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租赁价格评估 资产划转评估 房产价值评估招标公告(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



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竞价比选公告

一、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控制价



(一)房产价值评估的

“资产划转评估/资产转让评估”

评估面积

≤1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75元/平方米;

1万平方米<评估面积≤3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75~1.58元/平方米;

3万平方米<评估面积≤5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58~1.23元/平方米;

5万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23~0.72元/平方米;

评估面积>

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65元/平方米。

(二)房产价值评估的

“年末公允价值评估”

评估面积

≤1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2.25元/平方米;

1万平方米<评估面积≤3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2.25~1.66元/平方米;

3万平方米<评估面积≤5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66~1.40元/平方米;

5万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40~0.87元/平方米;

评估面积>

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75元/平方米。

(三)租赁价格评估

评估面积

≤1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84元/平方米;

1万平方米<评估面积≤3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84~1.09元/平方米;

3万平方米<评估面积≤5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09~0.96元/平方米;

5万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96~0.74元/平方米;

评估面积>

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59元/平方米。

综上,供应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填报折扣报价,

100%≥折扣报价范围>0%,超出此折扣报价范围的,否决其投标



计划服务期:

框架协议期限为

2年(730日历天),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以框架协议期内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

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须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

1个(含)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

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并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近

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

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2

.

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

3

.

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在本平台自行下载获取竞价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公告附件)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6月4



9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

送达

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文件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

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



开标时间

202

6



6



4



9



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

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发展大厦

2楼

电话:

0898-31908519

联系人:



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发展大厦

3楼

电话:

