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密码测评服务 等保测评服务招标公告(吉林省公安厅2026)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09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ZC20260055003
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5天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3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份2023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0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7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gzyzx.jl.gov.cn/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00号正元大厦1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 (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QQ:800805008)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投标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后选择“公告->采购->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05日09点00分
地 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七、联系
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联 系 人:宫亚男
联系方式:18043000909
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杜萌 联系方式:0431-81862936
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周君 联系方式:0431-81866968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06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09: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 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网上下载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大街9999号)
预算金额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笪景海
项目联系电话
18043006797
采购单位
吉林省公安厅(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043000909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民大街999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1—81866980
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LSZC20260055003分包名称: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服务)分包编号:JLSZC20260055003-2采购人:吉林省公安厅(本级)集中采购机构: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二、项目概况三、服务需求四、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二、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四、授权书五、投标分项报价表六、投标响应表七、联合协议八.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九、中小企业声明函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十二、第三章采购需求“三、服务需求”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十三、综合评分法(如果是)相关证明材料十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制作说明(根据项目需要选择对应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不使用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请删去)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09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SZC20260055003项目名称:吉林省公安厅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15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5天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3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份2023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1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07日08时00分至2026年07月15日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网址:http://www.ggzyzx.jl.gov.cn/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栏,目(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按要求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完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的用户,可携带所需材料至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1300号正元大厦1楼CA证书办理处免费办理CA数字证书,也可到吉林省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现场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全省通办通用(咨询电话:0431-85177688QQ:800805008)。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投标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登录后选择“公告->采购->进入项目->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确认”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投标确认”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可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确认”按钮2确认参加投标,将不能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和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8月05日09点00分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七、联系方式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省公安厅(本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新发路806号联系人:宫亚男联系方式:1804300090932.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编制联系人:杜萌联系方式:0431-81862936组织开标评标联系人:周君联系方式:0431-81866968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07月06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核心内容的概述,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5.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确认完成后主体单位进行投标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内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17.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3最后报价扣除(投标的服务全部均为小微企业承接的,需逐项填报,同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模块上传,方可享受政策优惠;有任何一项服务为非小微企业提供的,不享受政策优惠,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模块中填写无。)(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3%。(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适用)17.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17.4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5异常低价审查17.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7.5异常低价审查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17.5.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合格投标人数-3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23.3中标结果公告须说明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适用最低评标价法)(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适用综合评分法)(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如有)(6)无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查看26.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它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30.1质疑函递交方式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31其它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3、无8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省级财政部门。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集中采购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点击“确认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作为投标项目的主体,负责组织办理投标相关事宜。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9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集中采购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10改。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集中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119.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12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3.2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集中采购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互联网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人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它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它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13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其它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15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它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对满足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如有)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1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①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②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③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④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⑤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2)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3)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16对特定产品,在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3)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17.4.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17.4.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7.4.4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为本国产品的,投标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并对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未提供不予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投标人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7.5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717.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报价平均值×50%;17.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响应)报价×50%;17.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17.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19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对需要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出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x.jl.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集中采购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0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廉洁自律规定28.1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8.2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9.人员回避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0.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时间为工作日的16:00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出质疑。30.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2131.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无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财政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2153号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5天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3个月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标段等保测评部分)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项目概况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二标段等保测评部分)三、服务需求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数量数量单位1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服务要求为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提供1次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提供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应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等国家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需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目标和要求,依据项目建设合同,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及用户实际需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内容应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物理换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共十个安全层面的测评。