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2026)



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33
项目名称: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5,0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4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至 2026年06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国泰大厦507室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国泰大厦5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510室
联系方式:0769-88822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8室
联系方式:0769-22382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769-22382982

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相关附件:

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招标文件(2026060502).zip

资格条件承诺函模版.docx

关于《中小企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6月05日 21: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6月05日至2026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国泰大厦518室

预算金额
¥50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0769-22382982

采购单位
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东莞市麻涌镇政务服务中心510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9-88822580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9-22382982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3-2026-0013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33项目名称: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人: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3-2026-0013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04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5,04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服务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5,04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地址:麻涌镇政府大院副楼301联系方式:0769-888225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8室联系方式:0769-223829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769-22382982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标的提供的地点麻涌镇内或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东莞智慧养老平台根据服务评分对服务人员每月的服务单进行资金结算,具体结算标准如下: 100分(含)以上,100%比例拨付资金;100分以下,按照实际得分除以100的比例拨付资金(如:95分按95%比例拨付资金)。(具体评分方式和标准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2、对服务评分低于80分的服务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聘请该服务人员的服务机构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由采购人中止其服务合同。 3、平台将根据各服务人员每个服务单的实际费用,自动汇总计算形成各运营主体月度服务账单、村(社区)月度服务账单以及镇月度服务账单。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一)市级考核评估 1、市级考核评估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由东莞市民政局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列入市民政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 2、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数量、场地硬件、制度建设、服务质素、服务成效、服务公开等六个方面。 3、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等级。评估结果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 7 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复评申请,由市民政局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4、如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确定为不合格,采购人将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采购人将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二)镇级考核评估 1、镇级考核评估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年度评估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在项目实施次年1月前或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实施,采购人按市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由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小组负责考评。 2、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年度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机构的合同履约情况、服务开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制度建设与场地运维情况等4个方面。 3、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等级。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中标方。中标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向麻涌镇公共服务办提出复评申请,由麻涌镇公共服务办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4、如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确定为不合格,采购人将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采购人将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 (三)其他考核要求 1、中标人要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2、中标人负责所聘请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配合采购人对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等。 3、中标人应建立业务监督考评机制,对服务人员和服务项目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流程规范。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包含服务期内所有费用,其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含福利费)、社保费用、管理费、开展活动的物资成本费用、培训费用、税费、中标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设备,拥有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 (3)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4)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应根据服务资源、服务对象失能程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护理人员应完成专业岗前培训或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 (5)能严格按照协议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地意外责任保险; (6)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机构应在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14个工作日主动将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服务对象档案、服务记录台账等全部资料移交给服务采购单位; (7)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3.项目执行期间,如遇居家养老有关政策调整,经采购人确认后按新政策执行。