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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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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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1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177元;其中暂列金额:125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 月 20 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4.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在线获取账号信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 月 21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
9.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费: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福沙农产交〔2026〕1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8250569049,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四楼,邮编:365050
电子邮箱:/
电话:17350540820,传真:/
联系人: 刘宇准(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
 
 
 
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
联系电话:0598-8863858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10号
联系电话:0598-5728936、0598-5728927
 

我要投标

招标文件正文.doc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2022年版)招标项目编号:E3504277202000687001招标项目名称: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宇准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蔡丹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6年7月使用说明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以下简称“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工程招标项目。2.《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第1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6章“招标图纸”、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由《通用本》和《专用本》两部分构成。其中,《通用本》适用于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每个招标项目不再另行发布。《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通用本》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编制。4.《通用本》的内容原则上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如确实需要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专用本》中相应章节进行修改或补充。5.《通用本》和《专用本》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时)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通用本》与《专用本》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无约定的,从《通用本》的约定;《通用本》或《专用本》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以双下划线或加粗斜体字标识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以空格下划线标示的,由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下划线上的括号内容为提示性内容,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的具体内容应将其覆盖。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同时发给各投标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核对工程量。7.在招标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则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全过程中以被代理人名义办理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目录第1章招标公告5招标公告6第2章投标须知9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0第2节投标须知21“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21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22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23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24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25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27简易评标法27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1合同协议书32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35“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35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36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第4节合同附件37“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59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60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60第2节招标控制价61第3节投标报价62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63第6章招标图纸64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64第2节招标图纸66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7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67(一)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67(二)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67(三)招标项目说明67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8(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68(二)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8(三)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68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69(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69(二)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69(三)文明施工要求69(四)施工机具进场要求69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70(一)技术要求70(二)质量要求70(三)参考品牌71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72第6节其他要求73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74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77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78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79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81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82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84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85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86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87十一、其他资料88第2节商务文件89一、投标函92二、投标函附录93三、其他资料94通用本补正数据表95第1章招标公告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2.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12万元;2.3.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4.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8177元;其中暂列金额:1258元2.5.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6.6.标段划分(如果有):/;2.7.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3.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4.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3.5.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6.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7.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0日17:30:00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需缴纳50元/项目的平台运营维护费,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4.投标保证金账户:账户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在线获取账号信息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ztb.fncjys.cn/)上发布。9.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费: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福沙农产交〔2026〕1号)文件和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中标人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10.联系方式招标人: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邮编:365050电子邮箱:/电话:18250569049,传真:/联系人:张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四楼,邮编:365050电子邮箱:/电话:17350540820,传真:/联系人:刘宇准(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tb.fncjys.cn/联系电话:0512-58188106、18065792873上级主管部门名称: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联系电话:0598-8863858交易中心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10号联系电话:0598-5728936、0598-5728927第2章投标须知1.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说明:(1)本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一时定不下来,可先填计划日期。(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3)投标须知前附表是投标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 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村民委员会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联系人: 张先生电话:18250569049,传真:/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畅通祥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永顺大厦四楼联系人:刘宇准(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电话:17350540820,传真:/电子邮箱:/2.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招标项目名称: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E3504277202000687001标段名称: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标段编号:E3504277202000687001001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3.1.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4.1.4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后洋村5.1.5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12万元6.1.6招标范围和内容青州镇后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7.1.7/21.2本招标项目使用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tb.fncjys.cn/;联系电话:0512-58188106、4009280095-5、1806579287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沙西路10号商务中心联系电话:0598-82670768.1.8电子招投标基本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及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 3、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4、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9.1.9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单位和有关咨询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造价咨询单位(审核):/10.2.1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1.2.