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 充电设施 停车场地租赁招标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2026)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乐采云(https://xj.lecaiyun.com/)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QJ-2026-011-1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每年不低于25800元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停车场地租赁,用于采购第三方专业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产权所有人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市永宁西路与解放北路交界处,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拟在院区指定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电瓶车智能充电端口:配置120kW直流快充桩5台、7kW交流慢充桩3台,可满足16个停车位同时充电;配置电瓶车智能充电桩2台(每台10-12路),可满足20-24辆电瓶车同时充电,车棚满足防雨、遮阳、通风要求。服务单位需提供配套电线电缆、配电箱、控制器、安装调试、基础施工及质保运维服务。
资产有偿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7号),本项目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应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依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竞价,服务单位应按竞标约定定期足额上缴,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委托运营期限为5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xj.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乐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乐采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晶水路39号
联系方式:135793822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依干其镇依干其村滨河路电影小镇7号楼101
联系方式:18799952512、15599778673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荣英、赵世昌
电 话:18799952512、15599778673

附件信息:

2026.05.13磋商文件-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docx151.3K

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项目编号:AKSQJ-2026-011-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六年五月磋商文件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招标人(公章):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田主任电话:13579382223代理机构(公章):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刘荣英、赵世昌联系电话:18799952512、15599778673联系地址:阿克苏市依干其镇依干其村滨河路电影小镇7号楼1012026年05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22.合格的供应商123.保密13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135.踏勘现场146.询问157.偏离158.履约担保(本项目不做要求)159.采购代理服务费1510.磋商文件1511.响应文件的组成1612.响应报价16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715.响应文件的递交18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818.开标、磋商、成交2019.质疑3120.投诉32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第三章采购需求36第四章评审办法381.相关要求382.评分标准38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382.2初步评审表382.3报价部分402.4商务技术部分413.评审方法424.评审标准424.1初步评审标准43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35.评审程序435.1初步评审435.2详细评审44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55.4评审结果45第五章合同4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乐采云(https://xj.lecaiyun.com/)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AKSQJ-2026-011-1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每年不低于25800元数量:1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停车场地租赁,用于采购第三方专业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产权所有人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市永宁西路与解放北路交界处,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拟在院区指定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电瓶车智能充电端口:配置120kW直流快充桩5台、7kW交流慢充桩3台,可满足16个停车位同时充电;配置电瓶车智能充电桩2台(每台10-12路),可满足20-24辆电瓶车同时充电,车棚满足防雨、遮阳、通风要求。服务单位需提供配套电线电缆、配电箱、控制器、安装调试、基础施工及质保运维服务。资产有偿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7号),本项目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应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依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竞价,服务单位应按竞标约定定期足额上缴,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委托运营期限为5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乐采云平台https://xj.lecaiyun.com/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16: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6日16:30(北京时间)地点:乐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新疆乐采云上发布。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地址: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晶水路39号联系方式:135793822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依干其镇依干其村滨河路电影小镇7号楼101联系方式:18799952512、155997786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荣英、赵世昌电话:18799952512、1559977867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阿克苏市英巴扎街道巴格其社区晶水路39号 联系人:田主任 电话:1357938222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阿克苏启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克苏市依干其镇依干其村滨河路电影小镇7号楼101联系人:刘荣英、赵世昌电话:18799952512、199997007553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项目编号:AKSQJ-2026-011-14采购内容停车场地租赁,用于采购第三方专业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产权所有人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市永宁西路与解放北路交界处,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拟在院区指定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电瓶车智能充电端口:配置120kW直流快充桩5台、7kW交流慢充桩3台,可满足16个停车位同时充电;配置电瓶车智能充电桩2台(每台10-12路),可满足20-24辆电瓶车同时充电,车棚满足防雨、遮阳、通风要求。服务单位需提供配套电线电缆、配电箱、控制器、安装调试、基础施工及质保运维服务。资产有偿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7号),本项目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应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依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竞价,服务单位应按竞标约定定期足额上缴,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5最高限价每年不低于25800元6服务要求应满足适用法律及委托运营协议的规定。7服务期委托运营期限为5年。8服务地点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9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是□ 否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1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12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3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4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3000元。缴纳时间:发放成交通知书时。15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补充文件16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采购文件发售截止之日20点前17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从补充文件发布时间开始48小时内18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9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报价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报价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报价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报价方案。20响应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21响应报价的次数本次响应报价实行两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是否继续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除法定情形外)。22保证金的交纳本项目不做要求。23响应文件编制1.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不得缺少或者留空,响应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2.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24响应文件份数及要求纸质版:3份电子版(PDF版):3个U盘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标书,开标结束后,前三名的投标单位须在一周内按上述要求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处(所产生的的费用投标单位自理)。纸质版投标文件可通过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生成,应当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2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6: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其余2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是,每包确定一个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介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个数: 3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定义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不允许□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多包成交规则分包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 / 个包报价,但只能成交/ 个包。供应商可依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多个包报价。若所投多个包的报价排位均第一,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其中多个包成交。4监督本次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当地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5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新疆乐采云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6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磋商响应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4、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正文1.采购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6《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1.7《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8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供应商,具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资格。3.