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乐山市实验幼儿园2026)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及幼儿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教师及幼儿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012026000216
项目名称:教师及幼儿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文星南路99号
联系方式:13036597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联系方式:0833-2115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老师
电话:0833-2115042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教师及幼儿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行政区域
乐山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5:1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预算金额
¥8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方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833-2115042
采购单位
乐山市实验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文星南路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036597773
代理机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6幢智创SOHO A座三层至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3-2115042
采购需求(注: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96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96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39900其他批发服务肉禽水产类1.00(批)2,960,000.00批发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5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5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39900其他批发服务蔬菜、水果类1.00(批)2,550,000.00批发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采购包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7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7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39900其他批发服务粮油、干杂、调料、副食类1.00(批)1,470,000.00批发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采购包4: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2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2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3139900其他批发服务糕点类1.00(批)1,220,000.00批发业否否否否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肉禽水产类批%100.00百分比1.本包以费率形式报统一折扣,超过最高限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期内,结算公式为基准价*供应数量*中标报价(统一折扣),最终结算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采购包2: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蔬菜、水果类批%100.00百分比1.本包以费率形式报统一折扣,超过最高限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期内,结算公式为基准价*供应数量*中标报价(统一折扣),最终结算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采购包3: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粮油、干杂、调料、副食类批%100.00百分比1.本包以费率形式报统一折扣,超过最高限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期内,结算公式为基准价*供应数量*中标报价(统一折扣),最终结算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采购包4: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糕点类批%100.00百分比1.本包以费率形式报统一折扣,超过最高限价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期内,结算公式为基准价*供应数量*中标报价(统一折扣),最终结算根据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4: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4: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4: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4: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2: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3: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采购包4: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肉禽水产类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采购清单及配送质量要求按需供货一、猪肉(包含猪的各部位)1.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去肚杂的鲜猪肉边口,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无按压水迹。不得有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25-30公斤(或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2.总体符合GB/T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3.须为符合GB/T17236-2019《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生猪》规定的屠宰市场主体宰杀出品,具体应当符合现行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4.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符合GB/T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第1部分:片猪肉》、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及相关国家标准,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或国家有更新标准按更新后的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配送的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为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配送的每批次生鲜猪肉须提供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含:日期,检测人及检测名称,如生猪血液),须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原件,应符合本地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6.袋装食材包装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二、牛肉1.总体符合GB/T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2.当天宰杀,符合GB/T41438-2022《牛肉追溯技术规程》牛肉追溯技术规程的要求肉质色泽鲜亮,无异味,肉质紧实,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肌肉有光泽,色泽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色或浅黄色,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3.具有鲜牛正常的气味。不得带伤斑、血点、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它杂质;4.须为符合GB/T19477-2018《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牛》规定的屠宰市场主体宰杀出品,具体应当符合现行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5.须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要求及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更新标准;6.配送的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配送的每批次生鲜牛肉须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三、生鲜羊肉1.须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要求及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更新标准;2.须为符合GB/T43562-2023《畜禽屠宰操作规程羊》规定的屠宰市场主体宰杀出品,具体应当符合现行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3.不得带伤斑、血污、病变组织、淋巴结等其他杂质;4.须为当日宰杀,符合GB/T40465-2021《畜禽肉追溯要求》的要求,严禁病死羊肉;5.配送的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配送的每批次生鲜羊肉须盖有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四、生鲜鸡肉1.符合GB/T19676-2022《畜禽肉质量分级鸡肉》、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规定质量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2.须为符合GB/T19478-2018《畜禽屠宰操作规程鸡》规定的屠宰市场主体宰杀出品,具体应当符合现行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3.不得带伤斑、血污、病变组织、淋巴结等其他杂质;4.须为当日宰杀,符合GB/T40465-2021《畜禽肉追溯要求》的要求;5.生长期6个月及以上,鲜活宰杀;6.严禁病死鸡肉;7.配送的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配送的每批次生鲜鸡肉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五、兔肉1.