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液处理服务招标公告(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2026)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127号-JLHS202606373
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300000
最高限价(元):5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5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达标后,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0日 09:00        
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1(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    址:吉林省榆树市立新村         
联系方式:13404320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春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A6栋303室                     
联系方式:0431-80806989          

项目联系人:丛晓迪

初审: 丛晓迪 
复审: 王璐 
终审: 陈国帅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7.7.doc385.5K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LHS202606373招标人: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七月目录1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19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评标价法)2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服务采购需27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LHS202606373;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30万元/年。按照实际发生金额结算;最高限价:305元/吨(本次招标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报单价);服务需求:浓缩液处理服务,浓缩液全量化处置服务,含专用处理设备工程设计、设备安装、日常常态化运维、产水达标排放、台账归档、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及其他全过程配套相关服务等;(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达标后,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07月15日至2026年07月22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操作流程: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单位后,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单位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单位在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6年09月1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在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投标单位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政采云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及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单位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投标单位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招标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地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联系方式:王立权13404320288(办公电话)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春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A6栋303室联系方式:丛晓迪0431-8080698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立权电话:13404320288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王立权 13404320288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长春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A6栋303室

联系方式:丛晓迪 0431-80806989

3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服务需求
浓缩液处理服务,包含浓缩液处理工程的设备安装、日常运维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5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财政资金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合同履行期限
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8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9
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的注册公司,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若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3年至今

11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至今

12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4
分包
不允许

15
偏离
不允许

16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7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8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9
投标单位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请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投标单位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0
投标保证金
根据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695号》文件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不收取保证金。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的网页截图。

2、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按规定收取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包括转账、电汇,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基本账户)、专业担保公司的保函、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其中,转账、电汇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

(应当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

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

账户名称: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分行

银行账号:61010078801000005475

联系电话:0431-80806989
※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名称以便核查。

2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日历天)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及招标文件要求

23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具体详见《政府采购项

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单位》(投标单位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

行下载):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标书

后,方可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一进行

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上传”。可在此处下载打印回执;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可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修

改内容。
2、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不退还

25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0日09时00分

26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由投标单位代表自行解密;

开标顺序:按政采云系统顺序进行。

2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09月1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区管委会402(长春净月采购中心)开标室-01
开标方式:
本项目执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投标人应提前准备设备及 CA 锁,按主持人要求按时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需全程在线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未完全参加开标会议全过程的,视为认同开标会议结果。
远程解密:

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通知,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共5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9
最高投标限价
预算金额:530万元/年。

最高限价:305元/吨,(本次招标以元为单位进行报价,报单价);

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0
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

32
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发生量按月结算(具体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

33
合同方式
固定单价合同

34
招标代理费
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由中标单位按中标金额2%支付。

35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技术参数”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政府采购活动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单位”进行理解。

3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异常低价审查

(一)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单位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投标单位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单位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单位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相关投标单位应在30分钟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投标单位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37
政府采购质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

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单位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8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并使用下载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

1、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单位(政采云)”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招标文件的某项要求,投标单位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如做出对投标单位不利的评审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涉及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投标文件中涉及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 PDF 的格式上传即可。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4、评审前准备

4.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2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9
中小企业

(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0
其他说明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对服务内容应当完全响应,商务条款不接受任何负偏离情况,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为避免出现不同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制作标书MAC或IP地址一致的异常情况,建议各投标单位编制、上传、解密投标文件时不要使用公共电脑设备或公共网络。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单位须知1.适用法律:本项目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人”指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招标项目的整体规划、招标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2“招标代理机构”指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2.3服务需求: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2.4服务地点: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2.5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2.6资金落实情况: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2.7合同履行期限: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2.8质量要求: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3.合格投标单位资格条件要求: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投标单位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否则无效。4.踏勘现场: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5.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单位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6.2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7.4请潜在投标单位在参与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意愿的投标单位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单位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单位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单位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须符合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要求。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单位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9.2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9.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9.4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9.5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单位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和公章/电子签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0.投标报价10.1投标单位应一次性报出投标服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服务地点、由投标单位提供服务并经验收合格的全部价格。10.2投标单位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日历天)。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应对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作声明响应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此项为实质性内容必须满足要求。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采用电子化流程采购的,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法律效益)13.1投标文件需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3.2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15.1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政采云”平台。15.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15.3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15.4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投标单位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5.5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按废标处理。15.6招标文件未允许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存在同一投标单位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某项技术、商务要求提供有选择性的投标参数或方案等同于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15.7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单位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单位如不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单位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如投标单位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16.开标16.1投标单位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签到。请投标单位提前阅读《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投标单位(政采云)》。16.2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投标截止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向各投标单位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单位平台设置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单位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截止后投标单位未及时进行解密的,招标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单位。通知后投标单位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者投标单位没有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招标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单位的,均视为无效投标。16.3解密异常情况处理: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招标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做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6.4投标单位对报价进行确认。16.5投标截止结束。16.6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相关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执行。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3)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单位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单位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推选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18.3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单位公章的;(4)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单位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根据财政部87号令第44条规定,招标人将授权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单位提交的商务文件资格条件是否齐全完整进行审查,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单位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18.5.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单位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及相关内容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单位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单位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单位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20.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签订合同21.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单位应作声明响应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此项为实质性内容必须满足要求。投标单位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公告,根据相关规定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为准。23.质量保证金: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为准。24.付款方式: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为准。25.合同形式: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为准。26.保密和披露26.1招标人有权将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6.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单位/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单位/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6.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投标单位应作保密声明响应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此项为实质性内容必须满足要求。27.政采云系统说明: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8.招标代理费: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29.同义词语: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0.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1.政府采购质疑: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单位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单位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做出保证并由其被授权人签字,此条为实质性内容必须满足要求。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单位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向投标单位追责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同时招标人将投标单位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财政主管部门。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一)资格审查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
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标书内附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标书内附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标书内附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7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2)标书内附网站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小企业,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证明材料。

