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维保服务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招标公告(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2026)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 JSZC-320505-ZSYY-C2026-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1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5-ZSYY-C2026-0004
项目名称: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7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3.75万元
采购需求:

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6-07-2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CA办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
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6、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投)标采购活动。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10、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1、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联系人:杜仁刚
联系电话:66621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
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
联系电话:0512-6558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
电话:0512-65583189

附件:
JSZC-320505-ZSYY-C2026-0004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

品目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虎丘区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09日 10:2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7月2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

预算金额
¥183.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湘云

项目联系电话
0512-65583189

采购单位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36086877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朱湘云

苏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05-ZSYY-C2026-0004采购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项目名称: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项目类别:服务类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六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1第四章采购内容37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45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51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7-21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05-ZSYY-C2026-0004项目名称: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837500.00)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837500.00)采购需求: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方式:自行下载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1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时间:2026-07-21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市市辖区政府采购不见面虚拟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CA办理供应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CA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1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512-65737699。2、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供应商确认函》,确认参与后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提交《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3、电子投标(响应)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系统如有特殊情况,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供应商确认函》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中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系统在线状态且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注册咨询:0512-69820854;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6、考虑到熟悉“苏采云”系统、办理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招(投)标采购活动。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9、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10、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1、不同磋商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机器码一致”,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湘江路998号联系人:杜仁刚联系电话:6662135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高新区鹿山路369号4幢3楼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联系方式:0512-655831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欢欢、邹智宇、丁苏苏电话:0512-65583189第二章磋商须知1.说明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1.2本次采购活动及因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单位: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响应磋商并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磋商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发布的采购文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天。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供应商代表4.1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格式)。5.磋商费用5.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6.1联合体各方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涉及),否则响应无效。6.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磋商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上传)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出于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以“更正(补充)公告”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为保证供应商有足够时间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合理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3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下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可能无法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8.采购文件提疑8.1询问: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应于下载采购文件后在“苏采云”里及时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8.2质疑:8.