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12.2.3建造要求绿色建筑等级要求: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智慧工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其他要求:按当地政策及设计要求执行13.2.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14.3.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5.4.1/4.2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1.1.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1.1.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确定。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下称“评价系统”)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投标人可以通过评价系统查询本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④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要求另行将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未按规定提交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1.1.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1.1.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16.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2. 企业在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结果为D级 ;3.详见投标须知4.3条款。17.10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 13 日 12时 00 分 00 秒18.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 19.12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和幅度: 20.14.1/21.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7月 21 日 9 时 00 分 00 秒21.15.3.1技术文件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提交技术文件。22.17.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23.18.1/ 18.2.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2、投标保证金形式: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账户名称: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 号:在线获取账号信息②银行保函形式:按明公共交易[2021]4号规定执行。同时执行“明建[2019]30号”、“闽建筑函[2021]1号”、“闽建筑〔2020〕8号”文件。投标人向商业银行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商业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按明建〔2019〕30号、明建〔2021〕35号文规定执行(专业担保机构是指取得资信等级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同时执行闽建筑〔2020〕8号文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应为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 。投标人向保险公司缴交的保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保险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证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建〔2019〕30号)的要求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在开标前无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1.1.1.1.1.1.a.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1.1.1.1.1.1.b.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c./。⑦其他形式:/。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②采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以及提交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保函开立人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③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④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⑤/。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至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4.18.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 25.19.1备选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6.20.1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要求提交;技术文件:不要求提交;商务文件:要求提交;其中,不要求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的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相关规定。中标单位需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如下: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陆 份;技术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商务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陆 份;27.20.5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998-0000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投标人应使用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3.未按规定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使用福建CA数字证书或使用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按闽建筑〔2022〕13号、闽建筑〔2022〕3 号及建筑函〔2022〕36号文件要求执行28.21.5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要求1、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提交方式:投标人按照第②种方式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证明材料。①线下提交方式:按照提交时间和下列提交地点、密封要求,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提交地点:/②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应以加盖电子印章形式随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递交29.22.1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 7月 21 日 9时00 分 00秒30.22.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投标人在招标项目开标时需登录本项目(标段)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待解密环节开始时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解密时长为:45分钟。投标人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投标人需及时操作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否则须自行承担解密失败的责任。31.22.2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1)若为投标人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投标人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经补救,仍不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 开标继续进行;(2)若为招标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招标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3)若为交易平台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是否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32.22.6委托鉴定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配合事项: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需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加盖招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一并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33.23.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人(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其中工程造价类专家/人)。2、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4.25.1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简易评标法。35.25.2.6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30分钟内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6.25.3/26.1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个中标候选人推荐办法: 定标原则: 37.29.1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暂估价)10%。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选择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银行履约保函要求中标单位为三明本地企业须提供三明市的银行保函,其他地区企业须提供基本户的银行保函。履约银行保函应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权限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保证人应为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分行、支行以上银行。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具体按明建〔2019〕30号、明建〔2021〕35号执行。采用保函或者保险合同,中标单位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向建设单位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在代为履行或承担代偿责任时,应当充分保障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一旦提出书面索赔要求,担保人或保险人应当先行赔付。履约担保期限:从签订合同至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无息退还。(注:非特殊情况履约担保必须在中标通知书下达10日内到账,(保函格式严格按后附形式)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5天内无息退还。)38.30.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定合同事宜。39.33.4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人民政府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青州镇联系电话:0598-886385840.34.2其他1、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直至授标前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经查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加密并加盖电子印章,具体详见“三明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使用非福建CA数字证书;2)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过期;3)投标人使用的福建CA数字证书未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激活;4)投标人未携带福建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的CA数字证书;5)投标人携带的福建CA数字证书人为损坏;(4)电子交易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加密检查。开标时间一到,电子交易平台自动公开显示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号及对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状态;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45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按退回无效处理);3)开标。解密全部完成后或解密时间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显示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唱标内容;4)开标结束。