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场地平整 排水工程招标公告(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6)



工程建设|市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020006517604XU-20260709-000030-9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项目备案号
2209-440200-04-01-487589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名称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位于芙蓉新城西南侧的乌泥角片区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申请地**府专项债券,100%。
资金到位情况
已落实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1)勘察部分:①包括测量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及设计需要范围的地形图,可能出现的少量管线物探,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地质勘察,出具地形图、物探报告、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等。②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相关测量、物探及勘察要求。(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完善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修编等,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②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相关设计要求。注:1.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北侧地块和南侧地块的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建设,以及两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建设。2.结合项目建设推进需求,优先开展北侧地块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以及北侧地块周边规划道路等建设工作;南侧地块相关建设内容(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和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将根据管委会招商工作进展适时启动。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包含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将依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确定。若南侧地块相关建设内容(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和地块周边规划道路)部分或全部未启动,本次勘察设计任务仅针对需实施的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建安费11432.19万元。

招标内容
1、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工程含场地土方工程及边坡防护工程。总的场地平整面积约748.3亩,其中北侧地块面积约381亩,南侧地块面积约367.3亩。2、道路工程:地块环路总长约2145米,其中近期实施道路长度71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0m。3、排水工程:为满足场地排水,需在地块外建设雨水及污水管道,其中污水工程包含DN2000雨水管约265米,临时排水土渠约450米;污水工程包含污水泵站1座,DN400重力管约710米,DN300压力管约2270米。(具体详见本工程方案设计文件)

工期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网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3.相关人员要求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证书之一:a、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d、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200/index),或者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年7月9日20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200/index)2.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

招标人
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莞韶大厦B320室

招标人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1-8707060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何高练
联系电话
0751-8219991

经办人:孔坚莹、蔡健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1—817592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人: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定稿招标文件-乌泥角片区勘察设计.doc

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盖章):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6年7月招标人(盖章):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6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0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11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112.投标人资格要求123.招标文件获取154.工期要求175.勘察、设计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176.现场踏勘237.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238.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及投标报价的约定249.投标报价的约定25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2511.电子投标2812.投标文件的递交2913.投标有效期2914.开标规定3015.评标规定311.资格评审环节462.形式评审环节463.响应性评审环节474.其他47第二章中标人须知531.中标通知书532.中标结果公示533.履约保证534.合同订立545.放弃中标的处理546.勘察设计分包547.项目管理机构558.监督实施559.其他事项5510保密要求57第四章技术要求601.工程的技术要求60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6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2第六章勘察设计任务书76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2项目业主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3项目批准部门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项目批准文号韶高新批字〔2022〕10 号5项目代码2209-440200-04-01-487589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申请地**府专项债券。100%7招标人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8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芙蓉新城西南侧的乌泥角片区10建设内容和规模1、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工程含场地土方工程及边坡防护工程。总的场地平整面积约748.3亩,其中北侧地块面积约381亩,南侧地块面积约367.3亩。2、道路工程:地块环路总长约2145米,其中近期实施道路长度71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0m。3、排水工程:为满足场地排水,需在地块外建设雨水及污水管道,其中污水工程包含DN2000雨水管约265米,临时排水土渠约450米;污水工程包含污水泵站1座,DN400重力管约710米,DN300压力管约2270米。(具体详见本工程方案设计文件)11项目总投资项目建安费11432.19万元。12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1)勘察部分:①包括测量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及设计需要范围的地形图,可能出现的少量管线物探,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地质勘察,出具地形图、物探报告、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等。②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相关测量、物探及勘察要求。(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完善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修编等,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②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相关设计要求。注:1.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北侧地块和南侧地块的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建设,以及两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建设。2.结合项目建设推进需求,优先开展北侧地块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以及北侧地块周边规划道路等建设工作;南侧地块相关建设内容(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和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将根据管委会招商工作进展适时启动。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包含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将依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确定。若南侧地块相关建设内容(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和地块周边规划道路)部分或全部未启动,本次勘察设计任务仅针对需实施的建设内容开展。1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14工期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1)勘察、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含概算)等;(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时间(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15房屋建筑工程绿色建筑标准本招标项目不纳入绿色建筑实施范围。16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符合国家及住建部门颁布的现行有关勘察规范、标准要求。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效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17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8.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及投标报价的约定”18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3.相关人员要求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证书之一:a、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d、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4.禁止投标条款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2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3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19投标保证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20投标有效期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天。21投标文件编制及份数要求投标人须上传(递交)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一套:(1)商务经济标书一份;(2)技术标书一份;(3)定标文件一份。2、对应评审要求的分项响应文件(如有)。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交易指引。注: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应从交易系统打印二套纸质投标文件(含签名盖章页),内容同电子投标文件,在签订本招标项目承包合同前分别提交给招标人和招标管理部门。(除招标文件约定外,纸质标书须与电子标书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22技术标书评审方式本次招标技术标书 不采用 “暗标”方式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 3 人,经济类专家 2人。定标委员会本项目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7 人。24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25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应选定下列定标办法:☑票决数量法□票决计分法□集体议事法□其他方法:26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27招标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沐溪大道168号莞韶大厦B320室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1-8707060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百旺大道42号莞韶双创中心研发办公楼五楼03号项目负责人:何高练经办人:孔坚莹、蔡健电话:0751-821999129交易场所联系方法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联系电话:0751-863321130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地址:武江区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应用产业园E栋104联系人(部门):自然资源和建设局联系电话:0751—81759261.21.31.41.51.61.71.81.91.101.11.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7月9日20时 00 分 2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3网上提问截止时间 2026年7月20日 16 时 00 分4网上答疑时间2026年7月20日 16 时 30 分至2026年7月23日 16 时 00分5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6电子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7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时间2026年7月30日9时00分至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8投标评审原件(如有)递交地点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9开标时间 2026年7月30日9时30分10开标地点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备注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1.121.131.14.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经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韶高新批字〔2022〕10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209-440200-04-01-487589。本项目业主为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申请地**府专项债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广东省韶关市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乌泥角片区首期用地场地平整及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1.15.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投标费用1.1项目概况1.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芙蓉新城西南侧的乌泥角片区。1.1.2建设内容和规模:1、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工程含场地土方工程及边坡防护工程。总的场地平整面积约748.3亩,其中北侧地块面积约381亩,南侧地块面积约367.3亩。2、道路工程:地块环路总长约2145米,其中近期实施道路长度71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道路红线宽度为20m。