0898-31908523

联系人:孙先生

202

6



5



29



相关附件

附件2:修-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招报价清单-V2.0.xls

附件3:58(锁)-新-框架合作协议-(资产评估服务内容).docx

附件4:框招-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资产评估服务.docx

附件1:竞价比选文件-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doc

interface return error-1合同编号:框架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1、项目概况:本协议中涉及到的项目资金来源为社会投资。甲方通过此处填写招采方式的方式已确定家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合作的单位(包括乙方),并结合项目推进情况自主向框架合作的各单位分派具体的项目。当甲方向乙方分派具体项目时,双方(甲方的签约主体可以为甲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本协议中的入围成交折扣(%),结合项目的开展情况及甲方的要求,按照附件1签订具体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合同(具体合同名称)。2、具体项目资产评估服务费用确定方式:本协议项下评估面积基数,按以下优先级依次确定:①已竣备并完成产权登记的,以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②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载明面积为准;③在建工程整体评估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④仅对在建工程部分区域、部分楼层或部分业态单独评估的,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报告或经审批的报建文本载明面积为准。按项目评估面积相对应区间内采用内插法计算评估单价,项目合同综合单价=项目规模对应的评估单价×入围成交折扣。评估服务费=评估面积×综合单价;3、计划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按实际填写),协议期内具体项目签订的合同按各项目合同期限(满足甲方需要。)4、服务范围:需开展资产评估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下属子公司因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产权变动、资产租赁、房产销售、资产转让、资产划转、吸收合并、合规备案、国资监管等需求所发生的全部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需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具体分为以下三类:①房产价值评估1.1资产转让、资产划转评估:对住宅、商业、办公、公寓、产业用房、仓储、配套用房等各类已建成房地产,开展市场价值评估、公允价值评估、转让价值评估、整售价值评估、样板间硬装软装价值评估等,为房产销售定价、一房一价备案、资产转让、资产划转、收购定价、财务核算、合规备案提供公允价值依据,按要求出具相关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房产价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实际发生为准。1.2年末公允价值评估:根据相关会计核算办法,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为合理估计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需通过专业资产评估服务确定项目年末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按要求出具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实际发生为准。②租赁价格评估对整体房产或者部分房产租赁给其他单位/个人开展租赁价格、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出具租赁价值评估报告,为租赁定价、合同签订、内部审批、对外谈判、国资备案提供专业支撑,按要求出具相关的租赁价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实际发生为准。③其他配套评估服务按甲方要求开展房地产项目现场踏勘、市场调研、价值测算、数据比对、谈判支撑、报告报审解释等配套服务,配合完成审核、备案、答疑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以双方按照附件1签订的具体项目合同为准,如后续甲方具体项目合同范本有相应调整,应按甲方或具体项目的要求相应调整签订。二、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及优先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附件;(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招标文件(如果有);(5)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6)具体项目签订的资产评估服务合同及附件(按实际填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三、承诺1、在本合同的框架协议期限内,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要求,依照附件1与甲方(或甲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签订具体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合同(按实际填写)。如乙方拒绝甲方分派的具体项目,或不按照附件1的合同进行具体项目的资产评估服务合同(按实际填写)签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自主再向其他合作单位分配项目,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乙方累计两次违反本条款的前述约定,由此造成项目管理、进度、投资、质量及信誉等方面严重影响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严重违约行为上报相关主管单位(部门)的权利。2、在本合同的框架协议期限内,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的履约评价管理,如甲方对乙方的履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框架协议。3、在本合同的框架协议期限内,如乙方被有关行政部门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或被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认定为不良信用主体的或因乙方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框架协议。4、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30日双方另签协议。如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必须提前30日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5、乙方与甲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签订具体项目合同的,由各具体项目合同签约方(以下简称“具体项目签约方”)自行履行合同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履行具体项目合同的任何义务或提供任何担保、保证。如乙方与具体项目签约方发生纠纷,乙方应与具体项目签约方妥善协商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应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否则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四、争议的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若乙方存在违约,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采取诉讼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利息,以及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五、通知与送达1、双方共同确认以下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可被用于各方之间书面材料、文件、图纸等送达之联络信息,也可用作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等材料送达之联络信息。若采取邮寄送达的,有且仅能使用邮政快递EMS的方式进行,送达时间及相关信息以邮政快递EMS载明的信息为准。若采取专人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准。甲方联系人:电话:送达地址:乙方联系人:电话:送达地址:2、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地址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载明的信息送达相关书面材料且视为有效送达。六、保密1、乙方若违反本保密义务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利息,以及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若乙方泄露甲方或上级单位(或地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利益相关方资料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甲方或上级单位(或地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利益相关方的一切非公开资料、档案、文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编制的可研报告,以及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等均为保密信息,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仿造等手段)将保密信息泄露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目的、用途,以合理的方式获悉、使用保密信息,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4、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直到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或甲方将这些保密信息公开为止,保密期限不因本合同中止、未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而终止。七、其他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合同的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如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署,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应保持一致性,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冲突,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如甲方附件合同范本后续有调整,应以最新调整的为准。4、本协议仅是框架性、磋商性的谈判文件,是对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的探讨,并非预约合同或对双方具有强制缔约效力。5、本协议之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对双方都具有独立强制约束力。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经办人签字:附件1:资产评估服务合同范本(按实际填写)附件2:工作任务书(按实际填写)合同编号:资产评估服务合同项目名称:项目合同类别:资产评估报告编制委托人:受托人:签订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签订时间:年月日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人与受托人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称“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行业有关规定,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担资产评估服务,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目地点:(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五)评估基准日:以由委托人确定的实际评估基准日为准。第2条资产评估服务内容、要求(1)资产评估内容:编制《房地产估价报告》/《房产价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租赁价格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成果”或“资产评估报告”),含评估说明、测算过程(含计算公式及过程)、市场分析等配套文件。