开标结束,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4、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但投诉人应对投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及产生的费用。5、关于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理的有关要求: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明渣土〔2013〕2号、明渣土〔2013〕3号、明建筑【2014】47号文履行相关手续的审批和规定等有关要求。6、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遵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文、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人社发〔2022〕1号文及按照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明建〔2019〕9号)执行。7、其他相关主材必须严格按照三明地产品推荐目录和十大品牌中(http://www.china-10.com)采购。8、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工程量,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9、闽人设文[2015]229号及沙人设[2015]65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市政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10、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1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共沙县县委办公室文件“沙委办【2017】30号”文关于印发沙县国有投资项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12、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沙政办[2015]30号}。13、其它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资格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1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15、本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16、中标人应根据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福沙农产交〔2026〕1号)文件,按照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调整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服务佣金收取》的规定向福建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交易佣金”,收费标准为:按成交总额的0.3%,不足500元,最低按500元收取。1.第2节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8177元(暂列金额:1258元) ;22.2K值取定K= 10%32.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本项目发包价:115485元计算方式:1.发包价按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一定幅度(设定为K)加上不可竞争项目造价之和计算。计算公式为: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到整数位)。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3.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3.1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随机抽取方式:aa、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b、开标现场招标人随机抽球方式,具体程序:/c、由电子交易平台随机抽取和开标现场随机抽球相结合方式,具体程序:/ 。5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安全员:1人;试验员:/人;注: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 1 人;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政务服务系统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功能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5号规定(一)建办人函〔2019〕384号文没有设置的试验员岗位,无需要求配备。(二)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的安全员,调整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劳务员(也称“劳资专管员”)根据闽人社发〔2021〕3号文要求配备(1)投标人需根据要求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并加盖公章附在资格文件中,作为资格文件组成部分,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意见: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67.2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2、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出的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3、抽取结果由在场的招标人、监标人签字确认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1.1.评标程序1.1.1.1.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1.1.1.1.(1)评标前准备工作;1.1.1.1.1.(2)对资格文件进行评审;1.1.1.1.1.(3)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1.1.1.1.1.(4)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1.1.1.1.1.(5)提交评标报告。1.2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的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先资格文件、后商务文件的顺序进行评审,资格文件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商务文件的评审。1.2.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1.2.1.1.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1项。1.2.2.2.K值取定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1.2.3.3.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1.3.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3.1.1.根据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编号作为投标人对应号码,投标人不另行抽取对应号码球。按照下列办法确定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1)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2)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从投标人中随机抽取20家入围评审,具体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4项。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再从剩余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0家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10家(合格投标人少于10家时且剩余投标人不足10家的,剩余投标人全部入围评审,直至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1.3.2.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性质、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3.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电子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1.4.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1.4.1.1.资格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4.1.1未完整提供招标文件第8章“资格文件格式”所规定的全部资格文件以及未按规定盖章、签字;4.1.2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4.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4.1.4不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1.5不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1.6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7联合体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未附上联合体协议书;4.1.8工程分包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1.9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规定的要求;4.1.10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和投标人名称不一致;4.1.11存在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情形之一;4.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4.1.13存在投标须知第20.6款第(1)项或第(2)项或第(3)项规定的情形;4.1.14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4.1.15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1.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1.5.1.1.商务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应否决其投标:5.1.1未按照招标文件第8章“商务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盖章、签字和提交材料;5.1.2相关内容与资格文件填报(包括电子印章)不一致;5.1.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1.4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包括各关键点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1.5附有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法接受的条件;5.1.6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6.商务文件算术性修正和细微偏差补正6.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的,以文字数额为准。6.2细微偏差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意见。下列问题属于细微偏差:6.2.1按照本办法第6.1款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的算术性修正。6.2.2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数据有矛盾的,以投标函的数据为准。6.3按照本办法第6.2款规定进行补正后的投标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7.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7.1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7.2招标人在经评审合格的的投标人中,根据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抽取中标候选人方法,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1.8.提交评标报告1.8.1.1.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全部评审内容后,应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8.2.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具体理由。8.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列明投标文件雷同情况。1.9.附则1.9.1.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1.9.2.2.在抽取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的工作失误或设备故障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参与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和中标候选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抽取。1.9.3.3.所有抽球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章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基础上,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我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使用前,应仔细阅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说明。第1节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甲供材料费金额:(注:在支付工程款和开具发票时,合同价税前造价扣除甲供材料款)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9)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见《通用本》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含澄清、修改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工程预算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2.