3、排水工程:为满足场地排水,需在地块外建设雨水及污水管道,其中污水工程包含DN2000雨水管约265米,临时排水土渠约450米;污水工程包含污水泵站1座,DN400重力管约710米,DN300压力管约2270米。(具体详见本工程方案设计文件)1.1.3项目总投资:项目建安费11432.19万元。1.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1.2.1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和(2):(1)勘察部分:①包括测量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及设计需要范围的地形图,可能出现的少量管线物探,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地质勘察,出具地形图、物探报告、初步勘察报告、详细勘察报告等。②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相关测量、物探及勘察要求。(2)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完善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修编等,通过施工图审查并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②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③后续设计服务工作。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相关设计要求。注:1.本项目建设内容涵盖北侧地块和南侧地块的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建设,以及两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建设。2.结合项目建设推进需求,优先开展北侧地块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以及北侧地块周边规划道路等建设工作;南侧地块相关建设内容(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和地块周边规划道路),将根据管委会招商工作进展适时启动。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包含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将依据项目建设实际需求确定。若南侧地块相关建设内容(含场地平整、边坡支护、配套市政设施和地块周边规划道路)部分或全部未启动,本次勘察设计任务仅针对需实施的建设内容开展。1.2.2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1.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16.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2.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2.1.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2.1.3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2.资质要求2.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2.2.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2.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企业分别不得超过一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资质:①设计资质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d、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②勘察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4.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4.3.相关人员要求4.3.1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证书之一:a、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b、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c、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d、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4.3.2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4.3.3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注:若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团队人员的社保由上级事业单位统一缴纳的,必须提供上级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在编人员社保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证明文件及该人员在上级事业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4禁止投标条款2.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2.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韶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为本招标项目的业主单位2韶关工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单位3广东合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中铭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2.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且主要配备人员(指拟委派项目部的所有人员)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人员。1.17.3.招标文件获取3.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视为发售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操作流程。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3.2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及附件获取和电子投标。首次在韶关市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平台系统上传企业相关资料办理企业入库事宜和持企业相关资料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数字证书(CA)。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3投标保证3.3.1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3.3.2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详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保险保证金缴纳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温馨提醒: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3.4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1.18.4.工期要求1.19.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1.20.(1)勘察、初步设计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含概算)等;1.21.(2)施工图设计阶段:从初步设计评审完成之日起1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1.22.(3)施工图修编:出具施工图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编;1.23.(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1.24.备注:勘察、设计总工期不包含规划设计和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及施工图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查时间(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1.25.5.勘察、设计工程内容和质量标准5.1本次设计工程的内容及要求:勘察内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达到审查合格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设计及审图合格的要求。设计阶段包括相关报建报批所需的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及施工配合等。本次勘察、设计工程的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5.1.2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均需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设计,施工图文件必须与审批合格的报建图一致,不得随意修改。进入施工阶段后,涉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有关内容确需修改的,须配合业主单位向自然资源局申请调整,并通过审批。施工图设计必须由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5.1.3勘察设计承包内容:中标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提供完整的完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初勘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设期间的服务等内容。方案设计2套,初勘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8套,审定的施工图8套,原始数据提供的所有资料电子文件。5.1.3勘察设计人要按照经批准的可研报告(修编)、规划条件等资料控制施工图设计,即限额设计。勘察设计人要无条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到满足要求。5.1.4勘察设计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批准的相关资料、业主要求,优化设计,控制建设成本,限额设计。勘察设计人要无条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到满足要求。5.1.5施工期间若遇到工程变更、突发事件或不可遇见的事件等情况,勘察、设计人员接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当立即(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研究并及时处理问题。5.2关于勘察深度的要求:5.2.1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深度要求规定。5.2.2初步勘察的目的与要求(1)勘探点在总用地范围内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设计要求布孔,及在设置边坡防护处增设勘探点,初勘布孔由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勘察方案,报招标人确认;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完成初步勘察方案中的所有勘察工作,并且勘察工作必须满足初步设计评审的合格要求;(2)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岩土工程特性及地下水埋藏条件;(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含溶洞)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措施和建议;(4)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5)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6)应对场地的各类建筑作出地基基础类型的判断及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分析评价;(7)在勘探中发现有地貌单元交接部分和地层变化较大的地段,勘探点应予以加密;(8)周边水文条件(常年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平均水位,50年、100年一遇水位,历史最高水位等)(9)初勘成果应满足初步设计需要,提供作为初步设计阶段及初步设计审查文件的依据。5.2.3初步勘察成果编制、深度要求及文字图纸部分(1)勘探人应结合本项目相关资料的要求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根据现场勘察作业情况、实验分析情况等,如实编制工程初步勘察报告;(2)地下水稳定水位;(3)勘探点平面布置图,钻孔柱状图,地质剖面图,基岩面等高线图;(4)各岩、土层主要物理力学指标和土工试验成果表,满足能按承载力变形计算地基的要求数据;(5)水质分析报告及侵蚀性能评价;(6)地震基本烈度,场地土类型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评价;(7)地基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容重、承载力、液限、塑限、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内磨擦角、内聚力等);(8)基础结构方案建议,并提供天然地基或桩基各设计数据;(9)按勘察规范对拟建场地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进行评价及建议,明确设计的采用值。5.2.4详细勘察的目的与要求(1)查明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和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2)查明水文地质条件,评价地下水对桩基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水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3)评价成桩可能性,论证桩的施工条件及其对环境的影响。(4)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分布范围,提出整治措施和建议。(5)查明道路范围溶洞分布范围、位置、大小,提出整治措施和建议。(6)查明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水质状况对建筑物的影响情况。(7)查明对建筑物不利的埋藏物。(8)判定地基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提出整治的措施和建议。(9)对场地和地震效应做出评价,查明有无液化地层并对液化等级作出评价。(10)查明需防护山体(边坡)的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和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提出防护措施和建议。5.2.5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原则勘察点应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合理布置,满足“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和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要求。建筑平面及坐标位置由招标人提供主管部门批复的电子版图纸,勘察布孔由勘查设计单位编制勘察方案,报招标人确认。5.2.6详细勘察成果编制及深度要求(1)勘探人应结合本项目选址意见、相关资料的要求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等标准规范的规定及招标人其他要求,根据现场勘察作业情况、实验分析情况等,如实编制工程勘察报告,并经相应资格人员校对、审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给招标人,并通过审图机构审核达到合格要求。(2)工程勘察报告应全面体现本工程勘探任务要求,全面客观评价本工程地质情况,资料完整、分析科学、数据真实无误、图表清晰、结论有据,并因地制宜地对工程设计与施工提出合理建议。5.2.7详细勘察工程勘察报告由文字部分和图表部分组成,其中文字部分至少应包括:(1)拟建工程概况、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2)勘探点位布置及勘察方法情况,原土取样及实验分析情况;(3)场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不良地质现象、溶洞情况、地形成层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包括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等),各土层的分布情况以及物理特性、性质指标、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的建议值等。(4)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评价、地下水及土质对建筑物的腐蚀影响、地震基本烈度以及由于工程建设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质问题及其防治措施,适宜的基础形式和有关的计算参数及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5)对岩土利用、整治和改造的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建议;对工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发生的岩土工程问题进行预测,提出监控和预防措施的建议。5.2.8详细勘察工程勘察报告中的图纸部分,至少包括:(1)勘探点平面布置图(2)综合工程地质图或工程地质分区图(3)工程地质剖面图(4)地质柱状图或综合地质柱状图(5)各主要土层物理力学性质指标统计、钻探点坐标标高深度、土层试验成果等有关测试图表等。(6)地下水等水位线图(若有)(7)岩土工程计算简图及计算成果图表等。5.2.9详细勘察任务需要时,可提交下列专题报告:(1)岩土工程测试报告;(2)岩土工程检验或监测报告;(3)岩土工程事故调查与分析报告;(4)岩土利用、整治或改造方案报告;(5)有关岩土工程问题的专门技术咨询报告等。(6)工程勘察报告的文字、术语、代号、符号、数字、计量单位、标点,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5.2.10关于勘察的其它要求:(1)按国家现行的勘察深度要求规定。