(2)资产评估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合格的资产评估成果,且获得委托人或上级单位书面审核通过,资产评估成果应满足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且深度符合本项目需求及符合现行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及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受托人提交成果的形式为纸质版资产评估成果一式陆份,电子版资产评估成果一式壹份。第3条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及使用范围(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二)《资产评估报告》仅供上述使用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目的及用途使用,受托人对上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应当在载明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内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四)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受托人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五)未征得受托人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除外。第4条服务期限及进度要求本合同生效且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提供的与服务有关的必要相关资料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资产评估成果初稿交付给委托人;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修改意见后日历天内进行完善并向委托人交付符合要求的资产评估成果进度稿;进度稿获得委托人或上级单位书面审核通过日历天内完成定稿并交付给委托人。服务期限直至委托人书面确认完成全部服务任务。第5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委托人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后1天内受托人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委托人已提供完整材料,且受托人不得以委托人未提交材料为由延误工作成果的交付时间。(二)在合同期内,若有委托人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受托人,必要时可吸收受托人编制人员参加,此过程中受托人不再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三)委托人力争按照约定及时向受托人支付本合同费用。(四)委托人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受托人。(五)受托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成果,委托人不得擅自修改。(六)委托人有权监督受托人工作,并有权自行审核或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受托人所提交的资产评估成果,并提出书面异议和修改意见。(七)若受托人专业工作人员不按资产评估服务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与职责,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受托人专业工作人员,直至合同终止。第6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受托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份数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使本报告达到合同约定或委托人的要求以及本项目所需的深度,并对资产评估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可执行性及结论性负责。(2)受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成果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受托人应在委托人要求的时间内免费无条件完善、修改。受托人项目负责人为:,联系方式:。受托人及该负责人均应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备的资质或授权,负责人负责带领团队完成本合同服务。(3)受托人提供的资产评估成果内容齐全,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深度符合本项目需求及现行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及委托人的合理要求,主要技术参数满足设计要求;投资应进行分项详细估算。(4)受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密义务。(5)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擅自将资产评估成果提供或披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受托人保证其所提供的成果内容,不含任何违法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内容,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除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合同费用外,同时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7)受托人应严格根据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按时向委托人交付资产评估成果并严格控制质量,交付资产评估成果后应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有关的书面审查。如果受托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成果未被委托人或上级单位认可,则受托人应继续修改并提交委托人上报,直至被委托人或上级单位认可通过为止,此过程受托人不再另行收费。(8)受托人不得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全部或部分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不得转包、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9)如因资产评估成果不准确造成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受托人承担,造成委托人损失以及委托人向第三方支付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或另行委托的费用),最终均由受托人负担。(10)受托人须踏勘委托人所提供的及本合同载明的场地和地点、周围环境及了解资料,掌握所有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情况,合同签订后受托人以不清楚场地或环境以及其他理由为借口提出的任何索赔及实际工作量的增加均不予考虑。(11)受托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书面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1日内给予书面答复。(12)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购买版权费等,由受托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13)受托人应在接到委托人更换专业工作人员的通知后【1】天内完成更换。(十四)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利用委托人提交的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资产评估工作成果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托人可在一定程度上,非独家地合理使用资产评估工作成果,是否系合理使用应由委托人自行判断。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成果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成果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复制,受托人应就该复制的形式和内容取得委托人的事先书面同意。第7条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一)暂定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税率:%,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元)。最终结算价以委托人通知实际执行的项目为准,按本合同综合单价*最终评估面积据实结算。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含税价及税率相应调整,受托人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变化导致价税金额的变更应在进度及结算金额中进行调整。(二)合同单价约定:本合同采用含税综合单价的结算方式,按最终评估面积计算,已包含受托人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服务费、编制费、版权费、资料费、食宿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无需另行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最终评估面积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单价及暂定总价具体如下:工作内容综合单价(元/㎡)暂定评估面积(㎡)暂定含税总价(元)资产划转评估/资产转让评估年末公允价值评估租赁价格评估(三)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第一条第四项中约定的“委托人分阶段向受托人提供《资产清单》,明确各阶段评估标的范围”的约定,按照各阶段《资产清单》对应的成果付款,付款流程如下:(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要求完成阶段资产清单对应的资产评估报告并通过委托人或上级单位书面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交《阶段结算申请》或《结算申请》,附经委托人审核通过的资产评估成果、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委托人要求的付款申请材料(如有);(2)委托人收到上述资料并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受托人支付该资产评估报告对应费用的100%,结算方式为本合同综合单价*经委托人确认的评估面积据实结算;(3)因政府、相关部门(如有)必要的审批程序等非委托方原因造成的支付逾期,受托人不得计取任何利息、滞纳金,也不视同委托人违约而需支付违约金,受托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义务。(4)如资产评估报告未通过委托人书面审核通过,委托人可不向受托人支付任何费用,不视同委托人违约而需支付违约金,受托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义务。(5)若未出现本合同明示的可调因素,则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四)其他约定:/(1)受托人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户名:地址:账号:(2)委托人指定开票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3)委托人支付每一笔款项前,受托人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委托人有权延期付款并不视同委托人违约而需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托人承担,且受托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义务。(4)委托人有权在应付受托人费用中扣除受托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款,不足部分委托人有权继续追偿。第八条保密条款(一)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委托人或上级单位或利益相关方的一切非公开资料、档案、文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数据、技术资料和经营资料,编制的资产评估成果,以及与本合同内容相关的资料、图纸、数据等均为保密信息,受托人应承担保密义务。(二)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仿造等手段)将保密信息泄露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受托人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目的、用途,以合理的方式获悉、使用保密信息,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信息的泄露。