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招标人委托对本工程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按监理合同约定执行;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10临时占地包括: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承包人料场、仓库、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取、弃土场、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其他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技术文件中引用的现行(含施工期新颁)国家、部颁规范、规程、标准,包括发包人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所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及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对技术规范的修改或补充,还包括国家、福建省、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规定、规范及各种管理性文件。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7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自行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招标有关的完整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与施工、施工监理有关的报备文件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7天内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六套(按实际需要增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并加盖承包人公章和电子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经图审的图纸和承包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签订合同时填写)。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签订合同时填写)。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用地红线为依据。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于本项目建设使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按照10.4.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的〕确定综合单价。(2)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不符的,按照10.4.1〔变更估价原则〕确定综合单价。(3)工程量偏差的,综合单价按照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第(3)点确定。(4)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1.14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检查工程施工、监理情况,协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对承包人提出的现场变更进行签证。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①签字盖章完整竣工图纸;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现场签证;③施工资料:控制资料(例:材料检试验报告、施工记录、检验批质量、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管理资料(例:开工报审表、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其中一套为原始材料);④建设工程备案需要的材料。资料必须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规范要求,并按A4纸(附图表可用A3纸打印)标准装订成册;⑤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一式陆份(其中至少一套为原始材料)(如有增加需要承包人应给予配合提供)。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工程资料应当在合同规定的验收完成后28天内提交给发包人。承包人若未按时交付工程竣工资料,发包人可不予拨付工程结算款。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工程技术档案的规范要求装订成册,办理档案交接手续,含纸质及电子文件。(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一、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二、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①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②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三、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有关部门要求办理,但以发包人名义申请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四、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五、为确保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履行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承包人保证按照经甲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做好工程各项施工工作。六、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七、承包人若发现合同图纸及工料规范之内或互相之间有任何差异,须立刻以书面通知发包人,说明差异之处,而发包人须给予指令。八、承包人应承担全部施工安全责任,施工用电、用水由承包人提供。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编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负责项目的总协调,包括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等。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如确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负责人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替换人员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并处以1万元人民币/人次的违约金,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按1000元/次处罚。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处1万元人民币/人次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应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同时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其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合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三千元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技术负责人或生产负责人每人次缴纳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更换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次缴纳违约金三千元人民币。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每人每天500元标准处罚承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因承包人缺岗致使连续两周且每周被处罚超过5000元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或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要求更换投标时承诺派出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五大员”)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提出更换现场管理人员的,其申报接替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同意后方可更换。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协议书签订前,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履约担保可以选择以现金(电汇或者转帐)或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扣除暂列金)10%,从签订合同至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后十五天内无息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监理单位除按照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的控制管理外,还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数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暂停令、工程变更令及工程费用签证须经发包人批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行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未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监理单位中间签证不能作为增加费用的依据。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通用条款执行;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关于建造要求:(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5)/。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国家及三明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2)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承包人应当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做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4)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的费用,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记入合同价。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最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本合同条款》7.3.1有关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本合同条款》7.3.1有关规定执行。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待中标后,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本合同条款》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延误达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容以及承包人认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国家强制规定不允许室外作业的高温天气或大雾;(2)台风、日雨量60mm以上暴雨,按气象部门公布为准;(3)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认定的其他恶劣的气候条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本工程的主用材料及监理单位发出的要求提供样品的其它材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包人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由监理人发出变更通知书,承包人应接受并配合发包人实施变更指令。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施工中发包人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的,其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以下办法计算:(1)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2)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已有相同项目,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且该价格低于定额相应项目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相同项目单价认定;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且该价格低于定额相应项目的价格,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单价的,按招标时预算控制价计价依据及编制办法,并按发包价计价办法计价;若无法按以上办法计价的,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监理方共同市场调查,以书面确认的市场价计算。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当单价未确定项目发生时,承包人应按上报监理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并做好现场工程量的记录和签证,为事后双方的协商计费提供依据,承包人不得以未定价或其它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责任。d、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并按中标价进行结算。补充: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应执行本招标预算的原则和定额,并按同等承诺和优惠下降后作为结算单价。另外,发包人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权就工程量的增减做出调整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3)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内,对方未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10.4.1.2(1)现行计价定额:/。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分包工程、服务的明细详见附件10:《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2)企业管理费、利润、总价措施项目费合计费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发包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方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1.2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和基准价格见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的以内(含5%)或Φ48.3×3.6钢管单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10%以内(含10%)的。