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扩音系统 安装中央控制系统 铺装地板 安装壁挂空调 安装音视频矩阵 建设演播舞台 安装舞台灯光系统 安装LED全彩电子屏 安装音视频录制采集系统 装备移动式礼堂坐椅 安装WiFi覆盖系统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招标公告(松原市实验幼儿园2026)
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的询价公告[公开]
项目概况
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55号-1
项目名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861432
最高限价(元):8614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
预算金额(元):86143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400平方米多功能演播厅进行室内装修装备,具体包括铺装地板、建设演播舞台、装备移动式礼堂坐椅、安装LED全彩电子屏;安装舞台灯光系统、扩音系统、音视频录制采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WiFi覆盖系统、中央控制系统、音视频矩阵、安装壁挂空调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⑤《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1日至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00
开标地址:松原市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区开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政府采购信用贷款,请联系松原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联系人:李明峻
联系电话:0438-8888336 18686500569
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与绣江路交汇
联系方式:13756769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
联系方式:0438-2107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通优
电 话:0438-2107015
初审:松原市实验幼儿园
复审:松原市实验幼儿园
终审:松原市实验幼儿园
附件信息:
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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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政府采购项目(货物类)询价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55号-1}项目名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人名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2026年7月目录第一章询价公告5一、项目基本情况5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三、获取采购文件7四、响应文件提交7五、开启7六、公告期限8七、其他补充事宜8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0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二、总则13三、询价文件15四、响应文件16五、询价程序20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1七、询价纪律要求22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3九、其他23第三章资格审查和失信行为记录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24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26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8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28二、售后服务要求47三、验收标准要求:47四、其他商务要求47五、其他要求:48第六章评审办法49一、总则49二、评审方法50三、评审及询价程序50四、55五、本次采购活动终止62六、确定成交人62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2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3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65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81(响应文件-资格部分)82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84二、授权委托书85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86四、营业执照87五、财务状况报告87六、社会保障资金证明87七、依法缴纳税收证明87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87九、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87十、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87(响应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和报价部分)88一、响应函90二、承诺函91三、产品技术参数表92四、售后服务应答表93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94六、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95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95一、报价函97二、报价明细表98三、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99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00五、节能产品明细表101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提供)103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104九、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非监狱企业证不提供)104第一章询价公告项目概况(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6]-00055号-1项目名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多功能厅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861432.00元最高限价:861432.00元采购需求:对400平方米多功能演播厅进行室内装修装备,具体包括铺装地板、建设演播舞台、装备移动式礼堂坐椅、安装LED全彩电子屏;安装舞台灯光系统、扩音系统、音视频录制采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WiFi覆盖系统、中央控制系统、音视频矩阵、安装壁挂空调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是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⑤《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4日,每天上午0时00分至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和未在指定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方式:自行下载售价:免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响应文件应加密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五、开启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时间:2026年7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解密)方式:本项目开标网上政采云全流程电子标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30分钟内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加密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政府采购信用贷款,请联系松原市信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联系人:李明峻联系电话:0438-888833618686500569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或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松原市实验幼儿园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松江大街与绣江路交汇联系方式:137567691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联系方式:0438-210701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振宇电话:1375676918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861432.00元;最高限价:861432.00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文件为无效文件。