注:本表中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不符合评审内容要求的写“×”。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二)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采购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形式和金额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 日历天)

投标报价
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资格性审查3.1.1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本章资格性审查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我能将按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6)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4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序号
情形
价格扣除比例
计算公式

1
非联合体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扣除10%
评审价=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10%

2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扣除10%

(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

3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4%
评审价=投标报价×(1-4%)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6评标结果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6.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浓缩液处理服务项目建设单位: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服务内容:详见后续章节服务地点: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院内(招标方提供厂房)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达标后,合同一年一签;处置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生态环保法规、危废管理规范,做到合规排放、闭环转运、安全处置、全程可追溯,不造成二次污染。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排放要求2.1建设规模浓缩液年处理水量约18500m³2.2进水水质根据渗滤液进水水质、纳滤反渗透的回收率和产水情况以及对浓缩液进行水质检测,本项目设计进水水质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参数
单位
浓度

1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25000

2
氨氮(NH3-N)
mg/L
100~500

3
pH
无量纲
6-9

4
硬度
mg/L
5000

5
电导率
μs/cm
60000

备注:本水质供投标人参考,如实际进水水质超过以上水质的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2.3出水排放要求本项目设计出水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4标准,其主要污染物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参数
单位
限值

1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500

2
生化需氧量(BOD5)
mg/L
≤350

3
悬浮物(SS)
mg/L
≤400

4
氨氮(NH3-N)
mg/L
≤45

5
总氮(TN)
mg/L
≤70

2.3其他排放要求全量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尾气、盐泥等,由投标方按环保和其他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处理,未按要求处理引起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三、服务要求及内容3.1服务要求1.必须根据本项目进水水质、出水排放要求选择适合浓缩液的处理工艺,要求一次性全量化处理,无母液回灌;2.本项目用电总装机功率不大于160kW;3.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如有)、盐泥(如有)均需要由投标方自行寻找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4.整个服务期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费用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设备投资、运营、管理、维护和修理,使本项目处于良好的运营状态并能够安全、稳定地处理浓缩液,使之达到规定的出水标准;5.运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各类指标必须达标排放。3.2服务内容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处理量要求、满足排放要求的填埋场渗沥液膜浓缩液的达标、达产、无母液回灌的全量化处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专用处理设备供货、进场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达标、达产后的日常常态化运维、定期巡检、废液达标处置、台账归档、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及其他全过程配套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厂房相关服务招标方提供建设所需的厂房,原则上,浓缩液处理设施放置在该厂房内,不额外新增厂房,如需对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则由投标方自行完成;2.设备相关服务浓缩液处理设施,涉及到的设备采购、运输、现场吊装、管路接驳、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设备维保检修、易损件更换、设备升级改造等;3.日常常态化处理服务日常浓缩液处理、水质监测、达标排放、日常巡检值守、运行记录填报、现场保洁、安全管控等常态化运维服务。4.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环保资料报备、台账档案整理、环保检查配合、突发异常应急处置、技术咨询指导、人员配合培训、合规手续协办、现场安全管理及合同约定其他延伸服务。四、报价要求1.报价为全包综合单价(元/m³),含专用处理设备供货、进场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达标、达产后的日常常态化运维、定期巡检、废液达标处置、台账归档、应急处置、技术支持及其他全过程配套相关服务,中途不再另行加价。2.报价需列明分项单价。五、其他要求投标方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首页、规模页、服务日期页、双方签章页)。合同中如未能体现关键指标,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类型项目业绩:处理规模50m³/d及以上渗沥液膜浓缩液处理项目的供货或运营服务业绩。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目录(自行编辑、应有页码)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元/吨的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项目服务方案;……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投标函附录 序号
项 目 内 容
约 定 内 容
备注

1
合同履行期限
原则上为两年,根据运行和产水达标情况,达标后,合同一年一签

2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日历天)

4

5
...

二、开标一览表执行政采云系统格式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财务状况
资产总计

营业执照号

净资产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开户银行

流动资金

账号

主营业收入

经营范围、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备注

注: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二)拟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人数

技术人员

工人

管理人员

行政人员

其他

用于本项目主要领导情况:

姓名
年龄
现职务
从事过的主要工程

用于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姓名
年龄
职称
从事过的主要工程

用于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

姓名
年龄
职称
从事过的主要工程

备注:附相关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最终学历

毕业院校及时间

毕业专业

现任职务

政治面貌

工作年限

从事项目年限

技术职称

身份证号码

专业技术证书名及证书号
序号
证书名
证书号

相关专业经历(包括获奖情况)

项目主要经历

备注:专业技术证书包括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国家注册专业证书等(四)拟投入的主要设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年份和使用年限
用途
自有/租赁
完好状况

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业绩情况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证明材料索引

1

2

3

.........

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完成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六)服务承诺(七)资格条件承诺函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4.不适用于信用承诺的企业应按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以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九)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需要自行编辑)六、项目服务方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浓缩液处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