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钢模板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2026)
项目编号:FA00000634515
设备物资名称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
税率
单位
复合材料模板
200mm*1200mm、680块
163.2
13%
平方米
复合材料模板
1000mm*1200mm、340块
408.0
13%
平方米
附件下载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
塑钢模板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FA00000634515
一
、
公开询价
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塑钢模板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 。
二
、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圭亚那东伯比斯。
2.2 采购内容:塑钢模板,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
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 7 月 8 日 09:00 时至2026年 7 月 11 日 0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公开询价文件。
四、报价
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7 月 13 日 16:00 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需及时关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相关信息,务必确保在系统内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正确,如有变动,需及时进行变更。如因联系方式有误未能及时收到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的,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五、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圭亚那东伯比斯。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公司联系人:宁先生 联系电话:010-59512005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610088323
项目联系人:王乐乐 联系电话:15039865783
六、材料需求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塑钢模板
1000mm*1200mm
㎡
408.00
340块
2
塑钢模板
200mm*1200mm
㎡
163.20
680块
1、技术要求:所有物资需符合国标/行标通用技术标准。物资包装需满足国际物流运输要求,具备防潮、防腐、防震、防破损能力,避免运输过程中损坏;每件/每批物资需设置清晰标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设备适配型号、生产批次、厂家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验收方式:点数计量,甲方最终按照实际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4、支付周期:所有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60%,六个月内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支付时间顺延。
6、交货地点: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堆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塑钢模板采购公开询价文件采购编号:FA00000634515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2026年7月8日目录1第一章公告1一、公开询价条件1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三、文件的获取1四、报价文件的递交1五、联系方式1六、材料需求一览表2第二章报价人须知4一、报价文件的编制4二、中标通知4三、签订合同5第三章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25第四章供货要求25一、总则25二、材料需求表25三、相关服务要求27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30一、报价函31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1三、授权委托书33四、报价表34五、其他事项补充第一章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塑钢模板采购公告采购编号:FA00000634515一、公开询价条件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塑钢模板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圭亚那东伯比斯。2.2采购内容:塑钢模板,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8日09:00时至2026年7月11日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s://zjzcw.iccec.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公开询价文件。四、报价文件的递交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6: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4.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4.3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需及时关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相关信息,务必确保在系统内预留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等)正确,如有变动,需及时进行变更。如因联系方式有误未能及时收到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的,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五、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项目地址:项目位于圭亚那东伯比斯。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公司联系人:宁先生联系电话:010-59512005李先生联系电话:18610088323项目联系人:王乐乐联系电话:15039865783六、材料需求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塑钢模板
1000mm*1200mm
㎡
408.00
340块
2
塑钢模板
200mm*1200mm
㎡
163.20
680块
1、技术要求:所有物资需符合国标/行标通用技术标准。物资包装需满足国际物流运输要求,具备防潮、防腐、防震、防破损能力,避免运输过程中损坏;每件/每批物资需设置清晰标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设备适配型号、生产批次、厂家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验收方式:点数计量,甲方最终按照实际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4、支付周期:所有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60%,六个月内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支付时间顺延。
6、交货地点: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堆场。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项目
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
地址:项目位于圭亚那东伯比斯
联系人(公司):宁先生
联系电话:010-59512005
联系人(项目):王乐乐
联系电话(微信):15039865783
2
交货期
交货期: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7日货到港口;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6年7月20日
