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2026)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人)对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283790.0 元)
需求描述:
具体详见附近网上竞采文件
采购预算(元):283790.0
数量:1项
小计(元):28379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6-05-21 09: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21 11:00: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线上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以pdf格式的文档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采资格。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825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璧山区
(二)报价要求:/div>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包含项目所有费用:服务费、调研费、技术咨询费、文件编制费、工资、劳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以及专家审查费等完成本项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div>
编制服务费按进度分三次支付,所有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先行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对应款项,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 (一)合同签订生效后 ,成交供应商进场开展并提供本项目技术编制及咨询服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 (二)成交供应商提交《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评审稿)》并开展专家评审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5%; (三)本项目所有相关工作全面完成、收尾办结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联系座机:
202406250002/2026/05/12/ea2e193b70d84e70b6641330e7e43079.doc&n=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挂网稿.doc
网上竞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1.1.1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乾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一、网上竞采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四、采购有关说明-4-五、其它有关规定-5-六、联系方式-6-第二篇采购项目服务需求-7-一、项目情况一览表-7-二、服务内容要求-7-三、服务成果及质量要求-7-第三篇采购项目商务需求-9-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三、付款方式-9-四、知识产权-9-五、保密要求-9-六、其他-10-第四篇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11-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11-二、评审标准-13-三、响应无效-14-四、采购终止-15-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6-一、网上竞采费用-16-二、网上竞采文件-16-三、网上竞采要求-16-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7-五、成交通知-17-六、采购代理服务费-17-七、关于质疑和投诉-18-八、签订合同-19-第六篇格式合同2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4-一、经济部分-25-二、服务部分-27-三、商务部分-29-四、资格条件及其他-31-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6-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乾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进行网上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网上竞采。1.1.1.一、网上竞采内容序号名称最高限价(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2837901其他未列明行业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1.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4.四、采购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网上下载本项目竞采文件以及补遗等采购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线上报价1、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为准。2、线上报价要求: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以pdf格式的文档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采资格。3、本项目采用线上评审的方式。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若因文件内容模糊导致无法进行评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响应无效。(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网上竞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最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网上竞采费用:无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网上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网上竞采。(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6.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联系人:胡老师电话:15823374866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铁山路1号附4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乾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9946893004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街道港安二路48号华雄总部时代13-21.1.第二篇采购项目服务需求1.1.1.一、项目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下文二、服务内容要求(一)编制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最终规划发布名称为准):参照《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总纲》(HJ1359-2024)相关要求,起草形成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成果(名称以最终发布为准),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文本、附图附件等,并按照要求通过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衔接性审核,配合完成印发公布。(二)分年度组织开展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技术指南(修订)》(如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有新要求,从其规定),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十五五”期间每年度的规划年度监测评估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年度监测评估成果。(三)组织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技术指南(修订)》(如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有新要求,从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十五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针对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核心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的实现程度,对规划前半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及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评估,研判“十五五”后半期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按照规定格式形成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并按时提交。(四)组织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参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测评估技术指南(修订)》(如果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有新要求,从其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市级要求完成“十五五”规划总结评估工作,重点突出特色工作举措和亮点成效、规划实施存在的主要短板和问题等内容,按照规定格式形成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并按时提交。(五)采购人提出有关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三、服务成果及质量要求(一)交付的成果物要求格式规范、表意清晰、排版整齐、图文并茂,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论证,并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二)提交成果:提交成果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以上文本均为简称)。提供最终成果纸质版5份,电子版光盘1份。本项目的全部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1.1.第三篇采购项目商务需求1.1.1.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一)服务时间服务时间:5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最终提交的规划成果需满足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印发正式文件实施的需求。1.1.2.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总价包干报价。报价包含项目所有费用:服务费、调研费、技术咨询费、文件编制费、工资、劳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以及专家审查费等完成本项所需的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3.三、付款方式编制服务费按进度分三次支付,所有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先行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对应款项,具体付款节点及比例如下:(一)合同签订生效后,成交供应商进场开展并提供本项目技术编制及咨询服务,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30%;(二)成交供应商提交《重庆市璧山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评审稿)》并开展专家评审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65%;(三)本项目所有相关工作全面完成、收尾办结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费用的5%。1.1.4.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5.五、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的的技术、商业资料及工作成果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1.1.6.六、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如果有)1.1.第四篇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1.1.1.一、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一)网上竞采按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二)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网上竞采。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网上竞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2保证金本项目免收保证金。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2.符合性检查。依据网上竞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网上电子文档及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网上竞采文件要求。3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网上竞采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网上竞采内容作出响应。网上竞采有效期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三)澄清有关问题。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网上竞采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网上竞采过程中,网上竞采小组可以根据网上竞采文件和网上竞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网上竞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网上竞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网上竞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网上竞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网上竞采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网上竞采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八)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网上竞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九)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竞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竞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推荐。1.1.2.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方案(50%)20分一、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理解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方案,包含不限于项目背景理解、项目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章节缺失或不提供得0分。1、供应商提供书面方案,格式自拟。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1处“瑕疵”: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③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20分二、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项目技术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包含不限于项目基本思路,技术路线、技术要求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6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2分,章节缺失或不提供得0分。10分三、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的质量保障方案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包含不限于服务制度、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根据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8分;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5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得1分,章节缺失或不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40%)人员配置(24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类正高级技术职称得3分,在此基础上,为省级(直辖市)及以上环境规划专家加3分。本项最多得6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1人具有环保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18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专家证明材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信用平台注册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6年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企业业绩(16分)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供应商具有类似的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编制业绩的,每有1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16分。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1.3.三、响应无效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响应无效,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网上竞采。(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字、盖章。(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的平台报价与纸质文件正本网上竞采报价函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分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网上竞采。(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的服务期、质量保证期及网上竞采有效期不满足网上竞采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1.1.4.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网上竞采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竞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1.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1.1.一、网上竞采费用参与网上竞采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网上竞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2.二、网上竞采文件(一)网上竞采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采购项目技术需求、采购项目商务需求、网上竞采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响应无效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网上竞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网上竞采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网上竞采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网上竞采文件。一经进入网上竞采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网上竞采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网上竞采文件中,网上竞采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网上竞采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网上竞采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网上竞采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评审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网上竞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1.3.三、网上竞采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网上竞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网上竞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网上竞采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评审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供应商须在网上竞采平台报价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文档一份。2.在网上电子文档及纸质文件正本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1.1.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1.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竞采中心(https://xj.ccgp-chongqing.gov.cn/ge/)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1.6.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包干价人民币33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1.1.7.七、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项目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监督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1.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网上竞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网上竞采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网上竞采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网上竞采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11.1.第六篇格式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服务措施:2、质保期后服务:二、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付款方式:六、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七、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2.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加分项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2.1.一、经济部分(一)网上竞采报价函网上竞采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网上竞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网上竞采。1.愿意按照网上竞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服务,暂定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整。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我方承诺:本次网上竞采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网上竞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网上竞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竞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网上竞采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网上竞采文件规定。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网上竞采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投标总报价总计单位:元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1.2.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服务响应偏离表对于网上竞采文件的技术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采购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采购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格式自定,建议按照评审标准服务部分内容编写)1.2.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商务响应偏离表对于网上竞采文件的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序号采购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采购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商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二)商务部分加分项(格式自定,建议按照评审标准商务部分内容编写)1.2.4.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竞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果有)1.2.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