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冲击波治疗仪招标公告(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
项目概况
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W260422-0191-1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二次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4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为经营方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方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选择项目进入详情页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原账号),选择对应的标项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s://xezc.lecaiyun.com/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0:30
开标地点: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安定路120号
联系方式:0990-6232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联系方式:18160666331、18690231975
项目联系人:王鹏飞、姚锐锐、李永梅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二次.docx146.0K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XHW260422-0191-1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二次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2026年6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8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7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8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50第七章评标办法54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货物)63第一章投标邀请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YXHW260422-0191-1二、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026年预算项目体外冲击波治疗仪采购-二次三、资金预算:45万元;最高限价:45万元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第六章)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供应商为经营方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方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3日全天00:00—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线上免费获取,供应商通过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登录工作台,点击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输入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在线获取采购文件。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不见面开标大厅(乐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加密和标注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8、开标地点:(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九、本投标邀请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安定路120号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990-6232572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新疆软件园F1栋8层联系人:王鹏飞、姚锐锐联系电话:18160666331、186902319752026年6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45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45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投标的进口产品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对招标文件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受理单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王鹏飞联系电话:18160666331质疑函接受方式:现场接受或邮寄接受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新疆软件园F1栋8层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备注:1、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以外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2、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克拉玛依市财政局。1评审情况的公告评审结果将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1中标通知书领取方式中标公告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网上公告后,请中标投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喀纳斯湖北路新疆软件园F1栋8层受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电话:18160666331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投标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备案。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 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 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规定:(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 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原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原件,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注:供应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标的即为采购清单(采购目录)中各项产品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1)符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则不具备符合本项目的中小企业资格。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通过资格审查。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具备中小企业资格,不享受中小企业评审优惠。 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并获得认证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中列明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按照以下政策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符合以上政策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一)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下简称《声明函》)。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2招标代理费代理费收取方式:银行转账代理费收取标准:序号项目中标/预算金额范围(万元)成交费率/价格(元)1≥10000.40%2<1000,≥5000.65%3<500,≥1000.98%4<100,≥101.30%5<1019502文件的数目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2政采云平台须递交材料(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签字盖章齐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到指定位置。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需在政采云网上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环节等交互环节。3、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政采云数字证书(CA)”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4、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需要逐页编目编码。5、不见面开标默认解密时长:30分钟 6、温馨提醒:供应商应提前上传,以便在上传时遇到技术问题,有充足的时间请教平台的技术人员。 2样品管理本项目不涉及。2说明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合格的投标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5.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三、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加密、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十二)投标有效期;(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十五)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8.