2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评审办法,三、评审及询价程序,(三)报价及审查。3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以上政策企业如出现重叠,不重复享受,只享受一种价格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扶持1.1、 空调机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获证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2.2、本项目同时执行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扶持。查询节能、环保品目清单公告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5失信供应商管理(实质性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通过上述查询渠道,在截止时点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后加盖供应商公章(有不良记录、失信记录须展开后打印),编入响应文件;相关查询渠道未收录相关信用信息,应提供查询无结果的打印页。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开标之日前30日内;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6评审情况的公告评审结果等将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8采购活动询问、质疑及投诉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采购人或评审专家配合。询问、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联系部门: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控监督科质疑联系电话:0438-2107012地址: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投诉部门:松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438-5075056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9成交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请中标人到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项目评审科联系电话:0438-2107006 地址: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3518号)10询价文件包括的内容一、询价公告;二、供应商须知;三、资格审查和失信行为记录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四、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五、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六、评审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八、响应文件格式。11响应文件包括的内容一、响应文件-资格部分。二、响应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和报价部分。详见本文件第八章12询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询价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后60日历天13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实质性指标(实质性要求)一、核心产品是指询价文件第五章中打“■”符号的产品,具体内容:移动式礼堂椅;二、实质性指标是指询价文件第五章中打“★”符号的指标;14资格性审查(实质性要求)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年内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四、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凭证,或用人单位参保证明);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参加此项目活动);七、须知前附表第5条要求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八、询价公告第二条所要求的其他条件;15其它要求二、总则1、适用范围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询价事宜的采购机构。(3)“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4)“供应商”系指下载了询价文件拟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实质性要求):(1)本询价文件资格条件要求。(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同品牌同型号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均作为无效处理。三、询价文件1、询价文件的构成(1)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供应商收到询价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可以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适当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下载了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公告相同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通知所有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投标人需及时关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发布的变更公告和澄清文件,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其后果自行承担。3、现场勘查及答疑(无)(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询价前答疑会。(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的询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询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询价项目的询价均以人民币报价。4、联合体供应商(不接受)(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采购,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联合体协议由供应商自拟格式。(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本次询价的一切事务,并承担采购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5、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6、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八章。7、响应文件格式(1)供应商应当执行询价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部分由供应商自行编写。8、询价保证金(不收取)(1)供应商参与询价时,必须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数额等内容提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询价的一部分。(2)询价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将视为非响应性询价而予拒绝。(4)未成交的供应商保证金,采购中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汇入帐户。(5)成交人的询价保证金,采购中心将根据采购人或成交人上传的合同扫描件,签发成交人保证金退付指令或成交人持该项目的合同原件到中心项目评审科办理保证金退付手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汇入帐户。(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①在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②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③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④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⑤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⑦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⑧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不遵守相关规定,扰乱会场秩序。⑨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20条所述的串标行为之一的。⑩由于供应商询价文件制作不规范,不但造成自身投标资格被取消,而且还造成本次询价废标,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⑪无理质疑干扰正常政府采购工作的,或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履行相关手续。