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黔西市人民医院2026)


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78X  
项目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 
最高限价(元)(如有):   5400000; 
采购需求: 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09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紧急联系人电话15680500516) 1.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元(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定执行)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 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2.4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方式: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人民医院 地 址:黔西市文峰街道里沙大道38号 联系方式:李军、13158278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 联系方式:15286709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茂涛、赵军、邹燕 电  话:15286709463 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黔西市人民医院 
地址:黔西市文峰街道里沙大道38号 
联系方式:13158278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  
联系方式:15286709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茂涛、赵军、邹燕  
电 话:15286709463 
 
 
文件预览:

【发售稿】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GZWH-2025-1713F-3.pdf

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采购公告.pdf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78X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黔西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7月1日-1-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招标内容.......................................................-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16第五章开标评标程序..................................................-19第六章评标细则......................................................-20第七章通用合同格式和条款............................................-24第八章采购需求......................................................-28第九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1第十章附件..........................................................-33附件1:投标总报价书(指定格式)...................................-33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34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35附件4:本项目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36附件5:开标一览表(指定格式).....................................-38附件6:分项报价表(参考格式).....................................-39附件7:服务要求偏离表(指定格式).................................-40附件8:商务要求偏离表(指定格式).................................-41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42附件10: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43-2-第一章招标公告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公开招标公告交易项目统一识别码(统一赋码):项目概况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78X项目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预算金额:5400000.00元(1800000.00元/年,三年共计54000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元(1800000.00元/年,三年共计5400000.00元)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八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内的有效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体要求: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声明)1.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1.7投标人自行承诺: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②本项目允许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等)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者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或投标;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法人参与投标时可不提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7月2日00点00分至2026年7月9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3.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4-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4.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7月22日09时30分2.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按照系统要求于2026年7月22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0:30前解密投标文件。3.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紧急联系人电话15680500516)1.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投标保证金:-5-2.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定执行)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2.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4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方式: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地址:黔西市文峰街道里沙大道38号-6-联系方式:李军、131582784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联系方式:152867094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茂涛、赵军、邹燕电话:15286709463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7-第二章招标内容2.1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第八章采购需求。2.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本公司交纳采购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3.1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乙方参照以下收费标准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服务招标100万元以下1.50%100-500万元0.80%500-1000万元0.45%1000-5000万元0.25%注: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2.3.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贵阳市云岩支行账号:2402000329200068912敬告:(1)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验收、培训等;(2)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所提供的标的物质量、服务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8-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1总则3.1.1本招标文件由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招标。3.1.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3.1.3定义:招标文件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招标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采购文件,是评审和评定中标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投标应遵循的规则;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投标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也称投标书,是评标定标的依据;招标组织机构(也称“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这次招标的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人是指向本公司购买了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也称投标供应商、投标商;招标人是指黔西市人民医院,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甲方;中标人是指中标供应商、乙方。3.1.4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应自己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评标委员会和本公司不向投标人解释不中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1.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投标人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责任自负。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3.1.6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书》及《开标一览表》中填报的报价即是对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的投标报价,中标后此报价即为合同价款,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9-单项报价计算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按单项报价计算金额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3.1.7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与《招标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8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3.1.9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的文件咨询及流程操作问题,由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解答。3.2投标人资格要求3.2.1必须是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3.2.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要求;3.2.3在规定时间内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4按规定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5《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3.2.6投标人如虚假应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及招标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负责相应赔偿。并上报财政部门,取消其以后的投标资格。3.