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同时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9.答疑会和现场考察(如涉及)9.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1.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投标货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活动。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4.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4.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5.1资格响应文件。内容见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应该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2技术商务响应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一)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服务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产品的配置;(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4)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三)商务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3)商务应答表;(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四)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五)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6.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6.1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加密)为正本。16.2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16.3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6.4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上传。16.5投标文件统一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进行投标。16.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7.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标注17.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在文件名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7.2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加密投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1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8.投标文件格式18.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8.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9.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9.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9.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投标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9.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6)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0.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20.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0.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0.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1.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政采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21.3除投标人须知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1.4投标人完成电子响投标文件上传后,政采云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21.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中标23.开标23.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其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5.评标情况公告评标结果等将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来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签订合同27.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7.2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7.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27.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27.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8.合同转包、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分包。中标人转包、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9.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0.合同备案中标投标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送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见须知表)备案。31.履行合同31.1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3进口产品供货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进口产品报关手续证明材料。32.验收32.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2.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七、投标纪律要求33.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招标;(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4.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及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除资质要求、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办法等采购需求内容以外事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询问和质疑,由代理机构负责按规定作出答复。九、其他35.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1、“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正本)XXX项目资格性响应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时间:年月日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声明:XXXX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授权代表签字:XXXX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日期:XXXX说明: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2、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均须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①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2024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6、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作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且同时承诺如本单位中标,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中标处理。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其中之一;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10、特殊条件二、“技术商务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正本)XX项目技术商务响应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时间:X年X月X日1、投标函(实质性要求)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份。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120日历天。五、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收取标准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费。六、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及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七、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通讯地址: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传真:XXXX。