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招标公告(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6)
[非政府采购]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校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心理教室、美厨工坊及相关科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YZX2026-067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
校内磋商 √校内招标
预算金额:
104.2966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翻新改造体育馆采光井,解决漏水渗水问题、优化采光结构,提升室内采光效果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8月2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3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3.6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1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3.1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3.1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6月23日至 2026年6月29日
,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供应商
,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
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
2号楼4楼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西安大路与西部快速路交汇西行
300米;长春市文理高中东侧。自西侧
A、B
客梯上楼)
获取
校内招标文件
。
售价:¥
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校内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
七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
506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陈老师
0431-8530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
2号楼4楼
联系方式:周婷、胡丹贺、申晓晶
0431-828892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0431-85305008
附件【
[非政府采购]校内招标文件-SYZX2026-067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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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校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YZX2026-067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二六年六月目录2第一章校内招标公告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9第六章图纸40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8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校内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本项目预算未达到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限额标准,同时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也未列入现时有效的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因此,本项目并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心理教室、美厨工坊及相关科室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YZX2026-067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采购方式:□校内磋商☑校内招标预算金额:104.2966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翻新改造体育馆采光井,解决漏水渗水问题、优化采光结构,提升室内采光效果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8月2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3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3.4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3.5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3.6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9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3.10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1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3.1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3.14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大路与西部快速路交汇西行300米;长春市文理高中东侧。自西侧A、B客梯上楼)获取校内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校内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6号联系方式:李老师、陈老师0431-853050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联系方式:周婷、胡丹贺、申晓晶0431-828892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431-8530500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506号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305008
技术咨询: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305008
1.1.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周婷、胡丹贺、申晓晶
联系电话:0431-82889217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SYZX2026-067
1.1.5
项目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
1.2.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范围
翻新改造体育馆采光井,解决漏水渗水问题、优化采光结构,提升室内采光效果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3.2
合同履行期限
2026年7月11日至2026年8月28日(具体时间以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
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③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④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
②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④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
⑤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
1.9.1
踏勘现场
组织现场踏勘
时间:2026年6月30日9时30分
地点: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西门集合(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000号收发室)