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响应单位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不说明来源,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8.2.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合法获取采购文件的证明材料(即《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8.2.3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8.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8.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8.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8.2.4.4事实依据;8.2.4.5必要的法律依据;8.2.4.6提出质疑的日期;8.2.4.7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8.2.4.8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9.勘察现场9.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勘察现场。9.2根据自身需要,磋商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9.3采购单位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如有),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磋商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9.4经采购单位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磋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9.5磋商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磋商的直接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10.提示与要求10.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上传)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2无论是否递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都应将采购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1.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采购单位概不负责。12.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格式见第三章)12.1响应文件报价部分:12.1.1开标一览表(第一次),具体按照“苏采云”系统要求填报;12.1.2磋商报价明细表;12.2资格审查文件:1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需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2.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资料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否则不予认可;12.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2.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2.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2.2.8其他有关资格证明的文件(如有)。12.3符合性审查文件:12.3.1磋商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2.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2.3.3磋商响应函;12.3.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12.3.5磋商响应单位基本情况表;12.3.6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12.3.7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12.3.8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12.3.9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12.3.10其他有关符合性证明的文件(如有)。12.4综合评审文件:12.4.1实施方案;12.4.2评分标准中所涉及到的其他材料等;12.4.3其他需供应商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注:(1)以上12.2为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作为对供应商资格审查、质疑身份认定的依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2)以上12.3为符合性审查须提供的资料,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与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目录一一对应,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相应模块。(4)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网上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5)磋商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修改,以投标确认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磋商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响应报价包括在服务期内综合管理、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设备、耗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磋商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磋商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磋商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2磋商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如果采购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本次采购不分标段。13.3一项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3.4磋商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4.保证金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相关规定,本项目无须缴纳磋商保证金。1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5.1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截止之日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将被拒绝。16.截止时间16.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上传系统。16.2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6.3在递交(上传)截止时间以后递交(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17.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7.1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请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下载客户端(参与项目页面可下载客户端及客户端使用说明),在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进行CA加密。操作步骤详见“苏采云”系统页面提示和《操作手册》。17.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指引,在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上传,未按要求成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未递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注:(1)请供应商务必保管好编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如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更换CA锁时,需重新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如本项目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更正(补充)公告,请供应商务必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根据更正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递交,否则可能无法解密,因此导致的响应失败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响应无效。