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3.1招标公告(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质疑3.3.1.1招标公告(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省级以上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之日起算。3.3.1.2任何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潜在供应商,均应在下述法定时效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书面质疑文件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所有内容。3.3.1.3招标公告期限内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3.1.4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的,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3.1.5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只能对招标文件一次性的提出质疑。3.3.1.6潜在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按要求签署、授权,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3.1.7未在本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本公司可不作答复。-10-3.3.2供应商需现场考察的,请自行安排考察;因考察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察人自行负责。3.3.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没有提出质疑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3.3.4在开标期间,招标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4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络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4.1投标文件的构成和格式:(1)投标文件由《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书》两部分文件构成;(2)供应商必须保证上传的《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投标文件》相应的佐证资料及扫描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划的框架进行归纳,未按要求进行归纳造成评审遗漏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投标文件》应用中文表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清晰可读。3.4.2投标文件的构成(包含但不仅限于):(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内容:1)资格文件:(资格性审查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内的有效资信证明。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11-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声明)F.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G.投标人自行承诺: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H.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②本项目允许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司等)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者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或投标;I.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J.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K.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法人参与投标时可不提供)。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证明材料提供扫描件即可】2)技术文件:A.参加投标说明:简要介绍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B.《技术情况说明书》基本内容包括本项目:a.技术部分: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b.服务要求偏离表:根据“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一节服务要求”逐项填写(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7”格式制作),且不能出现负偏离。(符合性审查项)C.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技术文件及资料。3)商务文件:-12-A.商务要求偏离表:根据“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中的商务条款按“附件8:商务要求偏离表”逐项填写,且不能出现负偏离。(符合性审查项)B.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2)《投标报价书》的内容:A.《投标总报价书》: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写;(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本招标文件“附件5”制作;(报价符合性审查项)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有关本项目报价说明。D.特别要求a.投标报价含:服务、人员费用、保险、验收、培训费、各种税费等直至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b.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所招项目的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确保其提供服务及所有的附属设备等的完整性。投标人认为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有必须提供的其他服务,须将其价格包含在本次项目投标报价中。3.4.3投标文件的提交:(1)投标人应将《技术与商务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书》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投标人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22日09时30分前,并于当日10时3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3.5投标3.5.1投标人必须由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注册登记的操作员作为代表上传投标文件;3.5.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上传投标文件;3.5.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3.6投标资格的丧失3.6.1投标人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3.6.2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3.6.3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13-★3.6.4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或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行之一的,投标无效。【此项为专家审查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出现以下情形即可】(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若有)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质)要求的或没有提供证明材料以证明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质)要求的。(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涂改处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7)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内容报两个以上报价的。(8)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不一致,不能提供其权利义务转移的合法有效证明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3)服务范围(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投标的;(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7投标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电子章。(符合性审查)-15-第四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4.1评标方法4.1.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4.1.2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给予的技术商务分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超过±50%(含50%)时,该成员应对其评分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和监督席不认可其说明时,该评分无效。投标人的价格分将由自己在《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为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与报价分之和。4.2定标原则4.2.1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4.2.2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按排序确定本次招标的中标供应商。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排序下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本公司能接受其报价且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列为中标候选人。4.2.3在此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中标通知确定了中标结果后,本公司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出中标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标纪律-16-4.4.1评标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保密的原则。4.4.2开评标会议由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主持。评标工作由本公司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技术和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专家≥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临时随机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4.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4.4.4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投标人进行过考察的人员,不得出席开标会议,更不得参加评标委员会。4.4.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和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采购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与投标有关的单位和个人。4.4.6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发表诱导性意见和倾向性意见,不得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4.4.7评标的标准是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依据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评审行为独立承担责任。4.4.8在评标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不清楚的,由财政部门代表或请示权威部门作出解释;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由本公司负责解释。4.4.9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必须对所有的评审文件保密,不得在会后泄露评标情况和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会议结束后全部交本公司归档。4.4.10评标工作接受同级财政等部门的监督。