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幅度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前述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前述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前述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本款第(2)项中的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请资料后5天内予以确认,不予确认的视为发包人认可,并作为价差调整依据。承包人未向发包人申请确认,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价差,发包人同意的,可以调整价差。11.1.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1)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照现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以内(含5%)。合同履行期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2.1.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不可抗力、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11.1款约定的风险承包幅度时发生的差价外的所有风险。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按专用合同条款第10.4款的约定执行。若因征地拆迁、政府指令、政策性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停建、缓建及取消等,除了按工程实际完成情况按实予以结算外,发包人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亦不以此为由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及其他要求。12.1.2总价合同。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12.1.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付至工程结算审核总价的97%,剩余的3%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2)根据第10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3)根据第12.2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4)根据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5)根据第19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照第12.3.3项〔单价合同的计量〕约定的时间按月向监理人提交,并附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按月进行支付分解,并汇总列入当期进度付款申请单。(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通用本合同条款》执行。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按《通用本合同条款》执行。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总工期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比延误达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合同规定验收完成后10天内。(1)施工现场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清除出场;(2)临时工程已拆除,场地已进行清理、平整或复原;(3)按合同约定应撤离的人员、承包人施工设备和剩余的材料,包括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已按计划撤离施工现场;(4)施工现场周边及其附近道路、河道的施工堆积物,已全部清理;(5)施工现场其他场地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14.过程结算和竣工结算14.1过程结算14.1.1关于采用过程结算的约定:/。过程结算节点如下:/。14.1.2当期过程结算价款内容包括:14.1.3.承包人提交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过程结算资料清单和份数:过程结算申请清单包括:/。14.1.4发包人审批过程结算申请文件的期限:/。发包人完成付款的期限:/。当期施工过程结算付款证书异议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当期过程结算价款支付款项包括:14.2竣工结算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双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资料;(3)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4)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5)结算审核单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肆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按结算审核总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质[2017]138号)。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结算审核总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第8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本项目工程内容相关的规定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保修期内,对于工程质量缺陷,承包人接到保修通知后48小时内应履行保修义务,发生的修复费用以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第8.9款〔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质量要求,则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因质量不合格支付违约金后,如果又发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还应当按约定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后,承包人应当继续依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修复和整改,直到工程全部合格为止。(2)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①因承包人不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或违反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或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不合格等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补救、整改或重建,其全部责任和费用以及赔偿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②工程违约分包处理。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如承包人将工程进行转包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出场、按承包合同总额5%由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有权单方面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索赔。③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发包人批准的替换人员及时派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到工地现场指挥协调施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将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人员是否到位,如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以上人员没有在现场履行职责,且未向发包人事先书面说明并获得书面同意,则发包人可按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缺岗予以处罚。工期按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批准的由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表为依据进行检查。若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拖延一天,发包方按每天2000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④承包人应承担因施工准备不足,造成监理无法下达开工令的工期延误的损失。竣工日期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日期为准。⑤造成16.2.1约定其他违约情形的每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⑥承包人应按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承包人未能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则发包人有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代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收取代付款项1.2倍的违约金。⑦承包人违约的其他约定:承包人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a、承包人假借他人公司名义承接本工程,或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将本工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承包商施工;b、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c、承包人施工进度比经发包人和工程师批准的预定计划严重拖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工;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面停工达三日;e、承包人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的情况或因其他因素使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责任的情况或承包人违背本合同或附件的规定时。f、承包人未能有规律和连续施工;g、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h、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将工程转包给其他人或违法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不能将工程的任何部分予以分解);i、工作草率,不听从发包人的指令或拒绝改正;j、有其他违约行为。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负责遗散工人并将现场施工材料、工程用机具和设备等转交由发包人全权使用。无论发包人自理或改由其他承包商施工,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并解除合同,但发生其他赔偿事件,发包人仍依法向承包人要求赔(补)偿而不受上述约束。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出现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或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发包人有权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相应费用的承担方式。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为烈度7度以上地震、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地震部门公布为准,降雨量达100mm以上暴雨、洪涝灾害,以及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规定办理工程一切险,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中。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有关规定强制险种和劳工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由承包人负责,其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4节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内容见《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1.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说明1、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计量规范、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以及我省现行有关计价规定等编制。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3、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合同价款的确定、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中的“总说明”。5、工程量清单的格式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其电子文件格式同时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的规定。二、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另册提供。1.第2节招标控制价二、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另册提供。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8177元(暂例金:¥1258元)。1.第3节投标报价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发包价承诺的方式。2、本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且不得修改的报价,即发包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第4节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格式”应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现行有关规定。第6章招标图纸1.