符合GB/T17239-2022《鲜、冻兔肉及副产品》规定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2.须为符合NY/T3470-2019《畜禽屠宰操作规程兔》规定的屠宰市场主体宰杀出品,具体应当符合现行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3.不得带伤斑、血污、病变组织、淋巴结等其他杂质;4.须为当日宰杀,符合GB/T40465-2021的要求《畜禽肉追溯要求》;5.生长期3个月以上,鲜活宰杀;6.严禁病死兔肉;7.配送的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配送的每批次兔肉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六、鸭肉1.符合GB16869-2005《鲜、冻禽产品》质量规定标准和相应的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2.须为符合NY/T3741-2020《畜禽屠宰操作规程鸭》规定的屠宰市场主体宰杀出品,具体应当符合现行的最新相关规定要求;3.不得带伤斑、血污、病变组织、淋巴结等其他杂质;4.须为当日宰杀,符合GB/T40465-2021《畜禽肉追溯要求》的要求;5.生长期6个月及以上,鲜活宰杀;6.严禁病死鸭肉;7.配送的每批次供货产品必须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配送的每批次鸭肉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材料。七、鸡爪包装应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八、水产1.至少包括养殖生产的鱼、虾、鳖、蟹、贝、藻类、海兽鲜活品。生鲜水产类须保证鲜活、大小基本统一;2.3.水产品的淡水鱼类(草鱼、鲢鱼、鲫鱼、鲤鱼等)、海水藻类(海带等)等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的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具有相关合格依据,配送的每批次水产品须提供产地检疫报告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产检测报告;4.其他未尽事项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执行,所有产品须同时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现行有效的国家食品安全强制性标准;5.规格要求:按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宰杀或分装,投标人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对产品进行二次分装,但应标明相关投标人信息及产品信息。采购包2:标的名称:蔬菜、水果类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采购清单及配送质量要求按需供货一、蔬菜1.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须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及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和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2.须为时令新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形条规格符合要求、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制做;3.原菜须保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无破损、大小基本一样、不得过熟或欠熟;4.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形条规格符合要求、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制做;5.配送的每批次蔬菜须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二、水果1.新鲜干净、无腐烂变质、果型大小均匀;2.保证绿色无公害;3.必须经受甲方农残检测并合格;4.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品名及规格按时按量分装供货;5.所有水果质量须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6.配送的每批次水果须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采购包3:标的名称:粮油、干杂、调料、副食类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采购清单及配送质量要求按需供货一、大米1.规格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2.大米质量须符合GB/T1354-2018《大米》的要求;3.大米要求:外观色泽和气味无异常;碎米总量≤20.0%;小碎米≤1.5%;不完善粒≤3.0%;黄粒米≤1.0%;水分≤14.5%;杂质总量≤0.25%;无机杂质含量≤0.02;六六六≤0.05mg/kg;滴滴涕≤0.05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铅(Pb)≤0.2mg/kg;镉(Cd)≤0.2mg/kg;汞(Hg)≤0.02mg/kg;无机砷(As)≤0.15mg/kg;4.包装袋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相关标准。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5.自送达日期开始计算,所有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法定总保质期的50%;6.配送时每批次产品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二、食用油1.菜籽油等级为一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2.油质清澈明亮,无异味,不得有沉淀污物等。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250℃加热油色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榨”;3.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36-2021《菜籽油》,食用油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的规定;4.自送达日期开始计算,所有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法定总保质期的50%;5.配送时每批次产品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6.包装要求:产品包装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无油迹等渗漏现象,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T17374-202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塑料桶符合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要求,印有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配料表、加工方式、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等。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使用为原则。三、干杂、调料、牛奶、副食类1.调料: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油酱均匀的酱体或无结块的粉状固体,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2.干杂及副食品: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3.牛奶:产品为无菌灌装,盒装或袋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等现行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4.禽蛋:配送供应禽蛋新鲜、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送货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保证质保期内新鲜、卫生、安全;5.自送达日期开始计算,所有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法定总保质期的50%;6.配送所供应产品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7.配送时每批次产品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8.米油、牛奶须提供同批次合格证或厂家自检报告。四、鲜面及面制品、米线、豆制品1.鲜面:加鸡蛋制作,面条颜色光亮,表面光滑,结构紧密,牙咬断面条力度适中,咀嚼有韧性、弹性、爽口、不粘牙,有清香味、无异味,口感光滑度好;2.面制品:所采用的材料为精制面粉;3.米线:表面无浮油、无杂质,煮熟后有韧性,口感细腻,不易断裂;4.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作;5.配送时须提供该批次产品的出厂自检合格证。采购包4:标的名称:糕点类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采购清单及配送质量要求按需供货各类糕点1.点心须为热加工糕点,禁止供应冷加工糕点、生食糕点及冷荤类产品等高风险食材;2.点心须为现制产品,保质期≤5天;送达采购人时,剩余有效保质期≥2天;3.产品须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的规定,同时满足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4.禁止供应散装无标识糕点、无热加工处理的预制汉堡、三明治等食品;5.产品须采用独立密封包装,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渗漏,标识清晰规范,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号等信息,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供应方式1.各包投标人均应在收到采购人采购清单后12小时内响应,并在24个小时内完成供货。2.供货计量:计量的以交货地称重过磅为准;预包装食品,计件结算的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2★供货要求1.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2.投标人装卸、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投标人须对生鲜肉类全程冷链配送。4.投标人每次供货的肉禽水产类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其他证明,并保证所供物资能够追根溯源,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出库登记备案,做到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5.若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投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7.投标人若提供严禁的肉品或变质肉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人须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8.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变化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9.