(三)受托人若违反本保密义务的,受托人应赔偿委托人全部损失,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若受托人泄露委托人或上级单位或利益相关方资料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委托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四)受托人承担保密义务直到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或委托人将这些保密信息公开为止,保密期限不因本合同未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而终止。第九条交付与验收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受托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成果进行验收:(1)交付内容、形式、数量: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执行。(2)成果验收成果的验收以委托人出具的书面验收意见作为唯一依据,在合同约定的验收期内,仍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或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人同意,可以给予受托人1日的宽限期进行完善和修正。在宽限期内验收合格的,不视为违约;宽限期满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按第十条“违约责任”处理。第十条违约责任(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委托人未按时提供【评估对象相关对应的图纸等】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导致受托人无法按期完成并提交资产评估成果的,受托人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2、委托人因故要求中途中止或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受托人。3、委托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费用的,从应付合同费用最后一日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受托人按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委托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等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2)受托人的违约责任1、受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资产评估成果时或未能在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后,将委托人提供的所有保密信息返还给委托人,或依委托人要求而销毁的,受托人应从逾期提交之日或委托人要求返还、销毁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暂定含税总价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受托人提交资产评估成果逾期超过10天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解除本合同及接管现场,且委托另一家服务单位继续工作,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5%的违约金,且配合委托人的一切安排并负责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2、受托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成果出现纰漏、错误或故意、重大过失,或提供错误、不合格信息而导致本项目或委托人损失的,受托人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外,仍需向委托人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且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及接管现场,且委托另一家服务单位继续工作,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暂定含税总价20%的违约金,且配合委托人的一切安排并负责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3、因受托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返还已支付费用并解除本合同及接管现场,且委托另一家服务单位继续工作,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暂定含税总价15%的违约金,且配合委托人的一切安排并负责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1)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转让本合同权利义务,或委托他方代为或参与履行本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转包、分包行为);(2)与委托人或项目关联方等单位发生不正当利益输送的;(3)受托人不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资质或授权的;(4)受托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成果违反法律、法规及现行国家、地区及行业有关规范和标准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5)受托人交付的工作成果经贰次修改后仍未通过委托人书面审查的;(6)本合同因受托人的原因提前终止、解除或无法履行的。4、受托人的上述违约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的名誉损失、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5、因受托人原因导致委托人受到任何第三方权利主张或者索赔的,由受托人承担委托人应对该等主张或索赔所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双方共同确认以下联系人、电话和地址可被用于各方之间书面材料、文件、图纸等送达之联络信息,也可用作于政府部门、人民法院等材料送达之联络信息。若采取邮寄送达的,有且仅能使用邮政快递EMS的方式进行,送达时间及相关信息以邮政快递EMS载明的信息为准。若采取专人送达的,以签收时间为准,收条将作为有效证明。若发生拒收或其他不能送达的情况,文书自邮寄之日起第三日历天视为送达成功。委托人联系人:电话:送达地址:受托人联系人:电话: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本合同所示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二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否则,未受影响一方有权向该方请求赔偿。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向海口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委托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1)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受托人执叁份。(2)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如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附件(如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5)本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不侵权保证、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6)受托人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知晓本合同所涉及的项目,并充分熟悉本合同的文本含义,受托人已获相应授权且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资质。(7)受托人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本合同认定无效。(8)合同履行期间,受托人在本项目外出现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且影响本合同履约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附件1廉政协议书(2)附件2保密承诺函(下一页为签署页,无正文)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电话: 电话: 传真: / 投诉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1廉政协议书廉政协议书委托人:受托人: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顺畅的商业秩序和公平的商业环境,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定,签订本廉政协议书。第一条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相关规定。(三)自确定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直至合同履行结束全过程,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及廉政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四)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另有说明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除外。(五)在业务活动中发现对方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委托人责任委托人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做到:(一)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受托人索取和收受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二)不得在受托人单位及受托人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四)除合同特别约定外,不得向受托人推销或指定使用各种材料及设备等。第三条受托人责任受托人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做到:(一)不得向委托人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金钱或实物;(三)不得为委托人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为委托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四)不得组织有可能影响委托人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五)不得为委托人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如遇到委托人工作人员向受托人单位或个人索要任何不正当利益时,受托人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向委托人举报。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委托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受托人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承担合同暂定含税总价30%的违约金;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受托人的上述责任外,委托人有权终止与受托人签订的合作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当赔偿给委托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三)双方约定:本协议书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担任监督单位。违约情况发生下由双方监督单位对本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承诺书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资产评估服务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与主合同的有效期一致。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附件2保密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保密承诺函致:我司受(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负责工作,我司在此承诺:1、保密信息是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委托人及利益相关方的一切非公开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协议约定服务项目基础资料及数据,以及本合同内容等,我司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我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仿造等)将保密信息泄露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人,不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2、我司承担保密义务直到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或委托人将这些保密信息公开为止,不因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而终止。