第1节招标图纸目录招标图纸目录(格式)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序号图名图号版本出图日期备注1.第2节招标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另册提供。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应对照“招标图纸目录”仔细检查核对。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第1节招标项目概况和说明1.1.(1)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自然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1.1.(2)工程建设地点的现场施工条件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1.1.(3)招标项目说明见招标公告、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1.第2节工程建设技术标准1.1.(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设计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1.1.(2)招标项目使用的其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除了上述约定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外,有关本招标项目所采用的其他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如下: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1.1.(3)工程设计要求的特殊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必须达到通用本规定的标准和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按现行有关技术标准执行1.第3节施工现场管理要求1.1.(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按国家强制性规范、有关规定、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的有关要求执行。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a.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避免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b.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责任。1.1.(2)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按照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承包人应负责整个场地的安全文明卫生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所有的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全部清运出现场,并按照当地弃土管理相关部门的规定放置。1.1.(3)文明施工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承包人的文明施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期间保持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移交工程前,清楚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同时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三明市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或针对安全文明的相关规定。在工程移交之前,承包人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的全部工程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可在发包人指定的地点保留承包人履行保修期内的各项义务所需要的材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1.1.(4)施工机具进场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应向监理单位报备。1.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1.1.(1)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1.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定并满足工程实际需要1.1.(3)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参考品牌备 注品牌1品牌2品牌3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1)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市场采购价与招标控制价确定的价格(简称招标人价格)差异大,将给承包人或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如:市场采购价高于招标人价格的,或者市场采购价低于招标人价格30%的;(2)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商之间存在协商抬价的;(3)参考品牌材料设备的供货无法满足本项目工期的要求。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3.承包人所用的未推荐参考品牌的其他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4.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优先选用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产品。5.本表未对本工程使用门窗品牌做出要求的,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选择标准化门窗(即在工厂内生产制作,对型材、玻璃、五金件、密封件、配套件等进行优化设计并定型的成品门窗),不得自行委托现场加工。1.第5节招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第6节其他要求1、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筑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明建筑[2014]47号)文件规定。2、根据《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34号)要求,本项目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承包人必须按《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建〔2020〕3号)的要求落实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具体要求详见通知。3、严格执行闽建建[2016]22号文件关于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条款。4、关于质量安全远程视频监控的要求:承包人应根据闽建建〔2021〕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远程监控及设备进行网上申报、使用及维护,并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具体要求详见通知。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用于资格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_______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十一、其他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负责人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 号技工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其中,投标人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的,应当如实填写具体情况,由评标委员会对是否会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作出判断。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附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4.未如实填写“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第10项除外)”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月日三、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我单位参与(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的规定。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四、授权委托书(如有时)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称证书编号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级建造师专业建造师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若有)手机号码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六、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在岗人员。本人已清楚知晓,本单位已确定本人作为(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本人承诺:一、中标后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际到岗履职。二、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本人亲自签字确认。投标人:(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1、本承诺函由加盖单位实体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本人手写签名。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七、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姓 名身份证号码职 称职 务性别技术职称情况(职称专业、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最高学历手机号码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名称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的要求提供。八、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格式)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岗位名称姓名执业注册证书类型及等级注册编号注册专业1项目负责人2项目副经理(如有)二岗位名称姓名职称类型职称编号职称专业3项目技术负责人三岗位名称姓名岗位证书类型岗位证书编号4施工员5质量员6材料员7机械员8安全员…………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我单位在(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1、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2、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万元违约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十、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及职务:基本账户开户名称:账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注: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十一、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第2节商务文件说明1.《商务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15.2.1项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2.采用简易评标法的项目,《商务文件》可只包括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和其他资料等内容。(用于商务文件封面)(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商务文件_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其他资料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4.如中标,我方承诺:(1)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注册编号)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6)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7)政府审计部门要求对我方收取的工程款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审计的,我方无条件接受延伸审计并主动配合。5.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4.3款(第10项除外)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合 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 注1缺陷责任期15.212个月2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3.7为中标合同价的(扣除暂列金)10%。3分包3.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4逾期竣工违约金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2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5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7.5.2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签约合同价的5% 。6预付款额度12.2预付款额度:/7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15.3按结算审核总造价的3%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三、其他资料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招标文件《专用本》)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序号条款号原通用本内容补正后内容 …… 说明:除了“投标须知”、“通用合同条款”外,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通用本》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则应将需要修改的内容填入《专用本》的“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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