所产生的风险或费用自理,并编写踏勘报告(附件一)一式两份在参加踏勘结束时递交。
注:各投标人代表踏勘现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校园,如未按要求导致无法参加现场踏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疑问的提出:
提交投标疑问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16时00分前
提交地址:将电子版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鲜章)的PDF扫描件版本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syzb9572@163.com)
联 系 人:周婷、胡丹贺、申晓晶
电 话:0431-82889217
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格式见附件二)
1.10.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
1.11
偏离
不允许
1.12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文件(如有)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5.评标办法中提及的证明材料。
(1)上述证件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装袋递交,并在封袋外面列明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及份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名称与装袋内容不一致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3.2.3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104.2966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元
单位名称: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全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3601013600022027
联行号:302241000021
电话:0431-87652107
注: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体现出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递交的须将投标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单独递交,相应原件由代理机构统一留存,并在法定返还期限内另行返还投标人。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三年,指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指2023年 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校内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同时提供2份投标文件word及PDF两种格式电子文档(PDF格式须为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件,单个文档大小不超过300M),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
3.6.5
装订要求
左侧纵向装订,胶装成固定不可拆分的书册形式。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 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西安大路与西部快速路交汇西行300米;长春市文理高中东侧。自西侧A、B两部客梯上楼)
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3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特邀监察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获取招标文件顺序进行。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3人;技术类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7.2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
7.4
履约保证金
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0.2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0.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0.4
投标报价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方式
10.5
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
10.6
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分三年付清。验收合格后2026年10月31日前支付合同金额的40%,2027年10月31日前支付至审定金额的80%,尾款待2028年10月31日期前一次性无息支付。
10.7
保修期及服务要求
保修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服务要求:
1.接到维修信息(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发出),中标单位需4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从接到维修信息至维修完毕原则上不允许超过48小时。在质保期内,要求中标单位每学期开学期间到使用单位回访,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如有变更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10.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及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采购协议向中标人收取。
10.9
校内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须在招标结果公告期满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对投标人信用信息的查询:
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人或将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网站查询记录作为招投标存档备案材料的组成部分进行留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查询截止时点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记录将作为评委评标的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注:校内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离不允许偏离。1.12分包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校内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施工组织设计(9)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不可竞争性费用及其他项目报价的填报应当按照现行的相关计价规范文件的要求,未按要求填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最晚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其他违法违规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应牢固、整齐便于保管和利用,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副本统一包封在一起(全部副本需要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开标一览表,两份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各自密封(其中两份的电子版合装在同一密封袋中),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鲜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参加开标会议;(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特邀监察员等有关人员;(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最高投标限价;(8)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特邀监察员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审小组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审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媒介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结果。