3、我司充分了解并知悉,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我司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依据本承诺函追究我司责任。同时我司愿意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及约定,导致委托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承诺人名称: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司”)参与,现我司郑重承诺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一)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委托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向委托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三)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四)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五)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六)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委托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委托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因供应商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政府主管部门定性);(十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框架协议期内拒绝接受采购订单数量达3个的;(十二)泄露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公司的商业秘密,产生不良影响的;(十三)因供应商自身或其分包单位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上访、围堵、重大舆情等恶性事件,影响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公司声誉的;(十四)擅自更换核心团队/主设备品牌,降低配置,构成实质性违约的;(十五)报价失误、漏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又不接受调价或终止合同的;(十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二、我司已充分知晓并同意:若贵单位发现我司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无论本项目进展至何种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递交、评审、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贵单位均有权将我司纳入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主体名单库,并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响应资格处理;(二)尚未发出成交(入围)通知书的,取消成交(入围)资格;(三)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不授予新的订单。同时,我司将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三、我司保证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或误导性表述等情形。若本承诺函内容与事实不符,我司自愿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委托人的违约赔偿责任、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等)。四、本承诺函自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3工作任务书采购项目编号:JSZK-BX-QT-202605-004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竞价比选文件采购人: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5月目录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需求任务书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9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对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组织竞价比选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比选,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2、项目概况:采购人拟通过竞价比选方式选定5家入围单位,并分别与其签订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合作协议。在框架合作协议期内,根据实际需求采用顺序轮候和直接选定相结合的方式向入围单位分派具体项目,按单个项目的要求确定合同期限。本次采购适用于资产评估服务控制价小于200万元(不含)的资产评估服务;3、采购范围:框架合作协议期内,君实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项目因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产权变动、资产租赁、房产销售、资产转让、资产划转、吸收合并、合规备案、国资监管等需求所发生的全部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项目数量、报告类型以委托方实际委托及实际发生情况为准;4、招标控制价:(一)房产价值评估的“资产划转评估/资产转让评估”评估面积≤1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75元/平方米;1万平方米<评估面积≤3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75~1.58元/平方米;3万平方米<评估面积≤5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58~1.23元/平方米;5万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23~0.72元/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65元/平方米。(二)房产价值评估的“年末公允价值评估”评估面积≤1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2.25元/平方米;1万平方米<评估面积≤3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2.25~1.66元/平方米;3万平方米<评估面积≤5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66~1.40元/平方米;5万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40~0.87元/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75元/平方米。(三)租赁价格评估评估面积≤1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84元/平方米;1万平方米<评估面积≤3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84~1.09元/平方米;3万平方米<评估面积≤5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1.09~0.96元/平方米;5万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96~0.74元/平方米;评估面积>10万平方米,控制价单价(基准价)为0.59元/平方米。综上,供应商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填报折扣报价,100%≥折扣报价范围>0%,超出此折扣报价范围的,否决其投标;5、计划服务期: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730日历天),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以框架协议期内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6、质量标准:合格;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需求任务书》。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须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含)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并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5、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6、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形式,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符合密封包装要求的签字盖章版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存储媒介为U盘)。2、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3、递交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4、开标时间:2026年6月4日9:30时(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乘坐B7、B8电梯)。6、如开标过程中出现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的情况,其响应无效;7、本项目邀请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环节(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开标环节,如未提交的,可待拆封响应文件后核实)。四、服务费1、入围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服务费承诺书”。2、服务费金额:20830.00元。由5家入围单位均摊转账支付,每家入围单位需支付服务费为4166.00元。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公司名称: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003095800015转账备注: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服务费五、联系方式采购人: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发展大厦2楼电话:0898-31908519联系人:蔡女士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江东智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发展大厦3楼电话:0898-31908523联系人:孙先生日期:2026年5月2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有关定义及相应职责1.1“采购人”:本次竞价比选的采购人是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2“供应商”系指实名获取竞价比选文件拟参加竞价比选和拟向采购人提供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服务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1.2.1对竞价比选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1.2.2按要求缴纳竞价比选保证金(如有要求);1.2.3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2.4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系指在竞价比选过程中代表提交供应商处理竞价比选事宜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代表”参加竞价比选活动,对评审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1.2.5配合采购人就竞价比选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1.2.6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1.2.7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1.3“合格的供应商”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1.4“入围供应商”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审,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竞价比选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3.