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2、承诺函(实质性要求)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六、我单位有()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3、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内容交货时间报价(万元)1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 注: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4、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投标产品信息(应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信息一致)品牌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投标产品注册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注册证号1交货期质保期投标总报价小写(元):大写(元):注:1、各供应商需对第六章技术参数中所要求的所有规格及内容进行报价。2、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中应注明所投产品的准确信息,医疗器械应严格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相关信息填写,非医疗器械应按产品实际外包装信息填写;所投产品如为注册产品的组件,在产品注册证名称后的括号内注明实际产品名称即可。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5、技术参数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产品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备注12345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事项全部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6、商务应答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事项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8、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是否通过验收备注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9、本项目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类别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证号专业.........注:以上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XXXX(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1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如涉及)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所有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微企业才能进行价格扣除。11、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涉及)(格式自拟)说明: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监狱企业适用。此项内容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公章):日期:注:1、此声明函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填写,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未提供则不享受价格优惠。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涉及)1.>第三条: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如全部为进产品,或者提供符合本国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未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未达到80%以上时,可不提供此声明函3.如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声明函。4.未提供此声明函,则不享受相关政策的优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1.(产品名称2)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14、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致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XXXX(投标人名称)参加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购〔2015〕30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财购〔2015〕30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15、进口产品合法来源证明为确保采购货物销售渠道的合法、货物质量和售后服务优质,保障采购人的利益,所投产品属于进口货物的的提供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16、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具体的方案,格式自拟。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经营方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方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0、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无(二)资质性要求:无(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满足招标文件中关于资质、资格的其他要求;(2)投标人自行提供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相关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及材料。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文件及其他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一项不通过,否决投标文件)(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①若供应商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供应商为事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的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以下4项任选其一提供)①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②提供2025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或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下2项任选其一提供):①提供2026年以来任意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②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8、有效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保函)复印件(本项目不涉及);9、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分公司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经营部提供投资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参加则不提供);10、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亲自参加则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为经营方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生产方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12、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符合性评审标准(有一项不通过,否决投标文件):评 审 内 容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的,是否存在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2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且不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交货时间没有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商务、技术偏离表是否按照要求提供;5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7投标文件按照要求签署、盖章;8其他;9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接受受理通知单);注:以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以上为实质性要求)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概况:序号设备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采购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是否为核心产品备注1体外冲击波治疗仪台14545是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1、所投国产设备生产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得超过 6个月;同时单另报出设备配置清单及所涉及维修的备品、备件和耗材试剂的价格清单(如涉及);2、投标人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废标处理。二、技术服务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标的名称)技术参数1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冲击波源:压电式冲击波源。