⑫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询价会的。(7)退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保持一致。(8)交款单位名称与退款单位名称不一致的,由原交款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或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核实无误后按一般退款手续和程序办理。(9)其他特殊退款要求由投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中心审批后办理。(10)退款一律采用转账方式。9、询价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询价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询价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询价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2)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0、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投标方应完整地按照规定填写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明细表等内容;投标文件要编制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规格采用A4幅面,使用不小于5号字的标准字体。2、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投标方公章及投标人签字。3、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供应商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审阶段,“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供应商应提前确认好CA锁及电脑等设备使用正常。逾期上传的或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进行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无效。1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4、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其询价保证金,但因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导致整个采购项目不能再顺利进行的除外。五、询价程序1、询价程序(1)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2)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3)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和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价格比对。2、评审情况公告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成交通知书(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供应商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拒绝下载成交通知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或其他通讯方式,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成交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下载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签订合同(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询价文件规定另一个较短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经请示有权主体同意后,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履行合同(1)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验收(1)本项目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将验收报告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公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呈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6、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七、询价纪律要求1、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单位、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询价;(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将该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全额没收保证金,视情节一至三年内不准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同时在发布本询价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八、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质疑答复办法》的规定办理。九、其他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第三章资格审查和失信行为记录要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序号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要求1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加盖单位公章4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5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凭证或参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税凭证或完税凭证加盖单位公章7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单位公章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须知前附表第5条要求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9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注:1、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充足材料以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经审查任意一项不合格做无效处理。4、响应文件-资格部分要严格按照上述表格要求提供,要清晰可辨,如模糊不清不予认定,供应商自行负责。第四章供应商符合性要求及通过标准序号审查项目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符合询价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组成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有效期等符合询价文件要求4响应文件报价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符合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6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数量和其他政府采购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7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第五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所属行业13匹壁挂空调类型:壁挂式;能效等级:一级能效;变频/定频:变频;适用面积≥30-40㎡;制热量≥9000W;制热功率≥2800W;制冷量≥7000W;制冷功率≥1940W;循环风量≥1400m3/h;扫风方式:上下扫风;电压/频率:220V/50Hz;电源插头规格:32A;台84900.00 39200.00 制造业2■移动式礼堂椅软包豪华座椅:★椅高不高于180mm,椅深不小于420mm;★看台座椅采用前置式安装,每层层宽不小于900mm,每层层高不大于300mm。驱动方式为电动驱动,采用有线手柄控制★座椅软包材料使用阻燃海绵,海绵密度为不低于50kg/m³;脚轮:采用宽幅PU轮看台踏板:不小于17mm厚高强度层压复合实木板及不小于1mm厚三聚氰胺耐磨板。排1218000.00 216000.00 制造业3全彩LED显示屏模组:★1.像素结构 SMD2121三合一LED★2.像素间距(mm) ≤2.53.模组分辨率(W×H) ≥128×64=81924.像素密度(点/㎡)≥1600005.白平衡亮度(nits) ≥5006.模组最大电流(A) ≤67.模组最大功耗(W) ≤308.换帧频率(Hz)≥ 50&609.对比度 ≥ 5000:110.驱动方式 恒流驱动,64扫11.刷新率(Hz) ≥3840Hz12.寿命典型值(hrs) ≥100,000H13.工作温/湿度范围(℃/RH) -20℃~50℃/10%RH~65%RH(无结露)14.