如初步测评结果为不符合,需提供不符合项清单,在我单位整改后,针对整改项进行复核,按照系统实际的安全状况出具***门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1项2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测评准备投标人需对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进行详细调研,包括系统所在的物理环境、网络环境、主机环境、应用系统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被测评系统的基本信息,物理位置,行业特征,管理框架,管理策略,网络及设备部署情况,用户范围,用户类型,被测系统所处的运行环境及面临的威胁等,输出基本情况调查表。1项3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方案编制投标人需依据前期准备阶段的调研结果,明确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的整体结构,设备情况、网络结构和外部边界情况等。明确系统现有区域划分,明确系统主要设备和主要承载的业务,软件安装情况以及各设备之间的关系。明确系统网络和应用拓扑架构,结合被测系统的安全级别和重要程度,综合分析后确定测评对象,根据类别加以描述。依据对应等级标准,明确具体测评内容。输出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测评方案和测评指导书。1项4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现场测评投标人依据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测评方案,测评项目计划和测评指导书,采用访谈、检查、测试等方式,对被测系统的物理、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开展现场测评工作。输出现场测1项4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现场测评评结果记录。1项5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三级)-报告编制投标人应依据现场对各单元测评的结果,对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进行综合分析与判定,并从整体安全角度出发,进行整体分析与判定,综合考虑区域间、层面间等因素,综合分析与判断被测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与风险,形成测评结论,按照***统一制订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模板》格式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测评报告。1项6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要求依据《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我单位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提供1次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在测评过程中,需要全面、客观地反映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的密码应用安全状态,不得泄露被测评对象的工作秘密和重要数据,不得妨碍被测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最新版本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模板》格式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1项7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调研阶段投标人开展对采购人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的详细调研,被测信息系统总体描述文件、被测信息系统密码总体描述文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安全需求分析报告、安全总体方案、安全详细设计方案、用户指南、运行步骤、各种密码安全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过程管理记录和配置管理文档等,采购人将提供所有纸制及电子档资料,并派专人进行全程配合调研。1项8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方案编制投标人依据前期准备阶段的调研结果,明确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的物理环境、网络拓扑结构和外部边界连接情况、业务应用系统,以及与其相关的重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硬件设备和密码产品等,并识别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密码应用情况。依据《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中关于测评对象的选取原则,结合被测系统的安全级别和重要程度,综合分析后确定测评对象,根据类别加以描述,测评对象包括机房及物理环境、业务应用软件、主机和服务器、数据库、网络安全设备、密码产品、访谈人员及密码管理文档等。1项9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现场测评依据测评方案、测评项目计划和测评指导书,采用访谈、文档审查、实地察看、配置检查、工具测试等方式,测评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是否达到了相应等级的要求。采购人将提供配合人员和各项资源。投标人保证现场测评阶段所有由采购人提供的纸制及电子档资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在现场测评阶段结束后一并归还于采购人。1项10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编制投标人依据现场测评结果和《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信息系统密码测评要求》的有关要求,通过单项测评结果判定、单元测评结果判定、整体测评、量化评1项10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报告编制估和风险分析等方法,找出吉林省公安机关基础管控平台系统密码的安全保护现状与相应等级的保护要求之间的差距,并分析这些差距可能导致的被测信息系统面临的风险,从而给出测评结论,形成测评报告。1项11安全保障、保密管理及质量控制采购需求投标人须严格遵守公安警务保密管理规定,全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泄露项目警务业务数据、工作秘密及项目敏感资料,全程落实保密管控责任。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相关国标及行业规范,筑牢信息安全防护体系。服务全周期实行标准化质量管控,严格依照公安信息化建设规范开展工作,全过程把控服务流程、成果质量与交付标准,所有交付成果须合规达标、可备案溯源,终身承担保密与质量责任。1项12商用密码应用方案评估服务依据GB/T39786一202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43206一2023《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测评要求》,完成甲方委托的1个密码应用方案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工作出具相应的密评报告。1项13项目团队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项目测评团队负责本项目实施,至少配置项目核心人员3名,其他测评人员3名。配置项目核心人员分别为:1名项目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项目应急响应人员。项目核心人员应具有国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小组或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国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证书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其他测评人员应具有国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小组或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国家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人员测评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证书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1项服务时间:系统上线后,5天开始提供服务,3个月完成系统测评。四、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150000.00元25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4其它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份2023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资格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26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综合评分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35.00%,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55.0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商务分(35.00)分企业资质1.投标人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安全运维)”;2.投标人具有符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包含等级保护测0.0~6.0商务分(35.00)分企业资质评服务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3.投标人具有符合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覆盖范围包含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4.投标人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5.投标人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风险评估)”;6.投标人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数据安全评估)”;投标人每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多得6分。评分依据: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未提供不提分。0.0~6.0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负责人具有:(1)具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中级)及以上”;(2)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风险管理证书”;(3)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颁发的“数据安全评估师证书”;0.0~7.028(4)具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或以上证书”;(5)具备信息产业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网络安全渗透评估专业人员(NSATP-A)认证证书”;(6)具备***第三研究所教育和评价中心颁发的“信息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认证(应急响应保障员证书)”;(7)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投标人每提供1证书得1分,最多得7分。评分依据: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不提供不得分。质量负责人投标人需配置1名质量负责人,负责项目整体质量审核。质量负责人具有:(1)具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高级)”;(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颁发的“数据安全评估师证书”;(3)具备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高级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职称证书”;(4)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0.0~5.029(5)具备省级人事考试中心颁发的“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投标人每提供1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评分依据: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应急响应人员投标人需指派1名项目应急响应人员,分析项目风险,并提供项目实施期间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人员具有:(1)具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师证书(中级)及以上”;(2)具备国家反计算机入侵和防病毒研究中心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应急响应能力认证CCSS-R证书)”;(3)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注册数据安全治理专业人员(CISP-DSG)证书”;(4)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风险管理证书”;(5)具备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或以上证书”投标人每提供1证书得1分,最多得5分。评分依据:提供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不提供不得分。0.0~5.030企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资质知识产权的测评相关工具。1.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系统类软件2.具有等保测评工具类软件;3.具有网络安全合规性检测类软件;4.具有密码算法模拟实训平台类软件;5.具有密码算法验证平台类软件;6.具有密码应用安全编码转换类软件;投标人每提供1项得1分,最多得6分。评分依据:提供工具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不提供不得分。0.0~6.0相关业绩近三年(2023年至今)具有等保测评或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类项目案例,在满足资格要求基础上,投标人每多提供1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分依据: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页。0.0~6.0技术分(55.00)分需求理解投标人提供项目需求理解描述,内容包括(1)项目难点,(2)项目重点,(3)本项目实施的合理化建议。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1分,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0.0~3.0技术方案(一)1、投标人能提供项目管理方案,内容包含:(1)人员管理,(2)进度控制管理,(3)项目沟通机制,(4)文档管理,(5)项目风险管理。0.0~30.031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能提供等保测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测评标准,(2)测评流程,(3)测评内容,(4)测评指标,(5)测评方法。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能提供密码评估技术服务方案,包内容包括:(1)测评标准,(2)测评流程,(3)测评内容,(4)测评指标,(5)测评方法。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2分,最高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方案1、投标人能提供应急及安全保障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组织体系,(2)安全保障预警预防机制,(3)应急响应及处置措施。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2分,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保密方案,内容包括:(2)保密制度,(2)保密义务,(3)保密责任,(4)人员保密培训。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括:(1)质量管理体系,(2)质量工作程序,(3)质量目标,(4)质量保障措施。评分依据:投标人每提供1项描述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0.0~22.032价格分(10.00)分投标报价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0.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商务分和技术分。(2)将投标人的商务分、技术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33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34(以下简称:甲方)通过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它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351.4.2发票开具方式:。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它好处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它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36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它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37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38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39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40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1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分包编号:投标人:年月日43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名称:分包编号:投标人全称服务期限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元其它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3.表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4二、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45三.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46四、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4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密码测评服务 等保测评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