本项目拟派的管理人员为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人员,且中标后进场服务时不得更换。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和标准化存储中心,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11.清单中的产品或未列入清单中的同类产品在配送服务周期内,国家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3★配送要求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6.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7.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8.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9.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0.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投标人负担。11.配送人员、车辆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配送服务人员及1名驾驶员和1辆封闭式冷藏保温车。(①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的健康证、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与车辆驾驶资格相匹配的驾驶证;②自有车辆须提供整车照片〈车牌清晰可见〉、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以及车载制冷设备实物图片并加盖电子印章;若车辆为租赁的,除前面须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4★价格(基准价)的确定方式1.以乐山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bmxxgk/92337981/index.html浏览路径: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2.若网站对数据没有更新的,执行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最新一期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3.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没有定价的品目,结合当月市场实际价格,分月未(25日至月终选择上午询价)和月中(每月10日至15日内选择上午询价)(若遇节假日顺延),由采购人选择询价超市或农贸市场,中标人共同参与到乐山市市场考察价格,原则上不少于乐山市两家及以上大型超市(超市优惠活动价除外)或两个及以上农贸市场考察询价,也可采取超市和农贸市场相结合的考察询价方式,取其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月未询价确定采购月1日至15日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月中询价确定采购月15日至月终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4.投标人在采购人考察确定基准价时,原则上须参与考察价格时的工作,但不得干预(言明暗语、肢体暗示等干预)整体过程,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询价考察旁观工作,均应认可考察询价结果。5.合同期内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包预算金额。5★其他要求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供应方式1.各包投标人均应在收到采购人采购清单后12小时内响应,并在24个小时内完成供货。2.供货计量:计量的以交货地称重过磅为准;预包装食品,计件结算的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2★供货要求1.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2.投标人装卸、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投标人须对生鲜肉类全程冷链配送。4.投标人每次供货的肉禽水产类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其他证明,并保证所供物资能够追根溯源,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出库登记备案,做到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5.若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投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7.投标人若提供严禁的肉品或变质肉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人须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8.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变化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9.本项目拟派的管理人员为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人员,且中标后进场服务时不得更换。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和标准化存储中心,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11.清单中的产品或未列入清单中的同类产品在配送服务周期内,国家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3★配送要求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6.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7.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8.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9.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0.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投标人负担。11.配送人员、车辆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配送服务人员及1名驾驶员和1辆封闭式冷藏保温车。(①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的健康证、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与车辆驾驶资格相匹配的驾驶证;②自有车辆须提供整车照片〈车牌清晰可见〉、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以及车载制冷设备实物图片并加盖电子印章;若车辆为租赁的,除前面须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4★价格(基准价)的确定方式1.以乐山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bmxxgk/92337981/index.html浏览路径: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2.若网站对数据没有更新的,执行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最新一期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3.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没有定价的品目,结合当月市场实际价格,分月未(25日至月终选择上午询价)和月中(每月10日至15日内选择上午询价)(若遇节假日顺延),由采购人选择询价超市或农贸市场,中标人共同参与到乐山市市场考察价格,原则上不少于乐山市两家及以上大型超市(超市优惠活动价除外)或两个及以上农贸市场考察询价,也可采取超市和农贸市场相结合的考察询价方式,取其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月未询价确定采购月1日至15日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月中询价确定采购月15日至月终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4.投标人在采购人考察确定基准价时,原则上须参与考察价格时的工作,但不得干预(言明暗语、肢体暗示等干预)整体过程,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询价考察旁观工作,均应认可考察询价结果。5.合同期内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包预算金额。5★其他要求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包3: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供应方式1.各包投标人均应在收到采购人采购清单后12小时内响应,并在24个小时内完成供货。2.供货计量:计量的以交货地称重过磅为准;预包装食品,计件结算的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2★供货要求1.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2.投标人装卸、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投标人须对生鲜肉类全程冷链配送。4.投标人每次供货的肉禽水产类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其他证明,并保证所供物资能够追根溯源,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出库登记备案,做到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5.若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投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7.投标人若提供严禁的肉品或变质肉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人须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8.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变化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9.本项目拟派的管理人员为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人员,且中标后进场服务时不得更换。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和标准化存储中心,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11.清单中的产品或未列入清单中的同类产品在配送服务周期内,国家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3★配送要求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6.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7.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8.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9.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0.