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服务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项1.005,040,000.005,04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详见附表一附表一: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服务目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包括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类养老机构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等在内的社区资源,居家养老服务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协助解决其养老需求的社会化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关爱、文化体育、紧急救助等一种或若干种服务的社会养老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力麻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2二、服务群体麻涌镇辖区内符合《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资助的老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麻涌户籍居住老人可申请政府资助: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2、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失能老年人;3、孤寡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部分享受定期定量抚恤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 4、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3三、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家务服务、卫生清洁、生活照料、饮食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安全援助服务、文化娱乐及社会支持网络建立、委托代办服务、安宁疗护服务等项目。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本镇实际情况,设定细化的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高于东莞市养老产业协会《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参考价》,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明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收费标准等须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和村(社区)公示栏张贴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按协议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依据劳动合同予以处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依靠“医生+护士+社工+护工”跨专业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4四、服务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在熟悉麻涌镇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下,承诺配备以下类别工作人员:(1)通过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身体健康专业社会工作者不少于5名;(2)医生(可兼职)不少于1名;(3)护士/康复师(可兼职)不少于2名;(4)每10名老人配置不低于1名服务人员(签订服务合同后优先选聘具有麻涌镇户籍的失业和农村富余人员,尤其各社区(村)属地的“4050”人员;服务对象变动或由于员工离职导致配比不足的,应在2周内补充)。以上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当接纳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权益;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为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2、该项目在上一合同期内所聘请的人员(含社工、社工助理和护工)如愿意继续留下的,原则上中标人要全部接收,且保证薪酬待遇不能降低。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按协议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依据劳动(劳务或返聘)合同予以处理。4、中标人应与医生、护士、社工(助理)和护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已达退休年龄的可签订劳务协议(退休返聘协议),按照双方协议支付相关薪酬。5、中标人应确保对委派的项目员工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培训,加强养老服务技能、安全生产培训等。 6、中标人应保证项目员工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中标人及项目员工的前提下并安排补休。5五、服务设施要求服务机构可使用村(社区)提供的设施和场所,也可按规定自行兴建养老设施;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执行政府制定的服务规范、标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用。6六、服务要求1、中标人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委派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医生、护士、社工(助理)和护工,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员工为采购人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 43153-2023)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44/T 2706-2025)的相关标准。3、中标人业务开展及服务提供,需按照《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4、康复训练、转移护理、康复理疗、医疗保健、陪伴支持和情绪疏导、心理慰藉、安宁疗护、医疗护理、艾灸理疗等专业服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服务人员提供,该类人员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单位)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且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政府网站上能查询到。 5、为体现服务的多元化,满足老年人不同的服务需求,避免服务项目高度单一化,服务机构每月向资助对象提供的居家清洁服务的次数不得超过12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服务频次的,须本人或家属向所属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核准再向镇公共服务办申请,通过后方可增加清洁服务频次。7七、资助标准1、属于政府资助对象的老人,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1)经评估属于重度、完全失能的,按照每人每月 720 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经评估属于中度失能的,按照每人每月 480 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3)经评估属于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每人每月360 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资助通过养老服务卡以服务的形式发放。资助标准内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服务执行期间,如果资助标准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已享受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按照就高原则,不能重复享受上述规定的资助。2、麻涌镇2025年月均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人数统计表:服务对象重度、完全失能老人中度失能老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老人合计人数4901400630具体人数按照实际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人数进行计算。8八、服务群体能力等级评估采购人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民政部最新版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和方法进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能力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的依据。根据《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老年人能力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东民[2026]35号)文件要求,服务对象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12个月评估一次,评估结果出具时间超过12个月未重新评估的,自动退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范围,不再享受相应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如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能力等级)发生变化的,可由本人、家属或委托人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意见书》,向户籍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组织动态评估。 采购人将在资助对象身份变化的次月起调整资助标准或终止资助。9九、安全、应急管理要求1.中标人需制定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详细应急方案,确保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撤离,同时保护服务设备免受损坏,并制定服务中断时的应对措施。2.中标人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制定人员调配、紧急事件处理以及预备资源储备的应急方案,以确保服务有序进行,避免因高峰期导致服务拥堵和混乱。3.中标人应针对突发传染性疾病,需建立快速响应、有效隔离以及配合卫生部门处置的应急机制,以保障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病源扩散。