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招标公告(国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2026)



【国电投冀衡物资公司NJ2026-024】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国电投冀衡物资公司NJ2026-024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NMJJD-115226-202605-002
国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炭品种:烟煤(其他),原煤
2. 采购数量:3,000吨
3. 交货地点:河北省 邢台市 宁晋县 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纬二路东国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厂内煤场
4. 交货日期:2026-05-15 至 2026-05-24
5. 运输方式:汽运直达
6. 交货价格:包到厂价(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买方按到厂煤实际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付款之前卖方应提供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国家调整税率,以不含税单价一致为原则,按调整后税率开具),买方支付方式为结算挂账后一月内以现汇形式付清。。
二、交易平台
国家电投集团煤炭现货采购平台(https://www.spic-coalcg.com)
三、时间安排
报价截止时间:2026-05-14 12:00:00
四、质量标准
提示:
1.热值区间范围包含端值。例如:发热量典型值为2000-5500,即发热量包含2000和5500。
2.挥发分区间范围不包含端值。例如:挥发分典型值为10-48,即挥发分不包含10和48。

煤炭指标
单位
典型值
基准值
拒收值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kcal/kg
4,000-
4,000

空干基挥发份(Vad)
%
23-
-

干燥基全硫(St,d)
%
≤1.5
-

收到基灰分(Aar)
%

-

全水分(MT)
%
≤13
-

空干基内水(Mad)
%

-

粒度
mm

-

灰熔点(ST)


-

哈式可磨系数(HGI)
HGI

-

五、奖惩标准
1. 发热量考核方法
加权平均统计煤炭Qnet,ar≥ A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元/百大卡.吨;
A?kcal/kg>Qnet,ar≥ A-1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1元/百大卡.吨;
A-100 kcal/kg>Qnet,ar≥ A-2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2元/百大卡.吨;
A-200 kcal/kg>Qnet,ar≥ A-300 kcal/kg,到厂综合价 B1-0.3元/百大卡.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300 kcal/kg,按[ B1-(A前2位-C前2位)×0.2]×C÷100 元/吨,单独结算。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600 kcal/kg,按[ B1-(A前2位-C前2位)×0.3]×C÷100 元/吨,单独结算。
单批次到厂煤炭Qnet,ar C <A-1000 kcal/kg,按[B1-(A前2位-C前2位)×0.4]×C÷100 元/吨,单独结算。
2.?水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全水分,Mt> D% 时,每超出0.1%,扣0.05元/吨;Mt>D+3%,以 D% 为基准每超出0.1%,扣0.1元/吨。
3.?硫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硫分,当St,d≥E%,每超出0.01%,扣1.0元/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St,d> E+0.3%,以E% 为基准每超出0.01%,扣1.0元/吨,单独结算。
4.?挥发分考核方法
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挥发分,Vad应≥F%,每降低0.01%,扣0.01元/吨。
单批次到厂煤炭Vad<F-3%,扣10元/吨,单独结算。
注解:关于合同中涉及“字母”的说明
A 基准热值(Qnet,ar) kcal/kg D 全水?(Mt) % B 基准价格(基准车板价) 元/吨 E 硫分 (St,d) % B1 基准质价比 元/百大卡.吨 F 挥发分(Vad) % C 到厂热值(Qnet,ar) kcal/kg
六、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竞价保证金汇款账号:0402022909000027115。
竞价汇款账户户名: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
竞价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建南支行。
2.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30,000元。
履约保证金汇款账号:0402022909000027115。
履约汇款账户户名: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以公告发布名称为准。
履约保证金汇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建南支行。
七、争议解决
如果卖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交书面申请复验,经买方同意后,可以在煤样有效期内委托经买、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封存的煤样进行复检(费用由卖方承担)。该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为最终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再提出异议。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
2. 联系人:孙琦
3. 联系电话:15531158904
九、备注