存储温/湿度范围(℃/RH) -10℃~30℃/10%RH~60%RH(无结露)电源:★物理尺寸:不小于192.5mm*82mm*30mm;额定输入电压:200-240VAC;输入频率:50Hz;冷启动冲击电流:50A;效率≥86%;空载功耗:5W;额定输出电压:4.6±0.1VDC;额定输出电流:0~40A;接收卡:单卡输出RGBR数据不少于16组;单卡输出RGB数据不少于20组、RGB数组不少于24组;单卡输出串行数据不少于64组;单卡带载像素不低于256×226;支持配置文件回读;支持温度监控;支持网线通讯状态检测;支持供电电压检测;支持逐点亮色度校正。视频处理器:输入带载:支持输入分辨率不低于4096*2160@60Hz,并向下兼容;输出带载:最大带载不超过520万像素,最大带载宽度不超过10240,最大带载高度不超过8192★输入接口:不少于2路HDMI1.3输入、1路HDMI2.0输入(IN&LOOP)、1路USB3.0(播放 U盘内的图片或视频)。选配不少于1路3G-SDI(IN&LOOP)输入★输出接口:不少于8路千兆网口、1路万兆光口、1路HDMI1.3预监接口★音频接口:不少于1路3.5mm输入、1路3.5mm输出;支持不少于6路2K60图层或者3路4K30图层;屏体结构:★配电柜:带漏电保护功能平方23.5523500.00 82432.00 制造业4音箱系统线阵音箱:1.额定功率:≥300W2.峰值功率:≥1000W3.低音喇叭:≥2×6.5"50芯16欧100磁4.高音喇叭:≥1×1"34芯8欧5.分频模式:内置分频6.频率(±3dB):80Hz-20kHz7.阻抗:≥8欧8.灵敏度:≥103d线阵低频音箱:1.额定功率:≥450W2.峰值功率:≥1200W3.低音喇叭:≥1×15"4.分频模式:外置分频5.频率(±3dB):35Hz-500Hz6.阻抗:≥8欧7.灵敏度:≥96dB安装:线性吊挂表面处理:黑色多孔钢网和透声的音箱网布★连接器:2×4芯WP4全防水音箱座连接方式:±1…LF辅助音箱:1.高音:≥1x34mm高音单元,34芯音圈,1寸口径2.低音:≥1x10寸低音单元,50芯音圈,140磁3.频响响应:65Hz-20KHz4.额定功率:≥350W5.峰值功率:≥1400W6.灵敏度:≥96dB7.阻抗:8ohm8.辐射角度:≥80°(H)×≥80°(V返听音箱:1.类型:前导相式2.喇叭单元:LF ≥1*12"铁氧体/音圈∅65mm/磁钢∅170mm,HF ≥1*1.73"铁氧体压缩高音/音圈∅44mm3.额定阻抗:8Ω4.额定功率(AES):≥400W5.峰值功率(AES):≥1000W表面处理:黑色点漆台唇音箱:1.高音:≥1x25mm高音单元,25芯音圈,1寸口径2.低音:≥1x8寸低音单元,38芯音圈,100磁3.频响响应:75Hz-20KHz4.额定功率:≥250W5.峰值功率:≥1000W6.灵敏度:≥95dB7.阻抗:8ohm8.辐射角度:≥80°(H)×≥80°(V)超低频音箱:1.类型:前导相式/超低音2.喇叭单元:LF ≥1*18"铁氧体/音圈∅100mm/磁钢∅220mm3.额定阻抗:8Ω4.额定功率(AES):≥650W5.峰值功率(AES):≥1600W6.频率响应(±3dB):30Hz-250Hz7.灵敏度(1m/1W):≥99dB8.表面处理:黑色亮光点漆9.板材:≥18mm国产多层夹板多媒体有源音箱:★1.纯木箱体,HIFI级标准箱体设计。2.高端木纹PVC皮,纹路简洁,颜色柔和,外观时尚,便于擦拭。3.2.1声道多媒体音箱,≥1路话筒输入、≥1路线路输入,适用于各种音源,操作简单方便。4.侧置主音量、高低音、MIC音量调节按钮,便于操作。5.自带≥2x20W功率放大器模块,驱动内置高保真喇叭,音质细腻,功率强劲。输入电源:AC220V/50HzAUX输入:1组AUX灵敏度:250mVMIC输入:1组MIC灵敏度:10mV输出功率:≥20W副箱输出:1组输出电平/阻抗:775mV/1KΩ功耗:≥60W频率响应:65Hz~20KHz -3dB/+1dB谐波失真:THD≤0.3%信噪比:≥90dB支架:承重≥2吨音箱壁挂支架:黑色、全钢制作、表面喷漆处理,坚固可靠;承重≥80kg可左右上下方调节音箱的角度;后方带以音箱深度来调节定位的横形压条;下方倾斜角度:≥90-135度左右转动角度:≥10-180度项170000.00 70000.00 制造业5专业功放1、高速光电隔离限幅,改变了传统限幅压缩模式,限幅压缩失真大、动作慢等问题;整机大动态下限幅启控保证失真小于1%。2、小信号输入采用高频电压,低失真、低噪声电路,保证整机放大输出噪声低、失真小。★3、整机采用风道散热结构 4、保护功能:直流、过热、过载以及限幅,过压、欠压有效保设备长期使用。5、具有立体声、并联多种模式选择,输入灵敏度选择。6、立体声功率:8Ω≥2×650W;4Ω≥2×1040W项158000.00 58000.00 制造业6话筒手持无线话筒:1.使用UHF640-690MHz频段。★2.真分集U段话筒,≥一台主机+≥两个无线话筒。★3.全自动红外线对频,使发射机与接收机自动同步收发。4.采用锁相环PLL频率合成稳定系统,提供≥200个通道。5.≥4组独立的射频中频系统,配≥4支独立的高增益天线。6.采用最新型高频滤波器。7.采用二次变频的高频电路设计,具有极高的灵敏度。8.多重静噪控制电路,拒绝外部干扰。9.工作距离:室内大于≥100米.室外≥260米。头戴无线话筒:1.使用UHF640-690MHz频段。★2.真分集U段话筒,≥一台主机+≥两个无线话筒。3.全自动红外线对频,使发射机与接收机自动同步收发。4.采用锁相环PLL频率合成稳定系统,提供≥200个通道。5.≥4组独立的射频中频系统,配≥4支独立的高增益天线。6.采用最新型高频滤波器。7.采用二次变频的高频电路设计,具有极高的灵敏度。8.多重静噪控制电路,拒绝外部干扰。★9.工作距离:室内大于≥100米.室外≥260米。项112000.00 12000.00 制造业7天线放大器及配套1.新宽频分配器的载波范围由(450-970MHz),涵盖欧美新电波法规频率范围。2.提供2~5台各种自动选讯接收机共享一对天线系统。3.采用最新超高动态低噪声之主动组件与超宽带微带线路设计,具有超低内调失真及损耗的特性,提供多频道接收系统同时使用时能排除混频干扰,其输出增益≥1。4.具有≥两组天线输入.输出底座及≥两组四频道天线输出底座可以直接连到≥四台自动选讯接收机的天线输入座。5.天线输入底座可以直接装置适用频带范围内的各种单竿天线.同轴天线或加装强波器后连接延长天线组及宽带对数定向天线组。6.可以安装在话筒支架上.悬挂在天花板上或采用旋转式转接器托架安装在墙壁上。7.天线输入底座具有供应强波器的电源,可直接连接具有天线强波器的延长天线组及内建强波器的对数定向天线组。8.为补偿同轴电缆的信号损失,板载放大器提供给用户可选的3或10dB增益。增益设置有≥两个LED灯显示。9.外置≥4组12V/1ADC电流(直流电源)。项14500.00 4500.00 制造业8调音台1.≥24路信号输入(≥16路MIC输入,≥2组立体声+MP3+USB音频输入)2.输入处理-输入增益调节(电子增益)前级放大,高低通滤波,≥4段参数均衡,压缩器,噪声门,延时,输入通道声像平衡调节3.内置≥6个9段图示均衡器(可任意插入1-16输入通道)4.各通道均设有行程100MM电动推子,信号峰值灯(≥17个电动推子)5.≥12路信号输出(立体声主输出,≥8路SUB输出,≥2路AUX输出)6.输出处理-高低通滤波,≥15段参数均衡,压缩器,延时,相位7.SUB输出(推子前,推子后)8.内置声卡(MP3、PC直接播放音乐)9.≥4个快捷场景调用模式,≥20个场景存储★10.≥7寸1024*600高清触摸彩屏台119800.00 19800.00 制造业9处理器及配套数字音频处理器:1.提供≥16路平衡式话筒/线路输入,采用裸线接口端子,≥16路平衡式输出,采用裸线接口端子。≥8路GPIO逻辑接口,带4对通用接地引脚。2.输入可根据不同场景支持功能自定义,支持参量均衡≥三种:分别为5段参量均衡、8段参量均衡、12段参量均衡;图示均衡≥三种:分别为10段图示均衡、15段图示均衡、31段图示均衡;反馈抑制≥三种:分别为8段反馈抑制、12段反馈抑制、16段反馈抑制;3.输出可根据不同场景支持功能自定义,支持参量均衡≥三种:分别为5段参量均衡、8段参量均衡、12段参量均衡;图示均衡≥三种:分别为10段图示均衡、15段图示均衡、31段图示均衡;4.内置USB声卡,支持播放USB音频文件,支持录播和远程会议5.输入:前级放大、信号发生器、扩展器、压缩器、参量均衡、自动增益、反馈抑制器等。6.输出:图示均衡、高低通、延时器、限幅器、输出正反向、增益调节。项110000.00 10000.00 制造业10智能编程电源时序管理器及配套1.设备配备≥8路220V/13A受控万能接口电源+2路220V/16A辅助电源+250V/30A高端电源滤波器+1路应急照明电源+紧急触发接口+副机级联接口+智能控制及定时编程模块等。★2.智能定时编程管理电源开关,由微电脑控制智能芯片,加稳压控制电路,实现独立顺序1-8开,顺序8-1关,1-8路同时开同时关。3.设备可直接设置输出参数,单机可实现定时开定时关,每路输出可设≥12组时间定时开关模式,一共可设定≥96组定时程序。4.设备可自由设定每路电源开机延时时间,1-60s可灵活设定,使用更加灵活方便。5.设备可灵活设置开机启动模式,可顺序开启或直接开启某一路。6.设备可进行系统时钟设置,便于与其它控制设备时钟保持一致,保障定时任务的准确执行。7.设备可设置机器地址,多台联机,只需设置一台为主机,其余都设置为副机,用控制信号线将主机与副机连接起来,就可实现多路顺序开关,多路定时开关,当需关机时,只需关主机电源开关就能控制副机关机;设定主副机,最大可级连≥10台副机,总控可达≥88路输出。台15000.00 5000.00 制造业11机柜连接线及配套机柜:1.标准42U;2.承重:静态不小于80KG;3.层板:不少于1个,承重不低于30KG;4.不少于6口PDU,输入不低于10A,带不低于1.2米线缆;机柜PDU:16A,4000W理线架:不小于19寸工程级加厚型24档48口理线架音频连接线:卡侬头(公)-卡侬头(母)"2RCA公转2RCA公红白音频信号线" 大三芯转双莲花 3.5mm-6.3单插头 3.5mm转2RCA公音频线 3.5mm转2RCA公音频线 6.35mm公转RCA莲花母转接头 音箱地插:弹起式多功能多媒体舞台音响地板插座 双舞台音响PVC材质工程线缆:护套全新PVC材质,满足国标准,安全环保;电动线阵葫芦:环链电动葫芦220V1T6m,2.25m/min,链条8mm音频线:EVJV2*2.5音频线:RVPE2*0.5电源线(强电):纯铜环保 RVV3*2.5动力电缆:YJV4*16+1*10单股纯铜BV线:单股纯铜BV线 4mm²单股纯铜BV线:单股纯铜BV线 10mm²空气断路器:控制室配电箱,3P/100A 空气断路器:LED电子屏,2P/80A漏电保护器:空调、机柜,2P/32APVC25穿线管:PVC25波纹管:PVC50波纹管:PVC100*50线槽,阻燃绝缘,防火防潮,耐腐耐蚀:项120000.00 20000.00 制造业12中央控制系统网络可编程中控主机:1.主机配有≥24个串口(RS232\RS485\422)、≥16个红外口、≥8个继电器口、≥8个IO口、≥1个双向网口(可对外控制UDP/TCP网络设备)、≥1个NET口、≥1个DMX512接口、≥1个TF卡接口、≥13个状态指示灯、≥4.3寸彩色触摸屏、≥1个USB编程接口,大量的控制接口作为后备和备份使用。2.前面板有≥4.3寸彩色触摸屏和USB编程接口,提供专用编程软件,利用此软件,可对触摸屏的界面任意定义,添加删除页面,修改背景图片和颜色,增删各种形状的按钮,自定义各个按钮的功能,可显示和修改主机的IP地址。3.主机前面板带蓝光液晶显示屏,显示工作状态,显示主机的IP地址。4.指令存储器为FLASH,大容量FLASH存储器,可保存高达3000条控制指令,满足任何场合的控制存储要求,支持扩展。