(2)详细勘察时,对软土地基处理的深度,应进行详细的工程地质勘探,不得以钻探困难为理由留给施工处理(有征地拆迁困难的除外)。(3)勘察人对水文调查应深入、系统,确定合理的防洪标高。(4)勘察成果报告应能详细、清楚反映岩土的有关力学物理指标、必需的物理及化学性质的指标,以避免在施工中因地质不清引起大的设计变更。(5)勘察工作必需的水、电及设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6)因工程沿线的勘察工作发生青苗补偿及相关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7)勘察人勘探完毕后需及时妥善回填钻孔,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和形成安全隐患。(8)勘察人需妥善保存各勘探孔的完整岩土芯样,以备届时施工阶段地质情况实际核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现场地质情况与同位置勘察点的勘察成果不符时,视为勘察人违约并承担相关责任。(9)勘察人勘探作业时,需预先探明勘探范围内的地下原有各类通信管线、燃气管道、电力电缆、供水管、排水(污)管等埋藏物分布情况,并做好相关防范保护措施,若因勘探工作造成相关设施损毁及相关费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担。5.3勘察后期工作5.3.1配合施工当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勘察人必须配合施工,发包人不另支付配合施工费用,此期间工作如下:(1)对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作技术交底;(2)现场交桩;(3)配合设计人进行变更设计和补充设计所需要的勘察工作;(4)勘察人应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对因勘察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5.3.2勘察工作技术总结勘察人对勘察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勘察进行检查,并提出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在竣工验收前交发包人。工程完工后,勘察人应组织勘察技术工作人员将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撰写工程技术总结,并于竣工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交发包人。5.4关于设计深度的要求5.4.1按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勘察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等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按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设计。5.4.2各专业设计应同步进行,涉及单位应指定总体设计人统筹布局,做好各项设施的协调和衔接、位置预留,不得留待施工中临时变更。5.4.3对技术复杂或造价、规模较大的主要分项工程应作方案比较。5.4.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满足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征地拆迁及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5.4.5.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4.6相关的配套外部接口方案均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规划部门认可。5.4.7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考虑交通维护、临时施工便道、基坑支护、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及计算书(可另册装订),以指导现场施工及过程评审。5.5施工图设计完成并经有关单位审查后,进入施工、监理招标及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至少派1名参与并熟悉本项目勘察设计、有现场处理经验的设计代表驻现场以配合施工、监理招标及施工,建设管理单位不另外支付配合施工费用。5.5.1设计单位配合施工、监理招标及施工的工作内容如下:(1)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2)配合勘察单位现场交桩;(3)变更设计和所有补充设计;(4)会签设计变更审批表;(5)参加处理施工中发生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6)参加隐蔽工程及工程竣工验收;(7)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施工问题;(8)配合质量检测;(9)参加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10)参加本项目建设有关会议;(11)在施工、监理招标期间配合建设及相关单位解释及完善施工图相关内容;(12)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绘制,并按档案馆要求,完成必要的签字盖章。5.5.2设计工作技术总结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补充设计进行检查,并提出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在竣工验收前交发包人。工程完工后,设计人应组织设计技术工作人员将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并撰写工程技术总结,并于竣工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交发包人。5.4.2限额设计要求5.4.2.1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投资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设计单位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算和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如超过则必须进行方案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无条件进行优化设计且不计取任何费用,直至不超过投资估算限额为止。5.4.2.2设计须符合限额设计要求。若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按施工图编制的建安工程费高于规定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对施工图进行修改,直至满足限额设计要求。由此造成造价咨询单位重复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费用、施工图设计重复审查的费用和其他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在设计费中扣除。5.4.2.3设计时需要考虑与周边地块的开发相结合及相关规划方案的要求进行设计。5.4.2.4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等情况。5.4.2.5同时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规模、任务内容和要求等进行合理、适当的调整。(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参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招标人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规模、任务内容等进行合理、适当调整。)1.26.6.现场踏勘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但会在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项目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并在现场设置足以识别的标识或提供足以表明招标项目具体位置的文字或图片。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6.2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应确保自身安全,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3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1.27.7.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7.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招标质疑,截标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形成答疑书(或补充通知)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在报名网站上发布。答疑书(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网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开。7.2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得答疑书(或补充通知),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3答疑书(或补充通知)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答疑书(或补充通知)中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书(或补充通知)为准。7.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5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28.8.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及投标报价的约定8.1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网站。备注:1、各单项或合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2、勘察费(该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地形图测绘、项目设计需要可能发生的少量管线物探和勘察钻孔等工作内容)统一按综合单价“元/m”进行报价,其他发生的工作量均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潜在投标人综合考虑;设计取费费率=(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100%。3、各单项或合计投标报价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取费费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三位小数。4、勘察工作量为暂估量,潜在投标人投标时要综合考虑,测量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及设计需要范围的地形图,可能出现的少量管线物探,出具地形图和可能需要的物探报告等工作量,实行中标价包干核定,不再另外增加费用。5、以上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1.29.9.投标报价的约定9.1投标人以勘察费、设计费的合计总价进行投标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及其合价均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规定的相应限价。9.2勘察费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自行报价,投标人报综合单价和总价。勘察费已包括所有事务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和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与工程测量有关的全部费用,同时中标人应考虑施工场地不同土、石质类别比例、水上勘察作业所需的措施等满足本项目设计要求所需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及措施,并承担风险。工程测量是招标范围中勘察部分的内容,其任务包含勘察部分的所有相关工程测量,工程测量费用已包含在勘察费中。9.3设计费投标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范围内,投标人自行报价。设计费投标费率=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其中建安工程费暂定价按11432.19万元计。合同价等于中标价,结算价不能超过合同价。设计费的报价应包含各个不同专业的设计费用、进行优化设计或修改设计所增加的设计费用。设计费已包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费,不再另行支付概算编制费用。9.4勘察设计成果必须按要求满足勘察设计规定的深度。所报的勘察费、设计费应包含投标人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所需的费用。若勘察设计深度不够,导致设计更改、工程量增加、费用增加的,由中标单位以勘察费、设计费为限承担责任。9.5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及“中标人须知”中所列条款的要求及风险。1.30.10.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0.1一般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0.1.1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因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1.2投标文件包括商务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定标文件三个分册。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再提供正本1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存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中的【服务指南】。10.1.3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签字、盖章:电子投标文件:10.1.3.1投标文件封面、组成内容中凡注明“签字”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电子签章;凡注明“签字或盖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或盖其私章(电子印章);凡注明“签字并盖执业印章”处由要求的人员签字并盖其执业印章。10.1.3.2投标文件封套、封面、组成内容中凡要求录入投标人名称且注明“盖单位章”处盖单位法人公章(电子印章)10.1.3.3投标文件的签字均为签字人本人亲笔署名或签章(电子印章),其余部分的彩色扫描件无须另行签字、盖章。10.1.3.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签字(电子印章)、盖章(电子印章)即可。10.2商务经济标书的编制要求10.2.1商务经济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格式一);(2)目录;(3)《投标函》(格式二);(4)《工程项目报价表》(格式三)(5)《各项承诺一览表》(格式四);(6)《授权委托书》(格式五);(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六);(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七)及所附资料;(9)投标保证缴纳证明(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金的,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页面截图和银行转账单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附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附电子保单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保证金缴纳信息》页面截图);(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八)及所附资料;(11)《设计/勘察负责人简历表》(格式九)及所附资料;(12)《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格式十)及所附资料;(13)本章第四节《综合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的评审资料;(1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例如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其员工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未能在投标期间完成变更的书面说明和佐证材料;外省企业所在省、地级市住建部门或其授权的组织(机构)关于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有效期自动顺延或延期办理的相关文件等)。10.2.2本节第10.2.1目中所列出的商务经济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12)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但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供第(8)项内容。10.2.3商务经济标书的组成内容按本节第10.2.1目规定的顺序整理、编排后,逐页(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连续标记页码。10.2.4商务经济标书应尽量避免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确认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0.3技术标书的编制要求10.3.1技术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格式一);(2)目录;(3)本章第四节《综合评分表》的要求提供的评审资料。(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资料。10.3.2本节第10.3.1目中所列出的技术标书组成内容中,第(1)至第(2)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10.3.3技术标书的组成内容按本节第10.3.1目规定的顺序整理、编排后,逐页(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连续标记页码。