4.中标人需针对服务对象可能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流程,以确保服务对象在遇到事故(疾病、跌倒、坠床、噎食、烧伤、压疮、走失)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10十、考核评估(一)市级考核评估1、市级考核评估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由东莞市民政局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列入市民政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2、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数量、场地硬件、制度建设、服务质素、服务成效、服务公开等六个方面。3、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等级。评估结果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 7 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复评申请,由市民政局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4、如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确定为不合格,采购人将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采购人将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二)镇级考核评估1、镇级考核评估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年度评估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在项目实施次年1月前或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实施,采购人按市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由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小组负责考评。2、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年度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机构的合同履约情况、服务开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制度建设与场地运维情况等4个方面。3、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 个等级。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中标方。中标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向麻涌镇公共服务办提出复评申请,由麻涌镇公共服务办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4、如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确定为不合格,采购人将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采购人将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三)其他考核要求1、中标人要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2、中标人负责所聘请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配合采购人对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等。 3、中标人应建立业务监督考评机制,对服务人员和服务项目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流程规范。11十一、结算方式1、东莞智慧养老平台根据服务评分对服务人员每月的服务单进行资金结算,具体结算标准如下:服务评分结算标准100分(含)以上100%比例拨付资金100分以下按照实际得分除以100的比例拨付资金(如:95分按95%比例拨付资金)(具体评分方式和标准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2、对服务评分低于80分的服务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聘请该服务人员的服务机构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由采购人中止其服务合同。 3、平台将根据各服务人员每个服务单的实际费用,自动汇总计算形成各运营主体月度服务账单、村(社区)月度服务账单以及镇月度服务账单。12十二、权责划分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中标方与采购方应履行如下责任:(一)中标方1、中标人应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三方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标准需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精神执行。如合同期内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调整,中标人应按新政策的服务要求执行,如中标人不能按新政策的服务要求执行的,双方解除合同。2、在服务期间,如因中标人所聘请人员过失导致服务对象发生意外情况,采购人应协助中标人进行沟通和协调,最大限度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标人有权临时召回护工或解除合同并向采购人索要违约赔偿金:(1)采购人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2)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中标人同意的;(3)采购人对中标人护工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4)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护工的。4、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积极处理。5、因东莞市财政体制改革、东莞市居家养老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断或变化的,不属于违约范畴。(二)采购方1、采购人负责监督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中标人与属地村(社区)、服务对象在服务提供和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2、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服务订单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可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违规或服务质量问题的订单进行处理。(1)订单实际服务时长不足合同规定的80%,该订单无效,超过80%不足100%的按完成时间比例核算订单金额。(2)有下列情形之一,如为服务人员首次行为,扣除该张服务订单,如二次出现,扣除该服务人员一周的该类型的服务订单,如第三次出现,扣除该服务人员一个月该类型的服务订单,如第四次出现,中标方应开除该服务人员。①采购人现场检查,服务人员不在服务现场且无合理解释的;②服务订单结束后上传照片与提供服务项目不相符的;③服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居家清洁项目超过12次/月的订单、服务对象住院期间或死亡后产生的服务订单、同一天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提供同类服务的订单以及无相应资质提供专业服务的订单,其服务费用一律予以扣除(退回)或直接将订单删除。13十三、其他(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设备,拥有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3、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良好;4、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应根据服务资源、服务对象失能程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护理人员应完成专业岗前培训或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5、能严格按照协议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地意外责任保险;6、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机构应在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14个工作日主动将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服务对象档案、服务记录台账等全部资料移交给服务采购单位;7、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8、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二)项目执行期间,如遇居家养老有关政策调整,经采购人确认后按新政策执行。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总价6报价要求各采购包报价不超过预算总价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 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向中标单位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18 其他19 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张工电话:0769-22382982传真:/邮箱:gdbyfw@126.com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罗沙路东城段1号国泰大厦1栋518室邮编:523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意见》(财库〔2025〕30号)等相关规定。