十、附件
CG2026公路竞价合同-宁晋.pdf
NJ2026-024报价单.doc
采购信息挂网公告(NJ2026-024).pdf
授权委托书.docx

煤炭竞价采购公告(全部新能源车辆入厂)公告号:NJ2026-024一、发布人: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二、采购信息1.供货期: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4日2.采购的品种、数量及质量:数量(万吨)质量指标基准值运输方式全水分干燥基全硫空干基挥发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灰熔点Mt(%)St,d(%)Vad(%)Qnet,ar(Kcal/Kg)ST(℃)0.3≤13≤1.5≥23≥4000≥1350公路备注:颗粒度20-50mm占20%以上;禁止掺配煤泥、精粉及其它煤炭加工副产品三、竞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12:00。四、竞价地点:本次竞价采购全部通过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现货采购平台(https://www.spic-coalcg.com)完成,其他形式报价无效。供应商须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现货采购平台注册成为认证会员后,方可参与竞价。五、竞价保证金为维护煤炭竞价采购的严肃性,保证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火电单位及其他供应商的权益,每家供应商须支付竞价保证金10万元。支付竞价保证金后,可以对国家电投集团河北公司所属火电单位同一竞价周期的三个及以下公告煤种分别进第1页共7页行报价。1.到账时间:2026年5月14日12:00之前。竞价保证金未支付或未及时到账,将失去本次竞价资格。2.竞价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名称: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市建南支行0402022909000027115地址:石家庄裕华区槐中路289-1号电话:0311-85063787纳税人识别号:9113010072162940723.供应商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账户支付竞价保证金,并注明“竞价保证金”字样。4.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5.竞价结束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或按供应商意愿选择留作下次竞价保证金。6.中标供应商自接到中标通知起的2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否则将失去资格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签订煤炭购销合同时,竞价保证金将转为供煤保证金。对于一家供应商中标多个煤种和签约数量较大的情况,须在签订合同时补缴供煤保证金(按10元/吨缴纳)。对于正在履约的供应商,如参加本次竞价仍须缴纳竞价保证金。7.中标供应商虽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如未履行合同义务,不第2页共7页退还供煤保证金。8.签订煤炭购销合同后,供应商应按我公司要求或双方约定按进度均衡供货,供货期过半时供货量也应达到或超过签约量的50%,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达到供货进度要求者,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供煤保证金。9.合同期内,数量履约率≥90%且无违规现象者,以及因我公司原因导致履约率<90%且无违规现象者,全额返还供煤保证金。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履约率<90%或存在违规现象者,全额扣除供煤保证金。10.中标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供煤保证金,或按供应商意愿选择留作下次竞价保证金。11.选择滞留的和已经履行合同释放的竞价保证金可作为本次竞价保证金。六、报价填报要求1.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必须单独报价。不允许同一人代表多家公司参与竞价。发现多家公司代理人为同一人的,报价无效。2.网上直接报价的同时,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煤炭竞价采购报价单》(见公告附件),法人(或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至标段附件中,填报方法见报价单第2页“报价单填制说明”。两处报价应相等,价格不相等的,以上传的报价单扫描件为准。未按公告要求上传报价单扫描件的,报价无效。3.报价单中“竞价单价”单位为元/百大卡·吨,以煤种指标第3页共7页的基准值为依据,计算方法为:含13%全额增值税到厂价÷煤种低位发热量×100。供应商所报价格必须为0.05元/百大卡·吨的整数倍,否则报价无效。4.报价单中“竞价数量”最小值为0.1万吨,增加幅度为0.1万吨的整数倍,否则报价无效。七、本次阳光采购报价供应商的相关要求1.列入国家电投集团及河北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竞价。2.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级的企业,可参与本次竞价(未上传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纳税信用等级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3.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竞价。“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互相参股、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同一企业;企业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合等。3.1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参与同一标段竞价的,报价视为无效。