3
交货地点
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堆场
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5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6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公开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7
询价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线上补遗
8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9
最高限价
☑无
□有,最高报价限价:元
10
报价有效期
90天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2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13
定标方式
☑最低价法
□综合评标法
14
询价小组的组建
询价小组构成:7人;询价小组确定方式:单位选派。
15
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16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中标人
□是
☑否
17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材料款3%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0万元
☑不要求
1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所有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请报价单位给予重视,如未按照要求制作标书,将视情况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格式必须按照公开询价文件第四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删减内容。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1、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2、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3、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二、中标通知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报价人。三、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物资(塑钢模板)采购合同(提示:签订合同时需删除蓝色字体提示内容,此部分非合同条款内容。)招标(或竞价、询价)编号: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买方:(或简称“甲方”)卖方:(或简称“乙方”)根据招标(或竞价、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采购确认通知书)、卖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中交三公局项目(工程)的钢模板采购和供应,买卖双方按以下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相关名词定义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1.1“合同”指买卖双方之间签署《采购合同》及有关协议,包括附件、备忘录、会议纪要、技术资料、投标澄清函、联系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1.2“监理单位”或“监理”指本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合同材料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1.3“腐败”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1.4“欺诈”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1.5“天”指日历天。材料明细及价款 序号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吨)
不含税
单价(元/吨)
税率
税额(元)
暂定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2
合计
合计不含税金额(元)
大写
合计增值税税额(元)
大写
合计含税金额(元)
大写
说明: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票制(一票制、两票制或多票制,根据实际填写)。税率: %;(根据实际税率填写)。
2.1单价约定2.1.1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单价组成包含材料费(含必须的附件、配件)、包装费、运杂费、吊装费、出库费、产品维护费、安装费(如有)、服务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利息、税金以及所有明示和暗示的费用。如需买方驻场监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除另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作调整。若买方上级单位组织集采且集采价格优于卖方价格,本合同可能随时取消或降低供货数量,买方不予补偿任何费用,卖方需自行考虑此风险。2.1.2单价形成机制:固定价合同,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合同期内固定不变。2.1.3单价变更机制:2.1.3.1卖方主动书面提出降低合同全部或部分物资单价或总价,双方可调整单价或总价。2.1.3.2补充协议物资金额增加小于本合同总量的20%,但距本合同签订时间大于6个月以上,因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调整剩余合同单价或仅对新增部分物资单价重新确定。2.1.4履约期间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税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合同总价。若由于卖方原因引起相关税率调整,本合同含税单价不变,按调整后的税率,在本合同单价内调整不含税单价和税额,相关责任由卖方承担。2.2数量约定本合同第2条“数量”为暂定数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结算数量的增减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执行,数量以买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认的结算单数量即实际结算数量为准。如果卖方供货不及时或卖方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买方要求,买方有权降低供货数量或解除合同。签订合同后如卖方不满足买方业主和(或)监理的准入审批,视为卖方无法供货,本合同将自行终止。2.3材料生产厂家:;业主入围厂家品牌限定:。(提示:如业主有规定,在2.3条款明确)质量要求3.1卖方应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卖方供应的材料应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业主要求中的较高标准执行。3.1.1材料质量:用于加工钢模板的钢材必须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标准要求;钢模板的面板材料表面必须平整,无损伤变形,整面板料厚度误差应在标准范围内。3.1.2材料一般质量要求应符合GB/T50214-2019《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JGJ74-2017《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等标准。3.1.3材料专用质量要求应符合买方设计图纸要求,且满足以下要求:3.1.3.1加工工艺:钢模板生产过程中采用的工艺标准化,包括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以及因此建立的流水线作业,必须严格按标准图尺寸控制并满足相应的规范要求,确保模板质量满足施工要求。3.1.3.2质量检测:钢模板加工过程的工艺、工序、工部全程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标准操作,及买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此外需要进行分组、分部依次检验,以确保加工完工的钢模板符合要求。3.1.3.3重量要求:理重与实际重量的偏差不超过。