(1)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2)准确界定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认真审查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对供应商所出具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的要求,评审中发现《声明函》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事项与投标(响应)文件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等情况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声明函》仍然不符合《通知》规定要求的,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产品视为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3.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4.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10%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可参考公告附件格式。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投标函已按规定格式编制及盖章、签署,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已经盖章、签署,授权有效期。3投标文件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无重大错漏,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署。4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无超出项目预算金额。5商务审查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技术审查技术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9异常低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在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40.0分技术部分60.0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重点难点的分析 (10.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一、服务目的”、“三、服务内容”、“六、服务要求”提供的对本项目理解程度以及重点难点分析进行评审: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非常详细完整,对服务要求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科学全面,提供详尽具体的解决方案,可行性很高,非常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 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比较完整,对服务要求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分析比较到位,提供较详细的解决方案,可行性较高,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分; 3.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完整,能够基本满足服务要求,具备一定可行性,基本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得3分;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存在缺漏或缺失,未能对服务要求进行有效分析,解决方案缺乏合理性,难以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的,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需求调研情况 (10.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一、服务目的”、“二、服务群体”、“三、服务内容”、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研方案进行评审: 1.服务需求调研方案详细具体,且调研内容能够准确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在调研内容、服务需求方案的具体情况和调研的准确度方面均表现出色,能够准确反映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真实需求,并提供了详细、可行的合理化建议的,得10分; 2.服务需求调研方案较为详细,调研内容相对全面,且调研内容基本能够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在调研内容和服务需求方案的具体情况方面表现较好,但在某些方面仍有不足,调研深度不够或实施方案缺乏具体细节的,得7分; 3.服务需求调研方案粗略简单,调研方法基本合理,且调研内容不能较好地反映服务需求实际情况的,调研内容不够全面,实施方案也缺乏可操作性的,得3分; 4.对采购需求的理解不清晰,调研内容极其简略,甚至未涵盖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对采购需求的理解明显不足,方案较为简略,如调研深度不够或实施方案缺乏具体细节的,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服务实施方案 (15.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一、服务目的”、“三、服务内容”、“六、服务要求”提供的项目服务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1.服务实施方案非常明确、详尽、合理且规范,全面覆盖了采购需求书的各项要求,充分结合服务需求调研,确保了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计划详细可行性非常强,服务资源整合非常合理,对服务满意率的目标设立要求高,对服务质量的严格把控;服务宣传方案合理,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需求,能够有效促进服务的推广和 接受度,非常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得15分; 2.服务实施方案比较明确、详尽、合理且规范,基本覆盖了采购需求书的各项要求;基本结合服务需求调研,服务计划较详细,可行性较强,服务资源整合较为合理、对服务满意率的目标设立要求较高,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或评估方法;服务宣传方案较合理,但在宣传渠道、宣传内容或宣传效果反馈不足,积极配合采购人工作需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得10分; 3.服务实施方案基本明确、合理且规范,方案未能充分结合服务需求调研结果,服务计划简略,可行性一般,缺乏具体的实施细节和时间节点安排;服务资源整合一般、对服务满意率的目标设立一般,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或评估方法;服务宣传方案不合理,基本配合采购人工作需要,基本保证项目的完成的,得5分; 4.服务实施方案不明确、不详细,存在多处遗漏或错误,未能全面覆盖采购需求书的各项要求;未结合服务需求调研结果,服务计划非常简略,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无服务资源整合,对服务满意率的目标设立模糊或缺乏的,宣传渠道、宣传内容或宣传方式与项目目标不符合,未能有效配合采购人的工作需求,无法保证项目的完成的,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人员管理方案 (10.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四、服务人员要求”、“六、服务要求”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1.人员管理方案详细完整,涵盖各岗位人员数量、职责、服务意识及任职要求,团队具备各项专业背景,充分满足服务群体的身心健康需求,团队架构科学完整,非常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 2.人员管理方案比较详细,对岗位人员数量、职责有详细的要求,团队专业背景较全面,能较好低满足服务群体的身心健康要求,团队架构完整,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7分; 3.人员管理方案基本完整,对各岗位职责有基本的要求,团队构建基本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 4.人员管理方案存在缺漏或缺失,未能全面覆盖岗位职责,团队构建与采购需求不符,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跟踪服务、监控评估方案 (10.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一、服务目的”、“六、服务要求”、“十、考核评估”提供的跟踪服务、监控评估方案进行评审: 1.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的服务;项目跟踪服务流程清晰、合理,涵盖了项目全流程;监控评估方案完善,能够全面反映项目的实施效果和服务质量;信息安全保护措施严密,能够有效防止服务对象信息泄露或被滥用,确保信息安全;整体方案可操作性强,能够顺利执行,非常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 2.投标人有足够的资源完成项目服务;项目跟踪服务流程基本合理;监控评估方案基本完善;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基本到位,但可能存在某些漏洞或不足;整体方案可操作性一般,能够执行;有利于项目顺利实施的,得7分; 3.投标人的方案简单,内容粗略;项目跟踪服务流程模糊、不够合理;监控评估方案不完善,缺乏关键指标或评估方法;整体方案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困难,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的,得3分; 4.投标人的方案模糊,缺乏具体的资源保障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分配;项目跟踪服务流程混乱、不合理,信息安全保护措施极其薄弱,存在严重漏洞和安全隐患,无法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可能导致信息泄露或被滥用;整体方案可操作性极差,流程繁琐、效率低下,不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的,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应急方案 (5.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九、安全、应急管理要求”提供的安全、应急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1.安全、应急方案详尽完整,针对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活动、突发传染病、服务对象事故(疾病、跌倒、坠床、噎食、烧伤、压疮、走失)等不同情况均制定了详细科学的应对方案,并考虑到服务对象安全撤离、设备保护、服务中断应对等关键要素,可行性非常高的,得5分; 2.