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当事人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报价有效期以及参与采购活动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报价有效期4.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其响应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4.5参与采购活动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及答复应当采取书面形式。7.偏离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本项目不做要求)8.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8.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应当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10.磋商文件10.1磋商文件的组成10.1.1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服务、磋商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第1章采购公告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采购需求第4章评审办法第5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第6章响应文件格式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确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的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报价的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报价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12.5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12.6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供应商应签字确认。12.7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报价进行唱标。12.8供应商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2.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10评标委员会按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执行。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响应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响应文件编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响应文件签章:应由法人或法人代理人按规定签署和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人负责。13.4供应商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5.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5.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5.3.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3.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15.3.3递交响应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的。15.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14.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在磋商文件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销其响应文件。17.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17.1保证金的交纳17.1.1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1.2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17.1.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保证金的退还17.2.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文件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17.2.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7.3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3.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报价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17.3.2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18.开标、磋商、成交18.1.竞争性磋商(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的磋商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监督部门将视情况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2)供应商在开标前,提前登录新疆乐采云做好准备,并保证设备正常。供应商应于2026年05月26日16:30之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新疆乐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新疆乐采云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响应文件。注: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供应商需将未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3)开标时将检查所有响应文件(加密电子标书上传)情况,并在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在新疆乐采云解密响应文件(30分钟),对响应文件进行唱标。唱标以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为准,并对唱标内容作以记录。电子开标系统开标后需供应商在线确认报价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报价,若超出时间未进行确认报价的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默认该供应商已经确认报价。(4)开标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磋商小组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并宣布有关纪律和磋商程序。(5)采购人代表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磋商小组开启供应商首次报价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可进入磋商阶段。)(7)通过评审后,将在新疆乐采云线上开启新一轮报价。(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9)供应商代表对磋商过程和磋商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注:在开标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评标文件有疑问,询标内容汇总后将发起询标函,供应商应对询标函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或说明。18.3磋商小组18.3.1磋商小组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及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3.2评审专家的抽取18.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磋商小组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18.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磋商小组成员的名单在评审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18.3.3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18.3.4磋商小组负责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18.3.5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8.3.6磋商小组的职责:18.3.6.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18.3.6.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18.3.6.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8.3.6.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8.3.6.5对围、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认定。18.3.7磋商小组的义务:18.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8.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18.3.7.3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8.3.7.4发现供应商在招报价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18.3.7.5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8.3.7.6编写评审报告;18.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8.3.7.8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8.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18.3.8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8.3.8.1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8.3.8.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8.3.8.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18.3.8.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系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18.3.8.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18.4评审程序18.4.1宣布评审纪律以及回避提示;18.4.2组织推荐磋商小组组长;18.4.3资格性审查;18.4.4符合性审查;18.4.5技术评审;18.4.6澄清有关问题;18.4.7磋商18.4.8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8.4.9编写评审报告;18.4.10宣布评审。18.5评审18.5.1资格性审查18.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18.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响应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8.5.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5.3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采购人或者其委托公证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分别与供应商共同对其商务部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磋商小组审核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响应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签字确认后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或无效裁定。18.5.4技术评审磋商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各供应商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查。18.6澄清有关问题18.6.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2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18.6.3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18.6.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磋商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时,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18.6.4.1响应文件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可以进行纠偏;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18.6.4.2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8.7磋商18.7.1磋商前,磋商小组应核实供应商对统一磋商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等是否全部承诺或者确认。18.7.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8.7.3磋商实行二轮报价,原则上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超过二轮报价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集体决定,但最后一轮报价前必须告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确定为无效报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少于三家的予以废标。特殊情况及处置:(1)采购范围变化且总价不超过控制价的;(2)采购主材的市场价格明显降价的;(3)报价明细中个别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且无明确报价依据的;(4)最后一轮报价中最低报价相同的。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后继续报价。18.8成交18.8.1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18.8.