2、冲击波传导介质:压电晶体共同振动,一起发出冲击波,经椭球体的收集,使全部能量聚焦于治疗部位。3、最大焦点尺寸:径向≤±1.5mm,轴向≤±5mm。▲4、治疗深度:5~45mm可调。▲5、具有≥8种治疗头,可根据不同疾病需要选择。6、治疗探头须通过生物相容性检测。7、最大能量密度≤0.7mJ/mm2。▲8、能级:1~23级。具有4种能级选择功能,方便快速选择不同能级9、冲击频率1~8Hz,步进1Hz。10、具有单次冲击模式和连续冲击模式。11、彩色触摸屏,≥12.0英寸,中英文菜单易于操作。12、治疗过程中,具有计数、显示冲击总能量功能。▲13、具有人体解剖图,内置≥10种治疗模式。14、声压范围10~60MPa。15、脉冲宽度:≤1μs。16、压力脉冲上升时间:≤1μs。▲17、计数功能:100~7000,级差10018、显示病人累计治疗总能量和冲击次数。19、柜式一体机。20、具有耦合剂加热功能。21、整机噪音:≤60dB(A)。三、商务要求(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二)交货地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三)付款方式:①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货款结算依据: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中标人开具的发票,采购人出具的验收报告等。②货物验收合格,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后付款,支付方式须符合医院专项资金支付要求。(最终付款方式以和采购人单位签订合同为准)。(四)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交货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五)产品质量保证期: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3年。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六)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中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七)培训:(一)培训内容1、了解医疗设备的基本原理和功能。2、掌握医疗设备的正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3、了解医疗设备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4、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二)培训要求设备安装完成后,厂家工程师及时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期需要再次培训的,厂家需积极配合培训。(三)培训方式科室现场培训。(八)技术服务标准:①供应商应确保其向设备购买方提供的产品、系统或服务能够与设备购买方现有信息系统及相关业务系统实现有效对接和兼容。供应商产品、系统或服务与设备购买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互联互通而产生的数据接口改造、系统适配、参数调整、兼容性测试或其他相关技术处理,应由供应商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符合国家要求各类信息保密条款。②按照甲方需要提供相关的存储硬盘。③报修故障1小时内电话响应;24小时内到医院现场,质保期过后,机器故障,先维修后付款。④提供机器的操作和维修手册。⑤设备要有工作站的,均需标配工作站。⑥对负荷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均标配不间断电源。⑦新进医疗设备安装调试后,由供应商完成首次检定,并提供检定报告,方可投入使用。第七章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1.7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二)宣布评标纪律;(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八)核对评标结果,有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3符合性检查。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2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的;(2)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且不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载明的交付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没有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商务、技术偏离表是否提供;(5)投标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他情形;(7)没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3.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中标候选投标人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9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3.9.2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9.3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9.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0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报价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4.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4.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4.3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综合评分明细表:评分标准100%(以下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术商务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配置及性能指标配置及性能指标(64分)1、供应商须对照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内容逐条在《技术参数偏离表》中列明响应内容及是否偏离等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在“备注”栏说明证明资料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或页码)2、对《技术服务要求》中带“▲”条款,负偏离在5条以内(含5条)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5分,超过5条本项不得分,本项总分25分。3、对《技术服务要求》中除上述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未标有 “▲”的技术参数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须对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进行点对点应答,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所投产品的实际参数值,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功能截图、证书、查询链接、检测报告等,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2质保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情况配送及安装实施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安装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配送计划、②安装调试方案、测试与试运行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缺陷扣1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每项内容1分,扣完为止。培训方案(1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及安装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方式、③培训覆盖面、④预期培训效果等。以上内容完整且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得1分,每缺失一项内容或内容缺陷扣0.25分(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 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遗漏、不符合采购需求等)每项内容0.25分,扣完为止。3经营业绩经营业绩(2分)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本项目所投产品销售业绩进行比较:(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一份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1分,直至满2分。4环保节能产品环保节能产品(1分)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每有一项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最多得1分。(投标文件中对所供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须在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中列明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注: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经济部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1投标人报价30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取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满分为30分;价格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0.30×100 。(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5.废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投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依次类推。