4.5会场须知4.5.1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17-4.5.2评审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3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4.5.4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5评标委员会成员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投标人或投标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6采购人代表对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果应签名确认,拒绝签名或拒绝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18-第五章开标评标程序5.1开标前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2评标委员会、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5.3开标后,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解密各投标文件。5.4评标委员会和监督人员熟悉招标文件。5.5投标文件审查5.5.1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所载资格文件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5.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人《技术与商务投标书》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书》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5.3投标报价书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书》的有效性进行审查,以确认投标人《投标报价书》是否作出了实质响应,只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5.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6计算报价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报价分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名确认。5.7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综合得分排序编写《评标报告》,列出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确认;5.8在线公布中标候选结果;5.9开标、评标结束。-19-第六章评标细则评审得分:100分,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评分因素报价分技术分商务分总分分值1535501001.报价分【满分15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1投标报价1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企业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进行标注说明,且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5)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须1.1投标报价15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2.技术分【满分35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原则2.1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评价(客观分)15根据参加投标的保险公司其总公司2024年任一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1)综合偿付能力220%(含)以上的得15分;(2)综合偿付能力205%(含)-220%(不含)的得12分;(3)综合偿付能力190%(含)-205%(不含)的得9分;(4)综合偿付能力170%(含)-190%(不含)的得6分;(5)综合偿付能力150%(含)-170%(不含)的得3分;(6)综合偿付能力低于150%的不得分。注:须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2.2风险综合评级(客观分)5根据2023年及以后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进行评审:(1)AA级及以上得5分;(2)A级4分;(3)BBB级3分;(4)BB级2分;(5)B级1分;(6)B级以下不得分。注: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发布内容为准。不提供不得分。2.3投诉处理方案(主观分)5针对本项目情况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诉处理方案进行评分:(1)投诉渠道明确、处理程序简便快捷清晰高效的得5分;(2)投诉渠道明确、处理程序较简便快捷清晰高效的得3分;(3)投诉渠道基本明确、处理程序较复杂的得1分;2.3投诉处理方案(主观分)5(4)不提供不得分。2.4理赔服务方案(主观分)10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理赔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承诺②服务措施③应急预案④售后延续性服务⑤理赔时间进度表⑥理赔措施及流程图⑦理赔条款⑧理赔查询服务)进行评审:(1)方案完全切合项目实际需求,内容完整,逻辑严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0分;(2)方案内容完整,基本切合项目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8分;(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内容要点不清晰,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6分;(4)方案内容部分完整,内容要点不清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5)方案不完整,没有很好的细化,对需求把握不到位,未达预期效果,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得2分;(6)未提供方案不得分。3.商务分:【满分50分】序号评审项目分值评分原则3.1承保经验评价(客观分)1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有承保医疗责任险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注:供应商须提供保单或合作协议(或合同),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计分。(同一客户只按一项承保经验计算)。3.2理赔经验评价(客观分)1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有医疗责任险理赔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1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赔款协议或赔款计算书及付款凭证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同类型项目要求的不计分。(同一客户不同保险期限的只按一项理赔经验计算)。3.3拟投入本项目的理赔服务团队人员(客观分)1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理赔服务团队人员进行评分:(1)配备1名具有有效律师执业证的法律专业理赔技术人员,得4分。(2)配备1名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的保险专业理赔技术人员,得4分;大专学历的保险专业理赔技术人员,得1分。(3)在评分项“3.3”中(1)(2)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理赔技术人员加2分,最高加6分。注:①提供人员配置清单、拟配置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拟配置人员在职证明材料及对应的有效证书;②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配置的人员不允许重复计分;③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或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3.4服务响应承诺评价(客观分)6投标人响应时效评价:(1)10分钟内响应,半小时到达事故现场,得6分;(2)20分钟内响应,1小时到到事故现场,得3分;(3)30分钟内响应,2小时到达事故现场,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说明: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到的资料和证明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清晰标注页码;②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得寻求外部的证据;③投标人应按上述评分标准自行提供有关方案或证明资料。-23-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第七章通用合同格式和条款7.1乙方应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30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优于《招标文件》的承诺条件。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和本公司对合同提出的书面意见一并送本公司备案。7.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乙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3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付款方式等:详见招标文件商务要求。7.4合同模版(仅供参考,详见以下合同格式)。-24-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合同格式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合同金额甲方通过,方式(项目编号:,)获得乙方提供的服务,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三、服务交付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3.服务质量:。四、付款方式……五、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六、履约保证1.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缴纳中标政府采购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最终验收合格且达到正常使用要求后(即按剩余货款支付时点)甲方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全称账号-25-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七、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照招标(采购)文件、合同的约定履行项目,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实施,将被扣除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八、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裁决。十、其他约定1.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通用合同条款;(2)合同条款附件;(3)招标(采购)文件(含更改文件)、投标(响应)文件;(4)其他约定文件。3.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4.验收之后对服务质量产生争议、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的,请在发生争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形式将有关情况报有关部门。5.背离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有关文件(包括合同条款附件)所签定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6-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6.本合同一式肆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7.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注:本合同为参考范本,具体以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签订的为准。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7-第八章采购需求第一节服务要求一、保险险种医疗责任保险。二、保险责任在保险单列明的保险期间或追溯期及承保区域范围内,在保险单中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在本保险期间内,由患者或其近亲属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三、理赔责任与支付方式1.保险合同条款中须明确约定:每年累计赔偿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单个医疗纠纷案件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2.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纠纷赔偿,保险公司应在赔偿限额内承担全额赔付责任,赔款应直接支付予患者或其法定受益人。3.特殊情况下,经与保险公司事先沟通确认,由采购人先行垫付赔偿款的,采购人在向保险公司提交完整的理赔资料后,保险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赔款支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四、纠纷处理费用与参与1.因医疗纠纷案件产生的律师服务费,保险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并予以赔付。2.医疗纠纷案件所发生的诉讼费、鉴定费、尸检费等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应另行赔付(即不计入年度赔偿总额及个案赔偿限额)。3.保险公司应全程参与并支持采购人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沟通、调解、诉讼等各阶段,提供专业意见与资源。