3.1.3.4技术要求:钢模板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施工要求,其设计和制造必须考虑到其在各种施工环境下的荷载能力,钢模板加工要有较高的加工精度,板块制作要精度高,拼缝严密,不易变形,使模板的整体性好,抗震性强;能承受混凝土浇筑时的压力和侧压力,结构稳定;钢模板的组合边框应便于快速安装和拆卸;长期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其性能稳定,经久耐用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3.2本合同交付的物资符合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及设计图纸。3.3钢模板材质必须为热轧Q235B钢板(GB/T700),须提供钢厂质保书及SGS成分检测报告;模板设计周转次数≥50次,使用后平面变形≤3mm/㎡。买方根据需要前往卖方工厂进行监造。3.4合同物资所使用的专利技术或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标准是:3.5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卖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买方对物资质量要求。3.6合同中所有标准、规范、规程及其他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合同。运输方式、包装方式、防护要求4.1运输方式:汽车运输。4.1.1运输过程要求:卖方须委托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物流公司承运,司机须持相应资格证。卖方应综合考虑物资的性质、重量、大小、运输距离和时间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卖方可设立定位跟踪系统,实时监控货物运输路线,确保货物的运输安全。4.1.2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时,须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规范停车和卸货。卖方运输工具在材料运输及进出现场过程中,若造成买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卖方须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卖方应对运输和装卸环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交通安全等事故承担相应责任。4.2包装方式:包装应采取通用方式。防变形加固措施,要求框架结构采用80×80mm木枋井字架(间距≤1.5m);边角保护采用PVC护角条(厚度≥5mm),泡沫填充料;防锈处理采取涂层防护,喷涂防锈蜡(膜厚≥50μm);包装内置干燥剂做好防潮,每立方米放置硅胶干燥剂200g(RH≤40%)。到货时包装完整度满足验收标准且便于装卸。无通用包装方式的,包装应足以保护货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卖方应根据物资的性质制定相应的物资包装标准、运输保护方案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运输途中受损、受潮等。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买方的合理要求。4.3防护要求:物资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确保捆绑牢固,无抛洒、无遗漏、无污染,应满足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减少物资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合同约定交付地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5.1交货时间:。5.2交货地点:。5.3交货方式:。5.4销售批准及证明文件需要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出售的,卖方应当在交货时(或交货前)提供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批准证书),因为文件不全而导致合同材料的所有权不能转移给买方或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关法律责任。计量本合同采用第6.1+6.2种方式进行计量。6.1磅重计量:采取磅重净重计量与理论重量复核相结合的方式,以(买方地点)磅重净重计重,同时结合钢模板设计图纸理论重量进行复核。理论重量与实际重量的允许偏差为不超过+3%到-5%(国家标准GB/T706-2008实际根据我方要求修改)在该范围之内,按实际称重净重计量,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磅重计量如有异议,可到双方约定的第三方过磅点复核。6.2计件交货:按照送货单或说明书给出所有组件数及配件、备件数进行点数验收。买卖双方对数量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对物资数量予以书面确认。如数量确认单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联络7.1双方授权代表及联系方式、地址及工作内容7.1.1买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卖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签发、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卖方异议的处理等。7.1.2卖方授权代表为:联系电话:邮箱:通讯地址:工作内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买方联系、沟通协调、供应计划的接收、组织材料供应、工作联系函的收发处理、结算单的办理,对买方异议的处理等。7.2如有变更,需提前天书面通知对方确认。7.3通知、函件等送达的约定7.3.1买方向卖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等,均按照本协议第7.1.2条所列明的联系方式,以邮递、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专人送达等方式发送给卖方(可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发送)。7.3.2买方通过邮递方式发送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日,无论邮件是否签收、拒收、代收或退回;买方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数据电文方式发送的,以该数据电文进入相关系统之日即视为送达日;买方通过专人送达的,以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如拒收则以送达专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7.3.3对于双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向卖方送达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争议解决机构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卖方同意争议解决机构可采取以上一种或多种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争议解决机构采取多种方式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送达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7.3.4卖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文件(或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卖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8.1验收8.1.1单据验收:卖方必须提供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送货单(注明件数清单中应明确模板规格、数量、重量)、材质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卖方送货单还应明确模板形状、尺寸、及配件备件件数,便于买方统计及日常管理。8.1.2质量验收:检查钢模板外观质量、尺寸、外形,符合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要求,模板及配件备件外观平整,无锈蚀、无变形、无裂痕,单件检验和组装检验其质量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标准规定。收货不代表买方认同卖方物资质量合格,并不减轻和免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8.1.3数量验收:参见本合同第6条。8.1.4钢模板现场试拼装应满足验收标准,模板安装完毕后,其水平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联系及稳定性进行检查后,应满足施工要求。安装完成且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并出具报告后,双方对验收合格产品数量共同书面签认。