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小额招采https://xezc.lecaiyun.com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XXXXXXX项目及安装合同买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卖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XXXXXXX项目及安装合同买方(简称“甲方”):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住所地:克拉玛依市安定路12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200928900209A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卖方(简称“乙方”):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买方和卖方以下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买方(买受人)”、“卖方(出卖人)”或“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就【XXXXXXX项目及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项下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甲方对本合同条款已经尽到了说明的义务,乙方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甲方免责、乙方放弃权利主张、乙方对违约责任的承担、合同的解除及终止等条款以及本合同文本中加粗字体内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1、合同标的及质量要求1.1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XXXXXX】(详见附件一、附件二)1.2数量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向卖方采购的货物数量为:见附件一《货物明细表》。1.3质量要求1.3.1货物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下列标准:1.3.1.1买方提出的产品接收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一《货物明细表》、附件二《货物技术参数及配置》);1.3.1.2国家及产品生产、运输及出售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标准及要求;1.3.1.3行业通用的或者依照产品性质应具备的质量、技术标准及要求;1.3.1.4以上各标准及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者为准。1.3.2卖方应从生产商或指定生产商采购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及技术参数的货物,向买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并对货物的质量负责。卖方是代理商而非生产商的,应当提供相应生产商的授权销售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在买方处备案;1.3.3卖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含配套货物(如有)等)均为全新、未经使用;1.3.4卖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与投标文件、书面/口头承诺、谈判过程中的展示样品(如有)完全一致或更好。1.4质量保证1.4.1卖方应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给买方造成名誉、商誉等方面的负面影响,如卖方产品发生问题,买方应于得知后以书面、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应予积极协调解决,否则,因此导致买方下列商誉损失的,卖方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买方实际损失的2倍向买方承担违约金。买方商誉损失包括:1.4.1.1司法机关出具判处买方因此承担责任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或向买方发出司法建议函;1.4.1.2买方因此被行政机关下达处罚通知书;1.4.1.3买方因此被媒体曝光;或虽未被曝光,但社会公众已知悉卖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1.4.1.4所涉产品或服务可能被有关部门、机构、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1.4.1.5累计造成三起或以上的投诉且经买方初步判定投诉成立。1.4.2为避免损失的扩大,买方有权自行与第三方在国家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或和解(买方应通知卖方参与调解或和解过程,卖方应予以参加)。同时买方有权从卖方未结货款中直接扣除前述调解或和解相应金额款项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如卖方未结货款不足以支付前述调解或和解款项的,买方有权根据调解书或和解书要求卖方直接付款给第三方。但无论买方是否自行和解,均不免除卖方赔偿买方实际损失和商誉损失(如有)的义务。1.4.3卖方了解并同意,买方对卖方产品及相关资质证明、权利文件等的要求、审查、检测,均属于形式审查,并不能排除或减轻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及相关资质证明、权利文件虚假等违约责任,由此给买方及其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不得以经过买方相关审查、检测等作为其责任减免的理由。1.4.4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不定期地对卖方供应的产品进行采样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卖方承担检测费用。且买方有权立即取消卖方供应商资格。2、货物包装2.1包装标准:本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标准】,货物必须使用适于原厂标准出厂包装。包装费用由卖方单独承担,不得向买方另计另收。包装必须坚固,适合远程及多次搬运,适宜于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锈、防蚀、防震荡。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丢失以致影响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时,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降低价格或者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予以免费的修理、更换或补发货,并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2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2.2.1包括松散配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应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合同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合同号、货物名称及件数、运输标记、收货人、目的地、箱号、毛重/净重、尺寸。此外,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或报关单、商检证、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指南等说明。2.2.2按运输中每个集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持干燥”等中文字样。2.2.3卖方应对包装箱内的每种配件和辅料(如有)进行标签,注明“备件”或“工具”,并注明合同号、箱号,如任何配件与标的物分装,则该配件须注明配件名称、相应的标的物名称及其在安装图纸的编号。2.2.4如果包装箱内货物较重或体积较大,卖方应在包装箱上用行业贸易中通用的运输标志标出其重心位置和起吊位置,便于装卸和搬运。2.2.5如果卖方供应的货物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货物,则卖方应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书面材料提交买方。2.3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清单。2.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货物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2.5包装物的回收由卖方负责,卖方未按照约定回收包装物或回收不当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包装物进行回收,由此产生的回收费用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按照合同金额5%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3、货物运输和保险3.1运输方式:本合同下货物运输方式为【】。3.2货运信息:3.2.1货物发送地点:【】。3.2.2货物到达地点:【】。3.2.3收货人名称:【】。3.2.4卖方交货时间(到货时间):详见附件一《货物明细表》3.3装运条款3.3.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改变约定的或通常的运输路线、收货人及收货地点,否则引起的一切费用应由卖方承担。3.3.2卖方应于完成货物装运后24小时内发出装运通知,通知包括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毛重、净重、尺寸、运载工具名称、启运日期、单证号、承运人联系方式以及预计抵达目的地(港)日期等,以便买方安排接收货物。如因卖方未按时发出装运通知造成买方无法安排通关和接收货物等相关事宜,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3.3.3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由卖方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装运送货,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货物运至【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或买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货物交付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因卖方的原因导致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3.4装卸:卖方在送货和取货时,需要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和装卸,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并根据买方的指令或订单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买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交货地点予以变更或新增,卖方对此不持有异议。