10.3.4技术标书应尽量避免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确认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0.4定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31.10.4.1定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32.(1)封面(格式一);1.33.(2)目录;1.34.(3)定标因素评审资料(格式十四)。1.35.10.4.2本节第10.4.1目中所列出的组成内容中,第(1)项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1.361.37.11.电子投标11.1在交易平台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并提交投标标书(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交易平台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11.2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11.3电子投标及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11.3.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中的【服务指南】。11.3.2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成功上传未加密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人重传时间为30分钟,30分钟未重传系统会判断投标无效)继续开标程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成功上传未加密的备用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在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时,在4小时以内解除故障的可继续评标,超过4小时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及参与评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情况。1.38.12.投标文件的递交12.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12.1.1提交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2.1.2投标人无需进行现场签到。12.2递交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2.3投标人代表到达现场后,应出示以下身份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六);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格式五)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12.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或未提交投标。(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3)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成功上传未加密的备用投标文件的。1.39.13.投标有效期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1.40.14.开标规定14.1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可登陆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的,视其默认开标结果,以及放弃在开标期间见证、监督、投诉、申辩的权利。14.1.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14.1.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本章第二节“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14.1.3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按招标文件和系统操作手册为准。14.2开标程序(1)主持人(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宣读开标纪律。(2)主持人宣布唱标人、记录人、见证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场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对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信息进行解密,交易平台系统自动生成《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和《开标一览表》。(4)唱标人检查《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中各投标人所缴纳投标保证的金额、有效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无效。将有关情形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备注”栏中注明。备注:因本工程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在唱标环节为解密唱标时,以网上电子解密唱标信息为准。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线上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果两者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报价不唯一,其响应性评审不通过。(5)唱标人检查《开标一览表》中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质量标准、工期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有关情形在《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注明。(6)招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投标保证缴纳情况表》以及《开标一览表》上签字确认。(7)主持人宣布有关注意事项后,宣布开标结束。14.3投标人对开标相关事项(如开标程序、唱标次序和内容等)有异议的,必须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对开标事项的异议未在开标期间和开标现场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4.4招标代理机构将《开标一览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评标委员会。1.41.15.评标规定15.1评标委员会15.1.1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市区域中随机抽取,其中技术类专家3人,经济类专家2人。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15.1.2评标专家应按时参加评标活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服从现场管理。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的,主场、副场各自负责本场所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核验和签到工作,统一保管其通讯工具,指引评标专家至远程异地评标室,并为其提供技术协助和服务。在评标过程中如遇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或意见分歧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的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各成员协商讨论。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进行讨论或者通过实名投票方式表决意见的,应当通过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15.1.3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并且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监督,协助配合有关异议和投诉处理。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的,主场、副场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15.1.4评标委员会应切实履行评标职责,对同一个问题不一致的,按程序要求记录。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审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5.1.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禁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个人意见强加给他人,影响正常评审秩序和妨碍评审结论的公正性。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资格后审报告(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15.2评标过程的回避15.2.1评标委员会专家参加评标活动时实行主动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不得担任该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5.2.2评标委员会专家不主动提出回避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终止其评标活动,已完成评标活动的,其评标结果无效。15.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招标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评标委员会专家应按规定重新抽取。(1)已抽取的评标专家与评标的项目有利害关系,可能会妨碍公正评审;(2)由于原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评标无效,评标活动需重新组织;(3)已抽取的评标专家未能参加评标活动或未能按时完成评标任务。15.3评标过程的保密15.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人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15.3.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5.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15.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评审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向招标人推荐已明确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不标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应于评标会结束后3日内将定标候选人和评标情况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主要内容包括:(1)定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业绩奖项、质量、工期、拟派驻招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等;(2)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5)评标专家代码(评标专家姓名可用代码进行标示,如专家一、专家二等)及其对应的具体评标意见(含对否决投标人相关意见等)以及评标报告;(6)投标文件;(7)招标文件确认公示的其他内容。15.5定标结果公示定标委员会完成定标后,招标人应于定标会结束后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和定标情况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系统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公示主要内容包括:定标报告(定标成员信息除外)、中标人名单、中标价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如有)等内容。16.电子管理规定16.1.应急管理16.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报告招标管理部门,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进入系统进行开标、评标(定标)的,宣布开标、评标(定标)无效、中止或终止,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管理部门代表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见证下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封存,恢复开标、评标(定标)的时间视解决实际问题情况而定。(1)因国际互联网中断、停电、网络入侵、不可抗力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或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或计算机病毒造成影响;(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意外情况;(5)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电子招标投标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另行安排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项目,有关业绩、奖项等评审资料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开标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出具书面说明,提请评委注意有关评标业绩仍以原截标时间为准。16.1.2评审或评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评标定标专家应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沟通解决。16.1.3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评标时,招标人可以延迟评标开始时间,待故障解除后开始评标;超过评标开始时间2小时仍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16.1.4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的,在评标过程中,因主场或副场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评标系统故障,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时,在4小时以内解除故障的可继续评标;超过4小时无法解除故障的,由招标人确定是否进行评标。如延期评标,招标人及参与评标活动的各方主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配合主场、副场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另行组建评标委员会重新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情况保密,不得对外透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信息与情况。16.1.5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的,主场和副场应当做好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全程见证服务并采用音视频设备在线记录,妥善保存评标活动过程中的文字和音视频资料。评标结束后,副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纸质资料原件、电子文档、音视频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移交主场保存,保存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6.1.6电子招标投标中止、终止或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将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存档。17.相关规定1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遗失数字证书或密码的,应当及时到原办理机构挂失并重新申领,由此造成不能及时办理招标申请备案、澄清、修改、答疑或不能及时参加投标、提出疑问、上传投标文件等后果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17.2投标人在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被他人冒用、盗用;(2)使用他人数字证书或把数字证书借给他人使用的,依法按以他人名义投标处理;有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法按串通投标处理;(3)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参与投标;(4)经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及上传存在有与不同投标人同一网卡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或投标文件异常一致(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算机编制或上传的除外)的情形,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处理。17.3投标人参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类注册人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在投标系统中选取。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确保拟派参加投标人员信息与投标系统人员信息一致,以免造成投标不成功,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4拟派参加投标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在施工报建时,由核发施工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锁定。