安全、应急方案比较完整,针对恶劣天气、重大节假日活动、突发传染病、服务对象事故(疾病、跌倒、坠床、噎食、烧伤、压疮、走失)等不同情况制定了应对方案,考虑到大部分关键要素,可行性较高的,得4分; 3.安全、应急方案基本完整,提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考虑了部分关键要素,具备一定可行性的得3分; 4.安全、应急方案存在缺漏或缺失,未能全面考虑各种应对方案,无法满足采购需求要求,缺乏合理性的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综合实力 (12.0分)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导致未能取得相关认证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及办理流程的佐证材料,对应证书可得分。业绩经验 (15.0分)根据投标人具有居家养老服务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指导及支持团队 (9.0分)投标人具备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指导的支持团队,以下专业人员在满足采购需求“四、服务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额外增加投入情况: (1)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3分;最高得3分;(2)具有康复治疗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4分;(3)具有具有中医专业执业医师证书的,中级或以上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初级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人员不能重复计分,最高得分9分。相关证明材料应满足以下条件:上述人员有效证书、劳动合同证明资料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开标前(不含开标当月)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凭证(社保凭证须体现缴交单位名称及员工姓名)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服务响应承诺 (4.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处理的,得4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1.5小时(含)到达现场处理的,得2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小时(不含)-2小时(含)到达现场处理的,得1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须提供服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甲方: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电话:传真:地址: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金额根据2025年的服务对象平均人数、失能程度和政府资助标准核算,实际金额按照合同期内每月服务对象人数、失能程度和乙方实际提供且经甲方核定的服务量计算。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一)服务群体麻涌镇辖区内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政府资助的老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麻涌户籍居住老人可申请政府资助: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2.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失能老年人;3.孤寡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部分享受定期定量抚恤生活补助优抚对象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4.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二)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家务服务、卫生清洁、生活照料、饮食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安全援助服务、文化娱乐及社会支持网络建立、委托代办服务、安宁疗护服务等项目。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临终关怀、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的要求和本镇实际情况,设定具体的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成本、社会承受能力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高于东莞市养老产业协会于2023年8月28日公布的《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导参考价》,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长、收费标准等须经甲方核准后方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村(社区)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以“立足社区、面向老人、专业服务”为特点,依靠“医生+护士+社工+护工”跨专业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三)服务人员要求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在熟悉麻涌镇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下,承诺配备以下类别工作人员:(1)通过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身体健康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不少于5名;(2)医生(可兼职)不少于1名;(3)护士/康复师(可兼职)不少于2名;(4)每10名老人配置不低于1名服务人员(由于服务对象变动或员工离职导致配比暂时不足的,应在2周内补充)。以上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应当接纳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合法权益;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满足服务对象符合资助范围内的养老服务需求;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各项管理制度。乙方聘请的护工,应优先选聘具有麻涌镇户籍的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人员,尤其是各社区(村)属地的“4050”人员。2.该项目在上一合同期内所聘请的人员,如劳动、劳务关系到期终止而其本人愿意继续留下的,且不存在必须解除劳动、劳务关系的法定情形的,原则上乙方应全部接收,且保证薪酬待遇不能降低。以保证服务队伍的稳定和服务提供的连续性。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按协议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依据劳动(劳务或返聘)合同予以处理。4.乙方应与医生、护士、社工(助理)和护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已达退休年龄的可签订劳务协议(退休返聘协议),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5.乙方应确保对委派的项目员工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培训,以提高养老服务技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等。6.乙方应保证项目员工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工作安排要合法合理。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乙方及项目员工的前提下并安排补休。(四)服务设施要求服务机构可使用村(社区)提供的设施和场所,也可按规定自行兴建养老设施;享受政府给予的政策扶持,执行政府制定的服务规范、标准,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民政部门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固定电话、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用。三、服务要求1.乙方应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委派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符合合同要求的医生、护士、社工(助理)和护工,同时需监督管理指导员工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和广东省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DB44/T2706-2025)的相关标准。3.乙方业务开展及服务提供,需按照《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4.康复训练、转移护理、康复理疗、医疗保健、陪伴支持和情绪疏导、心理慰藉、安宁疗护、医疗护理、艾灸理疗等专业服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服务人员提供,该类人员须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单位)颁发的资质资格证书,且能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能查询到。5.为体现服务的多元化,满足老年人不同的服务需求,避免服务项目高度单一化,服务机构每月向资助对象提供的居家清洁服务的次数不得超过12次,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加服务频次的,须本人或家属向所属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核准再向镇公共服务办申请,通过后方可增加清洁服务频次。四、资助标准属于政府资助对象的老人,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1、经评估属于重度、完全失能的,按照每人每月72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经评估属于中度失能的,按照每人每月48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3、经评估属于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按照每人每月360元的标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资助通过养老服务卡以服务的形式发放。