4、货物交付与安装4.1在交付货物时,卖方应同时向买方提供货物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产地证明,涉及该等货物安装、测试、运行、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文件,以及其他应当具备的附随单证。4.2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受已交付货物并要求卖方在买方要求的特定时间内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卖方补足交货不足部分应被视作本合同项下的延迟交货,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4.3卖方分批交付货物的,卖方对其中一批货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货物解除合同;卖方不交付其中一批货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货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有权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货物解除本合同;买方如果就其中一批货物解除合同,该批货物与其他各批货物相互依存的,有权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货物解除合同。4.4交付后的保管: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移交买方(即“正式交付”)之前,卖方自行负责货物的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非因买方原因导致货物在卖方保护期间发生污染、损坏、失窃的,由卖方负责自行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4.5安装前准备:卖方应在货物到场前,实地考察各个接口的水管管道、燃气管道、电缆铺设、配电箱(包含分支配电箱)、排风管道、确保能够使货物连接到指定的接驳点。原则上各接驳点的改造工作由卖方负责,如为工程配套设备,接驳点改造工作属于第三方工作内容,卖方保证在足够充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相关土建同步预埋、管线铺设等安装前的全部要求。且卖方在安装前有责任和义务对图纸上的问题进行仔细核查,对各专业、不同专业各类图纸之间的错、漏、自相矛盾等问题至少在该道工序施工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提出。因未及时向第三方进行书面明示、图纸查阅不仔细、或不及时提出而造成返工或误工的,返工或误工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若货物的安装调试需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卖方应当在安装开始前完成报批、备案工作,买方应当积极配合。报批、备案中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4.6安装调试:货物交货后,卖方应在货物到场后1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所需的机械工具、人员均由卖方负责,卖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进行安装、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违法违规事件,均由卖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安装结束后,卖方应当按照买方的要求,将所用的机械工具搬出安装现场并拆除临时设施。安装调试结束前,卖方负责安装现场的卫生及垃圾清运。4.7试运行卖方应当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通知买方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阶段为:7个日历天,自卖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并通知买方进入试运行阶段之日起算。试运行阶段由买方指定人员与卖方人员共同操作,试运行指标为试运行期间内平稳运行,无任何故障,试运行指标完成后,双方进入最终验收阶段。5、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5.1双方确认,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明的货物单价即为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单价。本合同价款总计为人民币元整(大写:整)(“合同价款”含%增值税)。包括本合同项下货物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测试费、包装费、安装费、包装物回收费以及安装及调试、售后培训、技术服务、维修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5.2双方确认,合同价款按如下进度支付:5.2.1自合同签订完成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XX%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买方依据付款方式选择相应付款账号,具体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5.2.1.1卖方出具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验证单、货物40%首付款收据。5.2.2自全部货物安装完毕且验收合格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的XX%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买方依据付款方式选择相应付款账号,具体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5.2.2.1买方签发的《中心医院固定资产验收单》;5.2.2.2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5.2.2.3其他:卖方出具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验证单、货物50%付款收据。5.2.3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的5%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扣除依据本合同第8条而应扣减的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的余额)5.2.3.1买方签发的《中心医院物资尾款到期验收报告单》;5.2.3.2其他:卖方出具的货物5%结款收据。5.2.4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的5%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在保修期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如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扣除依据本合同第8条而应扣减的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如有)后的余额)5.2.4.1买方签发的《中心医院物资尾款到期验收报告单》;5.2.4.2其他:卖方出具的货物5%结尾款收据。5.3卖方提交单证的数量及内容应完整准确。如因卖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单证致使买方不能通关及接收货物,买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卖方承担。5.4本合同项下的价款由买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卖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帐号:税号:如果卖方的开户银行和/或账号发生变更,卖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30日前,就该变化书面通知买方。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买方支付相应款项,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的任何责任。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导致买方按上述约定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完成付款后即视为买方已向卖方履行完付款义务。5.5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协议中所列费用、违约金及其它卖方应付款项以账扣方式实现,并且买方不需另行通知卖方。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货款可先扣除已对账的卖方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费用、违约金,退货款等)及双方确认的尾款,若卖方结算后的账款余额不足抵扣尾款和未支付的卖方应付款项(即结算时,已发生但未对账的费用),则不足部分的金额由卖方于10日内另行支付。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适用付款方式的不适用本条。5.6卖方在收到买方付款后的60日内对当期付款中进货、退货、已扣除款项应详细审核,若有异议应在该60日内向买方书面提出异议,若卖方没有在该60日内提出任何异议,即视为卖方接受且放弃向买方再主张该款项的权利6、验收6.1买卖双方应在货物交付后进行外观验收,买方如发现货物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情形,双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买卖双方均认可,双方在安装调试前的验收仅是初步的,买方初步验收并签发《货物验收合格证明》的行为,仅系对所提交货物的数量、外箱包装、品项等表面状态的确认,不应被视为认可卖方所送产品合格,货物最终的验收依据以安装调试完成且正常运行为准。6.2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买方有权选择要求卖方减少合同价格、更换、修理或补充。如卖方未能在交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合同货物,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更换,修理或补充货物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方承担。因迟延交付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承担。6.3如果买方有合理的初步证据表明,货物不符合标准,买方有权委托公证、商检机构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进行商检,卖方无条件认可买方所选择的公证、商检机构。对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就因此所受损失向卖方要求赔偿,买方所支付的公证、商检费用应由卖方承担。