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重新招标9.1重新招标9.1投标人报名环节9.1.1如首次公告报名截止时报名投标人少于3家,则发布延期报名公告;9.1.2如延期报名公告或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时投标人不少于2家,则按照延期报名公告或二次公告中约定的开标时间执行相关程序;9.1.3如延期报名公告或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时投标人只有1家,则终止采购,发布招标结果公告。9.2递交文件环节9.2.1首次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报名投标人至少3家,但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失败,发布招标结果公告;9.2.2延期报名公告或二次公告报名截止时报名投标人至少2家,但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2家,项目失败,发布招标结果公告。9.3评审环节9.3.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有2家且少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由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后续程序;9.3.2当非定向采购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有1家,项目失败。9.4其他情形9.4.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的;9.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9.4.3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4.4其他符合规定应当终止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投标人踏勘签到及踏勘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邮 箱
踏勘结果
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结果如下:
无疑义□ 有疑问(递交投标疑问)□
日 期
年 月 日
备 注
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将作为本次招标的档案进行归档。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填写时须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二:疑问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单位公章)日期: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代替营业执照原件,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
中小企业声明函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评审小组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
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②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④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授权委托书
(如有)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不须提供委托书)
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递交的须将投标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单独递交。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经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内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本单位造价师,还需提供与造价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注: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8分
投标报价:40分
政策功能:1分
商务部分:21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大于5家,去掉一个的最高和一个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其余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报价小于等于5家,取全部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3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38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保证措施
(5分)
对施工关键工序和技术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5分;
对施工关键工序和技术控制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
对施工关键工序和技术控制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齐全、科学、具体、可行,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得力,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得5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基本齐全、具体、可行,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得3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基本齐全、合理,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得1分;无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齐全、科学、具体、可行,对常见的环境管理措施得力,环境保证体系完善得5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齐全、具体、可行,对常见的环境管理措施合理,环境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得3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齐全、合理,环境保证体系基本可行,环境保证体系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
(3分)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工期等保证措施制定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劳动力需求
计划
(3分)
针对劳动力准备、劳动力保障等内容制定相应计划,合理、可行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材料进度计划
(3分)
针对材料进场准备与保障等内容制定相应计划,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资源配备计划
(2分)
资源配备计划进行比较,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1分;方案基本可行得0.5分;无不得分。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3分)
成品保护内容健全、保修工作管理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3分)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及预案完善,抵抗风险的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2分)
针对业主要求及时响应,处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
2.2.3(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
投标报价
得分标准