竞价比选文件的约束力3.1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未对竞价比选文件提出书面质疑,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价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竞价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入围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拒收。二、竞价比选文件4、竞价比选文件的构成4.1竞价比选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价比选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需求任务书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请仔细检查竞价比选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价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价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5、竞价比选文件的澄清潜在供应商如对竞价比选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下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逾期不受理)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人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6、竞价比选文件的修改6.l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价比选文件进行修改。6.2竞价比选文件的修改是竞价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价比选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竞价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的构成8.1供应商应根据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竞价比选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竞价比选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内容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8.2若供应商未按竞价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价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8.3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章)。9、响应文件编制9.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竞价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报价函》等竞价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9.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价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审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9.4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或电子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他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10、报价10.1响应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10.2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函的要求报价。11、备选方案本次竞价比选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视其响应文件无效。12、竞价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要求:竞价比选文件中明确盖章的地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13.2电子标签字以下两种形式之一均有效:(1)响应文件打印为文本签字后扫描;(2)响应文件打印为文本盖签名章或签字章后扫描;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供应商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应将签字盖章版PDF格式响应文件(存储媒介为U盘)密封在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封皮上均应写明:致: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注明:“请勿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14.2响应文件未密封者,采购人不予接收。14.3响应文件密封封皮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者,采购人予以接收,但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l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达,也可采用邮寄、非特定人员送达。15.2供应商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迟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15.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5.5竞价比选有效期:竞价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6、响应文件的开启16.l采购人按“竞价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16.2开启响应文件时,采购人邀请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无供应商参与开标会,采购人可邀请监督人员或见证人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采购人将作密封情况检查记录。16.3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4供应商自愿参与现场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未提交以上资料或拆封响应文件后也无法核实身份的供应商不予参加开标会。16.5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同开标记录情况,且无权对现场开标事宜提出任何异议。16.6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须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六、竞价比选、评审程序17、竞价比选、评审程序17.1评审小组成员由5名(含)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该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不超过7名入围候选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7.2评审办法17.2.1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7.2.2综合评分法评审步骤:先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再进行技术、商务、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详细评审。17.3资格符合性审查17.3.1评审小组根据“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分别对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只有对“资格性审查表”及“符合性审查表”(附表1)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比选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内容,评审小组将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供应商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17.3.2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17.3.3评审小组在资格符合性审查中,有权对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原则如下:(1)响应报价函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明细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5)响应报价含税总价与依据不含税总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含税总价为准修正含税总价,如修正后的含税总价大于原含税总价时,则以原含税总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总价。(6)算术性错误修正,评审阶段评审小组可无需经供应商书面确认。评审小组依据修正后的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入围候选人,采购人依据入围候选人推荐结果确定入围单位,采购人以评审小组修正后的价格向入围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如入围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入围成交折扣,则取消其入围资格。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17.4详细评审17.4.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对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打分。技术、商务评分: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价格评分详见:具体评审的内容详见(附表2)。技术、商务及价格权重分配: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权重851517.4.2综合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审程序、评分标准以及分值分配的规定,评审小组成员分别就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状况,其对竞价比选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供应商的得分,得分与响应报价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入围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入围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供应商为第二入围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响应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七、其他要求入围单位领取入围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壹份,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本文件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须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含)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须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并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5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6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7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否决。