17.4联合体投标:如招标(采购)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的投标(响应)文件制作上传操作如下:第一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上传联合体投标(响应)协议书。第二步:在投标(响应)文件中,由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制作投标(响应)文件。17.5响应文件开启、评标(评审)17.5.1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17.5.2响应文件开启时,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多次报价、答疑澄清等提示,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5.3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7.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6.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8.磋商程序说明18.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8.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8.3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8.4资格审查18.4.1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无效。18.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层转《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4号)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渠道:“苏采云”。查询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等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查询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并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信用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归入采购档案妥善保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存在此类失信信息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一)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二)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及以上数额罚款(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如是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其中一名成员存在失信信息的,视同联合体存在失信信息。18.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8.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供应商点击答疑澄清按钮,进入询标回复界面,供应商点击【响应】按钮,进行询问响应,填写询问响应内容后,进行询问响应函签章,内容校验后进行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8.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8.9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进行回复。18.10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终报价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线上报价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8.11磋商小组认为某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线上开评标项目可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提供),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8.1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1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8.14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注: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18.15本项目采用线上二次报价:登录苏采云系统,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点击【确认报价】提交流程至签章环节,供应商点击签章按钮,签章完成后可进行提交。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应提前熟悉线上报价操作方法:若评审组长发起最后报价,不见面开标大厅会显示“立即报价”界面,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发生异常情况后,综合现场各种情况,代理机构也可使用其它应急方案并统一通知到所有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请供应商确保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关于二次报价的具体操作流程,各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操作手册》。19.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19.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19.3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9.4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0.项目的终止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0.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0.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0.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0.1.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1.评审内容的保密21.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磋商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1.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磋商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21.3在评审期间,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磋商供应商进行联系。22.磋商说明22.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2.2响应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2.3任意一次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不能成交;22.4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不能成交;22.5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6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进行承诺说明并填写承诺函、填写最后报价(未填写单价的,最终合同单价按最后报价比第一次报价同比例下(上)浮)。23.成交单位的确认23.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审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按采购单位的委托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单位。23.2经磋商小组评审并确定成交单位后,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各参加磋商供应商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代理人签署。采购单位将在收到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响应供应商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磋商供应商未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磋商的代理人签署,采购单位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3.3由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在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如因质疑或投诉改变成交结果的,则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合同授予标准24.1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25.成交通知书25.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发布成交公告,成交公告发出的同时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未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另行提供用以接收《未成交通知书》的电子邮件地址,未按时提供电子邮件地址或提供信息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2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26.