工程项目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承包人可向原核发施工许可证的主管部门申请解锁原已锁定的建造师。17.5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时,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17.6经数字证书签章签名上传的招标资料或投标资料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应当对其上传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17.7评标(定标)工作完成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将电子辅助评标(定标)过程产生的数据和记录自动存档,并进行数据的汇总、统计,供有关部门查询、监督。17.8电子辅助评标(定标)的档案,除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监督部门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核查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查阅档案资料。18.其他18.1.放弃中标的处理18.1.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弃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招标人认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明显不利于招标人的,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此种情况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不接受该弃标人再次投标。同时,招标人应将该弃标人的失信行为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18.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其投标保证予以退还,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招标人认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明显不利于招标人的,也可以重新招标。18.1.3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和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18.1.4.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上传至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并发起退还投标保证的申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第四节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定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省、韶关市有关招标投标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二、评标细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和规模特点,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审范围评标委员会应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二)初步评审阶段初步评审阶段分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三个环节。在初步评审阶段任何环节,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详细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详细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定标候选人。1.资格评审环节资格评审事项包括:(1)投标人是否符合本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2)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3)投标人的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准确。(4)《设计/勘察负责人简历表》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否与《开标一览表》一致。(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是否合法、有效、准确。(6)拟派勘察负责人,满足本节第2.3.2目中的规定。(7)联合体投标的,是否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是否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协议书》的实质性内容;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成员是否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8)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的,是否按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其拟派人员有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2.形式评审环节形式评审事项包括:(1)各分册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2)本节第10.2.2目、第10.3.2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3.响应性评审环节响应性评审事项包括:(1)投标有效期、质量标准、工期等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是否擅自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一览表》的实质性内容。(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同一个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总价限价的;勘察费及设计费是否超出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4.否决投标说明初步评审阶段各个环节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五节“否决投标条件”第1条至第4条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在初步评审阶段任何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不进入下一环节(或阶段)评审。经初步评审后,若所有投标均被否决,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5.详细评审阶段5.1“综合评分法”评审程序评审内容分为商务、技术和投标报价三大部分,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部分满分为6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10分,投标报价部分满分为30分。除特别注明外,综合得分以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的中间过程计算值和最终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1)商务得分M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各评分因素得分之和即为某投标人的商务得分M1。(2)技术得分M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按照《综合评分表》技术部分指定的评分标准对各评分因素进行打分,累加后得出技术评分。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技术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某投标人的技术得分M2。(3)投标报价得分M3a.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表》投标报价部分指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D。b.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M3,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M3=30-(|Di-D|÷D)×100×E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1;当Di<D时,E=0.5。(3)综合得分M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公式如下:综合得分M=M1+M2+M3式中:M为综合得分,M1为商务得分,M2为技术得分,M3为投标报价得分。(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招标文件中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将得分前5名不排序(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由大到小排位)的投标人作为定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并对每个定标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时,以报价低为前;当投标人综合总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前。定标候选人得分只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推荐依据,不作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依据。当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名时,所有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均应作为定标候选人。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M1,满分:6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备注设计单位(50分)企业奖项(10分)企业近五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获得市政工程类设计奖情况: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3分;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2分;3.获得地市级奖项的,每个奖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1.允许投标人提交多个业绩,但同一业绩只按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2.需附有关奖项证明彩色扫描件。3.颁发机构限定以下范围:①国家级奖项:国务院、住建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建筑业协会;②省级奖项: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住建部门、省级勘察设计协会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省级建筑业协会;③地市级奖项:地市级人民政府、地市级勘察设计协会或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地市级建筑协会。4.获奖时间以奖项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5.任一奖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奖项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奖项不属于指定类别的;②颁发机构不符合要求的;③获奖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业绩(10分)企业近五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企业业绩情况:1.承接过类似项目的单项工程,每个得2分。2.未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不予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1.类似项目指:市政类工程设计项目(含设计,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需附有关业绩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4.任一业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业绩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业绩不属于类似工程的;②业绩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综合素质(3分)1.拟委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2.本项最高得3分。1.需附职称证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职称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需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其中必须有2026年6月)彩色扫描件,返聘人员除外),返聘人员除外),若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协议)彩色扫描件。其他人员综合素质(10分)拟投入本项目各专业负责人:①具有路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得2.5分;②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2.5分;③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2.5分;④具有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得2.5分;2.同专业人员不重复计分。3.本项最高得10分。1.需附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2.提供近三个月(其中必须有2026年6月)的社保证明(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出具社保,予以认可)彩色扫描件;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附返聘证明)彩色扫描件。3.证书或专业类别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不予计分。企业信用(10分)1.企业近 5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 获得过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AAA级证书的得4分;2.其他情形的,不予计分。3.本项最高得4分。1.证书由“中国市政工程协会”颁发,须提供有关证书彩色扫描件。2.颁发机构不符合要求的,按第 2 项标准处理。1.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齐全得 6 分,每缺少一项扣 2分。2.未获得以上认证的,不予计分。3.本项最高得 6分。1.需附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2.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不予计分。纳税信用(7分)企业近年来连续获得过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其中必须有2025年度):1.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7分;2.连续3~4年的,得4分;3.连续1~2年的,得1分。说明:本项最高得7分。1.必须提供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证书及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级电子税务局)网上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2.只计算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分支机构除外)。勘察单位(10分)勘察负责人综合素质(5分)1.拟委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岩土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5分;2.本项最高得5分。1.需附职称证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职称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需提供勘察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证明(其中必须有2026年6月)彩色扫描件,返聘人员除外),返聘人员除外),若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协议)彩色扫描件。企业业绩(5分)企业近五年来(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情况:1.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每个得 2.5 分。2.未 承接 过类似项目的,不予计分。本项最高得5分。1.类似项目指:市政工程勘察 (含勘察,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2.需附有关业绩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4.任一业绩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业绩视为无效,不予计分:①业绩不属于类似项目的;②业绩时间不符合要求的。技术部分M2,满分:10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分析(3分)对本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以及相关应对措施:【优】对本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以及相关应对措施描述详尽、透彻的得3.0分;【良】对本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以及相关应对措施描述较详尽、较透彻的得2.5分;【合格】对本招标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以及相关应对措施描述不够详尽、不够透彻的得2.0分;无该项描述得0分。