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服务招标公告(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2026)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项目询价公告
我院近期拟采购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为进一步了解市场情况,现诚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公司前来推广相关业务。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购服务项目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服务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二)服务内容:车辆整车维修、轮胎更换、拖车救援服务、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车辆保养、代理车辆年检、购买公车保险及车船税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2年。
详细需求内容请见附件。
三、公司报名资料
(一)公司三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报价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二)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介绍资料。
(三)本服务方案介绍材料、报价单等(内容含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联系人、电话等)并加盖公章。
(四)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四、有关事项
(一)本信息发布挂网期限5个工作日。
(二)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挂网期结束,有意向的公司均可报名。报名单位请将本公告中所要求的必备资料邮寄至“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后勤管理科”,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14号住院综合大楼和门诊大楼19楼后勤管理科,电话:0759-2683011(上午8:00-12:00,下午14:40-17:30) 联系人:陈女士。
(三)挂网期截止后,我院将根据推介资料进行采购论证,必要时会通知报名单位前来参加现场推介会议。
(四)本信息发布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公司所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于采购单位对该服务项目的认知。正式采购程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有序办理。
(五)报名公司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2年内禁止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基本需求.docx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车辆信息表.xls
救护车配件价格询价表.xls
行政车配件价格询价表.xls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
2026年6月24日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基本需求第一部分基本须知一、项目名称: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基本情况、服务内容、维修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第二部分“需求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三、合格的投标人(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机动车维修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的服务。(二)具有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三)为保障采购人公务车辆维修的及时性、高效性,降低车辆往返维修厂的空驶成本和节约时间成本,投标人的服务地点(主要维修场所)应尽可能靠近采购人所在地(地址:湛江市解放西路14号),投标人服务地点与采购人的距离将作为评审其服务便捷性与响应能力的重要依据,并在评分标准中予以体现:单程距离小于或等于5公里为最优,单程距离大于5公里且小于或等于10公里为次。(注:单程距离以采购人到投标人主要维修场所地址的高德地图/百度地图驾车规划的最短行驶距离为准。)(四)非项目所在地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项目所在地设(驻)服务机构,并办妥工商注册登记、本项目从业服务人员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投标人必须为驻湛服务机构办理湛江市交通运输部门认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格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四、准备资料相应准备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彩色扫描件。第二部分需求内容一、服务要求(一)本项目维修包括整车维修、轮胎更换、拖车救援服务、车辆日常检查维护、车辆保养、代理车辆年检、购买公车保险及车船税等服务。(二)在湛江市城区(霞山、赤坎、开发区)内发生故障或需紧急救援,应24小时内提供免费拖车服务,湛江市城区以外区域提供有偿拖车服务。(三)优先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服务,并保证按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维修。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送修车辆转给第三方维修。(四)每季度为采购人免费提供一次车辆例行检查,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车辆缺油、水、电及其他异常情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五)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需及时将情况反映给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六)对采购人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妥善保管好更换的旧件,交予采购人处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丢弃。(七)存在安全隐患的轮胎应及时更换。(八)建立承修车辆维修保养档案,并向采购人提供维修车辆的有关资料及使用注意事项。(九)如采购人送修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乙方维修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十)乙方除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采购人待修复的车辆。(十一)乙方须对每年保险到期车辆办理购买保险及车船税,相关费用按实结算。乙方须对车辆购买全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其中商业险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额救护车300万,其它车辆200万)、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含司机及乘客)。(十二)乙方代理车辆年检相关费用按实结算。(十三)负责全部送修车辆的年度(含半年审)、季度营运证审验工作,并于审验前主动通知甲方做好准备。二、维修质量要求(一)维修更换所采用零配件必须为正厂配件,维修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新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且附有产品合格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换新。(二)被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返修时不得再计价收费。(三)维修车辆合格出厂后,车辆的质量保障期按下列规定执行:1.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20000公里或100天。2.二级维护、小修:5000公里或30天内。3.一级维护、小修:2000公里或10天内。4.喷漆、补漆,保质期:180天以上。5.电喷车机电项目保质期:2000公里以上。6.在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负责无偿维修,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7.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扩大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重新维修和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三、服务质量与保证(一)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二)根据“送修单”上填写的拟维修项目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拟定维修方案和计价,未征得采购人同意和认可,不得擅自更改维修项目。(三)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提供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注明维修完成时间)供采购人选择。(四)配件材料进价不得高于市场价,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随时提供真实的材料进价信息。(五)中标维修厂必须及时、准确地送取维修车辆,并保证送修车辆和证件及车内物品的安全。如车辆在维修期间发生被盗或交通等事故,由维修厂承担全部责任。(六)对可以维修的部件,不得以换代修;不得与任何人串通,进行虚假修车或虚报维修项目,损害采购人单位的利益。
湛江市第二中医医院车辆信息表
救护车:3辆
序号
车牌号
车牌型号
发动机号
注册日期
车架码
备注
1.0
粤G31C95
白云牌-BY5030XJHV
F9P32858
42391.0
LJXBMDJD2FT094204
2.0
粤G9120U
北地牌-ND5037XJH-V
11507243.0
44286.0
LB1WG3E16L8106515
3.0
粤GH620E
宇舟牌-GPY5030XJHJ0
M3G034622
44607.0
LJXCM3FC2MTV12899
行政公务车:3辆
序号
车牌号
车牌型号
发动机号
注册日期
车架码
备注
1.0
粤G78A89
江淮牌-HFC6512A4CC8F
F3028589
42193.0
LJ166A348F7105071
2.0
粤GGA672
传祺牌GAC6510MEA6C
H603836
45237.0
LMGMA1G50P1007180
3.0
粤GF76280
东风牌-DFMC15IE3
RO315511
45520.0
IMXG14OB8R739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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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