(40分)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
(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
其中A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B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分),得分扣至0分止。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3)
政策功能评分标准(1分)
环保产品
得分
(1分)
对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且材料获得合格认证证书的产品,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cnca.cn)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打印件。
2.2.3
(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1分)
企业业绩
(6分)
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在一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经理业绩
(4分)
项目经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姓名须提供相应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人员配备情况
(5分)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齐全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得5分,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文件内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优惠条件
(3分)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进行评审。优惠条件力度最大得3分,优惠力度较大得2分,优惠力度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服务承诺
(3分)
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充实、切实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优者优先;施工组织设计评分也相等时,由评审小组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有2家且少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由评审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后续程序;当非定向采购项目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有1家,项目失败。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一)。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3)政策功能: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4)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2.3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3)政策功能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1)按本章第2.2.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对投标报价算出得分B;(2)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政策功能计算出得分C;(3)按本章第2.2.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3得分汇总E=A+B+C+D。3.3.4投标人得分F=(E1+E2+E3)/33.2.5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审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根据评审结果,评委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投标文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4.2评审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招标范围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招标范围,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审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图纸(另附)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总体要求1.工程施工应符合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2.所有材料进场前应有出厂证明和验收合格证,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使用。3.所用材料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所有施工内容必须按施工工艺标准操作、施工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验收标准规定。5.所有未尽事项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含的辅助项目,均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计价并计入其它项目中,工程结算时不另行计算。6.投标人全权负责与行业管理部门的一切施工手续,所需费用报价时自行考虑;部分材料完工后需进行环保检测并要符合国家及地**府有关规定,具体按照采购人确定的检测项目实施。7.安全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安全保障全权负责,由于事故造成后果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8.文明施工要求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及工程施工开工任务单后方能进场施工,施工方在校园内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原有建筑及绿化设施,保持环境卫生,垃圾和可回收物品要及时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所有施工涉及区域内卫生要进行彻底打扫,严格按照省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施工。二、室内吊棚工艺及技术要求1.工艺流程弹顶棚标高水平线→划龙骨分档线→安装主龙骨吊筋→安装主龙骨→安装饰面板;2.吊顶安装应牢固,表面平整,不得有脱层、折裂、缺楞、掉角、锤痕、污染以及图案缺损等缺陷;3.主龙骨应平直,次龙骨连接处应无明显错位;4.木质吊杆、木龙骨应无贯穿裂缝和变形,应进行防火处理;5.吊顶中的预埋件、钢吊筋等应进行防腐处理,在嵌装灯具等物体的位置应有加固处理,吊顶在垂直固定,吊杆不得采用木榫固定;6.吊顶应采用螺钉连接,钉帽应进行防锈处理;7.顶角线应表面光滑,线条顺直,不漏钉帽,无刨痕和锤痕;8.石膏板:放射性限量:内照射指数≤1.0;外照射指数≤1.3;尺寸偏差:长度-6~0mm宽度-5~0mm;对角线长度差不大于5mm.;面密度:板厚12mm,面密度12kg/m2;硬度:不小于70N;材料燃烧性能等级:A级,其它指标必须达到《纸面石膏板》GB/T9775-2008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相关要求;9.矿棉板体积密度区间350-450kg/m³;燃烧性能不得低于制造商声称的燃烧性能分级,且应不低于GB8624-2012中规定的B1级要求;矿棉板厚度不应小于9mm,降噪系数不小于0.75,受潮挠度应不大于1.0mm,质量含湿率应不大于1.0%;甲醛释放量应达到GB18580中规定的E1级要求,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0.124mg/m³。三、金属塑钢窗安装:1.技术要求塑钢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和碰伤;窗扇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间隙应基本均匀;排水孔通畅,位置和数量应符合检测设计要求;主材及配件材料应符合清单项目特征描述规定要求。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固定片式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正确,连接方式应符合检测设计要求。固定点应距窗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小于600mm。玻璃厚度为5+9A+5+9A+5mm。