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投标人负担。11.配送人员、车辆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配送服务人员及1名驾驶员和1辆封闭式冷藏保温车。(①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的健康证、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与车辆驾驶资格相匹配的驾驶证;②自有车辆须提供整车照片〈车牌清晰可见〉、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以及车载制冷设备实物图片并加盖电子印章;若车辆为租赁的,除前面须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4★价格(基准价)的确定方式1.以乐山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bmxxgk/92337981/index.html浏览路径: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2.若网站对数据没有更新的,执行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最新一期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3.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没有定价的品目,结合当月市场实际价格,分月未(25日至月终选择上午询价)和月中(每月10日至15日内选择上午询价)(若遇节假日顺延),由采购人选择询价超市或农贸市场,中标人共同参与到乐山市市场考察价格,原则上不少于乐山市两家及以上大型超市(超市优惠活动价除外)或两个及以上农贸市场考察询价,也可采取超市和农贸市场相结合的考察询价方式,取其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月未询价确定采购月1日至15日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月中询价确定采购月15日至月终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4.投标人在采购人考察确定基准价时,原则上须参与考察价格时的工作,但不得干预(言明暗语、肢体暗示等干预)整体过程,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询价考察旁观工作,均应认可考察询价结果。5.合同期内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包预算金额。5★其他要求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采购包4: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供应方式1.各包投标人均应在收到采购人采购清单后12小时内响应,并在24个小时内完成供货。2.供货计量:计量的以交货地称重过磅为准;预包装食品,计件结算的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2★供货要求1.投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2.投标人装卸、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投标人须对生鲜肉类全程冷链配送。4.投标人每次供货的肉禽水产类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其他证明,并保证所供物资能够追根溯源,所有产品须进行入、出库登记备案,做到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须自行查验。5.若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投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资。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6.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投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投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7.投标人若提供严禁的肉品或变质肉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定为投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投标人须负担全部的医药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8.投标人应具备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应自行考虑并承担采购人对采购货物需求量变化时的配送供货成本增加的风险。9.本项目拟派的管理人员为1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公司人员,且中标后进场服务时不得更换。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10.投标人具有完善的食品分拣场所和标准化存储中心,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11.清单中的产品或未列入清单中的同类产品在配送服务周期内,国家有最新标准的,按最新标准执行。3★配送要求1.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2.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4.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6.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7.每次供应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8.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9.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10.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投标人负担。11.配送人员、车辆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配送服务人员及1名驾驶员和1辆封闭式冷藏保温车。(①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及有效的健康证、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驾驶员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与车辆驾驶资格相匹配的驾驶证;②自有车辆须提供整车照片〈车牌清晰可见〉、在有效期内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保险凭证复印件以及车载制冷设备实物图片并加盖电子印章;若车辆为租赁的,除前面须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4★价格(基准价)的确定方式1.以乐山市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bmxxgk/92337981/index.html浏览路径: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2.若网站对数据没有更新的,执行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市发展改革委)—乐山市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最新一期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计算采购周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3.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没有定价的品目,结合当月市场实际价格,分月未(25日至月终选择上午询价)和月中(每月10日至15日内选择上午询价)(若遇节假日顺延),由采购人选择询价超市或农贸市场,中标人共同参与到乐山市市场考察价格,原则上不少于乐山市两家及以上大型超市(超市优惠活动价除外)或两个及以上农贸市场考察询价,也可采取超市和农贸市场相结合的考察询价方式,取其对应项目名称平均价为基准价,月未询价确定采购月1日至15日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月中询价确定采购月15日至月终的执行对应项目名称价格。4.投标人在采购人考察确定基准价时,原则上须参与考察价格时的工作,但不得干预(言明暗语、肢体暗示等干预)整体过程,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询价考察旁观工作,均应认可考察询价结果。5.合同期内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采购包预算金额。5★其他要求因投标人供货质量原因引起采购人食品安全事故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规定除赔偿当期的原材料损失外,还应对由此引起的其他延续损失给予全额经济赔偿(包括医疗、声誉),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印章)。6★制作团队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健康证;2.食品安全员(不低于2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健康证;3.面点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书、健康证;4.品控检验专职人员: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健康证。注:投标人须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人员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供采购人核验,经核验通过后方能上岗。7★糕点配送服务1.每天根据各园区各班级数量分装好(独立包装或将点心装盒盖好,并贴上该点心到信息。(名称、生产日期、配料信息等)2.下午2点左右配送到三个园区,由点心签收人员签收确认后,再送到各个班级,配送人员相对固定。3.配送的每批次点心须提供商家的自检报告,每半年提供一次委检报告。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总院、久顺分院、文星分院,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并附结算清单,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货款。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投标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影响采购人正常供应,每次罚款1000元,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必须随产品同时送达,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7)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8)配送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行为或隐瞒违法经营活动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9)在合同期内,由于投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的,采购合同将自动解除,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10)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投标人赔偿第三人的全部损失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争议解决(1)因服务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采购包2: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总院、久顺分院、文星分院,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中标供应商于次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并附结算清单,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货款。