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上述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18.8.3采购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并在采购活动开始前确定,由磋商小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各供应商排列顺序,依照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8.4按照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须顺延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或者采购人推荐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的,其原响应报价不得超过原成交供应商响应报价与保证金之和,报经监督部门核准后可以确定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成交。否则应予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8.8.5磋商结果应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9成交结果公告以及成交通知书18.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公告成交结果公示之后,发出成交通知书。18.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或者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不签发成交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8.9.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8.10响应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18.10.1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18.10.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8.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18.10.4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条款,偏离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18.10.5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8.10.6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8.10.7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18.10.8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9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8.10.10磋商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18.10.11磋商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8.10.1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18.10.13代理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18.10.14采购文件第三章第1条规定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18.10.15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的,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18.10.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对响应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18.11废标18.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8.11.1.1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8.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1.1.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18.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11.1.5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8.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8.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8.12.1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18.12.1.1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审的原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采购文件和所有响应文件,择期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18.12.1.2退出磋商小组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换磋商小组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18.12.2记名投票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8.12.3延期开标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提前告知所有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否则必须按时开标。18.13违法违规情形18.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8.13.1.1供应商之间协商响应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13.1.2供应商之间约定成交供应商;18.13.1.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报价或者成交;18.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报价;18.13.1.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8.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响应无效处理:18.13.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13.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18.13.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18.13.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13.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18.13.2.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报价:18.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18.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标底、磋商小组成员等信息;18.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响应报价;18.13.3.4采购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8.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18.13.3.6采购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发现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首先由磋商小组作出认定,对认定确有以上违法违规情形的供应商,按无效报价处理,再进入正常评审程序。18.14违规处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阿克苏市政府采购活动:18.14.1提供虚假报价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8.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8.14.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9.质疑19.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9.2质疑书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9.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19.2.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19.2.3提出质疑的日期。19.3质疑书应当署名,一式叁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9.4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9.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6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投诉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2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20.2.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2.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0.2.3投诉书内容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20.2.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20.2.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20.2.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20.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20.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0.4.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4.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20.4.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20.4.4提起投诉的日期。20.5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20.6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0.7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监管部门不予受理。2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及依据随着新能源车辆的普及,为新院区安装充电设施已是必然需求。依据《******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相关精神,结合医院安全生产与便民服务实际,计划启动该项目。二、项目实施模式本次项目拟采取“医院提供场地、企业投资建设、委托运营管理”的第三方服务采购模式。具体如下:1.建设主体: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择优确定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2.采购内容:停车场地租赁,用于采购第三方专业公司作为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产权所有人为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阿克苏市永宁西路与解放北路交界处,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拟在院区指定区域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及电瓶车智能充电端口:配置120kW直流快充桩5台、7kW交流慢充桩3台,可满足16个停车位同时充电;配置电瓶车智能充电桩2台(每台10-12路),可满足20-24辆电瓶车同时充电,车棚满足防雨、遮阳、通风要求。服务单位需提供配套电线电缆、配电箱、控制器、安装调试、基础施工及质保运维服务。资产有偿使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7号),本项目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应按规定收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收费标准依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竞价,服务单位应按竞标约定定期足额上缴,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3.运营管理: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管理及日常运营,我院履行监管责任。充电服务收费严格按照属地物价部门及市场指导价执行,实行峰谷分时电价。4.租赁使用费:由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协助中标单位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发票,租赁使用费直接打入国库中。三、场地及安全管理1.场地合规性:选址已由易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我院总务科联合勘查,确认不占用消防通道,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电力增容相关要求。2.安全责任:要求第三方公司购买设备及公众责任险,建立24小时远程监控与应急响应机制。充电设施纳入医院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接受安全巡查。第四章评审办法1.相关要求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2.评分标准2.1评分因素以及分值评分因素报价部分商务技术部分总分分值比重25分75分100分2.2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标准2.2.1资格性审查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时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供应商自行在网站下载,时间须在公告发出之日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2.2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的签名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报价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没有漏项;无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3报价部分条款号评审标准2.3.1报价得分(25分)磋商小组只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高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价格权值。