3.2出现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未支付竞价保证金等情况,若有效报价的企业与前述企业具有关联关系的,报价同样视为无效。八、竞价评审规则对本竞价煤种的所有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相同报价申报煤量由大到小综合排序。报价和数量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今年以来向我公司供量大者优先、煤炭生产企业优先、国有企业优先的原则排序,如以上原则无法完成排序,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第4页共7页九、主要指标考核1.低位发热量:基本原则按热值计价。到厂加权平均低位发热量>4000大卡/千克,按照中标价格结算;到厂加权平均低位发热量<4000大卡/千克,按热值区间阶梯定价结算。具体考核条款以煤炭购销合同为准。2.挥发分:到厂加权空气干燥基挥发分符合基准值要求,应≥23%,每降低0.01%,扣0.01元/吨。若单批次到厂煤炭Vad<20%,扣10元/吨,单独结算。3.水分:到厂全水分加权值大于基准值时,每超出1%,煤价扣减0.5元/吨;若>16%,每超出1%,煤价扣减1元/吨。4.硫分:到厂加权干燥基全硫小于基准值,每超出0.01个百分点,煤价扣减1元/吨。十、其他说明1.数量及质量验收以入厂验收为准。2.供应商在参与竞价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凡存在弄虚作假、串通作弊、恶意报价、掺杂使假、恶意投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一年中有三个合同数量履约率低于60%以及以其它不正当方式干扰竞价管理秩序等情形之一者,列入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煤炭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使用。3.我公司对竞价采购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第5页共7页4.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人:孙琦电话:155311589045.投诉电话:19933899850投诉邮箱:wd19933899850@163.com附件:1.煤炭竞价采购报价单2.授权委托书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2026年5月12日第6页共7页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职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委托我公司参加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热电产业煤炭竞价采购业务,权限如下:代表我公司报价、签订煤炭供销合同、承办履约及结算事宜。授权期限2026年5月12日—2026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2026年5月12日煤炭购销合同(2026年月)甲方合同编号:CG2026-**甲方:国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乙方:一、煤炭(煤矸石)数量、质量数量(吨)基准价格(元/吨)B基准质价比(元/百大卡•吨)B1合同金额(万元)考核指标MtDVadFSt,dEQnet,ar(kcal/kg)A合同不含税金额**万元,税金**万元。注解:关于合同中涉及“字母”的说明A基准热值(Qnet,ar)kcal/kgD全水(Mt)%B基准价格(基准车板价)元/吨E硫分(St,d)%B1基准质价比元/百大卡•吨F挥发分(Vad)%C到厂热值(Qnet,ar)kcal/kg二、煤炭(煤矸石)数量、质量的验收标准1.实际供煤(煤矸石)数量以国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晋热电)地磅计量为准。2.质量以宁晋热电化验结果为准,采样、制样、封存、检测及留样等按照宁晋热电管理规定执行。三、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方式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2.交货地点:宁晋热电煤场。3.交货方式:煤炭到达交货现场后,乙方运煤车辆在宁晋热电人员安排下自行卸车。四、供煤(煤矸石)期限:2026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五、基准价格、指标考核1.基准价格(包含税费、运杂费等所有费用)以入厂煤(煤矸石)Qnet,arAKcal/kg为基准,基准价格B元/吨(B1元/百大卡·吨)。2.指标考核(单批次考核优先,单批次结算价格不得为负)2.1发热量考核方法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煤矸石)Qnet,ar≥Akcal/kg,到厂综合价B1元/百大卡·吨;Akcal/kg>Qnet,ar≥A-100kcal/kg,到厂综合价B1-0.1元/百大卡·吨;A-100kcal/kg>Qnet,ar≥A-200kcal/kg,到厂综合价B1-0.2元/百大卡·吨;A-200kcal/kg>Qnet,ar≥A-300kcal/kg,到厂综合价B1-0.3元/百大卡·吨;单批次到厂煤炭(煤矸石)Qnet,arC<A-300kcal/kg,按[B1-(A前2位-C前2位)×0.2]×C÷100元/吨,单独结算。单批次到厂煤炭(煤矸石)Qnet,arC<A-600kcal/kg,按[B1-(A前2位-C前2位)×0.3]×C÷100元/吨,单独结算。单批次到厂煤炭(煤矸石)Qnet,arC<A-1000kcal/kg,按[B1-(A前2位-C前2位)×0.4]×C÷100元/吨,单独结算。2.2水分考核方法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煤矸石)全水分,Mt>D%时,每超出0.1%,扣0.05元/吨;Mt>D+3%,以D%为基准每超出0.1%,扣0.1元/吨。2.3硫分考核方法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煤矸石)硫分,当St,d≥E%,每超出0.01%,扣1.0元/吨;单批次到厂煤炭(煤矸石)St,d>E+0.3%,以E%为基准每超出0.01%,扣1.0元/吨,单独结算。2.4挥发分考核方法月度加权平均统计煤炭(煤矸石)挥发分,Vad应≥F%,每降低0.01%,扣0.01元/吨。单批次到厂煤炭(煤矸石)Vad<F-3%,扣10元/吨,单独结算。六、结算方式(一票结算,最终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1.