6.4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委托买方检验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检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本合同第6.1款约定的双方检验。6.5如开箱验收后买方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买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2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6.6买方依据本合同拒收的货物应由卖方自费运回,买方可以协助保管这些货物直到卖方做好运输准备(不得超过7日),但是买方无此等协助保管的义务,且买方协助保管所发生的场地占用费、人员看管费等全部费用应由卖方承担。6.7最终验收:设备试运行正常后,买卖双方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如该设备安装调试完需要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验收、检验的,则报请政府部门验收、检验事宜由卖方负责。甲、乙双方都应积极参与、配合完成政府部门验收、检验。验收、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买卖双方应及时办理设备的正式移交手续,作为设备的正式交付。6.8验收不通过:设备的安装调试未通过买方或政府部门验收,则卖方应当负责整改直至通过买方和政府部门验收。整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拒绝整改的,买方有权另请第三方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经卖方两次整改仍无法通过或卖方拒绝整改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6.9设备正式移交买方后,设备由买方保管与运营,买方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此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均由卖方承担。7、双方的一般权利义务7.1买方的权利义务7.1.1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付货物。7.1.2卖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中止运输、变更到达地或变更收货人,由此而导致的运输或储存费用变动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7.1.3要求卖方按照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妥善包装货物。7.1.4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6条的约定,就卖方提供货物存在的所有瑕疵通知卖方,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赔偿、更换、修理或补充责任。7.1.5按约定支付货物价款。7.1.6买方有权在设备出厂前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工厂进行检验和/或参与出厂测试。买方的上述行为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合同及其附件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并且买方检验人员届时对设备表示的任何意见,均不代表买方对设备质量的认可。7.1.7买方有权委任【】作为买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本合同第七条项下的权利义务。买方及买方的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对卖方及卖方的授权代表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7.2卖方的权利义务7.2.1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并向买方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如果卖方没有通知或没有及时通知,对因没有通知或没有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责任。7.2.2按照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妥善包装、保管货物。7.2.3应就双方约定的某种货物和备品备件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买方对该货物的必要使用量。7.2.4卖方保证拥有货物的完整所有权(对货物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卖方已取得其权利人合法有效授权,并有权转许可给买方使用),卖方有权将货物及货物中涉及/包括的部分第三方软件出售/许可给买方并具有提供货物及安装、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本合同规定的履约能力。任何第三人不会基于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任何其他对货物的担保利益而向买方主张对货物的权利。并保证货物无任何偷漏税、走私、其他能够造成任何行政扣押或者司法冻结、查封的违法行为,否则卖方应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买方的全部损失。7.2.5卖方承诺,其出售的货物为全新的,适合本合同的目的并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若有)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7.2.6卖方应及时参加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货物不能按期投入正常运行的责任,应由卖方承担。7.2.7卖方有权委任【】作为卖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事宜由卖方向买方提交授权委托书。卖方应对其授权代表的行为承担责任。卖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7.2.8在产品的合理使用期内,对未经使用不能被发现的隐藏质量瑕疵或缺陷,卖方应承担产品质量保证责任。7.2.9卖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成后,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卖方应在调试期间对买方员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由安装调试工程师负责培训买方操作、维修人员,直至能熟练操作为止。8、技术服务与保修8.1卖方保证对合同项下的货物提供技术服务与保修。保修期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合同及买方签发《中心医院固定资产验收单》之日起【】个月。8.2.保修期内,卖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与保修服务,不论是否因卖方原因,只要卖方提供的货物出现任何技术问题、任何毁损、故障以及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货物的通常用途的情形,卖方均应在买方发出通知之后24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买方书面通知3日之内将该货物的技术问题予以解决、故障修复恢复使用。此外,卖方应负责在修理该货物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向买方提供替代货物或部件,以确保满足买方的正常使用,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如果因为人为造成的货物毁损,买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8.3若卖方未能按照前款约定及时开始或完成维修工作,买方可聘请第三方完成该等工作,相应的费用从尾款中双倍扣除,尾款不足以支付该等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应由卖方承担,于发生后15日内向买方支付。8.4在保修期结束后的30日内,卖方应协助买方完成对货物及货物的运行状况的全面检修,检修后确认货物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买方应在检修完成后的7日内,向卖方签发《中心医院物资尾款到期验收报告单》。9、税费9.1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合同的签订及对货物的购买、占有及使用有关的税费将由买方承担并缴纳。9.2主管政府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9.3主管政府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规定,需要由买方代扣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扣代缴。9.4在中国境外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和/或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10、保密双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一方违反本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合同的变更、解除、履行完毕等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在发生上述情形下,双方仍应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11、知识产权11.1卖方确认,卖方基于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包括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是卖方合法拥有/或经合法授权的权利,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卖方保证,卖方将采取措施保持上述权利的持续有效,并将积极地对侵犯卖方知识产权的侵权人采取各种反侵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司法和行政等公力救济途径、谈判和发送警告等私力救济途径打击侵权行为)打击对卖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因上述软件的知识产权侵权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卖方自行承担。11.2卖方承诺在本合同中所采用的和提供给买方所有和/或使用的一切软件、硬件设备以及技术、方法、手段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2、不可抗力12.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天灾,战争、恐怖袭击、内乱、严重威胁健康或安全的情形,火灾、极端恶劣天气。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十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2.3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发生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延迟履行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延迟履行方不能就延迟履行期间的不可抗力事件免责。