8.1.5指定验收人姓名:,电话:。非经买方指定的人员签署的收料单,不得作为双方结算支付的依据。8.2提出异议期限8.2.1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单据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天内协商解决。8.2.2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数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2.3买方对卖方提供材料质量有异议时,应及时向卖方提出,卖方接到买方异议后,在天内到买方现场协商解决,否则,视为卖方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8.3质量争议检测双方对材料质量检测结果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材料不能满足本合同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材料,卖方应及时退货或者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货款(已支付的卖方应及时返还)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8.4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若买方收货、验收完毕的材料,但在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抽检中出现质量问题(缺陷),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进行整改,并赔偿买方的损失。结算与支付9.1结算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9.1.1结算周期:自至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本结算周期结束后天内,卖方必须联系买方办理结算,逾期没有办理结算且没有书面告知买方的,视为卖方放弃该批材料结算,买方不予办理结算手续。9.1.2结算依据:卖方将买方签认的《进场验收单》(买方提供格式)整理汇总后,交买方办理对账事宜,买方在双方确认材料数量、规格及结算单价后收回《进场验收单》原件并开具《对账确认单》。《对账确认单》应扣除买方有异议部分的材料金额。双方签字的《对账确认单》为卖方开具发票的唯一有效依据。卖方开具发票后,买方办理《结算单》,《结算单》应扣除: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的预付款(如有)、违约金(如有)、留置的质保金等相关约定金额。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单》为本合同唯一有效的支付依据,现场收发料凭据不得作为支付依据。现场收料单、发料单、送货单、运输单等收发料凭据应包含当批次货物的规格、数量、型号等,但不包含价格,如上述文件中有任何价格、价款信息,无论何人签字或盖章,该等价格、价款都不是对合同的变更,对双方均无约束力。9.1.3《结算单》为合同文件一部分,《结算单》必须以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结算单》中所载明内容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实质性修改,以本合同条款所列明内容为准。9.2支付9.2.1支付方式货款的支付方式:本合同货款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1)使用现款支付;(2)使用期限为个月的银行承兑支付;(3)使用期限为个月的商业承兑支付;(4)使用期限为个月的信用证支付;(5)使用金融产品支付:;(6)其他支付方式:;(7)混合支付(由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支付方式构成):。卖方同意接收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汇票;同意接收买方背书的合法票据,同意接收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排的金融产品。9.2.2卖方收款账户收款人:账号:开户行:9.2.3支付比例及支付时间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卖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正式发票给买方后天,买方支付该批材料价值%的货款,待该批次结算款第一次支付后的天支付该批结算材料价值%,…以此类推,直至该批次结算款支付完毕,其他批次支付按照此支付比例支付。如因买方业主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导致买方支付延迟,卖方给予一定的理解与支持。(提示: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9条规定:“如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的,默认不得超过60日,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如合同相对方为中小企业,编制合同文本时建议按照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合理约定付款期限并及时支付款项,可以约定长于60日的合理期限。)发票10.1买卖双方税务信息 项目
买方
卖方
全称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注册电话
开户行
账 号
10.1.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的税务信息必须与上述买卖双方的税务信息一致。10.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双方办理完结算后,卖方应根据本期对账确认单在个工作日内开具并送达真实、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给买方办理结算入账,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卖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10.3如买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毁损,卖方应协助办理进项税发票认证抵扣相关事宜。双方权利和义务11.1买方的权利和义务11.1.1提供材料的供应计划:买方提前天向卖方提供下批次材料供应计划。临时增减供应计划的,提前天向卖方提供供应计划。11.1.2提供材料的交货地点、质量要求、结算方法、支付方法、工程大概进度等卖方应该知道的信息。11.1.3收货后,及时给卖方签收并出具签收单据。对到场的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材料,有权拒收。11.1.4确保施工便道、场地满足供应材料的基本条件,并对卖方的供应行为积极配合。11.1.5负责货物的验收、质量抽检工作。11.1.6按时配合卖方办理结算手续。11.1.7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11.1.8享有对卖方的督办权。11.2卖方的权利和义务11.2.1卖方应在材料送达小时前以本合同7.1条款约定的方式将合同号、材料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通知买方授权代表。11.2.2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保质、保量,确保材料送达交货地点。11.2.3货物到达现场后,积极配合买方收货。卖方进入买方施工现场区域,应服从买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买方现场人员指定区域规范停车、卸货。11.2.4买方提出异议时,积极配合处理。11.2.5按照买方要求免费提供相关材料的技术支持、信息支持。11.2.6及时联系买方办理结算。11.2.7按国家、地**策及其他任何政府行为等规定,对货物供应有时间、数量、手续等要求的,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告知买方。否则,卖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或提出任何费用请求。11.2.8为履行本合同而投入的人员、材料、设备、工具等购买财产保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在材料装、运等整个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由卖方承担费用和责任。11.2.9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导致买方作为共同被告或发生其他有损买方利益的事宜,由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全部费用等。买方有权从当期应支付卖方货款、扣留的卖方各类保留金、卖方提交的履约担保中及时收取违约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及时补齐。