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车辆加油服务招标公告(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6)



项目概况 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JSZC-321023-JZCG-G2026-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03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G2026-0006
项目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0万元
采购需求:

约70辆特种车辆提供加油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含柴油、汽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6-03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单位地址:宝应县泰山西路120号
联系人:赵诗雨
联系电话:19825351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单位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0514-88990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
电话:0514-88990835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pdf

JSZC-321023-JZCG-G2026-0006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G2026-0006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2026年5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3第2章投标人须知…………………………………6第3章合同文本……………………………………15第4章采购需求……………………………………18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3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26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就[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JSZC-321023-JZCG-G2026-0006)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6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23-JZCG-G2026-00062.项目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采购包号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16504.最高限价:采购包号是否设定最高限价(是/否)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1是6505.采购需求(简介):约70辆特种车辆提供加油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壹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联合体投标采购包号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该采购包中联合体成员数量上限1否/5.进口产品投标采购包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是/否)1否(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号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含柴油、汽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上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6年6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地址:宝应县南园中路1号联系人:赵诗雨联系方式:19825351600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地址:宝应大道77号联系人:王艳联系方式:0514-88990835八、其他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zfcg.yangzhou.gov.cn/xzzx/art/2023/art_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html,请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办理,具体联系方式:18952716110)。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规定。3、适用法律和标准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基本目录、资格审查内容、符合性审查内容、价格扣除证明文件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分项报价表11.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11.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2、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2.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2.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3、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3.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5.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7.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的拒收18.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投标文件的撤回19.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9.2投标文件的修改19.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0.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展示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委员会21.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交易中心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交易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委会联系。25、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5.1.3投标人同一采购包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1.10异常低价投标(响应)25.1.10.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5.1.1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5.1.1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5.1.10.4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5.1.10.5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5.1.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5.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5.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5.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6.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供应商。26.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6.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经查实,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的;不同投标人的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存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质疑处理27.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7.4条款的规定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7.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7.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7.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7.4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询问、质疑均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交易中心不接受无快递运单号的快递)。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7.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7.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7.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7.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7.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7.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7.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8、中标通知书28.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供应商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9、签订合同29.l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包号:甲方:(买方/采购人)_________乙方:(卖方/中标供应商)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1标的名称:1.2标的质量:1.3标的数量(规模):1.4履行时间(期限):1.5履行地点:1.6履行方式: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圆(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1双方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可以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中标金额10%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应及时退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6.2.1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按照乙方缴纳的方式进行退还6.2.2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项目结束后15日内。6.2.3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乙方在履约期间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造成的损失经扣除后存有结余的。6.2.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6.2.5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合同转包或分包7.1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转包给他人履行。7.2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给他人履行。7.3乙方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款项支付8.1合同款项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同时乙方需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金额的加油卡给甲方;服务开始后每月按实际加油金额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九、税费9.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项目验收10.1甲方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0.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0.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0.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0.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0.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一、违约责任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绝接受服务合同价款总值的违约金。11.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合同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乙方所提供服务的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有关条文执行。14.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1.如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强制节能产品有:/。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3.采购标的清单采购包号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宝应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环卫车辆加油服务项目零售业二、项目概况供应商加油站至少能提供以下油品,为采购人约70辆特种车辆提供城区加油服务:序号油品规格备注10#车用柴油(VI)2-10#车用柴油(VI)极寒天气使用392号车用汽油(VI)三、服务要求1、综合服务方案:(1)本次采购的加油服务供应商提供的油品需满足国Ⅵ车用柴油、汽油技术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涉及到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相关标准要求。(3)加油站需保证场地开阔,车辆进出方便,保证不低于汽车外观尺寸8570X2500X3190mm车辆的进出。2、加油站管理制度:(1)加油站应有安全措施,确保加油相关活动的安全。加油站内部机构稳定、管理科学规范。(2)汽柴油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员工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3、站点及人员配置:本项目要求加油站有特定人员配备和加油设施配备。