12.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六十日或六十日以上时,双方应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止本合同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通知送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13、违约责任13.1在检验、验收和保修期内,如发现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相结合解决上述索赔:13.1.1卖方重新发货或补货: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3日内或在买方提出要求之日起3日内修补或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13.1.2买方向第三方进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导致买方增加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除此之外,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3.1.3卖方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根据本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解除的,卖方应将买方支付的全部货款退回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3.2如卖方自接到买方索赔通知之日起5日内未做出任何答复,则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提出的索赔。13.3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安装调试的,每迟延1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迟延货物总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发货/交货责任。如果卖方未能在约定的发货/交货期内按时交货,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卖方还应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3.4如果迟延交货超过30日,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买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间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赔偿买方受到的其他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3.5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限提供培训、技术服务或保修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解除卖方的上述责任。合同期内,卖方的上述售后服务逾期累计超过五次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卖方尾款,卖方应赔偿买方受到的其他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13.6合同期内,非因卖方原因,买方无理由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以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为止。13.7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买方的损失包括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卖方的违约使买方产生或支出的赔偿金、罚款罚金、和解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费、差旅费、食宿费等。14、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4.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做出变更。合同变更应以书面方式作出。14.2卖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责任,自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仍未能改正的,买方有权书面通知卖方全部或部分解除本合同。14.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赔偿金。14.4卖方破产或因其他原因丧失清偿能力,在不损害或影响买方的任何行动权利和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对买方补救措施的条件下,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无须向卖方作任何补偿。14.5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均应办理退货/对账/结算等手续。具体包括:14.5.1卖方应办理完毕产品清退事宜并经与买方对账后,向买方提交卖方盖章的《账款确认函》;14.5.2如有未结货款,在卖方办理完毕产品清退事宜并且提交《账款确认函》及相应未结货款的增值税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结算手续(如有)后,买方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期限支付。卖方未办理完毕产品清退手续、未提交相应增值税票及其它约定手续或者未提交《账款确认函》的,买方有权暂停向卖方支付货款,买方不属于违约不需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14.5.3《账款确认函》需明确未结货款金额(如有),卖方承诺,除该笔未结货款外(如有),其它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费用、退货等问题均已核对清楚并已结清,卖方已无异议,卖方若仍有遗漏或未核对的业务往来票据、单据一律作废,卖方放弃前述票据、单据所代表的全部债权。本承诺为不可撤销及不可更改。15、完整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的承诺文件、中标/入围通知书及本合同提及的相关文件或附于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就本合同标的做出的一切口头及书面协议、传真和会议纪要。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16、修订任何对本合同的补充和条款的修改,都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17、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7.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效力均受中国法律管辖。17.2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尽最大努力友好协商解决。17.3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1)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17.4在仲裁或诉讼期间或调解期间,除提交仲裁或诉讼或调解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的其他内容。18、通知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类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函件、通知、法律文书等)应按照合同扉页填写的联系信息以书面形式作出,由本合同一方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邮递方式发出。上述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通知以专人递送,于递交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发件人邮箱显示邮件已发出时视为送达;以邮递方式发出,于邮件寄出后的第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任何通知一经送达即行生效。任何一方对以上记载的联络及通讯方式信息作出修改、更换或变更的,必须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未书面通知的,任何一方以合同中记载的联络及通讯方式信息进行通知、函告、邮寄等活动均视为送达。19、合同效力及其他约定19.1本合同的履行地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19.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19.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9.4本合同有效存续期内,卖方应严格防控卖方或其员工进行的各类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合同解除所造成的损失。19.5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与任何第三方。19.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19.7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本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本合同的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的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8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叁份,卖方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9.9其他约定:无。(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及附件)甲方(盖章):克拉玛依市中心医院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货物明细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数量(单位)单价(含税)(元)金额(元)交货时间1 234合计 总金额: 元(大写: 元整 )附件二、货物技术参数及配置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设备说明及技术参数图片彩页12注:最终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外冲击波治疗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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