代理服务费26.1成交单位须按以下的规定按其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法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1%收取;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8%收取;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5%收取;预算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按预算金额的0.25%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注:本项目采购预算已包含代理费,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肆仟贰佰壹拾贰元伍角(¥24212.50元)27.履约保证金:无28.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格式,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编号为(采购编号)号的磋商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我们收到贵公司(采购编号)号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1、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采购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5、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采购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9、所有有关采购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第一次)具体按“苏采云”系统填报项目名称响应报价(元)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4、磋商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总计金额小写 元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报价分析表”的格式详细报出响应总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2、本表中的报价为综合报价包括在服务期内综合管理、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设备、耗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磋商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相等,如不相等,响应总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磋商报价表)”为准。5、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要求响应要求偏离/响应说明注:1.响应人应对照磋商文件服务要求等要求,所响应标的物与磋商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服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投服务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说明注: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响应人对所响应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证书情况从事本工作时间备注12345678910…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类似业绩一览表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万元)备注12345……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9、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磋商活动进行商务磋商。本公司所提交的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响应单位情况表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年 万元实现利润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0、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12、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投标(响应)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13、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响应单位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与响应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说明注:响应单位应当按实填写所有与之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供应商:(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四章采购内容苏州中苏御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所需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1、采购编号:JSZC-320505-ZSYY-C2026-00042、项目名称: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837500.00)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837500.00)五、合同履约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六、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七、采购内容:(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为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涉及409个前端设备。维保内容包括端监控设备(抓单元、闪光灯、LDD补光灯、前端存储管理设备、小机箱等)和配套网络系统(接入交换机、核心交换机、光纤收发器、尾纤、网络电源防雷器、电源线、控制线、网线、硅芯管、插线板、设备箱基础等)等设备定期检测和保养。(二)服务目标本项目需保障现场前端监控设备正常运行,通过对前端监控相关设备定期检测和保养,保障设备运行稳定,通过保养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设备故障率,提升可靠性。确保在突发事故导致故障,影响系统正常运作情况下,可及时得到服务保障人员的技术支持,并快速解决故障。(3)维保清单1、点位明细清单序号前端地址单位数量1马涧路-朝红路个12马运路-如家快捷个13马涧路幼儿园门口个14塔园路-鹿山路个15滨河路-枫津大街个16长江路-枫桥医院个17金山路-支英街个18塔园路-枫津大街个19马涧路联港路西个110何山路枫津新村个111格林幼儿园个112马运路-珠江路个113马涧路-湘江路个114景山路-珠江路个115景山路-东浜小区北门个116嵩山路-珠江路个117林枫路-枫津大街个118林枫路-林枫菜场个119嵩山路-联港路个120何山路-枫舟苑门口个121湘江路-前桥路个122国际鑫苑幼儿园个123景山路-麦德龙西个124马涧路-建林路个125湘江路-木桥街个126长江路-枫津大街个127华山路-富康小区个128何山路-塔园路个129马涧二区汽车站北门个130何山路时代街口个131生态园广场门口个132枫津大街河西路口个133华山路-马涧生态园个134马运路-林枫路个135马运路-塔园路个136何山路-枫津菜场个137塔园路地铁口西北个138长江路-何山公园个139华山路-景山玫瑰园东南角 固枪外治个140华山路-景山玫瑰园西北角向南 固枪外治个141华山路-景山玫瑰园西北角 动球外治个142联港路-鹿山路西南向南 固枪外治个143联港路-鹿山路西南 动球外治个144联港路-鹿山路东北向西 固枪外治个145时代街 枫津大街南向东 固枪外治个146时代街 枫津大街南向西 固枪外治个147时代街 枫津大街南 动球外治个148金科天籁城中段(鹤山路-天籁街)向南 固枪外治个149金科天籁城中段(鹤山路-天籁街)向北 固枪外治个150金科天籁城中段(鹤山路-天籁街) 动球外治个151造福路中段(御风路-汇通路)东南向西 固枪外治个152造福路中段(御风路-汇通路)东南 动球外治个153造福路中段(御风路-汇通路)东北向东 固枪外治个154天之运-枫运路(枫运路-御风路)向南 固枪外治个155天之运-枫运路(枫运路-御风路)向北 固枪外治个156天之运-枫运路(枫运路-御风路) 动球外治个157塔园路-汽车城展厅对面东南向南 固枪外治个158塔园路-汽车城展厅对面东南 动球外治个159塔园路-汽车城展厅对面东北向北 固枪外治个160塔园路-汽车城展厅对面东北 动球外治个161华山路-朝红路西南角向东 固枪外治个162华山路-朝红路西南角 动球外治个163珠江路-鹿山路东南向西 固枪外治个164珠江路-鹿山路东北向北 修路移到康佳路 固枪外治个165塔园路-华山路西北向南 固枪外治个166塔园路-华山路西北 动球外治个167塔园路-华山路东南向北 固枪外治个168马涧路-湘江路东北 固枪外治个169马涧路-湘江路东北 动球外治个170马涧路-湘江路西南 固枪外治个171马涧路-朝红路向西 固枪外治个172马涧路-朝红路 动球外治个173马涧路-朝红路向东 固枪外治个174马涧路-朝红路 动球外治个175鹿山路-湘江路西北 固枪外治个176鹿山路-湘江路东南 固枪外治个177鹿山路-朝红路西北向东 固枪外治个178鹿山路-朝红路东南向西 固枪外治个179鹿山路-朝红路东南 动球外治个180华山路-合利街向西 固枪外治个181华山路-合利街 向东 固枪外治个182塔园路-津桥路西北向东 固枪外治个183塔园路-津桥路东南向南 固枪外治个184塔园路-津桥路东南 动球外治个185塔园路-驰云路西南向北 固枪外治个186塔园路-驰云路东北向西 固枪外治个187塔园路-驰云路东北 动球外治个188金枫路-金珠路向北 固枪外治个189金枫路-金珠路向南 