5.控制通讯采用以太网即TCP/IP,10/100M自适应,TCP、SERVER方式,也可定制为UDP方式。6.支持万能双向网口,可控制带网口的设备,整台设备只需要1个网口就能够同时使用TCP和UDP方式。 TCP方式,可同时连接100多台被控设备,也可分时连接上万台网络受控设备。UDP方式,可广播发送,也可指定目标IP一对一发项120000.00 20000.00 制造业13染色灯一顶光染色灯:1.调光无闪烁、抖动现象等。2.可自支撑,可悬挂。3.采用分体设计和压铸铝合金型材机箱,温度保护,安全可靠。★4.采用超高频调光技术,绝无抖动闪烁。5.额定功率:≥200W★6.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7.通道模式:≥8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8.控制方式:支持DMX512,RDM,自走,主从机9.光源规格:≥18颗10W四合一LED灯珠10.出光角度:≥40°二顶光染色灯:1.调光无闪烁、抖动现象等。2.可自支撑,可悬挂。3.采用分体设计和压铸铝合金型材机箱,温度保护,安全可靠。★4.采用超高频调光技术,绝无抖动闪烁。5.额定功率:≥200W★6.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7.通道模式:≥8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8.控制方式:支持DMX512,RDM,自走,主从机9.光源规格:≥18颗10W四合一LED灯珠10.出光角度:≥40°三顶光染色灯:1.调光无闪烁、抖动现象等。2.可自支撑,可悬挂。3.采用分体设计和压铸铝合金型材机箱,温度保护,安全可靠。4.采用超高频调光技术,绝无抖动闪烁。5.额定功率:≥200W6.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7.通道模式:≥8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8.控制方式:支持DMX512,RDM,自走,主从机9.光源规格:≥18颗10W四合一LED灯珠10.出光角度:≥40°四顶光染色灯:1.调光无闪烁、抖动现象等。2.可自支撑,可悬挂。3.采用分体设计和压铸铝合金型材机箱,温度保护,安全可靠。4.采用超高频调光技术,绝无抖动闪烁。5.额定功率:≥200W6.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7.通道模式:≥8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8.控制方式:支持DMX512,RDM,自走,主从机9.光源规格:≥18颗10W四合一LED灯珠10.出光角度:≥40°项170000.00 70000.00 制造业14平板柔光灯一顶光平板柔光灯:1.输入电压:AC100-240V,50/60Hz2.额定功率:≥288W3.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4.通道模式:≥双色4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5.控制方式:支持DMX512,自走,主从机,Artnet(可选配)6.光源规格:≥576颗LED贴片灯珠7.寿命:≥50000小时二顶光平板柔光灯:1.输入电压:AC100-240V,50/60Hz2.额定功率:≥288W3.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4.通道模式:≥双色4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5.控制方式:支持DMX512,自走,主从机,Artnet(可选配)6.光源规格:≥576颗LED贴片灯珠7.寿命:≥50000小时项135000.00 35000.00 制造业15摇头灯三顶光摇头灯:1.产品安装方式为灯钩吊挂安装。2.采用性能不低于MSD 300W灯泡,流明维持率: ≥70% @1500小时。3.灯具配置≥1个颜色盘颜色数量为≥14种颜色+白光;≥1个图案盘≥13个固定图案片+白光;≥1个七彩效果盘;≥1个8棱镜+1个蜂窝棱镜。4.XY轴采用三相电机,扫描系统更加快速,稳定,安静,具有自动纠错的复位功能。5.输入电压:AC100-240V,50/60Hz6.通道模式:≥16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扩展模式20个通道7.色温:≥7500K8.出光角度:≥2°9.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10.水平扫描:≥540°(16 bit 精度扫描)11.垂直扫描:≥270°(16 bit 精度扫描)四顶光摇头灯:1.额定功率:≥350W2.显示屏:LCD显示屏3.通道模式:≥17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扩展模式20个通道4.光源规格:性能不低于250W LED模组5.固定颜色:≥1个颜色盘,≥7种颜色+白光,可双向流水6.固定图案:≥1个图案盘,≥7个固定图案片+白光,可变速抖动效果7.旋转图案:≥1个旋转图案盘,≥6个可拆换玻璃图案片(可插拔)+白光,速度可调,流水效应,效果和可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图案片外径268mm/内径20mm)8.棱镜盘:独立旋转棱镜盘配一个3棱镜,双向自转速度可调,方向可调9.缩放角度:光束角度6-26°,图案角度:7-37°;任意光斑范围均匀一致项180000.00 80000.00 制造业16聚光灯1.额定功率:≥200W2.电源接口:欧姆头输入3.信号接口:3芯信号一公(进)一母(出)4.显示屏:LED数码显示屏★5.通道模式:≥2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扩展模式6个通道6.控制方式:支持DMX512,RDM,自走,主从机7.光源规格:性能不低于LED200W集成灯珠8.色温:3200-5600K(标配)3200K/5600K(可选配),暖白+正白双色温(标配),暖白/正白单色温9.发光角度:≥60°项126000.00 26000.00 制造业17雾机雾机:1.输入电压:AC100-240V,50/60Hz2.额定功率:≥1000W★3.显示界面:LCD液晶中英文显示界面★4.通道模式:≥2个国际标准DMX512通道5.控制方式:菜单定时定量、DMX512控制、自动模式6.油桶外观:高强度耐高温工程塑料成型外壳7.油桶容积:≥3L8.耗油量:每升雾油可连续喷≥10小时雾油:1.规格:≥1L装/瓶,≥6瓶/件2.产品特点:无需加热类型烟雾机★3.适用范围:用于舞台双雾机喷烟,具有无色无味,无毒环保、无沉淀、无杂质、无积水垢、不伤机器,雾化出来的烟雾纯白持久,无水器,不腐蚀设备,不积油污等优点项111000.00 11000.00 制造业18灯控台DMX512/1990标准,最大1024个DMX控制通道,4路光电隔离信号输出。使用珍珠灯库(R20格式灯库),且控台上可自行编辑灯库。★12个集控推杆,可同时输出和运行12个重演场景。★1个黑场推杆,支持立即黑场;场景互锁。预置推杆可控制电脑灯的属性,属性控制更方便快捷。兼容按键点控和推杆集控,具有1个Art-Net网口,支持UDP控制码,可接灯光模拟器实时输出,用作练习和模拟编程。最大控制120台电脑灯或120路调光。内置图形轨迹发生器方便用户对电脑灯进行图形有227个内置图形轨迹控制,如画圆、螺旋、彩虹、追逐等多种效果。可储存100个素材,支持独享素材。★可储存120个重演场景,用于储存多步场景和单步场景。每个多步场景最多可储存600个单步。每个场景可保存图片数量5个;同时可运行图形数量10个。支持重新配置地址码、手垂直水平交换、通道输出反向等功能。内置时间码和外置MIDI触发功能,让您轻松实现一键灯光秀。支持可调节参数。场景能够实现交叠功能,图形有宽度参数,能够更快速的编程。素材储存模式有四种,素材储存和调用灵活便捷。具有预编程功能,离线事先编程,省事省心。支持手机无线APP控制,支持开机自动运行节目功能。支持节目录制功能,可储存100个节目,灯光秀演示一劳永逸。支持高级编组。支持UDP命令调用和关闭场景,支持开机自动运行节目功能。支持手机远程控制功能。支持重新配置地址码、垂直水平交换、通道输出反向等功能。对振幅、速度、间隔、波浪、方向等图形参数均可独立设置,更方便快捷的做出想要的造型和场景。关机或者突发断电等情况数据可记忆保持。U盘可备份控台数据,并支持重新导入到控台使用,同型号控台数据可共享。支持远程软件升级,随时随地增加新的功能。台120000.00 20000.00 制造业19电源直通箱及配套电源直通箱:供电:压线端子输入,三相五线制AC380V±10%,频率50Hz±5%额定功率:12路×4KW,可适用于任何负载配备12路40A胶木插输出每路20A空开,过载与短路双重保护高分断空气开关A.B.C三相工作指示灯设两脚和三脚万能用插座方便使用电源线:纯铜环保 RVV3*4.0信号线:纯铜环保 RVPE2*0.5灯杆:现场定制,外径50mm镀锌圆钢管-φ50/2.5mm项17000.00 7000.00 制造业20信号放大器及配套输入电压:AC 90-240V,50/60Hz数字信号类型:DMX512/1990 信号输出:8路DMX512光隔离信号分配输出,一进八出电气隔离电压:,采用抗高压保护措施,输入与输出信号(包括信号地线)完全隔离输出端口:3 针的卡侬插座(可选 5 芯),各路均有独立的放大功能及信号指示灯项15500.00 5500.00 制造业21音视频录制采集系统录播主机:★1.系统采用纯嵌入式系统,ARM多核处理器方案。★2.具有≥4路HDMI接口,HDMI接口最高可支持≥3840*2160画面接入,并向下兼容1920*1080等常规分辨率。3.支持≥4路HDMI音频输入和≥4路线路立体声音频输入,音视频可以有多种组合方式录制。4.支持标准UVC协议和UAC协议,可以通过主机USB输出导播画面和USB输出音频。★5.具有≥8种布局模式。★6.具有≥11种转场特效。7.支持通过RTSP协议、ONVIF协议就能够视频画面接入。8.电影通道最高可支持录制 ≥3840*2160@30 分辨率视频。9.支持分段录制、定时录制,录制格式支持MP4、TS等。摄像机:1.采用≥1/2.8英寸,≥207万像素高品质图像传感器,最大分辨率可达1920x1080,输出帧率高达60帧/秒。2.≥20倍光学变焦,f=5.05~91.49mm,≥3.45°(窄角)60.04°(广角),光圈系数:F1.8–F2.9,≥10倍数字变焦。3.支持HDMI、SDI、USB2.0、有线LAN;SDI支持在1080P60格式下传输≥100米。4.多种音视频压缩标准:支持H.265/H.264视频压缩,支持AAC音频压缩;支持高达1920x1080分辨率60帧/秒压缩。5.支持8000、16000、32000、44100、48000采样频率,支持AAC音频编码。6.支持ONVIF、GB/T28181、RTSP、RTMP协议;支持RTMP推送模式,轻松链接流媒体服务器(Wowza、FMS);支持RTP组播模式,支持网络全命令VISCA控制协议。7.RS485、RS232;RS232支持级联。8.支持VISCA、PELCO-D、PELCO-P协议,支持自动识别协议。9.采用高精度步进电机以及精密电机驱动控制器。10.支持≥255个预置位(遥控器设置调用为≥10个)。