11.2.10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材料采购需求,卖方应配合买方完成相关工作,若买方承接工程项目缓建、停建,买方可通知卖方终止本合同并按卖方已交付合格的材料据实结算,除此之外买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及赔偿责任。质量保证金及保证期12.1质量保证金办理:按结算金额%的材料款做质量保证金。12.2质量保证期:在该批次材料交货验收后个月作为该批次材料的质量保证期。12.3质量保证金支付:在该批次材料质量保证期满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天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卖方(无息)。12.4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材料质量的保证责任。履约担保13.1卖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一次性提交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履约保函的形式,额度为本合同金额的%。履约保函应为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按招标文件/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开具)。13.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一批材料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如履约保函有约定期限的,根据实际交货情况自动调整。13.3因卖方原因导致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担保有效期应相应延长。13.4履约担保到期后由卖方书面申请,经买方审核后一个月内退还(无息)。13.5履约担保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材料的质量保证责任。质量事故14.1卖方材料不合格造成的质量事故:。14.2卖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材料造成施工停工,而导致的质量事故:。14.3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如卖方发生以上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由此造成的价差及费用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15.1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擅自停止向买方供应材料的,应支付买方按停止供应材料货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15.2卖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元/次。15.3卖方在合同履约期间不得提出涨价的要求,否则将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另行采购差价损失及工期延误等损失。15.4卖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同时支付违约金元/次。质量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卖方承担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业主、监理或者其他相关管理部门通报处罚相应罚款数额、工期延误等损失),同时卖方还应承担全部货款总额%的违约金。15.5卖方应采取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因卖方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导致买方被行政部门、建设单位处罚的,卖方承担相关责任。15.6若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质监、交通、住建等部门)或业主单位列入不合格名录或黑名单(无论是否在本项目上被抽查到不合格),应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要求退货等措施,如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赔偿。15.7如卖方违约,买方保留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卖方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买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支付。15.8如业主未按时或未足额向买方支付工程款,买方可相应调整对卖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此情形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放弃因此向买方主张利息和违约责任的权利;如业主按时且足额向买方支付工程款,买方逾期向卖方支付货款或逾期返还保证金的,则按照合同订立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承担逾期利息的违约责任。(提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17条规定,双方对逾期利息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一年期LPR,未做约定的则按照每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各项目在编制合同文本时需做好卖方身份识别。)知识产权16.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提供给卖方的图纸、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买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买方,卖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6.2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其他应诉抗辩费用以及经有关机构裁决需由买方承担的索赔人所主张的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16.3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保密17.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17.2未经买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17.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17.3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17.1及17.2条长期有效。17.4如卖方违反上述条款使用买方提供的信息,卖方应承担有关赔偿费用和一切法律责任。节能环保18.1卖方承诺:卖方的生产(经营)行为和本合同中的所有产品(材料)是符合中国相关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的,卖方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与买方无关。18.2卖方声明:(1)本合同项下材料属于□/不属于□危化品;(2)本包装物属于□/不属于□固体危废。涉及油漆、润滑油等危险废物时,买卖双方需单独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并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18.3卖方应提供采购货物的环保证书(如绿色建材认证、LEED认证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材料。卖方应随货提供货物的环保合规证明、生产厂家环保资质等文件。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环保抽检,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若检测合格则由买方承担。18.4卖方应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运输,按属地要求向买方提供碳排放核算报告或长距离运输减排方案(如需)。货物包装优先使用可回收或可降解材料,使用不可降解塑料泡沫需符合使用区域要求,包装回收率按照属地相关要求执行。材料包装物回收:卖方为保证物资安全运达所使用的包装物,按照包装物回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若包装可回收须满足《包装与环境第5部分:能量回收》GB/T16716.5-2024的规定。若为废弃物,无再利用价值则由卖方/买方分类回收,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18.5卖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法规及买方的相关规定,注意保护环境。