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响应认定条件)供应商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文件式样和签署是否符合要求且内容清晰完整无缺漏。3计划服务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4质量标准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5报价报价项目是否完整,存在漏报或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则为无效响应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7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不合格的被否决。附表2:详细评分表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响应报价:15分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45分报价评分标准(15分)响应报价15分1.报价注意事项:供应商以折扣报价。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范围,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否决响应资格处理。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按所有有效折扣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基准价。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折扣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评审基准价)×15。商务评分标准(40分)类似项目业绩20分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1.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2.合同金额3.5万元(含)—5万元(不含),每个得4,本小项最高得16分;3.合同金额2.5万元(含)—3.5万元(不含),每个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本大项满分20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需体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需清晰载明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内容及金额,不能体现时应提交佐证材料。团队成员资历2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担任过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每个得5分,本小项满分10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余拟派人员具有初级经济师的每个得3分;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含)以上经济师证书的每个得5分,本小项满分10分。证明材料:①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可为供应商其分公司人员,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需体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如合同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可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报告或项目发包人(名称须与合同上载明的发包人一致)开具的证明等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需清晰载明房地产资产评估项目内容及金额,不能体现时应提交佐证材料。技术评分标准(45分)工作实施方案(3分)①实施项目分工明确,流程完整、合理,风险控制措施得当,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2.1-3分;②实施项目分工基本明确,流程基本完整、合理,风险控制措施基本得当,基本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1.1-2分;③实施项目分工不明确,流程不完整、合理,风险控制措施不得当,不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得0.1-1分;④无工作实施方案不得分。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分)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较完善,保密措施较合理的,得0.8—1分;②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完善,保密措施基本合理的,得0.4—0.7分;③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保密措施不够合理的,得0.1—0.3分;④无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得0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1分)提供本项目“全流程风险管控” 方案,方案可包含内部管理、财务、技术等核心内容,优秀得0.8-1分,良好得0.4-0.7分,一般得0-0.3分;质量管理水平(4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职业道德水平、执业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意见分歧解决、近三年监管部门的质量检查奖惩情况、执业辅助系统等进行评审:①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制度及执行方案,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9分,一般得0-2.9分;②供应商提供的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与诚信方案,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9分,一般得0-2.9分;③供应商提供的执业过程质量控制方案,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9分,一般得0-2.9分;④供应商提供的意见分歧解决方案,优秀得6-8分,良好得3-5.9分,一般得0-2.9分;⑤供应商提供的近3年监管奖惩情况(提供获奖材料或者奖惩信息真实承诺函),若无处罚且获表彰得5;若无获奖无处罚得3分,若有处罚得0分。⑥执业辅助系统情况(提供使用截图),有使用的得3分,无使用的得0分;第三章需求任务书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工作任务书一、任务概述为满足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实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房地产资产管理、运营处置、财务核算、销售定价、租赁定价、资产划转、合规备案、国资审批等全场景评估需求,规范房产价值评估、租赁价格评估服务标准,保障资产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资产转让、整售定价、租赁备案等工作合法合规、公允高效,特制定本工作任务书。本任务书作为框架招标、框架协议签订、具体项目委托及履约考核的核心依据,入围单位须全面遵照执行。二、服务范围与服务内容(一)总体服务范围协议有效期内,君实及其下属子公司因经营管理、财务核算、产权变动、资产租赁、房产销售、资产转让、资产划转、吸收合并、合规备案、国资监管等需求所发生的全部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均纳入本次框架服务范围。本次服务仅包含房产价值评估、租赁价格评估两类业务,统一按建筑面积计价、核算与结算。具体服务内容、项目数量、评估面积、报告类型以委托方实际委托及实际发生情况为准。(二)具体服务内容1、房产价值评估1.1资产转让、资产划转评估:对住宅、商业、办公、公寓、产业用房、仓储、配套用房等各类已建成房地产,开展市场价值评估、公允价值评估、转让价值评估、整售价值评估、样板间硬装软装价值评估等,为房产销售定价、一房一价备案、资产转让、资产划转、收购定价、财务核算、合规备案提供公允价值依据,按要求出具相关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房产价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实际发生为准。1.2年末公允价值评估:根据相关会计核算办法,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为合理估计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会计核算提供依据,需通过专业资产评估服务确定项目年末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按要求出具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实际发生为准。2、租赁价格评估对整体房产或者部分房产租赁给其他单位/个人开展租赁价格、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出具租赁价值评估报告,为租赁定价、合同签订、内部审批、对外谈判、国资备案提供专业支撑,按要求出具相关的租赁价格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实际发生为准。3、其他配套评估服务按委托方要求开展房地产项目现场踏勘、市场调研、价值测算、数据比对、谈判支撑、报告报审解释等配套服务,配合完成审核、备案、答疑等相关工作。(三)成果文件要求按照委托方要求,根据项目性质、评估用途,提供符合国家、海南省及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行业规范的正式评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报告》、《房产价值评估报告》、《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成果需包含:评估说明、测算过程、计算公式、市场分析、现场勘察记录、权属核查说明、价值结论等内容,满足委托方及上级单位、国资监管、税务、产权登记等审核备案要求。3、服务标准与工作要求(一)收到完整资料后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限提交初稿;(二)收到修改意见后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限完成完善;(三)审核通过后按委托方要求的时限提交定稿;(四)按委托方要求参加评审、答疑、现场踏勘。(五)供应商需配合委托方完成资料收集、商务谈判(含谈判全过程支持)等工作,相关差旅费、服务费等已纳入合作报价范围,不再额外计取。入围单位确定规则及框架协议使用规则1、入围单位确定规则(一)入围数量入围单位总数量为5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时,当次采购失败。如首次比选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为5家(含)以下时,经入围结果公告无异议后,全部列入入围供应商。如入围供应商不足5家时,将再次发起采购,经入围结果公告无异议后依照当次排名顺序入围,以此类推,直至入围供应商累计总数达到5家为止。(二)入围成交折扣(1)首次采购入围单位达到5家的,如后续不再发起框架协议采购,则以首次所有入围单位的折扣平均值作为框架协议最终入围成交折扣。(2)首次采购入围单位不足5家,或履约过程中因入围单位被清退后不足5家等原因需要新增入围供应商的,采购人可组织二次(或多次)采购。经2次(含)以上采购的,如所有入围单位折扣平均值高于第1次入围单位折扣平均值的,以第1次入围单位折扣平均值作为本框架协议最终入围成交折扣,反之以所有入围单位折扣平均值作为本框架协议最终入围成交折扣,已签订框架协议的入围单位入围成交折扣与最终入围成交折扣不一致的,须按最终入围成交折扣签订补充协议。如入围单位不同意按此签订框架协议或补充协议的,则取消其入围资格,采购人可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入围候选人顺序依次选定入围单位或重新采购。二、框架协议使用规则(一)具体项目授予规则在框架协议期内,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采用顺序轮候和直接选定相结合的方式向入围单位分派具体项目。1.顺序轮候(1)入围单位的综合得分排名作为顺序轮候号码(多轮入围的单位按已有号码继续编号),自双方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如因具体项目实施时间紧急,非入围单位原因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可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轮候),按具体项目立项通过时间,从所有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1名入围单位授予合同,如其因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该项目时,本轮次不再授予合同,则重新随机抽取1名入围单位授予合同,以此类推。每个入围单位在一个顺序轮候期内,只有一次获得合同授予的机会。(2)如因入围单位原因导致未签订框架协议的,以已签订框架协议的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开始轮候。