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计服务招标公告(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2026)
(2026)鄂01破16号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6年5月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鄂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胡传刚对被申请人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6年5月11日,作出(2026)鄂01破1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了加快推进对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利益,须对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公司)进行审计,管理人现公开招募审计机构,拟向满足资质要求的审计机构发出本公开选聘公告。
一、审计项目概况
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21日,住所地为武汉市汉阳区合作新村91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焦炭、沙石、钢材、建材的销售、仓储经营服务;水泥包装、销售服务;商品信息中介服务;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销售;普通货运;在港区内从事煤炭、焦炭、水泥、沙石、钢材、建材的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经营(不含化学危险品)。
二、审计工作要求
(一)对平煤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清产核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截止清算申请受理日债务人的资产、负债及其构成情况(需制作并提交相应的工作底稿);资产负债比及是否资不抵债的结论性意见,审计的主要调整事项等;
2、清算特别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董监高是否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债务人财产等情况。
(二)配合管理人对个别需要财务资料和数据支持的债权(含职工债权)进行审查;协助管理人进行税款债权、社保债权的审查;提供涉税事项咨询建议。
(三)协助管理人核查债务人与关联公司之间的人员、财务管理、业务、资产混同及资金往来、大额资金流向、关联交易情况,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专项报告。
(四)对破产清算期间平煤公司的资产变动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五)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等的要求,就其他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六)与本案审计事项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审计工作时间
获选机构应在管理人确定服务开始时间后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
四、参选机构资质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且系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单。
(二)审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三)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有破产案件审计工作经验。
(四)与平煤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独立审计的情形。
(五)响应管理人对于本项目完成时间及付款时间、报告内容等服务要求。
(六)同等资质情况下,报价优惠者优先。
五、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参选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遴选评定(文件格式自拟):
(一)参加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意向书(原件);
(二)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审计机构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企业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及相应的业绩资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含对工作时间的承诺)等;
(四)项目报价函,须根据审计内容明确收费标准和折扣比例进行报价。如管理人提出新增审计内容的,双方另行协商服务价格,竞选机构同意给予相应折扣;
(五)竞选机构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的声明;
(六)委托合同范本;
(七)保密承诺函。
六、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
(二)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汪律师 18372020397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京汉大道1号越秀财富中心49楼 北京德和衡(武汉)律师事务所
注意:邮寄方式递送材料请注明“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机构竞标材料”。
(三)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
七、特别说明
(一)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审计、评估及其相关事项的监督也适用于所选定的中介机构。
(二)本次审计机构的选聘,管理人将根据参选单位的业绩、工作方案可行性、报价金额等综合考虑,择优选任。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将与其直接进行磋商。如参选单位均不符合要求,管理人有权不与任何一家单位签订合同。如被选中单位不能胜任本次工作,管理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三)关于选定结果,管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呈递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再行通知中标机构。
(四)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相应委托费用的支付可能存在迟延,管理人迟延付款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获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审计报告,竞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
(五)因参与本次投标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审计机构自行承担。
(六)审计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相应委托合同签订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本次评估的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款项支付、服务成果提供方式)均以最终签订的委托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七)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中平能化集团湖北平鄂煤炭港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