固枪外治个190金枫路-金珠路向北 固枪外治个191金枫路-金珠路 动球外治个192金枫路-万都底盘(南门)向东固枪外治个193金枫路-万都底盘(南门)南门 固枪外治个194金枫路-万都底盘(西门)向南 固枪外治个195金枫路-万都底盘(西门) 动球外治个196建林路-雷电院1 固枪外治个197建林路-雷电院向南 固枪外治个198建林路-雷电院3 动球外治个199城管中队门口-枫津大街向东 固枪外治个1100城管中队门口-枫津大街 动球外治个1101观音山路-大何山区间路(上沿山路)1 固枪外治个1102观音山路-大何山区间路(上沿山路)2 固枪外治个1103观音山路-大何山区间路(上沿山路)3 动球外治个1104西大门门口个1105西大门入口内个1106归集点进出口个1107归集点1个1108归集点2个1109归集点3个1110归集点4个1111李良济西侧小路南侧监控(1)个1112李良济西侧小路中间-1(2)个1113李良济西侧小路中间-2(3)个1114李良济西侧小路北侧监控(4)个1115李良济东侧小路南侧监控(5)个1116李良济东侧小路中间-1(6)个1117李良济东侧小路中间-2(7)个1118李良济东侧小路南侧监控个1119北侧出入口个1120北侧小路东朝西个1121北侧小路西朝东个1122北侧小路南朝北个1123南侧出入口个1124南侧小路东朝西1个1125南侧小路西朝东1个1126南侧小路东朝西2个1127南侧小路西朝东2个1128南侧小路北朝南个1129大停车场1个1130大停车场2个1131小停车场1个1132小停车场2个1133象山路与建林路路口西160米个1134象山路与建林路路口西161米个113556266马涧商业街南区东北角照西个113656267马涧商业街南区东北角照南个113756268马涧商业街南区西北出入口照北个113856269马涧商业街南区西出入口照西个113956270马涧商业街南区西北出入口照东个114056271马涧商业街南区北1照南个114156272马涧商业街南区北2照南个114256273马涧商业街南区北3照南个114356274马涧商业街南区北4照东个114456275马涧商业街南区北4照南个114556276马涧商业街南区北5照北个114656277马涧商业街南区东南照东个114756278马涧商业街南区东南照北个114856279马涧商业街南区东洗车行照西个114956280蓝天广场西口北侧照东个115056281蓝天广场西口南侧照西个115156282蓝天广场南照南个115256283蓝天广场东南照北个115356284蓝天广场东南照南个115456285蓝天广场北照北个115556286港龙城东北照南个115656287港龙城东北照北个115756288港龙城北照北个115856289港龙城西北照北个115956290港龙城北超市出入口照北个116056291港龙城北超市出入口照南个116156292港龙城北超市内照门个116256293港龙城北超市内个116356294港龙城西南照北个116456295港龙城西南照南个116556296港龙城1幢公寓1楼电梯口个116656297港龙城东南照北个116756298马浜商业街东北角照东个116856299马浜商业街东照西个116956300马浜商业街东照东个117056301马浜商业街南出口照南个117156302马浜商业街西南角照西个117256303马浜商业街西1照西个117356304马浜商业街西2照东个117456305马浜商业街西北角照西个117556306时代街北口照南个117656307时代街北口照北个117756308时代街时代花园北路口照西个117856309时代花园东时代街路口照西个117956310时代街南口东侧照南个118056311时代街南口西侧照北个1181金山路与湘江路西向东1个1182金山路与湘江路西向东2个1183金山路与湘江路东向西2个1184金山路与湘江路东向西1个1185何山路与滨河路北向南1个1186何山路与滨河路北向南2个1187何山路与滨河路北向南3个1188何山路与滨河路南向北3个1189何山路与滨河路南向北2个1190何山路与滨河路南向北1个1191湘江路与何山路北向南1个1192湘江路与何山路北向南2个1193湘江路与何山路南向北2个1194湘江路与何山路南向北1个1195何山路与长江路西向东1个1196何山路与长江路西向东2个1197何山路与长江路西向东3个1198何山路与长江路东向西3个1199何山路与长江路东向西2个1200何山路与长江路东向西1个1201华山路与建林路东向西1个1202华山路与建林路东向西2个1203华山路与建林路西向东2个1204华山路与建林路西向东1个1205泰山路与金枫路西向东1个1206泰山路与金枫路西向东2个1207泰山路与金枫路东向西2个1208泰山路与金枫路东向西1个1209华山路与金枫路西向东1个1210华山路与金枫路西向东2个1211华山路与金枫路东向西2个1212华山路与金枫路东向西1个1213珠江路与嵩山路北向南1个1214珠江路与嵩山路北向南2个1215珠江路与嵩山路南向北2个1216珠江路与嵩山路南向北1个1217长江路与嵩山路南向北1个1218长江路与嵩山路南向北2个1219长江路与嵩山路南向北3个1220长江路与嵩山路北向南3个1221长江路与嵩山路北向南2个1222长江路与嵩山路北向南1个1223建林路和嵩山路北向南1个1224建林路和嵩山路北向南2个1225建林路和嵩山路北向南3个1226建林路和嵩山路南向北3个1227建林路和嵩山路南向北2个1228建林路和嵩山路南向北1个1229嵩山路和联港路南向北1个1230嵩山路和联港路南向北2个1231嵩山路和联港路北向南1个1232嵩山路和联港路北向南2个1233嵩山路和金枫路南向北1个1234嵩山路和金枫路南向北2个1235嵩山路和金枫路南向北3个1236嵩山路和金枫路南向北4个1237嵩山路和金枫路北向南3个1238嵩山路和金枫路北向南2个1239嵩山路和金枫路北向南1个1240珠江路和何山路南向北1个1241珠江路和何山路南向北2个1242珠江路和何山路南向北2个1243珠江路和何山路北向南1个1244塔园路和邓尉路南向北1个1245塔园路和邓尉路南向北2个1246塔园路和邓尉路北向南1个1247塔园路和邓尉路北向南2个1248嵩山路和星丰路东向西1个1249嵩山路和星丰路东向西2个1250嵩山路和星丰路西向东2个1251嵩山路和星丰路西向东1个1252马运路和珠江路东向西1个1253马运路和珠江路东向西2个1254马运路和珠江路东向西3个1255马运路和珠江路西向东12个1256马运路和珠江路西向东3个1257天之运幼儿园个1258天籁城幼儿园个1259枫桥中心小学1个1260枫桥中心小学2个1261新区实验中学马运路分校1个1262新区实验中学马运路分校2个1263康佳幼儿园个1264马运桥南个1265建林路-旺米街个1266建林路-前桥路个1267团山村-太湖大道1个1268团山村-太湖大道2个1269团山村-太湖大道3个1270朝红路桥边(华硕3号门)个1271塔园路-驰云路(樱花马术俱乐部)个1272钟家山宕口(马涧商业街)个1273师图街个1274吴思巷路-津桥路(何山路-华枫工业园)个1275华枫路工业园2(华枫路工业园)个1276华山路-建林路 改位到马运路康硕门口个1277(马涧)三区南出口个1278朝红路-华山路个1279长江路-景山路个1280珠江路-银珠路个1281珠江路-金珠路个1282广东街-金珠路个1283广东街-鹿山路个1284铜墩街-珠江路个1285环保产业园东大门入口个1286环保产业园东大门出口个1287环保产业园西大门入口个1288环保产业园西大门出口个1289环保产业园东门卫房顶-1个1290环保产业园东门卫房顶-2个1291环保产业园西门立杆个1292环保产业园东北门卫-1个1293环保产业园东(北)门入口-1个129456149景山公寓东南角个129556144景山公寓西门入口个129656143景山公寓西出口个129756145景山公寓西南角向东个129856146景山公寓西北角个129956148景山公寓西南角向北个1300景山公寓东北角个1301景山公寓南大门房顶个1302景山公寓南大门车辆出入口个1303景山公寓南大门出口个1304景山公寓南大门入口个1305景山公寓西大门入口个1306景山公寓西大门出口个1307景山公寓南门外绿化带-1个1308景山公寓南门外绿化带-2个1309风景区001立杆-1个1310风景区001立杆-2个1311风景区002立杆-1个1312风景区002立杆-2个1313风景区3号立杆个1314风景区042立杆-1个1315风景区3号立杆-2个1316风景区042立杆-2个1317风景区034立杆个1318风景区034立杆-2个1319风景区018号立杆个1320风景区018号立杆-2个1321风景区017立杆个1322风景区020立杆个1323风景区020立杆-2个1324风景区036立杆-1个1325风景区037立杆-1个1326风景区037立杆-2个1327风景区036立杆-2个1328风景区010立杆-1个1329风景区010立杆-2个1330金枫路-名硕3号门个1331枫运路天之运东门个1332枫运路天之运东门026路灯杆个1333塔园路-驰云路个1334金枫路-名硕4号门个1335名硕4号门-2个1336金枫路名硕2号门个1337马涧第一幼儿园个1338朝红路-鹤山路个1339朝红路-鹤山路2个1340朝红路-鹤山路3个1341鹿山路-塔园路-1个1342鹿山路-塔园路-2个1343怡馨花园东门个1344枫桥派出所对面公交站台个1345珠江路-三联街个1346观音山-华山路个1347住友电工个1348港龙商业街西丁口个1349西津桥-华山路个1350富康幼儿园个1351景山路-塔园路个1352塔园路-御风路个1353御风路-浩福路个1354御风路-广达路个1355寒山桥下向南个1356枫运路-华山路个1357广达路-马运路个1358汇通路-马运路个1359苏新检测站西门口个1360滨河路-鑫苑东出口个1361滨河路-枫津路(枫津大街)个1362时代街-枫津大街个1363绿宝广场棺材村 改位到马运路康硕三厂门口个1364长江路古巷里个1365港龙商业街-新毛家花园个1366泰山路-向街个1367建林路-金科天籁城个1368华硕9号门(朝红路-区间路,金科王府津桥街上)个1369枫桥工业园1(中峰路-华枫路)个1370怡馨花园个1371华硕3号门(朝红路-金色天籁城)个1372塔园路-枫津路个1373吴思巷路-华山路个1374佳林花苑-马浜花园个1375观音山路-中锋寺个1376华枫路-马运路个1377港龙商业街东向南个1378长江路-枫津大街个1379枫津大街一号弯个1380枫津大街二号弯个1381枫津大街-金科王府向西 固枪外治个1382枫津大街-金科王府向东 固枪外治个1383枫津大街-金科王府 动球外治个1384毛家村路-枫津大街路口向东 固枪外治个1385毛家村路-枫津大街路口向西 固枪外治个1386华山路-林枫街西北角向南 固枪外治个1387华山路-林枫街西北角 动球外治个1388华山路-林枫街东南角向西 固枪外治个1389金枫路-木桥街东南角向北 固枪外治个1390金枫路-木桥街东南角 动球外治个1391金枫路-木桥街西北角向南 固枪外治个1392金枫路-木桥街西北角 动球外治个1393金枫路-太湖大道东南角向南 固枪外治个1394金枫路-太湖大道东南角 动球外治个1395金枫路-太湖大道西北角向北 固枪外治个1396金枫路-太湖大道西北角 动球外治个1397华山路-中运路东南角向东 固枪外治个1398华山路-中运路东南角向西 固枪外治个1399华山路-中运路东南角 动球外治个1400湘江路-马运路东南角 固枪外治个1401湘江路-马运路东南角 动球外治个1402湘江路-马运路西北角 固枪外治个1403湘江路-马运路西北角 动球外治个1404景山玫瑰园东桥边向南 固枪外治个1405景山玫瑰园东桥边向西 固枪外治个1406景山玫瑰园东桥边 动球外治个1407景山玫瑰园支路向北 固枪外治个1408景山玫瑰园支路向南 固枪外治个1409景山玫瑰园支路 动球外治个12、车辆人员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抢修巡逻车2年紧急故障维修应急车辆使用,日常外场设备巡检,7*24小时服务2登高车1年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场景调整,监控镜头清洁,连接件紧固。