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炮广告服务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龙口市委员会宣传部2026)



中国共产党龙口市委员会宣传部本级(服务购买方)拟通过)定向委托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龙口市委员会宣传部228国道与试北路交叉口西北角高炮广告(双面)
购买服务计划项目编码:SDGPPS37068100010400120260007
项目编号、标包:SDGPPS37068100010400120260007
二、项目金额(人民币):
12.500000(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
228国道与试北路交叉口西北角高炮广告(双面)
四、对服务提供方资质要求及应提交材料:
(一)资质要求: 4.1承接主体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接主体,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接主体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承接主体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主体、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经济加快恢复发展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3]2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应提交材料: 获取定向委托文件时间:2026年6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去中国共产党龙口市委员会宣传部获取。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意向承接主体未按上述要求登记、获取定向委托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意向承接主体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五、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26-06-01至2026-06-04(北京时间)。
2、地点: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田川
2、联系方式:1365544588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炮广告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