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3分)据投标人对质量和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进行评分:【优】对质量和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描述详尽、透彻的得3.0分;【良】对质量和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描述较详尽、较透彻的得2.5分;【合格】对质量和进度的保证措施及承诺描述不够详尽、不够透彻的得2.0分;无该项描述得0分。设计方案合理性(4分)根据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合理性进行评分:【优】投标人的设计方案非常合理的得4.0分;【良】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较合理的得3.5分;【合格】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不够合理的得3.0分;无该项描述得0分。投标报价部分M3,满分:30分。评分事项评分方法评标基准价D(1)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n:用1~21号球分别代表一个下浮系数,由评委代表从这21个号码中随机抽取 3 次,每次抽取1个号码,抽出的号球不参与下次抽取。所抽取的3个号码对应下浮系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n。具体号码对应的下浮系数可参考下表。号球1234567下浮系数(%)3.03.13.23.33.43.53.6号球891011121314下浮系数(%)3.73.83.94.04.14.24.3号球15161718192021下浮系数(%)4.44.54.64.74.84.95.0(2)评标基准价D=最高投标限价×(1-n)投标报价得分N采用内插法计算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N,即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3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公式如下:N=30-(| Di-D | ÷D)×100×E式中:D为评标基准价;Di为某投标人的投标总价;E为扣分因子,当Di>D时,E=1 ;当Di<D时,E=0.5。注:除特别注明外,综合得分以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的中间过程计算值和最终值,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15.6.2否决投标说明详细评审阶段否决投标的全部条件,在本章第五节“否决投标条件”第1条至第4条中集中列示。投标人有其中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否决所有投标,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注:投标人在详细评审阶段根据评分方法提供的佐证材料,其合法性、有效性和准确性不符合要求的,有关量化因素(或评分因素)的折算、调整(或评分)按相应量化标准(或评分标准)处理,但不否决投标。1.42第五节否决投标条件本节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第三节“投标人须知正文”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三节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投标人未有列入本节情形的,评标时一律不得否决其投标。本节所称“规定”均指招标文件的规定。1.43.1.资格评审环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形式评审环节。(1)有本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投标人资质不符合规定的;(3)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企业名称相互不一致的;其资质证书不是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吊销、暂扣或不在有效期内的;注:投标人已经工商变更,但其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名称未完成变更的,不得否决其投标;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但投标人提供了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不得否决其投标。(4)《设计/勘察负责人简历表》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是否与《开标一览表》一致。(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的各类证书、证件、证明是否合法、有效、准确。(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的;擅自修改、遗漏《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内容的;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联合体成员同时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投标人为外省建筑企业,但未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扫描件的。1.44.2.形式评审环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响应性评审环节。(1)各分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电子印章。(2)本章第三节第10.2.2目、第10.3.2目中规定的“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的组成内容(包括该组成内容的所附资料)中,任何一项有缺漏的;(3)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且该种过错将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出现手工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但未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的;(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1.45.3.响应性评审环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1)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的;质量标准低于规定的;工期超出规定的;擅自修改、遗漏《投标函》《各项承诺一览表》实质性内容的;(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总价的(同一个投标总价大、小写不一致的除外);投标总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1.46.4.其他在任何评标环节(或阶段),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不进入下一环节(或阶段)。(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串通投标的: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或项目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编制或上传;⑦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⑧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注册在同一家企业的注册人员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项目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第六节定标规定及细则(本项目采用票决数量法定标)1.确定定标时间招标人应自定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评标阶段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同)进行定标。定标会议全过程录音录像。招标人需要延期定标的,应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延期原因和定标时间。2.定标委员会2.1定标委员会由项目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负责组建和管理。定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组长和成员由项目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确定。招标项目对技术、商务等有特别要求的可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韶关区域)抽取专家(外部人员)补足,成员数量为7人及以上单数,成员数量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专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2.2定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和细则,对定标候选人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定标方法和细则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定标委员会成员应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和细则,独立完成对定标候选人的评审,并对定标结果签字确认。定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和细则,对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定标结果进行汇总。2.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履职,在未公示中标结果前,对定标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对所提出的定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回避。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征询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意向;不得私下与任何定标候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接触。3.组建招标监督小组项目业主单位或代建单位应组建招标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评标、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委员会的讨论。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发现招标投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招标监督小组应如实记录并及时报告招标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监督部门。4.定标办法定标办法由招标人按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本项目采用票决数量法定标。5.定标细则5.1票决数量法程序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每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有且仅有投出1票的权利,1票只能投1名定标候选人,进行票决排名确定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投票,按得票高低推荐排序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第一轮投票中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得票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总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序,直至决出排序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定标候选人中没有符合评审要求的三名中标候选人,则宣告本次招标失败。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5.1.1.项目情况介绍招标人代表介绍项目的概况及招标要求,以及定标方法与定标工作规则,不得发表具有倾向性的言论。5.1.2.审阅定标资料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审阅内容主要是定标工作规则所规定的定标因素,聚焦于项目需求与候选人能力的匹配度。5.1.3.疑问澄清讨论过程中,若成员对投标文件内容或项目细节存在疑问,可向招标人代表提出。招标人应现场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明示或暗示中标人。问答过程需形成书面记录,并由提问人与答复人签字确认。5.1.4.投票,收票,点票和汇总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票决定标法程序,根据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完成票决后,统一由定标工作人员收集、清点,并对票数进行汇总排名。得票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总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序。5.1.5.公布结果和出具定标报告点票工作完成后,定标委员会组长汇总定标结果,编制定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全体成员签名。5.1.6.全程监督招标监督小组对集体议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规、讨论充分、记录完整,结论形成过程公正、透明。5.2定标因素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定标因素和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信誉相对标准:企业信誉评价好的定标候选人优于企业信誉评价一般的定标候选人。(2)设计方案(包括技术方案的先进性、安全性、节能环保措施、进度控制的科学性等。)相对标准:方案设计好的定标候选人优于方案设计一般的定标候选人。(3)企业实力相对标准:企业实力好的定标候选人优于企业实力一般的定标候选人。(4)响应速度相对标准:响应速度快的定标候选人优于响应速度一般的定标候选人。(5)评标报告相对标准: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为具有优势风险低的定标候选人优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为没有优势风险高的定标候选人(综合考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各定标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评审比较)。第七节中标确认1.中标人确定1.1中标人确定。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标人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于7日内在线完成加盖招标人单位电子签章的中标通知书并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否则,应当按照本投标人须知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退还给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1.3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通过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在线向有关招标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异议和投诉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规定线上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经招标人书面答复,异议人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异议(投诉)提出、处理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按照《韶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韶发改〔2021〕44号)执行。2.2在定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关评标结果的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原则上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和原定标委员会对有关的问题予以纠正,问题纠正后再公示定标候选人和中标候选人。2.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线上向有关招标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3.废除授标及授标3.1评定标完成后,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按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废除授标:(1)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2)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3)不是从本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提交投标担保或以虚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保单)的;(4)中标人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或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的;(5)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6)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7)中标人被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8)中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有本企业投标承诺书所列被依法限制或暂停承揽业务或停业的处罚的;(9)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除授标的其他情形。