拼樘料内衬增加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检测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窗框必须与拼樘材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室内窗户侧墙面均做20厚1:2.5水泥砂浆内掺5%防水剂做防潮层处理(拐角延伸100mm,分层抹灰)、未特殊标注墙体砌筑高度均为通顶,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水泥砂浆抹平后在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接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2.质量要求PVC门窗型材可视面(非可视面)的最小实测壁厚在平开门窗时应不小于2.5mm(2.0mm)。边框及中挺选用封闭方钢管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边框的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施工现场实测厚度不小于1.5mm(足尺),中挺的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施工现场实测厚度不小于1.5mm,扇采用U型热浸镀锌增强型钢衬,施工现场实测厚度不小于1.5mm(足尺),钢衬与内壁间隙不大于1mm,框、扇钢衬45度角切割。窗框采用65系列。合页采用外置板合页。增强型钢符合《JG/T131-2000塑料门窗增强型钢》标准:塑料门窗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180》、《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门)JG/T140》的有关规定。门窗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塑钢门窗中空玻璃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是中空玻璃用的间隔条可采用连续折弯型或插脚型且内含干燥剂的铝框,也可使用热压复合式胶条;二是用间隔铝框制备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第一道密封必须采用热熔型丁基密封胶。第二道密封应采用硅酮、聚硫类中空玻璃密封胶,并应采用打胶机进行混合、打胶。安装塑钢门窗用固定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聚氯乙烯(PVC)门窗固定片》JG/T132的有关规定。塑钢门窗用密封条等原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JC485及《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JC/T881的有关规定。密封胶与聚氯乙烯型材应具有良好的粘接性。门窗安装用聚氨酯发泡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JC936的有关规定。与聚氯乙烯型材直接接触的五金件、紧固件、密封条、玻璃垫块、密封胶等材料应与聚氯乙烯塑料相容。3.金属塑钢窗分格样式金属塑钢窗颜色在施工前由采购人确定,金属塑钢窗选定样式应提前提供样品,并征得采购人认可。四、铝板、铝扣板、铝方通1.材质:具有良好的刚度和抗腐蚀性,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标GB/T3190-1996或GB3880;2.其中:抗拉强度≥140MPa;3.屈服强度≥115MPa;4.弹性指数≥6.8×104N/mm2;5.压印硬度≥680N;6.耐热性≥100℃;7.最大弹性变形量:≤4.0;8.塑性变形量:≤2.0;9.规格:以设计图纸尺寸为准;10.表面处理:采用进口聚酯静电粉末喷涂,面层厚度≥60μm,光泽度在20-25以内。耐碱性、11.耐酸性及剥离强度应符合GB/T17748-1999、GB/T2790中规定的标准,涂层选用须满足环保要求,12.不含苯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13.其中:涂层铅笔硬度:不低于2H;14.涂层附着力:不低于0级;15.抗冲击强度:50kg.cm;16.耐腐蚀性能:不低于10级;17.色差:≤2NBS;18.深化设计排版。五、轻钢龙骨外观质量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许有起皮、脱落等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按照规定方法检测时应符合相关规定;轻钢龙骨表面应镀锌防锈,其双面镀锌量优等品不小于120g/m*m;轻钢龙骨热镀锌原材料,施工现场实测厚度不能低于0.6mm;六、室内墙面安装工艺及技术要求1.块料尺寸按采购人选择要求确定,尺寸符合检测设计要求,边角整齐、光滑;允许偏差:表面平整度2㎜;缝格平直3㎜;接缝高低0.5㎜;踢脚线上口平直3㎜;板块间隙宽度2㎜;面层与基层结合必须牢固,无空鼓现象。2.木饰面墙面①应预先挑选,分出不同材料,色泽或按深浅颜色顺序待用。②应注意拼接时两板间色差一致,板背面应做卸力槽,以防板面变形。③钉固铁钉应予先砸扁、备用,铁钉长度应符合板厚要求。④将木饰面板固定在龙骨上或基层板上,钉距一般为100mm,要求布钉均匀,钉头应打入板内0.5-1mm。⑤采用拼花板时,对板面花纹应认真挑选,且花纹组合后,纹理应对应协调。⑥板与板间拼贴时,板边要直、里角要虚,外角要硬。⑦龙骨与基层板及饰面板必须符合检测设计要求,饰面板底层结构要安装牢固、可靠,饰面板要镶贴精细、贴面平整、收口正确,表面不得有污染、拆裂、缺棱掉角等缺陷。⑧饰面板允许偏差:平整度2mm/2m、垂直度2mm/2m、收口平直3mm/5m。⑨施工程序:基层处理→弹线→排版→安装及调整骨架→隐蔽验收→基层板(或专用挂件)安装→安装木饰面板→收口线条处理。3.吸音板墙面:环保性能国标E1级。防火性能国标A级。所有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气品种、型号、尺寸及其他技术性能要求满足检测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吸音板不得受潮、翘曲变形、内部吸音棉填塞不实及玻璃丝面表面不平、褶皱等;吸音板表面平整、整洁。①材料质量以采购人封样为准。②所有材料要有产品合格证,其品种、型号、尺寸及其它技术性能要求满足检测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③吸音板不得受潮、翘曲变形、内部吸音棉填塞不实及玻璃丝面表面不平、皱折等。④吸音板表面平整、洁净、错缝及表面高低不平在允许范围内。⑤施工程序:基层处理→弹线→排版→安装及调整骨架→填充吸音棉→基层板(或专用挂件)安装→安装吸音板→细部处理→验收。4.壁纸墙面:①壁纸的种类、规格、图案、颜色和燃烧性能等级必须符合检测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②被糊工程基层处理质量应符合要求。③裱糊后各幅拼接应平整、横平竖直,色泽应一致,拼接处花纹、图案应吻合,不离缝,不搭接,不显拼缝,不得有波纹起伏、气泡、裂缝、皱折及污斑,斜视时应无胶痕。④壁纸应粘贴牢固,不得有漏贴、补贴、脱层、空鼓和翘边。⑤复合压花壁纸的压痕及发泡壁纸的发泡层应无损伤。⑥壁纸与各种装饰线、设备线盒应交接严密。⑦壁纸边缘应平直整齐,不得有纸毛、飞刺。⑧壁纸阴角处搭接应顺光,阳角处应无接缝。⑨施工程序:基层处理→满贴玻璃纤维网格布→批刮耐水腻子一遍刮平→防裂腻子一遍找平→涂刷墙纸基膜线→涂刷专用粘贴剂→裱糊壁纸→清理。5.竹木纤维板参数要求:8mm厚板材无缝密接,16丝加厚PVC膜纸,E0级环保等级,甲醛释放量<0.1mg/L,防水、防霉、抑菌、防污、耐磨、防刮;七、外墙保温及涂料工艺及技术要求1.保温材料均采用A级防火的50-120mm岩棉复合板,容重为150kg/m³,耐温性800度,憎水率≥98%,氧指数应为不燃材料、氧指数≥32,导热系数为0.04~0.055(w/mk)。2.耐碱玻纤网格要求≥160g/㎡,质量标准应符合JC/T841—99。3.基层应平整、坚实、牢固,不得有凸凹、浮灰等。4.外墙腻子应符合《建筑用外墙腻子》(JG/T157—2024)的普通型腻子和柔性腻子的技术标准要求。5.保温板锚固钉进入墙体持力层不小于25㎜;锚固钉长度大约等于18cm。6.施工程序①剔除松动、起鼓外墙瓷砖或水泥砂浆面层。②水泥砂浆(掺108建筑胶)找平,找平面积暂按每栋楼10%计入(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③清理整体墙面。④刷复合岩棉板胶粘剂结合层(保温板厂家配套产品)。⑤满粘粘贴A级复合岩棉板(锚栓每张板材600*600的不小于5个,每平方米不小于15个)。⑥保温板整体粘贴完毕后,抹1.5㎜厚聚合物胶浆砂浆(保温板厂家配套产品),上贴耐碱玻纤网格布(两布三涂)。⑦批刮柔性耐水腻子两道。⑧滚涂抗碱底漆一道(滚涂增加色料便于检查),黑砂底漆两道(刮平),质感漆(真石漆)两道,质感漆(真石漆)找平一道,亮光面漆一道,局部修整找平去除余料。7.岩棉复合板间缝隙应控制在1.5mm以内,接缝处高差应控制在1mm以内,如果岩棉复合板接缝宽度超过1.5mm,则用适当宽度的岩棉板条将缝塞满,板条不得粘接。8.为了杜绝产生冷热桥,岩棉复合板的侧边不得涂抹粘接剂,沾到侧边的砂浆应立即刮除,做到无碰头灰。9.外墙质感漆(1)面层质量、颜色、图案和花纹必须符合检测设计要求,颜色均匀一致,无泛碱咬色、无流坠、无疙瘩、无砂眼、无裂纹。装饰线、分色线允许偏差1-2mm。(2)表面一致,花纹、色点大小均匀,无接茬、无漏涂、无透底现象。(3)分格缝均匀一致,条平整光滑,棱角整齐,横平竖直、通顺。10.贴片石材厚度2.5-3mm,通体石英砂型贴片材料,不含色浆。材料吸水率≤8;要求火烧板面效果,耐污性≤1;柔韧性满足直径300mm的圆柱弯曲;防火等级B1级以上;最终立面效果须与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八、铝镁锰聚氨酯封边岩棉一体板1.