资助标准内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服务执行期间,如果资助标准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已享受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按照就高原则,不能重复享受上述规定的资助。五、服务群体能力等级评估甲方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民政部最新版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和方法进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能力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的依据。根据《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老年人能力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东民〔2026〕35号)文件要求,服务对象若无特殊变化,至少每12个月评估一次,评估结果出具时间超过12个月未重新评估的,自动退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范围,不再享受相应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如养老服务需求状况(能力等级)发生变化的,可由本人、家属或委托人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意见书》,向户籍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组织动态评估。甲方将在资助对象身份变化的次月起调整资助标准或终止资助。六、安全、应急管理要求1.乙方需制定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详细应急方案,确保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安全撤离,同时保护服务设备免受损坏,并制定服务中断时的应对措施。2.乙方应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应制定人员调配、紧急事件处理以及预备资源储备的应急方案,以确保服务有序进行,避免因高峰期导致服务拥堵和混乱。3.乙方应针对突发传染性疾病,需建立快速响应、有效隔离以及配合卫生部门处置的应急机制,以保障服务对象和服务人员的健康安全,防止病源扩散。4.乙方需针对服务对象可能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流程,以确保服务对象在遇到事故(疾病、跌倒、坠床、噎食、烧伤、压疮、走失)等紧急情况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七、考核评估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市民政局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指导:(一)市级考核评估1.市级考核评估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由东莞市民政局根据《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经费列入市民政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2.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数量、场地硬件、制度建设、服务质素、服务成效、服务公开等六个方面。3.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7天。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民政局提出复评申请,由市民政局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4.如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确定为不合格,甲方将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甲方将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二)镇级考核评估1.镇级考核评估为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年度评估验收,由甲方组织在项目实施次年1月前或项目结束后1个月内实施,甲方按市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由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评估验收小组负责考评。2.居家养老服务采购项目年度评估主要包括服务机构的合同履约情况、服务开展情况、队伍建设情况、制度建设与场地运维情况等4个方面。3.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麻涌镇公共服务办提出复评申请,由麻涌镇公共服务办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4.如服务机构考核评估确定为不合格,甲方将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甲方将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三)其他考核要求1.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2.乙方负责所聘请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并配合甲方对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考核等。3.乙方应建立业务监督考评机制,对服务人员和服务项目定期进行考核评估,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流程规范。八、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九、付款方式1.东莞智慧养老平台根据服务评分对服务人员每月的服务单进行资金结算,具体结算标准如下:服务评分结算标准100分(含)以上100%比例拨付资金100分以下按照实际得分除以100的比例拨付资金(如:95分按95%比例拨付资金)(具体评分方式和标准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2.对服务评分低于80分的服务人员,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聘请该服务人员的服务机构督促其整改。整改后仍出现不合格情况的,由甲方中止其服务合同。3.平台将根据各服务人员每个服务单的实际费用,自动汇总计算形成各运营主体月度服务账单、村(社区)月度服务账单以及镇月度服务账单。十、权责划分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乙方与甲方应履行如下责任:(一)乙方1.乙方应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三方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标准需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精神执行。如合同期内市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政策调整,乙方应按新政策的服务要求执行,如乙方不能按新政策的服务要求执行的,双方解除合同。2.在服务期间,如因乙方所聘请人员过失导致服务对象发生意外情况,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和协调,最大限度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临时召回护工或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要违约赔偿金:(1)甲方未按时支付有关费用的;(2)约定的服务内容发生变更而未取得乙方同意的;(3)甲方对乙方护工工作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其身心健康的;(4)甲方无正当理由频繁要求调换护工的。4.具体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积极处理。5.因东莞市财政体制改革、东莞市居家养老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项目中断或变化的,不属于违约范畴。(二)甲方1.甲方负责监督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乙方与属地村(社区)、服务对象在服务提供和业务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服务订单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可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违规或服务质量问题的订单进行处理。(1)订单实际服务时长不足合同规定的80%,该订单无效,超过80%不足100%的按完成时间比例核算订单金额。(2)有下列情形之一,如为服务人员首次行为,扣除该张服务订单,如二次出现,扣除该服务人员一周的该类型的服务订单,如第三次出现,扣除该服务人员一个月该类型的服务订单,如第四次出现,乙方应开除该服务人员。①甲方现场检查,服务人员不在服务现场且无合理解释的;②服务订单结束后上传照片与提供服务项目不相符的;③服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3)居家清洁项目超过12次/月的订单、服务对象住院期间或死亡后产生的服务订单、同一天对同一服务对象多次提供同类服务的订单以及无相应资质提供专业服务的订单,其服务费用一律予以扣除(退回)或直接将订单删除。十一、其他要求(一)乙方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和设备,拥有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和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养老服务或医疗、健康服务业从业经历和经验;3.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良好;4.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应根据服务资源、服务对象失能程度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护理人员应完成专业岗前培训或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5.能严格按照协议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地意外责任保险;6.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机构应在服务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14个工作日主动将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服务对象档案、服务记录台账等全部资料移交给服务采购单位;7.