履约结束后,甲方按到厂煤(煤矸石)实际结算单价进行结算,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国家调整税率,以不含税单价一致为原则,按调整后税率开具),甲1第1页共2页方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2.若乙方在19日(含当日)前,将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结算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材料成功交付至甲方,甲方将于当月完成货款支付;若交付时间在19日之后,甲方则于次月进行货款支付;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支付时间。七、争议解决如果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复验,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在煤(煤矸石)样有效期内委托经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封存的煤(煤矸石)样进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检验机构的化验结果为最终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再提出异议。八、约定事项1.为确保甲方系统内单场生产配煤掺烧的稳定性,乙方供煤时应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供的煤(煤矸石)质指标及供煤(煤矸石)量,煤炭(煤矸石)指标及供煤(煤矸石)量发生较大变化时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掺烧受影响,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因故需提前或滞后调整日供煤(煤矸石)量的,应提前1天以书面或电信方式通知对方,由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调整发运时间和供煤(煤矸石)期限。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煤(煤矸石)源地及煤场进行取样、抽查和监督等事项,乙方应提供全面配合。3.乙方应控制好来煤(煤矸石)中的杂物,保证无明显三块(石块、铁块、木块)和雷管等一切可能引起损坏甲方设备的杂物,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果来煤(煤矸石)中大块杂物过多,将大块杂物归堆后按实际重量的3倍扣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车(批)货物,同时有权终止合同。4.乙方来煤中如果存在分层、铺底盖面等情况,甲方有权只采劣质煤(煤矸石)样作为结算依据。5.甲方发现乙方来煤(煤矸石)车辆存在恶意放水、加水现象,甲方有权按每车5~10吨进行扣罚。6.乙方来煤(煤矸石)中不得掺有煤泥,如煤泥达到该批次供煤(煤矸石)量30%以内,甲方将在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追加考核50元/吨,如煤泥超过该批次供煤(煤矸石)量30%以上,将在考核标准的基础上追加考核200元/吨,直接从煤(煤矸石)款中扣除,并因煤泥或煤(煤矸石)质等问题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有权终止合同。7.煤炭(煤矸石)运达交货地点后,如甲方发现乙方掺杂使假现象,有权拒收该车(批)货物,同时有权终止合同。8.乙方对其运煤(煤矸石)车辆、人员及运输安全等事项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9.所有运煤(煤矸石)车辆均需为新能源车辆。10.当本合同约定的单批次考核情况发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供煤(煤矸石),直至乙方煤炭(煤矸石)符合约定为止。九、解除条件:除本合同约定外,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十、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1.本合同不得转让或由第三方执行。2.本合同一式6份,双方各执3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可视为对本合同的有效的修改、补充。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6年月日名称国电投(宁晋)热电有限公司名称地址宁晋县盐化工园区纬二路东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王学强18503216412联系人及电话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晋县支行账号50-238001040020606账号社会代码91130528078773783A社会代码第2页共2页煤炭竞价采购报价单国电投冀衡(河北)物资有限公司:我公司获悉贵公司《煤炭竞价采购公告NJ2026-024号》后,决定参与本次煤炭竞价采购,所报数据及承诺如下:填报日期以平台填报时间为准单位名称全部新能源车辆入厂竞价单价 (元/百大卡•吨)填报数值必须为0.05的整数倍数量 (万吨)填报数值必须为0.1的倍数热值 Qnet.ar(kcal/kg)填报数值必须为100的倍数,且≥4000硫分 St,d(%)填报数值必须≤1.5,且小数点后保留1位挥发分 Vad(%)填报数值应≥23,且必须为整数单批次到厂煤炭挥发分<20,扣10元/吨,单独结算水分 Mt(%)填报数值必须为≤13的整数若本次未中标或中标履约后要求退还的请在方框中“√”并签章 □            业务联系人:      电话:财务联系人:     电话:报价客户备注栏承诺:一、我公司认真阅读了贵公司发布的《煤炭竞价采购公告NJ2026-024号》,对公告中的所有条款理解无误,同意并严格执行。二、我公司已知晓贵公司后续煤炭购销合同的内容和条款,同意按贵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并愿意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三、我公司所销售煤炭指标保证符合贵公司公告要求。单位(签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煤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