3.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废除授标,招标人可以按照定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按规定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按规定实行中标结果公示;也可以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报原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重新审批、核准招标方式。3.3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2)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的;(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的;(4)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的;(5)在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2.第二章中标人须知2.47.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按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和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48.2.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招标人应将中标结果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进行公示。2.49.3.履约保证3.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3.2履约保证的形式包括资金转账、电子保函、保证金保险三种,由中标人自主选择。3.3中标通知书发出时,招标人应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发起收缴履约保证并填写保证金金额、缴交时限和项目工期。收缴信息推送至中标人账号中,向中标人收缴履约保证。3.4履约保证的收缴及退回统一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办理(详见《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指引》)。3.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履约保证的,招标人发出第一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招标人发出第二次提醒函;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提交的,视其放弃中标,并由招标人通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3.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即招标阶段的中标人,下同)由于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发包人(即招标阶段的招标人,下同)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3.7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招标人应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进行履约保证退回操作。3.8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后起28天内,招标人将履约保证退还给承包人。3.9项目延期竣工的,中标人应登录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办理延长履约保证期限。2.50.4.合同订立4.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4.2本招标项目合同计价方式为:总价合同。4.3合同的标的、质量、履行期限条款和合同的价款、单价、比例条款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4.4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将合同上传至交易平台,并发起退还投标保证的申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2.51.5.放弃中标的处理5.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额的,弃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招标人认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明显不利于招标人的,也可以重新招标。因此种情况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不接受该弃标人再次投标。同时,招标人应将该弃标人的失信行为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5.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天内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资料,其投标保证予以退还,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招标人认为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条件明显不利于招标人的,也可以重新招标。2.52.6.勘察设计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主要工作任务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包人的承包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有勘察设计其他工作任务必须分包的,需经过发包人的同意,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总包服务费;其分包合同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双方签订,发包人不参与总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结算,该部分工作任务仍按总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结算。2.53.7.项目管理机构7.1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必须为其投标文件确定的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7.2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擅自变更。其中,投标文件确定的设计/勘察负责人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不得更换:(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四)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五)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六)死亡。发生上述情形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向填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变更情况报告表》(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粤建市〔2009〕8号)附件4),并附上有关证明文件,经发包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变更且更换后的设计/勘察负责人应与承包人的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设计/勘察负责人的主要条件一致。2.54.8.监督实施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的全方位的监督,项目资料应及时报送招标人审查备案。2.55.9.其他事项9.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七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各阶段详细的工期计划承诺书。9.2本项目各个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及有关审批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设计工作,若由于招标人或有关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或变更,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若设计超过了限额标准,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优化,直至达到限额要求为止,设计工期不予以顺延,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9.3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经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设计。中标人提交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再送有资质的审图单位的进行审查,若由于招标人和审图单位在审查过程中提出的设计修改或变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进行修改或优化设计,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而增加的设计费用。9.4若勘察作业受用地征收影响,勘察设计人需积极选取周边勘探点参照,待征收问题解决后再入场详勘,相应部分的施工图预算以暂定工程量计算。9.5勘察人需妥善保存各勘探孔的完整岩土芯样及影像资料,以备届时施工阶段地质情况实际核对。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现场地质情况与同位置勘察点的勘察成果不符时,视为勘察人违约并承担相关责任。9.7勘察设计人义务9.7.1合同生效后,勘察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视为勘察设计人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9.7.2勘察设计人负责按照合同规定承包范围、内容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规定质量要求的设计成果,并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勘察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勘察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施工过程中负责有关工程变更的变更设计。9.7.3勘察设计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9.7.4设计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通航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9.7.5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勘察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和勘探点布置方案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9.7.6勘察设计人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应考虑地质因素、正常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因素,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9.7.7勘察设计人承诺在交付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设计文件后,如有更好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适用于本项目,应及时向发包人推荐并提供科学的评估和来源证明。9.7.8施工期间若遇到工程变更、突发事件或不可遇见的事件等情况,勘察、设计人员接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当立即(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研究并及时处理问题。9.7.9设计限额为经发包人确定的本项目概算中的建安费。发包人据此制定投资分解目标,实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设计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确保工程概算不突破限额目标。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中建安费限额,如超过则必须根据评审专家和招标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无条件进行优化设计,直至不超过概算限额为止。9.7.10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勘察设计人的责任。2.56.10保密要求10.1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资料、项目规划信息等保密信息后,通过建立内部保密制度、培训员工等方式和措施确保招标信息的安全;10.2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相关技术资料、项目规划信息等保密信息,在未经招标人事先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0.3投标人未经授权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双方会谈、会议、协商和共同工作的内容;10.4由投标人造成任何招标信息的泄露或任何其它违反本承诺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由该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它所有可能涉及的民事(包括侵权)的、行政的和刑事的法律责任。第三章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1.工程承包方式中标人以中标价按合同约定和招标文件内容要求,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提供完整的最新工程地形图、初步设计及概算,初勘报告和详细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设期的服务内容,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须与招标人协商并得到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同意并报工程主管部门备案。2.合同价款支付办法2.1本合同工程按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为暂定合同价,以本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价格为最终结算价。2.2.合同价款支付方式2.2.1.勘察设计费支付:(1)勘察费的支付: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本阶段勘察费的30%;②提交勘察成果后7个工作日支付本阶段勘察费的30%;③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7个工作日支付本阶段勘察费剩余的40%。(2)设计费的支付: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支付本阶段设计费的30%;②施工图通过审查并提交设计成果后7个工作日支付本阶段设计费的30%;③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后7个工作日支付本阶段设计费剩余的40%。(3)承包人收款的同时提供等额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付款。(4)付款要求:因发包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发包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项目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支付比例及拨付时间视财政情况统筹决定,财政资金不足时,可降低支付比率或分批支付以及延缓拨付时间,具体以财政部门和建设单位意见为准。3.结算原则3.1本工程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标价即签约合同。3.1.1勘察费结算原则:中标综合单价即为结算综合单价,结算价=实际勘察长度×中标勘察综合单价。若勘察费结算价超过勘察费中标价,则按勘察费中标价结算。3.1.2设计费结算原则:中标设计取费费率即为设计费的结算费率,结算时按财政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即设计费结算价=财政审定的建安工程预算价×中标设计取费费率。若设计费结算价超过设计费中标价,则按设计费中标价结算。4.勘察设计违约责任4.1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引起较大工程变更,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合同委托服务费用的10%扣减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费;4.2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引起重大工程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但未超过10%的,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合同委托服务费用的15%扣减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费;4.3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引起重大工程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10%但未超过15%的,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合同委托服务费用的20%扣减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费;4.4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引起重大工程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15%但未超过20%的,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合同委托服务费用的30%扣减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费;4.5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引起重大工程变更,造成投资规模增加20%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按照合同委托服务费用的40%核减相应的勘察设计服务费。