外观质量涂层:涂层应均匀,不得有露底、气泡、流挂等缺陷,无肉眼可视色差。板面:成型板面应平整,无波纹、明显凹凸,折边处不应起边。厚度:铝镁锰板厚度0.8mm,岩棉厚度有50mm。2.材料性能铝镁锰板:强度一般在280-320MPa,涂层可采用PVDF或HDP等,具有良好的耐候性和耐腐蚀性。3.岩棉:容重通常为120kg/m³,憎水率高,渣球含量低,燃烧性能达到A1级。4.聚氨酯:容重一般为35-45kg/m³,具有良好的保温性和密封性,燃烧性能为B2级。5.保温性能:导热系数一般在0.035-0.047W/(m·K)左右,能满足不同建筑的保温节能要求。6.防火性能:整体燃烧性能达到A级,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能有效阻止火势蔓延。7.密封性能:插接契合度高,端部连接密封处理良好,能增强墙面的气密性和水密性。8.抗风性能:暗钉接口设计,取决于两面钢板的强度,具有较强的抗变形和抗风能力。九、钢质防火门防火门:防火隔热等级按甲、乙、丙分为1.5h、1.0h、0.5h。防火门和配套的五金需要提供消防部门提供的3C证书和检测报告。防火门框、门扇面板应采用性能不低于冷轧薄钢板的钢质材料,冷轧薄钢板应符合GB/T708的规定。防火门所用加固件可采用性能不低于热轧钢材的钢质材料,热轧钢材应符合GB/T709的规定。门扇内部填充材料应为防火材料,门框与门扇之间,双开门的门扇之间应设防火膨胀条。门扇厚度一般为50mm左右,进深为90mm左右,门框材质:1.4mm厚冷轧钢板,门扇材质大于1mm厚冷轧钢板,内部填充:防火门芯板(珍珠岩板),表面处理:根据使用位置,静电粉末喷涂、转印、PVC覆膜,防火玻璃视窗根据需求选用,一般尺寸为630mm*200mm*30mm防火门优先选用隐藏式防火门,门扇厚度:75mm至110mm厚,门框材质:大于2.0mm厚电解镀锌钢板,门扇材质:大于1.0mm厚电解镀锌钢板,内部填充:防火门芯板(珍珠岩板),表面处理:根据使用位置,静电粉末喷涂、转印、PVC覆膜,门框门扇与墙体平齐,达到装修隐藏效果,所有五金不外露,开门后可自动复位关闭,配备电磁门吸,断电自动关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正/副本)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评标办法前附表(一)索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
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代替营业执照原件,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
中小企业声明函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信息的真伪由评审小组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
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当年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业绩
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②中国裁判文书网(hppt://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③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④拒绝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其他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并且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由评审小组进行认定。
授权委托书
(如有)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则不须提供委托书)
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代理人在签订合同完成前不得更换,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文件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报价不允许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形式递交的须将投标保证金相关缴纳凭证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单独递交。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经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内附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不是本单位造价师,还需提供与造价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要求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评标办法前附表(二)索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对应页码
2.2.3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 准(38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保证措施
(5分)
对施工关键工序和技术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得5分;
对施工关键工序和技术控制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得3分;
对施工关键工序和技术控制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齐全、科学、具体、可行,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得力,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得5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基本齐全、具体、可行,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合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得3分;
各主要工序质量保障措施基本齐全、合理,对常见的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具有质量保证体系得1分;无不得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5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齐全、科学、具体、可行,对常见的环境管理措施得力,环境保证体系完善得5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齐全、具体、可行,对常见的环境管理措施合理,环境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得3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基本齐全、合理,环境保证体系基本可行,环境保证体系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3分)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工期等保证措施制定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劳动力需求
计划(3分)
针对劳动力准备、劳动力保障等内容制定相应计划,合理、可行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材料进度计划(3分)
针对材料进场准备与保障等内容制定相应计划,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资源配备计划(2分)
资源配备计划进行比较,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1分;方案基本可行得0.5分;无不得分。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3分)
成品保护内容健全、保修工作管理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3分)
紧急情况处理措施及预案完善,抵抗风险的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方案完整、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方案基本可行得1分;无不得分。
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2分)
针对业主要求及时响应,处理方案、措施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
2.2.3(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0分)
投标报价
得分标准
(40分)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1;