(3)除清退入围单位和补充采购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得调整入围单位顺序轮候号码。2.直接选定:是指复杂程度较高、对报告成果有重大影响、服务能力要求较高的项目,由需求单位提出申请按权限审批通过后在入围单位中直接选定供应商授予其合同。3.在框架协议期内,如某个入围单位拒绝接受项目数量达3个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定其他入围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或重新采购。(二)入围单位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合同甲方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入围采购人后续所有框架协议采购。3.在框架协议期内,如因部分入围单位被解除框架协议以致影响当次采购类型项目实施进度的,采购人可根据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选定其他入围候选单位签订框架协议或重新采购。(三)框架协议入围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合作协议。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响应报价函及报价清单二、诚信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审查资料六、简述方案七、竞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一、响应报价函及报价清单(一)响应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采购项目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的竞价比选邀请,正式提交电子版U盘1份。据此函,兹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响应竞价比选文件,就上述项目的资产评估工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响应报价,我方愿意以“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招报价清单”中的报价作为我方投标报价,本项目折扣报价为%。包含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所有资产评估工作及相关服务的费用,计划服务期为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730日历天),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以框架协议期内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质量标准合格;(2)我们根据竞价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此比选文件没有倾向性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及比选文件关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按供应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竞价比选保证金的规定。(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清单格式详见附件2二、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的比选活动。为体现我公司的“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此郑重承诺:1、根据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我公司在本次竞价比选活动中提供的所有相关人员证件、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等资料均真实、准确;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二、若成交,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响应方案等内容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不将工程款非法转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或个人账户;确保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责。三、如果我公司在竞价比选活动中提供了虚假材料,我公司同意立即取消响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收我公司的竞价比选保证金。如果我公司存在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均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同意上述承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企业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和附表2:详细评分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拟投入本次项目人员汇总表序号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拟派岗位备注项目负责人……...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和附表2:详细评分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三)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情况表拟派人员姓名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备注…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和附表2:详细评分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我司承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①投标资格处于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附:1、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五)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司已仔细研究了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竞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如下:我司承诺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若经查实,所提供材料不真实,愿意按否决响应资格处理,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存在伪造编制,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同意采购人取消我司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没收竞价比选保证金,并将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采购人依法追究我司刑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六)营业执照、备案证明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2、须具备【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及【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六、简述方案七、竞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司”)参与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竞价比选活动,现我司郑重承诺如下:​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一)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二)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三)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四)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五)成交人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六)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七)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八)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九)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十)因供应商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政府主管部门定性);(十一)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在框架协议期内拒绝接受采购订单数量达3个的;(十二)泄露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公司的商业秘密,产生不良影响的;(十三)因供应商自身或其分包单位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上访、围堵、重大舆情等恶性事件,影响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子公司声誉的;(十四)擅自更换核心团队/主设备品牌,降低配置,构成实质性违约的;(十五)报价失误、漏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又不接受调价或终止合同的;(十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二、我司已充分知晓并同意:若贵单位发现我司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无论本项目进展至何种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文件递交、评审、结果公示、合同签订等),贵单位均有权将我司纳入海口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主体名单库,并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尚未完成评审的,作否决响应资格处理;(二)尚未发出成交(入围)通知书的,取消成交(入围)资格;(三)已签订框架协议的,不授予新的订单。同时,我司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采购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三、我司保证本承诺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或误导性表述等情形。若本承诺函内容与事实不符,我司自愿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的违约赔偿责任、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等)。四、本承诺函自我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对我司具有法律约束力。​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服务费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完全明晰且认可比选文件及相关补遗、澄清、更正文件(如有)中涉及竞价比选服务费金额、方式及支付方法等内容的有关规定。并做出承诺如下:如我单位中选贵司组织的海口市君实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项目资产评估服务框架协议,我单位保证本比选项目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竞价比选服务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贵司。如我司未能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司承担。特此承诺!供应商开票信息发票信息说明开票类型(填写普票或专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请准确填写账号(如需专票须填写)开户行名称(如需专票须填写)具体填写至“XX分行”“XX支行”等地址、电话(如需专票须填写)发票邮寄地址、联系人、电话或电子发票接收邮箱注:如上述信息未填写或未填写完整或填写有误,导致供应商无法获取发票,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本承诺书未填写或未签字盖章或未提交或修改既有内容,将导致响应资格被否决。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价格评估 资产划转评估 房产价值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口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