项130000.00 30000.00 制造业22视频监控系统★像素:400万;最大分辨率:2560×1440;镜头类型:定焦;镜头光圈:F2.0;视场角:水平角度不小于78°;垂直角度不小于43°;对角角度不小于92°;项110000.00 10000.00 制造业23WiFi覆盖系统吸顶AP直径不小于180mm,高不小于35mm,★上行1个2.5G电口,支持802.11be,2+2双频,整机速率不小于3.57Gbps,最大发射功率不小于23dBm,支持BLE 5.4,★最大功耗13.6W,智能双极化★天线,覆盖半径不小于20m面板AP支持Wi-Fi 7 协议。整机速率不小于3.57Gbps 双频发射功率不小于23dBm 最佳覆盖半径不小于18米项110000.00 10000.00 制造业总计861432.00 二、售后服务要求:1.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2.质保期内项目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的,中标(或成交)人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到场,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3.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为乙方未能按时交货。4.中标(或成交)人须设24小时售后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5.如标的物使用复杂,中标(或成交)人必须给予免费培训,直到采购人能够熟练使用为止。三、验收标准要求:1、验收合格:全部内容符合标准,签署验收书,正常走付款流程。2、验收不合格(轻微瑕疵):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约定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二次复核;复核仍不合格视为整体履约不合格;3、严重不合格:主要参数、数量、核心服务不达标,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需求,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追究违约责任、扣减款项、解除合同。四、其他商务要求:1、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相关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如提供业绩请明确具体截止时间)2、执行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行业标准。五、其他要求:1、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2、供货地点:松原市实验幼儿园。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付款。说明:1、以上打“■”符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打“★”符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指标”,不允许有负偏离,有任意一项负偏离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询价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第六章评审办法一、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二)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询价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询价小组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⑤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需求论证或者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前期咨询工作的;(五)供应商认为询价小组成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情况属实或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情形或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应当回避的被申请人应当回避。(六)询价小组在评审本询价采购项目之前,应由询价小组民主推选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询价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和评审报告等。询价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七)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询价,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询价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询价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八)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九)询价小组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询价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二、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三、评审及询价程序(一)停止评审。1、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文件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询价文件中供应商符合性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询价程序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询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询价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询价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不符合国家规定;(4)询价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成员可以停止评审:(1)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采购文件,继续评审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审的;(2)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的;(3)其他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或者可以停止评审情形的,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询价小组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二)“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形式审查1、实质性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判定“响应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规定。2、实质性评审审查结束后,通过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形式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三)报价及审查1、通过“响应文件”全部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报价部分”进行审查,且不得更改。2、询价小组认定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相应产品报价后,供应商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产品价格扣除(以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小、微型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总报价-小、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3、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文件规定:(一)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压实评审专家的责任。财政部门在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对异常低价开展审查的,依法予以纠正并追究评审专家的法律责任。4、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6、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7、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8、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审依据。9、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四)响应文件的审查的总体要求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签字,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2、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3、超出经营范围参加询价的。