7*24小时服务3人员驻场2年驻点实时观看各个监控视频,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并协助解决,积极配合***门监控录像调取,视频回放等工作。驻点机房,每日检查监控、传输、网络设备、电缆等设备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定期对摄像头保洁、镜头及焦距对准。7*8小时服务。驻场人员要求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质3、点位迁移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立杆1套拆除2监控设备1套拆除3设备箱1套拆除4支架1套拆除5空开1套拆除6收发器1套拆除7立杆1套含立杆预埋件采购及立杆基础、接地施工8监控设备1套安装、调试接入费用9设备箱1套含土建及安装、接线整理10支架1套安装11空开1套安装12收发器1套安装13PE40管50米含材料、土建及排管费用14RVV3*1.5电源线100米含材料及施工费用15超五类网线20米含材料及施工费用16车辆费用1项含吊车、相关运输车费用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点位迁移50按实际结算4、重要活动、节假日保障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重要活动、节假日保障次201、视频监控平台搭建。2、公安网,视频网的连通接入以及平台网络保障。3、临时监控设备安装调试接入4、应急设备的搭建与保障5、备品备件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位1高清高速球型网络摄像机科达,IPC425-F223-N6台2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科达,IPC2252-FN-DIR604台3电源线RVV3*2.5500米4电源线RVV3*1.5500米5电源线RVV2*11000米6网络线CAT61000米7抓拍单元科达IPC655-TUH-C602A4个8闪光灯科达CXBG-2-MC-K306-G4个9LED补光灯科达CXBG-1-PS-K2084个(四)维保服务内容1.基础设施保障。基础设施保障服务对基础设施进行监视、日常巡检和服务保障。主要包含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供电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焊点的检测、视频头的更换等;监控前端摄像机及配套设备的维护、位置调整、设备更换、故障排除等。2.综合管理服务。包括咨询与培训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综合系统服务等。(五)维保服务要求在枫桥街道辖区对已建成的现场前端监控设备、配套设备定期检测和保养,保障设备运行稳定,通过保养延长设备生命周期,降低设备故障率,提升可靠性,要求如下:1)总体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国家主管部门发布的标准规范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总体应满足业务需求,确保承载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2)维护服务团队。供应商需提供素质高、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稳定的维护团队。3)日常巡检。供应商需每月至少对系统整体进行1次巡检,巡检内容包括:前端监控设备、配套设备等,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系统整体运行状态正常,并及时提供故障报告、巡检报告、整改及优化建议等报告。4)响应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远程支援和现场支援两种服务方式。其中,远程支援需提供7*24小时的热线支持服务,遇到任何问题可随时进行咨询,并根据报告内容进行电话指导,相关维护工程师在接到通知起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排查与抢修;对于十分紧急的需求,需要进行阶段时间的现场支撑。(六)维保单位要求1.针对本次采购内容中的视频监控数量多、类型多、分布范围广、网络结构复杂等特征,供应商在运维管理、视频监控和可视化管理、应急指挥调度等方面应具备一定的信息化管理工具及能力,以响应采购人的维护响应时间、维护质量的相关要求。2.在服务期内,项目维保各类设备因生产厂家停产、升级导致的无法使用原有型号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的,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使用不低于原有型号设备性能的替代产品或使用升级后的产品进行替换。3.供应商应对合同履行期限范围内所有设备进行定期巡检服务,及时发现设备的损坏或系统的功能异常。4.供应商对合同履行期限范围内所有设备进行必要的定期保养服务。5.供应商对采购方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保障服务。6.供应商做好前端设备设施第三方责任事件的处理工作。含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设施设备被撞、被盗等事故的调查、取证、保险赔付、设备设施恢复等工作。(七)项目实施要求1.实施团队要求(1)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工作,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配备相应实施团队,具体要求如下:项目经理1名、技术负责人员1名、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服务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5名。(2)供应商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响应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成交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否则,采购人有权作为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2.售后服务要求为保证前端设备7×24小时正常运行,供应商应配备必要的运行保障服务人员,确保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保障服务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故障现场进行保障服务,及时更换故障部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如果故障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服务人员将联系设备质保厂商更换替代整机,确保业务运行的可靠稳定连续。3.验收要求采购人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八)项目服务保障要求1.知识产权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及标准为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提升供应商管理水平,结合项目业务风险和安全建设需求,制定服务质量评分标准,总分为100分。该项要求主要对服务内容、服务执行过程、服务质量、交付成果提供可量化、可度量的考核标准,主要目的是为了主动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持续优化服务内容。考核细则如下,考核工作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每月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及时反馈。每一个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完成后形成季度考核报告,季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合同付款金额挂钩。1)当90分≤考评结果,考评后应付款金额=季度应付款金额*100%;2)当80分≤考评结果<90分,考评后应付款金额=季度应付款金额*90%;3)当70分≤考评结果<80分,考评后应付款金额=季度应付款金额*80%;4)当60分≤考评结果<70分,考评后应付款金额=季度应付款金额*60%;5)当考评结果<60分,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考核表考核类别权重考核子类定义完成指标权重考核要求得分服务团队10%服务人员数量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承诺服务人员的投入数量。服务人员数量满足项目实施、运营服务要求,或与承诺的服务人员数量匹配。2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0.5分;2)较严重,扣1分;3)十分严重,扣2分。服务人员技能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承诺的人员技能、沟通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人员的技能、沟通和管理各项能力满足现场需求。2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0.5分;2)较严重,扣1分;3)十分严重,扣2分。服务人员工作纪律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人员的工作纪律好,不发生违反现场规定的行为。2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0.5分;2)较严重,扣1分;3)十分严重,扣2分。服务人员态度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人员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积极展开相关工作。2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0.5分;2)较严重,扣1分;3)十分严重,扣2分。服务人员维护规范性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的维护规范。服务团队的维护规范性,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发生。