卖方应对货物的环保性能负责,由于材料环保不合规造成环境污染等负面事件引发行政处罚或负面通报的,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物资进行退换,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环保整改期间暂停支付相应款项。18.6卖方需配合买方披露项目环保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环保数据支持绿色建筑评价申报(如需)。18.7买方主合同履行完毕后多余材料的回收与费用负担:(按需调整)18.7.1物资质量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经双方协商一致,买方按购入价的%退回卖方。18.7.2以上剩余物资退回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在卖方结算余款中扣留,不足部分从质保金扣留。18.7.3。安全生产、职业健康19.1卖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准。19.2卖方应确保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关于产品安全可靠性、技术参数的相关规定,验收时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安全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由卖方承担运输、检测等费用并赔偿买方损失。19.3卖方不得向买方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产品。产品有有效期规定的,卖方应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19.4卖方负责产品正式交付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有主体责任,保证在产品供应过程的安全作业并承担责任和义务,若发生致人伤亡、机具设备损失的事故,由卖方负责。19.5卖方有义务提供书面材料告知买方所供应材料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材料在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对买方进行安全方面交底,提出保障使用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19.6卖方需按合同约定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如安全工程师、环保专员)(如需),关键岗位人员到岗率需达100%;未按约定配备的,买有权按每日合同总额0.5%收取违约金,连续超3日未整改的暂停支付款项。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20.2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20.3因卖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卖方违约责任。20.4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21.1合同的变更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合同变更文件必须由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变更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21.2合同解除21.2.1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交付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约定;(2)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3)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21.2.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条款的约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未交付的材料、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材料、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2.3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双方必须签署书面文件进行确认,并明确合同解除时双方权利与义务。21.3关于合同权利的转让卖方充分了解和承诺: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本合同下所有权利(含债权),否则卖方应按照转让债权金额的2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廉洁约定22.1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对方索要回扣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22.2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对方人员给予的金钱及其他财物;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吃、喝、玩、乐等娱乐活动。22.3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以满足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要挟和刁难对方。22.4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应及时向对方领导或纪检监督部门投诉。22.5买、卖双方及工作人员不得发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其他不正当经济往来。22.6买方发现卖方采用不正当手段对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卖方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2.7买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卖方纪检监督部门联系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22.8如双方签署有廉政协议,应符合廉政协议约定。争议的解决23.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以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买方法人机构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3.2在提起诉讼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决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双方同意因争议解决产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均由卖方承担。其他24.1本合同履约过程中变更文件、收货文件均需要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4.2本合同卖方加盖实体印章,买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卖方接受以下关于合同签字盖章形式及步骤等的约定,并认可买方电子合同专用章及电子合同的效力。24.3本合同的签订步骤为:(1)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打印纸质文本;(2)纸质合同文本由卖方在指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印章和骑缝章;(3)买方在纸质合同文本中的指定位置签字,并留存纸质合同文本;(4)买方将卖方签字盖章、买方签字的纸质合同文本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电子印章系统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5)买方通过指定邮箱将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电子合同发送至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卖方电子邮箱,买方邮件进入卖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无论卖方邮箱错误被退回或卖方拒收,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卖方接收。24.4买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为本合同订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订立时即生效。