5.其他要求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其所提供的施工服务或成果不合格,返工费用由其承担。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收。如承包人提供的服务或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或侵犯他人权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发包人就承包人不配合进度申报、结算、整改、工程量核算、验收、退场等发包人所要求的一切应由承包人应予配合的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处理,承包人无条件接受处理结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且除本合同约定的法律责任外,承包人应退还发包人超额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345678.第四章技术要求8.1.1.工程的技术要求8.2.一、工程勘察标准规范8.3.本项目勘察、测量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法规、规范和标准关于工程勘察、测量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8.4.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8.5.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8.6.3.《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8.7.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版);8.8.5.《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8.9.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8.10.7.《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8.11.8.《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规程》(JGJ/T87-2012);8.12.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2019);8.13.10.《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8.14.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新的标准规范则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2、工程设计标准规范(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水泥砼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7)《公路水泥砼路面施工技术规范》(8)《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9)《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10)《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资料统一用表》(13)《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14)《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15)《室外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16)《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1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18)其他现行的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现行标准。备注:若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新的标准规范则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2.备查要求9.承包人必须在项目实施现场准备至少一套上述规范,发包人可随时检查承包人的上述规范,并监督承包人按规范要求执行。1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0.15.格式一封面(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文件(商务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定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15.1.110.15.1.210.16.格式二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后,结合自身资质、能力和特点,愿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愿以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作为酬金,竞投承包上述工程勘察设计。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范和附件要求,实施并完成上述工程勘察设计。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确保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符合住建部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经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标准并修补其任何缺陷。3.本投标函在你方接收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之日起、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方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不存在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所列出的任何一种情形,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5.我方在此承诺,所递交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准确的,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理解和同意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更多的资料。6.我方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纳收到的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要求你方解释我方是否中标的原因。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17.格式三工程项目报价表工程项目报价表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基数(暂估量)投标费率投标报价(元)备注1勘察费m元/m结算时以勘察报告中的实际勘察长度进行结算。2设计费万元 %结算时按财政审定的建安工程费预算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合计(1+2)///备注:1、各单项或合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报价。2、勘察费(该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地形图测绘、项目设计需要可能发生的少量管线物探和勘察钻孔等工作内容)统一按综合单价“元/m”进行报价,其他发生的工作量均含在综合单价内,由潜在投标人综合考虑;设计取费费率=(设计费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100%。3、各单项或合计投标报价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两位小数;取费费率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三位小数。4、勘察工作量为暂估量,潜在投标人投标时要综合考虑,测量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及设计需要范围的地形图,可能出现的少量管线物探,出具地形图和可能需要的物探报告等工作量,实行中标价包干核定,不再另外增加费用。5、以上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增值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18.格式四各项承诺一览表各项承诺一览表序号承诺标题承诺内容违约承诺1对招标文件条款自愿接受承诺 我方保证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履约保证金承诺 我方保证按时缴纳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由于我方自身的资金、技术、质量、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时,或未能按招标文件所约定的各项承诺完成时,我方同意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3无禁止投标情形的承诺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第2.4条“禁止投标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作出的相应处理以及有关监督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4工期、进度承诺我方保证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工,并在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勘察、设计工期内完成全部招标工程。我方保证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勘察、设计进度计划完成勘察、设计任务。若因我方原因,勘察、设计没有按期完成时,我方须在逾期第壹天起每天按 合同价款的1‰向招标人返纳逾期违约金。若因我方原因,勘察、设计的进度未能按我方投标文件中的设计进度计划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延期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愿意承担所有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经济损失。5勘察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勘察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勘察,并准时提供相应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成果。如我方中标,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勘察成果,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勘察费的10%作为违约罚款,并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勘察工期不予顺延且不另外计取赶工措施费。地质勘探过程中,发包人可随时到现场抽检勘探情况,发现有造假现象的,扣除勘察设计合同价款中勘察费的10%。发现两次以上的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地质情况与同位置勘察点的勘察成果不符时,每发现一处,需扣除勘察设计合同价款中勘察费的5%,扣完为止。同时免费负责补充相应的地质勘察工作。6设计承诺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设计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并准时提供相应设计文件经有资质审图机构审查通过。我方保证按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如我方中标,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罚款,并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施工工期不予顺延且不另外计取赶工措施费。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工作错误造成工程设计质量事故,根据责任情况,负责赔偿工程损失费,但最高不超过该项目应收勘察设计费总额,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施工期间除发包人要求或特殊地质原因外,因设计质量和深度不够的原因引起的工程返工或需要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加的,每次扣减勘察设计合同价款中设计费的2%,扣完为止。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程结算超施工招标中标价的,扣除应付设计合同价款中的余款。7账户承诺我方保证招标人的资金随时可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若因我方原因造成招标人的资金无法划入合同中规定的我方账户,如时间达到30日历天,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8工程的配合服务承诺我方保证安排各专业设计人员不定期到现场配合施工,并安排一名设计代表作为处理现场问题及联络双方需协调事宜。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和招标人的要求,每个专业各安排二名专职设计人员组成设计小组配合施工。其他专业为不定期到现场配合施工。配合施工的设计人员应服从施工需要,随时到现场配合施工。若因我方原因,未及时配合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给招标人或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我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及经济损失。各专业安排施工现场的专职设计人员未及时配合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每缺席一人次扣除1000元,缺席累计达10人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9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承诺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对的资格证书。拟派人员全部到位,负责各自职责。若我方中标后,各负责人未按时参加招标人要求出席的会议(包括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等,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每缺席一人次扣500元违约金。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10驻韶办公的设计/勘察负责人承诺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拟派的设计/勘察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修编、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修编、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若因我方原因,设计/勘察负责人未准时参加本项目勘察设计全过程(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初步设计评审、初步设计修编、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修编、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的,每缺席一次扣500元(以发包人发出的违约通知为准)。11廉政承诺我方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规定的,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给招标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0.19.格式五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投标有效期的期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10.20.格式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10.21.格式七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除负责本协议第2条的工作外,还负责承担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承担工作,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___________承担工作。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联合体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10.22.格式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个):企业资质类型和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术员经营范围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同单位: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3.主要人员相互任职的。备注说明: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证书彩色扫描件;(2)“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企业信息情况彩色扫描件。(适用于省外建筑企业);(3)《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企业查询界面中下载)。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提供以上所需资料。10.23.格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场地平整 排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