2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分为三档1)一般,扣0.5分;2)较严重,扣1分;3)十分严重,扣2分。事件管理30事件响应及时性该指标考核供应商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响应情况。事件响应10分钟,2小时内开始处置。事件响应状态和结果通过安全运营大数据分析中心平台量化体现。15分当月出现一次响应不及时或“未处置”事件出现一次则不合格扣5分,本条目扣完为止。事件处置结果该指标考核供应商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网络安全事件需要在规定响应时间内处置完成,2个工作日提供处置报告。事件处置结果通过安全运营大数据分析中心平台量化体现。15分当月“待处置”或“未处置”事件出现一次或处置报告不满足要求则不合格扣5分,本条目扣完为止。运营服务40服务内容完整性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执行招标要求服务内容的完整性。服务内容需要按照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频率严格执行。20服务项缺失或服务频率不足则不合格扣10分,本条目扣完为止。服务内容交付成果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服务交付成果的质量。服务执行结束提交服务报告,服务报告要符合实际情况并包含合理的优化建议。20服务交付报告缺失或报告交付质量差(不符合实际情况、无合理优化建议)则不合格扣10分,本条目扣完为止。服务管理过程20项目实施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服务实施管理过程安排是否合理。项目实施需要具有详细的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6实施方案缺失或项目进度计划缺失或无项目人员计划则不合格扣3分,本条目扣完为止。项目汇报该指标考核供应商日常报告提供的准时性。服务周报、服务月报要求按时提交,且质量满意。8出现一次不及时扣2分,质量不满足要求扣2分,本条目扣完为止。项目验收该指标考核供应商项目验收材料的完整性。项目验收材料完整且质量满意。6出现验收材料不完整或质量不满足要求扣3分,本条目扣完为止。八、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1、报价应包括在服务期内综合管理、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设备、耗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2、本项目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响应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政策性条款例外。3、响应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最低工资调整及苏州市的有关规定配置工作人员按月支付工资、节假日加班费,交纳社会保险,不得安排工作人员超时限加班,并根据工作性质购置保险等相关劳动保障措施。4、采购单位与响应单位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用工人员由成交单位自行管理,响应单位和用工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章制度,若发生人身伤害等工伤事故,由响应单位自负,与采购单位无关。5、响应单位服务人员的薪金、福利、休假日补贴、医疗费用及其他各种商业保险等均由响应单位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6、在合同期内,因成交单位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7、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九、政府采购政策:(一)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则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的行业应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致,未提交声明函或所提交的声明函中行业与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不享受相关政策。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则不享受相关政策。9、监狱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若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1、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响应文件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2、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品目清单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产品由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在综合得分和报价相同的情况下,提供所投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最多的,优先中标(成交)。十、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件为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人:电话: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编号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项目的购销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采购内容: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二、合同内容:1.合同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元(¥)。2.合同价格包括在服务期内综合管理、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意外险、高温费、节假日补贴以及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管理费、人员培训费、通讯、服装、设备、耗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组成部分:(1)成交通知书。(2)乙方的响应文件。(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磋商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详见磋商文件)。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3.乙方工作职责:乙方负责枫桥街道辖区监控维保服务(2026)工作(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4.服务内容:(详见磋商文件)。5.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三、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服务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实行检查、监督、考核,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3.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等。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并获得报酬。3.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依据甲方提出的建议后并及时给予答复。四、合同价格支付:1.支付步骤和比例:合同签订后,第一个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各期满进行考核,按照维保考核评估结果,支付季度应付款,计算方法为:合同金额X25%X考核评估结果对应的比例。2.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1)合格的销售发票。(2)其他(如有)。3.支付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五、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的款项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若有违反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及内容的,自愿服从相应罚款。六、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保密资料:1.甲方对其向乙方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信息数据、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等(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2.乙方应将上述甲方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如发生泄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泄密责任。(1)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乙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约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3)为保障甲方保密资料安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可能接触到保密资料的乙方雇员单独出具相应保密承诺。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3)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4.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服务履行期限止。八、知识产权:1.