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8.必须在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范围内开展服务。不得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名从事传销、强迫性消费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二)项目执行期间,如遇居家养老有关政策调整,经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执行。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四、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关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要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要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这里所指“其他组织”不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法人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由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具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提供其法人给予的相应授权证明材料,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详见资格性审查表要求)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5.信用记录查询(1)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2)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3)查询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报告进行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查询渠道、查询时间节点、查询记录内容进行查询,并存档。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显示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6.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正本/副本)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3-2026-0013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33所投采购包:第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四、政策适用性说明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八、投标保证金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十一、承诺函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三、监狱企业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五、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十六、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十九、履约进度计划表二十、各类证明材料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二十二、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二十三、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二十四、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二十五、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二十六、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格式一:投标函致: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你方组织的“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33-2026-00133],我方愿参与投标。(投标人名称)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一)按招标文件提供全部标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二)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销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六)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七)我方作为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八)我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标的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我方承担。(九)我方接受采购人委托向贵方支付代理服务费,项目总报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如果被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向贵方足额支付。(若采购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则此条不适用)(十)我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十一)投标人未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1)对于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采购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对于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项目:即未成为本项目除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外的其它采购活动中标商(或成交商);(3)对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项目:即未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十二)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十三)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声明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十四)如我方中标,将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包括需要年审、继续教育等完成后才能执业的行政许可、人员证书等情形),如果有效期未能覆盖项目(包组)合同履行期的,将提前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确保合同顺利履行。(十五)我方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六)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评标委员会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七)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开标一览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开标一览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包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或服务期 交货或服务地点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分项报价表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客户端【报价部分】进行填写,投标客户端软件将自动根据供应商填写信息在线生成分项报价表,若在投标文件中出现非系统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且与投标客户端生成的分项报价表信息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客户端在线填写报价并生成的内容为准。(下列表样仅供参考)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采购包: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产地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数量 总价 1 品目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单价 数量 总价 1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四:政策适用性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要求,在本次的技术方案中,采用符合政策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主要产品与核心技术介绍说明如下: 序号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制造商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1 2 3 4 5 ...注: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在对应“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栏中勾选,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五: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等有关证明文件(如适用)注:1.供应商提供本国产品应符合《******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见下附件3,格式内容仅供参考)2.