4、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询价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询价文件中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6、响应文件格式不规范、内容不齐全。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前后矛盾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8、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9、报价超过预算或采购最高限价的。10、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五)询价小组复核和出具评审报告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指修正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2、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并填写《评审结果复核情况表》。3、出具评审报告。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六)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询价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七)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不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4、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代表的倾向性意见。(八)评审标准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四、政策功能第一部分价格扣除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价格给予对应价格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30%以上的,可给予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都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可给予10%的价格扣除。(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五)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第(一)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二、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一)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二)本次采购产品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类别,对于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分别给予1%的价格扣除。(三)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四、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适用于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二部分本国产品标准******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本国产品标准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1.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2.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3.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4.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5.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二)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规定比例产品总成本S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应当达到的规定比例。在分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条件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三)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对特定产品,在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条件的基础上,应当符合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关键组件、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生产、完成等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5年内,在充分征求有关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要求,以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相关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在出台具体产品相关要求时,设置3—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二、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三、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四、政策执行要求(一)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规则。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附件1)计算。(二)有关证明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样式见附件2,以下简称《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三)平等对待各类经营主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资格条件确定和资格审查、评审标准等方面,要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切实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得出台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政策措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者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以及其他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政策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条约、协定执行。五、争议处理财政部门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涉及本国产品标准争议事项的处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执行,必要时由有关部门或者专业机构对相关事项予以核实。各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或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对于组装类产品或组件,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的采购合同,进货记录,制造、加工、组装记录以及其他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能够证明产品或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2.对于由原材料直接制造、加工形成的产品或组件,如钢材、陶瓷制品、玻璃等,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产品或组件包装上依法标注的生产厂址等信息。生产厂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相关产品或组件即可视为在中国境内生产。(二)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本国产品成本占比是否达到规定比例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组件或产品的会计核算数据、采购合同、进货记录等,财政部门按照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相关规则予以认定。(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存在争议的,按照本通知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对特定产品的关键工序是否在中国境内完成存在争议的,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应当提供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记录等材料予以证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监督检查中,相关供应商及制造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产品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不应当享受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由此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处理。