五、调解与协商案件处理1.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调解,且赔偿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案件,保险公司应予以认可,并派员全程参与调解过程。对于此类案件,保险公司应建立并执行简化的快速理赔流程,明确缩短理赔各环节的办理时限。2.对于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应参照前述规定,予-28-以认可并积极配合处理,同时适用简化的理赔流程。六、理赔延迟责任因保险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限履行赔偿义务,从而导致患方与采购人产生新的争议或纠纷的,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出面与患方进行解释、沟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责任与后果。七、追溯期单个医疗纠纷案件的索赔追溯期,可参照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八、采购需求已明确的,按采购需求执行,其他未明确的,参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黔卫健发〔2021〕1号)执行。-29-第二节商务要求1.保险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保险公司履约情况良好、且费率与条款符合当时市场公允水平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保险生效时间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协商。2.保费计算:第二年、第三年保费严格参照《贵州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方案(2021年版)》的计算方式计算。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5.验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6.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7.其他未尽事宜签订合同时约定。-30-第九章本项目须落实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承接的服务。符合条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评审价格扣除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9.2根据[黔财采(2017)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黔财采(2017)6)号]文件要求的采购内容,按《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落实到政府采购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9.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31-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9.4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32-第十章附件附件1:投标总报价书(指定格式)投标总报价书致: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为:,号《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一、提交:1、《技术与商务投标书》;2、《投标报价书》。二、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元的投标总报价向采购方提供《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详见第八章采购需求),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国土变更的资料分析、数据处理、审核、质检、汇总,统计、报告编写、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中标,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招标服务费。三、我方愿意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元。如果我方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的,贵方将不退还我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将永远放弃向贵单位追索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因我方的代表不能按时到会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贵单位可以扣除我方投标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四、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如我方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且有权视其情节追究我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履约保证金,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五、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六、我方的报价承诺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承诺将承担违约责任。七、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件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单位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33-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34-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报价、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授权代表的上述经济活动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授权代表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职务:职务:电话:电话: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5-附件4:本项目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序号资格性审查内容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内的有效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①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②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行声明)(6)诚信资格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7)投标人自行承诺: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本项目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②本项目允许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或支公2司等)参与投标,须提供总公司的有关文件或者制度等能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或投标;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理人时必须提交,法人参与投标时可不提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7-附件5:开标一览表(指定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元)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①投标人按上述表格进行填写。②本表所填报价均应包括其它所有费用。③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须进行标注说明,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9。⑤投标人不能以价格折扣、价格优惠等方式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改或调整。-38-附件6:分项报价表(参考格式)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涉及,无需填写该表。-39-附件7:服务要求偏离表(指定格式)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备注我单位承诺:本表偏离情况完全属实,是我方参与本次投标的真实情况表达;若因我方投标技术服务参数实际情况与本偏离表阐述情况不一致的,可以认为我方以虚假材料进行投标,可以无条件没收我方针对本次投标项目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会同主管部门对我方按照相应处罚条款进行处罚,并追究我方应负的所有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偏离”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请按所投服务的实际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相关服务要求认真填写该表。-40-附件8:商务要求偏离表(指定格式)商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投标响应偏离情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偏离情况”系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按采购需求“第二节商务要求”中相关商务条款逐条填写该表。-41-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①声明函将可能对外公开,请认真、慎重填写。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投标人,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42-附件10: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43-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44-(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45-项目概况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81202600078X项目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最高限价(元)(如有):5400000;采购需求: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标项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数量:1预算金额(元):54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黔西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四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09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方式: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2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1.1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紧急联系人电话15680500516)1.2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1.3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2.投标保证金:2.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且确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定执行)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绑定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2.3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2.4采购活动询问或质疑方式: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地址:黔西市文峰街道里沙大道38号联系方式:李军、131582784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联系方式:152867094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茂涛、赵军、邹燕电话:15286709463敬告: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保证金绑定方式现启用随机码功能。投标人报名完成将自动产生投标随机码,缴纳费用(保证金)时在银行汇款单备注或附言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符合投标要求的费用进账后自动完成绑定。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黔西市人民医院地址:黔西市文峰街道里沙大道38号联系方式:1315827849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18楼D座联系方式:152867094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茂涛、赵军、邹燕电话:1528670946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责任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