加油站人员配备不低于5人,柴油加油机不低于1台,汽油加油机不低于1台,0#、-10#车用柴油枪不低于2把,92#车用汽油枪不低于2把。4、应急预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保障供应,充分考虑遇油荒、天气骤降,加油站安全方面的应急预案,加油站停电供应的应急预案;若因此造成了各种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5、其他配套服务措施: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是否有其他车辆配套服务措施等,如环卫专用车辆绿色通道、汽车清洁保养等配套服务。6、后续服务方案:中标供应商须统计每月每车用油量报表(包含具体油品使用量及明细、汇总金额等详细报表),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用油量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本送达采购人指定的联系人。在年度预算资金使用还剩30%时,供应商应及时给采购人作出预警,提醒采购人剩余资金量,便于采购人决策下一阶段的采购资金使用。7、油品来源:加油站应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质量,品种规格齐全,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或掺假的油品,不缺斤少两,在市场供应紧缺时,应优先保证本项目采购中垃圾车辆的加油。且按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通讯方便(专人负责电话联系)。8、服务承诺:供应商配备专门的客服电话,针对相关特殊情况,如遇车辆突发情况在道路上没油、特殊天气等,提供免费加油救援服务,在2小时内提供帮助。9、附加服务:供应商现场有专业人员为采购人提供加油服务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实质性附加服务(如加水、自助洗车,维修工具等服务)。四、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优惠率报价,按照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的成品柴油、汽油零售价报优惠率。报价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壹年。六、交货期及地点交货地点:供应商为采购人指定方便采购人城区作业车辆加油的网点。七、验收中标供应商应保证,货物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检验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资料。中标后,包装应满足保护合同标的物的要求,确保合同标的物在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安全,采购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为验收通过。采购人认为油品质量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要求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品进行抽检,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如中标供应商油品抽查不合格的,合同立刻终止并对车辆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八、售后服务对于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货物立即进行调换,相关技术上的问题12小时之内到现场解决,造成车辆发动机等故障的予以赔偿。九、其他条款1、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加油守则。2、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质量,保证做到任何情况下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缺斤少两。3、供应商应有安全措施,确保加油相关活动的安全。因供应商的安全措施造成加油当事人受伤害或物品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4、供应商保证每天24小时提供加油服务。5、服务期间,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参与服务的加油站如有下列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有权根据供应商违约程度要求供应商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1)经核实供应商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以次充好的;(2)经核实供应商没有执行投标时承诺的给予政府采购的下浮率,恶意串通,或提供虚假信息的;(3)经核实供应商未认真遵守服务承诺,被采购人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及服务提出投诉超过两次的;(4)不按规定交月报表两次或以上的;(5)供应商员工与采购人驾驶员串通恶意骗取加油的。6、供应商中标后确保采购人的车辆到达加油网点后能在15分钟内加油,不影响环卫车辆城区作业。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包号选取中标候选人数量选取中标候选人的原则11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采购包号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是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如本项目同意联合体投标或同意分包履行合同的,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价格(10分)0#车用柴油(VI)、-10#车用柴油(VI)、92号车用汽油(VI)按优惠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优惠率最高的投标人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最高优惠率)/(1-投标人报价)×10。服务方案(40分)1、综合服务方案(5分)根据项目整体管理模式、特点,计划,总体模式及完善的储存、经营等配套措施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加油站管理制度(5分)针对至少包括岗位职责、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油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站点及人员配置(5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人员及站点配置方案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应急预案(5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其他配套服务措施(5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出的配套服务措施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后续服务方案(5分)针对本项目的后续服务方案及承诺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7、油品来源(5分)根据油品来源于渠道和油品保障措施综合分析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服务承诺(5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进行评审。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商务部分(18分)1、投标人具有的加油机、加油枪数量(18分)(1)具有柴油加油机1台的得1分,2台的得2分,3台及以上的得3分;(2)具有柴油加油枪2-4柄的得1分,5-7柄的得3分,8柄及以上的得5分;(3)具有汽油加油机1台的得1分,2台的得2分,3台的得3分,4台及以上的得5分;(4)具有汽油加油枪2-4柄的得1分,5-7柄的得3分,8柄及以上的得5分。注:以现场实物照片或证明材料为准。(提供现场实物照片或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2分,满分10分。(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上传,否则不得分。)油品质量(7分)1、投标人提供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柴油和汽油质量检验报告的得2分。(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上传,否则不得分。)2、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内可按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得5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油品保供(5分)投标人承诺要确保在成品油市场资源紧张时优先保证采购人的作业车辆持卡用油,得5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附加服务(10分)投标人现场有专业人员提供加油服务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其他实质性附加服务(如加水、自助洗车,维修工具等服务),有一项得5分,最高10分。(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上传,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的组成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3)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4)5.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6.投标函(格式见附件6)7.主要标的信息(格式见附件7)8.其他二、资格审查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9)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7.企业报价折扣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8.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13)。9.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含柴油、汽油)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上传)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加斜体下划线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格式见附件14)四、价格扣除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优惠率小写:(%)附件2投标分项报价表(采购包号:**)序号123456分项服务名称交付期分项单位数量分项单价分项总价1 合同签订后  日    2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备注:1.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总报价”应包括采购人需求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等,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数额一致。3.项目经办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对表格结构进行调整。附件3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技术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3-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技术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4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商务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附件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需对商务要求(未加斜体下划线的非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5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电子邮箱: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6投标函致: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根据贵方的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7主要标的信息(中标后将公示)投标人全称:货物类服务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10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承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承诺单位(加盖CA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包号:**)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零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零售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如下: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服务类项目)(采购包号:**)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的项目(采购包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服务的必须提供此声明函,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2.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13联合体协议(参考格式)(采购包号:**)(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1、我们(供应商1),(供应商2),……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组织的采购编号为(编号全称),(项目全称)项目(采购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我联合体指定(供应商*)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必须为联合体成员)。2、若我们联合中标、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全称)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企业,且我们约定该公司/单位所承担的合同金额将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公章):日期:备注:本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CA电子签章的地方,仅需加盖牵头单位的CA电子签章。附件14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号:**)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2……附件14-1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2,……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逐条做出明确响应。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采购包作无效投标处理。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车辆加油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