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栏修复工程招标公告(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2026)
2026年常太镇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护栏修复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莆诚招【2026】0510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2026年常太镇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护栏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邀请福建省凡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丰一达建设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
2)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29.80万元,按修复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常太镇东圳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护栏修复。施工维修需求响应需满足响应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察看,24小时内进场施工,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
4)工期要求:本项目合同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合同时间止或修复工程合同价累计达到29.8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29.80万元,超过的施工部分不予计量和计费,中标人需自行承担因造价超过29.80万元限额造成的风险。中标人在合同期间须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中标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中标人责任。中标人如不能按时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每逾期一天,按1000元/日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6)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6年05月20日起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chengxiang.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6
.评标办法
:
随机抽取法。
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5900.00元),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1日15:00时,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内5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同时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媒介发布公告。
10.其他说明:
无。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方式:黄先生 136669439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诚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408室
联系方式:张女士 1319443399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栏修复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