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投标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影响采购人正常供应,每次罚款1000元,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必须随产品同时送达,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7)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8)配送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行为或隐瞒违法经营活动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9)在合同期内,由于投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的,采购合同将自动解除,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10)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投标人赔偿第三人的全部损失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争议解决(1)因服务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采购包3: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总院、久顺分院、文星分院,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并附结算清单,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货款。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投标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影响采购人正常供应,每次罚款1000元,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必须随产品同时送达,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7)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8)配送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行为或隐瞒违法经营活动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9)在合同期内,由于投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的,采购合同将自动解除,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10)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投标人赔偿第三人的全部损失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争议解决(1)因服务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采购包4: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总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总院、久顺分院、文星分院,具体按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4)其他未尽事宜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中标人于次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并附结算清单,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据实情况为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货款。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中标人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违约责任(1)投标人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投标人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投标人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投标人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投标人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所有赔偿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投标人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5)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影响采购人正常供应,每次罚款1000元,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6)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必须随产品同时送达,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投标人承担。(7)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2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8)配送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违规行为或隐瞒违法经营活动及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9)在合同期内,由于投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的,采购合同将自动解除,投标人将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10)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则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投标人赔偿第三人的全部损失及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2、争议解决(1)因服务或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由中标人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4.其他要求采购包1:★1.报价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中“4.基准价确定方式”所确定的基准价为依据,投标人报统一折扣。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配送、保险、税费、代理、人工、搬运、检测、检验、企业利润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中标人在完成项目供货结算时,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结算价格(单价)=基准价×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2.定标原则:本项目分为4个包,允许兼投兼中。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1)服务方案,(2)管理制度,(3)应急方案,(4)售后服务,(5)配送服务人员,(6)车辆配置,(7)食品安全责任保险,(8)业绩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包1“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2:★1.报价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中“4.基准价确定方式”所确定的基准价为依据,投标人报统一折扣。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配送、保险、税费、代理、人工、搬运、检测、检验、企业利润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中标人在完成项目供货结算时,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结算价格(单价)=基准价×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2.定标原则:本项目分为4个包,允许兼投兼中。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1)服务方案,(2)管理制度,(3)应急方案,(4)售后服务,(5)配送服务人员,(6)车辆配置,(7)食品安全责任保险,(8)业绩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包2“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3:★1.报价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中“4.基准价确定方式”所确定的基准价为依据,投标人报统一折扣。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配送、保险、税费、代理、人工、搬运、检测、检验、企业利润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中标人在完成项目供货结算时,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结算价格(单价)=基准价×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2.定标原则:本项目分为4个包,允许兼投兼中。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1)服务方案,(2)管理制度,(3)应急方案,(4)售后服务,(5)配送服务人员,(6)车辆配置,(7)食品安全责任保险,(8)业绩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包3“5.4.2评审细则及标准”。采购包4:★1.报价要求:按招标文件第三章“3.3服务要求”中“4.基准价确定方式”所确定的基准价为依据,投标人报统一折扣。投标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货物、配送、保险、税费、代理、人工、搬运、检测、检验、企业利润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中标人在完成项目供货结算时,不得要求采购人支付除货款以外的任何费用;结算价格(单价)=基准价×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2.定标原则:本项目分为4个包,允许兼投兼中。3.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还需提供(1)服务方案,(2)管理制度,(3)应急方案,(4)售后服务,(5)配送服务人员,(6)车辆配置,(7)食品安全责任保险,(8)业绩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包4“5.4.2评审细则及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