合同变更、解除以及办理结算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适用上述条款的约定。24.5双方对合同文本的约定内容有争议时,按以下顺序解释:(1)买方留存的买方签字、卖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纸质文本原件;(2)买方电子邮箱留存的向卖方指定邮箱发送的电子合同文本;(3)卖方留存的买方签字、卖方签字盖章的合同纸质文本原件。24.6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供货完毕且费用结清、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失效。24.7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4.8本合同一式份,买方份,卖方份。合同附件25.1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技术规格书(如有)附件2:中交三公局项目部公章在合同中用印权限说明书附件3:授权委托书附件4:合规保护标准条款附件5:廉政协议(以下无正文)卖方声明:买方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关条款(特别是加粗字体条款),并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买方:(盖章)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授权签约代表(签字)附件1承诺书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我司郑重承诺:我司授权以我司名义参与贵方“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际工程分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的招投标活动,该被授权人是我司正式员工,该投标行为系我司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施工人/材料材料供应商借用我司资质的情形。如投标时存在该不合规情形,我司同意贵方取消我司投标资格;如中标后贵司发现该不合规情形,我司同意贵方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如贵我双方在签订合同后贵司发现存在该不合规情形,我司同意贵司解除合同并由我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贵司造成的各种损失。该承诺书不可撤销,自我司参与投标至贵我双方合同履行完毕均有效力。承诺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捺印)日期:年月日供货要求一、总则为满足生产需要,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投标人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见需求一览表。(2)用途:用于项目水沟施工。(3)产品质量:满足行业标准及说明要求。二、材料需求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备注
1
塑钢模板
1000mm*1200mm
㎡
408.00
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堆场
340块
2
塑钢模板
200mm*1200mm
㎡
163.20
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堆场
680块
三、相关服务要求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1.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投标人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项目要求。2.技术要求:2.1本合同项下交付的塑钢模板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符合法标相关标准及附件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以最新版标准为准)。3.性能、功能要求/4.执行标准要求严禁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并将其列入中交年度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及合作黑名单。5.未列明技术要求的塑钢模板均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7.交货、包装及内陆运输要求:上述材料必须在原厂包装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捆扎、固定,如为纸质包装特别是机电类包装必须打塑料薄膜做好防潮、防腐、防雨水渗透措施,散件必须用木箱集中装箱,必须在外包装上备注清楚材料名称、数量或张贴清单以备验收。内陆运输及交货给货代必须留下货物交接、点验、码头装箱影像资料,厂家与我方货代人员交接清楚,签发交接明细表。如在国内港口交货不清造成的货损由供方承担,交货后的责任由货代承担,我方将依据责任划分结果对相关方进行索赔,如因货损/缺漏给甲方带来的工作不便及损失按国内货值的2.5倍价格赔偿。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圭亚那PM二标项目二分部项目经理部塑钢模板采购公开询价报价文件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报价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四、报价表五、其它事项补充一、报价函(询价单位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材料采购询价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报价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材料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报价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5)分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报价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灯具、开关、插座样图;(8)技术支持资料;(9)相关服务计划;……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报价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报价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报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询价项目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报价表1.塑钢模板报价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税率
含税单价(元)
含税金额(元)
交货时间(天)
备注
1
塑钢模板
1000mm*1200mm
㎡
408.00
340块
2
塑钢模板
200mm*1200mm
㎡
163.20
680块
合计
571.20
1、技术要求:所有物资需符合国标/行标通用技术标准。物资包装需满足国际物流运输要求,具备防潮、防腐、防震、防破损能力,避免运输过程中损坏;每件/每批物资需设置清晰标识,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设备适配型号、生产批次、厂家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2、验收方式:以甲方最终按照实际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3、支付周期:所有货物抵达目的地港口,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60%,六个月内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结束后返还。
4、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支付时间顺延。
5、交货地点: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等国内主要港口指定堆场。
6、各供应商报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第四章供货要求,严格按照我方要求提供物资及报价。
7、供应商报价请参考第一章第六项材料需求一览表附表1-3进行报价,报价表按照大类进行报价,再附上清单明细报价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其他事项补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钢模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