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一般按照其二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按照产品的一级组件进行成本核算能够满足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判定需求的,可以按照一级组件的相关成本进行核算。1.产品的一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的组件。产品的二级组件是指直接组成产品一级组件的组件。一级组件不可分解的,视同二级组件。2.二级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全部成本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二级组件不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其成本不计入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3.产品总成本和组件成本以相关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为基础进行计算。4.需要对成本核算规则予以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附件2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附件3(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本承诺函,格式内容仅供参考)关于本国产品比例的承诺函(如适用)本公司(单位)郑重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附件4本国产品标准有关证明材料(如适用)1.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格式六:(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证明书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441900033-2026-00133]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八: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此提供保证金的凭证的复印件。格式九: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十:资格性审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十一:(对于采购需求写明“提供承诺”的条款,供应商可参照以下格式提供承诺)承诺函致:东莞市麻涌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对于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我方郑重承诺如下:如中标/成交,我方承诺严格落实采购文件以下条款:(建议逐条复制采购文件相关条款原文)(一)星号条款1.2.3..........(二)三角号条款1.2.3..........(三)非星号、非三角号条款1.2.3..........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格式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承建本项目工程为中小企业或者承接本项目服务为中小企业时提交本函,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本项目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______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声明函,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格式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监狱企业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十四:(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函未填写或未勾选视作未做声明。格式十五:(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一、联合体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甲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双方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3.如果本联合体中标,(甲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乙公司全称)负责本项目___________部分。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联合体成员(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_____%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采购包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采购包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_____份,随投标文件装订_____份,送采购人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联合体成员各执_____份。甲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乙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公司全称:____(盖章)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注:1.联合响应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格式十六:(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序号客户名称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签订合同时间竣工验收报告时间联系人及电话1 2 3 4 …根据上述业绩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附销售或服务合同复印件及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十七:《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序号标的名称参数性质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型号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所在位置备注123456……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2.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3.“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4.“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八:《商务条件响应表》 序号 参数性质 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 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 是否偏离 证明文件所在位置 备注123456789 ……说明:1.“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项下填写的内容应与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商务要求”的内容保持一致。2.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上表“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处内容,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商务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只注明符合、满足等无具体内容表述的,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若需特殊表达,应先在本表中进行相应说明,再另页应答,否则投标无效。3.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4.“是否偏离”项下应按下列规定填写: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5.“备注”处可填写偏离情况的说明。格式十九:(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履约进度计划表序号 拟定时间安排 计划完成的工作内容 实施方建议或要求 1 拟定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并生效 2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3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4 ___月___日—___月___日 质保期格式二十:(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各类证明材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二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如果我方在贵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麻涌镇居家养老服务招标中获中标(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33-2026-00133),我方保证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按招标文件对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的约定,承担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单位开出的违约通知,从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采购人在支付我方的中标合同款中代为扣付;以投标担保函(或保险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同意和要求投标担保函开立银行或担保机构、保险保函开立的保险机构应广东省博颖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特此承诺!投标人法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