,:预算金额(元)975000.00元,:最高限价(元)97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数量25:预算金额(元)97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到达开标现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联系方式:0854-8258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传真: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联系方式:0854-8283909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P52270020260004JU,:项目序列号ZFCG20260511005,:预算金额(元)975000.00元,:最高限价(元)975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黔南州中医医院医用吊桥采购项目(二次),:数量25:预算金额(元)97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0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供应商,需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后才能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2、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供应商需到达开标现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地址:都匀市剑江中路32号传真:项目联系人:潘老师、李老师联系方式:0854-82581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建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都匀市迎宾路25号文峰苑1303室传真:联系人:张波、韦东霖、段元莉联系方式:0854-82839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吊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