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5年9月28日第三部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五、本次采购活动终止(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二)询价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本公告相同媒体公告,并公告终止原因。六、确定成交人(一)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二)程序1、根据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人,经采购人代表现场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2个工作日内在本公告的相同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其他资料。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询价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八、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采购活动中参加询价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二)评审前,评审专家应自行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存储在交易中心统一设置的储物柜中;(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询价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的请托。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说明: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本章所制格式应当一致。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投标人不予填写的地方,应当用“/”表示。松原市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资格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目录请供应商自行编写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公司)名称:单位性质:公司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格式如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面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手书签名或盖名章)签署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委托期限:自授权之日起天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格式如下: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反面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反面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被授权代表:(手书签名或加盖名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号: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 邮箱传 真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 名电 话供应商须知要求供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和履行合同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证书及相关设备证明材料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相关资质证书及证明材料附后四、营业执照五、财务状况报告六、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七、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九、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十、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松原市政府采购项目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和报价部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松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技术与售后服务部分目录请供应商自行编写一、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询价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我方授权(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询价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其中产品为进口产品;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询价有效期为60日历天。五、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六、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我方将完全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七、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八、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询价小组认为我方报价涉嫌不正当竞争,我方将按照询价小组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询价小组的评审认定。九、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我方承诺其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承诺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五、如果有“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我单位承诺: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三、产品技术参数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产品名称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技术参数偏离情况证明材料页码123…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询价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偏离情况”栏应当填写“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4、本表应当提供附件,附件应当提供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能够证明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客观证明材料。5、“证明材料页码”栏应当按照响应文件页码填写。6、客观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实质性指标”没有负偏离的,作无效处理;7、本表中的表述与证明材料中的表述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为准。8、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否则作无效处理。供应商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四、售后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询价要求供应商应答注:1、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第五章中售后服务要求进行逐条应答。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资格。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文件-报价部分目录请供应商自行编写一、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询价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1、我方愿以大写(报价总价)元(小写¥元)的总价,并按询价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项目名称);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3、我方报价为本采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装扩音系统 安装中央控制系统 铺装地板 安装壁挂空调 安装音视频矩阵 建设演播舞台 安装舞台灯光系统 安装LED全彩电子屏 安装音视频录制采集系统 装备移动式礼堂坐椅 安装WiFi覆盖系统 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