(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A+偏差率×100×B2;
其中A是投标报价所占的权重分值,B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5分)、B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0.3分),得分扣至0分止。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3(3)
政策功能评分标准(1分)
环保产品
得分
(1分)
对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属于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且材料获得合格认证证书的产品,得1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cnca.cn)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打印件。
2.2.3
(4)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1分)
企业业绩
(6分)
投标人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在一项的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项目经理业绩
(4分)
项目经理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过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未体现姓名须提供相应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其他人员配备情况
(5分)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齐全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得5分,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技术负责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他人员提供岗位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投标文件内附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其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优惠条件
(3分)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进行评审。优惠条件力度最大得3分,优惠力度较大得2分,优惠力度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
服务承诺
(3分)
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评审,内容充实、切实可行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
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开标一览表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施工组织设计九、其他材料(须编制页码)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6.我方已知悉并执行《东北师范大学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是否响应
1
项目经理
2
合同履行期限
3
投标内容
4
项目地点
5
质量要求
6
保修期
7
投标有效期
90天
8
权利及义务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9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投标保证金
(有/无)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
优惠条件
服务承诺
备注
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
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
投标报价为本项目所有工程项目报价的总和。
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两项,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投标文件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
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用信封密封、送达。
投标人: (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公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取消后新开立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提交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岗位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项目经理简历表应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并不随意更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年月日(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附岗位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均应附其社保机构出具的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主要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如有)。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项目或指标
单位
总资产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货币资金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流动负债
万元
长期负债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税后利润
万元
备 注
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四)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1.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2.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4.所有复印件必须要清晰、字迹清楚。(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承诺函致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针对本公司参与的项目,(项目编号:)现郑重声明,1.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公司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不存在被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的情况。4.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情况。5.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况。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施工组织设计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 称
型号
规格
数 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
时 数
用 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临时用地表 用 途
面 积(平方米)
位 置
需用时间
九、其他材料(一)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的证明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后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cx.cnca.cn)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打印件。(二)其他资料(投标人根据对项目的理解还需提供用于评审小组评分的其他佐证材料(格式无固定要求)),请自行设计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馆采光顶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