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廊坊市第二十中学2026)



招标公告名称: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45234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廊坊市安次区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廊安审批招标准许[2025]06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所属地区:
廊坊市安次区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

招标内容: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分校项目设计已由廊坊市安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安发改字[2025]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第二十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939.35平方米(约合38.91亩),总建筑面积18000.00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包括:教学楼11463.53平方米,综合楼3053.01平方米,报告厅704.00平方米,食堂及风雨操场2240.00平方米,门卫18.92平方米,室外连廊520.54平方米。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安次区,四至范围:北至富饶道,西至省信联社,南至富友道,东至纵二十一路,建筑功能:主要建设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及风雨操场、门卫、室外连廊及室外配套附属工程等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98.22 万元。服务期限:□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 每阶段设计45 个日历天。 其他: / 。2.2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完成前期数据采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 。3.1.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1.3其他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冀信息报送”。①财务要求:2025年度(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②信誉要求: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④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⑤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2 09:00至2026-05-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向 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张强 ,联系电话: 0316-2360789 。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廊坊市安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股 电话:0316-7161175 电子邮箱:acqjsj2697068@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第二十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良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安次区龙飞路以东、富甲路以北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三角地9号2幢

邮编:
065000
邮编:
065000

联系人:
郭明哲
项目负责人:
张强

电话:
0316-5891709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6-2360789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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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lfeszx@163.com
电子邮件:
8834664@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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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