2.4商务技术部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方法2.4.1类似项目业绩(2分)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全者不得分。2.4.2项目团队(6分)对投标人拟委派的人员配置合理性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团队岗位设置及配置;②项目团队分工。每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6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4.3设备的安装调试方案(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有具体的安装调试流程;②设备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每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6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4.4运营方案(2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运营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运营与维护的目标、任务;②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理念、管理思路;③日常运营方案;④维修保养方案;⑤运营与维护的重点、难点、关键问题分析。每一小项最高得4分,本项满分20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4.5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保证体系;②安全保证措施;③安全管理制度;④现场管控措施;⑤安全培训。每一小项最高得4分,本项满分20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4.6应急响应及处理方案(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及人员分工;②突发事件防范方案;③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每一小项最高得4分,本项满分12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不提供的不得分。2.4.7移交方案(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移交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移交计划;②移交保障措施;③移交前人员培训。每一小项最高得3分,本项满分9分,评审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内容进行评分,不提供的不得分。3.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3、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4.1.1资格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1.2符合性审查: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2.1分值构成: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4.2.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即满足采购要求且最终价格最高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2.3报价的得分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报价/磋商基准价)×价格权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4.2.4发包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出偏离、保留。发包人不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4.2.5评分标准:详见评审附表。5.评审程序5.1初步评审5.1.1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5.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报价函中报价与采购清单汇总价不一致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4)提供虚假资料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5)供应商在开标时资格审查时递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原件,其内容应与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其中委托代理人均为同一人,不一致作废标处理。(6)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7)供应商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8)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9)一个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分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报价有效的。5.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2详细评审磋商小组分别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信用与业绩评审,在技术组评委技术评分表提交后,在进行商务评分汇总。报价部分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进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响应文件内报价,第二轮报价所有供应商同时报价。以最后一轮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推荐给采购人,由采购人确定一名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5.2.1磋商小组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供应商的总得分等于评委评分的算术和的平均值。(1)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技术因素部分计算出得分∑1;(2)按本章规定的评审项目及内容对商务因素部分计算出∑2;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按“四舍五入”;5.2.3供应商得分:∑1+∑25.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3.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5.4评审结果5.4.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供应商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5.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第五章合同(此合同为格式范本,最终合同以甲方意见为准)合同编号: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场地基本情况场地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场地面积:____平方米。场地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照明、空调、消防设施等,现状以交付时双方确认为准。租赁用途:仅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__时起至____年__月__日__时止。如需续租,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前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第三条租金及费用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于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分期支付:首期租金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第二期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其他费用:水电费:按实际用量×单价____元/度(水)/元/吨另行结算。清洁/安保/垃圾清运费:人民币______元(如有)。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期届满且无违约、无欠费后__日内无息退还。第四条场地交付与验收甲方于____年__月__日__时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双方签署《场地交付确认书》。乙方应在租期届满后__小时内清场完毕并将场地恢复原状(正常使用磨损除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办理退租手续。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义务:保证拥有出租场地的合法处分权,无产权纠纷或查封等限制。保障租赁期间主体结构、消防、水电主干系统正常可用(非乙方原因损坏)。不干涉乙方正常、合规的经营活动。乙方义务: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让、抵押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遵守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法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自行负责内部财物安全。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开展活动不得超出约定用途,不得产生超出法定标准的噪音、异味或振动。如需装修、搭建临时设施,应提前将方案报甲方书面同意,并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临时建筑许可、消防检查等),租期届满后按甲方要求拆除或无偿保留。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未按时交付场地,每逾期一日,按日租金的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保证金。因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应退还剩余租金及全额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直接损失。乙方违约:逾期支付租金或费用,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甲方同意改变用途、转租或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保证金不退,乙方另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租期届满拒不交还场地,除支付原租金标准2倍的占用费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根本违约外),应提前__日书面通知,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租金__%的违约金。第七条免责条款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如征用、临时管控)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可免除违约责任;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费用。第八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约定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标书封皮)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报价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五、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八、中小企业声明函九、商务技术文件(可根据评审办法自行补充,格式自拟)十、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一、报价函(采购人):(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响应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日历日。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合同履约期限投标报价小写: 大写: 备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应签署本文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本次投标,应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者职称)为我公司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委托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部门:职务: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企业人员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供应商可根据资格审查内容自行编制)五、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七、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采购人):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四、近三年阿克苏地区采购项目实施中,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和近三个月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记录良好。如本承诺内容不真实,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被废标、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或承担由此造成利益相关方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的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阿克苏地区妇幼保健院(地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项目充电设施(二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服务或产品(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或产品)。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圆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名称(公章):日期:九、商务技术文件(可根据评审办法自行补充,格式自拟)十、投标人认为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引入第三方服务建设易地建设 充电设施 停车场地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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