甲方对所有乙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和交付物及交付物中所有软件目标代码、基于本项目二次开发源代码、版权、专利权、设计、专有知识、派生知识、方法、技术、工艺及文档材料共同享有所有的产权、所有权及其它知识产权和权益。项目交付后运行产生的所有数据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质量符合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争议解决办法:1.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存。2.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二解决: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修改和补充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在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其它乙方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还应为服务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并须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十四、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壹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甲方签章:法人/授权代表:乙方签章:法人/授权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审办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和资质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3、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得分,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加上价格得分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磋商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成交候选人,如果磋商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5、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启动后,相关供应商应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③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一、价格基准分:10分第一步:磋商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的,为有效磋商报价。报价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的磋商报价为无效磋商报价。无效磋商报价的磋商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成交。第二步:在所有有效磋商报价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经磋商后最终总评审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10分,其他磋商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二)技术方案(60分)1.项目现状理解供应商基于对本项目背景、采购需求及实际情况的理解,详细阐述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及应对对策的描述和说明;包含设备设施现状、链路结构、供电情况、配套设施等内容;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理解分析准确、全面客观、针对性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得10分;理解分析较准确、较全面客观、针对性较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得7分;理解分析不够准确、不够全面客观、针对性差、与用户需求贴合度一般得4分;无内容描述的得0分。2.监控系统维保方案针对本项目监控设备系统(如前端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现状及常见故障排查和解决,根据方案的合理性、完整程度、专业性、与用户需求贴合度方面的描述;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方案合理、专业性强、可操作性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的得7分;方案不够合理、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差、与用户需求贴合度一般的得4分;无内容描述的得0分。3.管理制度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配备、工具配备、绩效考核、培训方案等的描述和说明;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制度完善合理、专业性强、可操作性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高的得10分;制度较合理、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与用户需求贴合度较高的得7分;制度不够合理、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与用户需求贴合度一般的得4分;无内容描述的得0分。4.故障应急响应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故障应急响应服务方案,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及与实际情况贴合度方面的描述;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方案合理、专业性强、可操作性高、与实际情况贴合度高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与实际情况贴合度较高的得7分;方案不够合理、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差、与实际情况贴合度一般的得4分;无内容描述的得0分。5.信息安全保障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信息安全保障方案,以便在提供维保服务时能有效保障采购方信息安全,避免涉密信息泄漏,根据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及与实际情况的贴合度方面的描述;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方案合理、专业性强、可操作性高、与实际情况贴合度高的得10分;方案较合理、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高、与实际情况贴合度较高的得7分;方案不够合理、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差、与实际情况贴合度一般的得4分;无内容描述的得0分。6.维护档案管理制度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切实可行的维护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合理性、专业性、操作性及与实际情况贴合度方面的描述;由磋商小组综合评审:管理制度完善合理、专业性强、可操作性强、与实际情况贴合度高的得10分;管理制度较合理、专业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与实际情况贴合度较高的得7分;管理制度不够合理、专业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与实际情况贴合度一般的得4分;无内容描述的得0分。(三)供应商综合实力比较(30分)1.磋商响应单位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认证,每具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磋商响应单位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一级证书(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运行维护证书)的得3分,二级及以下得1分,本项最高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3.项目经理(1人)具有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工程师,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4.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人员认证(CCSC)证书、网络通信安全管理员证书、高级工程师证书、IT服务项目经理证书,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8分。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5.其他服务团队成员具有系统分析师证书、IT运维工程师证书、容灾备份工程师,每提供一份得2分(如存在一人多证情形,不重复计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6.磋商响应单位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其他注意事项:1、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单位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资料须编好目录及页码并利于评委评审、查阅。2、响应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相关处理办法处理。(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监控维保服务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